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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道德论文赏析八篇

时间:2023-03-25 10:48:39

法律与道德论文

法律与道德论文第1篇

关键词:教学质量;法律基础知识;职校;技工

《职业道德与法律》是中职技工类院校德育课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对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学生的道德法律意识、培养学生学法、守法的自觉性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一名从事法律课程教学的教师,自己深知让学生学好这门课程是十分困难的。分析其原因主要在于以下两点:一是法律知识的理论性较强,对于中职层面的学生而言较为抽象、不易理解。二是学生意识不到位。大多数学生会认为法律课不是专业技能课,他们到学校学习的是技能,其他课程没必要学,学了也没用处,因此缺乏学习法律知识的主动性。社会在发展,时代在进步,我们国家法治进程在不断地加快推进,社会对技能型人才的要求更加严格。所以《法律基础知识》这门课程的意义是其他学科无法代替的,这就要求从事这门课程教学的广大教师,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就本门课程教学现状及提高教学质量谈谈本人的一些看法。

一、法律课堂教学质量不高的原因

1.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缺乏创新意识。现在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受许多条条框框的限制。在课堂上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怎么做限定的非常死。把教师的教学严格限制在既定的模式中,同时学校还将教师是否按教学计划、教材,是否规范板书,是否运用多媒体教学,是否教会书本知识等作为考核教师教育教学质量的主要标准。这样使得教师不去根据实际创新教学方法,影响教师个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和创造性教学模式的开发。2.学科专业教师相互沟通学习机会少。对于大多数的职校来讲,通常都是以系部为单位对教师进行管理,许多文化基础课教师和专业技能教师在同一办公室进行办公,这样是方便了学校的管理工作,但造成了系部与系部之间的法律类教师不方便沟通,不能及时解决教学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不利于专业教学发展。3.教师进修学习受限。现代社会是终身学习型的社会,同时知识也是不断更新的。所以教师也应该经常走出去,参加多种形式的培训、进修,以利于知识的更新,保持于最新的法律法规相一致。但职校中许多进修都是向专业技能教师倾斜,文化教师机会往往较少。影响了法律教师相关知识的更新和学习。4.社会不良环境对教学的影响。党的十后我国正在从法制社会向法治社会进行转变,同时法制也不断健全。但在一些具体的事件中时常出现执法、司法不公和腐败等现象,使得法治实践与课堂法学理论相脱节,使得学生产生法治与实践没有实际作用的心理,影响了学生课堂上主动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

二、提高法律知识教学质量的方法

1.端正学习态度。有的学生觉得学习理论知识太枯燥无味,有的学生认为“只要我不做违法的事情,学不学法无关紧要”,针对学生的这些心态,我们从第一节课就要给学生讲述一些法盲违法犯罪和在自己权利受到侵害时不能合法维权的具体案例。同时不失时机地和学生阐明学法的重要性,使他们端正学习法律知识态度,提高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从“要我学到我要学”的转变。2.精选教学内容。课本是教师教、学生学的依据。但所有的教材都存在一定的滞后性,这就要求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不能唯教材是从。教师应该根据课程教学目标、学生的实际情况和未来从事职业的需求,整合教学内容,从而确定教学内容主次,避免面面俱到,做到有的放矢。以增强学生法律意识为目标,以学生的兴趣、需要、认识能力为中心,以就业为导向合理遴选教学内容。3.优化教学方法。现代社会已经进入信息化时代,人们获取信息的方法越来越多、越来越快。中职学生思维活跃,当下发生的一些“热点”事件,往往是他们更感兴趣的话题。抓热点,就是抓学生的注意力,从而把学生吸引到教学知识点上。通过学生上网玩游戏没钱,从而偷盗的案件,让学生自己分析讨论。先分析犯罪构成要件,犯什么罪?应该如何处罚?再结合现在青少年犯罪动机、心理进行分析,以此教育学生自觉遵纪守法。打破原有的纯理论、填鸭式教学方式,从教师讲授变成师生相互交流,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运用多媒体教学图文并茂,寓教于乐。让学生在轻松愉快的环境中理解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4.转变教学评价。这就要求我们职校的老师有一颗更加宽容的心,用心去了解学生,多找他们的可取之处,而不是挑剔,刻薄地要求他们做到完美。让每个学生都参与到课堂的教育教学中来,充分发表自己的观点、看法。教师同时进行具体的点评讲解。以鼓励为主,达到激发、强化学习动力的效果,进一步增强教学效果。5.加强师资建设。教师是教学中的主导,起着关键性的作用,是教学质量的重要保障。教师队伍建设坚持管理、培养、培训并重,建立一支素质高、专业强、事业心强、有奉献精神的专职教师队伍,增强教师驾驭课堂的能力。

总之,教师要不断加强自我修养,不断提高专业能力,依据学生特点及时展,优化教学方式、创新教学方法。让职校培养出的技能人才,不但做到技能过硬,同时还是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作者:王亮 单位:江苏省宿豫中等专业学校

参考文献:

[1]申艳婷.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008.

法律与道德论文第2篇

从2010年起,我校进行了教学方法的全面改革,在教学过程中推行“行动导向法”,实施“项目教学”。在这样的大背景下,课程《职业道德与法律》也进行了项目教学的系统化改革。实施的过程中,我们发现由于学生存在智力、兴趣爱好、前期知识储备等方面的个体化差异,以统一的教学项目和评价标准去应对所有的学生,势必会造成部分学生学有余力而部分学生达不到教学目标的情况。根据马斯洛的人本主义心理学:人在满足吃饱穿暖等低层次的生理需求(Physiologi-calneed)和安全需要(Safetyneed)之后,就会产生被尊重的需要(Esteemneed)和自我实现的需要(Self-actualizationneed)等方面的高层次需要。如果学生能顺利地完成课程所要求的教学项目,就会获得“高峰体验”而带来的心理满足感,追求这种体验的行为动机,可以推动课程的学习。相反如果不能完成课程的项目任务,会使学生产生挫败感,导致对课程的厌烦感,教学效果不能保证。为实现良好的教学效果,最大限度地激发学生的学习潜能,有必要根据不同层次的学生,设计与其能力相匹配的项目任务,使得所有的学生在完成任务的过程中满足自己的心理需求,产生主动学习的心理动力。

二、《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分层教学的实施

(一)分层的方式课程开始的时候,我们对所有的学生一视同仁,采取无差别的方式,教学项目任务。根据学生完成任务的情况,把学生按甲、乙、丙、丁四个层次分组。在这个基础上,对于不同层次的学生不同的项目任务,确保学生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完成相应的教学任务。具体实施过程中,需要教师根据学生的发展情况动态地调整教学项目的难度,乙组的学生经过努力可以升到甲组。甲组的学生不能胜任该组的项目任务,也可以调入乙组。

