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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非法学辅导赏析八篇

时间:2023-10-07 08:50:07

法律非法学辅导

法律非法学辅导第1篇

【关键词】高职教育;高职生;法制教育;法律意识

一、高职学院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

虽然国家明文规定,要求将法律基础课列入大学生教学计划,但是高职院校对该门课程的投入却非常有限,很多高职院校只注重学生技能方面的培养,对于学生法制知识方面的教育少之又少。一些高职学校仅仅通过法制教育月的宣传,让高职生在短暂的时间内去了解必要的法律知识,这几乎没有多大效果。出现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还是在于高职院校对学生的法制教育不够重视,没有将其列为一门重要的基础课程,而对于学生的法制教育仅仅是依赖于教育活动月法律知识的宣传以及老师平时的口头传教。

2.高职院校任课教师法律水平有限,尤其是以思政教师代替法制教育老师。很多非政法高职院校法律课程大多是由思政部的工作人员担任的,而这些老师基本上都不是法律专业出身,对于法律的认识还是不够透彻,由于任课教师法律理论知识的欠缺,使得学生上课的效果不是很好,在这种情形下,当代高职生对法律课程不重视,就不难理解了。在法律课程的教学中,一些高职教师只是注重学生法律知识的学习,而忽略了高职学生法律观念、法律意识的培养。这样的教课模式,对于学生培养良好的法律意识不会有很大帮助,大大削弱了高职院校法律教育的效果。

3.法制教育仅限于小小的课堂,无法与课外结合。法律是实践性和理论性很强的一门学科。当前,在高职法律教学中,法制教育的方法仅仅局限于传统的课堂教学,偏重于理论知识的学习,严重忽视了实践教学环节,没有给学生提供参加有关法制社会实践的机会。高职院校基本上把法律基础课当成高职生进行法制教育的唯一形式,学生法律知识的学习也仅仅局限于学校安排的课本,缺少有针对性的以案说法的实例。以至于高职生对法制教育的认识和了解仅限于理论,根本无法意识到法制教育的重要性。

4.从高职院校的生源情况来看,高职院校的学生对法律的认识意识不强。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董瑶舆教授通过他的法律意识调查报告显示出:“人们的法律意识水平的高低与其文化程度成正比。”一般高职院校的生源地基础弱,对法律的学习意识淡薄,一般都不会主动去加强自身的法律知识。由于高职学生心理不够成熟,不懂法律,很容易走上歧途。因此,高职院校更应该注重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

5.高职院校辅导员的素质,严重影响到法制教育的质量。高职院校中,个别辅导员公德缺陷和法律观念陈旧,无法跟上社会发展的步伐。辅导员将影响一批学生的成长,辅导员的素质和能力,决定了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思想观念。辅导员的能力及创新性,决定着法制教育活动形式的多样化。如果辅导员法制教育活动的开展仅仅限于说教,没有扩展到第二课堂,这样学生对于法律知识的认识就不会深,同时,近两年高职院校不断扩招,辅导员带班也越来越多。导致辅导员几乎没有精力开展多样化的法制教育活动。

二、解决措施和改进办法

1.坚持依法治国政策,落实高职法制教育。我国坚持走依法治国的道路,加大力度建设有中国特色的法制国家。国家财政部门应该加大对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投入力度,而非仅仅注重本科院校的推进与发展。法制教育的价值在于倡导法制精神,造就大批具有良好法律素质的公民,满足法制社会的需要。因此高职院校在加强学生技能应用能力培养的同时更应该注重学生法制教育的建设,开设一些必要的法律基础课程。

2.加强专业法律教师队伍的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的法律素养是搞好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关键。高职院校应该将法律专业教师纳入人才招聘计划。严格考核教师的法律专业知识,提高法制教育教师队伍的专业水平。高职院校还是要根据学校实际的情况,通过专、兼、聘等多种形式,形成一支具有相当水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同时学校还应该加强对教师培训,进一步提高高校教师的法律水平。为学校培养理论加实践型的法律专业人才。

3.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丰富法律教育内容。法律基础课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没有其固有的教学模式。在强化该课程的实践性教学环节中,我们更要重视案例教学法的运用。在选择法律教学案例时,应该优先考虑两个因素,一是要利于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二是教学案例应具有思想教育意义。实践证明,多种形式并用的法制教育要比单一的法律课堂教学效果好。为了学生的成长,应该给学生提供一个好的学习环境,例如组织大学生观看以法律为专题的教育性电影等,让学生在轻松愉快的气氛中了解和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举办法律知识的辩论赛;开设法制宣传栏,主题画报,开展法律知识咨询活动等:请专家来院校开设大学生法制主题讲座会等,营造浓厚的校园法律文化氛围。

4.激发学生兴趣,加强高职生维权意识。以学生周围的法律事件为例,将法律与学生的生活联系在一起,提高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这样还可以使学生在案例讲解中轻松的学到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更可以让学生认识到学习法律的重要性。提高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是加强学生法制教育的一个重要途径。

5.塑造一支具有较强法律素养的辅导员队伍。首先辅导员自身要有加强综合素质的学习意识,尤其是法律知识的学习。不断鼓励辅导员晋升学习,尤其是心理和法律专业方面的学习。同时学校应该为辅导员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培训班,学习开展法制教育的先进理念。在开展法制教育活动结束后,要加强各辅导员间的交流,不断改善和提升法制教育的形式和效果。同时还应该增加辅导员的数量,减少辅导员带班数,以提高带班质量,完善班级学生法制教育建设,使法制受教育面达到100%。

法律非法学辅导第2篇

关键词:网络时代;高校辅导员;大学生

中图分类号:C45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0407.2012.08.012

文章编号:1672-0407(2012)08-038-02

收稿日期:2012-03-20

众所周知,科学技术是一把双刃剑。它在给大学生活带来了很多便利,扩大同学们的视野的同时,也在传播着一些有害的信息,影响着同学们的道德观和价值观。面对互联网对大学生生活的冲击,高效辅导员要做好准备引导学生健康的成长。

