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国境卫生检疫 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与鼠疫实验室建设 【正文】

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与鼠疫实验室建设

作者:郝广福; 斯勤夫; 毛兰英; 斯琴 内蒙古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呼和浩特010020
实验室   感染   生物安全   鼠疫  

摘要:[目的]强化实验室生物安全法制、科学、严谨、完全的防护理念,规范鼠疫实验室建设和活动。[方法]收集和对比国内外有关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方面的法规、标准、要求。[结果]实验室感染可发生在不同级别的实验室,甚至是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病原微生物危害被分为4类(级);人类对实验室感染防范逐步趋于完善;就鼠疫实验室建设而言,根据实验室承担的任务性质,建立不同级别的鼠疫实验室较为适宜。[结论]口岸鼠疫检疫体现在疫情监测、病原体快速检测、正确判定染疫和快速应急反应上。口岸鼠疫实验室建设应定位在生物安全Ⅱ级以上,在周边国家鼠疫疫情频发、长期存在疫情并有传入风险的口岸建设鼠疫生物安全Ⅲ级实验室也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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