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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流通市场赏析八篇

时间:2023-07-21 17:13:28

药品流通市场

药品流通市场第1篇

一、坚持以人为本。以人为本,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中国共产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立党宗旨的具体体现和必然要求。药监部门作为政府的监督执法部门,掌握着一定的公权力。我们要时刻牢记,我们的监督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日常监管执法工作中,要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正确处理公权力与私权力的关系,正确行使公权力,维护相对人的合法的私权力,坚决防止公权力转化为个人的私权力,甚至沦为某些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切实把执政为民的理念贯穿于药品市场监管执法的全部实践和一切监管工作中,最大限度的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坚持依法监管。首先是坚持有法必依,即在我们的监管工作中,要坚决依法行使监管职责,防止有法不依、行政不作为、作为不当或者乱作为的问题的发生。其次是坚持执法必严,就是在监管执法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不管是谁说情,也不管其有什么样的背景,都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查处,让违法违规者承担其应有的违法成本,使其不敢违法,不愿违法,不再违法。三是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在执法监督中,确保我们的监管执法行为始终符合法律规范。四是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正确理解法律法规的立法精神和原则,准确把握法律适用的规范性和灵活性,在监督执法适用法律过程中,要确保在合法的前提下更加合理、更加有效,更好地体现法律的公平和正义。

三、坚持和谐监管。和谐监管是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需要,更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作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必须准确把握和谐监管执法工作的要求,一是正确处理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既尊重和利用市场机制配置药品流通市场资源作用,又要根据市场需求的实际情况,发挥政府作为“守夜人”的调控和指导作用,促进药品流通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的需要。二是正确处理与地方政府及其部门之间的关系,借助综合考核等有效手段,落实各级政府“负总责”、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责任,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更好地利用各方面的监管资源,形成高效有力工作格局,增强监管合力。三是正确处理监管与服务的关系,在监管执法的过程中,做到既尽职尽责履行监管的职能,又为民提供优质便利的服务,防止在药品流通监管执法工作中出现“衙门”和“官老爷”式的监管方式和趾高气扬,妄自尊大的思想作风;克服和纠正重许可轻监管,重处罚轻预防,重训斥轻宣传的倾向,努力创造一种平等、互动、人本、和谐的监管方式和监管的环境。四是正确处理公众利益与商业利益的关系,正确理解和把握我们执法监管的终极价值目标是保障公众的用药安全,在监管执法工作中要把最大限度地维护公众利益作为价值取向和评判标准。当公众利益与商业利益发生矛盾的时候,要毫不犹豫地维护公众利益。要通过建立良好的规制,积极引导相对人进行自我规范和自我控制,促进企业诚信自律,让企业自己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总之,通过协调各方面的关系,促进药品流通市场监管工作更加有序、更加和谐。

四、强化监管责任。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规范和监督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活动的一项重要制度。强调行政执法的责任意识是依法治国方略和现代政府行政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作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对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防止行政执法权力的缺失和滥用,推进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国家食品药品监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努力探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新思路、新方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要通过分解岗位职责、细化工作规程、完善考评机制、落实责任追究制等方面,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过程监控和制度规范,全面提高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行政执法水平,保证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实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当前,要进一步强化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和监管人员监管责任,落实监管职责,确保各项监管工作落实到位。

药品流通市场第2篇

[关键词]药品流通模式;城乡;物流配送

中图分类号:G3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10-0361-01

我国的药物流通体系的发展还处于基础阶段,到目前为止,完善程度还不够。现如今,还是以满足群众对于药品的需求为主,在此基础上尽量保证药品的安全,高效以及廉价。从我国社会发展的趋势上看,社会新型的医改办法已经得到了推广,具有一定的战略性意义。从药品流通的本身来看,其利弊比较明显。尤其是现如今城乡经济发展差距相对较大,无论是在交通、文化还是自然条件等方面都有距离。在这一大的背景下,探讨新型的城乡药品流通模式至关重要。

1、 城乡主要药品流通模式

在经济不断发展的今天,药品流通模式呈现出一定的多样性。而且不同的地区主要采用不同的流通模式。但是从这些流通模式中可以看出,农村和城市都可以被看成是中心,经过第三方物流,实现城乡相连接。

1.1 以城市为中心的流通模式

现如今,网络技术不断发展,电子商务的形式逐渐产生,以这一交易平台为基础,城乡的药品配送主要以第三方物流为主。这也是现如今比较常见的以城市为中心的流通模式,具体来说,第三方物流的配送模式见图1:

1.2 以农村为中心的流通模式

如果城乡的药品流通模式主要以农村为主,则主要采用的是集中交易市场模式。这种形式主要是至农村的中小型药品制造企业为了要拓展销售渠道以某一地点为具体市场,在这一范围内进行药品的批发,零售等等。见图2。

以农村为中心的流通模式主要是以药品批发市场的形式为主。而且,这种形式在现如今的药品流通中比较常见。

1.3 城、乡通用流通模式

采用这种流通模式主要是以网络上的招标采购为主,由于国家已经制定了相应的药物流通制度,因此招标模式相互竞争,各具特色。在这一模式中,分别成立了相应的采购小组,经过科学的程序来促进药品的流通,实现药品的积极供应。对于这一流通模式来说,生产企业的信誉,资质以及生产方式是保证药品质量的重要内容。其中,配送模式可以从图3中得以体现。

2、城乡药品流通模式利弊分析

2.1 第三方物流配送模式

采用这种流通模式可以形成一定的品牌效应,促进药品价格的平稳,减少波动,同时还能够拓展销量,实现产销之间的互动关系。但是从现如今的运用现状上看,由于物流的成熟度不够,还存在着严重的问题。

第一,供应层次多,流通效率低。现如今,我国的药品配送工作比较复杂,虽然城市的物流发展程度较高,但是其成本却比较高。如果采用厂家的直接供货,不仅可以有效的降低成本,还能够降低药品在配送过程中的损耗。可是,如果是城乡之间的配送,需要通过多个环节来进行,所以,信息的明确性就会降低,流通效率不高。

第二,物流配送水平低。在实际的药品配送中,虽然采用的是电子商务的模式,但是由于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仍然会影响到物流的配送效率。这种配送方式和其他形式相比,无论是信息化水平还是专业化水平方面都受到严重的限制,可见物流的配送水平有待提升。

第三,专业化物流人才匮乏随着现代物流业的迅速发展,传统单一技能的物流人才已经难以满足需求。当前我国物流人才培养模式存在层次不清、针对性不强、方向性不明确等问题。一把抓的物流人才培养模式造成行业内物流人才稀缺,尤其是既懂信息技术又熟悉药品流通的综合性人才匮乏。

2.2 集中交易市场模式

集中交易市场通常采取现款交易,资金拖欠问题得到良好解决;零售终端能够享受部分折扣。但由于受到农村条件限制,该模式在保障药品安全性上还存在弊端,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药品购、销环节。国家对于药品批发、药品销售等环节实行质量管理并建立相应的质量体系。农村小型零售药店、村诊所、卫生室为了降低药品进购成本采取集中交易市场方式进购药品。在缺乏有效监管的药品交易市场,个体药品经销商通过挂票、倒卖等方式将假药、劣药投放到市场,同时这种交易方式也给非法经营者在批发市场上摆摊设点、兜售药品提供了可乘之机。

第二,药品存、运环节。药品出库也应遵守相关要求做到包装完整,并及时跟踪记录,保证药品质量和运输安全。部分药品生产企业和批发商为便于销售,直接将药品运至批发市场,并在此设置临时仓库。这种临时仓库由于缺乏相应的库存条件和专业化的管理,难以按要求进行药品存储和运输。

2.3 网上集中招标采购模式

全省范围内的药品集中招标在保障药品采购规范、公平、合理的基础上有利于控制药价。政府监督招标采购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招标采购中的信息不对称。但是该模式的运行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第一,政府对招标采购过度干预,背离市场经济规律。地方卫生主管部门介入药品招标主要是为了通过组织、协调、监督等来规范药品采购。但是,实际上我国大部分省、市、地区卫生主管部门却代替医疗机构成为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主体,掌握操作程序的控制权,使医疗机构、生产商、流通商成为招标采购的附庸,从而消极应对招标采购。长此以往会使整个医疗市场因缺乏市场竞争导致效率低下。而且集多种管理职能于一身的运行体制容易滋生地方保护主义和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无法做到有效的监管。

第二,“以药养医”体制长期存在。在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之后药品费用并没有发生实质性的降低,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医疗机构存在“以药养医”的现象。医疗机构凭借其在药品流通渠道中的寡头垄断地位,一方面向制药企业索取回扣,另一方面向患者开具大处方、高价药,造成医疗费用仍旧居高不下。

