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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市场机构论文赏析八篇

时间:2023-03-21 17:07:31

金融市场机构论文

金融市场机构论文第1篇

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引发了全球金融危机,造成了二战以后世界经济的最大衰退,至今世界尚未完全走出危机阴影。在对金融危机进行深刻反思的过程中,金融安全网再次成为学界和业界关注的焦点。经历了长期的探索后,在危机前金融安全网已形成了相对完整的体系,一般认为,传统的金融安全网主要包括三个部分:审慎监管、最后贷款人制度和存款保险制度①。在2007年的危机中,政府对陷入流动性困境的银行进行了大规模注资,财政注资随之成为金融安全网一个重要的内容,金融安全网的范围进一步拓展。在危机中,金融安全网所发挥的作用被学界和业界所广泛关注。本文通过构建实证模型分析美国政府财政注资对金融市场的影响,来研究财政注资这一金融安全网的新要素对于稳定金融市场的作用,这对于了解财政注资的积极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国内外已有的研究文献中,对金融安全网的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对于政府注资这一金融安全网的新要素的研究尚非常罕见。本文的研究对于这一研究领域无疑是一个有益的补充,为进一步了解财政注资的稳定作用,完善金融安全网提供了理论依据。

二、理论分析

在一般情况下,如果具有清偿能力的金融机构由于出现流动性问题而陷入危机时,中央银行会履行最后贷款人职能,向这些金融机构发放贷款,以帮助金融机构短期渡过难关。然而,一旦金融机构大面积出现清偿能力不足时,金融系统出现偿付危机,仅仅依靠中央银行向金融机构再贷款已经无法从根本上缓解和阻止金融危机的蔓延。在这种情况下,政府财政部通常采取动用税收、发行国债、提供担保等方式向丧失清偿能力的金融机构注入资产,通过剥离不良资产和购买银行资本权益,进而达到充实银行资本金的目的。

2007年爆发的金融危机直接催生了财政注资,至今仍大行其道。虽然财政注资的目标也是修复市场信心,管理金融危机,但作为一种新的救助方式,与金融安全网的其他要素存在着很大的差别。审慎监管要素强调事前预防,监管当局通过事前对金融机构风险状况进行科学预测和积极监督来对金融危机进行防范,银行监管主要是针对银行个体来进行的,通过审慎监管促使银行提高风险管理水平,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整个金融系统的风险;最后贷款人则强调事中救助,中央银行对发生流动性危机的金融机构提供紧急援助。个别的危机事件极可能会导致系统性金融风险的产生,当某些金融机构出现流动性危机时,中央银行此时向金融机构及时提供流动性,避免引发金融机构之间的多米诺骨牌效应,有效阻止金融危机的蔓延;存款保险制度则强调事后修复,在金融机构倒闭后对存款人进行一定数额的偿付以确保金融系统迅速恢复。此外,存款保险制度以国家信誉保证承担存款人的部分损失,稳定金融市场的信心,抑制金融市场的恐慌情绪,防止金融危机的扩散。虽然对于这些要素在防范金融危机过程中所处不同的发挥作用时机进行区别有些偏颇,因为这些要素的作用可能贯穿于整个危机防范过程中,如存款保险和最后贷款人制度在事前也能一定程度上起到修复市场信心的作用,但是通过时机的划分,我们对金融安全网各要素的作用特别是政府注资的作用有更为清晰的认识。

如果事前的预防不到位,那么事中救助则显得十分重要。但是在2007年金融危机过程中,最后贷款人机制名存实亡,因为如果任何一个机构向中央银行申请再贷款,无异于向世人昭示其存在流动性问题,进而会导致市场对其看空,使得危机进一步加剧。因此,雷曼兄弟即使在陷入严重的危机时刻,仍然放弃了向央行贷款。财政注资则恰好可以弥补这一缺陷,财政注资主要是政府财政通过剥离问题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和购买其股权的形式向金融机构注资,充实其资本金。当金融机构出现流动性问题而非清偿问题时,中央银行向其提供贷款就能缓解银行困境。而当金融机构由于严重亏损而丧失清偿能力时,中央银行仅向其提供贷款已经无能为力,为了避免其倒闭所带来的严重后果,政府不得不介入,充实其资本金。财政注资的作用对于稳定金融市场的作用是十分重要的,财政注资无疑向市场释放了积极干预的信号,重拾了市场信心,对于拯救濒临倒闭的金融机构,防止危机的扩散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三、实证检验

根据前文的理论分析,本文研究的主旨在于从金融市场风险(波动性)的视角来揭示政府注资的作用,检验政府注资是否能有效化解金融市场风险,降低金融市场波动性。因此,本文的研究设计也是紧密围绕这一主题展开,本文采用事件研究法(EventStudy)来对前文的理论分析进行验证。

(一)研究设计

本文研究设计分为以下三个步骤进行:1.指标选取。首先,需要确定金融市场风险即波动性的指标。在已有的研究中,通常使用证券价格的方差作为衡量金融市场波动性的指标。但是,其存在一个隐含的前提,即不同时点的证券价格相互独立,收益率分布呈正态。然而,在股票市场中,股票价格的方差是呈现出聚丛性的特征,且表现出明显的时变特征,随时间变化而变化。仅仅使用方差作为指标显然已经无法科学地刻画出市场波动性。因此,本文计划采用证券价格条件方差作为反映金融市场波动的衡量指标。条件方差是在给定全部历史信息集的条件下,对于证券价格变动的方差所做出的估计。随着时间的推移,历史信息集也会发生相应的改变,因而条件方差也会随之变化。条件方差在一定程度上改进了方差的静态特征缺陷。

其次,确定估计所采用的方程。由于一般计算估计条件异方差模型都是采用ARCH模型及其推广形式。结合以前的研究成果,本文采用广义条件异方差GARCH模型来计算出金融市场波动性,作为衡量金融市场波动的指标。

最后,由于美国是此次金融危机的重灾区,因此,本文计划主要对美国的财政注资在化解金融风险、抵御金融危机中的作用进行实证分析。

2.时间窗口确定。在得出了金融市场风险的相应指标以后,需要确定政府注资的确切时间,以便对这一事件所发挥的作用进行分析。在时间的确定上,有政府宣布注资和政府实际进行注资两个不同的时点。由于政府强大信誉的担保,财政部宣布注资必定对金融市场的预期产生影响,因此,本文优先选择政府宣布注资日,由于部分数据缺失,在无法准确确定政府宣布注资日的情况下,本文才考虑选择实际注资日。同时,由于政府注资日当天可能处于节假日,股票市场停止交易,因此,这一消息只有在第二天股票市场恢复交易时才有所反映,因此,在本文研究设计中,如果注资日处于节假日,则将其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股票交易日,将顺延后的这一交易日作为事件前后的分界点。

3.对事件前后进行比较。在明确了注资日以后,本文将以注资日为分界点,分为前后两个不同的时段。本文旨在考察政府注资前后,金融市场波动性是否产生显著的变化,因此,本文试图找出所有注资事件的全部累积效应。考虑到条件方差在不同时期存在很大的差异,因而,本文不是通过直接比较其条件方差的大小,而是先计算出条件方差的连续增长率,然后将所有注资日前后的波动性的增长率进行平均,找出整个金融市场风险的变化趋势。其计算公式为:VOLt=tt-1-1,其中,t代表t期的条件方差,VOLt为条件方差变动率。

这样避免了单纯通过比较注资日前后条件方差的差异而导致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某一次注资时期的条件方差很大,可能会改变全部注资事件整体的趋势,这样得出的结论显然有失科学性。

同时,由于很难准确地得到条件方差t的分布,因此,很难采取参数检验的方法来判定注资日前后股票市场波动性是否存在显著差异。而且,由于条件方差选自不同的时点,属于时间序列,不是截面数据,因此也无法采用非参数检验方法判定注资日前后的差异。因此,本文通过简单描述的方式进行初步判断,虽然缺乏一定严密性,但是依然可以判断出其大致的变化趋势。

(二)实证结果

在明确分析步骤以后,本文选取相应的数据,进行计量分析。本文重在考察次贷危机发生以后这段时期政府注资在化解金融风险中的作用,因此,本文所选的时间段为2007年4月3日至2009年4月30日大约两年多的时间。本文选取美国标准普尔SP500指数表示美国和英国金融市场的情况。

根据方程的估计结果,可以清晰地看到,美国股票市场价格指数的方差确实服从GARCH(1,1)过程,本文根据估计的方程提取条件方差的数据,作为衡量金融市场波动性的指标。下图给出相应的描述图。

2.在获取了金融市场波动性即股票指数条件方差的相关数据以后,本文开始进行第二个步骤,确定注资日的具体时间。根据公开可获得的资料,本文整理出了次贷危机发生以后,美国财政部对金融机构的注资。下图列出了详细的注资一览表。

在提炼出条件方差的数据以后,本文逐一计算出美国财政部每次注资前后条件方差的变动率VOLt,然后依据时间窗口将这些变动率平均,得出整个金融市场波动率在政府注资前后的整体走势。

依据这些步骤,本文计算出了注资前后美国股票市场波动性平均变动率的相关数据,参见下图。

根据分析结果,可以判断,美国政府的注资对降低金融体系的风险,降低金融市场的波动性产生了明显的积极的影响。美国政府的注资终止了金融市场波动性及金融风险在次贷危机中日益增大的趋势,有效降低了面临的金融风险。

四、结论

金融市场机构论文第2篇

论文摘要: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聚焦"三农",对包括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和创新等内容进行了部署,这是党的十六大以来第5个关注"三农"的一号文件。如何继续深化农信社改革,加大支持力度,完善治理结构,维护和保持县级联社的独立法人地位?怎样进一步推进农村担保方式创新,探索建立多方参与的农村信贷担保机制?为此,本刊特邀请部分专家学者以及监管部门、基层农信社等方面的代表,对以上问题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详细的解读,以期进一步推动和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和创新。

2008年l月3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正式公布。这是近5年来第5个关于“三农”问题的中央一号文件,也是改革开放以来第10个以“三农”问题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在其中关于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和创新的部分,市场开放这一关键词也得到了突出的体现。农村金融的市场开放也如中国经济的市场开放一样,势如破竹般地展开,然而究竟如何有序、平稳的推进市场开放、如何在开放的环境中构建竞争性农村金融市场、实现机构多元化,如何有效解决农村金融供需矛盾问题等等,还有许多问题巫待深人探讨。

农村金融市场开放势在必行

农村金融市场开放与中国经济整体开放的背景一致。改革开放是20世纪80年代初以来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与发展的主题,与此进程一脉相承,金融市场化、金融机构多元化、金融服务多元化成为中国金融业发展的主题,该主题展现的实际上是开放的内涵。追溯中国农村金融改革与发展的路径就会发现,中国农村金融改革的方式与进程同中国整体经济体制改革是一脉相承的,虽然改革的步履略显跋姗,但是渐进式的方式是一致的,市场逐步放开的原则更是一致的。