一、 网络信息时代辅导员面临的挑战

(一)大学生之间的人际关系变得虚拟化

网络即时通讯技术给人们的交流带来了很多便利,人们之间的交往方式向多元化发展。文字交流的时代已经过去,语音、视频等方式越来越被人们喜爱。尤其是近几年微博、微信等新兴的网络交流方式更是在这些乐于接触新鲜事物的大学生之间传播开来。

大学生虽然已经成人,但并不代表着成熟。他们并不具备很强的心理承受能力,在现实生活中遇到的挫折容易导致他们缺乏自信心,无法给与自己一个公正的评价,久而久之,如果这种情绪一直维持下去,一定会丧失对现实生活的信心。此时,虚拟的网络世界可以让他们寻回迷失的自我,让他们找到了存在的价值。他们会对网络越来越依赖,把网络当成自己心灵的寄托,容易沉浸其中,逃避现实世界。同时由于网络的牵绊,这些同学与亲人和同学之间的关系越来越疏远,造成了人际交往障碍,孤独、压抑等情绪长期得不到释放,对身心健康产生了严重的影响。

(二)法律意识淡薄、道德观念弱化

网络有非常丰富的信息资源,包括很多供大学生学习的参考资料,但是这里面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些“不良信息”,色情、暴力、种族歧视等信息在网络上出现。虽然政府严格抵制这些不法网站,但是屡禁不止。这些不法网站经常通过篡改客户浏览器等强制用户访问。大学生群体的自制力比较弱,很容易受到诱惑接触这些,容易受到它的影响,从而产生一些不健康的思想,道德观被扭曲。

现在互联网还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法律体系,很多不法行为在网上肆虐,而且大学生极易受到它的影响,在不知不觉的状态下被麻痹,从而做出违反法律和道德的事情来。

(三)注重网络娱乐,荒废学业

网络的娱乐功能尤其受到大学生的青睐,网络游戏、网络音乐和网络影视的点击率非常高。

目前网络游戏的发展很快,很多网络游戏都免费向网民开放,这给那些没有固定收入的大学生网络游戏爱好者提供了便利条件。为了能够上升到更高的级数,通宵达旦在线打游戏。而且大学的课业不如高中那样繁重,很多学生在不知不觉中就松懈了,由于打游戏晚上睡眠时间不够,就在上课的时间睡觉,甚至干脆就逃课,找别人代替,这种情况持续下去一定会荒废学业。

相比于网络游戏,网络影视和网络音乐的危害比较小。由于网络下载资源的便利性,很多学生选择通过这种方式来观看。尤其是肥皂剧对他们的吸引力很大,韩剧、偶像剧在大学生群体中是非常受欢迎的,过度观看这些没有营养的电视剧会影响学生的休息时间、学习时间,同时还会在潜移默化中影响到他们的价值观。

二、网络信息时代辅导员做好工作的措施

(一)充分利用网络与学生交流

网络时代的兴起要求辅导员不能仅仅满足于通过传统的方式和学生交流,还应该能够有效地利用新兴的网络交流工具,QQ,BBS,E-mail,微博,微信等都是很好的交流方式。建立QQ群,在群里面进行互动交流已经被很多辅导员所用,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同时在QQ空间,博客等写下日志或相关信息也能够起到和学生交往的作用,在这个虚拟的空间里面,学生们会没有太多顾忌,会袒露自己真实的想法,与辅导员进行交流。辅导员也可以以一种虚拟的身份与那些孤独的,依赖网络的同学谈心,从中开导他们,得到他们的信任,从而从网络的虚拟世界回归到正常的现实生活中。

(二)加强道德和法律教育

可以看到近些年来,网络犯罪的现象在大学校园非常普遍。这些犯罪事件出现的根源是大学生们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意识非常薄弱,因此强化网络管理的水平以及增加执法能力是非常重要的,与此同时,辅导员的积极配合也能够促进管理的质量。

可以通过学校的网站开设一个教育专栏,从各个电视台的法制教育节目、网站截取一些影像或图文资料。举例来说:播放因为网络的不健康信息诱发的犯罪行为的视频,让学生透过这些事件学到一些经验和教训。同时可以让他们开展激烈的讨论,表达自己内心的感受,防止类似事件的产生。除此以外,辅导员可以开展一些学术讲座,请一些法律专家给同学们讲解一些相关法律知识,让同学们身临其境,以达到更好的效果。

(三)获取网络娱乐有关信息

网络游戏对于大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学业都产生了很大危害,因此高校辅导员要积极辅助这些学生,让他们对网络游戏厌恶。但是引导这些“中毒”较深,远离同学和父母的学生回归正常是很棘手的一个问题。因此辅导员要另辟蹊径,可以从网络游戏入手,了解关于游戏的一些内容和特色,让自己也变成一个“行家”,以这种身份和学生交流,从而获取学生的信任,以便接下来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逐渐让他们意识到网络游戏巨大的危害性,从而摆脱网络游戏的束缚。

参考文献

[1]初云宝.网络时代辅导员工作刍议[J].中国西部科技, 2007,(05)。

法律非法学辅导第3篇

关键词:辅导员;非权力性影响力;学风建设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5)21-0270-02

党中央和国家非常重视高校辅导员工作和辅导员队伍建设,相继出台多项政策,明确了高校辅导员的角色定位、工作定位、素质要求、管理政策与要求等,对辅导员队伍提出了具体要求。高校辅导员是高校学风建设重要工作的直接参与者,在学风建设过程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辅导员非权力性影响力

