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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赏析八篇

时间:2022-03-07 08:34:10

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1篇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显然属于前一种。它以理想信念为核心,深入进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以爱国主义为重点,深入进行弘扬和培育中国精神教育;以基本道德规范为基础,深入进行公民道德教育;以培养法治观念、法律思维方式为目标,引导大学生知法懂法、守法。中国梦可以帮助大学生树立远大的理想信念,引导大学生处理好个人理想与社会理想的关系并激励大学生弘扬中国精神。作为大学新生上的第一门思想政治课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在中国梦进课堂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二、“中国梦”进“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增强教学内容的实效性

要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贯彻“中国梦”教育,实现从情感共鸣到价值共振,增强教学的实效性,教材的选择是关键环节。“中国梦”融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材的地方有很多:首先,第一章《追求远大理想坚定崇高信念》第二节“树立科学的理想信念”讲到了大学生的历史使命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可以很好地引导大学生树立中国梦这样的远大理想。正如在2013年5月4日在同各界优秀青年代表座谈时的讲话中指出:“理想指引人生方向,信念决定事业成败。没有理想信念,就会导致精神上‘缺钙’。中国梦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想,也是青年一代应该牢固树立的远大理想。”[3]第三节“架起通往理想彼岸的桥梁”引导大学生正确处理个人理想与社会理想的关系,把个人理想的实现融入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这一社会理想之中。第二,第二章《继承爱国传统弘扬中国精神》第二节“新时期的爱国主义”中有讲到民族精神与时代精神,二者可以合并中国精神。那就是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第三,第七章《遵守行为规范锤炼高尚品格》第二节第三小节“大学生的择业与创业”中,可以以“服务国家,为实现民族复兴的‘中国梦’,做贡献”为标题加入一段内容。“中国梦”进教材丰富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内容。但是为了增强实效性,在具体的教材内容和案例的选择上还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第一,教材和案例要能够吸引学生的注意力,这是让学生抬头、入脑、入心的前提条件。其次,教材的内容要符合教学的目标和要求,同时还要注重学生的情感和心理特征,选择生活化的教材,如选择学生身边的真人真事或大家比较关注的案例进行引导。陶行知先生讲过“:没有生活做中心的教育是死教育,没有生活做中心的学校是死学校,没有生活做中心的书本是死书本。”[4]再次,教材要突出学生的生活经验和情感经验,使得教学具有亲和力。只有这样,中国梦进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材才能真正为学生接受。

三、中国梦进“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堂,增强教学方法和手段的实效性

1.小组课堂展示。将学生分为若干小组,由他们自行选择中国梦与本课程契合的各个内容如中国梦的内涵、中国梦与个人梦,中国梦的实现等,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搜集资料、视频,在课堂上通过PPT、小品、演讲等方式向全班同学展示学习效果。这样既可以改变传统教学方式中教师唱独角戏唾沫横飞,学生昏昏欲睡的尴尬场面,也可以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2.专题讨论。专题讨论模式是学生参与教学活动、培养问题意识的一种有效方法。教师根据教学内容,围绕“中国梦”这一主题,布置思考题,让学生课后通过所学知识,查阅资料,充分准备,开展课堂讨论。讨论的思考题设置需要注意几点:一是讨论的思考题必须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内容与“中国梦”紧密相关的内容。如在第二章《继承爱国传统弘扬中国精神》“做忠诚的爱国者”中,就能够组织学生讨论如何在行动上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这一“中国梦”做出贡献。二是讨论的思考题要有一定的难度并使学生在分析中产生分歧,这样能激发学生的兴趣,产生新奇感和探索感,使思维向新的广度和深度拓展。三是教师对讨论状况、学生的发言加以适当点评,有助于学生取长补短,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学生能够在教学活动的参与中,深化理论认知和价值认同,激发思想活力,满足他们的学习成就动机,达到提升思想认识的目的。3.增强师生的互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作为公共必修课,任课教师一般教学任务繁重,再加上现在高校多为多校区办学,教师的工作场所与生活场所相隔较远,以至于出现教师上课进教室,下课匆忙赶交通车的情况,与学生的交流互动明显不够。这不仅不利于教师了解学生实际,也不利于学生的成长和学习兴趣的激发。为改变这种现状,师生之间除了面对面的交流之外,还可以利用现代交流工具加强交流和互动。QQ、微博、微信、网络教学平台等都可以成为师生交流的工具。教师只有真正了解学生教学才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学生也可以在与教师的交流中感受教师的人格魅力,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和兴趣。