(二)统一授课和分层辅导相结合在现有的教学条件下,为了保证授课的效率,课程《职业道德与法律》采用集中式的班级授课模式开展。面对不同层次的学生,教师讲授的内容和授课的方式是一致的。为了兼顾不同层次学生的接受程度,我们采取“统一授课,分层辅导”的方式。对于接受程度比较好的甲组和乙组的学生,强调“以学生自主学习为中心,教师帮助点拨为辅”的原则,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丙组和丁组的学生则以“帮助”为主,重在带领学生学习。目的在于引领学生在各自的“最近发展区”发展,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心理需求,调动学生的非智力心理因素的积极作用。

(三)关注学生的自尊,避免分层教学的负面效应分层教学的目的在于激发不同层次学生的习潜能,使不同层次的学生获得适合自身的发展。然而,给学生进行分层,难免会给学生贴上“三六九”等的标签。尺度把握得不好,会给处于低层次的学生带来心理阴影,对学习产生负面的影响。这就要求授课教师对“分层”的操作进行艺术化的处理,在分层的过程中,弱化“层”的概念,强调“分”的原则。

(四)课程《职业道德与法律》的评价方式为了配合“项目教学”的实施,课程《职业道德与法律》采用了过程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相结合的评价方式。1967年美国哲学家斯克里芬(M.Scriven)首先提出了过程性评价(formativeassessment)的概念。随后,过程性评价被美国教育家卢姆(B.S.Bloom)应用于教育实践中。过程性评价将评价对象过去的表现跟现在相比较,或者把被评价的个体的有关侧面进行相互的比较,从而得到评价的结论。这种评价方式的主要特点在于能及时、客观地反映学生学习中的情况,评价更为真实、客观。另外,在教学过程中,及时地将评价的结果反馈给学生,可以使学生全面地了解到自己阶段性的学习效果,促使学生积极地进行反思和总结,端正学习的态度,调整学习的方法和心态,取得良好的学习效果。虽然过程性评价有着终结性评价无法比拟的优点,但在实施的过程中也暴露出了教师工作量大,不同教师对评价标准的把握主观性大等缺点。相比之下,终结性评价具有评价效率高,客观性强等方面的优点。在教学课时有限的情况下,可以作为过程性评价的补充评价方式。

三、分层教学的实施效果和存在的问题

法律与道德论文第3篇

关键词:道德;法律;道德法律化;限度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是在社会建设方面也逐渐暴露出一些弊病。道德失范事件的层出不穷,小悦悦事件,虐猫事件等等不甚枚举,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不少法学界学者提出“道德法律化”的命题,试图运用法律的强制之力来保障道德的运行。法学界也掀起了一场道德法律化的论战,见死不救罪是否入刑的争论至今仍未见分晓。本文试图对“道德的法律化”这一命题进行法理解读。

一、 道德法律化的内涵

道德的法律化是指“国家将一定的道德理念和道德规范或道德原则借助于立法程序以法律的、国家意志的形式表现出来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道德的法律化,在国内引起关注还是近十年的时间,但是在国外,早在20世纪60年代,两位著名法学家――哈特与德富林之间就沃尔芬登委员会所作之关于同性恋问题的报告就针对道德的法律化开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激烈论战。

二、 道德法律化合理性与必要性分析

历史的经验已经证明了道德法律化是一种常见的现象,甚至可以说,相当一部分的法律规范都是由道德脱胎而来。诚实守信的道德要求催生了现代的契约制度,同态复仇的原始道德则是现代刑法刑罚制度的渊源。由此,我们不得不思考,道德何以法律化?其合理性与必要性在哪?笔者试图在下面的论述中对该问题进行解答。

道德与法律的同质性为道德法律化提供了合理性。道德与法律有着先天的同质性,两者都有着对正义的共同诉求,基本的逻辑性和共同的运作机制。法律乃公平正义之术,正义是法律的最重要的价值之一;道德本身就是正义与非正义、善与恶的判断标准,因此,法律与道德都具有正义性。道德与法律规则都具有必须如此的强制性逻辑与应当如此的价值性逻辑,“必须”与“应当”是既存于法律中,又存于道德中的两个共同逻辑。

法律较之于道德的优越性则为道德法律化提供了必要性。首先,法律具有制度性的优势,道德法律化能够将道德制度化,进而对社会生活产生更深刻、更广泛的影响;其次,法律具有比道德更为明确的表达形式。道德是在反复的实践中演化出来的,并没有经过明文颁布,因此具有不明确性,这就直接导致了道德义务的模糊性,削弱了道德在生活中发挥的作用;最后,法律具有国家强制力的保障,即道德的特征在于自律,单凭公民的良知来保障实施,法律的特征则在于他律,由国家强制力来保障实施。在市场经济下,人的逐利性极容易异化,拜金主义与利己主义盛行,此时,由自律保障实施的道德往往形同虚设。

三、 道德法律化的限度

道德与法律的异质性决定了道德不可能全盘法律化,也不可能随意法律化,道德的法律化是有一定限度的。这种异质性主要表现为如下两点:首先,法律关心行为,道德关心思想。法律只关心公民的行为,只要公民没有做出不适法的行为,法律就不会干预,公民内心态度如何在所不论;道德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求公民在行为上符合道德准则,在内心思想和态度上也要符合道德准则,并且更强调后者。其次,法律表现为一元性,道德表现为多元性。在特定的国家或地区,不可能存在多元的法律系统,法律是确定的,而且是唯一的,与此相反,道德则表现出多元性的特征。

道德法律化的限度一方面体现为内容的限度,即道德不可能全盘法律化,不是任何道德都可以法律化,另一方面则体现为程序上的限度,即道德只有通过法定的程序才能实现法律化,尤其在奉行立法与司法严格分离的成文法系统。

道德法律化在内容上必须有严格的限制,即并非所有道德都能够法律化。道德在多大范围内法律化才是合理的?哪些道德可以法律化?这是一个需要证成的问题。道德是分层的,有保障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存在的低层次的道德,亦有提高生活质量、追求终极理想的高层次的道德。一般而言,法律化的只能是低层次道德,较高层次的道德一般不宜法律化,但此时法律并无所作为,而是保障公民道德选择的自由,为公民道德选择提供一个私域,避免公权力的粗预。

道德法律化必须遵循法定程序,即必须通过立法机关的立法程序。该点目前在我国尤其值得强调,因为在现实中,道德法律化经常被误读为司法的道德化,司法实践中以法律手段来强制道德义务的案例屡见不鲜,这严重违背了法治精神。法律区别于道德主要在于其国家强制性,道德法律化的过程是一个剥夺公民自由的过程,因此在程序上必有具有正当性。在成文法系,司法者最大的操守在于依法裁判,司法者应该奉法典为圭臬,在既有的法律体系内运用教义法学去实现个案的公平正义。尽管概念法学在大陆法系受到了自由法学利益法学等等的批评,法学界也以法律解释学的繁荣来对这种批评进行了回应,但是基本的框架还是概念法学派所留下的,法律解释学归根到底也只是一种解释学,脱离不开法律文本本身。尤其是在法官业务素质,道德素质都不高或者说参差不齐的中国,道德因素绝对不能随意侵入司法,否则贻害无穷。道德的法律化是有限度的,应是有法定程序的,道德司法化应当被严厉禁止。

