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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培训工作总结赏析八篇

时间:2023-03-15 15:01:47

残疾人培训工作总结

残疾人培训工作总结第1篇

一、指导思想

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全面满足残疾人康复需求,实现残疾人与全国人民共奔小康和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奋斗目标,全面发动,全部开展,全员培训,全力以赴,确保区实现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各项工作标准。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原则。要将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区、街两级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作用。各有关部门要将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工作纳入职责范围,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形成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长效工作机制。区财政要将残疾人康复工作发展经费列入预算,加大投入,支持残疾人康复工作全面快速发展。充分挖掘和利用社区资源,发动和组织社会力量,共同推进;

2、坚持全面、规范的原则。全面设计,统筹规划康复服务体系和相关保障制度建设;

3、坚持社区康复的原则。把残疾人康复工作的重点转移到社区康复上,重视社区康复,形成“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管理完善、指导和服务统一协调的基层康复工作体系;

4、坚持全面康复的原则。以医学康复为重点,兼顾教育、职业、社会康复;

5、坚持从实际出发的原则。从区、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出发,从残疾人基本康复需求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量力投入,全面覆盖,最大限度地扩大残疾人康复的服务面和受益面。

三、组织领导

1、成立区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

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和各街道一把手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徐明晶担任,副主任由杜东担任。办公室负责组织创建的日常工作,并检查、指导、落实各项任务指标,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定期召开创建工作联席会议。

2、成立中国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审评工作办公室

区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负责中国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审评工作的总体领导和协调。副区长、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主任谷孝红负责审评工作。成立由区卫生局、民政局、财政局、教育局、残联和公安分局等有关部门组成的审评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残联,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残联副理事长杜东担任,副组长由区残联综合科科长陈亚文、区卫生局医政科科长刘玫、区民政局基层政权科科长封贺才担任。

区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负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推动落实《中国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评价指标体系()》有关要求,参与审评工作,做好日常督导检查。

区审评办公室在区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制定审评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审评,并承担审评工作培训及审评相关资料、信息、数据的收集、整理、上报与保存。

3、成立中国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审评工作技术指导组

由区卫生局和残联负责成立由康复医学、社区医学、公共卫生管理学、统计学、社区康复学、以及政策研究等方面专家组成的中国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审评工作技术指导组,负责人员培训,提供技术指导,承担本区相关工作。

各街道亦应依据上述组织领导机构,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四、工作目标

到年第四季度,区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基本得到康复服务,首批达到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标准,提前实现我区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使9274名残疾人得到有效康复服务。

五、标准与条件

(一)标准

1、工作标准

按照《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工作标准》实施;

2、审评标准

依据《中国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评价指标体系(年)》确定的14大项21分项指标,逐项评价计分,不得漏项,总分为100分,最小分值差为0.5分。审评总分≥80分为“实现目标”;60至80分(不含80分)为“基本实现目标”;60分以下(不含60分)为“未实现目标”。21个分项指标中,有5项为“0”分的,也视为未实现目标。

(二)条件

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示范区、示范街道,应具备以下条件:

1、强化责任。各街道、各有关部门重视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示范区、示范街道创建工作,将残疾人社区康复融入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和社区建设,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资源共享、协同推进残疾人康复工作的社会化工作方式。各街道及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正常开展。

2、机构健全。建立并完善以专业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的社区康复服务网络。区各类残疾人康复技术指导机构健全,街道配备社区康复指导员,社区普遍建立非盈利性质的残疾人康复站

3、社区康复工作全面开展。区所辖社区100%开展规范化社区康复工作,社区康复站(室、点)设置和康复协调员服务水平能满足辖区内残疾人康复需求。

4、康复人员全员培训。采取不同形式广泛开展各级培训,基层康复人员培训率达100%,培训合格率不低于95%。有康复需要的残疾人及家庭康复知识普及率达100%。

5、服务内容满足残疾人康复需求。普遍建立残疾人康复需求和康复服务档案,残疾人康复需求筛查率不低于残疾人总数的60%,社区康复人员能够有计划地开展康复知识的普及宣传活动,有针对性地提供转介服务。

六、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

根据国家民政部、卫生部、中残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活动的通知》和省、市《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达标县(市)区培育活动实施方案》,对照《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工作标准》,结合我区实际,由区残联牵头,区民政局、卫生局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讨论制定区创建工作方案,完成时间为年9月21日。

(二)动员部署

由分管副区长、区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主任对参与创建活动的相关部门和街道作动员部署。

(三)组织实施

年9月15日至年11月30日,为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的组织实施阶段。具体要求如下:

1、各街道、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制定开展创建工作的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在年9月底,将方案和领导小组名单报区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区民政局要将创建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工作计划,指导街道、社区做好社区残疾人日间照料、康复室建设和管理工作;区卫生局要将创建工作纳入社区卫生工作计划,按照中国残联卫生部[]3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将残疾人社区康复纳入城乡基层卫生服务的意见》的要求和创建工作标准,指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社区康复工作,并进行质量监控;区残联要将创建工作纳入区残疾人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创建工作的实施,对街道、社区的创建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

3、区内挂牌的各康复机构,要依据本次创建工作的要求,利用自身技术和人才优势,发挥康复机构对社区康复的带动、示范、指导和培训作用。

4、参与创建工作的各街道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积极主动地提供组织、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确保创建工作全面落实。

5、创建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相关部门、各街道、各社区一把手为本次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亲力亲为,组织落实好创建的各项工作。

(四)检查督导

区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参与创建工作的各街道、各社区和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检查指导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自查总结

年10月30日前,参与创建工作的街道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依据《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工作标准》、《区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目标、责任分解表》、《区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工作指标、任务检查表》,完成自查总结工作,接受区领导小组的检查,区领导小组将于11月中旬完成检查和自查工作,并写出自查报告。

(六)申报验收

年11月20日前,向省、市“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示范、达标区市县培育活动领导小组提出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后,做好迎接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活动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工作。

七、主要措施

1、建立健全工作网络。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审评工作办公室、审评工作技术指导组严格履行职能,形成创建工作推进机制,建立健全三个工作网络。一是组织管理网络。(1)各相关部门要实行目标管理,按各自职责分工,各尽其职,各负其责,狠抓落实。(2)卫生、民政、残联等部门将此次创建工作纳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3)区残疾人康复办公室要切实发挥作用,指定专人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分解任务指标,协调相关部门,综合利用社区资源,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完成方案规定的各项任务,建立康复站、点,开展康复需求调查,实施康复训练,为康复训练对象提供康复服务,并进行康复工作的统计检查。(4)街道理事长负责创建培育工作,建立规章制度,制定工作计划,指导社区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5)社区设社区康复协调员1名(须持有社区康复协调员上岗证),会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残疾人康复需求的信息采集,建立康复档案,向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信息和转介服务,协调社区有关机构、相关人员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和相应的支持。二是技术指导网络。(1)建立区级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技术指导组,确定相应医疗机构为各类残疾康复技术资源中心,整合和有效利用我区在区域内及周边地区建立的10个康复机构的资源优势,培训技术骨干,深入社区指导,参与检查评估验收。各级康复机构要面向基层开展康复咨询,指导培训等服务,积极发挥技术指导作用,形成门类齐全、运作规范、衔接顺畅和效果明显的残疾人社区康复技术指导网络。(2)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残疾人康复站,履行“六位一体”职能。明确经培训考核取得任职资格的在编专业技术人员为社区康复指导员(可以兼职精神病防治医生)1名。配置30平米以上康复训练场地并挂牌,同时匹配一套康复器材。其主要职责是在自身开展康复服务的同时,加强对社区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工作的指导。三是训练服务网络。(1)建立以康复机构、医疗机构为基地,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的康复训练与服务网络。充分发挥社区现有机构、设施、人员的作用,形成一个分工合作、比较完整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提高整体服务功能,为残疾人提供就地就便、及时有效的康复训练与服务。(2)充分发挥制度的保障作用。实行创建工作责任制,依据《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工作标准》,明确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在创建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制定考核办法,由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检查督促。