影响力是指个人或组织在与他人或其他组织交流的过程影响或改变他人或其他组织心理和行为的能力。作为教育者,辅导员必须对学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才能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改善并推动学生的心理和行为进步,达到教书育人的目的。

1.辅导员权力性影响力与非权力影响力的概念。现代管理学认为,个人或组织的影响力可以分为权力性影响力和非权力性影响力两种。权力性影响力是一种强制性影响力,对他人或其他组织的影响带有强迫性、不可抗拒性,通过法律、职位、习惯和武力等外界强制力量发挥其作用。辅导员的权利性影响力主要指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等外界客观因素赋予辅导员的权力,辅导员对学生施加影响,学生需要被动接受。非权力性影响力是一种自然性影响力,对他人或其他组织的影响没有强制约束,通过个人或组织的魅力对他人或组织施加自然影响,发挥作用。辅导员的非权力性影响力主要指辅导员逐渐形成的个人魅力等主观因素对学生的影响力,辅导员对学生施加影响,学生主动选择接受与否。

2.辅导员权力性影响力与非权力性影响力的相互关系。辅导员权力性影响力和非权力影响力作为影响力的两个方面,虽然存在不同之处,却又相辅相成。权力性影响力是非权力影响力的基础保障。辅导员与学生的师生关系,辅导员对学生的管理权、奖励权、惩处权都是权力性影响力因素,没有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赋予辅导员的权力,辅导员就丧失了发挥非权力性影响力的空间。非权力影响力是权力性影响力的有效延伸。权力性影响力是维持辅导员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而辅导员只有充分发挥非权力性影响力,在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中通过平等交流、积极引导,实现教育的目的。

3.辅导员非权力性影响力的重要性。权力性影响力和非权力性影响力在辅导员对学生施加影响的过程中都是重要环节,二者不可或缺。但是,在社会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日益完善的前提下,如何使辅导员的影响力得到最大范围的延伸,在当今高校尤为重要。

4.辅导员非权力性影响力的组成要素。非权力性影响力涉及到辅导员的方方面面,主要有如下几个组成要素:①自身修养,包括思想政治理想信念、人格魅力;②知识才能,包括专业知识、领导能力和领导艺术;③工作态度,包括职业奉献精神、对学生的爱心等。

二、高校学风建设面临的问题

学风建设是高校教育领域经久不衰的研究课题,很多专家学者在此方面均有非常独到的见解并提出了各种促进学风建设的措施。但是,不能否认,高校学风建设依然任重道远。

1.各种负面因素影响高校学风建设。①社会因素:市场经济大环境下社会滋生的拜金主义和急功近利主义催生了新版本的“读书无用论”。②高校内部因素:高校教师师德意识失范、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滞后、校园学术氛围淡化均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高校学风建设。③学生自身因素:学习动机不明确、学习动力欠缺、自我约束能力较弱等因素直接导致了高校学风建设停滞不前。

2.权力性影响力在促进高校学风建设方面力不从心。针对目前学风建设存在的问题,各个高校均采取了大量措施促进学风建设,其中,强制性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种。①完善管理机制,增加对学生课堂学习的掌控力度。②重视课程考试,通过考试迫使学生重视学习。③奖励优秀学生,树立榜样,引导学生加强学习。④处分后进学生,对经常旷课、多门课程考试不及格的同学进行处分,强制学生认真对待学习。高校管理者通过这些措施施加给学生的权力性影响力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从表面上促进学风建设,但是要求学生被动地接受权力性影响力的管制,并不能从根本上应对校园学术氛围淡化、学生学习动力欠缺等负面因素,现实意义上的促进学风建设也就无从谈起。

三、辅导员非权力性影响力对促进高校学风建设的重要作用

辅导员是学生的直接接触者,良好地发挥辅导员的非权力性影响力能够在高校管理者权力性影响力的基础上,非常有效地促进高校学风建设。

1.坚定的理想信念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观。有坚定理想信念的辅导员能够引导大学生在复杂的社会大环境下明辨是非,免受“读书无用论”和急功近利主义的侵蚀,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同时引导学生用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做好人生规划,把学习放在学生生涯的首要位置。

2.逐步提升的专业知识能力引导学生重视学习。在以教风促学风的背景下,辅导员的专业能力是引导学生学习的重要因素。如果辅导员对自身要求不高,不注重自身专业能力的提高,以“混日子”的方式开展工作,学生在长期的耳濡目染之下,根本不可能增强对学习的重视。如果辅导员自身能够加强学习,逐步提升专业知识能力,成为学风建设道路的先行者,则能够为学生树立良好的榜样,引导学生重视学习。

3.良好的领导能力吸引学生接受学风建设规章制度管理。辅导员良好的领导能力是学风建设权力性因素发挥作用的催化剂。青年学生的逆反心理往往会使学生从心理上抵触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辅导员如果能够运用正确的领导方法,做好学生和学校沟通的桥梁,能够使学生更容易更主动地接受学校的规章制度管理,使学风建设权力性因素很好地发挥应有的作用。

4.无私的爱心与学生共同开展学风建设。辅导员通过对学生无私的爱心,从学生中来,到学生中去,在学生身边和学生做深入交流,了解学生的诉求,不再简单从管理者角度看待学风建设,更多地从学生角度思考并发现问题,并和学生一起解决问题,共同开展并做好学风建设。

四、辅导员群体非权力性影响力的培养与提高

针对辅导员非权力性影响力在促进学风建设等方面的作用,培养和提高辅导员群体的非权力性影响力对辅导员工作开展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1.辅导员选择。在高校选择辅导员的过程中,建立良好的聘任考核标准,把好入口关,同时注重辅导员的个人素质和专业素养。①个人素质。选择思想政治意识坚定、作风正派、具备一定的领导能力和沟通交流能力、肯吃苦耐劳的优秀青年担任辅导员,保证其能够很好地履行辅导员的基本职责。②专业素质。在个人素质基础上,选择与其将要管理的学生的专业相同或相近,同时有志于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硕士、博士毕业生担任辅导员,能够保证辅导员在专业学习方面和学生产生共同语言,为学生树立良好的专业学习榜样。

