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学报.辽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试论无权及其追认 【正文】

试论无权及其追认

作者:董青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经贸学院,浙江金华321007
追认   民事法律关系   法律后果   民事行为   法律特征  

摘要:无权是制度中一个不可回避的概念,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时有出现.但无权并非绝对无效的民事行为,它的法律后果会因"被人"是否予以追认而有所不同.本文主要就无权的种类和法律后果以及追认的法律特征、成立要件、方式和时间等加以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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