四、 结语

道德法律化这一命题与现实生活息息相关,又蕴含着深刻的法理,无论在理论界还是实务界、法理学还是部门法学中都一直处于激烈争论之中。在笔者看来,在道德法律化有其合理性与必要性,但是道德法律化必须受到严格的限制,尤其在当前,防止道德法律化异化为司法道德化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诚如博登海默所谓:“法律与道德代表着不同的规范性命令,然后它们控制的领域却在部分上是重叠的。道德中有些领域是位于法律管辖范围之外的,而法律中也有些部门在很大程度上是不受道德判断影响的。”(作者单位:四川大学法学院)

参考文献

[1] 张春梅,李赖志.论公共人力资源的道德构建[J].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1(5):47-49.

[2] 林赛花.和谐社会视角下道德立法的合理性及其理性限度[J].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4(4):209-210,213.

[3] 朱前星,山永福.改革开放三十年行政伦理道德法制化问题研究述论[J].求实,2009,(1):60-64.

[4] 李爱丽.当代大学生诚信道德现状及对策探讨[J].工会博览:理论研究,2011,(11):204-205.

法律与道德论文第4篇

1月12日(星期六)

1月13日(星期日)

上午9:00-11:30

下午2:30-5:00

上午9:00-11:30

下午2:30-5:00

金融 1020105  00009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00020 高等数学(一)  00055 企业会计学  00043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065 国民经济统计概论  27007 应用文写作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国际贸易 1020109  00009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00020 高等数学(一)  27007 应用文写作  00092 中国对外贸易  00088 基础英语  00076 国际金融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餐饮管理 1020118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977 餐饮业法规  04729 大学语文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工商管理  1020176  00009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00020 高等数学(一)  27007 应用文写作  00043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065 国民经济统计概论

27095 生产与运作管理

00148 国际企业管理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会计 1020203  00009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00020 高等数学(一)  27007 应用文写作  00043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065 国民经济统计概论  27008 成本会计  27009 管理会计  27092 财务管理学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人力资源管理 1020205  00009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00020 高等数学(一)  00164 劳动经济学  00043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00147 人力资源管理(一)  00065 国民经济统计概论  27007 应用文写作  00165 劳动就业概论  00163 管理心理学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市场营销 1020207  00009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00020 高等数学(一)  00181 广告学(一)  00043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065 国民经济统计概论  27007 应用文写作  00182 公共关系学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旅游管理 1020209  00009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27007 应用文写作  00012 英语(一)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182 公共关系学  电子商务 1020215  00890 市场营销(三)  00888 电子商务英语

00896 电子商务概论  00891 国际贸易实务(三)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物流管理 1020228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020 高等数学(一)  05362 物流英语  00012 英语(一)

00148 国际企业管理

00182 公共关系学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5372 国际物流导论  采购与供应管理 1020265  00147 人力资源管理(一)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5362 物流英语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销售管理 1020313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4183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律师 1030111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262 法律文书写作

00918 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法律 1030112  00242 民法学  00223 中国法制史  00243 民事诉讼法学  00244 经济法概论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261 行政法学  04729 大学语文  20245 刑法学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社会工作与管理 1030202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350 社会研究方法  00182 公共关系学

04729 大学语文

行政管理 1030301  00147 人力资源管理(一)  00341 公文写作与处理  03350 社会研究方法  00043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00163 管理心理学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4729 大学语文  00182 公共关系学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312 政治学概论  学前教育 1040101  00386 幼儿文学(一)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0384 学前心理学  00385 学前卫生学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4729 大学语文

小学教育 1040103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4729 大学语文  00412 小学班主任  29766 现代教师学

心理健康教育 1040109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0466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05615 心理健康教育概论  29659 家庭心理治疗

04729 大学语文

汉语言文学 1050114  00529 文学概论(一)  00536 古代汉语  00531 中国当代文学作品选  00533 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二)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0534 外国文学作品选

英语  1050207  00596 英语阅读(二)  00795 综合英语(二)  00597 英语写作基础  00794 综合英语(一)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4729 大学语文  00831 英语语法  日语 1050208  00606 基础日语(二)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0844 日语阅读(二)  00608 日本国概况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7006 日语写作基础  04729 大学语文

商务英语 1050226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149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00597 英语写作基础  00794 综合英语(一)  27021 外贸英语函电  00795 综合英语(二)  04729 大学语文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公共关系 1050303  00321 中国文化概论  00644 公关礼仪  00642 传播学概论  00043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00643 公关心理学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0853 广告学(二)  00182 公共关系学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647 公关语言  新闻学 1050308  00654 新闻采访写作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0853 广告学(二)  00656 广播新闻与电视新闻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4729 大学语文

艺术设计 1050436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4729 大学语文  00504 艺术概论  动画设计 1050441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4729 大学语文

游戏艺术设计 1050459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4729 大学语文  00504 艺术概论  档案管理 1060201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4729 大学语文  00182 公共关系学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1080301  02194 工程经济  00022 高等数学(工专)  02189 机械制造基础  00012 英语(一)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2159 工程力学(一)  04729 大学语文

02195 数控技术及应用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机电一体化工程 1080306  02230 机械制造  00022 高等数学(工专)  04729 大学语文  00012 英语(一)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2159 工程力学(一)

02195 数控技术及应用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计算机及应用 1080701  02142 数据结构导论  00022 高等数学(工专)  02198 线性代数  00012 英语(一)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342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  04729 大学语文  02120 数据库及其应用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4732 微型计算机及接口技术  房屋建筑工程 1080801  02400 建筑施工(一)  00022 高等数学(工专)  02396 混凝土及砌体结构  00170 建筑工程定额与预算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2387 工程测量  04729 大学语文  02394 房屋建筑学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2398 土力学及地基基础  化工工艺 1081201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022 高等数学(工专)

00012 英语(一)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烹饪工艺 1081305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计算机信息管理(委托) 1082207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022 高等数学(工专)  04729 大学语文  00012 英语(一)

00342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

02120 数据库及其应用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2382 管理信息系统  护理学 1100701  02901 病理学  02903 药理学(一)  02113 医学心理学  03001 外科护理学(一)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2996 护理伦理学  02998 内科护理学(一)  03002 妇产科护理学(一)

法律与道德论文第5篇

云南2012年成人高考高起本分数线已公布,考生详细查看一下表:

