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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扶贫工作总结赏析八篇

时间:2022-09-25 02:12:44

人民银行扶贫工作总结

人民银行扶贫工作总结第1篇

(中国人民银行河南省淅川县支行,河南 淅川 474450)

摘 要:淅川县作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及秦巴山片区集中连片扶持县,把发展经济、脱贫致富、改善民生作为重中之重,开创了扶贫开发四项工作机制,采取六项推进措施强力推进,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发展,农民的增收,贫困村民的脱贫致富。

关键词 :淅川;扶贫;连片开发

中图分类号:F124.7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0-8772(2014)25-0213-02

淅川县位于河南省西南边陲,豫、鄂、陕三省交界处,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调水源头。全县总面积2820平方公里,积山、水、田于一体,有“七山二水一分田”之称。淅川县是部级贫困县,现有贫困人口8.3万人,占总人口的13.9%,作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及秦巴山片区集中连片扶持县,淅川县委政府把发展经济、脱贫致富、改善民生作为重中之重工作来抓,人行及金融部门根据上级及地方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增强责任,创新思维,优化服务,加大投入。止6月底,淅川县金融机构已发放“三农”贷款56亿元,占贷款总额74.6亿元的75%,今年新发放”三农”贷款3.1亿元,占今年新增贷款的3.56亿元的87%,有利地支持了县域经济结构的调整、小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养殖业、种植业等观光农业、生态农业、旅游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快速发展。促进了淅川县县域经济的发展,农民的增收,贫困村民的脱贫致富。

一、开创了扶贫开发四项工作机制

1.建立了淅川县金融支持扶贫开发工作协调机制。成立了淅川县金融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扶贫开发的有关事项及相关扶贫项目对接,不定期交流工作开展情况,先后四次召开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及时研究解决金融扶贫开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推进工作开展。县政府建立由人民银行、涉农金融机构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今年以来多次召开会议,传达贯彻上级及淅川金融扶贫开发工作意见,督促金融机构切实承担责任,把扶贫开发作为金融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促进双赢的重要载体,积极投入到扶贫开发工作中去,推进扶贫开发工作深入开展。县人行牵头,与金融办、扶贫办、银监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淅川县金融支持秦巴山淅川片区扶贫开发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召开了全县工业及金融工作会议,会上淅川县主管县长就金融工作以及金融支持秦巴山淅川片区扶贫开发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为金融支持扶贫开发工作指明了目标和方向。

2.建立了淅川县扶贫开发资金投入保障机制。通过《淅川县金融支持秦巴山淅川片区扶贫开发工程实施办法》确保金融机构扶贫资金投入保障,要求到2015年底,秦巴山片区淅川县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贷款年增速不低于全市平均增速,年增量不低于市金融机构平均增量;新增存款用于当地发放贷款的比例达到50%以上。人民银行根据扶贫开发情况,用好、用活货币政策保障扶贫金融机构资金供应。利用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再贴现予以支持;在法人金融机构合意贷款规划优化调整上多给予争取;在差别存款准备金政策实施等方面给予调整。已经为符合条件的县农联社下调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使联社可利用资金增加7000多万元。帮助县农联社申请优惠利率支农再贷款1亿元,增强支持“三农”实力。为达到“三农资金”投入比率的淅川县农业银行落实存款准备金率下调一个点的优惠政策。近两年,县财政拿出1.5亿元,用于扶贫开发工作。其中,1亿元用于支持生态农业发展,5000万元用于实施阳光培训工程,对农民进行技术培训,使贫困农民有一技之长,依靠自身技术实现脱贫致富。近两年,县扶贫部门共争取扶贫贴息585万元,直接或间接带动银行贷款1.8亿元资金投入扶贫开发项目之中。2014年还将投入500万元贴息资金,直接带动2亿元以上银行贷款投入扶贫开发。

3.建立了淅川县银农、银企项目对接机制。同县扶贫办合作,选择10余家发展前景好,具有辐射带动的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涉农企业,通过银农、银企洽谈平台,增进银农、银企之间的进一步对接。召开了秦巴山淅川片区扶贫开发银企对接会,通过双方互动达成共识,签订项目信贷议向书或企业授信书,支持扶贫笼头企业发展壮大,更好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农发行已与源科生物有限公司、绿源科技、震宇辣椒等企业进行了对接。建设银行与淅川县益源肉制品公司、金通农产品公司进行了对接并分别为两家企业贷款1500万元、和计划三季度贷款1000万元。村镇银行已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南阳丹江湖乳业有限公司授信500万元,对金帝服装、金瑞服装等劳动密集型企业授信。邮政储蓄银行已与赵四仙桃专业合作社金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定了贷款协议。农村信用联社与23家小微企业3100多户农户,200多农业种养殖大户,19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授信或贷款。

4.建立了淅川县金融机构涉农信贷资金投入激励机制。在人行淅川支行的推动下,淅川县政府出台了《淅川县金融机构存贷挂钩及奖励办法》,对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和扶贫开发工作中贡献较大的金融机构进行奖励,调动了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和扶贫开发工作的积极性。协助县政府组织对2013年的信贷投放情况进行了考核,落实了对金融机构奖励178万余元。推动落实了新增涉农信贷投入增速超过15%部分的奖励政策。对扶贫开发贷款牵头行淅川县农村信用社的支农再贷款按低于正常支农再贷款一个点的利率予以激励。

二、采取六项推进措施强力推进

1.成立了扶贫开发金融支持服务团。服务团由各金融机构派2--3人参与,深入企业、各个乡镇、农户进行调查和金融支持扶贫开发工作宣传。召开了金融支持秦巴山淅川片区扶贫开发宣传月活动。召开了动员会,下发了文件,要求各金融机构利用电视、网络、窗口柜台、LED显示等形式进行宣传。同时组织涉农金融机构、县扶贫办组成5个宣传小组,深入贫困村、组开展宣传,提高群众对金融扶贫政策的认识,增强群众信用意识,保证有借有还,打消金融机构怕向扶贫项目贷款的顾虑。结合各行社工作性质、各乡镇的经济发展特点,因地制宜制定扶贫方案,采取一企一策、一乡一品的方式进行对接支持,确保扶贫的有效性。

2.建立了秦巴山区淅川片区扶贫开发项目库。由人民银行县支行和县扶贫办共同牵头,对涉农龙头企业、涉农中小、小微企业、种植户及种植合作社、养殖户及养殖合作社、种粮大户、大学生村官创业、返乡农民工创业、农户等进行分类筛选,建立了秦巴山淅川片区扶贫开发项目库,并确立了50户涉农企业和200户农户作为重点支持对象,纳入金融支持扶贫开发“十百千”活动扶持对象,信息公开,为金融机构信贷服务提供重要参考。

3.建立了扶贫开发牵头行(社)制度。将淅川县农村信用联社确定为淅川县扶贫开发牵头社,做扶贫开发的主力军。上半年,农村信用联社各项贷款余额达47.76亿元,占全县贷款余额的64%,新增贷款4.47亿元,占全县新增贷款的126%。面向专业合用社推出的“金燕合作通”,共授信农民专业合作社19户、金额3520万元,累计用信4笔、1020万元。23家小微企业贷款2.71亿元。274家农业种养殖大户贷款8550万元。