2.辅导员培训与管理。学校应注重对辅导员队伍的培训与管理,通过外界因素促进辅导员非权力性影响力的提升。①专业任课教师对辅导员进行一定的专业知识教育,使他们既可以加深自身的知识积累,又可以感同身受地了解学生在专业知识学习时的心态,了解学生的真实想法。②老教师对辅导员进行教育经验传授,对辅导员进行教育方法和教育艺术指导,帮助辅导员迅速成长。③组织辅导员群体内部交流,由优秀辅导员传授工作经验,辅导员互相就工作心得体会、工作困惑疑问等进行交流,取长补短。④学校对辅导员考核关注工作实效,注重辅导员在完成基本工作之外的努力,注重辅导员是否能对学生发挥积极的引导作用,注重学生对辅导员工作效果的真实反馈。

3.辅导员自身提高。辅导员自身提高是培养非权力性影响力的核心环节。①加强自身修养。辅导员应塑造良好的人格魅力,言谈举止、为人处世等方面高标准要求自己,有助于开展工作。②提高自身知识才能。辅导员既要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学习,在工作过程中,能够正确地传授、实践党的基本理论,完成思想教育者的本职工作,又要加强专业知识学习,具备扎实的专业素质以才服人。③掌握领导艺术,慎用权力。辅导员要注重提升工作方法和工作能力,在和学生交流的过程中,慎用领导权力,尽量做到以理服人,在良好的协调和沟通过程中完成对学生的管理,避免过度强压让学生对权力性影响力产生逆反心理。④真心付出,以爱相待。辅导员不应把工作停留在表面层次,要深入学生,了解学生,从关爱学生的角度和学生做知心交流,努力成为学生可以信赖并愿意信赖的朋友。

四、结语

高校学风建设既需要学校规章制度赋予辅导员的权力性影响力,强迫学生认真学习,更离不开辅导员的非权力性影响力,引导学生认真学习。辅导员应不断加强自身非权力性影响力建设,做一个让学生敬爱、亲切、信服、敬佩的辅导员,让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学风建设,营造学术氛围浓厚的校园环境。

参考文献:

[1]何利萍.高校学生辅导员非权力影响力研究[D].湖北:华中师范大学,2008,(7).

[2]常立生.高校辅导员非权力性影响力研究[D].河北:河北师范大学,2011,(12).

[3]孙娟娟.高校辅导员非权力性影响力研究[D].湖北:华中师范大学,2012,(5).

法律非法学辅导第4篇

[关键词]中职学校;管理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 G7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6058(2017)12-0094-01

管理是第三生产力,良好的管理能保障学生的工作和学习纪律,有助于学生形成良好的生活和学习习惯。尤其是对于中职学校的学生来说,其心智发育并不完全成熟,其在学习等方面还没有形成自主人格和认识,因此,通过科学良好的管理来提高他们在校的学习质量与效果,对中职学校来说非常必要和重要。

一、中职学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学生的思想素质教育与管理重视不够

当前中职学校教育管理中,很多学校偏重专业技术教育而忽视了学生的思想素质的管理提升。专业技术教育确实重要,然而没有良好的思想素质的保障,专业素质就无从谈起。尤其是中职学校的学生,其人格发展并不成熟,容易受到外部各类文化的影响,因此,如何通过素质教育和管理开发,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培养他们服务社会和报效国家的情怀,对于中职学校学生的成长来说非常重要。只有给中职学生坚定的意志,伟大的目标,坚韧的毅力和认真的态度,中职学校才能担负起国家中职教育的任务,成就学生的发展与职业规划。

2.学生管理规章制度跟不上教育的需求

学生的管理要依靠法律,要依靠制度,要依靠规定和办法,即依法依规管理,这是学校治理的重要思路和手段。当前中职学校普遍存在的问题是,由于学生年龄大多未成年,学生心智不成熟,日常生活中学生迟到旷课多,违规违纪现象多,甚至还会违法乱纪,一管就死,一放就y,班主任的管理就是“死管到底”。中职教育中教育界并没有对迟到、早退、旷课、打架、谈恋爱等情况提出明确的管理意见和要求,全凭班主任的经验来管理,处理不当造成学生的伤亡等,往往就处罚班主任,这使得很多班主任不愿意管理,不敢管理,想尽快打发他们出学校,减轻管理压力。

3.学校管理机制与方式不健全

当前中职学校管理方面,其主要依托就是班主任,有的学校设立了政教处之类的机构,也有极个别学校设立了心理辅导中心等,但是就我们调查所知,很多学校依靠的就是班主任和政教处。学校对学生的管理基本上解决了白天的问题,对于学生的生活管理、课后管理和思想动态管理没有跟得上,当前很多大学都建立了辅导员制度,由辅导员来管理和排查学生课外以及思想上的问题,然后总结问题反映给学校,以便于学校加强管理。东南沿海的一些学校设立了心理咨询中心,有的还建立了社工中心,但重要的问题是,这些机构的人员也非常紧缺,工资待遇跟不上,机构空设问题严重,任务开展严重不足。

二、提高中职学校管理的对策建议

1.通过各种方式加强中职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教育和管理

中职教育不仅是要教育出既有专业技术和技能的人才,还要教育出有高素质和爱国情怀的学生,要教育出具有奋斗精神和创业精神的学生。要把思想政治素质的教育管理融入课堂之中,融入团学工作之中,通过团组织活动、学生会活动、演讲比赛、宿舍联谊等多种方式,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只有有了坚强的思想政治素质,坚定信仰,有高尚的情怀,有坚定的毅力,才能成为大器,成就未来。所以,中职学校绝对不能忽视或者偏视政治素质和思想素质的教育管理。