分数线类别 考 试 科 目 分数线 专升本--中医类 政治、英语、大学语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75 专升本--英语 政治、英语、大学语文、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320 专升本--文史类 政治、英语、大学语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315 专升本--艺术类 政治、英语、艺术概论 200 专升本--理工类 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70 专升本--经管类 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30 专升本--法学类 政治、英语、民法、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95 专升本--体育类 政治、英语、教育理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60 专升本--教育学类 政治、英语、教育理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85 专升本--农学类 政治、英语、生态学基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60 专升本--西医类 政治、英语、医学综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80 高起本--文科 语文、数学(文)、英语、史地 255 高起本--外语(文) 语文、数学(文)、英语、史地 220 高起本--艺术(文) 语文、数学(文)、英语、史地 200 高起本--理科 语文、数学(理)、英语、理化 200 专科--中西医类(文) 语文、数学(文)、英语、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50 专科--文科 语文、数学(文)、英语、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45 专科--外语(文) 语文、数学(文)、英语、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00 专科--艺术(文) 语文、数学(文)、英语、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00 专科--体育(文) 语文、数学(文)、英语、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00 专科--中西医类(理) 语文、数学(理)、英语、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40 专科--理科 语文、数学(理)、英语、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40 专科--体育(理) 语文、数学(理)、英语、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00注:

1. 外语专业的外语单科成绩:本科必须达到60分,专科必须达到40分;

2. 成人中专实行免试录取。

法律与道德论文第6篇

00072  商业银行业务与经营

04729  大学语文  金融(专科)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工商企业管理(专科)  00058  市场营销学  00009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00041  基础会计学  00020  高等数学(一)  工商企业管理(专科)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00145  生产与作业管理  00144  企业管理概论  工商企业管理(专科)

00146  中国税制

04729  大学语文  工商企业管理(专科)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会计(专科)  00157  管理会计(一)  00009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00041  基础会计学  00020  高等数学(一)  会计(专科)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00155  中级财务会计  00144  企业管理概论  会计(专科)

00146  中国税制

04729  大学语文  会计(专科)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人力资源管理(专科)  00164  劳动经济学  00009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00166  企业劳动工资管理  00020  高等数学(一)  人力资源管理(专科)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00144  企业管理概论  人力资源管理(专科)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4729  大学语文  市场营销(专科)  00058  市场营销学  00009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00041  基础会计学  00020  高等数学(一)  市场营销(专科)  00179  谈判与推销技巧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00177  消费心理学  00144  企业管理概论  市场营销(专科)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0178  市场调查与预测

04729  大学语文  市场营销(专科)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电子商务(专科)  00893  市场信息学  00892  商务交流(二)  00041  基础会计学  00889  经济学(二)  电子商务(专科)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0898  互联网软件应用与开发  00900  网页设计与制作  00902  电子商务案例分析  电子商务(专科)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电力市场营销(专科)  00058  市场营销学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00177  消费心理学  06141  电力销售与管理  电力市场营销(专科)  00157  管理会计(一)  00045  企业经济统计学  06138  电力市场法律法规选读  06142  多种经营管理  电力市场营销(专科)  00179  谈判与推销技巧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电力市场营销(专科)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物流管理(专科)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05364  物流企业会计

物流管理(专科)  05361  物流数学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劳动和社会保障(专科)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3313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制建设

采购与供应管理(专科)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05364  物流企业会计  05728  采购谈判与供应商选择  采购与供应管理(专科)  05361  物流数学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采购与供应管理(专科)

05734  商业组织与过程

销售管理(专科)  00058  市场营销学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00177  消费心理学

销售管理(专科)  00185  商品流通概论  00054  管理学原理  04183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销售管理(专科)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律师(基础科段)(专科)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0919  刑法原理与实务(一)  00920  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  00923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  律师(基础科段)(专科)  05679  宪法学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5677  法理学  法律(基础科段)(专科)  00247  国际法  00245  刑法学  00260  刑事诉讼法学  04729  大学语文  法律(基础科段)(专科)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5677  法理学  法律(基础科段)(专科)  05679  宪法学

行政管理(专科)  00292  市政学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00277  行政管理学  00040  法学概论  行政管理(专科)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0107  现代管理学

04729  大学语文  行政管理(专科)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学前教育(专科)  00384  学前心理学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00387  幼儿园组织与管理  00012  英语(一)  学前教育(专科)  00394  幼儿园课程  00385  学前卫生学  00392  学前儿童体育  00383  学前教育学  学前教育(专科)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0413  现代教育技术  00396  学前儿童美术教育  04729  大学语文  学前教育(专科)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397  学前儿童音乐教育

小学教育(专科)  00405  教育原理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00415  中外文学作品导读  00012  英语(一)  小学教育(专科)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0406  小学教育科学研究  00417  高等数学基础  00416  汉语基础  小学教育(专科)

00413  现代教育技术

00418  数论初步  小学教育(专科)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4729  大学语文  小学教育(专科)

06764  新课程背景下的教学策略  秘书(专科)  00058  市场营销学  00315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00510  秘书实务  00034  社会学概论  秘书(专科)  00854  现代汉语基础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040  法学概论  秘书(专科)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0144  企业管理概论  秘书(专科)

04729  大学语文  汉语言文学(基础科段)(专科)  00024  普通逻辑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00031  心理学  00012  英语(一)  汉语言文学(基础科段)(专科)  00429  教育学(一)  00530  中国现代文学作品选  00506  写作(一)  00532  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一)  汉语言文学(基础科段)(专科)  00535  现代汉语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汉语言文学(基础科段)(专科)  00633  新闻学概论

汉语言文学(基础科段)(专科)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英语(基础科段)(专科)  00595  英语阅读(一)  00794  综合英语(一)  00522  英语国家概况  00795  综合英语(二)  英语(基础科段)(专科)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4729  大学语文  英语教育(专科)  00429  教育学(一)  00794  综合英语(一)  00031  心理学  00795  综合英语(二)  英语教育(专科)  00595  英语阅读(一)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522  英语国家概况  04729  大学语文  英语教育(专科)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6764  新课程背景下的教学策略  广告(专科)  00058  市场营销学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00635  广告法规与管理  00636  广告心理学  广告(专科)  00633  新闻学概论  00178  市场调查与预测

04729  大学语文  广告(专科)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室内设计(专科)  00708  装饰材料与构造  00688  设计概论

00692  计算机辅助图形设计  室内设计(专科)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4729  大学语文  视觉传达设计(专科)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0688  设计概论

00692  计算机辅助图形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专科)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4729  大学语文  数字媒体艺术(专科)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07206  摄影摄像技术应用  00012  英语(一)  数字媒体艺术(专科)  07887  平面设计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4729  大学语文  数字媒体艺术(专科)

07891  数字媒体视频编辑

05422  版面设计  数字媒体艺术(专科)

