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日前在达沃斯夏季论坛回答城镇化问题时直言,土地问题根本上与制度有关,农民合法的士地得不到应有的保障,现有的财税制度在相当程度上还存在着“土地财政”的现象,并明确表示必须从制度上解决这些问题。由此,如何从立法上解决集体土地征收问题,成为舆论的焦点。
集体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以补偿为前提,将集体所有的土地强制转化为国有土地的行为。土地征收是国家以强制力保障之下的征收权为基础强制取得他人的土地权利,使得他人的土地权利因此消灭或受到限制。土地征收针对、获得的是土地所有权,具有不可返还性。设立集体土地征收制度就是为了限制集体土地任意进入房产市场,确实需要征用的,必须严格履行法定的审批程序由国家征用后,方可有偿出让。集体土地被征收意味着农...
作者:王达; 周印峰 期刊:《中国房地产》 2013年第09期
集体土地征为国有后。对于被征收的土地所有权、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及其房屋所有权、构筑物、附属物应当依法给予补偿。土地所有权的补偿表现为征地补偿金,根据国务院规定,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制订标准,村民普遍认为对省级政府制订的征地补偿金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提出异议犹如蚍蜉撼树,不是哪个人、哪个家庭、哪个村子能够改变的事情.于是对征地补偿金补偿标准和青苗补偿费产生争议的较为...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出台意见,规范土地征收、拆迁补偿等案件受理标准不统一问题,明确了法院受理相关案件的12个类型。意见特别要求市、县级人民政府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拆迁决定的,必须同时提交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材料。
一、拓展土地征收补偿的范围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我国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灶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进一步明确,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显然,我国的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仅仅考虑土地被征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被征收土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人的利益,而没有考虑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与...
作者:景维民; 赵秀清 期刊:《中国房地产》 2008年第02期
一、征地收益分配中农民利益受损成困研究现状 从近期我国学者有关这一问题的研究文献来看,农民在征地收益分配中利益受损以及如何解决该问题已成为探讨土地征收问题的主基调。学者们针对“农民在征地收益分配中利益受损”的成因,有以下一些观点:
作者:王平; 周霞 期刊:《中国房地产》 2010年第07期
一、我国房屋征收与补偿制度存在的主要缺陷 1.房屋征收的法律依据不充分、法律事由未清晰界定 当前,大量的拆迁纠纷发生在城郊结合部的集体土地上,但是关于集体土地征收补偿的法律依据严重不足。《物权法》中允许征收土地,
在现有体制和法律框架下,如何破解征收拆迁难题是地方政府的重大课题,甚至有人认为是地方政府的"死穴"。政府的招商引资、危旧城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决定了必须全面推进征收拆迁工作。税收、GDP、财政收入等考量地方经济发展的指标,城市基础设施完善,城市面貌改观,人居环境改善等无不与征收拆迁有直接关系。当前的征收拆迁包括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集体土地征收以及违法建筑治理。依法征收拆迁应当适用《国有土地...
问题一:中国应否取消土地的集体所有制,实行农村土地私有化 当前不少学者引用西方经济学理论对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进行评论,基本观点是: 1.集体土地产权不完整。与国有土地相比,集体土地在权利上受到不平等待遇,如国有土地可以进行房地产开发,集体土地则被法律禁止。集体土地所有权人不能自由地转让、开发土地获得收益,因此不是完整意义上的物权。
据2018年12月28日人民网-房产频道:从自然资源部网站获悉,为更好实施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加快推进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工作,自然资源部办公厅近日《关于批而未供土地处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未公告补偿安置方案的,可认定为未实施具体征地行为。
作者:曾超; 赵勇奇 期刊:《中国房地产》 2006年第01期
一、土地征收补偿的法理依据 对所有权基于公共利益的限制,即所有权的社会化。土地因其天然具备的社会公益性格,自然不可避免地成为所有权社会化首当其冲的目标,而土地征收也就成为维护公共利益、促进社会福利而削弱财产所有权绝对性的具体表现。土地征收因为其目的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而获得正当性,其直接法律后果就是补偿方案的实施。
作者:杨娟; 杜超 期刊:《中国房地产》 2013年第02期
2012年10月1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安排部署四季度经济工作,其中一项工作是制定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条例。2012年年初即提出的集体土地征收条例为什么迟迟无法出台,笔者认为主要是几个热点问题争议较大。一、征收对象范围的界定观点一:征收范围局限于城市规划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主要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集体土地。观点二:除上述范围外,包括城市规划范围外,为军事设施、公路、铁路、水利设施等公益性质的建设需要将集体土...
中国大陆地区目前正在草拟民法典物权编,目前的《物权法》中有规定土地征收制度,而衡诸中国台湾地区规定,相关土地征收制度并未规定在"民法"中,而系规定在"土地法"与"土地征收条例"中,并于"土地征收条例"第一条开宗明义指出为规范土地征收,确保土地合理利用,并保障私人财产,增进公共利益,特制定本条例;本条例未规定者,适用其他法律之规定;其他法律有关征收程序、征收补偿标准与本条例抵触者,优先适用本条例。本文借由剖析...
作者:唐润清; 肖峰 期刊:《法治论坛》 2012年第03期
<正>广州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随着城市化的加速发展,城市包围农村的现象越来越多,形成了极具特色的城中村现象。为了建设现代化大都市,合理利用城乡土地资源,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广州于2001年正式启动对城中村的撤镇改街和撤村建居工作。截至目前,共有138个城中村从行政村更名为经济联
作者: 期刊:《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5年第22期
<正> 仙游县人民政府: 《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2005年度第五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请示》(仙政土[2005]3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为实施仙游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农用地23.5078公顷(其中耕地22.062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二、同意征收仙游县鲤城街道办事处城内社区居委会集体所有水田2.685公顷、旱地1.9492
作者:福建省人民政府 期刊:《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8年第31期
闽政文[2018]238号惠安县人民政府:你县《关于申请惠安县2018年度第九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惠政文[2018]12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惠安县境内农用地19.3077公顷(其中耕地16.3426公顷)、未利用地1.474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作者: 期刊:《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5年第22期
作者:福建省人民政府 期刊:《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8年第31期
闽政文[2018]228号厦门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同翔大道(沈海高速—洪新路)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厦府[2017]4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厦门市境内农用地47.9006公顷(其中耕地34.021公顷)、未利用地0.042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征收同安区洪塘镇郭山村水田9.2762公顷、旱地0.4778公顷、园地1.5271公顷、林地0.4011公顷、其他农用地1.7225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0391公顷,龙泉村水田0.2019公顷...
作者: 期刊:《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8年第24期
<正>龙岩市人民政府: 《关于龙岩市2008年度第04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及征收土地的请示》(龙政综(2008)12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