2.健全中职学校教育的相关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

当前依法治国已经成为我国国家治理的重要途径,已经被摆在实现中国梦的重要位置,学校的管理也是一样,必须要依靠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实施依法治校。教育部要对《教育法》中的一些条文制定得详细一点,各省应该配套一些中职教育的相关细则,学校要根据法律法规和各省的细则制定具体的办理办法和规章制度,报批教育部门进行审核并向全社会,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实施。只有教师依法依规管理,才能约束教师的行为,防止教师越权违法管理,只有有规可依,才能保护教师的权益,防止特殊情况下教师成为“替罪羊”,消除教师不敢管和不愿管的现象。

法律非法学辅导第5篇

[关键词]以例辅律 以例破律 例律关系

律和例是清代的主要法律形式。其中,律是秦汉以来最正式、最重要的法律表现形式。历代相沿不怠“律者万世不变之常经”。例是宋时出现的一种法律形式和立法活动。“例者一时之权宜。”

关于律例关系,宋既有定“法所不载,然后用例。”而若“引例破法,则非理也。”律例关系总的流势应为:律以定罪,例以辅律。就地位而言,率为大纲,例为细目。就作用而言,例以补律。

对于清代的律例关系,常听“例以破律”之言。耳已生茧,从未思之。拾起《清史稿.刑法志》,确见佐证,“盖清代定例,一如宋时之编敕,有例不用律,律既多成虚文,而例遂愈滋繁碎。其间前后抵触,或律外加重或因例破律,或一事设一例,或一生一地方专一例,甚且因此例而生彼例,不惟与他部则例参事,即一例分载各门者,亦不无歧义。辗转纠纷,易兹高下。”由此言观之,确实有以例破律,例繁扰律的现象。而后各家定义清末变法修律前律例关系皆从此主流。

如果多方考察,细致深入,便会对清朝律例关系有一个系统全面的了解。以代表性的刑事法典《大清律例》为例,与律文“‘绝对排斥’的条例,在《大清律例》全部近2000条条例中所占的比重微乎其微,至多不过百分之二三。学界将例对律的作用概之以“以例破律”、“以例代律”失之偏颇。清代的律例关系仍然是律以定罪,例以辅律。下面分而述之。

律、例两种发源形式各有其特点和局限性。二者相辅相成,相互协调。“立例以辅律”,例设立的初衷在与补充和辅助律文。

(一)例以其灵活性来弥补律的固定不变

律具有较强的固定性。是用来垂一定制的法典。具有历代相因的延续性,清史稿刑法志在开篇即有提到,大清律基于明律,宗于唐律。,具有超强的稳定性,乃“古今不易之至理,帝王治世之常经。”

相比之律,例有着很强的灵活性。“律文世代相因,条例世轻世重”,可以随时酌中,以保障律的稳定实施。例主要作用是辅佐律的,例由于形象、具体,使用方便灵活,很好的弥补了律相应的不足之处,二者相反相承,相得益彰。

(二)例以其具体细致弥补了律的概括性

律文尚简,且要概括精当。律为国家大法,乃刑事法律的大纲。社会关系具体繁杂。要将律很好在贯彻执行于实务,必然要求拟定符合时宜,酌中风俗的例来具体加以阐释,以便司法官员起操持,有所禀承。例针对社会中具体情况做出详尽、具体的规定。例以其“尚繁”,规定“零细末节”的特点,发挥了功用。一方面,补律所不及;另一方面,申明律义。很好的补充律文,释律精义,以明事理。

就律与例之间的地位而言,律主例辅。律占据主法地位,例占据辅助法地位。纵使在清末修律中,也是如此。以例破法的说法,应全面分析而后定。

(一)律主例辅的格局

由于例的规定比律具体、适时,其数量则日趋繁多。清中后期,律后附例达千条,远多于律。例的适用面比律宽,频率比律高。然就地位而言,在律例关系中,律一直保持首要、主导的地位,而例始终居于次要、丛属地位。依据主要有三点,第一,例以律的体例格式为体例格式,以律统例的体例原则未有突破;第二,例的制定、修改、实施,依据皆在于例。“刑之有律,犹物之有规矩准绳也”。律是定罪用刑的依据,也是定例的依据。以律定例是清朝一贯奉行之准则。当然,在例适用上,例多被引用,带来了大量的问题,这些与律有出入的情况亦不能作为常态来看。第三,例不可能从根本上撼动律的主导地位。例始终依附于律而存在,且并非每条律文皆有例,反过来,例涵盖不了所有律。

(二)客观看待“以例破律,律既多成虚文”的说法。

“律既多成虚文,而例遂愈滋繁碎。”“律既多成虚文”说法由于例多泛滥而致有失偏颇。在中华法系的特点上,日本法学家浅井虎夫就曾指出,中华法乃理想法,律典不仅含有适用性,还有期许在里面。即未必可行,但需得以表彰。律中多有虚文的形成与此也有关系。律典制定时既考虑司法操作性,还有考虑政治上的装饰意义。将法典作为自己王朝统治合理性、有效性,精备典当的象征。所以难免有虚文,死法在里面。加之,历来重视法典相因,强调法典固定不易的传统,也给律多成虚文摸上重彩一笔。由此观之,律既多成虚文,并非皆是因例之过也。

在司法实践中,例被引用之经常,例的数量之巨大,非律所能及。是否就可以认定为,“有例不用律,律既多成虚文,而例遂愈滋繁碎。其间前后抵触,或律外加重或因例破律,或一事设一例,或一生一地方专一例,甚且因此例而生彼例,不惟与他部则例参事,即一例分载各门者,亦不无歧义。辗转纠纷,易兹高下。”若详加考量便知不是。

