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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实训总结赏析八篇

时间:2023-03-02 15:03:03

法律实训总结

法律实训总结第1篇

一、加强律师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1、律师队伍作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力量,肩负着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重要使命,律师要更好地完成这一重要使命,在国家社会经济生活、民主法制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就必须提高自身的素质。加强律师培训工作是提高律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最直接、最有效、最必要手段,也是提升律师服务能力、促进律师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更是推动律师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2、我省历来十分重视律师培训工作,特别是近年来不断加大对律师的培训力度,逐步规范律师培训的各项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新的形势对律师培训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面对当前我国正处于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我们必须抓住机遇,应对挑战,不断提高律师行业的竞争力,积极拓展服务领域。通过加强律师培训工作,进一步增强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和谐稳定的能力,不断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3、在新的社会发展时期,律师培训工作必须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出发,在新形势下实现我国律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要针对律师培训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切实加强律师培训工作,培养和打造一支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律师队伍,确保律师事业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二、律师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4、律师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大和省委有关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围绕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继续解放思想,全面加强律师的思想政治、执业能力和职业道德培训工作,切实强化律师培训工作的管理,积极推进培训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律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5、律师培训工作的原则:一是坚持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全面规划、部署和推进律师培训工作,提高律师服务大局的意识和能力。二是坚持把思想政治培训放在律师培训工作的首位。提高律师的政治觉悟和思想道德素质,保证律师队伍建设和律师工作的正确方向。三是坚持加强律师执业能力建设。把培训目标、内容、方式和能力建设结合起来,大力提高律师依法执业的能力。四是坚持依法科学培训。加强律师培训工作制度建设,严格依法开展培训工作,把握培训工作规律,增强培训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6、律师培训工作的目标:律师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得到普遍提高,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和谐稳定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律师培训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和制度化,培养和造就一支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律师队伍,推进我省律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律师培训的内容和方式

7、围绕提高律师的政治素质,加强思想政治培训。重点组织学习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学习党中央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训、国情和形势政策的培训,进一步强化律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国家安全意识。教育律师坚持和拥护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宪法观念,维护国家利益,维护人民利益,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必须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纳入律师队伍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把内容编入教育培训教材中,使之成为对全省律师队伍进行教育培训的必修内容,严格落实“三不论三必须”的要求,即:不论举办什么类型的培训班,都必须安排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容;不论开展什么样的主题教育,都必须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依据;不论组织什么形式的专项活动,都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

8、围绕提高律师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能力,加强政策法规与业务培训。重点加强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方面重大部署和要求的培训,引导律师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积极拓展法律服务领域。适应律师工作为和谐社会建设服务,加强高素质人才培训。围绕促进解决民生问题,抓紧培养服务医疗、就业、住房、社会保障等专业领域的律师人才;按照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大力培养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人才;根据实施对外开放战略的需要,积极培养反倾销、反补贴等方面从事涉外业务的律师人才。加强对选派律师赴境外培训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高素质律师人才培训工作。

9、围绕提高律师服务的诚信水平,加强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培训。重点加强廉洁自律培训,组织律师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反腐倡廉和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指示精神,树立廉洁执业的良好风气。加强律师队伍行风行纪培训,防止和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引导律师正确处理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树立正确的义利观,防止和克服逐利倾向,始终坚持诚信为民的服务宗旨。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培训,使广大律师熟悉并严格遵守律师执业规范和执业纪律,强化律师外事纪律培训,引导律师严格遵守外事纪律,在对外交流和开展涉外法律服务工作中,始终把维护国家利益放在首位。

10、不断巩固和完善现有律师培训方式。在巩固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经常性培训与专题专项培训相结合、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培训方式的基础上,不断完善面对面授课、交流、研讨、座谈会、法律沙龙、案例教学、参观学习、以会代训、分批轮训等培训方式,充分利用卫星远程教育系统、网络、视频、通讯等先进手段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培训效率和质量。

11、积极探索和创新律师培训方式。针对律师工作政治性、法律性、专业性和执业流动性强的特点,结合当地实际,积极探索新的培训方式,如情景培训、模拟法庭、互动式演讲等;针对不同培训对象和类型,采取不同的切实有效的培训方式;积极探索与社会培训机构或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机构进行合作的培训方式,充分利用行业内和社会其他各方面的培训资源。要在实践性培训环节上狠下功夫,最大限度地调动律师的学习热情,积极探索出一条律师喜闻乐见而又容易接受的培训新路子。

四、律师培训的类型和层次

12、实习人员培训。重点培训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律师实务基本知识和礼仪等,通过集中培训和实务训练,引导实习人员树立正确的执业理念,掌握必备的基本知识,接受正反面典型教育和执业风险警示教育,努力提高实习人员适应律师行业要求、胜任律师工作的能力。

13、新执业律师培训。重点培训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律师实务知识和执业技巧等,通过为新执业律师指定指导律师,充分发挥好老律师的传帮带作用,组织新执业律师参加律师事务所、律师协会的各项培训活动,引导新执业律师立足本职工作,遵章守纪,从而促进新执业律师树立正确的执业观,提高职业道德水平。

14、执业律师继续教育培训。重点培训执业律师管理法规、专项律师实务、新颁布法律法规、业务技巧、对我国立法与司法实践中前瞻性问题等,通过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每年组织执业律师必须参加40课时以上的继续教育培训,引导广大律师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不断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引导律师正确处理好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始终坚持诚信服务的宗旨,从而不断提高律师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增强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15、青年律师专项培训。重点培训业务知识、办案技巧、法律事务管理等,通过举办专题讲座、短期集中培训班、选派学习等形式,提升青年律师的综合能力,促进青年律师的健康成长,以培养一大批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的律师人才,为律师队伍的建设储备力量,推进律师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16、律师事务所主任和合伙人培训。重点培训律师事务所管理知识、能力和技巧,尤其是规范管理,包括财务管理、档案管理、法律文书管理、印章管理、人员管理等。通过举办各类高级律师管理培训班、选送进修、交流研讨、座谈会等,引导主任和合伙人重视加强律师事务所管理,建立完善律师事务所有效运行机制,认真抓好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执行和管理责任落实,从而进一步提高律师事务所主任和合伙人的责任意识和管理意识,推动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