符合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内在要求。从农村金融发展的内在逻辑来看,在1979年以来农村金融二十多年的改革与创新过程中,农村金融的基本制度框架已经建立,围绕这一基本框架内部的改革,包括农业银行商业化路径的选择、农业发展银行职能的进一步定位、以及农村信用社产权模式、管理体制的改革等等,已很难推动农村金融的进一步深化,就如经典经济学中的边际效用递减规律一样,农村金融的存量改革绩效也呈现出递减态势。因此,通过开放市场引人新型机构成为了深化改革的必然选择。而这也符合中国经济整体改革的制度逻辑。

因此,从近年来中央的各项关于农村金融改革的政策中,无不显示了市场开放这一导向,中国农村金融发展所面临的制度环境已经悄然发生着变化。在加04一200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多种所有制的社区金融机构、小额信贷组织、农户资金互助组织等原本属于非正规领域内的金融机构(活动)有了一定政策依据。而从2006年农村金融领域内的实践来看,包括“只贷不存”小额信贷公司的成立与发展、邮政储蓄机构小额质押贷款业务试点、农户资金互助活动、社区基金活动的发展等,一批新型机构已经亮相农村金融市场。2006年底,银监发[2006]90号文件的,进一步调整和放宽了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准入门槛,目标直接指向促进农村地区形成投资多元、种类多样、覆盖全面、治理灵活、服务高效的银行业金融服务体系,各种渠道的资本被明确鼓励进人农村金融市场,这从根本上打破了原有农村金融市场中以国家投资为主i的资本构成,农村金融市场大门正式开放。2007年10月,这一政策开始适用于全国所有省市区。由此,农村金融市场开放已走上“华山一条路”。

据银监会相关资料,截至2007年10月,6个试点省(区)共核准23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业。其中,村镇银行11家,贷款公司4家,农村资金互助社8家。另外,还有8家机构已提出申请,其中3家已获筹建。三类新型机构共筹集各类资本12726.65万元。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资产总额32446.16万元,存款余额19344.87万元,贷款余额11953.48万元,累计发放贷款22008.43万元,初步起到了将社会资金引向农村地区、支持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

年中央一号文件,把“加快推进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试点工作”作为关于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和创新内容的第一个要点提出,这也昭显了政策层面对于市场开放的肯定态度。同时,一些早已存在但在农村金融市场中未能发挥积极作用的机构,如邮政储蓄银行、小额信贷组织等如何在农村金融市场上发挥作用也被进一步明确。这也表明了在市场开放背景下,政府向农村金融市场整合各类资源的导向十分明显。市场如何开放:方式方法还有待探寻

确立了开放的方向,如何开放是下一个需要面对的问题。银监发[2006]90号文件是目前农村金融市场开放的主要政策依据。根据该文件,各类资本进人农村金融市场的途径主要有以下两种:一是鼓励对现有农村金融机构进行改革与重组,二是可以设立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和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然而,从近两年来的实践看,相对于新型机构的蓬勃涌现,对现有农村金融机构的改革与重组,还需要引起足够重视。怎样将增量改革与存量改革结合起来,是巫待研究的问题。

市场开放条件下存量机构的改革与创新还有待深化。首先,存量改革不容忽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打破了农信社在农村金融领域内近乎垄断的地位,无疑对于激活农村金融市场、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和改进农村金融服务会产生积极影响,但是,新型机构的资本金与原有存量机构相比都较少,资金实力相对有限,其业务也主要着眼于较小额度的信贷服务,解决的主要是农村地区较低层次水平上的金融需求问题。而农村金融市场的需求包含了多个层次,有农业产业化发展之后的农业企业的资金需求、有兼业经营的农工商户、有较大规模的种养殖户、也有传统的农业经营者、还有部分需要政府补贴的农业综合开发、扶贫等资金需求,针对不同的需求需要不同的资金供给主体,单一的机构都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农村金融的问题。

因此,在推进新机构的增量改革的过程中,存量的改革也需要同步进行。尤其需要关注的是,在将来很长一段时期内,农信社作为农村金融供给主力军的地位不可能改变,农信社的进一步改革与创新关系着农村金融整体改革的成败。

其次,“维护和保持县级联社的独立法人地位”的存量改革方略符合农村金融业发展的现实。200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存量改革的战略方针,特别强调了“维护和保持县级联社的独立法人地位”。笔者认为,这既符合农信社多年改革的制度逻辑,同时也是在市场开放条件下的必然选择。一是农信社的地方性金融机构性质已成为共识;二是金融组织模式的变动不宜频繁进行;三是中国农村金融需求的分散性、小规模性,需要与之接近的小规模金融机构提供服务。因此,“维护和保持县级联社的独立法人地位”,是市场选择的必然。

现有的新机构设立机制本身需要进一步完善。至少有以下三个方面需要关注:一是无论是村镇银行还是贷款公司,虽然其资本金的要求较低,但是其设立对现有境内银行业机构的参与过分依赖,其要求最大股东或唯一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要求无疑限制了村镇银行、贷款公司的投资者来源,仍然是在一定程度上对市场形成垄断。二是新机构面临“本土化”问题。从已成立的村镇银行及贷款公司的发起人构成不难发现,他们几乎全部来自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农信社等地方性、区域性银行等金融机构,其运营和管理也基本由发起行负责。之所以如此,一个很大的原因是村镇银行和贷款公司成为了这些机构地域扩展的方式。但是,跨地域发展必然面临本土化的问题,这一点对于为农村金融市场提供服务的机构尤其重要。多年农村金融的理论与实践表明,成功向农村人口提供金融服务,必须依靠广泛的人缘、地缘优势,依靠那些熟悉农村情况的人来选择合格的贷款客户,有效控制风险。因此,对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等“异域来客”而言,如何实现机构的本土化十分重要。三是草根金融正规化成本高。贷款公司与资金互助社事实上都起源于非正规金融领域,是草根金融的正规化发展。草根金融长期存在于非正规金融领域内,形成了一套适应非正规金融的运行规律。与原有在非正规领域内低成本的运营不同,作为正规的金融机构,无论是村镇银行、贷款公司或者资金互助社,其都要求一定的硬件、运营、技术支持与培训,成本都很高,因此有规模才能有效益。而脱胎于草根金融的贷款公司、尤其是资金互助社,其规模通常较小。从已成立的农村资金互助社来看,其资本金都在几十万元,少的甚至仅有十余万元。因此,如何在提供有效的金融服务的同时降低运营成本就成为一个难题。

正因如此,在2008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对于“加快推进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人政策试点工作”提到了很重要的位置。当然在推进试点的过程中,更需要对市场开放的政策作出合理的修正与完善。

市场开放下政府更需积极发挥作用弥补“市场失灵’市场开放,首先强调的是“市场”,强调培育市场,强调培育开放的市场。作为农村金融市场,由于其具有“准公共物品”性质,因此,“市场失灵”必然存在,因此政府在市场的培育与开放过程中必然要发挥积极的作用。这实际上强调的是,政府需要为市场的开放提供相应的配套措施与机制保障。

第一,强化政策金融机制。政策性金融不仅仅是政策性信贷,还包括政策性保险、政策性担保机制等。一号文件中指出“推进农村担保方式创新,扩大有效抵押品范围,探索建立政府支持、企业和银行多方参与的农村信贷担保机制”。

第二,强化培育财政资金和信贷资金、政策性金融和商业金融形成合力的机制。比如通过“加快落实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将一定比例新增存款投放当地的政策”,来实现财政与信贷的合力。“加强财税、货币政策的协调和支持,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到农村开展业务”。对此在08中央一号文件别强调。

第三,完善的监管手段和监管机制,保证监管的独立性和监管的有效性。尤其要“制定符合农村信贷业务特点的监管制度”。对于吸收公众存款的银行类机构应实行严格的审慎监管,但是对社区性的资金互助组织、利用自有资金发放贷款的“只贷不存”机构,则可以实施一种非审慎的监管。

金融市场机构论文第3篇

[关键词]金融市场;风险管理;非线性动力学

作者简介:李红权,

男,湖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副教授,长沙 410081

收稿日期:2006.8.21

一、引 言

金融市场是一国经济运行的核心,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进行有效的金融风险防范与管理是各国政府与投资机构的目标之一。然而,金融市场的复杂性和金融市场固有的投机性决定了金融市场经常处于非均衡的波动状态。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一系列重大的金融风险事件甚至金融危机提示我们风险的复杂性与风险管理的重要性。

金融危机普遍具有“突发性”的特征,这是对外部影响因素(如国际投机资本)及内部不稳定性的一种典型非线性反应。然而,传统的金融理论没有考虑到市场的“非线性、不连续性”等内在特征,将金融市场波动归咎于外部随机扰动因素,忽略了金融市场作为复杂系统的非线性相互作用机制以及由此产生的内部基于不稳定性,因而对于重大金融风险或金融危机的预警与控制无能为力。经典金融市场理论对现实情况解释乏力的根本原因在于该理论体系是建立在以有效市场、随机游动与理性投资者等假设条件构筑的线性范式基础上的。 [1] 在标准的线性分析框架下,我们假定投资者是理性的、有条理的,投资者对信息的反应是线性方式的,他们在接到信息时立即做出准确、无偏的反应,不可能出现对信息的误解、遗漏或滞后反应;定价是及时的、无偏的、连续的,市场是有效的,信息不能被用来在市场上获利。基于此,价格的波动即收益率遵循随机游动,其分布将是我们熟悉的正态分布。资产价格的波动性风险是与随机游动、正态分布相联系的。然而,现实的金融市场却不是简单、有秩序的,它们既混乱又复杂;金融风险发生的强度与频率也远比我们理论想象中的大,市场行为的复杂性远不是纯粹的随机游走所能解释的。在这种背景下,认识到金融市场的非线性动力学特征将为研究金融市场本质特征与风险管理提供一个全新的视角。事实上,科学的发展进一步说明非线性问题的出现不仅仅是个别或局部的情况,应当认为:世界在本质上是非线性的(钱学森、谷超豪)。 [2]

二、金融市场的特性

从非线性经济学理论的观点来看,金融市场是一类复杂性系统,从而可以从系统内部的结构及系统与环境的相互作用来考察这一系统的特性,以便揭示金融市场演化的规律与金融风险形成的机理。

