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药物不良反应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 【正文】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卫生部令   监测机构   监管部门   报告程序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辞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1号)将于2011年7月1日正式施行。此次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省以下监管部门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昀职责,规范了报告程序和要求,增加了对严重药品不良反应、群体药品不良事件调查核实评价的要求,增加了“药品重点监测的要求”,并对生产企业主动开展监测工作提出更明确和更高的要求。为促进新发;耵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的实施,本刊特予以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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