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人民司法 债权人撤销权成立要件的适用 【正文】

债权人撤销权成立要件的适用

作者:潘晓璇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债权人撤销权   成立要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法院强制执行   仲裁机关  

摘要:2002年1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甲公司承接乙公司开发的“××花园”桩基工程。合同履行完毕后,乙公司仅支付部分工程款给甲公司,余款未付。甲公司遂于2004年5月申请仲裁。仲裁机关于2005年3月裁决乙公司应支付甲公司工程款800万元。甲公司于2005年10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查封了“××花园”的部分房产。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学术咨询 免费咨询 杂志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