四、改革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课程考核方式,检验中国梦进学生头脑的实效性

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2篇

传统观念上思政课教师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目标定位往往局限于对大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律知识教育,很少有教师意识到本课程的公民意识教育功能。其原因一方面在于受传统思政课价值取向的影响,认为思政课的根本任务就是对学生进行集体主义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道德观念教育,这固然没错,但并不全面。当代中国,为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需要和国家现代化的需要,对大学生的思政教育除传统道德观念教育之外,更应该大力强化公民意识教育,也就是要教会大学生如何做一个合格的国家公民。应该承认,思政课功能内涵与公民意识教育的内涵尽管有一定的契合,但还是存在区别。公民意识教育更侧重适应现代法治国家需要,而传统思政教育似乎更符合中国传统道德观念的取向。二者比较,无疑前者更能面向未来,外延更宽泛,也更符合国家需要。另一方面,客观地讲,思政课任课教师自身公民意识淡薄也是制约在本课程中对学生进行公民意识教育积极性的重要因素。由于历史文化等因素的影响,我国公民普遍存在主体意识模糊、权利意识淡薄、责任意识缺失、平等意识弱化等情况,公民意识整体欠佳。[3]思政课教师本身接受的是传统教育,成长在传统环境中,其自身的公民意识也相对不足,距离作为教育者的要求还有差距。教师自身意识淡薄,自然会影响到教学中进行公民意识教育的自觉性。因此,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中加强公民意识教育首先要求教师转变教学观念。教师除要加强公民意识学习、不断强化自身公民意识外,还要真正认识到一个国家要实现现代化,关键要有具有现代公民意识的国民。教育工作者,尤其是思政课教师,既要对学生进行传统的思想道德观念教育,还要以此为基础,加强对大学生的公民意识教育。《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作为对大学生进行观念教育的核心课程,应该把公民意识教育作为首要教学目标。

(二)优化教学内容,将公民意识渗透到课程教学全过程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有其完整和有机的教学内容体系。本课程教材教学内容可以分为四大模块:入学教育,包括适应大学生活和历史使命教育;思想教育,包括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人生观教育;道德教育,包括道德理论教育、社会公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家庭美德教育;法律教育,包括法律意识教育和法律制度教育。由于教材是学生学习的主要依据,加上思政课的特殊性,过度打乱教材章节、自主安排教学内容是不现实的,授课计划仍应以教材为基本依据。但在讲授具体内容时,尤其在确定教学重点时,应将公民意识强化出来,刻意突出。课程四大模块都可以有机地融入公民意识教育的有关内容。入学教育部分,可以在当代大学生历史使命部分强调大学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无可替代的角色,以增强大学生公民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思想教育部分,在理想信念教育中,强调要为国家崛起和民族复兴而立志成才,发愤苦读;在爱国主义教育中,以中华民族优良爱国主义传统为引导,以当代中国现代化建设实际为依托,强化大学生“振兴中华、舍我其谁”的主人翁精神;在人生观教育中,把人生价值的标准作为教学重点,突出强调社会价值是人生价值的根本尺度,帮助大学生树立为社会服务,在奉献社会中实现人生价值的责任意识。在道德教育中,将社会公德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作为教学重点,强化公德观念和职业道德观念,从而培养大学生规则意识。在法律教育中,从现代法治内涵入手,通过权利义务观念教育、自由平等观念教育、公平正义观念教育以及实体法权利义务的教育,强化学生的主体意识、权利意识、责任意识以及平等意识等。并且可以在课程结束时安排2或4学时公民意识教育专题,既总结整门课程公民意识教育的具体内容,又可以系统地向学生强化公民意识的基本内涵。

(三)灵活选用教学方法,以科学方法保证公民意识

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3篇

关键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教学 方法 革新

2006年8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以下简称为《基础课程》)在全国的高校开设。这门课程是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过去《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两门课程的基础上整合创新而成的一门崭新课程。这是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2007年版在2006版的基础上做了些调整、加入了新的内容。它的改革不断地对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提出了新的要求。尤其对于我们青年教师而言,更是感到自己肩上的担子很重。至今,《基础》课程的教学已经进行了两个轮回。在两年多的教学实践中,我不断地进行教学改革和实践摸索,受到了学生的欢迎和认同。

一、传统的“两课”教学模式

各高校实行“98方案”时,《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是“两课”中思想品德课程的重要课程。提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教育效果、增强课程的实效性成为当务之急。但是,这些课程的教学尚未走出“课时多、费力大、学生不重视”的困境,直接影响了其教学效果。教学模式比较陈旧是这种现象出现的主要原因。长期以来,在我国大部分学校中,占统治地位的教学模式就是由“教师讲、学生听,教师讲、学生抄”的单一的授课模式。在这种模式下,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往往是“满堂灌”、照本宣科,即教师上课时只顾自己讲而不管学生听不听,对考试则以知识考核为目标,这就会引导学生去死记硬背、去应付考试,从而形成了“上课讲知识、考试考知识、靠完忘知识”的局面。这种教学模式的优点是有利于教师发挥主导作用,便于教师传授知识及课堂教学的组织;但它的缺点也是显而已见的,学生在教学过程中自始至终处于受灌输的被动接受地位,其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难以充分发挥出来,学生学习方法机械、呆板,不利于学生的创新能力的形成及综合素质的发展。要彻底改变《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这些课程教学的困境,就应该改变陈旧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改革传统单一的教学模式。

二、在教学实践环节中革新

在两年的教学实践中,我不断地努力做好革新工作,旨在培养学生能力,提高教学质量,让学生喜欢这门课。在教学实际中,我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革新教学内容