17、加强党员律师培训。重点培训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党的*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党的章程,通过党支部活动、“”、民主生活会、理想信念教育、参观学习、调研、请党校老师辅导等,引导广大律师党员掌握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全面准确地理解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自觉坚持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的利益,从而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先进性,充分发挥党员律师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律师队伍健康发展。

18、律师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培训。重点培训提案技巧、提案程序与标准、如何发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作用、如何提高提案和议案质量,通过与人大、政协和统战等有关部门联合办班、组织学习、交流经验等,引导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民生问题,关心百姓生活,积极参与国家和地方立法活动和公共事务,从而进一步拓宽律师参政议政的渠道,增强律师参政议政的意识和能力。

19、欠发达地区律师的培训。重点针对地区特点,因地制宜进行专项业务培训。对欠发达地区律师培训给予一定的支持,根据地区业务拓展需要,可选派有实践经验的法学专家、业务能力强的律师前往授课;同时,欠发达地区应充分利用已有培训资源,加强本地律师的继续教育工作,并可与邻近、情况类同的地区联合办班,节省成本,加强交流,取得更好的培训效果。

20、律师管理工作人员培训。重点培训公文写作知识、组织协调能力、管理技巧、网络办公软件系统应用等,通过定期组织轮训、邀请专家授课、经验交流等,引导律师管理工作人员端正服务理念,掌握先进的管理手段,提高驾驭文字运用能力,从而增强管理的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管理的水平和效能。

21、律师事务所加强本所律师培训工作。一方面督促本所律师参加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组织的培训,另一方面积极探索建立自己内部的培训机制,认真组织律师开展日常培训,鼓励业务水平高、思想道德素质过硬的资深律师进行指导,并根据自身条件为律师学习高端法律知识提供必要的帮助。

22、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每年举办全市性的培训班,对司法行政机关人员、本市全体律师进行培训,重点加强对主任、合伙人、骨干律师、党支部书记、党员律师的培训;市律师协会每年举办执业律师继续教育培训班和根据需要有针对性地举办其他类型的培训班。

23、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举办全省性的培训班,重点加强对司法行政机关和行业管理部门负责人的培训;省律师协会每年组织实习人员进行集中培训,举办高层次的培训班、研讨会。

五、律师培训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24、加强律师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要把加强律师培训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战略任务摆上工作日程,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要成立律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一把手亲自部署,分管领导亲自抓,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层层抓落实。要建立健全律师培训工作专门机构,充分发挥其作用,组织实施具体培训工作方案,为各项培训工作的落实提供组织保障。

25、研究制定年度律师培训工作计划。律师培训工作要纳入司法行政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省、市律师协会要按省、市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培训工作总体规划的要求,负责研究制定本地区律师培训工作的整体规划和年度培训工作计划;律师事务所负责研究制定本所年度律师培训工作计划。

26、建立完善律师培训工作管理制度和机制。律师协会要建立健全律师培训工作备案制度,律师事务所将律师培训计划和总结报律师协会,律师协会再将每年的律师培训计划和总结报上一级律师协会和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备案;要建立完善律师培训师资制度,加强培训课程、教材和师资建设,注意收集有专业领域特长、综合素质高的专家、学者和律师资料;要建立完善律师涉外培训请示报告制度,凡参与涉外培训必须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并及时向主管部门请示报告;要建立完善律师培训档案管理制度,对实习人员和执业律师接受培训的情况进行详细记录;要建立完善培训证书管理制度,规范培训证书的制作、发放、登记和验证等工作;要建立完善律师培训质量考核评估机制,量化培训评价标准,对律师培训的实际效果进行考核评估,将律师参加培训活动的情况纳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律师事务所要建立健全日常培训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培训设备,为律师参加学习提供有力支持。

27、落实律师培训工作的经费保障。为确保律师培训工作的正常开展,省、市律协要保证年度培训工作的经费开支,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要预留足够的经费用于律师培训工作;各律师事务所每年应从业务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作为培训费。要加强培训经费的管理,科学投入,优化效益,不得将培训经费用于律师培训工作以外的其他用途。

法律实训总结第2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为指导,以科学发展为统领,按照中央关于《2008-2012年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培训乡(镇)国土资源管理干部,全面提高乡(镇)国土资源管理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和社会服务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执行力强的国土资源系统基层干部队伍。

二、组织领导

为使培训活动顺利开展。明确了开展该项活动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是:认真编制教学计划、购置培训教材、制定培训日程和安排、宣传和总结经验。

三、培训内容切合实际,采用分批宣讲的形式

采取分批宣讲的形式,由局领导及股室业务骨干组成宣讲团。培训班上,“宣讲团”分别就耕地保护知识、矿产资源管理、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地籍管理、农村适用法律法规以及经常发生在基层的各类国土资源违法典型案例等知识进行了全面客观且通俗易懂的讲解。并向参训学员发放《国土资源管理》(乡镇)篇和全国乡(镇)国土资源管理干部培训讲义》86册。

四、齐心协力,推进教育活动顺利开展

我局对此次“全面培训乡(镇)国土资源管理干部”的培训工作十分重视,高度集中领导、高度集中师资队伍。自始自终认真抓好每个环节的具体工作。由局领导到场作开班发言,除安排局领导和业务骨干进行授课外,还安排专人负责抓好纪律督查和后勤保障服务。在培训过程持之以恒抓好课程安排、上课纪律督查及后勤保障,学习结束后,及时将此次培训的各种资料装订成册。办班之前,均能按照市国土资源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文件的要求及时上报参训人员名单。办班过程中,按时组织参训人员报到参加学习,确保了培训班如期顺利举办。参训人员态度端正,学习主动。根据统计,学员。到课率百分之百。