前已指出,以例代律断然不可能。律成虚文,原因不仅是因例的缘故,此外,律成虚文是极少的情形。律例在适用中,律因稳定而难于适合时宜,因而会在局部,个别时段而成为虚文。例恰巧弥补律这一点。司法官员在司法实践中会因情形而用例,以符合乡俗风情,以酌时损益。这方是用例的正当初衷。当然不能排除,司法实务中官员滥用例,而导致从全局来看,例文繁冗杂乱,一事一例,一地一例,由此例而生彼例,部例参差,一例多门。是故而影响律的适用与精义。但由此即得出以例破律,律多成虚文,不免有以偏概全之嫌。

对于律例之关系可归结为:清代的律例关系,仍是律主例辅。例滥破律只是局部表现,未形成主要流势。律例的冲突是法律制定与社会发展的产物,例是在调和社会人情变动发展与律文冲突的产物,但同时,是在对律因时因地损益中对律的坚持。

参考文献:

[1]清史稿.刑法志.

[2]上谕内阁.

[3]薛允升.读例存疑.

法律非法学辅导第6篇

关键词:思想政治教育;辅导员;新要求

中图分类号:A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12)01-0067-01

1 辅导员干练而卓越的个人素质是推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基础条件

1.1 政治素质

所谓政治素质,就是指是政治理想、政治信念和政治立场在个人内心中形成并通过言行表现出来的内在品质。个人的政治素质主要外化表象在政治理论水平、政治价值观正确性、政治信仰坚定性等方面。作为高校思想政治辅导员首先必须从内心深处确信并坚定自己的政治立场,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政府的方针政策,与时俱进,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只有这样才能够为学生树立榜样,通过自己的言传身教帮助广大学生坚定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信念,成为合格的共产主义事业接班人。

1.2 思想素质

所谓思想素质,就是指一个人的意识形态、思维活动、言谈举止所展示出的思想、品性等。作为学生思想道路上的引路人,高校辅导员的一言一行都将对学生产生深远的影响。对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来说,绝不仅仅是简单的说教。真正的工作实效出自于辅导员与学生之间发自内心的深入交流与沟通;出自于辅导员巧妙而正确的引导与鼓励。这些都离不开高尚的思想品德,稳重的心理素质,端正的思想态度等等,一言以蔽之,也即良好思想素质。因此,高校辅导员必须不断提高个人的思想素质,只有这样才能够真正成为学生的思想发动机的点火人。

1.3 文化素质

所谓文化素质,是指个人在文化方面所具备的内在的、稳定的,基本品质。在高校,这个知识密集、学术沿革的殿堂,如果不具备良好的文化素质,辅导员将注定无法履行自己的职责,思想政治教育也将无从谈起。作为一名新时代的辅导员,必须扎实的掌握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知识,马列主义基础理论,以及国家的大政方针和形势政策等。除此之外,还应当广泛的学习和吸收其他学科的知识,如法学、哲学、社会学、心理学等,从而不断的构筑与完善自己广博而踏实的知识体系,在“博与专”之间游刃有余,赢得学生的尊重和信任。

2 辅导员全面而出众的工作能力是推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保障

2.1 学习能力

身处于知识经济时代,科学技术、知识信息,日新月异。只有紧跟时展的脚步,不断加强学习,不断积累与更新自己的“知识库”,不断探索与掌握新的技能本领,才能够真正做到与时俱进。对于辅导员来说,才能够真正做到知识水平升级、专业技能强化,从而保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论在形式还是实效方面都能够不断实现新的突破。作为新时代学生管理者和教育者,辅导员应当不断地加强自身对于学生的非权力影响力,只有这样才能够在学生中树立威信。而学习的能力正是提升自身非权力影响力的关键。

2.2 沟通能力

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职责的本质在于与学生的有效的沟通。有效的沟通可以增进师生之间的情谊和默契,可以化解和避免矛盾和误会。然而沟通,绝不仅仅信息的编制、传达、接受、理解与反馈等这个机械的过程。他还理所当然的包含情感的交流,思想的碰撞,目标的修正,信念的坚定等等复杂的因素。辅导员与学生的每一次沟通都应当是触及学生内心伸出的交流,应当是激发起学生头脑风暴的交流。所以,辅导员应当重视自身沟通能力的培养与提高。尤其是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更应当注重沟通的方式方法。

2.3 创新能力

创新能力,是辅导员综合能力的一种显在的表现,是衡量辅导员工作能力的主要标志之一。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我们不能满足于传统的、惯例的方式方法和已有的工作成绩,而应当不断的创造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平台,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成效,以不断开创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局面。作为新时代的辅导员,应当与时俱进,视创新为己任,不断更新思路创新思维,尝试新的方法、探究新的路径。

3 辅导员坚定而先进的法律意识是推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中心环节

先进的法律意识可以推动学生工作的发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本质就在于对人的思想的改造与升华,而这恰恰就是先进法律意识所能够产生的最大的能效。国家大力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今天,法治化的进程正在加速推进。而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正是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作为一名辅导员必须将法律教育纳入到本职工作中,将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作为自己的工作目标,将法律工具作为自己开展学生工作的主要手段与准绳。因此,辅导员应当首先具备良好的法律意识,才能够满足现时代的工作要求。

4 结语

辅导员是高校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帮助学生塑造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工程师。大学生能否早日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才,与辅导员的学识修养、工作能力密切相关。辅导员的工作成果将直接的体现为学校的教育质量和毕业生的基本素质。高校辅导员只有不断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不断增强自身的能力与业务水平,才能够满足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所提出的新要求。

参考文献

法律非法学辅导第7篇

关键词:法学教育 英国 实践教学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C DOI:10.3969/j.issn.1672-8181.2013.15.096