(1)提问与思考结合

在经济全球化浪潮高涨的社会背景下,如何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这是《基础》课程教学面临和亟待解决的难题。尤其是人生观、价值观的问题听起来比较空洞,要想办法将这些层次比较高的问题转化成学生容易感受的内容,这就需要从一些不起眼的小处着手,才能较好地解决问题。爱因斯坦曾说过:“提出一个问题比解决一个问题更重要。”我在教学实践不回避现实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及时给学生提供最新、最真实的信息。从多种途径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及思想状况,在讲授课程内容时,针对学生所关心的热点问题、实际问题等,提出有启发性和科学性的问题,启发学生思考。鼓励学生突破思维定势,发挥学生的个性思维,重视学生的回答,向学生展示各种不同的观点、看法。这种方法的使用,让学生们明白了《基础》课程不是空洞乏味的说教,而是贴近社会、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课程;同时也使教学充满活力、充满趣味,师生和谐、互动、融洽,真正达到了“易学,乐学”的目的。

(2)理论与实际结合

理论联系实际是《基础》课程教学必须遵循的最基本、最重要的原则。理论来源于丰富的实际,又反过来指导活生生的实际。我在教育教学过程中,针对学生在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遇到的种种问题,运用理论来分析问题;又运用实际生活中已经发生的典型案例、事例来进行分析,给予科学、合理而又具有说服力的回答和解释,进一步加深对理论的理解。这样,既对学生进行了系统的理论教育,又让学生在实践中得到锻炼,体会到不断提高自己的修养就要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在道德实践中去体会人生的真谛和价值。

2.革新教学形式

在具体的教学实践中,我除了进行教学内容的革新外,还尽量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形式,以增强教学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1)渗入历史知识

教学过程中,我结合自己所学专业,在讲授课程内容的同时,加入相关的历史背景及历史故事。这样,既让学生对中国历史和社会现实有一定的了解,又加深了他们对所学政治理论的理解,提高了他们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如,在讲述第二章《继承爱国传统弘扬民族精神》时,适当地添加中国近代史的内容,让学生从历史的角度来了解爱国主义;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应继承和发扬爱国主义优良传统,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

(2)搞好案例教学

案例教学是一种启发式和讨论式的教学方式。它以具体的典型案例为主要线索,在教师的指导下,以学生为主体,对案例所提供的客观事实和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做出判断和决策。这种启发式教学方法能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助于学生提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基础》课程教学中引入案例,是一种受学生欢迎的教学方法。我从多种途径收集案例,在教学过程中选择与讲授内容相关的案例,引导学生分析这些生动的案例。学生以参与者的身份进行深入思考、细致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作为引导者,我通过及时的总结分析,并避免学生偏离主题,使学生形成正确的判断,达到案例教学的目的。

(3)参与社会实践

根据《基础》课程的不同教学内容,让学生们参与社会实践。针对《基础》课程中的“思想道德修养”部分,结合学生关心的社会生活中热点问题、实际问题,确定表演题目,让学生自编、自导、自演,形式灵活多样,可以是小品、话剧、相声等。教师的角色仅仅是点评家和观众。这种方法,不仅有利于增强学生的学习自主性,锻炼口头表达能力,挖掘表演潜能,还有利于激发学生新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针对《基础》课程中的“法律基础”部分,组织学生参加法制教育活动。主要有旁听模拟法庭、旁听地方法院庭审现场等方式。现场说法,生动实际,对学生们的震撼也特别大,明白了道德与法律的关系,懂得了必须自觉敬畏和服从党纪国法的约束,清清白白、堂堂正正做人。

(4)进行分组讨论

要使课堂讨论富有成效,必须精心设计,周密布置。讨论前,我精心选择一些具有一定思想深度、能够启发学生思考的问题作为讨论题目。在教学过程中,首先组织全班学生进行分组,然后以小组为单位根据论题由学生进行发言、讨论;在学生自由讨论期间,我不断地进行提问、点拨,把讨论引向深入,并避免学生偏离主题。对于讨论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地引导、总结,不断展开学生与学生之间、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互动。这种方法充分调动了学生自我探索、自我学习的主动性,有利于学生表达自己的看法、聆听别人的见解,又有利于增强学生的团队合作意识。

(5)运用多媒体教学

现代科技的迅猛发展,引发了教育领域的革命性变革。搞好《基础》课程的教学,必须重视现代化教学手段的更新改造。我主要通过制作多媒体课件、播放与课程内容相关的影视资料等方式,把课堂讲授、电化教学、计算机辅助教学结合起来,使学生在课堂以外有更大的启示和收获,有效地提高了学生听、看、记、想的统一,也提高了教学效果。

3.革新教学考试

社会发展离不开教育,教育效果的评估离不开考试。考试是对学习结果的测量,也是教学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在传统的教学考试中,教师往往掌握绝对的主动权,而学生则完全处于被动的地位。教师给学生多少分就是多少分,所以有“考考考,老师的法宝;分分分,学生的命根”之说。《基础》课程在教学考试方面也应有所创新。

我对《基础》课程教学考试的革新,主要是提高平时成绩在综合成绩中的比例,重视考查学生灵活运用知识的能力。平时成绩主要由课堂提问、布置作业、撰写小论文三部分构成。课堂提问能很好地锻炼学生的口头表达能力与逻辑思维能力;做作业能使学生掌握所学内容,巩固学习效果;要求学生结合所学理论,采用命题或自拟题目的方式,撰写小论文。我对作业和小论文认真批阅并记入平时成绩。作业发下去之后,通过批语使学生明白了自己的优点与错误,同时也加强了师生之间的交流与沟通。教学实践证明,这种方法是受学生欢迎的,学生的写作能力有了明显的提高,综合素质也得以拓展。