五、学用结合,解决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培训结束时,我们召开一次局机关及各国土所参训人员,当场收集意见、建议16条,并且根据各国土所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分析总结。最后将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形成文字材料下发到每一个国土所干部手中,为国土所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六、通过培训,使学员学有所获,效果明显

1、基层干部国土资源知识水平得到明显提高。通过培训,基层干部对国土资源工作有了更全面、系统的了解,对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有了更加准确的把握;充分认识到节约、集约资源的重要性,增强了保护耕地、依法用地和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自觉性。

2、基层干部依法管理和利用国土资源的意识得到明显增强。基层干部守土有责的观念进一步强化,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的意识明显增强,依法管理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在处理涉及国土资源问题上能够更好的把握尺度,掌握分寸,能够较好地处理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的关系。

3、基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得到明显加强

法律实训总结第3篇

一、活动主题

襄樊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以下简称“全市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五五”普法规划要求,紧紧围绕节约和合理利用资源的基本国策,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培训乡(镇)、村级干部,提高乡(镇、街道办事处)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增强广大农村基层干部依法依规节约集约和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的意识,不断提高国土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持续保障能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三、宣传教育培训对象

全市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级组织党政主要负责人和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分管负责人。

四、宣传教育培训目的和内容

(一)宣传教育培训目的:

1、提高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级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利用土地水平,增强广大基层干部依法依规处理与国土资源相关的各项工作的能力,切实保护好耕地资源和矿产资源,维护好国家利益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明确乡(镇)基层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民委员会在国土资源管理中的职责,强化基层干部及群众的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

3、提高广大基层干部群众自觉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和合理开发矿产资源的意识,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并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和和谐稳定。

(二)宣传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

1、重点宣讲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的大政方针,尤其是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重大意义。

2、重点介绍和普及与基层干部群众生产生活和实际工作密切相关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

3、重点讲述经常发生在基层的各种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及其法律责任,通过典型案例分析其危害性。

五、组织实施

“全市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相关部门联合分级组织实施。按照中组部《2006—2010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要求,将“全市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培训任务纳入我市“十一五”领导干部和基层干部培训计划,主要依托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培训中心等培训基地,在20*年的农闲期间,组织各类国土资源培训班、(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专题研讨班、结合工作任务以会代训等方式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一)组织领导

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国土资源局、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广播电视局六部门共同负责“全市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各有一位相关领导负责,并设联络员。“全市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市培训活动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协调、联络工作。

(二)时间安排

“全市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从20*年3月1日开始到20*年12月31日结束。整个活动分为组织动员(20*年3月)、教育培训(20*年4月至10月)、总结验收(20*年11月至12月)三个阶段。

1、活动启动

2007年12月下旬,组织市、县有关部门人员参加由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国土资源部、教育部、司法部、国家广电总局共同召开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学习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国土资源厅、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广电局制定的《湖北省县(市、区)、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实施方案》,统一部署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各项工作。

2、组织准备阶段

20*年3月。确定相关部门分管领导、联络员,并在市国土资源局设立全市培训活动办公室,组建市级宣讲团。根据本实施方案和实际情况,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摸清情况,理清思路,制定切实可行的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实施方案,同时全面动员部署本地的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3、教育培训阶段

20*年4月至10月。各地按照本地具体实施方案确定的教育培训计划开展工作。省、市、县(市、区、开发区)有关部门组织的“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讲团”将分赴各地宣讲。市级主要培训乡(镇、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干部和分管负责人,各县(市、区、开发区)主要培训村级干部。

4、总结验收阶段

20*年11月,各地以县(市、区、开发区)为单位完成本次活动的总结验收工作,11月下旬全市培训活动办公室进行抽检。20*年12月上旬进行“全市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总结。同时做好迎接上级检查的全部准备工作。

(三)宣传教育培训方式

为使活动达到预期的目的,要采取适当的培训方式:采取上级宣讲团和本级宣讲团相结合,注重区分层次,因人施教;采取法律法规知识和实际案例相结合,注重应知应会,通俗易懂;采取专题讲座和以会代训相结合,注重结合实际,易于领会。

具体要求如下:

1、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配合,负责培训县(市、区、开发区)的师资人员和乡(镇、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干部及分管负责人。初步定于20*年5月举办两期县(市)师资人员培训班,时间2天。主要采取专题讲座和研讨交流的方式,通读《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汇编》并认真做笔记,较好地掌握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市级初步定于20*年6月举办两期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负责人培训班,时间3天。主要采取集中授课和研讨交流的方式,以学习培训《乡(镇)、村干部国土资源知识读本》(试行本)和其他辅助讲义为基本要求,掌握了解基层干部在国土资源管理中的应知应会内容。

2、市委组织部负责在全市各级党校开设课程,宣讲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由本次宣传教育活动的各级师资人员担任授课老师。

3、县(市、区、开发区)负责教育培训基层村民委员会干部。村级干部脱产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做到应到尽到。主要采取集中授课和研讨交流的方式,以学习培训《乡(镇)村干部国土资源知识读本》(试行本)和其它辅助讲义为基本要求,掌握了解基层干部在国土资源管理中的应知应会内容。

4、要注意学习内容的时效性,要充分应用近年来中央进行的一系列大型国土资源整治活动(如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等)的成果,可以采取知识竞赛等方式,选择典型案例进行分析。适当组织实地教学,让参训人员更加直观地了解国土资源管理现状。要把强化国土资源法律知识作为提高基层领导干部领导能力的重要方式,把普及国土资源法律知识作为农村基层组织“三级联创”工作中的重要内容,把宣传国土资源法律知识作为法制宣传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延伸到农村法律知识考试之中。