3 总结

加强药品流通业的集约化发展。一方面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淘汰一些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小型流通企业;另一方面通过政府宏观调控这只“有形之手”,鼓励药品流通企业做大做强,采取兼并重组或强强联合,培育形成大型的药品分销集团,对于这些分销集团,政府在财政上提供部分资金,扶持其发展壮大,或者在税收政策上给予一定的优惠,以推动整个药品流通行业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汪传雷,王如正,冯世朋.基于利益相关者分析的药品供应链管理创新研究[J].物流技术.2012(03)

药品流通市场第3篇

【关键词】医药流通 改革 政策变革

医药流通体制改革几经变迁,最终于2009年国家基础药物制度实施正式启动。改革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人们群众的基本用药需求,保证用药健康以及监管医药产业的健康发展。但由于目前社会因素的主要影响,造成医药流通面临着市场调控失灵状态,对医药流通改革政策变革进行分析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我国医药流通体制改革的发展历程

自1949年我国建国以来,我国的医药流通体制改革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在我国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初期至七十年代末期,医药流通体制主要是基于高度集中下的计划经济体制。这一时期的医药流通体制还缺乏一定的自主能力,同时可以被称之为医药调拨体制。医药商品的采购供应体系主要是通过中央一级药品采购供应站以及下属的二级药品采购供应站组成。并按照具体的供应站批次进行药品的调拨,在具体的价格方面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控以及统一的价格,具备高集中度的管理特点。

第二阶段:八十年代初期至九十年代初期,当时的医药流通的格局逐渐由封闭式的管理方式走向开放,管理的模式由高度集中向着分散模式转变,医药流通取得极大发展。并且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推动,使得我国的医药流通呈现出高速发展模式。打破了传统的按照层次调拨药品的模式,药品流通具备一定的自主能力,实现了多渠道、少环节的医药流通体制。当时的市场流通状况良好、市场竞争水平较低、流通的效率较高,实现了医药流通的工业以及商业的繁荣发展。

第三阶段:九十年代末期到二十一世纪初期,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渐发展,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承诺开放药品分销的服务体系,传统的医药流通体制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医药流通体制逐渐走向激烈的市场竞争时期,形成新型的流通模式。这种新型的流通模式,导致药品流通行业的管理更加困难,呈现出规模小并且恶意竞争的局面。虽然这一次体系的改革以及市场经济的发展,极大的扩展了药品流通的渠道以及市场,但由于各类药品批发企业以及外资企业的发展,使得药品流通长期处于市场竞争的状态,药品的价格居高不下。

第四阶段:2004年之后,国家对于医药流通的调整力度加大,使得现代化的医药流通改革的发展得到强有力的推动。国有医药企业加快了兼并与重组,民营企业的发展力度迅速崛起,大量的零售企业也开始实现连锁经营的模式。2004年GSP实施,使得医药流通开始走向规范化的发展道路,并且全国多个医药物流中心开始投入使用,医药电子商务平台得以发展。2009年,国际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启动,规定了在政府的调控之下充分的发挥市场经济的作用,规范了基本药物的生产流通以及经营。近年来,为深入探索人民群众健康用药的基本目标,需要不断找寻新型的体制变革,保证满足现代医疗卫生体系的建设要求。

二、我国医药流通改革政策存在主要问题

(一)医药流通市场调控失灵

所谓的医药流通市场的调控失灵,主要是由于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形成机制失灵,而市场形成机制最为重要的是价格形成机制。价格形成机制是影响整个医药流通体制的重要因素,同时也是反应市场状况的强有力的信号。目前,我国的药品价格一直居高不下,并呈现出节节攀升的状况,不能够有效的反应市场的状况,已经阻碍了人民群众的健康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问题。当前医药流通市场调控失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供求关系缺乏对价格的导向作用。目前我国的药品生产企业将近7000余家,并且多数企业存在操作以及生产不符合规范的现象。在这些小型的药品生产企业当中,其中生产仿制药品、产品科技含量低下、普通药品生产供过于求、恶意竞争等内容是中小生产企业面临的主要问题,同时也是影响市场健康发展的关键内容。而流通环节当中的批发企业多达上万家,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同样是规模小、费用高、品种单一以及恶意竞争等。同时,销售渠道也是影响医药流通的关键问题,大多数的药品流入医院,这就需要将价格折扣以及回扣作为主要的推销手段,造成药品的价格虚高现象,不能够体现出供求关系对于价格的影响。