经过两年多的实践,《基础》课程的教学改革收到了初步效果,得到了学生的认可,但也反映出一些问题,如多媒体教学的课时分配、讨论课尺度的把握等等。针对这些问题,还需要在以后的教学实践中不断去完善,使《基础》课真正成为学生成长的基石,成为学生喜爱的一门课程。

参考文献:

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4篇

(一)加强大学生的法制观念。对当代大学生而言,仅有法律知识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法制观念。因为人如果缺乏法制观念,就会对法律缺少必要的尊重与敬畏,纵然拥有满腹的法律知识,也有可能会经受不住现实中的种种诱惑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在“05方案”中早有明确的规定:“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任务主要是进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帮助大学生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提高思想道德素质,解决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2]在教学内容方面,新课程中“法律基础”部分大大加深了法制理论、法治思想的教育内容,这些更加侧重于理论的学习与思考,侧重于凸显社会主义法制观念的教育。

(二)培育大学生的法律信仰。“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它不仅包含有人的理性和意志,而且还包含了他的情感,他的直觉和献身,以及他的信仰。”[3]法的信仰教育是教育对象对于法的内在觉醒过程:作为教师,要通过不同的方式、方法与教育对象进行沟通和交流,帮助他们从内心深处去反思,从而达到对法的深刻理解与本质彻悟;作为青年大学生,要真正感受到法的情感、态度和意志不是一种自上而下的权威性的规定,而是他们作为社会先进分子所必需的基本素质,法制教育便成为他们的内在需求型的信仰过程。通过这种教育过程,最终让大学生绝对认同法律,切实地体验到法律所蕴涵的自由、正义、公平、秩序等价值,真正做到积极守法并依法办事。

二、当前《基础》课中法律专题教学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多方面的调查与了解,我们发现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法律部分教学实效性差强人意,仍需加强,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分析如下:

(一)学生方面的问题:1.对法律知识的学习缺乏浓厚的兴趣,更缺少主动性。由于目前就业形势严峻,多数大学生常见的做法是将更多的时间放在自己专业科目的学习上,不愿意把时间花在学习法律等与自己的专业不相关的知识上;还有部分大学生觉得法律枯燥乏味,缺乏吸引力,因此更不愿意主动学习法律知识。这种现象在理工科学生中表现得尤为明显。2.对法律作用的认识有矛盾性。一方面,通过学学生也知道法律和道德是维护公共秩序的两种基本手段,也明白依法治国的重要性;但另一方面,由于现实生活中屡见不鲜的贪赃枉法、、权大于法等现象的存在,让部分大学生对法律的神圣性产生怀疑,不愿意培养自己的法律信仰。3.缺少法律实践。由于条件限制,对于非法律专业的学生而言,法律教育往往是课堂上的理论学习,缺少亲自实践的机会。“纸上得来终觉浅”,即使上课时法律知识听懂了,但是根本不知道如何应用,而时间一长,知识便逐渐淡忘。即使日后自己的正当权益受侵犯时,也不懂得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教师方面的问题:1.重视程度不够。由于目前的《基础》课是由以前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两门课合并而成,从课程性质来说属于思想政治理论课,因此大多高校上这门课的老师以思政教师为主,这样在知识结构上就有缺陷。加上课改后“课程量多、课时量少”的矛盾更加突出,不少教师的做法是压缩法律部分的学时以确保思想道德修养部分的教学,在法律部分只用很少的时间,有的老师甚至完全不讲法律部分。这样对学生的法律教育自然大打折扣。有调查发现,很多学校法律基础部分只有6到8学时,只占总教学时数的1∕6左右。[4]2.教学内容陈旧。法律知识条款多,比较枯燥,一般思政老师可能按教学大纲或教材死板授课,联系实际较少,也不能结合鲜活的实例,往往会导致学生昏昏欲睡,课堂气氛不活跃。3.教学方法缺少创新。这是思政课教学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在过去的思想政治课教学中,教育者普遍认为法律教育主要是法律基础知识的传授。因此,往往采取灌输式的理论讲授和条文分析的方式来完成教学任务。有的老师虽然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也会利用多媒体,但这种多媒体实际上只起着黑板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多媒体的功能。

(三)学校方面的问题:1.管理制度方面欠科学。由于《基础》课一般安排大班上课,学生人数大多在一百人以上,这样一来教师就较难管理好课堂,往往教师只要求教学能完成任务即可,至于课堂互动就心有余而力不足了,课堂气氛沉闷也就在所难免。这不仅不能有效地调动学生的积极性,造成教学实效性不好,而且沉闷的课堂气氛,对老师今后的工作积极性也是一种打击,从而形成恶性循环。2.考核制度不健全。考核是教学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起着导向性作用。目前许多高校都在积极探索思政课,包括《基础》课的考核改革,对《基础》课来说,最突出的问题是对法律部分的考核注重考查学生对法律知识的记忆,而不是用法的能力,这种死记硬背式的做法还停留于应试教育的层次,学生觉得反正期末花点时间记记背背就能过关,平时听不听没多大关系,这样上课时就会做其他的事情,同时这种做法不利于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思维,也不利于考查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3.实践环节少保障。现在很多高校对大学生的社会实践越来越重视,但这种重视主要体现在专业课实践方面,实验室、实习基地都比较齐全,实习经费也有保证。但对思政课的社会实践大多停留在口头上,多数高校没有专门的思政教育实验室,让学生走出校园、了解社会的社会实践活动也往往没有经费支持,需要学生自己承担。这样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积极性自然会受到影响。