5、全市培训活动办公室将编发“襄樊市县(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专题信息”,各地要及时将培训过程中的好做法报全市培训活动办公室。全市培训活动办公室将在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上设立专栏,实时通报活动情况。市国土资源局将与市广电局联合制作电视公益广告,在市电视台播放,并在《襄樊日报》举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答题竞赛和学习培训情况专题。各地要在主流媒体上开辟专栏,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途径广泛宣传,抓住“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有利时机,印制宣传单、宣传画等宣传资料免费发放,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教育,力争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延伸到农村、矿山、企业和社区。

(四)师资队伍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牵头组建“襄樊市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讲团”,市宣讲团参加中央、省宣讲团在我市的示范性宣讲活动,并承担全市的宣传教育和县(市、区、开发区)的师资培训任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将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作为全面加强国土资源管理的治本之策予以高度重视,摆上重要日程,并同本地区县(市)领导干部和乡(镇)、村级基层干部培训计划及“五五”普法规划相结合,统筹考虑,全面部署,坚持不懈地抓好落实。

(二)精心组织实施

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抓紧制定活动实施方案;要确定师资队伍,落实受训人员,确保全员培训;要精心组织,从严治学,切实落实教学内容;要不断探索教育培训的新方式,积极采用研讨式、案例式、互动式等培训方式,通过开展专家讲座、座谈交流、现场考察等,增强教育培训的吸引力,提高教育培训质量。

(三)强化督促指导

全市培训活动办公室将定期对各地开展教育培训活动的情况督促指导,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并向省培训活动办公室报告。对工作落实到位、教育培训成效显著的地方和有关人员给予通报表扬。

(四)搞好宣传报道

各级培训活动办公室要协调相关主流传媒,适时开展对活动的宣传报道,做到“报纸有文章,电视有图象,广播有声音,网络有信息”,推动活动的广泛深入开展。

法律实训总结第4篇

一、总体目标

结合烟草行业特点和单位工作实际,通过深化“法律进企业、进机关、进基层、进乡村、进社区、进客户”活动,努力达到以下两个目标:一是通过开展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法规“进企业、进机关、进基层”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对宪法的学习,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营造良好氛围。二是通过开展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进乡村、进社区、进客户”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全民参与卷烟打假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加强零售客户诚信经营意识教育,营造有利于烟草专卖执法的良好舆论氛围和规范有序放心消费的卷烟市场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13年6月至12月。

三、活动内容

(一)深化“进企业”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组织一次法律知识竞赛。

法规科要对照年度法规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督促指导各单位(部门)制定年度法律法规学习计划,将法律法规学习列入到日常学习中;建立完善全体干部职工法律学习制度,不断提高企业“三个依法”的能力和水平。另一方面,要将法律“进企业”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与今年行业组织的商业企业营销和物流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统一培训考试相结合,在企业内部组织一次法律知识竞赛,达到以赛促学的目的,切实提高全员的法律素质和知识水平。

责任分工:法规科牵头组织,机关各部门(含专卖监督管理科、内管派驻办、卷烟营销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和各县级局、烟草综合管理部负责落实。

(二)深化“进机关”法律宣传教育活动,组织一次机关法制讲座。

要认真落实并不断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坚持每季度组织一次集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通过举办一场机关法制讲座,进一步强化机关人员对宪法等国家基础法律法规的学习,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奠定良好基础。不断完善机关人员学法制度,加强机关学法阵地建设,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工作,切实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阵地、有考核。

责任分工:法规科牵头组织,机关各部门负责落实。

(三)深化“进基层”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组织一次基层法律培训。

各县级烟草专卖局、烟草综合管理部兼职法规员要充分发挥组织和指导作用,结合工作实际,定期组织基层员工开展法律知识培训。特别是要加强客户经理、稽查员等一线员工对烟草专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从而更好地对客户进行宣传和讲解,为客户开展日常简单的法律咨询和服务;另一方面,通过深入培训,进一步规范专卖人员执法行为,树立烟草良好社会形象。

责任分工:各县级局、烟草综合管理部负责落实。

(四)深化“进乡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组织一次乡村普法宣传。

在农网客户比较密集的乡村组织一场乡村普法宣传,进一步加强对烟草专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并在乡村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公示举报电话,帮助农网客户了解烟草专卖制度及相关政策,切实提高农网客户的法律素质和维权意识,在乡村营造出更加规范有序的卷烟消费环境。

责任分工:各县级局、烟草综合管理部负责落实。

(五)深化“进社区”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组织一次社区法律咨询。

各县级局、烟草综合管理部要建立流动社区法律服务咨询平台,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利用社区橱窗、宣传板等多种形式,加强社区日常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并通过“12.4”等活动日的集中宣传教育,定期在社区开展烟草专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区居民烟草法制观念,营造出有利于烟草专卖执法的良好舆论氛围。

责任分工:各县级局、烟草综合管理部负责落实。

(六)深化“进客户”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组织一次客户普法培训。

各县级局、烟草综合管理部要利用信息化等现代技术手段,按需求、有针对地对客户进行一次普法培训,切实加强零售客户诚信经营意识教育。要通过客户经理、稽查员等一线员工的日常宣贯,进一步强化客户对烟草专卖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政策的了解,一方面争取客户对烟草专卖工作的理解和认同,另一方面切实营造规范有序、放心消费的卷烟市场环境。

责任分工:各县级局、烟草综合管理部负责落实。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此次“法律六进”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阶段(6月中上旬)。各单位(部门)要根据方案要求,将“法律六进”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纳入月度工作计划,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动员安排。

法律实训总结第5篇

关键词 警务执法行为 限制空间环境 安全意识

中图分类号:D926.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ki.kjdks.2016.06.076

Abstract There are many limited space which limits the police law enforcement behavior in the present .The research of police law enforcement behavior will strengthen the police tactics and related teaching technique and teaching research,raise the level of police training.And it has a profound significance and broad application prospects on improving the level of the police actual combat.