第二,劣质药品盛行。目前在伪劣药品生命,良药逐渐退出市场的现象较为明显。由于我国出台的药品价格管理手段,使得药品价格大幅下降,随之而来的就是药品利润空间的缩小。药品的流通主要渠道为医院,部分医院以及医生受到利益的驱使,会减少对于低利润药品的使用,并将利润空间较高的进口药品以及同质高价药品进行代替。这种现象的产生,使得药品流通方面呈现出性价比较低的药品驱逐良药的现象。

第三,药价虚高并且医药流通企业存在经营问题。在我国目前的药品流通方面,一方面消费者承担着虚高药价带来的沉重压力,但另一方面药品流通企业却濒临微利的边缘,经营逐渐困难。上述问题的产生,主要是受到医药流通企业规模小、效率低以及秩序混乱的影响,这是从浅层面进行分析得出的结果。如果深入挖掘不难发现,在药品的中间流通环节以及灰色交易的成本,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药品的虚高价格。

(二)政府方面缺乏监管力度

药品流通市场的失灵现象,造成药品流通市场需要通过政府方面的监管才能够保证现代经营现状的改革。而目前政府对于流通领域的监管呈现出低效的状况,使得药品流通市场更加混乱,存在严重的体制弊端。政府方面缺乏监管力度,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内容:

一方面,政策制定以及执行能力低下。在目前的医药流通市场,普遍存在医院、批发企业以及生产企业等各方利益链条以及主体进行结合,利用医药领域的发挥制度不健全的缺陷,与政府部门进行博弈,使得医药流通市场的行业潜在规则影响国家政策的具体执行。针对于生产企业方面,在执行政策的过程中凭借信息方面的优势,虚报生产以及销售的成本。并且能够有效的通过重新命名、重新包装以及重新申请药品批号等手段避开政府的降价范围,并将所谓的新型药品推向市场;针对销售批发方面,对于利润微薄的药品,销售方面则不予销售,转而销售高价药品;针对医院以及医生方面,也能够充分的避开政府的执行力以及限制力,将低价药品下架,保证高价药品以及新型药品的开出。因此,政府政策的制定每一次都不能够起到实际效果,执行能力较低。

另一方面,药品定价与招标体系的不健全。在具体的招标过程中,医院、医药企业、招标公司以及厂家之间容易形成利益同盟,在药品定价以及新药审批环节中政府部门缺乏监管力度,极易产生寻租以及腐败问题的出现,扭曲了资源的合理配置以及政府的实际监管效果。

三、加强我国医药流通改革政策建设的思考

明确了当前医药流通改革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应该坚定不移朝着规范医药流通完善方面进行改革。我国医药流通体制改革是一项系统化的复杂工程,需要充分的把握内在联系,合理的安排具体的改革进度,突出改革重点内容。同时,对于现行的医疗卫生体系的现状以及医药流通的现状进行充分解析,保证体制改革的合理性。实现“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医药流通新格局的建立。

(一)规范市场调控

规范市场无序状态。随着医疗卫生领域的各项改革的推行,医药流通企业应该积极的适应形势的变化,敢于创新,将自身的产品优势进行深入挖掘,保证企业的规范化经营,满足现代医疗卫生标准。同时,要具备长远的发展眼光,通过降低营运成本、提升服务质量、塑造品牌竞争力等方面进行完善。在行业竞争的过程中,政府监管部门应该加大监管力度,保证监管措施的制定,避免“寻租”空间的产生。做到上述方面的内容,对于市场无序状态的改善具有一定的作用。

优化组织结构。我国药品流通企业不仅数量众多,并且具体布局极不合理,药品批发企业仍延续了行政区划分,并没有考虑到实际的药品统一设置。且药品流通主要是集中于城市地区,对于农村地区零售网店的数量则相对较少。同时,我国医药流通已经逐渐走向全面对外开放的发展状况,想要应对国际医药流通的影响,就需要充分的安排以及优化组织结构,保证合理的布局。政府方面应该提升医药流通市场准入标准,鼓励兼并重组,实现结构优化。