虚拟金融系统有以下几个主要的特点:(1)复杂性。复杂系统一般的特征是规模巨大、耦合度高、透明度低、动态而且开放,其最本质的特征是其组分之间相互作用的非线性与系统的自适应性。各组分之间的相互作用,说明相互联系的事物不是单方面的影响,而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依存的,这就是非线性的本质。金融市场是一类复杂系统,表现为虚拟资本规模巨大、是动态变化的开放型系统、内部层次多且相互关联、相互影响,并且含有人类决策行为这一重大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系统由于各组分之间的非线性作用而呈现貌似随机的不稳定状态,并且由于系统自组织作用,其内部结构会产生一定的有序性与稳定性。(2)介稳定性。金融系统是一种介稳系统,必须要与外界进行资金交换才能维持相对的稳定。造成其介稳性的原因很多,但最根本的原因是虚拟资本的内在不稳定性。(3)高风险性。金融系统的高风险性来自其本身的复杂性与介稳性,首先是虚拟资本的内在不稳定性导致其价格变幻无常,而金融市场交易规模的增大和交易品种的增多使其变得更为复杂;其次是人们对市场及环境变化的预测能力不足,对预期收益至今也没有找到较好的预测方法,从而导致决策的失误。(4)寄生性。虚拟的金融系统与实体经济系统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金融系统由实体经济系统中产生,又依附于实体经济系统。(5)周期性。金融系统的演化大体上呈现周期性的特征,一般包括实体经济加速增长、经济泡沫开始形成、货币与信用逐步膨胀、各种资产价格普遍上扬、乐观情绪四处洋溢、股价与房地产价格不断上升、外部扰动造成经济泡沫破灭、各种金融指标急剧下降、人们纷纷抛售实际资产及金融资产、实体经济减速或负增长等阶段。但是这种周期性并不是简单的循环往复,而是螺旋式地向前推进的。

三、金融市场的非线性动力学分析原理

(一)金融市场的整体性原理

金融市场作为一个复杂的系统,是作为一个整体而存在,也作为一个整体而发展演化。构成金融市场子市场的债券市场、股票市场与长期借贷市场,相互关联、相互影响,并与实体经济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市场参与者的决策行为也会相互影响。金融市场由数以百万计的个体和组织的相互作用所决定,个体行为并非是一种孤立的存在,仅仅完备地认识个体的行为并不能使我们掌握整个金融系统的演化状态。事实上,整体内的每一个个体(组分)都受整体规律的约束,整体规律在系统内赋予每一个个体的属性要比这些个体在整体之外单独获得的属性大得多,同时整体属性也远大于部分属性之和。如果用ET表示金融系统的整体所具有的功能,Pi表示第i部分所具有的与整体功能ET相同的功能,A表示整体所表现出的各个部分所没有的功能,则有:

ET=∑Pi+A

因此,整体不同于一个简单的集合体,考察金融问题需要从整体上把握金融市场的演进状况与风险水平。当然,整体也离不开部分,科学的整体观要求我们在深入了解金融市场个体的性质和行为的基础上,从个体(组分)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联系中发掘金融市场的本质规律与整体行为。

正是在非线性动力学理论的整体性原理指引下,研究人员在经济增长与波动、股市涨落、汇率浮动等领域对经典的金融经济学理论展开了颠覆性批判, [3][4](194-200)[5](29-37)[6](81-108)[7](311-337)[8] 得出了经济波动源于经济系统的内生机制而非随机振荡、非均衡是经济系统的常态、杂乱无章的经济现象背后隐藏着良好的结构而非随机状态等一系列在原有金融市场理论个人主义方法(还原论)下所无法得到的、更符合现实的结果。

(二)金融市场的非线性原理

非线性系统是不符合叠加原理的一类系统,可导致多样性与复杂性。混沌与分形等复杂现象也只能在非线性系统中产生。经济系统(包括金融市场)本质上是非线性系统,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以及它们与外部环境之间的关系通常是非线性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在现实生活中表现为经济金融活动的正反馈、负反馈、和正负反馈复合的反馈环。

经典的金融均衡理论是在牛顿静态力学的线性范式下展开的,认为金融时间序列遵从线性随机过程,同时将不规则涨落归咎于系统外部的“白噪声”(White noise,外部随机扰动),并假定金融系统本身是运行于线性稳定区内的。同时,具有同质性的理性经济人假设是金融均衡理论分析的基石,这样的分析忽略了人的社会属性(即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作用)以及由此产生的金融市场复杂性。

从非线性经济学来看,线性分析和牛顿近似法是一种历史决定论的工具,根本无法描述复杂多变的金融现实情形。金融系统中的时间不可逆、多重因果反馈环及不确定性的存在使金融市场本身处于一个不均匀的时空中,具有极为复杂的非线性特征。非对称的供给需求、非对称的经济周期波动、信息不对称性、货币的对称短缺(符号经济与实物经济并非一一对应)、金融变量迭代过程中的时间延滞、人类行为的“有限理性”等都是非线性特征的表现。所以,具有对初始条件敏感依赖性特征的非线性系统不可能被化整为零地加以求解与加总,只有使用非线性理论,才能科学地描述金融市场的真实演化过程。

(三)金融市场的内随机原理

长期以来,金融经济学理论将金融市场波动归咎于外部随机扰动因素,然而这并不能解释现实金融市场出现的美国股市“黑色星期一”等种种“市场异常现象”。而根据混沌理论,一个确定性系统也可以产生貌似随机的结果,并在内部作用力与外部压力的相互作用下易失去介稳性,从而出现系统突变等行为,复杂系统的随机性与多样性表现可以来自确定性系统内部(“内生现象”)。混沌理论的这一观点不仅可以有效地解释金融市场的日常波动行为,而且能够合理地解释市场的突变行为(如金融危机等)。

当把金融市场视为复杂系统与混沌系统,那么它的随机性、突变性就可以看成是金融市场内在非线性机制产生的结果,而不必从外部寻找随机事件的“冲击”力。当系统内部的控制参数不断改变,金融系统将可能从稳定状态过渡到不稳定状态或混沌状态;当内部控制参数达到系统突变的阀值时,金融市场的资本能量处于一种高度积累和对扰动高度敏感的状态,系统极易发生突变造成金融市场的急剧质变甚至酿成金融危机。

金融市场的内随机性要求对金融市场的认识首先要从金融系统的内部及其与外部的关系入手,把握“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是变化的条件”,通过对系统有序参量的控制和对系统结构关系的改变,达到控制金融市场状态的目的。

(四)金融市场的动态非均衡原理

均衡与确定性是经典金融经济学(新古典理论)追求的目标,这是金融学研究在遵从机械因果决定论、牛顿时空观、线性法则下的必然结果,它把不确定性与非均衡逐出金融学研究的常态之外。这样,经典的金融学体系就陷入两难境地:其公理化分析只有排除不确定性和常态的非均衡才有可能进行,而金融市场的现实情况却要求金融理论只有考虑到不确定性和常态的非均衡才可能是有效的。

从非线性经济学的角度,金融市场作为具有能动意识的人之间的相互作用的结果,作为一个耗散结构,必然具有内在的不确定性和常态的非均衡。对于不确定性和非均衡的研究,是把系统演化中决定论的过程与随机过程、线性关系与非线性关系联系起来以认识“无序中的有序”和预见系统演化路径的唯一合理的手段。这样,金融学问题不再仅仅是一个纯粹的逻辑问题,公理化分析真正成为金融政策的基础;不确定性、偶然性、非均衡、涨落之类的概念也不再是无知和退化的表象,而是创生新结构的源泉,是“通过涨落达到有序”的途径。正是从不确定性与非均衡原理的角度,金融市场的混沌学家得到了:金融市场的不规则涨落源于金融市场内部机制而非外生随机冲击;个体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为可能导致整个金融系统偏离最优化状态;金融市场波动的形式可以收敛于均衡、也可以是稳定的准周期振荡、更多可能是混沌但有界的等一系列远比经典金融理论丰富得多,现实得多的结果。

(五)金融市场的自组织原理

自组织是指在无外界强迫时系统内部自发形成的有序行为。自组织理论包括耗散结构理论(由比利时物理学家普利高津开创)和协同学 [9] (由德国物理学家哈肯创立),是研究复杂系统演化规律的有力工具。自组织机制广泛存在于经济系统、社会系统、生态系统、化学系统、天体系统等复杂系统。尽管这些系统千差万别,但都可把它们看作由若干子系统组成,子系统之间存在着相互作用,这种相互作用使它们在一定条件下自发组织起来形成宏观上的时空有序结构,部分之间得以通过序参量的支配原理形成整体的自组织行为。这是一种从部分到整体的综合研究方法。

金融系统是一类自组织系统。在金融市场上,国家的宏观调控与监管政策起到一种控制参数的作用,但它还不是唯一的控制参数,金融市场的自组织结构还取决于它的开放程度,即它与外国经济环境的相互作用。金融市场本质上就是开放系统,它与商品市场、外部经济环境紧密相连(存在物质、资本、信息等的能量交换),适合于系统自组织结构的产生。金融市场改革的目的就是在这样一个开放系统中通过各个子系统之间的合作与竞争创建有序参量,使我国金融市场走向稳定发展的道路。

(六)金融市场演化的有限时空原理

传统的金融经济学在借鉴经典力学的范式构建其均衡分析框架时,几乎不加思考地继承了牛顿的时空观,即均匀流逝的绝对时间与“恒为等的且不动的”绝对空间。在这样的世界里,金融经济系统的演化是机械的,原因和结果之间的联系是唯一确定的,在特定的初始条件下,过程自然重复,过去与未来没有差别――金融市场的演化在时间上是可逆的。经典的金融均衡分析理论要么忽略时间因素,要么隐含着时间是可逆的假定。在这样的分析框架下,传统的均衡理论认为一个随机事件可以扰乱一个系统,但在极短的时间内或一个适当的短时间跨度后金融市场就会回复到均衡,事件被市场遗忘了,而概率统计方法的广泛使用(用回归分析将过去、现在、未来联系起来)则将时间可逆性假定发挥到了极致。

非线性理论的有限时间观是指时间具有不可逆性。在混沌经济学看来,金融市场的演化具有累进特征,时间之矢是永远向上的,那种机械的“历史重现观”是不科学的,也是不符合现实生活的。随着时间的流逝,金融市场总是不断地具有新的性态,绝不会机械地重复,原因和结果之间的联系并非唯一确定的,而是一种循环因果关系。

非线性经济理论的有限空间观还包括任何经济现象都受制于资源的稀缺性,从而经济活动的空间结构是有限的。因此,它在描述金融经济现象常常使用诸如范围、界限、上限、下限、容量、阈等具有约束含义的概念,在模型结构中也常常加上上下限和极大值约束。如混沌经济学的经典方程“洛吉斯蒂克方程”和标准方法“庞加莱映像”的模型结构中均具有明显的空间约束特征。正是考虑了空间的约束条件,罗马俱乐部派提出了著名的“增长的极限”观点,引起了世界各国政府的广泛关注。

四、非线性动力学分析原理下的风险观

金融学核心的课题就是对风险的管理。对金融市场演化的分析与理解,其目的就是更好地理解金融风险的形成、转移机制并为科学的风险管理理论奠定基础。在非线性动力学理论原理下,我们可望更深刻、科学地把握市场行为,并获得全新的风险观念。

(一)风险的整体观

金融市场的整体性原理要求我们用系统论的整体观来考察金融风险。传统的风险管理技术侧重于对金融数据的微观统计分析,风险的整体观则要求从金融市场的整体性质与系统相互影响的角度全面研究金融风险。

