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检察官 交通肇事致人轻伤送医路上遗弃并逃逸应如何处理 【正文】

交通肇事致人轻伤送医路上遗弃并逃逸应如何处理

作者:肖之云; 石琦 湖北省黄梅县人民检察院
交通肇事   小池镇   公私财产   故意伤害罪   故意杀人罪  

摘要:<正>[案情]2014年6月14日20时许,吴某驾驶出租车沿着105国道由湖北省黄梅县小池镇向该县黄梅镇行驶,途中将骑自行车的干某碰倒。干某称其手脚能动弹,吴某遂将干某抱上车准备送往该县人民医院就诊。途中,干某称要到该县孔垄镇医院就诊,吴见干某手脚都可移动,且从外表看伤势并不严重,担心干某勒索,就将干某抱下车放在路边,拿了一些钱塞给他,开车走了。当晚21许,洪某经过此地,发现干某躺在地上招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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