实行医药分业。要认真解决《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农村合作医疗药物目录》以及国家基本药物与国家定价药品之间的关系。在原则方面进行分析,国家基本药物应该纳入到《国家医疗保险目录》当中,各地方医保部门可以根据实际的情况进行酌减。对于国家控制的价格的药品,应该限于基本的药物。其他药品方面的定价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进行判断,可以充分的考虑药品供需、生产成本、产品质量等方面进行价格的制定,防止虚高药品价格的出现。

(二)加强政府监管

完善医药审批以及定价制度。在现行的体制约束之下,想要完善医疗审批以及定价制度需要通过多元化的药品价格管制体系来取来现代简单的药品价格管制。保证药品定价制度体系的改革与完善,实现定价规则的科学化、规划化以及透明化。在医药审批方面,应该对药品的各项标准进行审查,严格明确各个环节的操作规范,使得审批方面更加规范化,保证工作的全面开展。只有做到上述方面的内容,才能够保证医药审批以及定价制度的完善,使得我国医药流通更加合理,从而实现政府对于药品价格的有效监管。

构建健全的招标采购制度。想要构建招标采购制度要从改革以及打破医院垄断地位和“以药养医”医疗补偿机制入手,保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等多方面的制度设计与实施,将各方的利益链条进行有效的控制,从根本上改变医院长期依赖于选择高价药品的局面。努力的改变招标的层次,防止由于药品流通链条方面的中标高价现状。同时,对于药品招标采购过程中滥收费现象、腐败行为以及暗箱操作行为加大整治力度,倡导与实施阳光制度的建设。只有建立健全的招标采购制度,才能够在根本上保证药品价格以及药品流通规范。

总而言之,任何一项改革的推动,都会涉及到各方的利益主体,需要通过一系列相关配套改革措施的推动。完善我国的医药流通体制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其中涉及到医疗机构、医药流通体制以及医疗保障制度等多方面的制度设计和政策方面的实施,把握内在联系,在根本上解决医药流通的问题,促进我国医药流通体制的全面化发展。

参考文献:

[1]宁博.基本药物流通政策的理论、实践与效应研究[D].山东大学,2014.

[2]胡以一.我国供应链环境下的医药流通新模式[J].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01).

[3]连华庆.浅析我国医药流通行业发展策略[J].商业经济,2011,(12).

[4]张师瑞.关于我国医药流通领域中现代医药物流模式的研究[D].黑龙江中医药大学,2010.

[5]简文.商务部加快医药流通改革进程[J].商业时代,2010,(16).

药品流通市场第4篇

由于市场的国际化、用户需求的多样化,物流配送问题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日益突出,它已成为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关键之一,也是供应链管理中的核心问题。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加入了WTO,对电子商务环境下物流配送系统的优化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开发高效、合理的物流配送系统必将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目前,国内物流配送问题仍然处于理论和算法研究阶段,迄今尚未形成一种快速、合理的配送方法。

本文针对目前我国医药行业流通系统环节多、费用高等问题,提出了一套新型的医药配送系统方案,目的是整合社会资源,实现产、供、销三个环节的高效运作,解决目前我国医药企业繁多,分布不合理且缺乏综合竞争力的诸多劣势,并以提高其在市场竞争中的生存能力为主要目标。近年来,物流业已成为新一轮的投资热点,各种有关物流中心、物流园区、物流基地的消息比比皆是。随之而来的便是物流规划问题,因为物流活动本身具有的特殊性,极易导致物流重复性建设和投资泡沫化现象的出现。在医药行业,2002 年,北京医药等10 家医药流通企业获得国债贴息贷款,医药物流业迅速发展起来。进入2003 年,中国医药物流热度有增无减,不同投资背景、不同规模的项目纷纷上马,全国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医药物流投资热。自加入WTO后,我国的医药物流行业与其他行业一样,机遇与挑战并存。如何有效地利用资源进行医药物流建设,成了当前发展现代医药物流的首要问题。这就是本文所述的这套方案的思路和出发点。