4.落实了新型农村经营主体主办行制度。组织召开金融支持新型农村经营主体主办行制度联席会议,引导信贷投放。辖内5家涉农金融机构与11家企业或专业户建立了合作关系,人民银行县支行对主办行服务企业情况进行季度监测,并对支持情况进行通报。目前,主办银行已向合作企业或专业户授信或发放7000多万元。

5.推进了农村金融产品创新。建议县政府增加了500万元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使“金开源”担保公司实力超亿元,增强其为企业担保贷款实力。督促各行(社)结合县域经济发展的特点,因地制宜开展信贷产品创新,重点加大涉农企业应收账款质押贷款、订单仓储抵押、农户贷款专业合作社担保等产品创新,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尽可能的扩宽抵(质)押物品的范围,更好支持“三农”经营快速发展。建设银行对益源肉制品有限公司开办了1500万元的农业订单质押贷款。农村信用社对两家企业开办了应收账款质押贷款。

6.加强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积极推动农村手机支付,电话支付,进一步深化银行卡助农取款点存取款及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切实满足农民各项支农补贴发放,小额取现、转账等基本服务需求。实现了“乡乡有ATM ,POS机到行政村100%全覆盖、助农取款服务点到行政村100%全覆盖”的成果。积极开展农村地区手机支付业务推广工作,至6月底,试点镇-农行厚坡支行已开通手机支付业务3553户。农村地区手机支付业务推广工作开局良好,初显成效。

三、取得的成效

1.金融机构通过支持“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的发展壮大,带动农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近年来,该县先后通过以上三种模式,发展茶叶3.9万亩、金银花2.6万亩、核桃4万亩、胡桑5万亩、软籽实榴6500亩、玫瑰6000亩,总面积16.7万亩,带动12万农户人均增收1200余元,带动2万多贫困农民脱贫致富。如,县农发行重点支持的福森集团公司九重镇1.5万亩金银花产业基地,直接及辐射带动周边万余人就业,年人均增收4000余元。县农联社重点支持的源科生物公司万亩有机农业(茶园、黄金梨、有色花生)基地,带动所在地毛堂乡2791户3500多位农民直接变成公司的“产业工人”,实现年人均收入增加5000元。农村信用社和邮储银行支持的赵四仙桃合作社种植仙桃3500亩,发展社员146户,带动周边四个乡镇1560户农民致富。

2.通过支持“以工带农”模式发展壮大,促进工业经济发展,支持农业深加工项目发展,带动农民就业、增收。至今年6月底,金融机构企业贷款余额42.3亿元,重点支持国家、省、市扶贫(重点)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扶贫项目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的涉农小微企业等600余家,直接安置农民就业2万余人。一大批有优势、有特色、有潜力的农业产业化企业迅速发展,带动全县农民人均年增收150余元。如联社支持的淅川县清真肉业有限公司集屠宰加工冷藏于一体,带动周边700多户农民发展养牛,户均增加收入5.3万元,安排17户农民就业。

人民银行扶贫工作总结第2篇

一、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投入财政资金保障实施

    制定《小额扶贫信贷实施细则》,多次召开全县全县小额扶贫信贷推进会。小额扶贫信贷省市县三级财政共投入资金1935万元,其中风险补偿金1321万元,贴息资金524万元,担保费90万元。

二、全力推进扶贫信贷工作,多家金融机构参与扶贫

参与金融扶贫工作有农商银行、临商银行、农行、村镇银行四家银行,华瑞担保、国诚担保两家担保公司。分别与以上四家银行两家担保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并开设三方监管账户。

三、创新金融产品,落实责任包干制度

    一是在磨山镇创新“红利富民贷”,帮助100于户贫困户实现脱贫;二是建立三级小额扶贫信贷服务平台,实现在县乡有专职村级有兼职小额扶贫信贷工作人员;三是落实责任包干制度,银行与乡镇签订包干协议,实现每个乡镇都有银行与其对接。

四、初步完成年度贷款任务,扶贫信贷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人民银行扶贫工作总结第3篇

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党中央、国务院对扶贫工作高度重视,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也按照各自职能,出台了面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特惠政策和举措,汇集成强大扶贫合力,全国形成扶贫开发“一盘棋”格局。

国务院扶贫办负责统筹安排全国扶贫开发工作,牵头会同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46个成员单位开展工作。中央组织部、中央农办和扶贫办印发通知,要求选派优秀干部和人员到村任第一书记,建强基层组织,推动精准扶贫。扶贫办会同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总政治部、教育部、人民银行、国资委等部门研究深化细化实化定点扶贫,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积极支持配合。中央宣传部大力支持扶贫宣传,在扶贫开发每一个重大活动前,制定专门计划,协调中央媒体开展集中报道。

发展改革委提出多项促进扶贫开发的政策措施,将全国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纳入“十三五”部级专项规划编制预案。教育部等部门明确重点支持贫困地区补充乡村教师,全面落实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科技部、财政部等部门增加资金投入,加大“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实施力度。民政部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实现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应扶尽扶,与国资委、全国工商联分别联合发文,发动各类企业扶贫济困。财政部积极研究增加扶贫投入,研究整合财政投入增加资产收益性扶贫筹资渠道的举措。国土资源部对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单列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易地扶贫搬迁、保障房建设和扶贫产业开发项目建设用地。环境保护部、财政部持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将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优先纳入支持范围。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继续对贫困地区农村危房改造予以倾斜。交通运输部加快实施“溜索改桥”,组织编制“十三五”交通扶贫规划,研究制定交通精准扶贫政策。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进片区内通电行政村互联网覆盖,安排发送扶贫公益短信等工作。水利部大力解决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农业部积极谋划“十三五”农业产业扶贫政策措施,帮助14个片区遴选推介农业适用品种和技术,在部分贫困地区开展金融支农创新试点。商务部重点扶持中西部地区及其革命老区开展电子商务,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在贫困县开展。文化部研究制定了《“十三五”时期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卫生计生委、总政治部研究开展健康扶贫行动。人民银行和有关金融机构创新扶贫小额信贷,设立扶贫再贷款,研究发行政策性金融债券用于扶贫。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金融机构面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扶贫小额信贷去年发放1000亿,今年还会继续大幅增长。

审计署加大了对千万减贫任务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国资委组织开展“中央企业定点帮扶贫困革命老区百县万村”专项行动,并配合民政部积极开展“救急难”试点工作。林业局启动了木本油料产业支持贫困地区发展行动。旅游局启动实施旅游扶贫试点。统计局积极参与“十三五”扶贫规划和贫困退出机制研究,配合做好建档立卡数据与贫困监测数据的比对。能源局积极开展光伏扶贫,今年并网发电将超过180万千瓦。深入推进青年志愿者扶贫、希望工程助学、帮扶贫困青年创业就业等工作。全国妇联和扶贫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在扶贫开发中做好贫困妇女脱贫致富工作的意见》。中国残联开展专项调查并将结果与建档立卡数据进行比对,以实名制下达各省贫困残疾人年度减贫任务。

人民银行扶贫工作总结第4篇

银行精准扶贫工作计划范文一

20xx年,镇安农商行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坚持“面向三农,服务城乡”为己任,在全市首创了金融扶贫工作模式,不断加大信贷资金投入,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感,取得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该行主要采取五项措施着力“双包双促”精准扶贫工作。