同理,技术层面的分析对预报金融风险较长时间段内的动态变化意义不大,而从金融市场内部各要素相互作用的非线性关系(例如各市场间的联动反馈效应、投资主体之间的博弈行为、证券价格与需求间的非线性机制等)以及金融市场与外部经济环境(实体经济、国际市场、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等)的相互作用的角度出发我们将有可能获得金融市场风险状态及其动态变化的科学认识。

对于投资主体而言,除了需要客观认识金融市场的整体风险规律之外,投资人的投资目标(goals)、行为规则(rules)、价值观(values)及偏好(preference)。都将对投资主体的风险吸引子域产生影响。完整的风险管理过程将必须考虑到这些相关因素的现实影响。

(二)风险的内生观

金融风险的内生观是金融市场内随机性原理的客观体现。金融市场具有混沌、分形等非线性特征,其波动性是金融市场内部非线性机制导致的必然结果,而不必依赖于外部随机事件的冲击。同时,风险的内生观并不排斥外因的重要性,两者的辩证关系是“内因是风险产生的根据,外因是风险突现的条件”。

从系统论的角度,我们可以认为金融风险或金融危机的成因主要是虚拟金融系统的内在不稳定特性,其触发的条件是来自外部的扰动。这种说法主要基于虚拟金融系统的介稳定性与临界水平的概念。一个经典的例子就是“压断了骆驼背的一根稻草”。当重量被加到一个骆驼的最大负载点时,放到了骆驼背上的一根稻草都会使骆驼垮下来。骆驼突然垮下来是一个非线性反应,因为骆驼垮掉(失去介稳态)和那根特定的稻草之间没有直接关系,是所有重量的累积效应最后超过了骆驼站直的能力(骆驼的临界水平)才使得骆驼垮下来。同理,当金融市场的资本能量累积处于一种高度临界状态及对扰动高度敏感的状态时,任何微小事件的影响都可能造成市场突然崩溃,从而形成滚雪球式的效应,导致金融危机的发生。然而,金融危机的产生与当时小事件的出现并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危机的发生有其内在的必然性。

(三) 风险的过程观

在非线性动力学理论原理下,金融市场是一个不断变化的演进过程,金融风险也有一个不断产生、发展的演变过程,金融市场的最终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因此,追求最终结果的可预测性的传统风险理论在实际运用中的价值是有限的,我们应该重点关注风险产生与演化的过程,发掘市场无序状态下隐含的有序结构,找出风险演变过程的多种可能性及其路径,并通过市场控制参数的改变优化市场行为,最终将风险水平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

五、结束语

本文从金融市场的复杂性与多种市场“异常现象”出发,分析了经典金融经济学线性分析范式的局限性;依据金融市场的非线性本质与特性,提出了研究金融系统的非线性动力学分析原理即金融市场的整体性原理、非线性原理、内随机性原理、动态非均衡原理、自组织原理与有限时空原理,并形成了风险管理的整体观、内生观与过程观。

文章在科学的整体主义方法论下,从动态的、非均衡的、非线性的角度系统地研究金融市场及其风险管理问题,认为金融市场是一个不断演化的动态过程,金融市场的常态波动性来源于金融市场的内随机性,是系统内部非线性机制(内因)导致的必然结果,而不必依赖于外部随机事件(外因)的冲击。新的研究思路不同于经典金融均衡理论的线性分析范式,从而对金融现实与实践有更强的解释力与指导价值。

对于市场管理层而言,其监管的出发点应放在市场行为产生与演化的过程,而不是最终结果的可预测性方面,因为非线性动力学理论表明金融市场是一个不断变化的演进过程,具有内在的不可预测性。监管层应依据市场非线性动力学机制与混沌控制原理,重点关注市场行为产生与演化的过程,发掘市场无序状态下隐含的有序结构,找出市场行为演变过程的多种可能性及其路径,并通过市场控制参数的改变优化市场行为,最终将金融市场波动水平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以达到维护资本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目的。

主要参考文献:

[1]埃德加・E・彼德斯. 资本市场的混沌与秩序[M]. 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英文版1996)

[2]李后强, 张国祺, 汪富泉等. 分形理论的哲学发轫[M]. 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 1993.

[3]陈 平. 文明分岔 经济混沌和演化经济学[M]. 北京: 经济科学出版社, 2000

[4]李红权,马超群.中国证券市场的混沌动力学特征研究[J].中国管理科学,2005, 13(专辑).

[5]李红权,马超群.股市收益率与波动性长期记忆效应的理论与实证研究[J]. 财经研究,2005(6).

[6]Chen Ping. Empirical and theoretical evidence of monetary chaos [J]. System Dynamics Review, 1988,4.

[7]Scheinkman, J. and B. LeBaron. Nonlinear dynamics and stock returns [J]. Journal of Business, 1989, 62(3).

[8]Peters, E. Fractal market analysis: applying chaos theory to investment and economics [M]. New York: John wiley&sons, Inc. 1994.

金融市场机构论文第4篇

内容摘要:金融约束是个阶段性命题,有条件的金融自由化是完全可能实现的。本文从金融约束的内涵入手,分析金融约束在我国的具体表现,认为我国实行金融自由化改革必然需要经历一个渐进的过渡过程,并就我国如何从利率市场化改革、国内金融市场开放、推进混业经营、实现资本项目自由化等方面渐次实现这一过渡作出思考。

关键词:金融约束 金融自由化 过渡

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早期,以拉美国家为代表的金融自由化改革并未取得意想中的成功,众多经济学家对此提出了多种解释,形成了一些新的理论。其中影响较大的有赫尔曼、穆多克和斯蒂格利茨(1990)提出的金融约束论,认为政府应该对金融部门实施适当的干预,实行所谓的“金融约束三大政策”,促进发展中各国金融和经济发展。

处于改革关键阶段的中国金融业该如何定位?其发展趋势又是如何?本文结合我国金融改革的历史进程进行分析,认为我国的金融改革过程中存在种种“金融约束”迹象,而“金融约束”是一个阶段性的政策,其必然走向金融自由化,但这个转变是渐进的,应该通过利率市场化改革、国内金融市场开放、推进混业经营、实现资本项目自由化等四个基本途径渐次实现金融自由化。

我国金融改革过程中的金融约束

“金融约束论”主张在金融深化程度低的发展中国家,在一定前提下(宏观经济稳定,通货膨胀率较低并且可预测,正的实际利率),通过政府对金融部门的选择性干预,即实施通常所说的金融约束三大政策(控制存贷款利率,控制市场准入及竞争,限制资产替代等),来为民间部门创造租金机会,以此激励其提高效率。除了上述三大传统政策外,亦有学者提出“第四重金融约束”,即对资本(尤其是短期资本)的国际间流动进行限制。我国的金融改革就是走了一条“金融约束”的道路,从各方面来看,我国存在种种金融约束现象:

对存贷款利率的控制。众所周知,我国为支持国有经济的发展长期以来一直实行较低的存贷款利率,既保证了企业再生产的资金来源,又降低了金融部门的融资成本。

对市场准入的限制。由于我国正处于转轨时期,对金融业的准入一直非常严格,国有银行部门占绝对垄断,不仅外资金融机构的进入受到限制,民营金融也受到种种约束。

对资产替代的限制。我国金融业实行分业经营模式,银行资金进入资本市场受到限制,资本市场上长期存在的国家股或法入股也不会引发国有银行储蓄的大规模转移,因而证券市场发展不会引发传统意义上的资产替代。

除此之外,我国长期以来一直对外汇实施严格的管制,迄今人民币还仅能在经常项目下可自由兑换,资本外流受到严格控制。

将金融约束理论与我国实际相对照,笔者有理由认为,我国的金融改革过程中存在“金融约束”。但是,我国的金融改革正处在一个关键性的历史阶段,随着我国加入WTO,2006年对外资银行全面开放,国有银行股改也如火如荼。金融约束政策在我国依然适用吗?对存贷款利率的限制、对市场准入的限制还能够有效实施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我国的金融改革又该走向何方呢?笔者认为,金融约束只是个阶段性命题,金融自由化改革才是其必然趋势。

从金融约束向金融自由化的渐次过渡

根据上文论述,我国的金融改革过程中存在着种种“金融约束”现象,正是由于其所创造的租金机会建立起了对民间部门的激励机制,但“金融约束”政策(特别是限制竞争、对国内市场的过度保护)是亚洲各国金融部门低效率运行的主要原因,庇护了高成本的本地金融产品与服务的生存。我国香港、马来西亚等实践表明,金融自由化不仅能带来效率提高,交易品种和服务对象的多样化及数量扩张还能减小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因此笔者认为,在我国逐渐融入国际社会的新形势下,我国金融业改革和发展的方向必然是金融自由化。

为了实现金融自由化,在目前的金融约束背景下我国必须实施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如利率市场化、引进外资金融机构、实践从分业到混业的经营模式转型、资本自由化等。这些改革都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需要经历一个渐进的过程。这是因为:首先,冒进的金融自由化很容易导致金融危机,威廉姆森(Williamson, 1998)的一项实证研究表明,在1980―1997年间的35个发生了系统性金融危机的案例中,有24个金融危机案例与金融自由化有关;其次,我国的金融体系还不健全,国有银行不良资产居高不下,证券市场运行不能反应实体经济的运行状况,金融法律法规体系有待完善,监管部门间缺乏协调且现行分业监管体制不符合混业经营的国际潮流,所有这些都需要不断加以改进;再次,“金融约束论”认为政府对金融的适当干预有助于经济和金融发展,但政府职能的转变也是渐次的。综上所述,无论基于理论或现实层面的考虑,我国都不能一步走向金融自由化,而是需要从金融约束向金融自由化渐次过渡。

金融约束向金融自由化渐次过渡的基本途径

在我国现阶段“金融约束”条件下,要实现金融自由化,必须探寻出一条适合国情的道路。我们认为,金融约束条件下,坚定金融自由化信心,稳健地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自然过渡到金融经济的良性互动和共同发展,是目前最适合我国现实的过渡方式。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有序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

“金融约束”要求实际利率为正,并低于均衡市场利率水平。为此,政府需要对利率加以控制,我国长期以来都实践着这一政策的精神实质。而金融自由化必须遵循符合国际惯例的市场规则,为此利率市场化是个不可回避的问题。我们应该逐步解除对利率的严格控制。

加强银行和企业建设,健全利率市场化的微观基础。加速国有银行股改,加强银行治理和内控制度的建设,提高其市场竞争力。国企则要加快产权制度的改革。而民营企业中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也应引起足够重视。

建设金融市场,为利率市场化营造市场环境。加快货币市场的统一,在此基础上稳步推进资本市场的发展,加快建立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尤其是金融期货市场,减轻利率市场化可能带来的风险。