三、增强《基础》课法律专题教学实效性的途径

(一)优化师资队伍。提高教学效果、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信仰,教师是关键因素,正如邓小平所说,“一个学校能不能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合格的人才,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关键在于教师”。[5]法律教育是一门政治性、知识性、理论性、实践性都极强的教育,对教师的要求也较高,教师除了要具有正确的教学观念、高超的教学技术外,还要有深厚的法律专业知识、敏锐的社会观察能力等。在实际教学中,由于大部分思政教师在知识结构方面的缺陷,较难达到这种综合性的要求。为了弥补这种不足,有的学校采取专题式教学,让擅长法律教育的老师上法律教育专题,擅长思政教育的老师上思想政治和道德修养专题,这样优势互补,各展所长,自然教学效果也相对要好些。

(二)精选教学内容。“05”方案实行以来,《基础》课教学总课时减少了,分配到法律部分的教学课时也不过十几个,要在这短短十几个课时内把浩如烟海的法学知识进行完整的讲授显然是行不通的,真要这样面面俱到式讲课那也只能是蜻蜓点水、浅尝辄止,教学效果势必大打折扣,因此,教师必须将教材体系转化为教学体系,在熟悉统编教材的基础之上,精选教学内容,选择几个小的专题来进行,如《宪法》、《劳动法》、《婚姻法》等专题;同时这些小专题在内容上还要“精”和“新”:一方面,教师要抓住教学重点和难点,精讲大学生最关心的或成长过程中最可能遇到的、国家发展过程中最基本的法律问题等,突出学生学习的主体地位;另一方面,教师要及时吸收前沿的理论成果,了解最新的法律法规,并在教学内容上体现出来,还要注意选用最新发生的比较有影响的案例,这样可以增强法律专题教育的时效性。

(三)创新教学方法。一般情况下,学生对于形象生动的感性知识易产生兴趣,而对枯燥抽象的理性知识往往不太感兴趣,而法律知识应该属于后者,如何将枯燥的条文转化为鲜活的内容,让学生产生主动学习的意愿,是需要教师不断地思考和探索的。通过使用案例教学、课堂讨论、启发式教学、辩论赛等多种教学方法,可以激发学生的关注和兴趣。还可以充分地利用多媒体、网络等现代技术手段,丰富教学形式,如视频案例教学法,这样可以结合学生的兴趣点,寓教于乐,学生的抬头率会提高。有条件的学校还可以利用网络平台,给学生提供丰富多彩的学习资料,如一些有代表性的案例资料、《今日说法》等经典视频资料,让学生自学。教师还可以利用网络在课外时间和学生交流,为学生答疑解惑,如利用博客、QQ等手段,这些都是现在大学生常用的交流方式。

(四)增加实践教学。法律专题教育的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加强实践教学不仅可以弥补课堂内具体法律知识学习上的有限性,而且可以让学生更好地体会什么是理论联系实际,还能感受到法律就在身边,并试着用法律思维来思考和解决问题。一般地,实践教学包括课堂内实践教学、课堂外实践教学,如组织观看教学录像、参观法制教育基地、到法庭旁听等,这样学生对法律有了更直观的认识和感受,为课堂理论教学作了重要补充。还可以组织模拟法庭教学模式,培养学生灵活运用课堂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而且学生准备的过程亦是学习的过程,既可以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还可以锻炼学生的团队合作意识和组织能力。此外,还可以布置作业的方式让学生完成一个主题为“日常生活中的法律骗局及其防范”的小作品,形式可以多样,如情景剧、小品、微电影等。

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5篇

是一门融思想性、政治性、知识性、综合性和实践性于一体的课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于2006年出版后,为了充分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课题组分别于2007年7月、2008年1月、2009年5月和2010年5月对教材进行了修订。

(来源:文章屋网 http://www.wzu.com)

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6篇

一、课堂教学中的师生关系

教师与学生,是课堂教学中两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传统的课堂教学中,教师是教学活动的唯一主体,学生只能被动的去学习。教师的课堂教学活动,在某些情况下仅仅只围绕教材内容展开,而对学生的实际情况关注不够。这一系列状况的出现,降低了师生之间的互信和相互了解的程度,从而使课堂教学效果大打折扣。现阶段,“基础”课程面向的学生多数是“90后”的大一学生,年龄大多在18至21岁之间,正处在心智逐步走向成熟的阶段。这个阶段的学生,更需要教师的引导,与教师进行沟通。基于这样的心理特点,现阶段“基础”课程的课堂教学中,师生关系应该是一种亦师亦友的关系。亦师,即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更加注重对于学生的引导,这种引导不仅仅停留在理论知识层面,更体现在心理和行为层面。“基础”课程是高校道德教育中的重要环节。而道德从根本上来讲,绝不是空洞的说教和理论,而在于实践和行动。因此,教师应注重在课堂中的一言一行,用高尚的行为去引导学生的行为。更为重要的是,一种传统的观念——“苟正其身矣,于从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1],即“正人先正己”的观念依然在道德教育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教师只有先做到正己,才能够更好的从心理上引导学生,让学生在心理上易于接受道德教育。作为教师,要想真正的将学生吸引到课堂教学当中,与学生加强交流、建立新型的友好师生关系不可或缺。[2]这就要求教师要主动打破传统意义上师生之间严格的界限,与学生建立一种近乎于朋友的平等关系。伴随着高校教师队伍年龄结构的变化,越来越多出生于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的教师步入了教坛。这批青年教师在年龄上与学生差距很小,他们与学生们有着相似的经历,并有一定的共同话题,对于学生来说有一种天然的亲和力,所以他们与学生之间就变得易于沟通。这种天然的亲和力和易于沟通,能够使得教师在轻松的氛围中进一步了解学生们的自身情况和学习特点,能够使得学生在一种轻松的氛围当中接受道德教育。道德教育的内容是严肃的,但是道德教育的课堂氛围应当是轻松的,而师生之间建立亦友的关系,就是营造这种轻松氛围的第一步。

