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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机关正确处置征收补偿矛盾纠纷之建议

作者:陈中强 成都市房屋拆迁管理处
补偿方案   征收   机关   纠纷   处置  

摘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以下称《征收条例》)对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纠纷解决机制作出了新规定,即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房屋征收决定机关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征收决定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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