2、搞好培训。采取区、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康复机构多级培训的形式,提高康复从业人员和残疾人对康复工作应知应会能力,提高社区康复质量。一是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由区康复办负责组织实施。培训的重点是:康复工作的意义、工作原则、工作方式、工作内容;基础康复训练常识;残疾人康复需求的确定、康复服务的内容、康复服务记录的填写和评估方法;康复器具使用及咨询转介服务等,使其能直接为残疾人提供有效的康复服务。从事参加残疾人康复工作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培训每年不少于30学时,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有培训记录。二是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社区康复指导员培训应根据其承担的任务分别确定。培训的内容是: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的方法,康复服务的内容、方式和要求;功能评定、训练计划的制定、评估,训练技术、训练档案和评估标准以及训练器材的应用等。康复指导员的业务培训每年不少于120学时,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有记录。三是社区康复协调员的培训。内容是区分残疾的程度、残疾人的心理、残疾人康复需求确定康复服务的内容、科学的康复训练和评估方法、康复器械的使用以及康复表格的填写等,使其能直接为残疾人提供有效的康复服务。社区康复协调员上岗前应接受不少于30学时的集中培训,考核合格后需持证上岗。四是残疾人亲友、助残志愿者(义工)的业务培训。残疾人亲友是不可忽视的支持力量,康复助残志愿者是康复员队伍有效的补充力量,但必须经过针对性的业务培训,以提高康复成效。主要的培训内容是区分残疾的程度、残疾人的心理、残疾人的家庭护理、康复服务的内容、康复训练的方法和训练器具的应用等。

同时要保持基层残职干部队伍、从事康复工作管理、技术人员和社区专干的稳定性,确保康复工作保证健康发展。

3、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开展创建工作的积极作用。社区是开展本次创建工作的关键和重点,为此,必须做到:(1)街道、社区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必须根据创建要求,配备和调整好管理人员;(2)建立健全社区内为各类残疾人提供康复训练器械和活动的场所;(3)了解掌握残疾人康复需求,进行康复评估筛查;(4)开展康复服务,建立和完善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指导;(5)开展康复知识宣传和整改工作。

4、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主体作用。(1)对所辖社区残疾人进行健康档案的建档、管理和应用,通过残疾人健康档案的建立与管理,及时了解社区内残疾人群体的健康状况、生命质量和康复需求;(2)做好各类残疾预、检测和跟踪服务;(3)为有康复需求的各类残疾人提供“送康复服务上门”、心理疏导、基本保健知道介绍、康复方法传授和转介等服务,做好服务记录,康复效果评估。

残疾人培训工作总结第2篇

(一)全面完成“”残疾人康复工作任务并进行检查督导。

按照《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各项康复配套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适时组织对各地进行“”残疾人康复工作检查督导,全面、深入了解和掌握工作进展,总结经验,发现、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完成各项康复工作任务,为“十二五”残疾人康复工作奠定基础。

(二)组织制定“十二五”残疾人康复工作规划。

组织管理人员和有关专家,开展调研,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明确“十二五”残疾人康复工作总体思路,确定任务目标、主要措施和经费规模,制定“十二五”残疾人康复工作规划、配套实施方案和实施办法。

(三)加强康复制度建设与政策研究。

做好《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制定工作。加强与卫生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等部委的沟通协调,继续做好条例的调研、资料收集、课题研究、条文修改和上报等各项工作,努力在残疾人康复立法和制度建设上取得新的突破。同时,结合国家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的政策及各省落实中央7号文件实施意见,加强残疾人医疗及康复保障制度建设,积极将有关残疾人康复的内容纳入其中,扩大残疾人康复服务受益面和长效机制的建立。

(四)做好康复人才培养工作。

按照多途径、多形式培养;抓两头带中间;面向基层、面向中西部的基本原则,继续组织实施康复人才培养百千万工程,如期完成年度各项任务,重点完成社区康复协调员10万名以上的培训任务。认真落实《全国残联系统康复人才培养规划》及实施细则要求。着力推动康复知识和技能进学校、进课堂、进医院、进社区。积极申报康复咨询师、辅助器具适配师、盲人定向行走训练师等职种。做好部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全面实施培训学分管理和社区康复协调员持证上岗。筹备并召开中国残疾人康复协会第五届全国代表大会暨学术会议。

(五)推进残疾人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

与卫生部等有关部委联合制定并完善康复机构建设规范、康复机构准入办法和康复机构管理办法。开展各级各类残疾人康复机构检查验收工作,促进其全面发展,不断提高专业化服务能力和水平。做好“省八一康复中心”和中国红十字会援建灾区康复机构项目工作。各地按照有关规范和要求,结合实际确定本地各级各类残疾人康复机构的定位、发展方向,充分整合资源,不断加强康复机构的软硬件建设。

(六)加大农村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力度。

坚持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在积极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市、区)培育活动的同时,探索和总结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做法和经验,带动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扎实、有效、深入地全面开展,在城市社区主要解决康复服务质量,在农村社区主要解决康复服务覆盖面。不断深化康复服务内涵,探索有特色、满足社区残疾人需求的康复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特别是通过开展农村康复示范县培育活动,突破农村地区社区康复工作。

(七)做好各类康复救助项目。

与卫生部共同做好“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重点解决农村贫困白内障患者手术复明问题。大力推进白内障无障碍县、市、省创建工作,努力实现三年内白内障患者“发现一例,复明一例”的目标。参与全国防盲治盲工作规划的总结验收。

做好残疾人事业专项公益金项目、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辅助器具服务车配置项目、长江新里程计划项目等各类救助项目工作,适时进行督导检查,总结推广经验,发现存在问题,采取措施予以改正。加强项目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培训,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以项目工作带动康复救助制度建设和各地残疾人康复救助水平的提高。

(八)推动残疾预防工作,宣传普及康复知识。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出生缺陷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精神,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出生缺陷防治和残疾儿童康复工作。同时,协调卫生部、国家计生委等部门,共同开展儿童残疾预防工作调研,制定儿童残疾预防行动计划,探索建立卫生、计生、残联分工协作、共同推进的工作体系,形成早预防、早筛查、早转介、早治疗、早康复的工作机制。利用各种媒体,并制作康复宣传折页、张贴画、音像制品等,宣传残疾人康复事业和康复项目,向公众、残疾人及其亲友普及康复知识。组织编印藏、维等少数民族版康复知识手册和宣传材料,推进少数民族地区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进程。

二、各业务领域工作

(一)组织开展社区康复工作“”终期检查,督导各地完成“”社区康复任务;全面推动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深化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活动成果,重点加强农村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对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市)和第二批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进行检查验收;完善充实社区康复服务内容,提高社区康复质量,使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需求在社区得到满足。加大社区康复协调员培养力度,规范培训内容,编制《中国社区康复协调员工作手册》。