二、课堂教学中不同知识体系之间的关系

大学的课堂是具有高度开放性的课堂,“基础”课程的课堂也不例外。首先,从理论知识构成上来看,“基础”课程所包含的内容包括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道德以及法律的基础知识,所涉及到的学科包括哲学、历史、法律、政治学等。以2013版“基础”课程当中的第四章“学习道德理论,注重道德实践”为例,这部分内容涉及到道德的起源问题和道德的属性问题,从哲学的角度出发,这就要向学生们讲述中西方哲学史上关于道德起源的观点;从历史的角度出发,这就要通过具体历史事实的列举,向学生们说明道德并非是一成不变的,在不同形态的社会下,都有与之相配套的道德规范体系。在这部分内容的讲解中,教师将教材当中关于道德的内容与历史、哲学结合起来进行分析、讲述,使得课堂讲解变得生动,理论讲述具有较强的说服力,整个知识体系结构完整。同时,2013版“基础”课程教材的法律基础部分涉及到了我国的国家制度以及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发展历史这一系列内容。通过对我国国家制度的讲解,学生可以更好理解我国宪法特征及基本原则的由来;通过对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展史的讲解,学生可以进一步了解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展、演变的来龙去脉,为以后理解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奠定基础。在这部分内容里,法律、历史、政治学的知识得到了一个较好的结合,既能为教学服务,又能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除去具体的学科知识外,“基础”课程还包含有许多蕴藏在日常生活当中的知识。在2013版“基础”课程教材当中,第七章涉及到了许多日常生活当中的具体法律规范。在这部分的课堂教学当中,教师应首先帮助学生明确:“基础”课程的课堂,不仅仅是教授给大家具体的学科知识,还是一个引导大家观察实际生活现象,思考实际生活问题,从实际生活中学习的一个平台。基于此种观念,教师需结合具体的法律知识,以学生实际生活现象为载体,引导、鼓励大家提出自己对于一些生活现象的看法和疑问,从而达到不断反思、不断进步的教学效果,构建“从生活中来,到生活中去”的课堂教学模式。这样的课堂教学模式,贴近生活实际,易于学生接受。2013版“基础”课程的教材一共安排了七章内容,但是包含的信息量却是远远超出了七章内容,既有具体的学科知识,也有蕴藏于生活现象中的知识,我们应充分给予挖掘,打造一个开放的课堂教学平台,既能活跃课堂教学的气氛,又能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同时提高学生向生活学习和反思、提升自我的能力。

三、课堂教学与网络的关系

现代社会,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进步和广泛普及,网络不可避免的对传统的课堂教学产生了冲击。与传统的课堂教学相比,网络具有以下优势:①信息传播速度快、时效性强、覆盖面广、检索方式生动活泼;②思想信息交流平等、自由、全面、及时、思想信息容量大,便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对大学生进行思想调查和分析,从而了解到更为真实的学生思想动态,使思想政治教育更具有针对性;。[3]以“基础”课程教学为例,网络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为教学提供所需要的生活案例资源以及相关的学科知识资源。同时,网络可以打破地域限制,使“基础”课程资源在最大范围内实现共享,伴随着课程资源共享的过程,课程内所包含的理论也随之传播到了世界的其它地区,扩大了其影响力。这一系列的优势,使得网络教学方式逐渐成为了许多学生喜爱的教学方式,教学方式多样化已成为一种趋势。然而,网络也具有许多显而易见的缺陷。首先,伴随着信息多元化,信息的质量必然是参差不齐。大量虚假甚至不良的信息充斥其中,如果缺乏有效的引导,必定会造成学生思想的混乱;其次,网络在传播信息的时候,通常具有很高的自由度,甚至会出现无序化的局面,这种无序化会导致许多学生自我约束意识的淡薄和道德责任感的削弱;此外,网络作设计平台,它的虚拟性令许多学生在与他人进行交往的过程中产生因神秘感带来的安全感,这种所谓的“安全感”很容易使学生沉溺于网络交往,从而忽视了与现实生活中人的交往,导致学生的自我封闭。在课堂教学过程中,许多学生纷纷成为“低头族”,从而忽视了与教师的课堂交流,教学和学习效果受到很大的影响。综上所述,网络对于“基础”课程的课堂教学来说,是一把双刃剑。对于网络的优势,我们应该秉承开放的态度,在课堂教学中大胆、合理的予以运用。利用网络中极具时效性的信息充实我们的课堂,优化教师和学生的知识结构,为课堂教学注入新鲜血液;利用网络极强的覆盖性,让优质的、充满正能量的课堂教学资源实现共享;利用网络思想信息交流的平等和自由促进师生在课堂之外的进一步沟通,增进师生间的相互了解和互信,巩固和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对于网络的缺陷,我们需要对学生进行有效的引导。处在大学阶段的青年学生,有朝气,思想上具有很大的独立自主性;但同时他们的心智发展还不成熟,需要教师的引导和鼓励,面对网络信息质量的参差不齐,[4]教师可以利用课堂教学帮助学生对这些信息进行甄别,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是非观;面对网络的无序性,教师可以利用课堂教学帮助学生普及与网络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学生正确、规范使用网络,强化学生的自我约束意识和道德责任感;面对网络虚拟性带给人们的所谓“安全感”,教师应充分利用课堂教学与学生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与交流,引导学生在与外界交流中,逐步实现“既能走进网络,又能走出网络”。相互配合、合理运用、取长补短,网络与课堂教学是完全可以实现共存与共赢的。