一是创新金融扶贫模式,着力搭建扶贫架构。为切实做好“双包双促”精准扶贫工作,镇安农商行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创新了“1234”金融扶贫模式,即制定一个规划——《镇安农商行金融支持精准扶贫六年规划》;开发两种产品——金融扶贫富民农户贷和产业贷;探索三种模式——“基金+贴息”保障模式、“公司+农户”担保模式、“服务+技术”支撑模式;完善四项机制——完善金融扶贫联动协调机制、贷款风险补偿担保机制、金融服务监测考核机制、政银联席定期磋商机制。为扶贫工作搭建了架构,建立长效机制,确保精准扶贫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是加大信贷资金扶持,着力增加群众收入。至2015年12月末,累计发放精准扶贫贷款10450万元,其中精准扶贫金融富民农户贷1466笔,金额 6199.33万元,有力地支持了贫困户发展产业致富;精准扶贫金融富民产业贷157笔,金额4250万元,以产业带动就业,促进贫困户增加收入。

三是捐助民生工程,着力做好面上大扶贫。2015年,向包扶的丰收村捐资3万元修建公厕,捐电脑6台、太阳伞45把、石桌石凳5套、宫灯60对,制作旅游标识牌、宣传牌8个,增设助农取款点1处、安装无线POS机具1部、配备点钞机1台、灯箱1个,分发雨伞、水杯等宣传品1000余份;争取资金33万元支持丰收村饮水净化工程。支持民生工程,做好面上大扶贫。

四是驻村联户扶贫,着力增强群众致富信心。首先是制定规划及措施。2015年组建驻村联户扶贫工作队,制定《包扶村2014-2016年三年发展规划》、《贫困户调查及产业发展情况统计表》、《驻村工作队职责及任务》等;其次是建档立卡开展结对帮扶。向包扶的腰庄河村25户“亲戚”捐赠价值14万元的铡草机、粉碎机等农用机具44台;再次是创新模式开展信贷扶贫。农商行以丰收村为试点,为该村36户贫困户发放精准扶贫贷款184.7万元。为丰收村汪和春服装加工厂贷款25万元,增设备扩规模,解决50多名贫困人口就业,人均年增收1.5万元;最后是确定产业开展项目扶贫。工作队帮助成立“丰收乡村旅游公司”,引导村民刘长卫等15户移民户办起了农家乐和乡村旅馆,解决贫困户就业30余人,人均增收9000多元。通过该行的政策宣讲、资金扶持、项目带动、捐赠物资等多种途径帮扶,解决了贫困户“等靠要”思想,群众致富信息进一步增强。

五是职工自发奉献爱心,着力帮助弱势群体。2015年8月23日为丰收村16名小学生捐赠学费、学习用品价值1.28万元。后期计划对因病无法发展产业的贫困户,通过职工捐款,对他们实施爱心捐助,帮助弱势群体。

镇安农商行倾情致力精准扶贫工作,取得良好效果,受到省市领导关注、县委政府通报表彰和群众好评。这是镇安农商行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的一个缩影。2015年,镇安农商行要持续推进金融支持与精准扶贫工作的深度融合,以“农民增收、企业增效、财政增长、银行发展”为目标,将进一步加大信贷投入,重点帮助贫困户发展产业,从“献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转变。

银行精准扶贫工作计划范文二

一、总体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赣南苏区同步进入小康社会为统领,全面做好贫困群体的金融服务,初步建成全方位覆盖贫困群体的普惠金融体系。

(一)金融扶贫开发体系日趋完善。完善面向“三农”的金融服务体系,推动商业性金融机构网点持续下沉,不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推进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着力消灭金融服务盲区,争取实现基础金融服务不出村、综合金融服务不出镇(乡)。

(二)信贷投入总量持续增长。通过创新金融产品,逐步加大对贫困户和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力争每年全市涉农贷款增量高于去年同期水平,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

(三)融资结构日益优化。通过加强对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上市培育,鼓励引导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债券市场进行融资,拓展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渠道,实现直接融资规模同比增长。

(四)风险保障体系逐步健全。通过创新发展小额信贷保证保险、特色农业保险、医疗、养老等保障保险,充分发挥保险行业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和地位,健全贫困群众的风险保险保障体系。

(五)金融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创新精准扶贫担保模式,破解贫困群众无抵押、无担保的瓶颈;努力推进贫困群体金融知识普及,推进诚信文化建设,使贫困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二、基本原则

(一)着力增强贫困群体“造血”功能。坚持以产业发展为引领,通过完善金融服务支撑,促进贫困群体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增强贫困群体“造血”功能。

(二)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坚持市场化和政策扶持相结合,以市场化为导向,以政策扶持为支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三)坚持统筹兼顾与因地制宜相结合。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金融精准扶贫的决策部署,立足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体的实际,各县(市、区)和各金融机构根据产业特点、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趋势,按照因地制宜原则,创新扶贫开发金融服务方式。

三、政策措施

(一)完善面向“三农”的金融服务体系。推进普惠金融,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尽快完成农信社改制为农商银行工作目标,推动涉农银行业机构开展类似于农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模式改革,引导邮储银行加快乡村营业网点布设步伐,鼓励村镇银行分支机构向乡镇延伸;纵深推进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加快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行政村全覆盖工作,切实满足偏远农村各项支农补贴发放、小额提现、转账等基本服务需求,消灭金融服务盲区,争取实现基础金融服务不出村、综合金融服务不出镇(乡)。鼓励在重点或大型乡镇设立专业支农的小额贷款公司。鼓励人保财险、中国人寿等保险机构完善乡镇营销服务部的布局,创新保险机构在乡镇行政村的服务方式。

(二)引导信贷投放向贫困群众和贫困地区倾斜。以我市油茶、脐橙、花卉苗木、养殖等农业主导产业和优势农业产业等为扶持重点,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特别是农发行、农业银行、农信社(农商银行)、村镇银行、邮储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加快扶贫金融产品和业务创新,加大对有条件的贫困农户小额农贷投放力度,扩大贫困农户贷款覆盖面,大力实施产业金融扶贫;积极搭建平台,有效对接国家开发银行等扶贫开发贷款,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扶贫;针对扶贫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推出切合实际的信贷产品,重点支持“公司+合作社+贫困户”、“龙头企业+基地+贫困户”等产业发展模式,切实加大对其信贷支持力度,实施就业金融扶贫;落实好现有国家济困助学信贷扶持政策,对当年被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录取的贫困家庭大学生提供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加大对农村校舍改造等项目贷款的支持力度,开展教育金融扶贫;支持农村医疗卫生等基础设施改扩建等项目贷款,开展保障金融扶贫。

加快推进农村“三权”抵押贷款的推广运用,在全市推广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适当扩大对林权、果园证抵押贷款的额度,延长贷款期限,实行优惠利率;适时探索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赣州银行、农信社每年要新增不少于3亿元的扶贫专项贷款额度。涉农金融机构要做好“财政惠农信贷通”的发放工作,各金融机构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满足扶贫对象的信贷需求,加快扶贫贷款的审批流程,充分保障扶贫对象合理续贷需求。确保涉农贷款增量高于去年同期水平、增速高于全市贷款平均水平。适当提高对扶贫贷款的风险容忍度。配合“雨露计划”、“金蓝领工程”等就业扶贫措施,加大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对贫困家庭成员的信贷支持力度,享受小额担保贷款相关贴息政策。

