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公路 公路管理部门没有清障的法定义务 【正文】

公路管理部门没有清障的法定义务

作者:董相勇; 胡勇辉
公路管理部门   道路交通管理体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   定义   清障  

摘要:1999年10月31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规定:交通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做好公路保护工作,保障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这就是公路路政部门的职责.然而,保障公路安全畅通的路障管理却不属于公路路政部门的职责范围.因为,国发[1986]94号《国务院关于改革道路交通管理体制的通知》第二条规定,路障管理以及交通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的设置与管理等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在这样的责权框架下,公路路障管理的现状如何呢?通过下面的案例可窥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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