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司法

人民司法杂志 部级期刊

People's Judicature

杂志简介:《人民司法》杂志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自1957年创刊,国内刊号为11-1602/D,是一本综合性较强的政法期刊。该刊是一份旬刊,致力于发表政法领域的高质量原创研究成果、综述及快报。主要栏目:卷首语、感悟人生、作家专栏、法律人生、精彩人生、印象人生、雅致人生、珍藏人生

主管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主办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国际刊号:1002-4603
国内刊号:11-1602/D
全年订价:¥ 676.00
创刊时间:1957
所属类别:政法类
发行周期:旬刊
发行地区:北京
出版语言:中文
预计审稿时间:1个月内
综合影响因子:0.19
复合影响因子:0.81
总发文量:10490
总被引量:16201
H指数:34
引用半衰期:4
立即指数:0.0137
期刊他引率:0.925
平均引文率:3.4262
  • 对非法侵入住宅者实施防卫的性质分析

    作者:周治华 刊期:2019年第32期

    【裁判要旨】对明知上门讨说法的非法侵入住宅者,行为人在事实认识错误但非假想防卫的情况下伤害侵入者,如果具有犯罪故意,应按照故意犯罪处理。对将侵入他人住宅作为其他犯罪手段的侵害行为,在不法侵害者开始侵入住宅时,可以针对已经开始的不法侵入住宅的行为进行正当防卫,但如果明知对方是来讨说法,却不与侵入者有任何协商交流而直接率先持事...

  • 在自己住处制止严重暴力犯罪为特殊防卫

    作者:路诚 刊期:2019年第32期

    【裁判要旨】判断是否系特殊防卫,应当综合考虑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危害程度、作案地点、凶器、双方力量对比等因素,确定是否属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对于在防卫人住处实施不法侵害,防卫人为制止正在进行的严重暴力犯罪致他人伤亡的,应认定为特殊防卫。对构成正当防卫的被告人,判决书主文应表述为“无罪”,而非“不负刑事责任...

  • 正当防卫与事后防卫的区分

    作者:涂俊峰; 李磊 刊期:2019年第32期

    【裁判要旨】正当防卫应当具备防卫意图、防卫起因、防卫对象、吩卫时间、防卫限度等条件。事后防卫中也存在不法侵害,也具备防卫起因和对象,需要与正当防卫从时间条件、侵害的急迫性、防卫的必要性等方面加以区分。认定为事后防卫的,在量刑时应综合考虑全案情节,从宽处罚。

  • 正当防卫的认定

    作者:付想兵 刊期:2019年第32期

    【裁判要旨】正当防卫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阻却违法性的法定事由,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司法机关应当在准确认定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从防卫的起因条件、时间条件、意识条件、对象条件、限度条件五个方面判定行为人的行为是否符合正当防卫,进而准确适用法律,不枉不纵,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 对违法事由引发的暴力侵害可以实施防卫

    作者:李乐; 冯伟 刊期:2019年第32期

    【裁判要旨】按照正当防卫制度,对于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可实施防卫行为,至于在此之前双方当事人是否发生违法事由,并未加以限制和作出特别规定。因此,对于在被害人与被告人都存在违法事由的情形下,认定被害人对被告人的暴力行为是不法侵害,受侵害方(被告人)仍有权实施防卫,符合法律设立正当防卫制度的立法精神。

  • 正当防卫成立要件的司法认定

    作者:劳东燕 刊期:2019年第32期

    在涉及防卫问题的案件中,正确认定行为的性质,在此基础上作出合理的判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判决的合理性,不仅体现在对个案正义的维护上,也体现在向社会公众传递正确的信息上。个案的判决结论,影响绝不止于个案的当事人,它所传递的信息,必然影响社会一般人今后的行为选择。

  •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认定

    作者:米阳; 张嘉艺 刊期:2019年第32期

    【裁判要旨】国家工作人员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交其他单位使用,实际上将公款交由对方个人控制,客观上由个人占有和使用,应当认定为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构成挪用公款罪。挪用款实际使用人与挪用人共谋,制作虚假对账单以逃避财务监管、掩盖挪用公款的事实,应认定为指使或者参与策划取得挪用款,以挪用公款罪共犯定罪...

  • 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运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作者:陈芸莹; 马露 刊期:2019年第32期

    【裁判要旨】在客运合同中,若损害结果的发生系第三人的侵权行为介入所致,承运人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乘客的死亡与承运人没有因果关系,承运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案情】原告:程某、龙某。被告:广安永祥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客运公司)。

  • 标的物存在权利瑕疵时的责任确定

    作者:史秀永; 武大喜 刊期:2019年第32期

    【裁判要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买受人在意思表示真实的情况下,与出卖人签订的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违背公序良俗的买卖合同有效。买受人在占有、使用出卖车辆较长时间后,不得以车辆被不明身份人员强行开走而购车目的无法实现为由,请求解除买卖合同。买受人在订立买卖合同时知道第三人对买卖的标的物享有权利的,出卖人不...

  • 为抵债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属债的更改

    作者:赵卉 刊期:2019年第32期

    【裁判要旨】民间借贷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在债务到期后对债权债务进行清算,经协商一致将对账确认的借款本息转化为购房款,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该房屋买卖合同并非为双方的借款合同提供的担保,由此引起的争议应当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处理,而非民间借贷纠纷。双方当事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实为议物抵债协议,其在法律性质上为诺成性合同而非...

  • 续医费超出前诉中评估数额应申请再审

    作者:贺付琴; 刘永集 刊期:2019年第32期

    【裁判要旨】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原告主张的续医费经诉讼评估并被生效判决确定后,其以实际发生的续医费金额超出诉讼中的评估金额为由,另行提起诉讼主张该超出部分的续医费的,应驳回起诉,其相应权利可以通过对原生效判决提起再审进行救济。

  • 免责条款明确说明义务的履行

    作者:尹宏桂 刊期:2019年第32期

    【裁判要旨】合同订工时,投保人声明理解保险人对免责条款的法律含义所作出的解释说明的,通常应确认保险人对免责条款履行了明确说明义务。【案情】原告: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四平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平运输公司)。

  • 刑民交叉案件中对担保合同效力的审查

    作者:王纯强 刊期:2019年第32期

    【裁判要旨】借款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被法院判定有罪,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飽,借款合同并不当然无效,法院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判定借款合同的效力。担保人以借款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被法院判定有罪为由,主张不承担民事责任的,法院应当依据借款合同与担保合同的效力、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依法确定担保人的民事责任。

  • 对起诉状陈述的部分事实反悔须有正当理由

    作者:郝绍彬 刊期:2019年第32期

    【裁判要旨】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变更诉讼请求,涉及对起诉状陈述的部分事实反悔,人民法院必须依据诚信原则严格加以司法审查。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符合法定程序,但反悔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据且证明力足以推翻起诉状所作的陈述,方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 期限利益在P2P平台分期还款协、议中的确定

    作者:林鸿; 刘光 刊期:2019年第32期

    【裁判要旨】P2P网贷平台向投资者回购理财产品的债权转让模式虽违反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政策,但并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认为是合法有效的债权转让合同。双方签订的回款协议与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最为接近,违约方的期限利益可以参照适用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七条的规定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