四、结语

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7篇

关键词 课堂实效 思想道德修养 法律

中图分类号:G424 文献标识码:A

Reflections on Improving the Teaching Effectiveness of

Ideological and Moral Cultivation and Legal Basis

XIAO Han, YAO Bing

(Wuhan Engineering Institute, Wuhan, Hubei, 430080)

Abstract In order to improve the "Ideological and moral cultivation and legal basis" teaching effectiveness, teachers should take proper teaching method, at the same time, to seize the key, solving the difficulty setting, doubts and inserted the point of interest, stimulate students interest in learning. In addition, teachers' classroom language expression can not be ignored.

Key words classroom efficiency; ideological and moral cultivation; law

0 引言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大学新生必修的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任课教师应当通过教学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律教育,以有助于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并提高其思想素质和法律素质。本文通过探索如何提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堂实效,抛砖引玉,让自己的教学能力和水平更上一层楼。

1 采用适当教学方法

在确定教学内容和相应的教学目标后,教师应采取合适的教学方法。笔者经过多年向同行教师学习,大致归纳出以下教学方法:案例分析法、现代传媒法、学生演讲法、模拟教学法和实践教学法。案例教学法即以典型案例为教学平台,以启迪学生思维、培养其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确立正确价值观为目的的一种教学方法。人人都喜欢听故事,讲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思想道德修养内容时,教师可以多讲一些与“大道理”相关的趣味性强、可信度高的故事,其参考标准为新颖、典型、富有感染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讲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法律基础内容时,教师可以多举一些学生感兴趣的案例,其中案例的选择应坚持针对性、真实性、启发性、典型性原则。现代传媒法要求教师要制作高质量的PPT课件,在制作PPT课件的过程中,切忌教材搬家与长篇大论,最好做到图文并茂、提纲挈领、文字简洁、一目了然。另外,教师可建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网络精品课程,并通过微信、博客、学生班级QQ 群、校园BBS等现代传媒方式,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堂教学提供多方位的补充。当然,常规教法是基础,现代教育技术是发展,现代教育技术必须与常规教法紧密结合。学生演讲法是请学生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堂上做有准备的演讲或即兴演讲。模拟教学法即请学生提前制作PPT课件,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堂上运用多媒体技术对特定内容进行当众讲解。实践教学法包括课内和课外实践教学法。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实践教学形式可以包括下面几种:社会调查案例、旁听法庭审判、访问用人单位、人才市场体验、参与征文写作等。

2 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俗话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所谓兴趣,是指积极探求某种事物或进行某种活动的倾向,是一种不断追求、不断有所满足的心理状态。据专家调查研究表明,影响学生学习是否成功的众多因素中,兴趣约占30%。在教学实践过程中,笔者讲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一节课时,首先强调思想对于个人、民族和国家的重要性。对于个人而言,思想在很大程度上指导个人的行为,重复的行为会使个人形成思维定势,从而养成习惯,而习惯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甚至决定各人的命运。例如巨人集团总裁史玉柱第一次创业失败后每天阅读选集,用思想武装自己的头脑,最后成功地进行了第二次创业,成为当代中国传奇民营企业家。对于民族和国家而言,思想亦很重要。众所周知: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而中国共产党是等创始人从引入、传播马克思主义理论开始逐步组建并强大起来的。而当代中国的改革开放也是首先从真理标准的讨论开始,依靠解放思想开启的强国之路。教师可以通过类似这样的讲授,让学生明思想的重要性,从而激发、培养学生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兴趣。

3 提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堂实效应注意的问题

提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堂实效应注意“四点”,即抓住重点、攻克难点、设置疑点和安插兴趣点。

(1)抓住重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内容丰富,学时数又相对有限,只有抓住重点,才能突出重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重点内容是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该课程的教学。对于重点问题,一点要讲精和讲透。要在质量上求精,在深度上求透,做到言简意赅,深入浅出。最忌讳不分主次,眉毛胡子一把抓。

(2)攻克难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难点是如何有针对性地对大学新生进行道德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发展观的教育。如果不讲清难点,它将成为学生继续听课的心理障碍,影响学生的学习效果。