(三)借力资本市场推动扶贫开发。建立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接融资后备库,支持符合条件的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到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融资。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多种债务融资工具,扩大直接融资的规模和比重。筹建覆盖四省九市的区域性农产品交易市场。对油茶、脐橙等我市优势农产品设立期货品种开展研究论证。探索筹建扶贫产业发展基金,重点支持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四)建立保险行业精准扶贫长效机制。鼓励保险行业积极参与精准扶贫工作,结合贫困户的特点创新保险产品和服务。开拓农村小额信贷保证保险产品,推动实现农民小额贷款“手续简便、无抵押、无担保”。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业保险工作,推进油茶、茶叶、花卉苗木、水稻、生猪等地方特色优势农业保险,力争加快将柑橘(脐橙)、烟叶、油茶、白莲等农业保险纳入中央、省级财政补贴范围;创新发展天气指数保险、产量保险、收入保险等新兴产品。关注特殊人群的保险保障,积极发展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推广低保、五保、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的意外保障制度;探索对失地农民养老保障的新模式。鼓励保险机构降低保险费率,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由财政出资为贫困户购买补充医疗保险等保障保险。

(五)创新精准扶贫担保方式。将贫困户和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列入“小微信贷通”的重点支持范围。由市县财政统筹资金,组建赣州市扶贫开发担保机构,为扶贫对象等提供贷款担保,免收担保费用;提高对扶贫开发担保机构代偿损失的容忍度,对扶贫开发担保机构的代偿损失,由市政府、各县(市、区)政府、扶贫开发担保公司、协作银行按比例共同承担。

(六)加快推动精准扶贫金融知识普及。搭建市、县、乡三级金融培训平台。充分发挥市委党校、市金融研究院以及驻市高校的平台作用,面向各金融机构开展小额信贷业务和技术等方面的培训,提升金融服务水平;面向基层干部进行农村金融改革、小额信贷、农业保险、资本市场等方面的宣传培训,提高运用金融杠杆的意识和能力;借助县、乡两级平台(如,农民培训学校),对贫困群体开展专项金融教育培训,提高贫困群体的诚信意识,使农民学会用金融致富,当好诚信客户。

四、组织保障

(一)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强化政府部门与银证保等金融机构联合,进一步完善横向协作机制。由市金融局牵头、市财政局、市扶贫办、赣州银监分局、人民银行等政府部门以及驻市各金融机构共同参与的整体联动机制。建立金融精准扶贫联席会议制度,组织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计划,统一具体宣传内容和口径,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和困难,有效凝聚各部门的力量和资源,形成金融支持精准扶贫整体合力。

人民银行扶贫工作总结第5篇

关键词:金融扶贫;精准扶贫

中图分类号:F830.46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0017-2017(5)-0064-03

一、庆阳市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现状

庆阳市是甘肃省唯一的革命老区,属六盘山贫困片区,为国家扶贫重点地区之一。总面积2.71万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666.47万亩,约占庆阳市总面积的16.39%。全市辖7县1区、116个乡镇、1261个行政村、8962个村民小组,总人口265.4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24.19万人,占84.47%。截止2017年3月末,庆阳市贫困人口17.42万人,贫困面7.59%。金融系统精准扶贫对口帮扶行政村68个、2106户、9477人,其中贫困村31个、贫困户1126个、贫困人口5628人;参与精准扶贫人员1462人,占系统从业人员总数的34.98%。各金融机构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各级精准扶贫政策,努力通过金融精准扶贫“信贷+”模式,积极解决贫困村实体经济组织和贫困户的生产资金和金融服务需求,有效发挥金融对精准扶贫工作的助推作用。

(一)金融精准扶贫政策叠加出台。近年来,人行庆阳市中支引导辖内各金融机构研究制定金融精准扶贫具体实施意见或办法20多个,精准实施“双联惠农”、“牛羊蔬菜”、“精准扶贫”、“金桥工程”、“易地扶贫搬迁”等农户贷款,及“惠企通”、“果业通”等小微企业特色扶贫信贷产品,全面推进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先后制定、推行了金融支持精准扶贫工作示范村、金融支持精准扶贫主办行制度和“降、让、贴”、“一对三”(即“行对村”、“行对企”“行对户”)等精准扶贫工作措施。

(二)农村金融服务触角延伸到边。截至2017年3月末,庆阳市市级银行业金融机构11家,基层金融机构380个网点,从业人数4477人。全市涉农金融机构共设立助农取款服务点1772个、转账电话3291个,全市1261个行政村的平均保有量分别为1.41个和2.61部。金融网点、金融支付、农村助农取款服务点、转账电话、便民服务点等现代化支付机具布设加快,金融信息等金融服务覆盖所有行政村,贫困村和贫困人口都纳入现代化金融服罩中。

(三)金融扶贫资金投入规模加大。截至2016年底,全市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为642.04亿元,同比增长9.74%。其中各项涉农贷款余额达412.85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64.30%;农户贷款余额达214.58亿元,同比增长4.38%;全市各涉农金融机构发放的各项精准扶贫贷款余额为205.11亿元,同比增长26.42%(详见表1)。

(四)金融服务水平得到显著提升。一是积极创新金融信贷产品。全市各金融机构结合自身信贷管理特点,加大产品创新,竞相推出了适合贫困户的双联惠农、食蓄草业等不同类型信贷产品,深受贫困户欢迎。二是积极改进信贷服务流程。各金融机构积极向上级行争取信贷项目,加强信贷政策宣传,提高办事效率,有效缩减了信贷时限。三是切实提升金融服务效率。为有效解决“排长队”、“等服务”问题,各金融机构均实行了网点转型和系统升级改造,在营业网点设立了客户理财室、高柜区、低柜区、客户等候区、自助服务区,配备了专兼职大堂经理和排队系统,对前来办理业务的客户进行有效的分流疏导,提高了临柜业务的处理效率。各家金融机构加快了农村自助机具的布设,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客户也不断增多。据统计,截至2017年3月末,全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共安装布放ATM机1006台、自助查询终端、存折补登机等其他自助查询终端500台,POS机10047台,特约商户9538个;累计发行各类银行卡633.75万张,信用卡26.47万张,人均持卡量为2.94张,极大地方便了农民群众办理金融业务。

二、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的制约因素分析

(一)农民脱贫致富的途径单一。一是庆阳市生态脆弱,自然条件恶劣,境内沟壑纵横,土壤贫瘠,气候干旱多灾,全年平均降雨量在480-660毫升之间,且呈现出“南多北少”的差异化分布。作为典型的农业城市,农村人口比重大,贫困人口众多,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于种、养殖业,但因水资源匮乏,严重影响种养业的规模化、产业化发展。二是多数中小企业主要从事初级产品粗加工,产品科技含量低,无技术支撑,精、深加工能力不足,产品市场知名度不高,竞争力不强,且多为家族式管理,缺乏产业化带动能力。三是一些贫困村和贫困户积极主动脱贫的意愿不强、措施不多、干劲不足,不找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

