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焦少林 期刊:《安庆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008年第11期
我国应当对未婚同居进行立法规制在理论上已取得共识,对未婚同居如何界定还有争议。未婚同居是指无配偶和无禁婚亲属关系的两个成年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自愿地持续地公开地共同生活。其构成应当是同居双方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男女;须具有共同生活的合意和事实;须公开同居并持续达到一定期限;同居双方不具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婚姻关系和其他未婚同居关系。正确界定未婚同居对于完善我国民法具...
对于督促程序中的债务人异议,可以分两类情形区别对待。支付令申请受理要件是程序性要件,对这类要件的异议,法院应当依职权进行全面审查;支付令申请成立要件是实体性要件,对这类要件的异议,在督促程序中只需进行初步(表面合理性的)审查。尽管对后一种要件的审查相对宽松,但通过与普通程序的衔接,仍然可以达到控制债务人滥用异议权的效果。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婚姻是家庭维系的基础。而不同的社会时代、不同的环境也会造就不同的婚姻制度。强大的罗马帝国下的婚姻严守一夫一妻制的原则;在东方,中国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期——唐代的婚姻是"一夫一妻多妾",以"夫为妻纲"。尽管如此,不同的时间、空间,罗马法和《唐律疏议》中关于婚姻制度在结婚的要件上是有相似之处的。
作者:苗志; 李红霞 期刊:《中国检察官》 2015年第22期
仲裁协议是整个仲裁制度的基石,本文就仲裁协议在理论和实践中几个容易发生争议的问题阐明了作者的观点。首先,一份有效的仲裁协议必须具备书面形式,信息技术的发展促使新的仲裁协议形式不断涌现。其次,我国仲裁法要求仲裁协议明确约定仲裁机构,这使仲裁协议的成立要件过于严格,并且在实践中造成了理解和适用上的混乱,立法上有待于进一步完善。最后,本文探讨了仲裁协议的扩张问题。当合同被转让或在涉他合同中,仲裁条款作为合同的...
<正> 所谓不真正不作为犯,就是以不作为的方式实施刑法以作为形式规定的犯罪。刑法上的犯罪,通常是以积极的身体活作即作为的形式来实现的,但是,侵害法益的效果也能以不为一定的被期待的行为即不作为的方式加以实现,如母亲用不给婴儿喂奶的方式杀死婴儿,就是如此。只是这种以不为被期待的一定行为的方式来实现法益侵害的行
在涉及防卫问题的案件中,正确认定行为的性质,在此基础上作出合理的判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判决的合理性,不仅体现在对个案正义的维护上,也体现在向社会公众传递正确的信息上。个案的判决结论,影响绝不止于个案的当事人,它所传递的信息,必然影响社会一般人今后的行为选择。
作者:陈宜芳; 吴凯敏 期刊:《人民司法》 2013年第24期
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85条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金钱以保证金形式特定化后,移交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以该金钱优先受偿。保证金账户下的资金质押成立的必要条件有二:一是账户内资金的特定化,二是转移占有。满足要件的保证金质押具备合法性,质权人的优先受偿权应予保护。
2002年1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甲公司承接乙公司开发的“××花园”桩基工程。合同履行完毕后,乙公司仅支付部分工程款给甲公司,余款未付。甲公司遂于2004年5月申请仲裁。仲裁机关于2005年3月裁决乙公司应支付甲公司工程款800万元。甲公司于2005年10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查封了“××花园”的部分房产。
作者:刘军华; 唐震; 巩一鸣 期刊:《人民司法》 2011年第18期
【裁判要旨】一般自首的成立要件有两个,即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其中,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而所谓主要犯罪事实,是指对行为人定罪量刑产生影响的犯罪事实和犯罪情节。投案人如实供述的时限节点不能一概而论,对于投案人自动投案后未如实供述自己犯罪事实的,其如实供述的时限节点在司法机关掌握其主要犯罪事实之前;对于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又翻供的,其如实供述的时...
作者:聂慧苹; 陈芳 期刊:《人民司法》 2011年第21期
我国有关准自首的规定具体而详细,但是在一些特殊案件中,有关准自首的认定仍然存在一定争议。本文从两则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案例出发,结合刑法规定,探寻准自首成立要件的本质及其具体运行,以期全面阐释准自首的成立要件,并为相关案件的法律适用提供一定理论依据。
作者:何树志 期刊:《人民司法》 2007年第03S期
审判实务中,由于公司清算义务的不履行以及清算行为的瑕疵而产生各种清算责任。由于清算事由不同,清算责任的表现形式和责任范围也有很大差异:本文旨在探讨公司清算责任的各种表现形式及成立要件,以求为审判实务中准确认定公司清算责任的承担提供思路。
【裁判要旨】牵连关系的成立需要两方面的因素:主观上的牵连意图和客观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对于牵连犯,除法律有明文规定从一重处外。一般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在夫妻财产制度中,夫妻约定财产制允许婚姻当事人就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采用约定的方式来决定,具有优于法定财产制的效力。本文拟就夫妻约定财产制的性质、成立要件、效力问题进行简单阐述。
<正>在共同犯罪过程中,正如部分共犯会中途加入那样(承继的共犯),也存在部分共犯中途退出的情形,此即为共犯关系的脱离0(I)所谓共犯关系的脱离,是指自共犯关系成立直至犯罪最终完成,尽管部分共犯已退出该共犯关系,但其他共犯仍继续实施犯罪,并达到既遂(在着手实行之前退出的,也可以是未遂,下同)的情形。根据共犯类型,共犯关系的脱离可分为共同正犯的脱离与教唆犯的脱离、帮助犯的脱离;根据具体脱离时点,又可分为着手实行之前...
作者:董青 期刊:《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学报.辽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2005年第03期
无权是制度中一个不可回避的概念,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时有出现.但无权并非绝对无效的民事行为,它的法律后果会因"被人"是否予以追认而有所不同.本文主要就无权的种类和法律后果以及追认的法律特征、成立要件、方式和时间等加以论述.
作者:薛元西 期刊:《太原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 2004年第02期
作者:颜良伟; 陈慰星 期刊:《安徽大学法律评论》 2006年第02期
<正> 一、概述在民法理论中,对侵权责任成立要件的认识并不统一,有"三要件说"、"四要件说"、"五要件说"等各种学说。这些学说虽然在成立要件的数量与要素上持不同的观点,但他们的共同之处在于都是"齐合填充式"的理论体系。这种理论体系的特点在于侵权人的行为虽然符合了侵权责任的成立要件,但如果存在正当防卫、紧急避险、不可抗力等违法阻却事由时行为人则不承担民事侵权责任。这样,这种理论体系在逻辑上表示为:某种行
吸收犯不是异种数罪之间的吸收,而是形式上符合犯罪客观要件的数行为之间的吸收。这种吸收的根据在于数行为共同侵害了同一对象之同一法益,只能被评价为一个犯罪。吸收犯的成立要件包括:数行为在形式上都符合犯罪客观要件,数行为侵害同一对象之同一法益,数行为由同一主体实施。犯罪意图、犯罪目的、犯罪计划等主观要素并不是吸收犯的成立要件。吸收犯应当划分为两类六种。"法条内容的吸收"并不成立,所谓"伴随犯"也不是吸收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