Key words The police law enforcement behavior; limited space; safety awareness

1 研究的重要性

目前,我国各级公安机关正在大力开展警务实战技战术教学研究工作和大练兵活动,不断推进公安工作和公安教育的深化改革,特别是在条件作战状况下的警务技战术运用教学训练研究,这极大地促进了我国警务实战理论的研究和发展。而提高警务技战术理论与实践,改进教学方法、丰富训练手段是提高警训质量,保证警务实战技能训练的关键。但警务技战术研究与相关教学课程在全国公安战线还处于比较落后的状态。因此,重视和加强警察在各种执法环境过程中的典型状态的研究,并在教学训练中大力开展战例教学、实战模拟教学、条件对抗教学、限制空间环境对抗教学等,是改进和完善当前训练模式,在实战中达到防暴制暴、减少伤亡的一个重要内容。特别是在限制空间下的防卫与控制技战术教学训练研究,由于其环境、案件性质等的特殊性,当前发案的高频性,场景的普遍性,一般的防卫与控制技战术难以施展等特点,警务执法人员顾虑太多,既要考虑人员安全,又要保证一定的环境安全,就必须运用更加合理、有效、适时适用的战术,采取快速、有效、简单、直接的格斗、擒拿技术,制服犯罪嫌疑人,控制环境,才能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 研究的主要内容

(1)对国际、国内警务技战术研究资料和限制空间中的案件情况进行了解、对比、分析。以警察法学、警察体育学、警察指挥与战术、警察心理行为学的知识和技术为基础,借鉴体育学和军事体育学、军事战术学、公安学、心理学等学科的理论与实践,结合公安工作和警务技战术的特殊性,进行参考与提炼。对各公安院校和警察训练基地、公安实战一线的警务技战术训练情况和在限制空间中的技战术运用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分析。

(2)找到在限制空间中的案件发生的一般原因、过程。了解在限制空间中的案件环境规律、现场物品位置摆放规律、空间结构规律、人员分布规律。寻找到在限制空间环境下的案件从发生、发展到结束的过程、性质、暴力程度等的一般规律和特殊规律。归纳犯罪分子、警务执法人员、受威胁人员和其他人员在限制空间的环境下,案件过程中的心理、行为、精神、情绪等的状态变化规律。

(3)总结在限制空间环境下的执法理念、安全理念、防卫理念、控制理念、战术理念。

(4)探索警察在限制空间的环境下的武力使用原则、方法、限制和有效途径,技术的运用与革新。警械武器在限制空间环境下使用的法律权限、现场限制、使用原则、方法、可能性与使用的后果,创新型使用技术的探讨和论证。

(5)在限制空间环境下的现场控制的途径、规律和有效性,各种战术运用的可能性规律和造成的后果规律,创新战术的研讨、设计、论证。探索防卫与控制技战术在限制空间环境下的综合运用和实战效果探讨的理论、方法。

(6)推动警察在限制空间中的警务执法行为训练与研究,丰富警察技战术理论体系,促进警务技战术训练理论的不断创新,提高其训练质量、训练效果,形成更具有适用性和可操作性的警察训练方法和理论。

3 研究方法

(1)对国际、国内警务执法行为研究资料和限制空间中的案件资料进行了解、整理、对比、分析。深入调查了解各公安院校和警察训练基地、公安实战一线的警务技战术训练情况和在限制空间中的技战术运用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分析、论证。广泛汲取经验,搜集相关材料,寻找师生、干警访谈,请教专家、学者、一线实战教官。

(2)对限制空间中的案件和警务执法人员所用技战术,根据案件性质不同、案件元素不同、场景不同、暴力程度不同、目的不同等情况,分别作分类对比研究;对典型案件和场景作实验对比研究。统计材料,深入归纳分析,总结在限制空间中的环境元素、空间元素、人员元素、案件元素,汲取犯罪分子、警务执法人员、受威胁人员和其他人员在各种限制空间的环境下,案件过程中的心理、行为、精神、情绪等的状态变化规律。

(3)以警察法学、警察体育学、警察指挥与战术、警察心理行为学的知识和技术为基础,借鉴体育学和军事体育学、军事战术学、公安学、心理学等学科的理论与实践,结合公安工作和警务技战术的特殊性,进行参考与提炼。发现问题,寻找原因,加以科学分析和论证,总结经验与教训,提出较科学的警察在限制空间中的技战术基本理论。

(4)根据人体运动规律、心理行为规律、案件发生发展规律、环境控制规律,掌握警察在限制空间环境下的武力使用和警械武器使用的法律权限、现场限制,使用原则、方法,使用的可能性、有效途径与使用的后果,防控技术的运用与革新、探讨与论证。在限制空间环境下的现场控制的途径、规律和有效性,各种战术运用的可能性规律和造成的后果规律,创新战术的研讨、设计、论证。

(5)探索警务技战术在限制空间环境下的综合运用和实战效果探讨的理论、方法。总结在限制空间环境下的执法理念、安全理念、防卫理念、控制理念、战术理念。通过探索研究,为警察警务技战术训练提供更加有力的理论依据和支持,推动警察在限制空间中的警务技战术训练与研究,丰富警察技战术理论体系,促进警务技战术训练理论的不断创新,提高其训练质量、训练效果,形成更具有适用性和可操作性的警察训练方法和理论。