(二)金融扶贫信贷风险控制难。金融精准扶贫的商业属性决定了金融信贷资金并非无偿。一方面,受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滞后的制约,涉农金融机构很难全面、及时掌握贫困村和贫困户信贷需求和信贷运行过程中的相关信息,无法跟踪贷款扶贫对象的信用和风险状况。另一方面,由于宣传不到位、信息不对称以及部分农民认知能力有限等原因,将金融扶贫信贷资金等同于政府扶贫资金,还款意愿降低。加之,农业生产具有弱质性,容易受自然灾害影响,导致农民收入不稳定,还款来源得不到保证,导致金融机构扶贫类贷款信贷风险频发。调查发现,某县部分涉农金融机构于2013年开始集中投放的“双联惠农”3年期贷款,2016年3月份已到期应收回524户、4505万元,实际收回361户、3190万元,收回率仅为70.81%;2017年3月底应收回1124万元,收回836万元,回收率为74.38%,均未达到要求的95%以上。

(三)金融精准扶贫缺乏聚合力。目前各金融机构在开展金融精准扶贫工作上往往是单打独斗,对项目选择、风险评估、机具布放各自为阵,很难实现资源共享、信息共享。往往形成一些贫困村和贫困户信贷资金堆积、一些贫困村和贫困户出现信贷盲区、一些赖债户重复贷款,或“甲贷乙用”的问题。金融机构与政府部门关系也有断层现象,金融机构虽有开展精准扶贫的意愿, 相关部门配合不力,遇到金融机构信贷项目组织、核实、管理和贷款回收、贴息等具体工作时,往往存在嫌麻烦、怕担风险、怕担责任等消极行为,挫伤了金融机构扶贫的积极性。

(四)扶贫信贷资金风险保障乏力。一是政府风险保障措施落实不到位。在支持金融机构投放扶贫贴息类贷款政策落实力度上,随着贷款开办时间的推移而逐渐减小甚至终止。调查发现,庆阳市某县部分涉农金融机构于2013年开始发放“双联惠农”贷款,之前由省财政全额贴息,期限3年;而2015年之后财政t只贴息50%,且期限降为一年;于2014年8月开办“草食畜牧业贷款”业务,此项贷款在2015年6月前执行7.38%的年利率,由省财政和县财政分别贴息4%和1%,农户仅需承担2.38%的利率,而2015年6月以后虽利率由之前的7.38%下降到6.3%,但省财政不再贴息。个别财政贴息类贷款承贷金融机构至今未到得政府的财政贴息资金补偿。二是保险扶贫基本缺失。当前金融扶贫过多强调银行信贷支持,忽视了保险扶贫,保险对扶贫产业和项目跟进少,扶贫产业和项目抵御价格、市场和各类灾害的能力不强,扶贫项目和投入风险大。

三、推进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的建议

(一)充分发挥产业扶贫带动作用。建议政府针对当前农民群众脱贫致富渠道、方式单一的现状,积极构建“政府+银行+企业+农户”的协同发展模式,由政府部门按照“1+20”的精准扶贫工作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提供相关政策支持,大力发展养殖、林果、蔬菜、小杂粮等多元化产业项目,培育产业化龙头企业。金融机构应认真落实金融精准扶贫示范村建设要求、精准扶贫主办行制度,以点带面,不断整合现有金融资源,优化信贷结构,切实加大对涉农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各类农村经营主体和农户的金融支持。涉农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农村经营主体应立足主业和自身优势,积极扩展上下游产业,带动当地农户特别是贫困户就业。贫困户在政府政策、致富项目、金融资金、企业的全面支持与带动下,树立脱贫致富信心,结合自身实际,找准发展产业,与其他农户和企业抱团发展,改变贫困现状。

(二)不断强化扶贫贷款的风险控制。一是加大金融精准扶贫宣传力度。大力宣传金融机构精准扶贫信贷资金的有偿性,强化农户的法律意识。二是大力推进信用工程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优势,切实重视和加大信用乡(镇)、村和农户建设,建立良好的金融精准扶贫信用生态环境。三是加大扶贫信贷资金投放、回收考核力度。设立政府扶贫类贷款风险保证基金和考核奖励基金,对金融机构精准扶贫中形成的不良贷款,按一定比例进行补偿;对金融机构当年扶贫贷款增量按市场占比给予奖励;对既脱贫又守信用的贫困户给予奖励;把各级政府清收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之中,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力度。四是出台“贴费保险”政策。由保险公司开发扶贫保险产品、创新扶贫保险服务。由政府比照“贴息贷款”出台“贴费保险”政策,为扶贫产业、扶贫项目和贫困户生产提供必要的“贴费或免费保险”。

(三)切实提高政银精准扶贫凝聚力。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的有效开展,离不开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离不开金融机构的通力合作。一是突出政府扶贫主导作用。政府要明确支持的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群体,建立扶贫项目库,做好扶贫特色优质项目、重点发展产业的推荐工作。对金融机构开展金融精准扶贫提供政策支持,大力维护金融债权,全面调动金融机构精准扶贫工作积极性。二是凝聚金融机构精准扶贫合力。政府、金融监管机构、司法部门与金融机构要形成精准扶贫合力,全力推进扶贫工作。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灵活运用再贷款、差别存款准备金率等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扶贫信贷支持力度。各金融机构要建立精准扶贫资源共享、信息共享机制,把金融精准扶贫和普惠金融结合起来,定向精准支持贫困村发展特色产业和贫困户就业创业。政府和司法部门要坚决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确保扶贫贷款的完整和合理增值,形成良性的金融扶贫长效机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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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Investigation on the Status of the Targeted Financial

Poverty Alleviation in Qingyang City

ZHENG Furong

(Qingyang Municipal Sub-branch PBC, Qingyang Gansu)

人民银行扶贫工作总结第6篇

关键词:精准扶贫;信用建设;信用共同体;信贷扶持

玉树州是少数民族聚居地,也是青海省贫困户的聚居地,所辖的六个市县(县级市)均为省定及国定贫困县,其中四个县为国定贫困县,全州贫困户数达3.5万余户,近年来,玉树州通过积极开展信用培育、信用创评全面助力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玉树州信用创评工作基本情况

按照青海省金融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信用创评要求,人民银行玉树州中心支行组织辖内4家金融机构为精准扶贫主办银行,积极开展了贫困户信用档案建立和信用评定工作,实现了玉树辖区贫困户信用档案建档全覆盖,以“信用创评+信贷扶持”的金融精准扶贫思路,积极推动信用助力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根据全省金融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统一部署,人民银行玉树州中心支行组织辖区各金融机构积极开展贫困户信用档案建立和评定工作,根据玉树州扶贫局核定精准扶贫贫困户为35748户,其中低保户为19070户,非低保建档立卡贫困户为16678户,截至2017年2月末,玉树辖区累计建立贫困户信用档案25149份,占金融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总数的100%;累计对25023户农牧户开展信用评定工作,占金融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总数的100%;累计对19567户符合信用评定标准的农牧户开展信用评定,并评定为贫困信用户,占建档立卡贫困户总数的54.74%,累计为1676户贫困信用户提供直接信贷融资支持金额达5995万元,全面完成了金融精准扶贫建档和创评任务。

(一)精准建立创评机制

人民银行玉树州中心支行积极转发贫困信用户信用评定标准,制定贫困户信用评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金融精准扶贫阶段任务,联合相关部门出台了意见办法方案。建立了贫困户信用创评工作督导机制和通报机制,建立了以贫困户为点、贫困村为面、贫困县为片的“点、面、片”相结合的三级联动创评机制,为贫困户通过信用获取金融服务提供了政策保障。