1 医药物流的概念及我国医药物流现状

所谓医药物流,是指药品从供应地向接受地的实体流动过程。是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基本功能的有机结合。目前我国大多数物流企业的服务功能单一,主要以运输和仓储为主,不仅服务形式过于单一,而且没有能力全面开展物流信息处理、库存处理、流通加工、物流成本控制等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物流增值服务。现代医药物流的特点,一是医药物流设施高度现代化、系统化,二是其物流服务高度社会化和专业化,三是其药品流通过程高度机械化和自动化,四是其物流系统高度标准化和规范化,五是物流、商流、信息流一体化 。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要求经营药品的企业拥有专业的医药零售和物流系统。国际上通常以法规形式进行管理,这使药品的贮存、运输、分销等流通环节受到专业性、法规性的约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5年4月19日下发的《关于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促进药品现代物流发展的意见》中指出,加快发展现代物流对于我国应对经济全球化的形势,提高我国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优化资源配置,改善投资环境,增强企业竞争力和促进先进生产力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发展药品现代物流,是深化药品流通体制改革,促进药品经营企业规模化、规范化和进一步规范药品流通秩序的重要措施。

长期以来,我国医药流通领域强调的是药品的特殊性、专营性以及国有主渠道作用,导致这一领域一直由国有企业垄断。目前大多数医药企业还是实行全面兼顾的管理模式,企业一方面要把好药品的生产和质量关,另一方面还要加强医药物流建设,实行自主式的药品流通模式。这样不但明显降低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而且使企业的流通成本逐年加大。由此导致的虚高不下的药品价格严重扰乱了医药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近年来,随着医药物流热的兴起,这一格局正在逐渐改变,医药物流领域已慢慢走出低谷:实力型国有企业凭借其几十年的资本、网络积累雄踞一方;一些民营企业凭借灵活的机制迅速崛起;而外资企业巨头也都开始进入中国医药流通市场。我国医药企业必须抓住这一契机,建立医药物流配送体系,全面优化产、供、销三个环节,促进现代医药行业的健康发展。

2 我国医药行业供应链现状分析

目前我国大多数医药生产企业都有其独立的物流部门,药品出厂后大多需经过药品批发企业、零售企业或医疗机构等多个环节才能到达消费者手中。交易方式大多采用人工单据。商品所有权的多次转移降低了药品流通速度,增加了流通费用,传统交易方式也明显影响了药品配送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考察我国医药流通行业从生产到消费的整个过程,发现有两个特点:1)流通环节和交易层次多,交易渠道复杂。目前医药行业的流通环节要经过:药品生产商或生产企业;上一级医药商或批发商;下一级医药商或批发商;医药零售商或医疗机构;患者。由此可以看出,医药流通领域的中间环节繁多,管理不透明,带来了流通速度慢、效率低的问题。2)流通效率低,批发环节所占成本比重过大。我国传统药品生产是按照国家指令性计划进行的 ,实行统一购销、分级管理的思路。流通环节往往控制在6至7个,中间环节的流通市场相对不成熟,区域物流的规模小,专业化程度低,导致了效益的极大损失。据统计,近年来医药流通业的费用占到毛利的12.6%,平均物流成本占销售额的10%以上,零售费用率占销售额的20%左右,批发占7%~8%。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药品流通多环节的态势浪费了大量社会资源。区域内物流批发企业的重复建设,明显影响了流通速度,增加了流通费用,这是导致目前药品价格虚高不下的主要原因。因此医药配送的系统建立和优化整合对于医药行业的健康发展有着深远的意义。

3 优化医药配送系统的必要性

3.1 从国际角度分析

加入WTO以后,医药产业专业化的影响:加入WTO以后,传统的医药流通制度将逐步瓦解,国内医药企业将和国外医药企业展开公平竞争。单个医药商业企业已经很难抵挡市场带来的强大冲击。如今医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不仅体现在药品的生产和质量方面,而且更重要的是体现在药品的流通效率和客户服务方面。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谁能在更短时间内将药品配送到指定客户手中,谁就占得了市场。因此,要彻底改变传统医药企业流通环节多、效率低的问题,就必须整合市场资源,实现现有企业的兼并、重组,形成一条流畅快捷的新型物流通道,确保药品高效、安全地抵达客户手中。