(二)完成60万例白内障复明手术,其中贫困患者免费手术7万例,并做好贫困患者手术数据统计工作。与卫生部认真组织实施“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重点解决农村贫困白内障患者手术复明问题。指导各地进一步推进白内障无障碍创建工作,对白内障无障碍县、市、省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参与全国防盲治盲工作规划的总结验收工作。为2万名低视力者配用助视器,培训低视力儿童家长6000名。完善地级残联低视力康复部建设工作。筹备“视觉第一中国行动”三期视力康复项目工作,扩大项目和国际狮子会影响。举办第二届国际低视力康复论坛,开展2010年“全国爱眼日”宣传教育活动,普及低视力康复知识。对6000名盲人进行定向行走训练。依据《创建全国盲人定向行走训练示范地(市、州、盟)、县(市、区)工作标准》,推进盲人定向行走训练示范市县创建工作。推广使用《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指导师任职标准》、《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效果评估标准》、《国家盲杖标准》和《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指导师培训教材》,指导地方科学、规范地开展训练指导师培训和盲人定向行走训练工作。扩大社区盲人定向行走训练工作。

(三)围绕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主动将听力语言残疾康复工作纳入残疾人服务和保障体系建设大局。全力以赴,确保听力语言残疾康复国家重点项目顺利实施;充分发挥省级聋儿康复中心职能,带动基层聋儿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创新聋儿康复模式,推进教学改革,努力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高度重视听障儿童康复保障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服务机制。

(四)实施“公益金贫困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公益金麻风畸残矫治手术”项目并进行督导检查,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推进项目的深入开展。认真组织实施肢体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选好定点康复机构,加强业务指导,抓紧贫困脑瘫儿童的筛查和救助审批工作;举办脑瘫儿童康复技术培训,编发康复指导读物和音像制品,指导各地定点康复机构规范开展脑瘫儿童康复训练和康复指导,最大限度地提高康复效果。

(五)认真组织实施智力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指导各地选好定点康复机构,抓紧贫困智力残疾儿童的筛查和救助审批工作,确保项目工作顺利启动;做好项目实施的业务指导,举办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技术培训,编发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读物和培训教材;继续做好第三批10个智力残疾儿童康复养护试点机构的检查验收工作,促进省市残联康复中心拓展智力残疾儿童康复业务,提高康复教育的质量和水平,以点带面,推进智力残疾儿童康复工作。

残疾人培训工作总结第3篇

南台子乡残联在上级残联和乡党委、政府的正确指导和领导下,围绕残疾人的基本需求,立足基层,面向农村,一心一意为残疾人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就2016年度工作总结及2017年度工作计划如下:

一、2016年度工作总结

至2016年10月末全乡共有残疾人口548人,男308人、女240人,其中精神残疾23人、视力残疾41人、听力残疾44人、言语残疾31人、肢体残疾347人、智力残疾38人、多重残疾24人,其中持二代《残疾人证》404人,男225人、女179人,残疾等级一级76人、二级92人、三级106人、四级131人。死亡、迁出26人。

严格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协助民政部门整理上报重度残疾人护理费补贴及残疾人生活困难补贴等残疾人福利补贴相关档案。

争取上级残联资金发放2016年春节救助金30户9000元、,春耕扶持金32户9600元;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补贴两户2000元;为8名残疾人申请了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1600元;

根据上级相关要求,较好的完成了核实比对贫困残疾人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工作(纳入精准扶贫68人)、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数据动态更新工作(数据动态更新331人)、残疾人危房改造情况核实工作(2017年后应改造残疾人危房户21户)。调查摸底、统计上报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需求53户。争取残疾人“阳光托养”项目户14户,预计资助金额8400元。摸底、统计上报残疾人精准扶贫户扶持户6户,预计扶持资金24000元。2016年学龄前残疾儿童教育救助8名,救助金额11200元。

为肢残人员测量安装假肢2例,为重度肢残儿童发放便携式轮椅3台,为视力残疾人员发放康复辅助用品5套。筛查15例白内障复明手术、成功免费手术5例。申报一例儿童低视力康复、一例脑瘫患儿康复,均已开始治疗。

残疾人基础信息录入工作准确及时进行,在办理《残疾人证》工作中,认真遵守残疾证办证制度,严格把关,按时办好,及时发放残疾证,同时做好了咨询服务工作。

完成了上级业务部门及乡党委、政府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2017年工作计划:

乡残联在2017年将紧紧围绕乡政府中心工作,以残疾人康复、就业培训、扶贫救助、宣传文体等工作为重点,推进残疾人工作的整体效能,全面开创我乡残疾人事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全面发展的新局面。

1、残疾人补助补贴整理审核工作。2017年,继续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协同民政部门在去年享受残疾人补助的基础上,通过严格筛查,新增符合条件残疾人,使他们及时得到生活救助,做到贫困重度残疾人应保尽保。

2、残疾人康复。计划完成贫困残疾人白内障复明手术9例,为2名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提供药品,资助1名重症精神病患者住院治疗,肢体残疾矫治术1例,盲人定向行走和生活技能训练1名。组织供应各类辅助器具20件。

3、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在上一年的基础上,继续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助残就业培训和法制教育培训、残疾人种养殖技术培训等各类培训(计划协调旗残联在2017年10月份左右举办一期残疾人种养技术培训班),根据实际需要开发较高层次的技术培训项目。

4、积极开展残疾人帮扶救助工作,争取资金开展贫困残疾人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救济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利用多种渠道,采取一系列措施,为全乡贫困残疾人提供切合实际、灵活多样的帮扶救助工作;继续解决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住房问题,争取专项公益金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切实有效的改善我乡残疾人家庭的住房条件。

5、宣传文体工作。围绕“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开展帮残助残的主题宣传活动。

6、努力维护好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贯彻落实好残疾人事业发展和残疾人权益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

7、继续做好《残疾人证》办理发放工作。对申请《残疾人证》的人员进行耐心细致地讲解,填写信息采集表,并做好办证的初审工作,为残疾人办证提供方便。

8、继续入户走访调查、及时准确的掌握残疾人相关信息,为做好各项工作打好基础。

残疾人培训工作总结第4篇

2010年,全省残疾人康复工作要围绕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这一目标,认真抓好社区康复、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康复机构建设和康复人才培养四个重点;加快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完成“十X五”各项康复工作任务;谋划、制定“十X五”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推动我省残疾人康复工作全面快速发展。爱思25fanwen.is97.com

一、全面实施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

(一)印发《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配套实施办法》,“工程”各个子项目都要严格按照配套实施办法来操作。

(二)确定定点医疗康复机构。定点医疗机构主要由卫生部门确定,定点康复训练机构主要以残联系统为主导,尽量把残联的康复机构纳入其中,承担后期康复训练任务。

(三)试点先行,稳步推进。先抓好试点,在试点成功地基础上及时总结推广。

(四)实行精细化管理。依托“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管理系统”这个软件,对“工程”实施实时、高效精细化、销账式管理。

(五)抓质量控制。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最大的特点就在于“抢救性”。可抢救性的内在要求具有三个特征,一是残疾的可逆性,二是康复的最佳期,三是康复效果好。这就要求,在康复对象上,要选择低龄的、最具康复潜力的、家庭配合的;在医疗康复机构上,要选择优质价廉的、积极性高、负责的;在康复质量上,康复有效率和家长满意率都要达到优良以上;在康复过程中,要定期组织康复效果评估;在康复完成后,要追踪问效、定期回访,真正把好事办好,办成政府满意、社会满意、残疾人及其亲友满意的“民心工程”。