(二)精准识别建档对象

设立了4家金融精准扶贫主办银行,按照“分片包干”的原则,组织主办银行对258个行政村所辖的2.5万户贫困户开展信用档案的建立和评定工作,实现了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全覆盖,摸清了贫困户的金融需求信息和信用信息,为精准施策提供了支撑。

(三)精准开展信用培植截至

2017年2月末,通过对贫困户进行宣传教育、信贷培育、能人大户及专业合作社带动型培育,已完成评定贫困信用户19567户,占全部贫困户的54.74%,占金融精准扶贫贫困户的117.32%,探索开展专业合作社的信用培育和创评工作,在全州范围试点创评信用专业合作社10家,实现了让贫困户及新型农业组织通过积累信用从而获得融资的机会。

(四)精准探索信贷模式

主办银行制定年度扶贫贷款投放计划,因地制宜创新信贷模式。目前,玉树农商行的“五人签字法”模式、农业银行的“三级联保”模式、青海银行“FS”农贷模式、邮储银行的“能人大户带动”模式基本成熟,正在复制推广。截至2017年2月末,人民银行玉树州中心支行发放扶贫再贷款2亿元,主办银行累计向1676户贫户发放信用贷款,累计金额达5995万元,向辖内10家专业合作社进行了信用培育,累计发放信用专业合作社贷款450万元、特色优势企业贷款2200万元,累计帮扶和带动贫困户达2000余户。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玉树地区虽然将信用助力金融精准扶贫工作作为解决贫困户脱贫致富的重要路径,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受信用信息采集难、维护难、贷款获得率低等问题制约,深化金融精准扶贫普惠力度面临较大瓶颈制约,直接影响着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的有效推进。

(一)信用信息采集难

为顺利开展好全州建档立卡贫困户信用信息采集工作,人民银行玉树州中心支行高度重视,组织辖区各金融机构召开专题会议,明确信息采集内容及方式,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受多重因素制约,呈现信用信息采集难的问题。一是基层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少,采集服务对象多。玉树州共有贫困村104个,贫困户数达3.5万户,而四家精准扶贫主办银行经办人员仅有约120人(每县平均仅有17-23人),平均每位金融机构经办人员对应承担采集6个村、约292户贫困户信用信息的工作任务,信息采集任务量之大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所采集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二是语言交流障碍,信息采集困难。由于玉树当地贫困户95%以上为少数民族,因个人因素制约,80%以上的贫困户未接触过金融服务,金融机构信息采集员在翻译采集内容时,需要用通俗的藏语理解和翻译金融专业术语,信息采集员翻译能力及被采集对象的理解和认知能力存在差异,容易出现理解偏差,导致信息采集效率和准确度大打折扣。三是信息采集对象居住分散,基础设施落后,加大了信息采集成本。由于玉树地区地域辽阔,95%以上的贫困户为农牧户,游牧而居,所居村社基础设施不完备,一个乡镇中最远的村与村之间的距离长达近90公里,只能骑着马或摩托采集信息,造成信息采集成本高、效率低。

(二)信用信息维护难

玉树州在积极采集贫困户信用信息过程中,发现信用信息受扶贫环境因素、家庭因素、自然因素的影响,信用信息采集受到制约;而“贫困户信用档案”中“资产情况”与“玉树州贫困户信用评定表”中“家庭劳动力占比”、“家庭劳动技能”等信用信息为动态信息,具有时效特性,易随时间的推移而出现“失效、失真”的情况,导致贫困户信用信息在一定时期后不具参考价值。一是受扶贫环境因素影响。在调研中发现,玉树藏区农牧民群众大多以游牧而居,贫困户“资产情况”基本以牛羊牲畜及房产为主,目前,地方有关部门为按照精准扶贫精准帮扶脱贫相关要求,积极通过筹措资金免费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赠送牛羊,派专家指导牲畜养殖技术,并及时与畜产品加工企业衔接开展“产业扶贫”,因此,贫困户家庭资产出现送即“增”、卖即“减”的动态变化,造成已采集的信用信息在经过一定时间后“失真”的情况出现;同时开展对贫困户的培训教育,将完成教育的贫困户协调安置集约生产类企业参与就业,促使“家庭劳动力占比”、“家庭劳动技能”等贫困户重要信用指标呈现加快变动态势,造成已建立的信用信息档案内容逐步“失效”。二是受家庭因素影响。由于受到玉树灾后重建及城市化进程因素的影响,近年农牧民群众迁移率较高,贫困户呈现向城市转移的现象,贫困家庭年轻人逐步倾向于前往城市打工生活,或因贫困户中年轻人另立新户分开生活,为贫困户家庭基本信息以及房屋等固定资产信息的采集与二次维护加大了难度。三是受自然因素影响。玉树州地处高原,全年极端天气为常态,贫困户家庭牛羊牲畜受极端恶劣天气影响,死伤率较高,贫困户家庭牛羊牲畜的寿命一定程度影响着贫困户信用信息的精准度;玉树地区农牧民群众常年以虫草采挖为主要收入来源,因环境、数量等因素导致虫草价格的波动,同样影响贫困户“脱贫”或“返贫”情况的出现,其资产变动幅度较大,导致“家庭资产”指标存在时效性。

(三)贫困信用户贷款获得率低

为全面推进玉树州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玉树州金融系统积极推动精准扶贫信贷扶持工作,截至2017年2月末,辖区各金融机构投放各类扶贫贷款累计达10934.76万元,其中对1676户建档立卡贫困信用户直接投放扶贫贷款,金额达5995万元,占扶贫贷款投放总金额的54.67%,平均每户获得4.85万信贷扶持,贷款贫困信用户数占贫困户总户数的3.45%,占已创评贫困信用户总数的6.30%,扶贫贷款获得率占比仍然较低。一是“诚信度”评价指标缺乏参照价值。在“贫困户信用评定表”“诚信度评价”栏中“有脱贫发展意愿和发展思路”、“爱党爱国遵纪守法,积极维护地方稳定,民族团结”、“服从管理,参与公益事业建设”、“尊老爱幼、邻里关系和睦”四项指标分数占比达36%,但由于指标缺乏有效参照,采集信息时容易受到被采集人因理解偏差、为套取优惠政策,借助信息不对称优势,影响四项“诚信度”评价指标真实度,造成“诚信度”评价过于主观,从而增加金融机构通过信用评定结果开展信贷扶持风险、影响信贷扶持力度。二是信用风险补偿机制不到位。风险补偿基金的设立对贫困户的个人信用起着“担保人”的作用,能够较大程度地提高贫困群体获得信贷扶持机会,基金基数越大、放大倍数越低,金融机构对贫困户开展信贷服务的积极性越高,所需要承担的风险相应越低,贫困户通过借助自身信用获取融资机会就越高,为全面协调推动精准扶贫风险补偿资金落实到位,人民银行玉树州中心支行与玉树州扶贫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使用村级互助资金建立扶贫贷款风险防控资金的通知》,利用各行政村村级互资金组成扶贫开发贷款风险防控资金,落实全州风险防控资金0.5亿元,而贫困信用户贷款户数仅为1676户,贫困户信用贷款余额为5995万元,未能够达到扶贫风险补偿基金按照1∶5放大倍数的要求,风险防控资金数额较大程度上影响着金融机构对贫困户的信贷投放积极性。三是自身发展意愿不强、信贷需求不高。玉树州杂多县、曲麻莱、治多县处于三江源生态保护区域,多数贫困户享受“生态补偿基金”、“草原补偿基金”、“林业维护基金”等各项国家特殊补贴政策,贫困户依赖国家兜底、依赖政府补贴思想严重,造成部分贫困户产生惰性,自身发展意愿不强,影响信贷需求,造成区域性贫困户信贷需求疲软,以玉树市小苏莽乡扎秋村调查为例,该村共有贫困户92户,年户均可获得各类补贴达2000元以上,全村无产业,合作社仅有1家,尚处于发展初期阶段,有政府20万元专项扶持资金,暂无信贷需求,中支通过对该村贫困户宣讲金融扶贫的相关优惠政策及“贷款必还”的扶持条件后,所调研的贫困户均表示暂无信贷需求。