08720  艺术欣赏

冶金工程(专科)  02049  物理化学(一)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05669  炼钢原理  00022  高等数学(工专)  冶金工程(专科)  02183  机械制图(一)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5671  炼铁学  冶金工程(专科)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9538  炼钢学

机电一体化工程(专科)  02183  机械制图(一)  02234  电子技术基础(一)  02185  机械设计基础  00012  英语(一)  机电一体化工程(专科)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022  高等数学(工专)  机电一体化工程(专科)

02205  微型计算机原理与接口技术  机电一体化工程(专科)

04729  大学语文  计算机及应用(专科)  02316  计算机应用技术  02198  线性代数  02141  计算机网络技术  00012  英语(一)  计算机及应用(专科)  02318  计算机组成原理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022  高等数学(工专)  计算机及应用(专科)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4730  电子技术基础(三)

02323  操作系统概论  计算机及应用(专科)

04729  大学语文  现代信息技术教育(专科)  00429  教育学(一)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031  心理学  00012  英语(一)  现代信息技术教育(专科)  00431  教学设计  05197  教育电视节目编制(小教)  05199  程序设计语言(小教)  04729  大学语文  现代信息技术教育(专科)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5200  电脑平面设计动画制作(小教)  现代信息技术教育(专科)

06764  新课程背景下的教学策略  网络工程(专科)  00911  互联网数据库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2141  计算机网络技术  00012  英语(一)  网络工程(专科)  02316  计算机应用技术  04730  电子技术基础(三)

00022  高等数学(工专)  网络工程(专科)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7129  java语言程序设计

02205  微型计算机原理与接口技术  网络工程(专科)

04729  大学语文  网络工程(专科)

07186  软件技术基础  交通运输(专科)  02570  运行组织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02569  运输设备  00020  高等数学(一)  交通运输(专科)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3701  铁路运输综合业务  02571  铁路站场  交通运输(专科)

05204  铁路财务管理

04729  大学语文  机车车辆(专科)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06353  机车车辆热工基础  06354  铁道机械设计基础  机车车辆(专科)  06357  机车构造原理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6358  机车车辆制造及修理工艺

机车车辆(专科)  06361  车辆工程  06359  机车运用及安全工程

计算机信息管理(专科)  02316  计算机应用技术  02384  计算机原理  00041  基础会计学  00012  英语(一)  计算机信息管理(专科)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2141  计算机网络技术  00022  高等数学(工专)  计算机信息管理(专科)

00144  企业管理概论  计算机信息管理(专科)

02382  管理信息系统  计算机信息管理(专科)

04729  大学语文  城镇经济与管理(专科)  00058  市场营销学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00277  行政管理学  05210  工业企业管理学(农业)  城镇经济与管理(专科)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0054  管理学原理  00803  财务管理  10433  城镇组织行为学  城镇经济与管理(专科)

02554  农业政策与法规  10434  农村经济统计  10435  创业管理学  城镇经济与管理(专科)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工商企业管理(专科)(中小企业管理方向)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5218  统计原理与乡镇企业统计  05216  税收与信贷  工商企业管理(专科)(中小企业管理方向)  05215  乡镇企业经济活动分析  05214  会计原理与乡镇企业会计  05219  管理原理与乡镇企业管理  06571  管理数学(一)  工商企业管理(专科)(中小企业管理方向)  05221  公共关系学(乡镇)

英语(基础科段)(专科)(电大方向)  00595  英语阅读(一)  00794  综合英语(一)

00795  综合英语(二)  英语(基础科段)(专科)(电大方向)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4729  大学语文  英语(基础科段)(专科)(电大方向)  05248  英语写作基础(电大)

会计(专科)(电大方向)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0009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00041  基础会计学  00020  高等数学(一)  会计(专科)(电大方向)  05264  管理会计(一)(电大)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05263  中国税制(电大)  04729  大学语文  会计(专科)(电大方向)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5262  成本会计(电大)  会计(专科)(电大方向)

05260  企业管理概论(电大)

工商企业管理(专科)(电大方向)  00058  市场营销学  00009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00041  基础会计学  00020  高等数学(一)  工商企业管理(专科)(电大方向)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05263  中国税制(电大)  04729  大学语文  工商企业管理(专科)(电大方向)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5266  国际企业管理(电大)  工商企业管理(专科)(电大方向)

05260  企业管理概论(电大)

法律(基础科段)(专科)(电大方向)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260  刑事诉讼法学  04729  大学语文  法律(基础科段)(专科)(电大方向)  05241  宪法学(电大)  05240  法理学(一)(电大)

05243  刑法学(电大)  法律(基础科段)(专科)(电大方向)

05244  国际法(电大)

汉语言文学(基础科段)(专科)(电大方向)  00024  普通逻辑  00530  中国现代文学作品选  05274  写作(一)(电大)  00532  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一)  汉语言文学(基础科段)(专科)(电大方向)  00535  现代汉语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汉语言文学(基础科段)(专科)(电大方向)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公安管理(基础科段)(专科)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0245  刑法学  00260  刑事诉讼法学  00360  *预审学  公安管理(基础科段)(专科)  05679  宪法学  00355  *公安秘书学  00357  *治安管理学

公安管理(基础科段)(专科)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义务教育(专科)  00429  教育学(一)  09276  *义务教育概论  09277  *教师职业道德与专业发展  09279  *小学数学课程与教学  义务教育(专科)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9286  *小学体育健康与安全教育  09285  *小学美术教育  09283  *小学英语教育  护理学(专科)  00488  *健康教育学  03000  *营养学  02864  *微生物学与免疫学基础  02899  *生理学  护理学(专科)  02997  *护理学基础  03179  *生物化学(三)

法律与道德论文第7篇

[关键词] 无夫奸 法律与道德 弊端

引言

清末的变法修律开启了中国法律近代化的进程,而在变法修律过程中所引发的激论,不但没有随着历史的远去而流逝,反而由于其所探讨的法理问题的经典性而显得历久弥新。我们现在再次重温这段往事,解读这段历史,审慎地反思这场礼法之争所引发的法理问题,或许能在先哲极具思辨性的论述中获得灵感,在先贤的智慧中受到启发,并期望由此找寻到一条通往未来法治的变法之路。

一、法之争中的“无夫奸”之争

十九世纪末,中国民主革命风起云涌。清政府为了抵制革命,亦图自强,挽救满清统治,不得已下诏“变法”,准备“立宪”,实行“新政”:“世有万古不易之常经,无一成罔变之治法。大抵法久则弊,法弊则更”。要求臣下“各就现在情况,参酌各国法律”,修订新律,“务期中外通行”,“与各国法律改同一律”。清末的修律活动,正是从1902年沈家本和伍廷芳奉命修订法律,总领修订法律馆工作开始的。在沈家本的主持下,特别是1907年在他担任修律大臣兼资政院副总裁之后,修律工作进展很快。除删削《大清律例》和废除酷刑外,主要是着手编订新法、新律。[2]