二、加快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

(一)强化康复人才培养。以国家实施康复人才培养百、千、万工程为契机,结合我省实际,投入专项经费,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一是举办多层次、多形式、多类别的培训班,抓紧培养0-6岁实用性康复技术人才。二是抓县级社区康复协调员师资培训,为每个县、市、区培养2名骨干师资。各地要高度重视康复人才培养工作,积极选送康复人才参加省里学习培训;要充分发挥康复人才的作用,做到人尽其才;要留得住人才,防止康复人才流失。此外,各地要按照省里下达的社区康复协调员培训任务,制定培训计划,扎扎实实开展培训,保质保量完成培训任务。

(二)为基层残联培植一批能承担儿童康复训练任务的康复机构。配置一批已有专业人才、有训练场地、有相应资质的残联康复中心,作为0-6岁工程的定点康复机构,在人才培养、康复设备、任务计划下达等方面给予扶持。

三、迎接全国社区康复示范县(市、区)检查验收

2010年是创建国家社区示范区验收年,拟创建全国社区示范县、市、区的XXX个地方,要按国家制定的验收标准,抓紧准备创建验收工作。各市要在第一季度先行进行督导,省里将于上半年进行检查督导,迎接国家检查验收。

四、确保全面完成“十X五”康复工作任务

根据2009年康复数据统计上报任务完成情况,合理调整任务计划,重点攻克任务完成有困难的项目,确保全面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各项康复任务。

(一)做好终期检查、验收准备工作。按照国家残疾人事业“十X五”规划和国家公益金项目,对贫困精神病患者救助、聋儿康复训练、残疾人辅助器具发放、假肢安装等项目的要求,完善受益对象的数据库和档案资料清理归档,在各地做好自查工作的基础上,由省康复办择期进行抽查。配合卫生部门一道实施好“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做好贫困白内障患者筛查工作。

(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注意收集典型事迹和康复成果资料,为将要进行的“十X五”残疾人康复工作总结表彰做准备。

残疾人培训工作总结第5篇

郑磊的梦想,是成为一名平面设计师。在他看来,听力障碍并不影响他的设计与创意;通过手语及书写辅助,他也可以和人交流。但从国内顶尖的特殊教育学院毕业三个月后,他还是没能找到一份专业对口的工作――用人单位或嫌弃他缺乏沟通能力,或认为他没有实践经验。

“普通大学生都找不到工作,更何况我们残疾人?”他似乎很认命。

但他不知道,中国有一项“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本应能给他提供帮助。这项制度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拿出1.5%-2%的岗位聘用残疾人;如果招聘了残疾人,该单位可以享受不同额度的社保、岗位等补贴及税收优惠,而不愿或不适合招收残疾人的单位,则要按人头差额缴纳不菲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下称残保金)。残保金的主要用途,是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和培训。

可是,看似精巧的制度设计,其实早已走进误区。绝大多数企业情愿交钱,也不愿意聘用残疾人;与此同时,随着各地对残保金征缴力度加强,残保金数额越来越大,但残疾人就业难依旧。2006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总人数达到历史最高峰后,随后几年波动下行,2009年达到近七年来最小值。

眼下,新一年用人单位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征缴残保金的工作已经开始。残疾人就业困境未有改善,企业也因强制缴费抱怨连连。中国的残疾人就业保障政策,究竟出了什么问题?

残保金滚雪球

因残疾人在就业市场的弱势地位,中国政府更多以“福利政策”的定位为残疾人就业提供保障。残保金制度亦由此思路演化而来。

据统计,中国就业年龄段残疾人有3200万,占残疾人总数的38%。15岁以上的残疾人中,有劳动能力者占27.42%,有部分劳动能力者占42.99%。

根据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残疾人仅占残疾人口的1.13%,文盲率更是高达43.29%,残疾人本身就业能力极弱。有劳动能力残疾人的就业率,只是非残疾人的一半左右,平均工资也只有非残疾人的一半。

在上世纪90年代之前,中国残疾人就业的主要方式是集中就业,即被安排到政府兴办的福利企业。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福利企业遭遇市场竞争的挑战。1996年后,其数量逐步减少,不少企业发展艰难,安置残疾人的能力下降。截至2011年6月,中国福利企业已不足2.2万个,较1995年减少3.8万个,安置的残疾人职工则减少30万。

从1990年开始,中国倡导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制度。无法安排的企业则罚缴残保金。2008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对此做出明确的强制性规定。

但由于相关政策制定过程中,缺乏民主化参与,加之对用人单位“一刀切”,上述政策实施至今仍遭到不少企业的排斥。

根据残联的有关调查,90%的企业实际上并未安排残疾人就业。青岛4万多家企业中,只有4.5%的企业按比例安排了残疾人就业;广西有1860家直属单位,只有233家中有残疾人就业;北京市44.5万家用人单位中,聘用残疾人的有2.1万家,仅占4.7%。

即使在安排了残疾人就业的企业中,“挂靠”现象也十分普遍。企业与残疾人签订劳动合同,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待遇;同时又与残疾人签订私下协议,他们不用到岗上班,企业也无须对其承担支付工资外的任何责任。

“他们觉得残疾人是累赘,会拖累他们。”深圳市残疾人协会专职委员许平说,通过这种方式,用人单位不用缴纳残保金,又可享受税收、社保等配套补贴。由此,残保金数额滚雪球般扩大。事实上,残保金征收数量越多,说明残疾人就业情况越差。

但有不少政府官员以为多收残保金是一件好事,甚至认为征缴的残保金越多越好。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黄震介绍,不少地区或政府官员还提出相应的目标、指标。

资金去向模糊

自2004年起,全国各地的残保金由最初的残联征收,改为由地税部门,亦有地区由社保部门。如此一来,企业漏缴、拒缴的局面大为改善,各地残保金征缴数额骤然增加。

在北京,2005年以前由残联征收,12年间总共才收到7.5亿元,而在2006年由地税后,当年即收取了9.5亿元,2007年则达到11.65亿元。不过,到目前为止,全国残保金的数额是多少、使用情况如何,却是一笔不向公众公开的账目。

只有一些零星数据,可供判断残保金的规模。根据公益性网络平台――残疾人就业促进网的《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研究报告》,2006年北京征收残保金9.5亿元、上海6亿元、四川3亿元、湖南1.4亿元。由于残保金的征收主要在市区两级,即便是中国残联,也不掌握全国的残保金征收情况。

根据《残疾人保障法》,残保金被纳入财政预算,专项用于残疾人职业培训以及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1995年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残保金的收取、使用和管理,由县级以上(含县级)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具体负责,并接受本地区残疾人联合会的领导。

2010年,深圳市残疾人协会专职委员许平曾向深圳残联申请信息公开,要求公布残保金的征收使用情况,结果不了了之。“到目前为止,全国没有一个地方的残联能把残保金使用的详细情况给公开出来。”许平说。

在《暂行规定》中,残保金的用途大致有四个方向:一是用于残疾人职业培训;二是奖励和扶持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三是扶持残疾人集体从业、个体经营;四是补助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的经费和其他开支。

残保金的使用方向,均指向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目标。但据财新《新世纪》了解,在不少地区,“养机构”反而成为残保金的主要用途。在残联的机构设置中,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乃是其下属的事业单位;在中西部地区,不少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还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残保金成为机构运营、职工工资福利发放的主要资金来源。

