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落实民航“十三五”规划,认真贯彻对“安全隐患零容忍”的重要指示,民航局机场司于2016年8月1日颁布了《大型民用运输机场运行安全保障能力综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以此对年旅客吞吐量千万级以上的民用运输机场(大型民用运输机场)进行安全保障能力综合评价。大型民用机场运行安全保障能力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包括3个一票否决类指标、14个安全管理类指标和3个综合管理类指标,采用计分法计算各机场运行安全保障能力指数,再根据机场运行安全保障能力指数分值和所处排名对大型运输机场进行相应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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