所谓“礼法之争”是在1906至1907年《刑事民事诉讼法》和《大清新刑律草案》奏进后爆发的。据当时直接参加了这场争论的内阁学士陈宝琛说:“《新刑律草案》于无夫奸罪之宜规定与否,或主礼教,或张法理,互相非难,未有定论。”“礼教派”和“法理派”代表两种不同的法律思想。“礼教派”维护三纲五常的纲常名教,坚持本土传统的法律文化。而“法理派”以“人权”为号召,主张积极借鉴西方先进的法律文化,建立近代法律制度。

1908年,《大清刑律草案》完成后,即遭到礼教派的攻击。在将《大清刑律草案》转发各部门讨论的第二天,朝廷即以“上谕”的形式,要求任何修律活动,不得违反纲常伦理的基本原则。礼教派具体提出,该草案删除了中国传统法律中“干名犯义”、“无夫奸”、“子孙违犯教令”等规定,背离了中国法律维护纲常礼教的基本精神。沈家本等法理派则重点从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刑事制裁与的危害性等方面,驳斥礼教派的观点。[3]

关于“无夫奸”,礼教派认为,中国旧律和奸无夫妇女杖八十,和奸有夫妇女杖九十,分别治罪,前轻后重。现在的刑律草案只列有夫和奸罪,无夫和奸不为罪,“失之大过”。中国风俗,特别重视处女和寡妇的和奸罪,如果完全不以为罪,不符合中国人心。因此,应按照旧律分别无夫与有夫进行定罪,“最为平允”,无夫和奸可稍轻于有妇和奸。

沈家本反驳说:“此最为外入着眼之处,如必欲增入此层,恐此律必多指摘”。此外,无夫妇女与人和奸,主要是道德风化问题,应从方面另想办法,“不必编人刑律之中”。他还指出:“孔子曰'齐之以礼',又曰'齐之以刑',自是两事”,不能完全等同。“齐礼中有许多设施,非空颁文告遂能收效也。后世教育之不讲,而惟刑是务,岂圣人之意哉”?

针对沈家本的观点,劳乃宣反驳道,第一、法律与道德应相为表里,无夫奸必须治罪。他说:“夫法律与道德教化诚非一事,然实相为表里,必谓法律与道德教化毫不相关,实谬妄之论。”法律与道德教化紧密相连,离开道德教化来讲法律,势必造成道德败坏,国家难以治理。第二、无夫奸不治罪,有碍中国社会治安。第三、中国立法应以国内治安为主旨,不应随外人的指责为转移。第四、增入这一条款不会妨碍收回治外法权(指领事裁判权)。

此外,对于“无夫奸,中国社会普遍的心理,都认为应当有罪”,谁也不愿意听任无夫妇女与人和奸。因此,“国家要是没有刑律保证”,死不甘心。伦理道德“是刑法上的根本。舍伦理道德而讲刑法,还算什么刑法呢”

法理派则一针见血地指出,“无夫奸”虽然可以亲告罪而写入刑法,用国家法律来维护社会风化,但实不如他的父兄以教训子弟之方法禁止之为愈。保全风化,责任全在家庭和社会教育,并不在国家有无这条法律。再从司法看,这种罪既然是和奸,男女双方就一定同意。在审判时,双方口供相同,难以判定,纵然口供不同,也很难找到证人。

最为关键的是,“不能把礼教放在刑律里头维持就算了事”。礼教靠“放在刑律里来维持,这个礼教就算亡了”。因此,“不能把道德与法律规定在一起,就是说维持道德”。“道德的范围宽,法律的范围窄,法律是国家的制裁,道德是生于人心的。所以关系道德的事,法律并包括不住”。他们还认为,中国“自有法律以来,这个礼教就算亡了”。因为自三代以后刑名之学兴,“刑法既参杂于道德之内,则所谓道德者不过姑息而已。所以后来中国只有法律,并没有礼教”。现在你们要提倡礼教,最好的办法就是不要把礼教规定在法律之内。[4]

由上可见,“礼教派”的根本论点为:法律与道德教化紧密相连,应相为表里;伦理道德是刑法上的根本,法律应当推进道德,所以无夫奸必须治罪。而法理派则指出,“无夫奸”主要是道德风化问题,应当与法律区分开来,更不能用法律去维护礼教,推进道德。

在探讨是礼教派还是法理派的主张更合理之前,我们有必要明晰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关系。那么,法律与道德究竟是什么关系呢,是否为劳乃宣所言,是“相为表里”的关系呢?还有,能否用法律去推进道德呢?如果能,法律推进道德的限度是什么呢?

二、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法律与道德是法理学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法学史上,围绕这一问题曾展开过许多讨论和争论。一般而言,任何法学流派都承认法与道德是两种联系最为紧密的社会规范,但法律与道德既不合一,也非完全分离,两者既有区别,又相互联系,在社会调整中具有同样的重要意义。

中外法学家都承认法律与道德存在诸多共同点:第一,在关于人类共同生活的基本价值中,法律与道德拥有共同的基础。第二,法律与道德均起源于风俗习惯。原始社会的道德与原始社会的风俗基本上是相通的,而人类最初的法律是由风俗习惯转化而来。第三,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法律与道德对生活中的人都有约束作用,从而使人们的行为符合这一社会的特定需求。因此,法律与道德都是调整社会,使得社会有序化运行的规范性工具,所以在其规范性、目的性上两者又有相同之处。第四,法律与道德都离不开民众的认可。

法律与道德有上述的相同之处,但这并不意味着法律与道德是同一的。笔者赞同实证主义法学派的观点,主张应当严格区分法律与道德。这是因为法律与道德有着巨大的差别:第一,从两者的调整对象上来看,法律偏向于调整人们的外部行为。除了行为之外,法律不调整其他。而道德却恰恰相反,它不仅要求人们的外部行为,更重要的是偏向于意向、动机和良心。它要求人们摈弃恶习,首先从心灵上作个高尚的人。对于思想上的邪恶是应当受到谴责的。第二,在法律调整的过程中,权利义务是相伴而生的,没有无义务的权利,同样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但是在道德中则更多的要求人们去遵守道德规范,人们却不会因而获得道德上的权利。在一定程度上,道德是没有权利只有义务的。第三,法律的背后是国家的强制力,它意味着违背之后的制裁,“法律总体上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道德却恰恰相反,它被遵守的力量源于主体对道德的信仰,源于内心的信念,而非外在的现实强制力。第四,法律除了在社会环境中自发产生并被国家认可外,还有很大一部分是被人为制定出来的;而道德则纯粹是社会的产物,它往往不是朝夕之间的结果,更多的是时间的积淀,是历史的结晶。第五,法律要求明确一致,不可能含混与模棱两可。而道德却因个体的差异,所受教育的不同,所处社会环境的区别等等原因而产生巨大的差别。第六,法律操作的过程也就是法律程序进行的过程,法谚“程序先于实体”就是对其很好的反映。道德则不同,它只是要求凭借情感的好恶进行简单的评判,没有所谓的程序要求。因此,在评判过程中则多有流变以及个体、时间的差异,缺少了明确的预期。[5]