各级残联中,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之外的聘用人员,也需要残保金给予一定的经费补贴。浙江省曾对省级及50个县(市、区)2005年至2007年残保金的支出进行审计,实际支出的9.64亿元中,用于残疾人职业培训及提供就业服务支出为1.32亿元,仅占13.69%;而用于综合服务设施及补助服务机构经费支出达3.79亿元,占支出总额的39.32%。

在一些县级机构,尤其是财政困窘的贫困地区,由于残保金总额不高,机构行政经费支出在残保金支出中占比更为突出。在湖北省来凤县,残保金用于支付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所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比例一度占到45%,经费开支则有20%,此外还有15%补贴残联工作人员津贴福利。

“拿保障我们残疾人就业的钱,去养了那么一群人。”许平对此十分不满。他介绍,深圳某区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有16名雇员,参照公务员工资级别发放福利待遇,每月最低4000元,最高7000元。而残联为残疾人所设计的公益岗位,每月工资不过2500元。

低效陷阱

用残保金向为残疾人就业提供服务的人员支付工资,有其合理性。亦能亦行残障研究所研究员张熙政介绍,国外的残保金也有一部分用于补贴社工的工资待遇。关键在于,这些人员和机构所提供的服务是否有效。

当前,在对残疾人的就业培训和服务中,残联下属的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几乎处于垄断地位。无论是残保金的使用效率还是职业培训效果,从官方到民间都缺乏中立的评估。不少残疾人对其效率持怀疑态度。

在前文提及的想当平面设计师的听障人郑磊看来,当他前往北京市残联希望获得免费培训时,却被告知,只有北京市户口的残疾人方能享受,外地人即便交钱,也不能参加培训。他看好北京两家专做数字视觉技术培训的民营机构,但学费上万元,“根本学不起”。

南昌女孩小项参加过两次残联组织的培训,一次学习电脑技术,一次学习手机维修。“没什么意思。”小项抱怨,电脑培训总教最基础的内容,手机维修则没有实践课。“参加了培训,还是找不到工作。”

一加一残障人文化发展中心(下称一加一)是一个由残疾人自行创办、自我服务的民办非企业机构。创办人解岩介绍,残联培训项目的最大问题是缺乏针对性。据了解,北京市残联当前为肢残和听障人提供了民间手工艺、农村实用技能培训、义齿技工及电脑培训,有岗位推荐,但不保证就业;盲人则参加按摩培训,就业率几乎可达到100%。

“但是,盲人除了做按摩,就不能做其他的事情吗?”解岩介绍,一加一用了八个月的时间,培训了两名盲人速录师,并开发了一套视障速录教材。不过,当他游说地方残联,希望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向更多的盲人推荐这一项目时,遭到婉拒。原因在于时间太长、成本太高。“培训人数作为上级对他们的考核指标,他们自然希望用更短的时间培训更多的人。”

北京市丰台区利智康复中心(下称利智中心)从2001年开始,对智障人士进行就业培训和支持――这正是残联培训系统中所没有的内容。利智中心前后免费培训了700多名学员,其中有64人实现就业。

利智中心的周先念告诉财新《新世纪》记者,智障学员结束培训后,他们的工作人员还将陪伴他到岗实习,熟悉工作环境、认识新的朋友。当学员与周围员工有了好的互动关系,工作环境已经能给他提供自然支持,工作人员才会退出。学员也随时可以再回中心寻求帮助。

制度重估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并未有效缓解残疾人就业难局面。而以征缴残保金为核心的工作模式,在张熙政等人看来,更是曲解了制度本意。有不少学者建议,对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课以更高额度罚金,同时对吸纳残疾人就业的机构给予更大力度的奖励。

据残联有关负责人透露,加大经济手段的调控力度,也是政策下一步修改的方向。一方面,用人单位雇佣重度或中度残疾人的“换算”比例将提高,例如雇佣一个重度残疾人可按安排三个残疾人就业计算;另一方面则是更严厉的处罚,不再允许长期交钱不用人的局面出现。

据了解,除了职业培训,各地残联也在陆续加大对接纳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的补贴力度。如北京市残联新增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等项目,其政策研究室有关负责人介绍,此类补贴几乎是北京市残保金最大的支出方向。

不过,张熙政对“严惩”思路并不赞同。他表示,中国企业的税费负担已经非常沉重,再次提高残保金的额度,对企业不利,“不能把政府责任都推给用人单位。”他表示,没有反歧视基础工作,加大处罚力度只会提高制度执行成本。他更认可的思路是,降低用人单位雇佣残疾人的成本,同时给予残疾人教育、培训、就业方面足够的支持,让他们能够在反歧视的前提下,与非残障人公平参与岗位竞争。

这些针对性的服务,需要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竞争性提供资源,提高效率。但现有制度下,残联这样的“准政府机构”,却垄断了包括残保金在内的大量资源。不少民间助残机构,从登记注册到筹资运营困难重重。

残疾人培训工作总结第6篇

《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提出未来5年我国城镇新就业残疾人100万人的任务目标。在总体就业形势严峻、残疾人在就业竞争中又处于相对弱势的情况下,实现这一目标殊非易事。“十二五”开局之年举办的这届竞赛,无疑是残疾人职业能力的形象宣传。一件件精湛的作品,一定是比瞬间的视觉冲击更有说服力的。

劳动和创造是阳光底下最美好的事,劳动者和创造者是阳光底下最美丽的人。残疾人的劳动和创造亦然,残疾人劳动者和创造者亦然。

秀技艺 更秀精神

结束紧张的比赛,谈到参赛感想,来自湖南省长沙市的刺绣选手易勤波声音哽咽,眼中泪光闪现:感谢大家,让我们能够参加这个比赛,展示我们残疾人的风采,能够为祖国建设出一份力。

6月11日至12日,第四届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在江苏南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致信强调,关心残疾人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要通过竞赛活动大力推动和促进残疾人就业。

回良玉在致竞赛组委会的贺信中指出,残疾人中蕴藏着巨大的创造潜能,他们同样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创造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可或缺的建设者。举办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对于激励广大残疾人加强知识技能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就业能力,更好地融入参与社会生活,共创共享社会文明成果,对于全社会更好地了解残疾人的生存和发展状况,客观认识残疾人的重要作用,进一步营造有利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他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采取更加有力的举措,大力推动残疾人就业、改善残疾人民生。

中国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第四届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主任王新宪在开幕辞中说,组织开展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旨在大力弘扬残疾人自强不息、努力拼搏的精神,向全社会充分展示残疾人的精湛技艺,从而为残疾人就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中国残联将会同有关部门全面贯彻落实《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就业保护和促进法规政策,积极推进残疾人就业。我们坚信,在大力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政策引导下,将有更多的残疾人通过就业创业实现人生价值,各行各业也必将涌现出更多的残疾人高技能人才和“能工巧匠”。

本届竞赛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残联共同主办,江苏省人民政府承办。竞赛共设置计算机、工艺美术、服装、手工制作、其他类等5大类30个竞赛项目。来自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总局的各行各业的788名残疾人选手参加竞赛,向社会展示我国残疾人顽强拼搏、自强不息的精神风貌和高超不凡、娴熟精湛的职业技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第八届国际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举办地韩国组委会的官员也分别派代表观摩了竞赛活动。

经过两天的角逐,共有235名选手取得竞赛个人奖项(包括组委会特设的个人拼搏奖),33个代表团获得团体奖,江苏、上海、吉林代表团分列团体总分前三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向获得各项目第一名的30名选手授予了“全国技术能手”称号。

