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广西警察学院学报 交通事故社会救助探讨 【正文】

交通事故社会救助探讨

作者:罗世闯 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广西南宁530023
交通事故   社会救助制度   救助基金   基金管理机构   意外伤害保险  

摘要: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设立了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制度。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之救助基金来源有在机动车第三者强制保险的保险费中提成、对未办理机动车第三者强制保险者所处罚款的收入、为追偿所得等;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为民政部门下设的专门机构;救助方式有在特定的情况下为交通事故受伤者先行垫付抢救费用、支付医疗费、提供医疗保险等;救助范围包括驾驶员肇事后逃逸等五种情形;救助程序为提出申请、审查批准、实施救助。充实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途径有拍卖车辆牌照所得款项、有偿自选车牌号码所得款项、从交通违法罚款中提取、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所处罚款中提成。减少使用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措施有建立“交通事故绿色救助卡”制度和建立“驾乘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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