《牛津法律大辞典》关于法与道德的关系是如此表述的:“法律与道德的区别非常明显:法律由国家制定和实施,道德则通过认得内心信念、信仰及社会舆论来实现。法律具有确定的、强制性的制裁力,道德的惩罚方式则主要依据公共舆论,不赞成嘲笑和摒弃反道德者于某一特定的社会团体之外。

法律与道德论文第8篇

【关键词】:康德 法律 道德形而上学 法哲学

康德对法的定义

康德在一定程度上承认了社会契约论的观点,他认为法的产生是理性存在者“放弃他们野性的自由而到一部宪法里去寻求平静与安全。”[ 【德】康德:《历史理性批判文集》,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出版,第12页。] 他曾经对法下了这样一个定义:“法律就是那些使任何人有意识的行为按照普遍自由原则确实能与别人有意识的行为相协调的全部条件的综合。”[ 《西方法律思想史资料选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82年版,第309页。]

从上面这个定义可以看出以下几点:

、康德认为法律追究的是人的外部行为。这与现代法律只规定人的行为之通说是一致的,而且人的行为仅仅限于有意识的行为。对于无意识的行为是不予追究责任的,对患有精神疾病或者无意识能力之人也相应的减免义务。法的效果与道德间关系通过外部行为作为桥梁连接予以表现出来。

、结合康德在《法的行为而上学原理》中对法理学与法哲学的区分,我们对该定义既可作法理学解读也可作法哲学解读。康德认为精通实在权利和实在法律体系的法学顾问或职业律师等人的知识属于法理学范围;而关于权利和法律原则理论知识则属于纯粹权利科学,是法哲学或法的形而上学。用法理学解释这个定义可以从立法理论、法的社会交往性质、法的主体(人)、客体(有条件的行为)、内容(权利义务)等去分析,笔者在此不予详述。康德对法的定义与今天对法的概念的理解可作如上所述的实体性分析。参阅卓泽渊教授所著《法学导论》我们可以发现,现代意义上的法是以国家意志为表现、以权利义务为内容、具有普遍约束力和国家强制力的社会行为规范,此处对法的定义与康德之定义相比,少去了许多哲学理论意味和抽象概念。所以,康德的法哲学被划分在哲理法学派。

、要分析康德对法所下的定义,必须注意到“以普遍自由原则”为基础这层含义。他认为法是调整个人意志与他人意志所表现出来的各种综合条件,法的目的是使得每个人获得自由,而并非个人愿望、偏好的实现。康德对法律的定义是来自于他对人性的看法。他认为人是有理性的存在者,既有认知理性的能力,同时又具有实践的理性。认知能够为自己立法的!他的行为选择必须被道德律所指引,不然每个人只为争取个人自由而侵犯他人自由必将导致混乱,也失去了真正的自由。法律是在普遍自由原则即道德律指引下构建起来的,是对意志行为外在形式上的规制,以便人们朝着善去行动。所以,法律具有强制的功能,也具有教化的作用。

、另外,从康德对法的定义还可以看出,普遍自由原则是肯定的,推动人们行动;而法律作为协调、限制规则,是否定的、消极的。但法律自由相对于野蛮自然自由则处于积极肯定状态。康德将人类社会分为三个阶段:个人心理不受任何限制,实则处处受限的自然状态;心理上感觉不自由,行为受法律限制,法律代表公意的伦理自然状态;人人把别人当作目的,自觉按照道德律行为,组成一个道德共同体——目的国的伦理自由状态。[【德】康德:《历史理性批判文集》,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出版,第104 -105页。] 从上述理解来看,康德认为法治并不是最终状态,法治相对于野蛮自然状态更具理性。法律是对个人自由的突破,开始建立并逐步完善人与人之间的协调关系,对自由的理解也不再停于个人的愿望。同时法律又是实现伦理自由状态的基础和必不可少的阶段。

康德道德形而上学的道德理论分析

康德关于道德的哲学思想是他整个哲学体系的灵魂。他在先天说的基础上提出了德行伦理学说,将道德的纯洁性和严肃性提到了首要的地位。他说道:“人们为了另外更高的理想而生存,理性所固有的使命就是实现这一理想,而不是幸福。这一理想作为最高条件,当然远在个人意图之上。”[ 《道德形而上学原理》,《康德全集》第4卷,第396页。] 他认为道德的地位甚至高于幸福,道德才是人类最高原则,才是真正的幸福。这就是他远胜于西方其他哲学家的地方。

康德提出了著名的有关道德的三个命题。[ 参见【徳】康德:《道德形而上学原理》,苗力田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第17页。] 他认为有道德价值的行为必须是出于责任的,仅仅是结果符合责任,而以好爱为动机是无多大道德价值,甚至是全无道德价值的。作为有理性并且能够承担责任的存在者,人实际上是有这样一种能力,就是将尊重道德法制看成是以实现自己意志的动机,这种禀赋也就是存在于我们每一个人身上的道德感。人的意志应当在现实中把道德发展作为惟一动机,这时它才不是一种禀赋,而是“人格本身”。[ 严存生主编:《西方法律思想史》,湖南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27页。] “出于责任”是对道德的遵循,道德规律是意志的根据,是先天普遍必然有效的,康德又称之为自由规律。从他对法的定义中可以看出,道德规范同样是法律的根据。法律是道德规律在人的意识之下的行为准则,是主管行为的原则。只有当准则与规律相符合时,才是有道德的,法律才是善的、合法的。而道德三命题中的责任是现实规律与准则相符合的内容。有了责任的连接,才使得先天普遍必然的自由原则与人的主管原则之间真实可行,而不是空洞的幻想和虚构的概念。[ 同5,第20页。] 基于上面观点,康德提出了著名的意志原则:“除非愿意自己的准则变为普遍规律,否则不应行动。”这也是辨别行为是否善恶、责任是否被强制以及强制性强弱程度的准绳和标准。这个原则对后来的法哲学乃至立法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被认为“人为自己立法”的理性、自由主义法学的强有力的支柱。这使得笔者联想到英美法系中法官自由裁量权制度。这个制度也经过几百年的逐步完善,到16世纪衡平法院的出现标志着这项制度初步成型。法官自由裁量制度还在世界范围内不断传播,它一直闪耀着人性与道德的光芒。该制度是指:在法官任用上,经过严格的考察程序,要求德高望重、责任心强、实务经验丰富。当这样的法官在审判案件的时候,遇到法无明文规定或法条之间冲突,又或法与道德明显冲突,显失公平正义等困境下,允许法官通过内心道德感知与法律原则,在足以达到确信程度之时做出与现行法不同的判断。这就是一项出于责任而发挥人性、道德感的值得称颂的实践。