4 研究展望

通过对警务执法行为在限制空间环境下的研究探索,旨在寻找限制空间中的案件起因、性质、特点,总结此类案件的发生、发展过程规律,以及案件各要素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动态联系规律,从中发现问题,系统归纳、分析研究,探索警务执法人员在此类执法环境条件下和特殊执法限制下,应对突发、暴力、恐怖、紧急案件的防控战术运用技巧、原则、方法。创新临战警务防控战术方法和理论,完善和弥补警务技战术的技术和理论空白,拓展警务技战术的教学训练研究领域。目前,我国各级公安机关正在大力开展警察警务技战术训练、研究工作,这极大地促进了我国警察警务技战术理论的研究、发展、探索。而增强技术含量、促进战术探讨、改进教学方法、丰富训练手段是提高训练质量,保证警察警务技战术训练的关键。加强警察警务技战术与相关教学课程的技术和教学研究,进一步提高对人民警察的训练水平和丰富其训练理论,对提高公安学警察技战术训练的理论水平和实战水平具有极其深远的意义和广阔的应用前景。

警务技战术具有高对抗性、高实战性、高危险性的特点,通过研究了解,案件的性质、暴力程度,执法现场的自然气候、环境、场景、武器、装备,人员的心态、身体素质、心理素质,执法人员的能力、理念、方式方法等因素对案件的进程与终止情况均会形成影响因子;案件的后果是无法反复和倒带的,而我国公安如要更加有效的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并尽量减少公安干警伤亡,就必须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公安队伍,这就需要我们从警察的警务技战术研究和教学训练上抓起。目前,我国各个公安院校和警察训练基地的警察警务技战术教学与训练已成为其教学科研的重要课题,警察警务技战术的训练包括警察院校和各种警察训练基地、防暴队、特警队等对公安专业学历教育学生、政法体制改革学员、在职干警培训学员、常备作战警员等的课程教学训练、短期专业培训和常态化训练。在全国公安大练兵、大比武和公安干警大轮训等背景下,四川省公安机关提出了“战训合一、值守四川”的理念,仅每年的各种专业警务培训和常规培训就达到约3万多人次,再加上公安院校学历教育、政法体制改革教育、厅直机关培训和国际维和警察培训、公安部战术培训等约近2万人次,每年四川省警察教育训练量就超过了5万人次。

把总结、整理、调查、实验、分析、研究的警务技战术动作、原则、方法、手段、要求等实践和理论应用于警察教育训练中;丰富警察教育训练内容、方法、手段、理论,使警察教育训练更加系统化、科学化、实用化。促进警察警务技战术的探讨,提高受训人员的技战术能力、临战应对能力、环境控制能力、心理行为掌控能力,增强警察的防卫意识、控制理念,强化安全意识。为警务技战术训练提供新的技术、理论依据和支持,减少执法人员在警务执法实战过程中的伤亡概率,增大执法人员在警务执法实战中的成功处置几率,填补警察实战和警察教育培训中薄弱项目。

本文章系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科研项目:《警察在限制空间中的防控战术研究》课题文章,项目编号:15SB0158

参考文献

[1] 王锶明.论新时期处置的警务战术价值观[J].云南警官学院学报,2009(1).

[2] 张银福,何杏娜.公安高等院校开设警务战术课程现状调查与对策研究[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0(4).

[3] 林通.对警务战术教学实践中运用案例教学法的若干理性思考[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1(1).

法律实训总结第6篇

一、训练目的

本次公证岗位训练活动要紧紧围绕建设一支“坚持信念、精通业务、维护公正、恪守诚信”的高素质公证队伍的总体要求,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以增强公证公信力为根本要求,以实施《公证法》提高公证岗位专业技能为重点,通过开展公证岗位训练活动,达到进一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训练目的。

内强素质,就是要通过开展岗位训练活动,使广大公证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得到新的提高,政治信念、法制观念、业务能力、诚信意识、服务意识、自律意识普遍得到强化。外树形象,就是通过开展岗位训练活动,进一步树立公证法律服务诚信为民的社会形象,进一步扩大公证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以充分发挥公证工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

二、训练对象

本次开展公证岗位训练活动的对象是区公证处执业公证员、公证员助理以及其他业务辅助人员。

三、训练内容

根据《公证法》和公证工作形势的需要,以及我区公证队伍的实际,依照《市司法局关于开展2012年全市公证岗位训练活动实施意见》的要求,本次公证岗位训练活动应侧重训练公证员、公证员助理以及其他业务辅助人员从事公证工作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内容包括政治理论知识、宪法法律知识、公证职业知识、公证业务知识、公证技能知识和微机应用知识等。

岗位训练活动应以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组织编写的《2012年全国公证岗位训练大纲》为主要依据,学习内容主要包括《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若干意见》以及吴爱英部长、段正坤副部长在全国公证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等;同时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讲话》、《公证员办证参考》、《中国公证研究》、《市公证质量检查评判标准(试行)》、马文艺同志在全省公证岗位训练活动动员会上的讲话等内容。

本次公证岗位训练活动应该采取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相结合的原则,紧密联系公证处的实际工作和具体业务,针对在公证执业活动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公证操作程序中的薄弱环节,联系公证行业微机信息管理统一规范,开展“四学一练”,即学政治理论、学法律知识、学公证业务、学办证规则,练微机操作技能,使本次岗位训练活动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四、训练要求

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岗位训练目标,通过开展集中训练活动,强化公证队伍的“四个意识”:

1、责任意识。所有公证人员必须把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法律的正确实施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刻认识公证工作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肩负的社会责任,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在公证活动中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

2、法治意识。所有公证人员必须牢固树立依法执业的观念,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公证活动的基本规定,把法律的各项要求贯彻落实到公证活动之中。

3、规范意识。所有公证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实体和程序要求开展公证业务,不得随意扩大业务范围,不得随意减少办证程序,不得随意变更审查标准。

4、质量意识。所有公证人员必须把公证质量视为公证工作的生命,真正认识到公证质量是公证公信力的基石,公证工作职能作用的发挥应以高质量的公证文书为载体,不断增强质量意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公证文书的质量,做到对当事人、对法律、对社会负责。

五、方法步骤

本次公证岗位训练活动应坚持“五个结合”,即:个人自学与单位助学相结合,学习基本知识与岗位技能训练相结合,训练要求与岗位职责相结合,岗位训练与具体工作相结合,学习训练与考试考核相结合。采取形式多样的活动,确保岗位训练活动取得实效。