改革进程中应注意利率市场化的次序。我国已完成固定利率向浮动利率的转变,接下来应在完善利率浮动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利率浮动幅度,并在时机成熟时取消对利率的上下限,完全过渡到基准利率调控下的市场利率体系。

适度开放国内金融市场

“金融约束论”认为,政府严格控制金融业准入可避免过度竞争。然而,我国长期以来国有金融垄断,非国有金融受到严重压制。加入WTO以来,外资大举进入我国银行业已成事实,民营金融的发展问题也应早日引起重视,因此应对国有、外资、民营一视同仁。

优先发展我国的民营金融机构。首先,从制度上建立民营金融市场准入、退出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其次,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明晰产权、允许兼并、收购及破产,更重要的是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深化。再次,加强对民营金融的有效监管,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运转。

对外资金融机构开放的深度与广度应立足于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逐步推进。大批的外资金融航母早已蓄势待发,以目前国内金融业的运行效率及竞争能力来看,对外资全方位进入的不加限制容易引发国内金融部门的生存危机。现阶段需对外资金融机构的进入加以一系列必要的条件限制,如资本金要求、服务地域、对象限制、业务范围限制、对不同组织形式的金融机构区别管理等。

稳健进行混业经营实践

“金融约束论”提出,资产替代限制是出于保障银行业的储蓄动员功能,避免资本市场引起储蓄分流的考虑。现阶段我国实施分业经营模式,更多是基于目前的国内金融环境。我国宏观调控体系不健全,缺乏严格的监管和法律法规约束,市场主体不成熟。分业经营有助于现阶段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但在开放经济中固守分业经营模式肯定难以与跨国金融集团展开竞争,不妨尝试以下做法:

以国有银行为切入口,发展混业金融机构。我国金融业一直是国有银行垄断,证券和保险市场起步晚,发展尚不充分,应发挥国有银行优势,加快股改,允许跨行业兼并收购,加快上市步伐。在此基础上尝试在现有法律框架内发展金融控股公司,开展多元化经营。机会并不只属于银行,有条件的证券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也可以尝试开展混业经营。

加快混业经营配套措施的建设。首先,完善现有法律体系,逐步放松业务范围限制,鼓励金融创新和多元化经验,允许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开展混业经营。其次,规范发展资本市场,大力引进机构投资者,鼓励各类基金的创立,创造条件进行证券市场的资金扩容。最后,加快金融市场的开放,创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

构建和混业经营相适应的金融监管体系。变机构性监管为功能性监管,对现行分业监管体系也应加以完善,对现有各监管机构可以予以保留,但鉴于我国银行部门的优势地位,应以央行和银监会为主要监管机构,可在央行下设一个负责各监管机构之间相互协调的部门进行监管协调。

审慎开展资本项目自由化

南京师范大学博导华桂宏教授曾提出“第四重金融约束”理论,该理论主要是考虑短期资本流动在屡次金融危机中对各国金融体系所造成的破坏性后果。一些权威的西方经济学者也将不受限制的、动荡的资本流动视作是引发和延长危机的主要因素 (克鲁格曼,斯蒂格利茨,1998)。亚洲金融危机以来,越来越多的人倾向于加强资本项目管理、限制资本跨境流动,因此资本项目自由化应循序渐进地进行。

对汇率制度进行改革。采取与资本项目开放相适应的有弹性的汇率制度。我国目前实行的“有管理的浮动”过于强调管理而忽视浮动,扩大汇率的浮动区间、加大其变动弹性,提高外汇市场的运行效率,在资本流出时发挥逆向调节作用,可以减弱我国资本持续流入带来的通货膨胀压力,还可以减少短期资本的投机性流动。

进行外汇管理制度改革。一方面,改强制结售汇制为意愿结售汇制。意愿结售汇既便利了中资企业和个人,也有利于发展外汇市场和分散汇率风险。另一方面,要完善调控机制,对跨境资本流动进行有效监控。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和监测指标体系,增强对资本流动的调控能力。

维持良好的国际收支和对外债务状况,做到国际收支经常项目在平衡基础上略有节余,保证合理的外债结构与“适量”的外汇储备。资本项目开放后,我国的整体经济活动更多地暴露在各种内外冲击中,不确定性明显上升。具备以上一些条件有助于增强市场信心,使我们能较为从容地应对各种冲击。

参考文献:

1. 赫尔曼,穆多克,斯蒂格利茨.政府在东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C].中国经济出版社,1998

2.朱广德.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相关因素分析[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4 (4)

金融市场机构论文第5篇

关键词:金融衍生品 理论选择 监管法制

世界金融衍生品市场视野下的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

(一)金融衍生品的形成及发展

金融衍生产品是相对于基础性金融产品而言的,其价值的决定依赖于对基础性产品标的资产价格走势的预期。在金融市场中,基础性金融产品既可以是货币、股票、债券、外汇等金融资产,也可以是金融资产的价格,如利率、外汇汇率、股票价格指数等。金融衍生品的出现,是在国际金融市场上,金融资产价格发生剧烈波动,基础产品市场交易利差大幅变化的情况下,满足投资者保值、赚取有关资产差价(套利)或投机等种种需求的结果。

弗兰克J法博奇认为,“一些合同给予合同持有者某种义务或者对一种金融资产进行买卖的选择权。这些合同的价值由其交易的金融资产的价格决定,相应地,这些合约被称为衍生工具”。巴塞尔银行监督委员会认为,金融衍生品是一种合约,该合约的价值取决于一项或多项背景资产或指数价值。1992年,在启动金融期货20年后,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默顿米勒将金融期货的推出誉为“过去20年里最重要的金融创新”。

笔者认为,金融衍生品是指从“基础性金融工具”或“传统金融工具”中衍生出来的新型金融工具,即根据某种相关的金融资产预期的价格变化而进行定值的金融工具。其突出的特征在于其合约性价值的存在。基础性金融工具主要有三种形式:利率或债务工具的价格;外汇汇率;股票价格或股票指数。这些基础性金融工具的衍生品主要包括金融期货、金融期权、互换和远期和约等。

(二)我国金融衍生品的市场现状

20世纪90年代初,金融衍生品市场随着我国金融体制的市场化改革开始出现。1990年后,我国开始引入期货市场及外汇期货、股指期货、国债期货、权证交易等,大部分因缺陷过多而被迫中断试点(见表1),暴露了我国金融衍生市场的一些问题,如法规不健全、信息披露不规范、市场监管不严格等。

由于金融衍生品独特的风险转移和价格发现等功能,不断受到市场追捧并发展壮大。随着我国加入WTO、汇率制度的改革和股权分置改革的逐步推进,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健全,适应经济新形势的发展需要,近两年我国逐步增加了金融衍生品品种,试点次级抵押贷款、资产证券化、黄金期货等品种,并准备推行融资融券、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但金融衍生品在推动金融市场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巨大风险。随着全球金融危机的进一步加剧,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问题也逐步暴露,从2008年南航JTP的末日疯狂到高德炒金事件,都给投资人带来了一定的灾难。

金融衍生品发展中监管理论的策略选择

自由资本主义时期,资本主义世界信赖自由市场,政府“守夜人”角色似乎更加符合民众的需要,但是随着经济危机的发生,民众开始寄希望于政府的监管。尽管金融监管的历史不长,但是监管和市场的论战却从未止息。赞同性理论希望强化管制来规避金融风险,否定性理论则希望以市场的方式来解决金融风险。

赞同性理论包括:早期的抑制民众过分投机于金融资本的动机理论;20世纪30年代金融危机爆发带来的市场失灵论和公共利益理论;市场先天的缺陷如自然垄断、社会福利损失、外部效应、信息不对称等问题需要政府干预的社会利益理论;基于金融行业本身风险控制的金融风险理论;基于法律存在缺陷而监管的法律不完备论等。

从发达国家的情况看,各国都重视对金融衍生品市场的监管,并根据本国具体情况,建立了具有特色的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模式。而如何使得金融监管卓有成效?分析研究金融监管的否定性理论也会给我们带来一定的启示:

金融监管否定性理论主要包括特殊利益论和社会选择论。特殊利益论信奉市场经济和放任主义,认为监管政策反映的是参与政治过程中的各种利益集团的要求,监管是为被监管的行业利益服务的,因此监管面临着多方面的成本和道德风险,监管对于问题的解决是无益的。社会选择论是在特殊利益论的基础上发展而来,这一理论将经济学中的市场概念移植到行政决策中,把监管认定为具有自利性行为的理性的“经济人”,对于集团间的利益讨价还价之后的财富再分配,因而“政府不一定能纠正问题,事实上反倒可能是某些问题恶化”。

客观地说,两种否定性理论假说都存在着一定的合理成分,同时在实践中,各国在金融监管中也曾经出现过一些类似于理性“经济人”为自身谋求利益的情形,这些情形的发生对于政府监管信用构成了巨大的威胁,这种源于外部的道德性风险必须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

在世界监管理论发展的过程中,也加入了一些其他因素的考量。最具代表性的观点有两种:

第一种考量为金融监管经济合同理论。金融交易包含着金融机构和金融消费者之间、金融机构和监管者之间、监管者和社会之间显性和隐性合同的复杂结构。监管可以被视为被监管者和监管者之间的一系列隐性合同关系,设计得好的合同可以促使金融机构的行为避免或者减少系统性风险;反之,则可能在金融活动中产生系统性风险。

第二种考量为金融监管的成本和收益博弈。大多数国家对监管机构的直接成本都有比较可靠的数据。但对可能是更大一块的成本——即对施加于被监管对象所造成的额外负担却没有数据可利用。所以精确计算监管的成本和收益几乎是不可能的,但它的意义却是现实的:监管任何时候都是在成本和收益的权衡中做出判断,偶尔的监管失灵是否可以视为监管体系加重了社会成本;以消除监管失灵为目的的增强监管是否得不偿失。

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现状及对策分析

(一)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现状

法规体系建设不完善。法律是监管的基础,目前我国金融衍生品方面的立法相对滞后,且政出多门。现行的与金融衍生品有关的法规,基本上都是各监管机构针对具体的衍生产品制定的,缺少统一的金融衍生品监管法律,缺乏衍生品交易和风险管理的相关指引,尤其不能有效应对金融衍生品风险具有跨系统、跨部门蔓延的特性。

监管主体过于分散。目前,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是多头管理,央行、银监会、证监会等都在各自领域负责相应机构金融衍生业务的监管。由于部门分割,既形成在许多领域的重复监管,也存在一定的监管真空。各监管机构之间尚缺乏统一的协调机构,同时也缺乏共识的战略规划。

行业自律组织作用不明显。我国目前金融衍生品市场中的行业自律组织有中国期货业协会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分别成立于2000年12月和2007年9月。由于缺乏管理部门的有效授权,行业自律作用得不到充分有效的发挥,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宏观管理手段以管理部门的行政手段为主,协会自律管理手段不足。

