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镜面模型是以我国知识产权司法实践为背景提出的法律论证模式.其思维程式为:法官从可以考虑适用的多项法律规范和对规范的多种可能解释出发,分别按照三段论推理得出裁判结论的多个选项.然后以伦理道德、公平观念和社会效果等法外因素为评价标准,否定结论与“常识”判断背离的论证路径,筛选出最合理的论证思路.此种论证过程受到逻辑有效性和现实合理性的双重约束,而逻辑有效性约束包括了融贯性要求.从我国知识产权民事审判的实际情况来看,缺少逻辑有效性约束的思维自觉是法官思维方法上存在的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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