公证岗位训练活动从2012年7月1日开始,到2012年10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7月)

1、区司法局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开展2012年全市公证岗位训练活动实施意见》的要求,制定全区公证岗位训练活动的实施意见,明确开展公证岗位训练活动的目的要求、训练内容和方法步骤。

2、区属公证处按照区司法局的《实施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公证岗位训练实施计划,落实好内容和时间,并向全体公证人员传达,进行动员部署。

3、整理下发公证岗位训练活动所涉及的相关培训资料。

(二)实施阶段(8月—9月)

1、单位进行集中培训。公证处要以《2012年全国公证岗位训练活动大纲》和司法部指定的参考书目为主要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在个人自学的基础上,组织公证人员集中学习和专题辅导,培训学时不得少于40学时。

2、参加上级组织的考试竞赛。公证处要组织人员积极参加市司法局举办的公证程序、执业技能、防范执业风险等方面的培训班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考试,做到人员保证、时间保证。同时,认真选派人员参加全省组织的竞赛选拔活动。

3、组织微机操作训练。通过训练,执业公证员必须掌握公证信息软件微机操作的技能。

4、公证处应结合工作实际,创造性地开展与岗位训练活动相关的其他活动,如演讲比赛、专业测试、典型案例分析、卷宗质量检查评比以及到其他公证处参观学习等,增强活动的生动性和有效性。

(三)总结阶段(10月)

1、公证处对公证岗位训练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总结,并于9月20日前将情况书面报区司法局。

2、区司法局对公证处开展公证岗位训练活动的情况进行检查、评估、验收,9月30日前向市司法局写出书面情况报告。

六、组织领导

(一)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公证岗位训练活动,是切实加强公证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公证队伍的重要举措。全体公证人员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岗位训练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公证岗位训练活动,是一项全面的系统工程,要统筹兼顾各种因素和要求,力求做到重点突出,整体推进。一是要与当前司法部提出的在法律服务行业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紧密结合。二是要突出重点。学习重点集中在“学法练技能”,即:重点学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和熟练掌握微机办证技能。三是要与贯彻实施《公证法》,依法规范公证执业活动,完善公证机构内部运行机制相结合。通过岗位培训活动,促进各项工作都有新的进展。

法律实训总结第7篇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围绕可持续发展水利的目标任务,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水利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十一五”期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水利事业发展的关键时期。进一步提高沿黄群众的水法律素质和水忧患意识,营造自觉遵守水法规和珍惜水、保护水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提高长垣黄河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公务员和水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增强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各级河务部门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和依法管理的自觉性,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国家的基本法律制度以及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主义观念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政策、方针和重大理论,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主义观念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

(二)深入学习宣传水法规。要进一步加强对《水法》、《防洪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黄河水量调度条例》、《河南省黄河工程条例》、《河南省黄河河道管理办法》等水利法规的学习、宣传,提高干部职工水法律素质,增强全社会的节水意识,促进用水观念的转变,推进可持续发展水利的顺利发展。

(三)深入学习宣传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加强《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增强各单位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树立执政为民理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促进严格执法和文明执法。

(四)深入学习宣传规范企业经营管理的法律法规。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加强、民主评议和民主理财等民主制度建设,构建较为完善的民主执政体系。

(六)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专题活动。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积极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取水许可、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等专题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掀起宣传学习水法规的热潮。

(七)充分发挥网络传媒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要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各种媒体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扩大宣传覆盖面。各单位要积极向中国水利报“人•水•法”专版、水利部“水政在线”、黄河网(报)“黄河水政”、河南黄河网等网络媒体传送信息资料,支持、运用这些宣传平台,不断提高法制宣传的质量和水平。

三、对象及其要求

(一)对象

长垣黄河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辖区沿黄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河务部门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公务员、水行政执法人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是“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

(二)要求

1.继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沿黄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水患意识

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普法相结合,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充分利用标语口号和宣传画等河南河务局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反映现实生活的短剧、快板等形式,或采用在日常生活小用品上印制宣传标语等方式以及无线通讯彩铃,大张旗鼓地宣传水法规,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水法宣传教育活动,扩大宣传面,提高宣传效果,增强沿黄群众的水忧患意识,促进用水观念的转变。

规划实施期间,全局将出动水法宣传车辆不少于100辆次,播出电视讲话5人次,设立水法宣传咨询站20个,悬挂宣传横幅200幅,发表专题文章10篇,张贴各类标语500条,发放传单、宣传材料10万份,出墙报和展板20块,力争受教育人数100万人次以上。

2.加强各级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管理能力

建立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组织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每两个月组织1次,每年不少于6次,参加学习人员应达100%。

可采取单位领导轮流主讲、各成员作典型发言或专题讨论的方式,认真学习《宪法》、《水法》、《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加深对相关法律条文的理解,邀请社会法学专家,每年组织领导干部举办法制讲座不少于1次。

3.强化水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和学习,进一步提高依法办案能力

水政人员参加河南河务局每年组织举办法律知识培训班不少于2期,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应在16天以上,年度培训率不少于50%,每两年轮训一遍。重点学习《水法》、《防洪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

同时,采取模拟办案、模拟听证、典型案例交流、“以会代训”等多种接近工作实际的培训方式,加大培训学习力度,加深对法规条文的理解。增强水行政执法人员水法规的运用和操作能力,促进执法办案水平不断提高。

按照黄委水政人员培训大纲要求,加强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促进持证上岗和亮证执法制度的完善和实施,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逐步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和保障有力的水行政执法体制,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