(二)完善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的对策建议

1.加强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的法制建设。第一,市场准入制度是指对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金融机构、金融市场交易者、从业人员资格以及进入市场交易的金融衍生品合约等的最低要求。第二,风险监控制度指金融监管当局依照既定量化检查标准、定性控制目标及风险综合控制等规定,对金融机构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风险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法律制度。第三,信息披露制度是保障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的基本金融监管制度。从规范披露内容和披露形式两方面着手,提高信息披露的有效性,促使衍生品交易的公开、公正和公平,提高透明度。第四,危机救助和退市法律制度是为了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和稳定,及时化解、处置、救助既有风险的法律制度。必须建立金融机构预警机制和存款保险制度,这在对外资金融机构的监管和保护我国投资者利益方面尤其重要。

2.强化国内金融监管权力的整合和协作机制的建设。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安排是多头分业监管体制。目前我国金融监管机构主要有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四家,其分工有着制度上的安排。《证券法》第179条第8款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和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建立监督管理合作机制,实施跨境监督管理”。银监会、证监会、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监会)于2004年6月28日颁布的《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在金融监管方面分工合作的备忘录》授权监管机构负责对外联系,并与当地监管机构建立工作关系;要求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密切合作,就重大监管事项和跨行业、跨境监管中复杂问题进行磋商,并建立定期信息交流制度。但由于这些规定过于原则,缺乏明确的操作细则,实践中代表交流和协作的联席会议也没有实现。

对于金融衍生品市场更高层次的监管,笔者认为,首先,应该由国务院分管金融工作的副总理代行管理协调职能,构筑以副总理为核心的纵向管理机制和横向的协调机制,从而推动金融监管工作的联动性;其次,应该加强监管机关的自我控制,以最大程度的削弱理性“经济人”的可能性。

3.加强国际间监管力量的协作机制建设。随着金融危机不断深化,国家单边采取措施显然已经不适应形势的需要,急需国家间监管力量的联动性不断增强。而实践中,政府间金融衍生品交易监管合作是规则导向的,主要通过双边或多边条约、谅解备忘录进行。由于国际组织颁布的规则通常采取软法的方式,我国对这些国际通行的监管标准审慎、合理的采纳,可促进我国重新审视国内衍生市场的内在属性和风险管理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衍生交易监管体制的不足并为国际监管协调奠定基础。

总之,在金融衍生品被喻为“金融野兽”的今天,维护全球金融安全应当是金融衍生品市场监控法律制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金融市场无论走得多远,都要有法律法规相陪伴。我国应不断摸索国内监管力量的合理调配、国际监管力量的分工合作等系统性问题,以期构建我国金融监管法制的新格局。

参考文献:

1.[美]弗兰克J法博奇.唐旭等译,资本市场:机构与工具.经济科学出版社,1998

金融市场机构论文第6篇

[论文摘要]在金融全球化的背景下,资本的全球流动使得各国金融市场联系日益紧密,对发展中国家来说,这既是机遇又是挑战,关键是如何实施有效监管,以达到避害趋利之目的。本文对此进行了探讨。

一、金融资本全球化加深了发展中国家的金融脆弱性

1.金融市场信息不对称的加深

金融机构的产生和发展有效地削弱了金融市场的信息不对称性,降低了信息不对称的成本,但是金融资本全球化导致金融机构规模日益庞大,这反而使债权人很难及时了解其经营状况,也大大增加了金融机构有效筛选和监督债务人的困难,结果使原本弱化的金融市场信息不对称问题重新显现出来,从而加大了金融机构的脆弱性。

首先,金融资本全球化之前,金融机构一般是区域性的并且规模不大,债权人的数目相对有限并且比较集中,他们比较容易了解本地金融机构的经营状况和风险状况,所以金融机构和债权人之间信息不对称的程度并不很严重;但是金融资本全球化使金融机构债权人的数量大大增加,并分散在全球各地,他们要了解一家跨国金融机构的经营和风险状况是非常困难的,这加大金融机构和债权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根据经典的“囚徒困境”理论,如果某个意外冲击使存款的提现速度加快,那么每个理性的储户都会赶紧加入挤兑的行列。即使银行的经营是稳健的,即使所有的储户都能够认识到如果他们不进行挤兑更有利于整体的利益,挤兑行为仍然会发生。因此全融资本全球化加大了债权人和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加剧了金融机构脆弱性。

其次,在金融资本全球化之前,一般来说,金融机构规模不大,债务人的数量相对有限也比较集中,金融机构对债务人的筛选和监督的效率比较高,这样金融机构和债务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并不十分严重。但是金融资本全球化使得金融机构的规模全球化,债务人的数量全球化,这使得金融机构对这些债务人的筛选和监督成本急剧上升,结果导致金融机构和债务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日益突出。

2.金融机构道德风险的加深

金融机构的产生本来可以降低借款人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但是金融资本全球化的发展却反而使金融机构隐藏了巨大的道德风险。

首先,在金融资本全球化的条件下,规模巨大的跨国金融机构的破产可能对一国乃至全球经济造成冲击,因此金融机构经营者认为如果单个银行出现困难,政府可能听之任之,如果大规模的金融机构陷入困境,政府就不得不进行拯救;再加上竞争压力也迫使它们继续其进行冒险性的决策。这将导致道德风险加剧。

其次,金融资本全球化使得经营者可能面临的奖励和处罚之间出现了严重的不对称性。经营者的某种风险性决策一旦成功,他将获得极大的奖励;如果失败其最坏结果也不过是下岗而已,所有者从错误决策中招致的损失只不过是其自有资本,所以金融机构管理者的理总是倾向于作一些风险较高的决策。一旦失败,那么金融机构就面临巨大的灾难。巴林银行就是如此。

最后,由于金融资本全球化使全球金融机构之间的往来关系非常密切,因此个别金融机构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将极有可能扩散到整个金融系统。

3.发展中国家金融资产价格波动的加剧

(1)发展中国家汇率的波动性加剧

随着金融全球化的发展,金融衍生工具超速增长,货币当局在面临强大的贬值或升值压力以及国际金融市场上巨额投机资金时往往无能为力,即使实行固定汇率制度其结果也必是货币汇率的大幅波动。如果实行浮动汇率制度,其波动将更加剧烈。

(2)发展中国家股价的波动性加剧

历史上的金融危机甚至经济萧条均与股市的剧烈波动相关,而金融资本全球化更是加剧了股市的波动性,其原因主要有:

第一,全球经济的不稳定和股市的波动加剧了发展中国家股市的波动。金融资本全球化使得发展中国家证券市场与发达国家证券市场间的联系紧密。当发达国家的证券市场发生波动时,即使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正常,其证券市场也会相应地出现波动。另外,实体经济波动在很大程度会影响股市的波动,因此全球经济的不稳定也会加剧全球股市的波动,进而加剧发展中国家股市的波动。

第二,市场投机与操纵。随着金融资产大量涌入发展中国家的股票市场,一些大型机构投资者凭借自己的资金实力和信息优势操纵股票市场,创造虚假交易,制造交投繁荣景象,推动股价持续上涨。因此,金融资本全球化使得发展中国家股市的波动更加频繁和剧烈。

第三,外国投资突发性的大规模撤资,往往会造成发展中国家证券市场的流动性困难。在许多发展中国家,股票市场的规模十分有限,外国投资往往占有较大比例。在资本账户开放的条件下,突发性的外国撤资几乎没有任何障碍,此时,不仅发展中国家的宏观经济会遭受冲击,而且往往伴随货币大幅度贬值,进而导致证券市场流动性大幅萎缩。

(3)发展中国家金融资产风险的传染性加剧

由于金融资本全球化使得金融机构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比以前更加复杂,因此金融资产风险的传染性也比以前大大增加。一旦某个金融机构的金融资产价格下跌以至于其不能保证正常的流动性头寸,那么局部的金融困难就会迅速、剧烈地传播到其他金融机构,甚至演变成整体性的金融动荡。

二、发展中国家对金融资本全球流动的有效监管

1.对金融机构实施有效监管

发展中国家对外资金融机构进行有效监管不仅要遵守巴塞尔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加强国际金融监管的一系列协议所管提供的最低标准,还应该就本国有关对外国金融机构的专门管制或更严厉的审慎管制进行监督,综合采取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方法,检查外国金融机构经营的合规性,以作为经营性监督的补充。

第一,加强对外资金融活动监管的立法准备。通过金融立法,制定全球化条件下的金融业运行规则,并完善金融执法体系,保证规则得到执行,以完善的金融法律制度构筑全球化条件下的金融安全网。

第二,加强对外资金融机构市场准入的监管。发展中国家中央银行等金融监管部门在考虑是否批准国外银行进入时,除了执行巴塞尔协议规定外,还应考虑以下因素:一是对国内银行业将会带来何种影响;二是本国经济对其提供的金融服务的需求程度;三是其注册资本数量和劳动质量;四是该机构母国是否有完善的金融监管体系。另外,中央银行还应把握好引进外资金融机构的数量、速度与布局。

第三,加强对外资金融机构业务的监管。大多数西方发达国家对外资银行的业务管理与对本国银行基本相同,即所谓“国民待遇”。但发展中国家还应该对外资银行的业务范围、经营地域等适当进行限制,对不同的外资银行采取不同的政策。如对离岸商业银行,只应允许其开展境外业务;对限制性外资商业银行,可以允许其经营境外业务及部分境内业务。

第四,加强对外资金融机构异常动向的监管。发展中国家中央银行一要加强对外资金融机构及国际资本异常流动的跟踪监测能力,通过对外资机构业务过程的监督、测定、计量、分析和评估,及时发现国际游资的动向;二要加强对外资金融机构异动的应急处理能力。中央银行应通过立法,保留在非常时期对外资金融机构特别处置的权力。

第五,加强与金融监管的国际合作。发展中国家政府应该努力搞好金融监管的国际合作,通过与国际清算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以及其他国家的中央银行的交往与协作,提高中央银行的监管水平,在进一步扩大和提高金融对外开放水平的基础上,不断增强防范和化解风险的能力,确保本国民族金融安全和经济可持续发展。

2.对长期外债实行规模控制

发展中国家要想把握住资本自由流动的机遇,把国际债务纳入良性循环的轨道,保障本国在负债经营中能够量力而行,借好债,用好债,还好债,既促进经济发展,又防止发生债务危机,政府应建立起一套适合本国情况的较为完整科学的外债监测指标体系,并以此来对外债进行分析和考评,发挥其指导和监督作用,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为此发展中国家可以采用包括偿债率、借债率、负债率、流动外汇持有额、外债增长率、短期债务率、外资依存率等指标对外债进行监测,以保证外债的适度规模。

3.对短期游资实施有效监管

鉴于游资的不稳定性和破坏性,发展中国家应该对游资实施有效监管,以减少巨额游资兴风作浪给经济发展带来严重冲击。发展中国家对游资的有效监管应该根据本国金融市场的发育程度,资本流动规模和结构,尤其是流动渠道(即短期借款、证券投资还是经常项目渗入)来决定是采取征收货币交易税、数量控制等直接控制手段,还是采取财政政策调整、浮动汇率等间接手段进行调控。

