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裁判要旨】民间借贷案件中,出借人与借款人约定经借款人同意及授权出借人在借款本金中扣除其代替借款人垫付的中介方服务费,法院应审查出借人与中介方的关系、服务费的合理性及必要性。若出借人与借款人约定扣除的中介服务费用,实际为规避法定利率上限而设置,应当认定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支付该中介费的约定应当无效,预先从本金中扣除的该费用不计入借款本金。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热门期刊服务
相关文章
影响因子:0.81
期刊级别:部级期刊
发行周期:旬刊
期刊在线咨询,1-3天快速下单!
查看更多>
超1000杂志,价格优惠,正版保障!
一站式期刊推荐服务,客服一对一跟踪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