4.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和培训,提高依法经营能力

采取自学和集中培训的方式,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有关民商法律、法规的学习,企业单位每年举办企业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班不少于3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每年培训应在15天以上,年度培训率要达40%,五年轮训两遍。有条件的企业可建立法律事务专职机构或外聘专业法律人员担任法律顾问,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和重大合同法律咨询制度。要认真学习贯彻《全民所有制企业法》,充分保障企业职代会对企业重大事项的民主决策作用。企业管理人员要加强国家新法规的学习培训,适应社会新形势的变化。采取对典型经济合同的案例分析研讨,或对招投标、签订经济合同实务等重要经济环节的专题培训,或外聘法学或经济学家进行法律知识讲座,增强企业的诚信守法和依法经营的意识。

5.强化机关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

机关公务员每年法律知识培训和学习要在12天以上,参加学习人员每年不少于30%。每年采取举办法律知识讲座、答卷等多种方式,组织机关公务员学习《公务员法》、《水法》、《防洪法》、《行政许可法》、《审计法》、《安全生产条例》、《黄河水量调度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公务员业务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机关各部门根据职责,对所执行的部门法组织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和宣传。必要时将组织机关公务员统一举行法律知识考试。

6.开展普法联络员法制教育培训,加强普法队伍建设

搞好“五五”普法,普法骨干培训是关键。我局挑选1至2人作为本单位的普法联络员,加强法律专业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和业务知识,推进本单位各项普法工作的开展。参加河南河务局在2006年至2009年期间,每年组织1期的普法骨干培训班;参加新乡河务局在2007年至2009年每年举办1期的普法骨干培训班。

四、组织领导

长垣河务局“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指导和实施全局“五五”普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领导全局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贯彻落实水利部、黄委会、省政府、河南河务局、新乡河务局依法治理领导小组部署的普法和依法治理的各项工作任务;

2.负责组织制定全局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

3.组织召开全局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会议;

4.负责对局属各部门、局直各机构执行本规划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验收及表彰。

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成员由机关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齐抓共管,协同配合,认真贯彻落实。

本规划确定的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分别由下述部门负责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和公务员普法培训由人劳科负责;水利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制度由企业单位自身负责;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制度由水政科负责。

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水政科,普法办成员由水政科、局办公室等责任部门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局法制宣传教育的日常工作;

(2)拟订全局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年度计划、阶段性总结报告和有关文件;

(3)组织落实有关规划、年度计划等各项任务;

(4)组织征订或编制相关普法学习宣传资料;

(5)对局属各部门“五五”普法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促进“五五”普法各项工作的开展。

五、工作步骤和安排

本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10月前,制定五年普法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我局制定的五年规划,报新乡河务局普法办备案;同时,要建立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及其办事机构。

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11月至2010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突出年度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规划全面贯彻落实。

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对“五五”普法工作进行总结。根据新乡河务局制定的“五五”普法工作验收标准,进行“五五”普法自查并提交自查总结报告,迎接各级的考核验收,对在“五五”普法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部门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六、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建立和健全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领导职责,建立普法联络员制度,将“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做到有部署、有检查,保障规划的落实,推动全局“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2.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将“五五”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单位的经费预算,专款专用,确保“五五”普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法律实训总结第8篇

一、培训目的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精神、五中全会精神、对贵州发展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结合省委、市委、县委相关的决策部署,通过对校党员开展培训教育,引导全校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两个维护”,锻炼一支政治合格、纪律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的党员队伍。

二、培训内容

(一)政治理论教育。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精神、党的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对贵州发展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对教育重要论述等内容。

(二)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学习《党章》、《党内监督条例》、《党的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律法规。

(三)革命传统教育。重点学习红色革命教育、党的发展史、新中国发展史、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

(四)形势政策教育。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重点学习新时代党关于教育的路线方针政策)、国情党情、总体国家安全观等内容。

(五)知识技能教育。根据党员教师工作需求,结合教育教学实际情况,学习掌握教育教学技能、教学业务知识等内容,以促进党员教师向“四有”“三者”好老师发展。

三、培训对象

学校全体党员及预备党员

四、培训方式

(一)按照全员培训的原则,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党员教育培训,确保每位党员集中培训学时达32学时,2021年11月底前完成。

(二)组织实施:

1.由学校党总支组织集中培训;

2.培训时段、内容及责任人:

(1)时间:2021年11月7日至8日。内容:政治理论教育。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思想、党的精神、党的三中、四、中全会精神, 对贵州发展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对教育重要论述等内容。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学习《党章》、《党内 监督条例》、《党的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律法规。

责任人:谭德益、王顺华

(2)时间:2021年11月14日至15日。内容:形势政策教育。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重点学习新时代党关于教育的路线方针政策)、国情党情、总体国家安全观等内容。学习掌握教育教学技能、教学业务知识等内容,促进党员教师向“四有”“三者”好老师发展。知识技能教育。学习掌握教育教学技能、教学业务知识,促进党员教师向“四有”“三者”好老师发展。革命传统教育。重点学习红色革命教育、党的发展史、新中国发展史、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 内容。

责任人:胡仕坤、叶谱金

3.培训地点:学校阶梯教室

五、培训要求

(一)全校党员干部要按照要求,积极参加集中培训,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事后再行补课。

(二)党总支书记谭德益为第一责任人,加强对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情况的指导督促,确保培训任务落实到位。

(三)责任人职责。主持培训的责任人要认真制作培训课件,授课图片,讲稿等培训材料要留存备案。对因病未训、因事未训、年老体弱的党员,以网络培训、送教上门等方式进行兜底培训,完成党员教育培训全覆盖目标。

(四)考核要求。参训党员要提前到培训地点签到,培训结束后,全员参加考核,考核不合格者须进行补考,本次培训结束后,文理科支部各推荐2名优秀党员培训教师到学校党总支进行报备。

(五)资料收集。培训结束后,由学校党总支宣传委员收集培训资料,于2021年11月30日前将培训资料(方案、简报、签到册、总结、优秀党员培训教师名单)经支部书记审核盖章后报送学校党务办留存。

附件:1.党员培训课程表

2.党员培训签到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