英国法学本科教育的起点大致与我国相同,是基础性法律教育。英国作为典型的英美法系国家,其法学教学建立在判例法的基础之上,重视实践性。

1 英国法学教学方法分析

英国大学本科的学习标准由英国事务律师协会(The Law Society)和出庭英国律师协会(The Bar Council)制定。法学院仍有较大的自设置课程。根据教学的需要采取不同的形式,如,主讲课(Lecture)、导师辅导(Tutorial)和其他案例教学方式。

1.1 主讲课

主讲课听课人数较多(30-60人)。上课前,教师会提前给学生发放学习材料(handout),包括教学大纲、相关案例名称、法条、阅读书目、思考问题等,要求学生做好预习的准备。主讲课并不过多注重师生之间的互动。上课时,学生主要是听课记笔记,教师在每堂课结束前留出一定时间回答学生提出的问题。课程内容主要讲解基本理论、学者学说和判例等。

1.2 导师辅导

辅导课人数较少,通常为7-8人一组,采用圆桌讨论的方式,每个上课的学生都会得到充分的关注。导师辅导的形式灵活多变,包括组织学生对某一问题进行讨论,互相辩论,提交简短的报告或发表事先准备好的演讲等,教师主要负责引导和点评。辅导课的目的是促进和加深学生对于课堂讲授中所学内容的理解,给予学生更多主动权,锻炼学生的综合能力。

1.3 其他案例教学方法

通过开展模拟法庭、法律诊所,接触法院判决的真实案例,阅读法律文件等方式培养学生调查、谈判、诉讼、辩护、审判等法律实务技能。

2 英国法学学习方法分析

由于英国法学没有指定具体的教材,学生主要根据学习材料的指示选择参考书目。由于每门课程的参考书目有数本之多,图书馆就成为学生日常学习的主要地点。高校十分重视图书馆的建设,图书馆检索、复印、打印设施非常齐全,而且免费出借笔记本电脑,考前通宵开放。学生除了有个人独立完成的作业外,还有3-5人合作完成的小组作业(group work)。图书馆提供进行小组讨论的小自习室可以提前预约。学生集体讨论,共同完成作业的方式有利于加强学生之间的交流,互相帮助,培养团队协作能力。

3 对我国法学专业教育的启示

3.1 教学方法的改革

我国是成文法国家,法学教材偏重理论原则和法律条文。案例主要用来辅助法律条文的理解。授课方式和英国的主讲课类似,采用讲授法大班授课。但在英国,课前预习通常强调的比课后复习还重要,而我国学生在课前缺乏充分的准备。虽然多数教师要求课前预习或在学期初发放参考阅读书目,然而效果相去甚远。教师提前下发的学习材料应当包含有针对性的预习指导,如,课程大纲、教学目标、授课方式、学习方法、思考问题、相关案例、参考文献等。参考文献应明确到具体的章节或页码范围,以便学生能够在短时间内更有效地进行课前准备。

我国近年来各高校法学也开始试行导师制,逐步开始凸显成效。我国的导师制主要是将学生分组并指定辅导老师,每组人数比平常上课大大减少。通过集体指导与个别指导相结合的方式,采用见面座谈、电话沟通、E-mail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对学生的学习、科研、就业、身心健康等多方面进行关注和辅导。然而,由于我国的导师制并非是针对某门课程设定的,而是针对一组学生的整体学业安排的,且没有安排固定课时,很难确保与教学进度相符,效果有限。

我国法学本科教育与法律职业缺乏良好的衔接,法律职业教育大多停留在以通过司法考试为目的,而非系统的、专项的职业化教育。模拟法庭的教学方式因班级人数过多,无法保证每个学生都有参与的机会,收效甚微。对此,高校可开设法律实务专业选修课,由具有法律实务经验的教师或专家担任,鼓励学生根据自己的就业意向选择该课程。

我国的法学考核的方式过于机械化。主要采用闭卷考试,学生的复习方法主要是知识点的背诵。题型主要有名词解释、填空、判断、选择题、简答题、论述题和案例分析题等。这种题型考察的主要是学生的记忆能力,具有一定的片面性。对此,可以借鉴英国的命题模式,采取必答题与选答题相结合的方式,鼓励学生分别站在诉讼双方的不同立场作答,鼓励分析不同学者的观点,使答案多样性,更贴近实际需要。采用小论文考察的科目,严禁抄袭,不设定标准答案,鼓励学生的原创性和创新性。

3.2 学习方法的引导

引导学生改变单一的背诵法,鼓励学习方法的多样性。例如,充分利用图书馆的资源,比较不同学说的观点,自主寻求问题的答案或解决方法。通过辩论、模拟法庭,普法宣传等方式锻炼学生的分析辨别能力、调查能力和沟通表达能力。通过完成小组作业的方式为学生创造更多表达的机会,增强团队协作,弥补大班上课的不足。

我国的法学教育需要我们不断探索和研究改革方法,借鉴其他国家的教学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寻找我国法学教育适合的教学方式,提高教育质量。

参考文献:

[1]何勤华.英国法律发达史[M].法律出版社,1999.

[2]G, John T. Of Moots, Legal Process, and Learning to Learn the Law, University of Miami Law Review [Z].1983.

[3]霍宪丹.当代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上卷)[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

[4]张丽英.英国的法律职业与法学教育及其借鉴[J].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11).