在闭幕式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书记、理事长王新宪说,本次竞赛全体残疾人选手展现了良好的精神风貌,赛出了风格,赛出了水平,赛出了友谊,是一届高质量、高水平的赛会。竞赛使全社会对残疾人的职业技能有了更直观的了解,提高了用人单位承担安置残疾人就业义务的意识和责任。通过本次竞赛,也进一步营造了关心、关爱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中国残联主席张海迪,江苏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罗志军出席开幕式。江苏省委副书记、省长李学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信长星在开幕式上致辞。中国残联常务副理事长王乃坤,中国就业促进会会长张小建,中国残联副理事长程凯,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扶贫办、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等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江苏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和省政协的有关领导同志,以及各省区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出席竞赛开幕式。张海迪、李学勇、王新宪、信长星等领导还共同出席了以“开启幸福之门”为主题的全国残疾人就业及技能培训成果展暨首届全国残疾人展能节启动仪式,并兴致勃勃地观看了展览和残疾人技能展示。

据了解,本届竞赛的部分优胜选手将代表我国参加今年9月在韩国首尔举行的第八届国际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我国作为国际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委员会的发起国和成员国之一,从1989年起,先后举办了4次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并实现了与国际大赛的同步与接轨。据统计,我国先后参加第二至第七届国际竞赛,共夺得金牌24枚、银牌39枚、铜牌35枚。

“开启幸福之门”

走进主题为“开启幸福之门”的全国残疾人就业及技能培训成果展暨首届全国残疾人展能节活动区,人们会发现时间过得很快。记者去的时候是展能节的最后一天,部分内容已经撤走,但仍感觉眼花缭乱、目不暇接。留意一下身边的观众,从白发苍苍的老者,到满眼好奇的稚童,都能一一找到自己感兴趣的项目。有些平时不怎么出门的残疾人朋友,也相约看展,来分享一下骄傲。

展能节于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当天在南京开幕,与技能竞赛活动互相呼应,成为本届竞赛的亮点之一。

活动分为残疾人就业和培训成果展览、残疾人技能和才艺展示、残疾人企业产品展销三部分。其中展览部分充分运用声光电和多媒体技术,利用实物、图片、大屏幕等全方位、多视角地反映近年来全国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的成就,记录了建国以来各个历史时期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改革发展的轨迹。另外专设“时代风采人物展厅”和“技能作品展厅”,介绍了一批自强不息、顽强拼搏的残疾人典型和全国残疾人职业节能高手在国内外各类职业技能比赛中的获奖作品。展示部分则集中了诸多残疾人能工巧匠,现场表演精湛技艺,吸引了许多人驻足观看,人群中不时发出阵阵惊叹。展销部分汇集了全国各地残疾人工艺美术作品、企业产品向观众销售。

提升技能 促进就业

在第四届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举办期间,以“提升技能,促进就业”为主题的全国残疾人技能与就业高层研讨会在南京市召开。

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残联名誉主席邓朴方为研讨会发来贺信。邓朴方在贺信中指出,就业是民生之本,促进残疾人就业是维护残疾人劳动权益、改善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生活状况、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的基础。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国残疾人就业快速发展,就业规模总体稳定,就业格局初步形成,就业服务网络逐步健全,

但残疾人就业难、就业稳定性差、就业层次不高的总体形势并没有根本改变,社会上仍存在着对残疾人就业的歧视,侵犯残疾人劳动就业权益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因此,推动残疾人职业教育和培训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依然任重道远。

邓朴方认为,利用举办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之机,召开全国残疾人技能与就业高层研讨会,是一个很好的选择。举办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的目的不仅是要展示残疾人的职业技能水平,诠释

“你能,我也能”,更重要的是要通过竞赛活动引导社会正确认识残疾人的潜能与比较优势,提高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的责任意识,履行法律义务。研讨会的举办可以更好地延伸技能竞赛的这一作用。同时,邓朴方希望通过全国残疾人技能与就业高层研讨会,能够进一步理清提高残疾人职业技能、保护和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发展思路与对策,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本次研讨会由中国残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民政部、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同举办,中国就业促进会、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会、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残联承办。旨在深入探究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提升残疾人技能水平,进而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工作思路和主要举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信长星、中国就业促进会会长张小建、中国残联副理事长程凯、江苏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黄莉新出席研讨会并做主旨发言。国务院研究室、教育部、民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部门负责人,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首都经贸大学、上海社科院、南京大学、江苏省社科院等高校和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以及各省(市、区)残联理事长、副理事长、教育就业部门负责同志等近200人参加研讨会。

研讨会上,各相关部委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专家学者,从开发残疾人特殊比较优势、推动残疾人青少年职业教育、积极落实和完善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税收政策、产业结构调整对残疾人就业的影响、建立残疾人就业援助体系、促进和扩大残疾人“劳动保障型”就业等不同角度对我国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发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未来五年残疾人就业面临挑战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信长星认为,“十二五”期间国家将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时,要把促进充分就业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进行安排,同时越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越是需要对包括残疾人在内的困难群体提供特殊的社会保护,对残疾人等就业困难群体实施特殊保护、特殊政策不仅不与公平原则相矛盾,恰恰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必由之路。

中国残联副理事长程凯指出,“十一五”期间,残疾人就业状况进一步改善,城镇新增残疾人就业179万,多元化的残疾人就业格局初步形成。残疾人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取得了显著成效,5年间共有376万人次城乡残疾人得到各类职业教育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有近50万人次获得各类职业资格。“十二五”期间,我国就业总量压力和结构性矛盾并存,就业不足、就业层次低、稳定性差等问题仍将成为残疾人就业面临的主要困难。面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的新形势,残疾人整体素质和就业能力亟待提高。他认为,“十二五”期间要认真组织实施好城镇残疾人百万就业工程,通过调整完善各项残疾人就业保护和促进政策措施,加大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奖惩力度,进一步完善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制度;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要明确一定比例用于残疾人就业;大力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工作,加快提升残疾人就业能力和职业技能水平。

依法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

中国残联程凯副理事长指出,应逐步建立面向各用人单位的残疾人岗位开发、就业申报及公示等制度,建立完善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岗位预留制度,同时通过提供支持和设施设备补贴等促进政策,降低吸纳残疾人就业单位的用工成本,鼓励和引导用人单位开发岗位招录残疾人。

国务院研究室乔尚奎副司长建议,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要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对按比例安排残疾人情况差的用人单位,可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基数提高到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至4倍,使用人单位在“安人”与“交金”之间做出理性选择。

加强职业培训 促进残疾人就业

江苏省委常委、副省长黄莉新认为,加强职业培训是残疾人实现就业的重要途径。积极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健全残疾人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确保未升入高中、高等院校的残疾学生都能接受职业培训。大力开展社会化培训并加强创业培训,积极鼓励社会培训机构和就业服务机构免费为残疾人提供职业培训和服务,引导职业院校、企业和职业培训机构采取订单式、委托式、储备式的培训方式,根据残疾人身体特点和个性化需求,科学合理安排培训项目和计划,全面提高残疾人的技能素质,促进残疾人就业。

教育部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司葛道凯司长认为,残疾人职业教育是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加快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不断满足残疾人职业教育的需求,着力提高残疾人职业教育的质量。他建议提升残疾人职业教育的基础能力,创新残疾人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