三、对策建议

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信用评定的核心目的是为了让更多贫困户通过自身信用的积累,享受信贷便利,实现信贷脱贫,因此,建立银村联动协调机制、信用评定与信贷挂钩、建立贫困户信用评定信息系统、建立金融扶贫信用风险分担机制、扩大金融扶持产业扶贫力度等措施成为金融与扶贫攻坚有效对接的关键环节和信用助力金融精准扶贫的重要突破口。

(一)建立“银村信用协调机制”,提升贫困户信用信息采集和维护能力

建立以银行主导、村支部协调,贫困户参与的银村信用协调机制是提升贫困户信用信息采集和维护的重要途径。一是定期组织金融精准扶贫“村支部培训班”。承办金融机构定期对村级主要领导干部普及金融知识,培训如何采集和维护贫困户信用信息。二是贫困户信用档案信息由村支部负责。金融机构与村支部签订银村合作协议,明确将整村信用信息采集维护及信贷协管的任务交由村支部负责,村支部通过以半年或一年为一个周期,定期对本村贫困户的信用信息集中采集、更新与维护,并由村支书签字确认,以确保信息有人采集有人负责。三是村级互助资金做担保。由村支部组织,将村级互助资金存放于承办银行,签订担保协议,为向该村投放的信贷资金做担保;四是以村为单位,村支部在再次申请贷款时,将全村贫困户信用档案交由承办银行定期审核,审核通过后承办银行按照信用状况及该村信贷需求投放信用贷款为贫困户提供金融脱贫的机会。从而有效形成“银行+村支部+村级互助资金+信用贷款”的银村信用协调机制模式,做到承办银行一次性建档,村支部终身维护,村级互助资金始终做信用担保,承办银行定期投放信用贷款的良性循环。

(二)“诚信度”评价指标与村级信贷信用培育挂钩

探索和建立整村“履约增信、失信惩戒”机制,金融机构所投放的信用贷款应从几百元、几千元起步,让贫困贷户按时还款、积累信用,逐渐提高授信额度,若全村贫困户均守信,均可享受“诚信度”提级加信的信用奖励,反之一个或部分贫困户失信,全村所有贫困户都将受到“诚信度”评价降级减分和授信额度降级减信的信用处罚。实现贫困户“诚信度”评价指标体系有科学具体的参照数据,同时也可促使贫困户在参与“村级信用共同体”建设中积累自身信用,实现一人信用影响全村的局面,提升个人价值,提高拥有脱贫致富的外部融资机会。

(三)建立贫困户信用评定信息系统

为有效提升贫困户信用信息的维护和监测水平,建议探索建立贫困户信用评定信息系统,贫困户信用信息评定情况及信贷扶持情况由金融机构负责录入并共享应用,由地方人民银行负责对系统进行维护与监测,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一是信用档案电子化管理。目前贫困户信用档案均为纸质档案,贫困户信用评定信息系统可将贫困户信用档案及信用评定实现电子化管理,以防止因环境因素、人为因素造成纸质档案丢失的风险,同时可实现多金融机构间的共享应用。二是具备动态监测功能。通过数据分析对比,能够实现动态监测辖区贫困户信用评定变动状况,及时对变动地区因地施策,提高金融扶贫信用风险监测水平。三是具备金融机构信贷扶持情况监测功能。为有效督促金融机构开展金融精准扶贫,及时了解金融机构开展信贷扶持进度显得尤为重要,系统应具备信贷扶持监测功能,实现对辖区金融机构推进信贷扶贫的实时监测和督导。

(四)建立“四位一体”信用风险分担机制

金融精准扶贫作为造血式扶贫的重要手段,信用风险分担状况直接影响着金融精准扶贫的有序推进,因此,建立以扶贫基金设立一部分、政策保险承担一部分、地方财政补偿一部分村级互助资金担保一部分的“四位一体”信用风险分担机制符合实际需求,能够有效提升金融扶持力度和提升农牧地区金融机构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的风险抵御能力。一是提升扶贫风险补偿基金基数,降低放大倍数。存放在金融机构的扶贫风险补偿基金是信贷投放的保护伞,有条件地提高存放在金融机构中风险补偿基金基数并降低放大倍数有利于扩大金融精准扶贫推进成效,降低贫困户信贷风险。二是推广政策保险,增信贫困农牧户。全面启动并扩展藏系牛羊保险业务,持续扩大参保牲畜数目,政府给予承办保险公司相应补贴,降低保险成本,金融机构可根据农牧户参保情况开展信贷扶持,以降低风险。三是地方财政设立风险补偿基金。建议地方财政设立信贷风险补偿基金,有条件的对金融机构开展金融精准扶贫的风险进行二次分担,财政部门通过对风险补偿基金存放基数的调整,刺激金融机构不断开展金融精准扶贫。四是村级互助资金参与信用担保。以村级为单位,将村级互助资金作为承办银行对该村信贷服务的信用担保,以确保扶贫贷款风险降到最低,实现贷款放得出,收得回。

(五)扩大金融扶持产业扶贫力度

人民银行扶贫工作总结第7篇

【关键词】金融 脱贫攻坚 调查

到2020年实现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是中央既定的工作任务。做为中央银行,在金融助推脱贫攻坚工作中,责无旁贷,使命光荣,必须全力以赴、不打折扣、保质保量完成。但金融机构在助推脱贫攻坚工作中,如何开发适合的金融产品,如何保证资产安全,如何处理商业化经营与政策性扶贫的关系,如何与贫困户精准对接、精准帮扶,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道难题,本文以大同市为例,对金融助推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调查,并进而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一、大同市贫困人口的基本情况

大同市位于山西省北部,面积1.5万平方公里,人口337万。全市辖9个农业县区、99个乡镇、1966个行政村。其中阳高、天镇、浑源、广灵、灵丘、大同6个县被列入燕山――太行山部级连片特困县,占全市农业县区的67%。大同市农村贫困现象与全省相比,有四个突出特点,即“高、广、深、多”。

高:贫困县占比高。全市9个农业县区,其中有6个属于燕山――太行山部级连片特困县,占全市农业县区的67%。高于全省18个百分点。

广:贫困村分布广。到2015年底仍有贫困村665个,占全市1966个行政村的33.8%,高于全省5.3个百分点。

深:贫困程度深。2015年,大同市仍有贫困人口20.6万人,占全市农业总人口的12.1%,贫困人口相对集中,92.4%分布在6个连片特困县,扶贫任务十分艰巨。

多:贫困类型多。因病致贫的有30542人,占9.9%;因残致贫的有39115人,占12.5%;因上学致贫的有50958人,占16.4%;因灾致贫的有65259人,占20.9%;缺土地的有80387人,占25.7%;缺技术的有105658人,占34%;

