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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是医疗纠纷处理主渠道

作者:宁艳阳; 王祎然 《中国卫生》编辑部; 不详
医疗纠纷   郭燕红   医患双方   人民调解   主渠道  

摘要:自2018年10月1日起,《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正式施行。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召开新闻会,就《条例》相关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记者了解到,由于医学本身具有未知性、风险性、复杂性等特点,以及患者高期望值与医学本身局限性之间的矛盾,医疗纠纷时有发生,部分医疗纠纷矛盾激化甚至引发激烈冲突,损害了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扰乱了正常医疗秩序,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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