康德认为人既是“自然人”,同时也是“道德人”,服从“自然律”和“道德律”。作为理性存在者的“道德人”,具有自发性的能力,这种理性可以完全与感性的东西无关,只服从理智世界因而是自由的。[ 李梅:《权利与正义:康德政治哲学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157页。] 而人的行为意志动机,意志既是受自然性支配,又因有理性而受自由影响,因此人的意志是混合的,是自律与他律不断交替的产物。

从康德的法哲学看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基于上面对康德法哲学以及有关道德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康德为什么晚年重视法律的研究。也可以看到法哲学领域独树一帜的观念:他用先天说学为基础的道德哲学对法哲学中自然法学进行了批判,也对实证法学进行了修正。更为重要的是,他为法律与道德二者关系的研究开辟了新的逻辑进路。

法律与道德的联系:法是道德的延伸

按照康德对社会分类的观点,最高层次的社会仅用道德法则来规范人们的行为。法治社会仅次于这种理想的伦理社会。在有限理性存在者的意志不能排除受外因影响的情况下,法律对非善、不符合道德,甚至完全不道德的意志动机进行否定性评价,对表现出来的不道德行为进行区分,分有犯罪、违法、不道德但不违法等行为,再对这些行为进行不同程度的惩罚、教育。又由于人的自然性,自由意志不可避免的受到感性欲望等个人意志的干扰,正如康德所说的,人活着就是道德规律与个人意志不断作斗争的过程。道德规律就是自由规律,目的是实现每个人真正的自由,而法律是理性支配下成就每个人最大自由的规定性法则,当然道德规律是先天普遍必然的,不可能是经验的。二者同时实现自由为目的,但是所处位阶不同。在伦理还不足以全部支配个人意志的情况下,法律就是道德最佳补充形式,准确的说是道德的延伸。有的学者认为法律是道德的外壳,笔者认为这两种说法其实质是一样的。因此,仅仅靠道德并不足以维持社会的秩序和人与人之间的协调的自由。

康德认为,法律本质上是道德律,是以外在制约个人滥用自由的一种特殊形态的道德律。 道德法则在纯粹实践理性中产生出两个法则,一个是被运用与看成本体的人的道德法则,这是伦理的法则;另外一个是应用于既被看成本体的人的道德法则,又被看成现象的法律的法则。在对道德法则做区分后,康德进一步论述了单就伦理法则不足以维持社会生活成为自由、有序的原因,并提出,法律法则是外在强制的必不可少的部分。[ 同6,第234页。] 他说:“有别于自然法则的自由法则,是道德法则。就是这些自由法则仅仅关涉外在行为和这些行为的合法性而论,他们被规定我们行为的原则,那么,它又称为伦理法则。如果一种行为与法律的法则一致,就是它的合法性;如果一种法则和伦理的法则一致就是它的道德性。前一种法则所说的自由,仅仅是外在实践自由;后一种法则所说的自由,指的却是内在自由,它和意志活动的外部运用一样,都是理性法则所规定的。”[ 【徳】康德:《法的形而上学原理》,沈叔平译,商务印书馆2008年版,第18页。] 而纯粹实践理性即伦理学法则缺乏构成法律法规的质料,所以它只是规定法律法规的一种形式。因此说,法律作为以道德为形式的质料,本质上就是道德。

法律与道德的区别

在康德语境下,法律不可以简单认为是现代语境下理解的法律制度,需要对应康德的法哲学思想。他指的法律应该是满足“使任何人有意识的行为按照普遍自由原则确实能与别人有意识的行为相协调的全部条件的综合”,他认为满足了以上条件才是法律,较之现代对法律的理解,有悖于以上定义的法律并不是其所谓的“法律”。类似的,这里所指的道德也应做康德式解读,指符合他理论下的道德原则的最高的善,即道德律,是先天综合的责任命令。

基于康德哲学的理论,笔者认为法律和道德主要区别如下几点:

、法律管辖的范围是外部行为,法律确定的义务也只能是外在的义务。这类立法不要求但并不排斥内在的义务。内在义务深植于人的内心世界,无法直接以外观明晰洞察,所以立法无法直接规定。法律只规定人的外在行为,思想并不犯罪,康德的这一观念与现代法学理论是一致的。法律的义务和道德的义务成为法与道德显著的分水岭,以致于法学家们达成这样一个共识:法律是道德的最底线,道德是最高标准的法律。

、道德是自己为自己立法,法律则是他人为自己立法。法律是人在社会生活中与他人关系的协调,通过执行立法机关制定的规则,以实现对他人的义务。而伦理义务关涉个人为人之目的,仅仅只通过自觉的内心审查来阻止恶念,从而使人行为趋于向善。康德在对紧急避难的论述中再一次让我们清晰的认识到法律与道德的巨大区别:他认为当人遇到可能丧失自己生命情况时,有去剥夺实际上并不伤害自己的另一个生命的权利。现代许多国家通过立法明确了这在法律上将免于惩罚,因为,在这种紧急情况下不符合人的期待可能性。但康德认为这种情况虽不受法律制裁,并不意味着它是合法的,并不意味着是合符道德的。这种行为严重的破坏了道德以及对他人的义务。 康德认为法与正义是统一的,它的本质是按照普遍自由的原则行动,即按照道德律而行动。按照这个原则去划分权利与义务,目的是协调社会的关系达到人人自由,法律只是实现这一目标必不可少的手段。法律与道德间相互紧密联系:道德是最高的原则,法律是手段,是道德的补充。因此二者又存在天然的巨大区别。

四、结论

康德道德哲学精辟、独到的对法律作了解读,他以先天道德学说为基础,从人性、自由和权利论述了法律的实质、作用以及其他的属性,为自由主义法学开辟了一条全新的理论进路。我国对康德的道德哲学、法哲学思想缺乏深入、系统的研究。康德思想与我国传统儒家道德观念可以作比较汇通,这是西方其他哲人所不能及的。以康德道德哲学为基础深入研究法律,必有助于我国法哲学的进一步发展。

Abstract:All over the world know Kant was a landmark philosopher , but how many people know that he is also a brilliant philosopher of law !Kant’s philosophy of law has always been based on three major critical, moral theory, in which played a major role.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law and moral law constitutes a proof for the law must pass through. This paper attempts a brief analysis of Kant’s definition of law, moral theory based 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law and morality,in order to gain a deeper understanding of this ancient and profound proposition.

Key words:Kant Law Moral metaphysics Philosophy of law

参考文献

【徳】康德:《法的形而上学原理》,沈叔平译,商务印书馆2008年版

【徳】康德:《历史理性批判文集》,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出版。

【徳】康德:《道德形而上学原理》,苗力田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

严存生主编:《西方法律思想史》,湖南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