法律非法学辅导第8篇

关键词:高校辅导员;思想政治教育;专家化

高校辅导员作为高校教师队伍中的一个特殊群体,处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的第一线。这支队伍的整体素质直接关系到大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关系到我国高等教育目标的顺利实现。如何建立一支专家化的辅导员队伍,并不断提高这支队伍的整体素质,已经成为我国高校面临的一项紧迫的课题。

一、高校辅导员专家化建设的内涵

所谓辅导员专家化,就是要让每个辅导员都努力成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的行家里手,成为大学生成长发展的人生导师和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成为塑造学生灵魂的工程师。辅导员专家化建设的基本内涵有以下六个方面。

1.成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专家

马克思主义是人类优秀的文化遗产,为我们提供了正确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提供了正确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高校辅导员只有成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专家,才能正确认识经济社会的发展规律和当前国内外的形势,才能保证思想政治教育的社会主义方向,才能真正认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客观规律,才能客观分析大学生中出现的各种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从而更好地引导大学生成为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2.成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专家

高校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必须成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专家。一方面,高校辅导员要加强理论学习,掌握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原则、基本方法、基本规律和基本经验;另一方面,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途径、新方法,把爱国主义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公民道德教育贯穿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的全过程,努力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引导大学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四有”新人。

3.成为信息咨询的专家

随着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和计算机的进一步普及,大学生获得信息的渠道更加宽泛,但同时也面临着各种信息的影响和干扰。如何辨别真假信息、如何正确信息、如何利用有效信息等已经成为当代大学生必备的素质。高校辅导员只有成为信息咨询的专家,具有信息的识别、获得、组织、传播和使用的能力,才能更好地运用各种网络平台与学生进行交流,才能更好地占领网络这块思想政治教育的新阵地。

4.成为心理健康教育的专家

大学生处于成长的关键时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尚未完全形成。近年来,随着社会转型的加剧和多元文化的影响,大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已经成为学生工作必须面临的突出问题。辅导员应积极主动地加强心理健康、心理咨询知识的学习,切实提高自己的心理健康教育能力和心理咨询水平,善于排查、发现有心理问题的学生,善于对这些学生进行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防治。

5.成为法制教育的专家

依法治校是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必然要求,法律素质也是当代大学生必备的素质,高校辅导员必须成为法制教育的专家。第一,辅导员要树立法律意识,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善于运用法律知识思考、分析和解决学生管理工作中的各种问题,使学生管理向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方向迈进;第二,辅导员还要适时向学生宣传法律知识,逐步使他们树立法律意识,养成知法、守法、护法的习惯,从而更好地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成为就业指导的专家

高校辅导员作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体系中最基层的环节和骨干力量,必须成为就业指导的专家。一方面,辅导员从大一开始就要有意识地引导大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鼓励学生把自己的特长、爱好、兴趣和社会需求以及行业发展趋势结合起来,合理规划自己的大学生活;另一方面,辅导员要积极拓展就业渠道,积极主动地收集各方面的就业信息,帮助学生精心准备求职材料,并进行必要的就业技巧培训,使学生能够更好地展现自己、推销自己。

二、高校辅导员专家化建设的对策探析

1.夯实选聘机制,组建素质过硬的辅导员队伍

“培养什么人、如何培养人”是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必须解决好的根本问题。要使大学生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不仅要大力提高他们的科学文化素质,而且要大力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高校辅导员作为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这支队伍的素质将直接影响到高校培养人才的效果。各高校要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原则,选拔一批政治立场坚定、知识结构合理、思想作风正派、综合素质较高、热爱学生工作的年轻人加入到辅导员队伍中来,为进一步推进辅导员队伍的专家化建设奠定人才基础。

2.强化培养机制,完善辅导员队伍的素质结构

辅导员的专家化建设非一时之功,要稳步推进,绝不能一蹴而就。各高校要制订详细的辅导员培训计划,建立分层次、多形式的培训体系,坚持日常培训与专题培训相结合、理论培训与业务培训相结合、岗前培训与在岗培训相结合、校内培训与校外培训相结合,使辅导员不仅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强烈的责任意识,还要使他们熟悉学生工作的规范和流程,掌握学生工作的基本规律和方法,从而不断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不断推进学生工作的整体水平。同时,高校还要鼓励和支持辅导员提升学历层次、知识水平,鼓励专职辅导员攻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硕士和博士学位,不断提高辅导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能力。另外,要适当安排辅导员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使他们成为学历层次较高、业务能力较强、个人修养较好的思想政治教育专门人才。

3.健全考核机制,保持辅导员队伍的合理流动

开展辅导员工作考核是促进辅导员提升工作水平和工作业绩的重要手段,也是推进辅导员专家化建设的有效途径。要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过程评价与目标评价相结合、工作能力与教研能力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对辅导员进行全面、科学、公正的考核;要合理确定考核主体,组成由院系领导、学生管理部门人员、学生等组成的考评小组,要合理确定不同考核主体的权重,确保考核的全面性和准确性;要科学构建考核内容体系,对辅导员的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要及时反馈考核结果,不仅要反馈考核的最终结果,还要反馈考核过程中反映出来的优点和不足,以便辅导员能及时根据考核结果查找自身的缺点和不足,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对于考核优秀的辅导员,要给予适当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对于考核不称职的辅导员,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适当进行岗位调整。

4.完善激励机制,永葆辅导员队伍的工作热情

要进一步完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专业职称评定办法,充分考虑辅导员实践性、事务性工作多与任务繁重的特点和实际,建立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职称申报体系和评聘办法;要制定更加合理的分配制度,实现辅导员奖酬的相对公平,从而调动辅导员工作的积极性;要进一步完善晋升激励机制,拓展辅导员的发展空间,对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满一定年限的辅导员,可通过设立非领导职务岗位,解决他们的职务和待遇问题。对辅导员中的优秀人才,要及时提拔到学校三级或二级领导岗位上来,或横向交流到校内其他党群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也可输送到校外单位挂职锻炼,从而使辅导员工作有条件、干事有平台、发展有空间,永葆工作热情,成长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的专家。

参考文献:

[1]张盛.浅谈高校辅导员专家化[J].安徽科技学院学报,20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