第一,对短期境外借款的有效监管。监管短期境外借款可以采取三种针对性措施:一是期限管理,如规定借款合同的最短期限,鼓励长期贷款;二是限制其流入本国股票市场、外汇市场、衍生金融工具市场和房地产市场,以根绝短期资本获取暴利的可能性;三是业务限制,比如限制甚至禁止外资金融机构从事本币业务特别是本币借贷业务等。

第二,对证券投资的有效监管。短期游资进入发展中国家证券市场的渠道多种多样,对其有效监管可以采取的措施有:对非居民投资本国证券市场施加外汇约束;规定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对境外投资者不同的开放度;提供给居民和非居民以不同的投资工具,如A股和B股,或者规定外资对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规定非居民持有的股份限额;限制非居民投资本国未上市股份;对游资侵入本国证券市场的中间机构进行限制。在本币部分可自由兑换的条件下,无论境外资本是投资于东道国本币证券还是外币证券,无论境外资本是直接进入还是通过在岸、离岸外国机构投资者进入,都必须通过证券经纪公司。

第三,对通过经常项目渗入的游资的有效监管。对于通过贸易与非贸易渠道进入东道国的游资,可以通过完善外汇管制制度来加以控制,强调外汇买卖和资金进出必须建立在真实交易基础之上,并要求以真实单据作为外汇交易的依据。

此外,税收措施对各种游资都具有较强的监管作用。例如交易税或印花税,对投资所得依据来源地原则征收所得税,对资本利得征收所得税。

参考文献:

[1]夏振坤李建军:经济全球化的面面观[J].江汉论坛,2001

[2]郭根龙:WTO框架下的中国金融服务贸易政策[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2

[3]吴兴南林善炜:全球化与未来中国[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

[4]杨冬雪:全球化:西方理论前沿[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

[5]范爱军:经济全球化利益风险论[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

[6]张培刚:新发展经济学[M].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99

金融市场机构论文第7篇

【关键词】金融结构;经济增长;VAR模型

一、引言

金融发展理论表明,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密切相关,而金融发展实际上就是金融结构的变化。一个发达的金融系统可以减少信息和交易成本,分担和管理风险,这对于储蓄、投资决策和经济增长是至关重要的。而不同的金融体系结构、金融工具结构、金融市场结构和金融机构结构等,对于信息、交易成本和风险的影响是不同的。因此,研究金融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必须从金融结构入手。对金融结构的研究始于20世纪50年代,其内涵至今国内外学者也没有达成共识。理论界有较大影响的观点主要有二:一是以雷蒙德・W・戈德史密斯(Raymond.W.Goldsmith)在1969年提出了金融结构的概念,他认为金融结构是一国现存的金融工具和金融机构之和,金融发展的实质是金融结构的变化,研究金融发展就是研究金融结构的变化过程和趋势。在他那本《金融结构与金融发展》一书中,他认为金融系统的结构特征主要表现为这样一些特征:金融资产的总量和实物资产之间的比例关系,这种关系被称为金融相关率;各经济部门的金融资产与负责总量及其在不同种类的金融工具上的分布;金融机构和非金融经济部门所持有的的金融资产和负责之间的关系;各种不同金融机构的金融资产和负责的比例关系,以及这些资产和负责所采取的金融工具的形式等等。二是近年来学术界流行的所谓“两分法”,即着眼于一国企业的外源融资――通过金融市场或金融中介融资角度划分的不同国家的金融结构,即银行主导型金融结构(以德国、法国、日本为代表)和市场主导型金融结构(以美国、英国为代表)。逐渐引入和传播,中国经济学者也开始研究金融与经济之间的关系。在理论上主要以雷蒙德・W・戈德史密斯的金融结构观为依据,可分为两大类:一类只是定性化研究中国的金融机制与结构;另一类则主要从金融资产的角度定量地研究和分析中国的金融结构特征。中国学者对金融结构的理解和解释更是众说纷纭。如王维安(2000)从西方金融发展理论出发,得出衡量一国金融结构的六大指标。李量(2001)把反映一定时期各种金融工具、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的形式、内容、相对规模和比例理解为一国的金融结构,并指出一定的金融结构反映一定的金融功能及效率,也反映了一个经济的金融体系的特征。王广谦(2002)则以金融资产结构为切入点,采用分层次的结构比率分析法来考察中国金融结构的现状与变化。李健(2003)从多角度对金融结构进行了研究,认为金融结构是指构成金融总体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分布、存在、相对规模、相互关系与配合的状态,并认为金融结构由构成金融各业的产业结构、金融市场结构、融资结构、金融资产结构、金融开放结构等组成。林毅夫(2009)认为,金融结构是金融体系内部各种不同的金融制度安排的比例和相对构成。金融结构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考察,从金融活动是否需要通过金融中介,可以考察金融市场与金融中介的比例构成;从金融交易的期限长短,可以将金融体系分为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从金融活动是否受到政府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可以分为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就银行本身,可以分为银行业竞争程度和不同规模的银行分布。白钦先(2003)认为金融结构是金融相关要素的组成、相互关系及其量的比例,并提出金融倾斜的概念。考察金融结构的表现形态可以从多方面进行如产业结构、金融市场结构、融资结构、金融资产结构、金融开放结构等。在经济增长和金融结构关系方面:易宪容,黄少军(2004)从银行观,市场观,法制观,功能观阐述了不同金融结构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喻平(2005)从金融创新与经济增长关系出发,探讨金融总量对经济增长的动态演进过程。

二、金融结构特征

根据世界各国关于金融结构的分析,把金融结构分为市场主导型和银行主导型,我国现在是银行主导模式。这主要由于我国的市场证券化程度不高,多数企业不能直接从资本市场上融资。

1.从金融机构的资产和负责结构来看:银行主导型相对于市场主导型的第一个基本特是:在全部金融机构中,银行的资产负责所占的比重非常大;而在市场导向结构中,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份额要大得多。第二个特征是:对于前者,贷款是金融机构的最主要的金融资产。

2.从金融工具的规模和结构来看:银行主导型和市场主导型的差别在银行贷款规模,股票市值和发行结构,债券市值和发行结构等几个方面。

3.从居民的金融资产结构方面来看:银行主导型和市场主导型的差别在于:对于前者,居民资产组合中最重要的部分就是现金和存款;后者对股票和其他股权,债券占有很高的比重。

4.从非金融公司的融资结构和股权结构来看;市场主导型和银行主导型的差别在于:第一,前者的股权类证券的比例较后者为高。第二,在债券类证券中,前者的公开流通债券同银行借款大致差不多,而后者的银行借款要远远多于公开发行的债券。

三、我国金融结构和经济增长的实证分析

(一)变量选取与数据来源

1.解释变量和被解释变量。为了解释中国经济增长、金融发展及其结构之间的关系,我们分别选取GDP与JRXG、JRJG,JJJG四个指标,通过运用格兰杰因果关系的检验,得出影响经济增长的主要变量,剔除不显著变量后运用回归分析方法及VAR模型以反映其对GDP作用的大小程度。四个指标的取值时间跨度为13年(1995-2007)。

2.衡量指标定义。金融相关比率=金融资产总值/GDP,金融结构指标=(金融资产总值-各项存款-各项贷款)/金融总资产,经济结构指标=(第二产业增加值+第三产业增加值)/GDP。GDP为相关各年度实际值。所有的数据来源于1996-2008年中国统计年鉴。

(二)各个变量的平稳性检验

在Eviews5.0中提供数据平稳性检验的方法有很多种如:图示法,主要是趋势图和散点图;单位根检验主要是DF检验和ADF检验等。本文运用ADF单位根检验法检验各个数据的平稳性,各个变量选择都选择具有常数项,滞后期为一期,序列为原来序列水平,检验结果如下表-1所示。在表-1中各个变量的ADF统计值的绝对值小于在1%显著水平下的临界值,说明各个变量不是平稳序列,需要对原序列进行差分运算,使得各个变量为平稳序列。对各个变量差分后检验其平稳性,各个变量都是平稳的。

从表-1中看到,经济增长与金融结构是正相关,与金融相关率和经济结构的呈现负相关的关系。说明影响经济增长的四个因素中,金融结构是起主要作用。且金融结构和金融相关在1%的显著水平下高度相关,说明二者有很强的关系。

根据表-3结果在5%的显著水平下,拒绝DJRJG不是影响DGDP的原因,在10%的显著水平下,拒绝DJRXG不是影响DGDP的原因,DGDP不是影响DJRJG的原因即认为DJRXG是影响GDP的原因,DJRJG是影响DGDP的原因,DGDP是影响DJRJG的原因。

(四)实证分析

根据上表的因果关系建立DGDP和DJRXG,DJRJG的回归模型,阐释这两个变量对经济增长的影响程度。其中建立一个DGDP和DJRJG的VAR模型,考察两者的短期影响关系。模型一为:

DGDP=20367.64788+278716.9058*DJRJG-60338.71995*DJRXG

s=(3132.085) (129673.9) (23208.91)

t=(6.502904) (2.149368) (-2.599808)

0.430458,=0.303893,3.401083 DW=0.581873

VAR模型所考察的是两个平稳序列在不知道内生与否的情况下,通过二者的因果关系联立二者,考察其滞后期的相互影响。

模型二为:

①DGDP=5933.87494+1.459178028*DGDP(-1)-0.7490528262*DGDP

(-2)+9838.067218*DJRJG(-1)-172152.272*DJRJG(-2)

s=(3464.47) (0.20377)(0.43841) (47402.2)(50099.6)

t= (1.71278)(7.16108)(-1.70858)(0.20754)(-3.43620)

0.98318,= 0.969737, 73.09901

②DJRJG=0.03220092284-2.4913851e-06*DGDP(-1)+7.395479427e-07*DGDP(-2)+0.03934627147*DJRJG(-1)-1.029324476*DJRJG(-2)

s=(0.05987)(3.5E-06) (7.6E-06) (0.81914) (0.86575)

t=(0.53786)(-0.70754)(0.09762) (0.04803)(-1.18894)

0.508013,=0.114424,1.290718

从以上两个模型的输出结果来看,模型一显示了金融结构,金融相关对经济增长的影响程度,金融结构的系数值大于金融相关的系数,由系数符合显示了二者同经济增长的相关性,与前面所做结论一致。由系数的大小知道,经济增长主要是金融结构与金融相关的正抵消效应而导致的。说明在二者的相互作用下,经济呈正增长的态势。

模型二显示了经济增长和金融结构与自身滞后期的关系,①中显示了经济增长与自身滞后一期和金融结构滞后一期正相关,滞后二期负相关。说明经济增长受自身和金融结构前期的影响,模型拟合度很高,说明效果很好符合标准。②中显示了金融结构与自身滞后期和经济增长的滞后期关系,由系数知经济增长和金融结构滞后期对金融结构的影响不显著,模型的拟合优度一般,说明金融结构受自身和经济增长的影响很小。

四、结论及建议

本文基于金融结构和经济增长的实证研究,运用线性回归计量方法和VAR模型,考察二者的关系程度,得出金融结构对经济增长具有很大的影响,而且经济增长不仅受金融结构的影响,而且还首自身前期和金融结构前期的影响,说明二者存在短期的影响关系。因此,根据本文的结论提出一些结论:首先是建立完善的金融体系,不管是银行主导还是市场主导,都有利于经济的增长;其次应考虑经济增长的短期动态关系,有利于实现长期的经济稳定增长。第三,加强资本市场建设,发展我国的资本市场。第四,银行治理结构改革稳步推进,逐步提高银行在金融体系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李扬,王国刚,何德旭.中国金融理论前沿III[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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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李健.中国金融发展中的结构问题[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3.