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法律社会咨询中心王振主任建议,残疾人就业工作必须适应产业结构的变化趋势,以企业实际需要为导向,变革传统的残疾人教育培训方式方法,更大程度地满足企业用人新需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优化残疾人培训模式、推行全程化实训和见习机制,加强技能培训项目开发,提升残疾人技能水平,积极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岗位。

中央财经大学黄震教授认为,残疾人并非我们常人眼中的弱势群体,而是具有特殊比较优势的人力资源。在新的残疾人就业观下,运用特殊比较优势原理加强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有利于不断提升残疾人职业水平和职业潜能,促进残疾人就业。

公益性岗位将成残疾人就业新渠道

中国就业促进会会长张小建建议将残疾人就业纳入全国就业工作总体部署,各级人社部门应支持帮助残联积极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工作,组织残疾人就业援助专项活动。他强调,就业困难残疾人需要政府通过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来安排就业,通过政府提供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来给予帮助。

国务院研究室乔尚奎副司长建议,对长期失业的特困残疾人,需要由政府直接实施就业援助:一是将政府购买的公益岗位明确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作为拓展残疾人就业的一项刚性政策。二是为促进残疾人在公益岗位上稳定就业,应保障其基本工资待遇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或平均工资水平,并为其提供社会保险补贴。有条件的地方还应为其提供额外的岗位补贴,并在规划社区服务网点时,提供岗位预留和租金补贴。三是残疾人公益岗位开发的重点应放在社区服务、家庭服务等领域,将街道、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纳入公益岗位开发,享受政策优惠。落实和完善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税收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法规司丛明司长认为,财税部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颁布后,扩大了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范围;扩大了鼓励安置就业的残疾人范围;优化了鼓励残疾人就业的税收优惠方式;突出了将保障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作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重要条件。但这一政策还有不完善的方面,需要进一步改进,如规定的增值税退税最高限额的标准偏低等。税务总局将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和完善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力争使政策更加符合实际,更加起到积极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效果。

残疾人培训工作总结第7篇

、2012年工作总结

(一)相关文件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情况。

2.抓住主线不放松,促成了自治州党委3号和配套文件的出台。根据年初州残联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在州党委第66次常委会讨论审议由残联提交的博州党委、政府贯彻自治区3号文件实施办法的基础上,残联党组理事会根据常委会的意见和要求,又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自己的《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意见》,于2012年5月4日通过,5月14日印发实施。州党委3号文件的出台,这在我州残疾人事业发展进程中以州党委、政府文件印发尚属首次,因此,社会反响很大。特别是

3.认真贯彻中央援疆工作会议精神,做好援博项目编制和对口衔接。在自治区残联的统一组织下,6月30日,由残联党组书记巴音克夏同志带领县市残联理事长赴湖北省及地州市残联衔接。在此之前,州残联根据自治区残联工作会议、自治区残联系统援疆工作规划指导意见、援疆工作五年规划方案等通知精神以及自治州党委对湖北援博工作的有关要求,残联理事会积极主动多次向党委、政府和发展改革委员会申报项目,同时要求各县市残联积极主动跻身于各地的援博总体规划之中。对

目前

(二)残联各项业务工作落实和完成情况。

1.贯彻自治区残联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年工作。

府、政协领导出席了会议。残联理事长王玉亮同志代表残工委作了工作报告,对残疾人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重点从贯彻好中央、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全面实施好博州党委、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意见,落实好《关爱工程》、完善好“两个体系”建设、维护好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做了具体的安排部署。会上残联党组书记巴音克夏通报了自治区《关于表彰自治区自强模范暨扶残助残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宣读了《关于兑现自治州残疾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分别对考核优秀的博乐市、温泉县残联,考核为合格的精河县残联、阿拉山口社会事务管理局给予了3000元、1000元的奖励。同时对我州在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创建达标工作中成绩较为突出的博乐市小营盘镇、精河县大河沿子镇、温泉县查干屯格乡分别给予800元的奖励。为进一步落实2012年各项工作职责,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能够得到很好地贯彻落实,州残联与各县市残联签定了2012年残疾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最后,州政府副州长、残工委主任达楞塔从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残疾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抓住机遇、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残疾人事业新局面,强化领导、协调配合,全面提升残疾事业服务水平等方面工作了重要讲话,并要求与会全体人员要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关爱弱势群体,努力为残疾人多办好事、实事、难事,为构建和谐博州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2.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创建工作。

目前,博乐市、精河县残联专职委员已上岗到位,温泉县已在常委会上通过,正在筹备招聘之中。三是积极探索和筹划解决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的待遇问题。为了彻底实现残疾人基层组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目标,州残联拟定了《博州村队、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误工补贴办法》。《办法》拟从村(队)初中以上、社区高中以上学历中选聘有一定工作能力、热心残疾人事业的残疾人专职委员,协助村(队)、社区残协主席开展工作。任期内的务工补贴主要从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途径予以解决,对无法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专职委员,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按每人每年5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3.教育就业工作。

——就业工作。博州首个县级残疾人就业扶贫就业基地建设于正式启动。经过一年的培育和创建,今年4月6日,温泉县塔秀乡鑫羊农业合作社残疾人扶贫就业基地正式挂牌。基地通过发展养殖业,吸纳了35名残疾人实现了就业,有效改善了残疾人的生活状况,减轻了残疾人的家庭负担,为全州开展残疾人扶贫就业工作起到了积极的示范作用,5万元扶助资金也已拨付到位。后期工作就是跟踪调查、分析监测这些残疾人就业后的生活变化情况,为其他同类型基地筹建提供依据。目前,博乐市、精河县也提交了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申请报告

——保障金征收工作。全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总体超额完成自治区280万元的征收任务。截止9月30日,全州已征收保障金338万元(其乐市201万元,精河县40万元,温泉县17万元,阿拉山口80万元),上划自治区169万元。实现了年初制定的征收工作突破300万元关口的预期目标。保障金管理使用严格按制度收支两条线进出国库。

我州是第一批没有“阳光家园计划”项目建设任务的地州,因此,没有经验可谈和档案资料可查。加之我州各级残联基础设施还不健全,在目前情况下不具备开展三类残疾人的机构托养、日间照料的能力和条件。2011年,全州、州县市残联综合服务设施将全部建成,县级以上残联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同时,中残联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力度进一步加大,地、市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将要付诸实施。我们将积极争取,创造条件,“十二五”期间开展创建自治州、自治区、国家

级“阳光家园”示范区创建活动。

4.康复工作。

员暨康复救助《关爱工程》项目培训班,培训班邀请了自治区残联康复指导中心、医学院、第四人民医院、自治区盲校的领导、专家授课。全州各县市,乡镇场、街道、社区专(兼)职康复工作的领导及业务干部、康复协调员42人参加了培训。按照自治州2012年工作要点,9月14—18日,组织了县市、部分街道、乡镇、社区专职委员及康复协调员18人,赴乌鲁木齐市、昌吉州、克拉玛依市学习考察了康复示范社区建设、日间照料、“七彩家园”、机构托养服务、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等内容,为后期项目开展获取了经验。州直聋儿语训部教师分两期8人次,在自治区残联聋儿语训中心进行了业务培训。

