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龙岩市2008年度第四批次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正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龙岩市2008年度第四批次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作者: 福建省人民政府
农用地转用   土地征收   城市建设   征收土地   未利用土地  

摘要:<正>龙岩市人民政府: 《关于龙岩市2008年度第04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及征收土地的请示》(龙政综(2008)12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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