二、金融助推脱贫攻坚取得的初步成果

自实行连片特困地区金融扶贫工作以来,人民银行大同中支组织当地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企业扶贫资金运用、扶持当地特色产业等方面做了初步尝试,同时发放支农再贷款7.5亿元,壮大扶贫资金的力量,取得了一些成绩,主要有:

第一、县域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强化。实现了金融机构对贫困乡镇的全覆盖。截至2015年末,连片六县分别设有人民银行分支机构6家,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36家,证券机构1家,保险机构31家,小额贷款公司22家,农村资金互助社1家;银行业服务网点195个。

第二、金融扶贫软环境建设得到加强。2015年10月开展的“农村金融知识宣传周”活动,共分发各类宣传资料2000余册,解答农民疑问近千次。

第三、在产业扶贫上进行突破。2015年,大同县信用联社利用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1.5亿元,加上自有资金,采取“园区+农户”的信贷模式,发放各类贷款2.5亿元,重点支持黄花种植和肉羊养殖产业园区发展;通过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大同县三利公司等小微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在黄花菜的种植与加工上做文章,助力精准扶贫初见成效。

第四、在大企业扶贫资金的满足上进行指导。天镇县农村信用社采取社团贷款的方式为同煤宏丰农业园区贷款4500万元,建成规模化、现代化、市场化、品牌化、休闲采摘于一体的绿色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可吸纳周边三个贫困村270户、2000余名农民就业,人均增收万元以上。

第五、放大风险补偿倍数,壮大扶贫实力。2015年省政府为大同市六个连片特困县每县安排500万元风险补偿金,人民银行积极协调金融机构与政府相关部门,通过风险补偿金的注入将信贷杠杆放大至8倍,且实施优惠贷款利率,让利贫困群体。目前,各县已选择2-3个乡镇进行试点,对贫困农户进行信用评级,为贫困户发放贷款3854万元,其中针对贫困农户的“富民贷”发放1244万元,针对龙头企业的“强农贷”发放2610万元。

第六、在易地搬迁脱贫上积极争取资金。积极支持金融机构全力争取易地扶贫搬迁政府补助资金专项贷款,支持地方政府向纳入省级“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的贫困搬迁人口和同步搬迁人口拨付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用于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和安置区配套设施建设。按照大同市政府安排,争取在2020年实现户籍人口300人以下,实际居住不到一半的贫困村7.9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实施移民搬迁。

三、金融助推脱贫攻坚中遇到的问题

第一、金融机构扶贫与其经营原则相悖。金融机构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必须管控风险,保证盈利性。而扶贫贷款一般都是高风险低收益,与金融机构的经营目标相悖,在现阶段责权利不匹配的情况下,机构参与的热情不高。

第二、现阶段精准扶贫户达不到信贷要求。贫困户属于社会弱势群体,他们中的大多数素质和能力偏低,创收的渠道十分有限;同时,农村产权不明晰,没有合格有效的抵押品;大同不是扇ǖ盅菏缘悖土地和房屋还不能做为抵押品。凡此种种,制约着信贷资金的投入。

第三、参与精准扶贫的部分金融机构得不到有效支持。支农再贷款和扶贫再贷款作为激励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支持涉农发展的有效货币政策工具,发放范围只涉及合格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对其他的金融机构则不适用。部分金融机构虽然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大力开展扶贫工作,却无法获得扶贫再贷款的支持。

第四、银行债权需要财政担保的保护。扶贫贷款作为高风险低收益的银行业务,且贷款对象具有收入来源不稳定、抗风险能力弱、缺乏担保等特殊性,迫切需要获得政府财政的支持和税负的减免。

四、相关政策建议

第一、鉴于金融助推扶贫开发的政策性强,时间要求紧迫的特点,建议以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汇票这三家政策性银行为主力,采取发行债券筹措资金的方式加大扶贫资金支持力度。其他商业银行从履行社会责任的角度,每年确定一定的扶贫项目与额度,加大金融助推扶贫开发的力度。

第二、在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成功的基础上,迅速进行推广,增加贫困户的有效抵押品,满足金融机构信贷要求。

第三、扩大人民银行扶贫再贷款的额度和使用范围,调动金融机构参与扶贫开发的积极性。

人民银行扶贫工作总结第8篇

当前,金融支持扶贫所面临的问题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扶贫资金总量有限,二是扶贫贷款风险大,银行无积极性,三是贫困户难以达到贷款条件。针对这三个方面的问题,2016年年初,通山县扶贫办、财政局、人民银行、银监办、农商行“量身打造”联合推出了“精准脱贫贷”创新信贷产品。在通山县扶贫办设立管理中心,由管理中心和农商行共同实施和管理“精准脱贫贷”,打通了金融支持精准扶贫这“最后一公里”的屏障,支持地方脱贫攻坚工作,成效显著。

精准脱贫贷产品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显著特点:一是目标精准。“精准脱贫贷”的对象是指有贷款意愿、有就业创业潜质和技能、讲诚信的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以及能够吸纳贫困户入股、安排贫困户就业、促进贫困户增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能人大户等以“基地+农户”的形式带动产业扶贫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贷款总额不得低于“精准脱贫贷”全部贷款总额的50%。“精准脱贫贷”的目标不光是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个体,还包括了以产业带动贫困户脱贫的群体,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真正实现了金融扶贫的目标精准。

二是政府增信。“精准脱贫贷”自2016年开始,连续3年由政府整合资金,每年安排不低于1000万元的风险补偿金,按贷款发放的进度拨付,农商行按风险补偿金的10倍放大发放贷款。“精准脱贫贷”管理中心设在扶贫办,风险补偿金由管理中心负责管理,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专款专用,按月对账。贷款发生逾期30天后,可启动代偿程序,农商行和管理中心按规定的比例分担代偿责任。政府帮助银行分担信贷风险,银行积极参与精准扶贫,以1000万元的风险补偿金撬动1个亿的“精准脱贫贷”贷款,真正实现了政府、银行、贫困户多方共赢。

三是降低门槛。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单户贷款不超过10万元,期限最长为36个月,贷款执行基准利率,免抵押、免担保,由扶贫办全额贴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单户贷款不超过50万元,期限最长36个月,10万元以下的贷款执行基准利率,10万元以上贷款执行年利率7.92%,抵押物可以为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水域经营权、农村小产权房,由扶贫办按政策规定实行分类贴息。切实简化了贷款程序,降低了贷款的门槛,贷款期限延长,去除了之前贫困户难以满足的贷款条件,解决了贫困户的后顾之忧,找到了农村困户无法获得银行信贷资金支持的症节所在,真正实现了金融扶贫政策精准指向靶心。

四是因户施策。授之以“渔”而非授之以鱼。目前,农商行“精准脱贫贷”产品已发放贷款1200多笔,金额1.1亿元,其中贫困户个人贷款900多笔,合作社带贫困户形式贷款200多笔。贷款全部都有项目投入,由扶贫办和村组委员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项目,以扶持产业项目带动贫困户脱贫。在金融部门的支持下,全县生猪养殖、油茶、水果、食用菌、中药材种植等特色产业迅速发展,47个贫困村初步形成了“一村一业”的发展态势,截止到2010年12月底,全县建立种养殖业基地110多个,农民专业合作社580多个,实现产值13.5亿元。(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通山县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