5.宣传文体工作。

——残疾人文化、体育工作实现三个预期目标。

动会,40名运动员两期集中集训150天,投入经费30余万元,在5月14日至19日的自治区第五届残运会上,我州代表队32名运动员参加了田径、举重、乒乓球三个大项36个小项的角逐,获得了14枚金牌、11枚银牌、6枚铜牌的优异成绩,团体总分进入前六名,实现了我们既定的奖牌总数超过上届,总分进前六名的奋斗目标。5月20日,自治州党政领导在州宾馆举行了庆功座谈会,博州代表团团长向自治州领导汇报了参加自治区第五届残疾人运动会整体情况。座谈会上州领导要求全州各族群众向全体残疾人运动员学习,学习他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勇于拼搏的精神。同时要求州残联继续做好运动员的选拔训练等工作,积极为第八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及第五届全国特奥运动会输送优秀运动员,为自治区、自治州各族人民争光。值得庆贺的是,我们选送的运动员在福州全国特奥会上取得了两枚金牌。三是实现盲人歌手参加全国决赛的目标。为了参加自治区第三届盲人歌手大赛,通过精心选拔和准备,我州选送的蒙古族盲人歌手冬花,在自治区8月2日盲人协会举办的声乐、器乐大赛上取得了二等奖,我州东花是代表自治区残联参加10月全国决赛的唯一选手。

6.残疾人工作。

接待是残联密切联系残疾人,为残疾人排忧解难窗口。截止目前,共接待残疾人来信来访、电话咨询80人次,主要是就业咨询与求助、康复辅助器具需求、残疾人优惠政策咨询、生活、医疗救助等内容,调解和提供法律援助9人次。各级残联都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在认真接待来信来访的同时,尽最大可

能帮助他们解决合理要求,答复具体问题,对于不能及时解决的则做耐心解释。严格按照中国残联规定的残疾人种类、等级、评定标准和第二代残疾人证换发要求审核办理,维护了办证的严肃性。目前,已审批办理第二代残疾人证6714本,占残疾人总数的81.8%。

7.项目工作。

——项目进展及资金来源使用情况。州、市合建项目总面积2794平米,目前工程正在收尾阶段,10月底有望竣工;温泉县已于底交付使用;精河县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同老年活动中心联合建设项目已破土动工。

项目建成数量三个,总面积3294平米,总投资规模658.8万元。

州残联资金来源:中央投资60万元,地方配套12万元;自治区新残字〔〕5号下达给州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50万元中,州残联67.5万元;新残字〔〕146号下达州残联50万元,合计189.5万元。

温泉县资金来源:新残字〔〕号下达残疾人就业保障金50万元。以上三项合计总投资427万元。资金缺口250万元。目前,精河县100万元项目资金尚未到位。

8.残疾人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工作。

残联将各县市报送的基础资料进行分析统计,在规定的8月31日上报自治区残联组联部。通过底调查,比较全面、真实地掌握了全州持有一、二代残疾人证的各类残疾人数量、类别、级别、地区分布、家庭状况、社会保障、教育就业、康复服务等方面的状况和需求。

(三)第四季度重点工作。

1.出台一个办法。继续努力、协调和完善由财政、民政、社会保障、残联《关于解决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误工补贴办法》,努力解决300余人的待遇问题。

3.搞好一项活动。12月底,完成“十一五”末评选表彰自治州残疾人自强模范、残疾人之家、扶残助残先进集体和个人、残疾人工作者先进个人活动的表彰活动。

4.完成4期培训。一是举办新任残疾人专职委员培训班。二是举办第二期中国手语培训班(包括社会窗口单位)。三是举办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班。四是举办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培训班。

5.做好五年总结。今年是执行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最后一年,总结好过去五年的工作,对规划未来十分重要,因此各项工作都要提前筹划,为新一轮残疾人工作五年规划开好头、起好步。

二、2011年残疾人工作初步安排

残疾人培训工作总结第8篇

当前残疾人就业面临的压力

首先,从整个社会就业环境看,劳动力供大于求。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我国人口众多,劳动力总量大,农村劳动力5亿多,城镇劳动力2亿多,而且每年新增劳动力也在不断增加。二是当前我国正处于产业结构调整和城镇化发展的进程中,失业人员、下岗职工、农村剩余劳动力三股力量不可避免地交会,使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更加突出。三是从山西省的情况看,以能源为主的单一的产业结构,导致就业渠道狭窄,适合残疾就业的岗位很少。

其次,很多残疾人自身的素质和就业观念不能适应市场需求。一方面,残疾人普遍受教育程度较低,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等不能适应竞争机制下的就业需求。另一方面,部分残疾人“等、靠、要”的依赖思想严重,缺乏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商品意识、竞争意识和创新意识,不具备参与社会竞争的积极态度,同时残疾人群体中一些人的择业意识和择业能力导致了结构性失业,造成一方面残疾人失业下岗,另一方面需要残疾人劳动力的岗位招不到劳动者的矛盾,结果是有事没人干,有人没事干。

第三,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不完善,就业市场建设滞后。目前,全市已建立起以就业登记、职业介绍和就业培训为主体的残疾人就业服务网络。但残疾人就业是一项政策性很强、需要全社会理解支持的工作,而现有的体系由于一些职能尚未发挥,存在着就业信息与用工单位之间的信息不畅,特别是部门之间、城乡之间、地区之间条块分割,资源不能共享。

残疾人实现就业的对策分析

第一,政府在就业政策的宏观调控中,要更加关注残疾人就业。对于残疾人这一特殊群体,将他们完全推向市场是不现实的。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首先是政府的责任,社会各界也应该是义不容辞的。要认真落实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有关规定。工商、税务、财政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保证就业保障金足额上缴。在产业结构调整和深化企业改革中,政府要通过给予相应的政策上的扶持,使福利企业在改革中得到更好的发展,而不致使残疾人在企业改制中大批下岗。

第二,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解决农村残疾人的就业问题。在城市化进程中,残疾人由于自身素质和技能不高,向城镇转移比较困难。当前,解决农村残疾人就业问题,必须着力开展面向农村残疾人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定农村残疾人就业培训整体规划,建立和完善农村残疾人就业培训体系,逐步形成“市场引导培训、培训促进就业”的良性机制。宜采取残联与社会相结合的培训方式,举办各种类型的实用技术培训班,建立适应残疾人要求的常年性、专业性职业培训中心,形成农村残疾人培训的专业队伍。同时积极探索残疾人培训与劳动力转移相衔接的机制,把技能培训、就业介绍、就业服务管理融为一体。只有这样,才能使残疾人劳动力转变为富裕的劳动力资本,从而为广大残疾人就业、提高生活水平提供有力的保障,进而实现残疾人事业城乡协调发展。

第三,加强残疾人就业市场体系建设,全面改善残疾人就业服务。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是保障残疾人就业的一项重大政策措施。但由于现有的就业信息流通不畅,导致了企业不能通过劳动力市场尽快找到适合工作岗位的残疾人,而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也无法通过市场找到用工单位。因此,需要加强残疾人就业市场建设,完善就业登记、信息服务、中介、再培训等服务,打破部门之间、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隔离,将残疾人就业市场纳入社会劳动力市场体系建设当中,建立起统一、高效、有序的就业服务体系。

第四,重视残疾人教育在提高就业能力方面的作用。 知识改变命运。对残疾人而言,提高自身素质,是其实现就业、参与社会生活的根本途经。因此要增加残疾人教育投资,依法规范省市县乡各级政府对残疾人教育的责任和义务,落实国家对残疾人教育的各项优惠政策和措施,重视残疾人职业教育,探索服务于残疾人就业的职业教育模式和途径,为残疾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就业提供必要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