[5]李量.现代金融结构导论[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

[6]喻平.金融创新与经济增长[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5.

[7]白钦先.金融结构、金融功能演进与金融发展理论的研究历程[J].经济评论,2005(3)

[8]王广谦.中国金融发展中的结构问题分析[J].金融研究,2002(5).

金融市场机构论文第8篇

摘 要 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与金融市场发展的研究,其动因源于各国相继开始的以基金积累制为核心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随着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逐步推进,个人账户基金制的建立使得养老保险基金越来越频繁地与金融市场发生着关系。因此,在参阅了大量文献的基础上,本文分别介绍了国内、国外关于该问题的主要的理论研究成果。并认为在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和金融市场发展问题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仍需做大量的研究工作。

关键词 养老保险基金 金融市场 发展 综述

一、引言

随着个人账户基金制成为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全球性大趋势,养老保险基金开始作为金融市场的一个重要的机构参与者,深刻地影响着金融市场的发展。事实上,养老保险制度变迁中的市场化、金融化特征日益明显,关键之处在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趋向是为了增进养老保险制度的经济效应,即通过建立基金积累制以促进金融市场的发展,进而推动实体经济的发展;反过来,金融市场和实体经济的发展又改善养老基金的财务状况,从而使得养老保险体系于金融市场、实体经济之间呈现出互相促进的关系,目前,养老保险基金与金融市场发展的问题已经成为大多数国家社会保障改革的中心议题,成为学者们和经济组织关注的前沿以及热点研究领域。

二、国外的研究

随着大部分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人口出生率的下降,以及经济发展水平和医疗保健水平的提高,人口老龄化是一个不可逆转的社会发展必然趋势。人口老龄化带来的人口结构失衡,使得传统的以现收现付制为主的养老保障体系开始出现财政收支失衡、收入分配不公以及管理效率低下等问题,养老保险制度逐步陷入危机。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开始陆续改革本国的养老保险制度。虽然各国的改革思路不尽相同,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即部分或全部引入个人账户基金制。正是个人账户基金制的建立,使得养老保险基金资产成为了可供投资的资本,在金融市场中寻求自身的保值增值。养老保险基金进入金融市场,不仅解决了自身面临的财务危机,也改善了金融市场的结构和效率,进而影响到实体经济,成为促进金融发展和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的推动力量和制约因素。各国的改革实践,同时也引起了理论界的巨大兴趣与深切关注,这一时期,开始逐渐出现有关养老保险基金与金融市场关系的研究。

1980年,美国著名专家博迪(Zvi Bodie)率先提出了养老基金作为稳定退休收入创新计划的理念。1990年,在其经典文献《Pension Funds and Financial Innovation》中分析了美国20世纪60年代至80年代期间,金融变革的主要动力,认为美国70年代中期以后产生的对长期固定收入证券的需求来源于养老保险基金。因此他得出结论,认为养老保险基金在金融市场演化中扮演着关键性的角色,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需求促使金融创新。

这一期间的研究多以发达国家为主,定性研究居多。通过对历史数据的分析,验证二者确实存在着某种相互的关联。但对于这种关联的程度大小,作用机制等问题则没有作答。因此,这一时期的理论还处于萌芽状态。此后,随着各国改革的逐渐深入,对于该问题的研究也日益明细化。

进入20世纪90年代,各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初见成效,养老保险基金与金融市场关系的理论与实证研究开始呈现多元化发展。就研究对象来看,即有对发达国家的研究,也有对发展中国家以及新兴市场的研究,还有对他们进行综合比较的研究。研究方法也日趋完善,不少学者开始引入计量经济学模型来帮助定量分析二者之间的关系。

1.对发达国家的研究。布罗梅斯坦(Hans Blommestein,2001)利用交叠世代模型分析了OECD国家养老保险基金增长对金融市场的影响。他认为养老保险基金不仅影响金融市场的大小,而且影响金融市场的结构。正是养老保险基金的积极参与促使了发达国家由银行导向型的金融结构向证券导向型的市场结构发展。汤普森(John Thompson,2002)在比较了OECD国家不同的养老保险制度后,认为那些没有建立基金制养老保险的国家很可能就是金融市场不发达的国家。只有当金融市场发展到特定阶段,其中的机构和工具能够为养老保险基金所用时,养老保险基金进入金融市场才会有效。德国学者博尔希 (Axel H.Börsch,2004)认为对于法国、德国和意大利等欧洲大陆经济体而言,金融市场对养老保险基金改革具有非常强的影响。老龄化的趋势将迫使年轻一代通过自我储蓄来提供将来的养老资金,因此金融市场的规模得以扩大,而养老保险基金等机构投资者也将成为非常重要的媒介体。博迪(Zvi Bodie,2007)在分析了美国的401k计划后,认为金融创新和金融全球化将使资本流动的风险转移;改善套利保值的能力;促进多样化;缓和造假风险,从而保证养老保险基金能够比过去获得更高的投资收益。

2.对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市场的研究。世行专家霍茨曼(Robert Holzmann,1995)就智利的养老保险基金对金融市场的影响进行模型分析和实证分析后,认为两者之间存在良性互动,但养老基金对金融市场流动性和竞争程度的影响仍需进一步研究。沃尔克 (Eduardo Walker,2002) 利用面板数据模型,比较了智利、阿根廷和秘鲁等拉丁美洲国家的养老保险改革实践。认为养老基金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促进了金融市场的发展:一是增加储蓄;二是减少企业融资成本;三是推动金融市场一体化;四是减少交易成本,增加证券市场流动性,降低证券价格波动性;五是对金融系统结构及其它市场具有二次效应。罗尔多斯(Jorge E.Roldos,2004)着眼于新兴市场的养老金投资管理问题,认为良好管理下的养老基金推动了新兴市场国家的金融市场发展。但是本地金融市场对养老保险与日俱增的需求的反应尚不明确,金融市场存在供给与需求不均衡现象。瑟奇穆克勒(Sergio L. Schmukler,2008)对智利的养老基金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具体讨论了其投资偏好和投资约束因子,认为养老基金对金融市场的发展有促进作用,但是其作用程度的大小是否如大家期望的一般,依然值得商榷。

3.综合比较研究。英国学者戴维斯(E Philip Davis,1995)从国际比较的角度对养老基金影响金融市场总量与结构、影响金融创新程度等方面进行了系统分析。他认为养老基金能够强化金融市场中的中长期投资,提高资本配置效率,并引致金融结构的改变和金融市场的现代化。世行专家维塔斯(Dimitri Vittas,1996) 在总结了智利和OECD国家的养老保险改革经验后,认为基金制的养老金制度在促进金融创新和刺激金融市场现代化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养老基金对于投资和风险管理的需求促进了美国金融市场证券化和金融衍生产品的发展。

可以看出20世纪90年代以后,文献明显增多,研究开始取得重大进展。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市场的改革成果,特别是智利的典型例证,使得学者们开始更加关注这些地区,出现了不少针对这些地区的专门研究。并且值得注意的是,许多先进的分析方法也开始广泛应用起来,如面板数据模型、交叠世代模型等。这些先进的分析方法,使得学者们能够测度二者关联的程度大小,并分析二者的作用机制等问题。

三、中国的研究

中国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自建国以来经历了几次重大的历史变迁。1993年,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原则。自此,中国的养老保险制度进入了一个具有实质意义的新的制度变迁阶段。随着部分积累制的确立,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约束的逐渐放宽,养老保险基金开始进入金融市场,影响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与此同时,国内也逐渐开始出现有关养老保险基金与金融市场关系的研究。

林义(1993、1995)在国内较早提出金融市场是社会保险基金有效营运的基本制度条件。李绍光(1998)研究了不完全金融市场条件下,养老基金的绩效问题。他通过分析养老基金的经营收益、缴费率和管理成本来衡量养老基金在金融市场中的投资绩效。就养老金进入金融市场、养老基金的资产组合、投资管理及组织结构等方面进行论述。耿志明(2000)从宏观经济发展的角度将养老基金和金融市场发展的问题有机结合起来加以系统化研究。他认为成熟的金融市场中投机性较弱,利率波动幅度小,系统风险较小、基础设施比较完善。这些都为养老保险基金在金融市场中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创造了条件。魏加宁(2002)对养老保险基金运营的问题进行了探讨,认为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基金的组合使用应成为养老保险基金运营的发展方向。林义(2005)从制度约束的角度探讨了养老基金与金融市场如何实现良性互动的问题。认为养老基金和金融市场的互动发展中最为关键的约束是嵌入性制度约束,只有当两者嵌入特定的社会制度环境,养老基金与金融市场互动的内在制度性特征才会逐步呈现出来。郑秉文(2006)通过总结智利社会保障制度改革25年的经验,认为智利的金融市场发展历程与养老金制度改革过程是同步的。养老金制度改革在智利金融市场的兴起中起到了基础性的推动作用,而要增进养老基金的投资效率,就必须重视建立稳定的金融市场环境和相应的配套措施。伴随着2008年下半年开始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国内的部分学者开始把目光转向金融危机下的养老基金保值增值问题,认为金融危机导致的金融市场剧烈波动使得养老基金保值增值的压力激增。就我国而言,应该大力培育金融衍生品市场,在非常时期用衍生品来对冲风险,并进一步加强投资风险管理。

四、简评

通过对国内外文献的回顾,我们可以看出养老保险基金与金融市场发展问题的研究是随着各国养老保险改革的实践发展起来的。西方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已经积累起了丰富的经验,而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才刚刚起步,因此,可以适当借鉴国内外的先进理论和合理经验。尽管从目前看来,还没有建立起一套系统的“权威”的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与金融市场发展的理论框架,但已有的许多理论成果已经为进一步的研究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尤其是近年来,随着研究方法的进步,使得学者们能够解释更多的理论问题,新的成果层出不穷。在这一时期,从事养老保险基金与金融市场发展的研究,无疑是非常迫切又具有广阔活动领域的工作,他将为整体理论体系的建设做出一定的贡献。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