(3)设置疑点。在教学中设置疑点,使学生的思维处于不断的兴奋状态,提高教学实效。例如在讲授法律基础部分的诉讼时效时,可向学生提问:常言道“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句话放在法治社会里是否一定正确?提问之后,可先请学生回答,然后教师点评。也可以在提问之后,稍作停顿,教师自己回答。甚至可以问而不答,请学生在课后自己去思考。

(4)安插兴趣点。兴趣点即学生想知道但不是很清楚的事情。例如本教研室教师在讲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的理想与信念时,就针对武汉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不同专业的学生讲授、讨论不同的职业理想,把大学新生的专业背景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知识点结合起来,从而使刚进校门不久的新生对此知识感兴趣。

另外,教师的课堂语言表达要尽量做到通俗易懂,注意学生的心理感受,尊重学生;还要适时适当运用比喻、夸张、引用、批评教育、激励表扬、幽默诙谐的艺术。

4 结束语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理念是激发爱国精神、学会诚信做人、教会认真做事、训练实践能力、唤起学生兴趣、培养法律素质。要在有限的学时内达到这些目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师任重而道远。正所谓“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提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课堂实效,提高教师自身的综合素质是关键。

基金项目:武汉市教育局科研立项课题《“两课”教学改革的实践与研究》(课题编号:2011134)

参考文献

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8篇

【关键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教学;问题

实践教学是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重要内容,是提高教学实效性的有效方式,是大学生认识世界、了解社会的重要窗口,也是大学生提高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

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取得的成绩

(一)实践教学普及率逐步攀升。为加强素质教育,促进大学生实践能力和专业素质的提升,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近些年来开始突破传统的教学模式,实践教学已经成为不可缺少的环节注入到学校的教学当中,并取得了很大的进展,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实践教学在各个高校的普及率在逐步攀升。

(二)实践教学模式新颖。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实践,在教学模式上有了很大的突破,形成了校内实践教学和校外实践教学两大类教学运行模式。实践教学内容新颖,能够抓住时代特征、突出社会主题、了解大学生的思想动向,体现与时俱进的时代要求。通过各种模式的实践教学加深了大学生对社会的了解,开拓了大学生的视野,提高了大学生的分析问题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了大学生对这门课程的学习兴趣,改变了大学生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曲解。

二、实践教学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重视程度不够。长期以来,大多数高校往往注重理论教学,在思想认识上忽视实践教学,尤其是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使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难以有效的推进。其主要表现:

首先,高校领导重视程度不够。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其效果如何与学校领导重视程度密切相关。就目前来讲,有人认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本身就可有可无,因此实践教学往往受到轻视,一些学校领导只关注学校排名、社会对其总体评价、专业课程设置,而忽视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践教学。由于思想认识不到位,也就不可能从学校全局出发为思想政治理论的实践教学提供相应的制度保障和资金支持,使实践教学难以顺利实施。

其次,教师本身重视不够。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是实践教学的指导者、组织者,实践教学的效果与教师精力投入的多少密切相关。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一般都是采取合班授课的方式,学生人数多,组织实践教学费时、费力,加之教师的教学工作量重,使教师本身在思想上不重视实践教学,对组织实践教学缺少积极性和热情,使实践教学往往流于形式,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

再次,学生不重视。实践教学的主体是大学生,最终目的是为了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然而,有些大学生认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可有可无,思想上的不重视,导致大学生缺乏学习的积极性和对实践教学的参与意识不强。

(二)教学组织实施不规范。由于有些高校对实践教学存在模糊认识,认为社会实践等同于实践教学或可以替代实践教学,甚至误认为实践教学只是课外实践的一种形式,忽视课堂实践教学的作用。因此,有些高校还没有把实践教学列入教学计划,有些高校虽然将实践教学列入教学计划,但实际执行不好,没有制定规范的教学大纲,没有统一的目标、内容、方式、要求,没有制定相应的实践教学管理制度,没有实践教学效果检查,对实践教学结果缺乏管理。往往只凭借教师自己的能力水平和责任心来自行决定,有很强的主观随意性,缺乏对实践教学环节的具体组织领导,导致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难以有效、规范、持续地开展下去,使实践教学形同虚设,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实践教学的效果。

(三)教学保障机制不健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实践教学,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建立实践教学保障机制,以探索实践育人的长效机制。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往往是“单打独斗”,没有协调保障机制作为支撑,导致实践教学缺乏成效。

经费保障机制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尤其是校外实践)能否顺利进行、能否达到预期目标的前提条件。经费的缺乏,就成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组织实践教学中面临的一个重大难题。

考核评价机制是检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效果、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但一些高校没有建立起相应的实践教学考核评价体系,既没有对实践教学活动过程的考核,又没有对活动效果的评估,实践教学没有与学生学分挂勾,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生参与的积极性,从而降低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的实施效果。

(四)实践形式单一,缺乏多样性。丰富多彩、灵活多样的实践教学形式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的生命力所在。实践教学形式是否丰富,直接影响学生的参与热情,影响实践教学的效果,从目前情况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形式和内容还比较单调、目标不符合实际、缺乏创新性,学生对实践教学不感兴趣,认可度低,参与热情不高,敷衍了事,使实践教学不能取得应有的效果。因此,必须创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实践教学形式,采用灵活多样教学方式,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增强实践教学的实效性。

参考文献

[1] 黄焕初.“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的目标与路径[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6(10).

[2] 吴灿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模式改革与探索[J].中国成人教育,20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