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上货物运输中,因为各种原因,时常会出现目的港无人提货的现象。面临这种情况,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往往承受着极大的风险,而我国《海商法》第86条的规定又比较笼统,本文在分析法条的基础上,提出了几种承运人规避风险的办法。
我国大陆幅原辽阔,高原和山区占了很大的比例,尤其是西南地区。这里有大量的高原、山区机场,对飞行运行的要求较高,保证安全的难度较大。随着越来越多的航空公司加入高原机场的运行,为规范航空公司的高原运行,进一步提高安全水平,民航局于2007年颁布了AC-121-21《航空承运人高原机场运行管理规定》(2015年修订为R1)。
作者:赵紫荆; 韩晓涵; 张晓燕 期刊:《产业与科技论坛》 2019年第17期
本文围绕民航运输过程中承运人对旅客的侵权责任展开研究,首先阐述承运人应承担的义务;其次通过真实案例分析当损害行为发生时承运人对旅客人身、财产和精神方面侵权行为的归责及适用赔偿制度;最后提出六点完善民航承运人侵权责任制度的建议,以切实保障民航旅客的合法权益。
预借提单属于提单种类中的一种,是属于法律生效的提单,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在一定程度上有存在的理由,但签发预借提单的行为是违法的侵权行为。尽管预借提单的签发是违法行为,但在贸易实践中预借提单被使用并给收货人造成的损失的案例时有发生。针对预借提单产生的原因,买卖双方和承运人只要采取适当的措施就可以预防预借提单的使用,避免由此招致的损失。
目前,我国各类理货教科书或培训教材中关于公正性理货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均提到"船边交接原则"。"船边交接原则"的定义内涵是:理货工作必须以船边为界限进行货物交接,交接前由交方负责,接货后由接方负责,以此来划分承、托双方的责任,此为船边交接原则。这是根据承运人对货物应负的责任期间即从货物装上船时起到卸离船时止所决定的。
作者:邓丽娟; 李丽娜 期刊:《中国航海》 2019年第04期
随着船舶智能化的推进,无人船的商业化运用已可预期,当无人船进入水上运输市场后,应明确航海过失免责是否适用于使用无人船载运货物的承运人、无人船的岸基操作员,以及适用航海过失免责对岸基操作员和无人船的要求。运用历史分析法和横向比较法,经分析得出无人船仍需要人的参与,航海过失免责规则将长期存续。分析结果表明:航海过失免责应适用于使用无人船载运货物的承运人和无人船的岸基操作员;岸基操作员应具备相应的适任能力,无...
承运人责任限制制度从诞生那天起就饱受船货双方争论,国际规则的演化过程更体现了争论双方妥协的痕迹,本文先对现行几个国际公约的历史沿革进行比较分析,以《鹿特丹规则》为主线,阐述国际海上运输新的立法趋势。然后通过一则仲裁案例简要论述我国承运人赔偿责任限制制度的适用,简要评价我国承运人责任限制制度对国际公约的借鉴,并阐明我国在《鹿特丹规则》下应持的态度和立场。
[案情] 2002年9月4日,案外人华昌公司与浦江公司签订运输合同,约定浦江公司将华昌公司的750吨小麦从上海港运至广州新丰港,承运船舶为"金山泉818"轮.次日,小麦被装上"金山泉818"轮.涉案水路货物运单载明,托运人是华昌公司,收货人为货物买方,装船日期为2002年9月5日,在承运人(签章)处盖有"福州金帆船务有限公司金山泉818"字样的船章,在船章右侧盖章字样为"上海浦江联运有限公司货运部业务专用章".2002年9月8日,装货船舶驶至长江口,...
[案情回放]Glendarroch轮在卡蒂格湾搁浅.船上原告的一批袋装水泥受到水湿发生货损.原告起诉要求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被告依据提单上的免责条款.抗辩货损是由于海上风险造成的.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一审中.Jenue法官认为.被告如果要享受免责.不仅应证明货损是由海上风险造成的,而且还要证明该风险不是由于其过失引起的。由于被告无法证明海上风险不是由其过失造成的.判决被告应承担责任。被告不服.提出上诉。
2020年1月1日生效的限硫令将推动今年的拆船规模,但庞大的闲置船队仍将对承运人构成巨大的压力.减少新船订单和增加旧船报废有助于促进集装箱运输需求和运力供给之间的平衡.但承运人必须自律,避免受低船价的诱惑而投放过量的新订单.
作者:谢振衔; 潘燕 期刊:《中国船检》 2004年第09期
[案情回顾] 原告:环球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星光轮船有限公司 2000年10月20日,原告与案外人奉化市对外贸易经营公司签订售货确认书,约定以19.9532万美元的价格由原告向案外人购买2.25万套曲线锯和砂光机.在此之前,原告于2000年9月9日与案外人"TECHNOMED CORPORATION"签订了售货确认书,约定以FOB宁波21.8万美元的价格成交前述货物.该售货确认书同时约定货款分两部分支付,其中25%的货款计5.45万美元以前T/T形式支付;75%的货款计16....
事实上,无论是港口还是内陆承运人,在作业时间可靠性上没有一方比船公司做得更好。也就是说,班期准班率指标在一定程度上被人为地“妖魔化”了。
在由Uncitral负责起草的新运输法草案中,关于承运人运输和交付货物条款基本上已经定型,各国与会代表纷纷对该条款的拟定表达了自己的观点.也反映出国际上的立法趋势,通过对该条文的历史回顾,对于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海运法律有一定的指引作用。
作者:胥苗苗(编译) 期刊:《中国船检》 2011年第10期
全球每一宗集装箱贸易的价格和产量数据在今年9月底都已实现全球化,下一步还将进一步提供关于海运承运人、托运人、货运和经纪及其他相关方、运费及货物的信息。
2006年7月.BL公司委托QM公司运输一批金属片卷板。QM公司接受委托后,向原告的人订舱。同年7月29日.原告向托运人BL公司签发了提单.提单记载起运港为上海,卸货港和交货地为加拿大魁北克省蒙特利尔.货物分装6个20英尺集装箱。同时,原告委托意大利邮船有限公司实际承运了上述货物,该公司出具的提单记载,起运港上海.卸货港加拿大温哥华,交货地加拿大蒙特利尔,6个20英尺集装箱重量分别为24136吨至2474吨不等。
2016年10月31日,日本三大海运承运人一日本邮船(NYK)、商船三井(MOL)和川崎汽船(“K”Line)联合宣布,他们将组建一家合资集装箱航运企业(以下简称为“J公司”),以整合集装箱航运业务,同时包括日本境外的码头业务。
韩国海运承运人韩进破产已经成了一段历史,有分析师提示,这并不是为航运业纾困的指向,而是给承运人带来困惑的一个表征。
【案情回放】 被告所属的Maltasian号船载运1200箱湿咸鱼.从格拉斯哥港运达热那亚港.船舶抵达热那亚港时发现咸鱼已发红毁损。承运人出具的清洁提单适用1924年COGSA.提单的受让人ALBACORA S.R.L.依据提单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认为承运人违反了COGSA第三条要求承运人“应妥善谨慎地装载、搬移、积载、运输、保管、照料并且卸载所运货物”.被告在积载货物和给货物通风时有过失.并造成了损失.应承担违约责任。被告辩称货物毁损是...
作者:孙子庆; 黄喜安 期刊:《中国审判》 2006年第0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