杂志简介:《高等教育研究》杂志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自1980年创刊,国内刊号为42-1024/G4,是一本综合性较强的教育期刊。该刊是一份月刊,致力于发表教育领域的高质量原创研究成果、综述及快报。主要栏目:教育基本理论、教育体制与结构、教育学学科建设、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课程理论与教学改革、学生工作与学生事务、国际与比较高等教育
作者:章开沅 刊期:2004年第03期
中国新式高等教育已有百年以上的历史,这些大学虽然有许多不同的类型、层次、水平,但凡能赓续流传至今者,大多经过漫长的艰苦而又曲折的奋斗历程,并且留下极为丰富的经验教训。认真总结这些经验教训,对于当前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必将有所裨益。历史同样呼唤人们面向未来,它只为现实提供借鉴与智慧,决非单纯诱使人们沉溺于怀旧之情怀。
刊期:2004年第03期
作者:高晓清; 顾明远 刊期:2004年第03期
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是学术活动的两大基础,缺一不可。我国目前学术界的问题,恰恰在于存在着相互矛盾着的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自由不够,规范泛滥;另一方面是规范不够,自由泛滥。两方面相加的结果,大大损害了我国的学术事业。为此,必须加强制度建设和道德建设,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
作者:张祥云 刊期:2004年第03期
就个体而言,创新不仅意味着某种方法和能力,还意味着某种个性和人格;不仅意味着结果,也意味着过程。就社会而言,创新还意味着某种氛围、价值认同、制度和文化。创新教育的本根之处,在于从整体上营造适宜于创新的精神生态环境。
作者:丁三青 刊期:2004年第03期
大学复兴即大学精神的复兴,就是要使大学祛除科学主义、工具主义之魅,不断引领社会,使大学与社会保持一定的张力,崇尚学术自由,实现大学自治,坚守人文精神。
作者:杨李娜; 刘海峰 刊期:2004年第03期
通过分析台湾的大学入学考试制度并与大陆的高考相比较,运用大量第一手材料进行了系统研究.得出以下基本结论:
作者:李福华; 杨德广 刊期:2004年第03期
本研究共有五个部分。
作者:张慧洁; 潘懋元 刊期:2004年第03期
本文试图从巨型大学的组织制度变革、巨型大学组织权力变革、巨型大学组织文化变革等方面来探讨巨型大学组织发生的质的变化。
作者:陈学飞; 唐爱民 刊期:2004年第03期
审视高等教育发展的历史,大学教育理念一直是高等教育思想家阐发的主题。这些研究不仅丰富了高等教育的意义视域,而且极大地促进了不同时代高等教育的变革与发展。狄德罗对大学教育管理理念的预设,纽曼对大学理念特别是大学性质的阐释,赫胥黎对大学科学教育理念及大学教育职能的
作者:叶信治; 王伟廉 刊期:2004年第03期
整个人类发展的历史也就是人类实践的自觉性不断提高的历史,从最初的有意识有目的到最终的充分自由。大学课程实践的自觉性也是相对的、不断提高的。在最低程度上,凡是有目的有意识的大学课程实践都可以看成是自觉的。在较高的程度上。有目的有意识、又有规律可循的大学课程实践可以看成是自觉的。那种目的性和规律性高度统
作者:张楚廷 刊期:2004年第03期
从对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解读中,我们可以得到如何理解作为教育基本对象的人,如何理解学生的发展,如何理解自由教育的价值,如何理解教育的社会性,如何理解教育者角色等方面的重要启示。
作者:冯建军 刊期:2004年第03期
教育研究曾长期致力于科学化的建设,把实证研究的方法运用其中,在19世纪中叶的西方曾引发了一场声势浩大的科学研究和人文研究之争。实证的科学研究以对待“物”的方式对待“人”,在教育研究中已经丧失了鲜活的生命。教育是直面生命的活动,具有生命的品性。教育研究必须从实证科学的“无视生命”走向“关怀生命”,这就是人文科学的“理解的...
作者:冯向东 刊期:2004年第03期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某一阂限时,高等教育系统的状态会发生重大的变化。要顺利地推进高等教育大众化,必须建立与大众化入学人数相适应的、符合本国国情的高等教育体系和制度。我们面临着规模的快速扩张与体系制度变革滞后的矛盾,必须打破制度变迁对原有路径的依赖,从“单一化路径”转向“多元化路径”。“多元化路径”的制度安排重点,是培...
作者:徐小洲; 张剑 刊期:2004年第03期
大学行政权力的基本特点是整体性、复合性和弹性。我国大学主要实行以行政权力为中心的管理模式,无论是高等教育宏观管理,还是大学内部的行政权力分配都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未来大学行政权力分配改革的策略是:寻找行政力量与市场调节的平衡点,行政权力的行使要法制化与规范化,行政权力结构可适当分散并采取弹性控制,校长的管理方式...
作者:余雅风 刊期:2004年第03期
实现教育的公共性是教育立法的基本目标价值。教育立法的价值可分为实体价值和程序价值。前者可以划分为教育法的目的性价值、教育法的工具性价值以及教育法本身的价值三类。后者应强调立法过程的民众参与价值、合意价值和程序法定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