国外同行业的竞争压力:简而言之,目前国外医药商业企业物流领域具备的优势是成熟的网络配套系统、高效的医药配送系统、完善的客户服务以及较低的物流成本。国外医药电子商务平台已基本实现了物流、商流的信息一体化和无纸化交易。各个交易环节安全快捷,平台对药品流通的每个环节实行实时动态监控,保证系统运行准确无误。据统计,近年我国医药批发的毛利率为10.43%,费用率平均接近9.48%,纯利率不到0.6%;而美国药品批发商的平均毛利率为4.5%,平均费用率则不到2.5%。由此可见,我国医药行业在物流领域和国外同行业有较大差距,要想全面提高流通效率,降低费用,就要求医药配送系统缩减流通环节,提高每个环节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国际综合行业形势:我国加入WTO后,根据相关条款规定,国外药品价格将进一步降低,这在客观上明显增强了国外医药企业的竞争力,将给我国价格虚高不下的药品市场带来巨大冲击。如何有效降低药品价格,提高市场占有率,这将是决定国内医药企业是否能够健康发展的关键问题。传统措施都是依靠出台降价政策强制一部分药品价格下调,从短期看缓解了价格压力,而从长远角度来看则会导致医药企业间的恶性竞争,因此这不是解决药品价格问题的根本措施。优化医药产业结构,实现企业重组,淘汰不合格企业,减少流通环节,相应地降低流通成本,这才是利用市场经济的自主调节作用,实现药品价格稳步下调的合理化战略。

3.2 从国内角度分析

国内医药行业的实际需求:目前我国大部分医药生产企业都有独立的物流仓储部门,负责药品的储存和运输工作,同时还有运输队伍。由于物流配送的专业化程度低,药品流通速度慢,效率低。这就需要建立一个专业化程度高的物流配送中心,医药生产企业以其为依托,物流中心提供药品采购、仓储、配送等一条龙服务,形成一条现代化的医药供应链。

目前我国社会医疗保障情况:近年的有关统计显示,我国有近70%的人口生活在农村,而农村人口医药消费只有城市医药消费水平的1/9。农村医药配送网络还处在萌芽阶段,物流配套设施也不完善,严重影响了农村人口的生活质量。因此优化医疗配送体系,实现城乡医药流通领域平衡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4 医药配送系统优化模型

4.1 模型介绍

目前的医药配送系统优化理论是:规模较大的区域医药批发商之间合并重组,建立物流配送中心,通过现代化的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科学的信息和物流服务。这样一来大部分医药企业的物流部门等有效资源都将面临从市场退出的尴尬局面。规模较大的医药企业由于自身实力雄厚,经过一定时间调整可以实现企业产业结构的转型,实现企业的生产和物流中心配送相结合的良性发展态势。传统中小型医药企业由于自身可利用资源少,抗风险能力差,极有可能在企业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淘汰出局。从整个医药行业的大环境来看,传统医药配送系统存在一定的社会资源配置不合理性。

针对上述问题,本文提出了医药配送优化系统构建思路(见图1),它主要以完善医药产业供应链、优化医药企业产业结构为目的,以规范药品市场为导向,通过医药电子商务平台巨大的信息处理功能,保证药品流通的高效性。

系统中的物流中心由国内大型医药企业物流部门通过独立重组而构成,实行股份制的经营模式。一方面考虑到其物流部门巨大的市场资源,另一方面也为其企业的生存、发展提供了良好支撑。区域批发商被重新定位在区域分销商的层面上,这主要是充分考虑到中小型医药企业生存、发展问题。在自由市场竞争中,中小型企业的物流部门和区域批发商进行优化组合,一方面增强区域批发商的综合竞争力,另一方面使部分中小型企业在规避市场风险的情况下得以生存。

在医药生产企业与物流中心之间、区域分销商与物流中心之间以及区域分销商和零售商之间的药品流通环节上,采用独立公开招标方式,明显增强药品流通的透明度,规范药品市场价格。该系统对医药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了优化(图2)。首先是批号管理,在药品的流通环节中实现了对药品的规范化管理,明显强化了药品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管力度。其次是网上交易,这里是指订单处理和网上支付,不但明显提高了资金流动的准确性,而且加快了资金流动速度,使得药品流通渠道更为通畅。

要实现该优化系统正常有效的运作,需要国家强有力的外部条件来保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1)国家宏观政策的保证。首先利用国家政策的调控和管理以减少医药物流中心的重复建设、投资过剩等问题,从而更合理、更有效地利用资金和资源,以降低成本,提升企业的竞争力。政府应从政策上对该区域内的医药商业企业各种形式的兼并、重组、联合加以支持和引导。政府应强化GSP认证的行政管理力度,迫使不合格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淘汰出局,以推动医药商业企业整体素质的提高。建立配送中心严格准入许可证制度,建立配送中心下属的配送分中心的许可证备案制度,严格规范配送中心的市场行为,保证其法制化、合法化。充分利用国债资金、国际资金,加大发展医药物流的投资,加强医药物流基础设施的改造和新建。通过国家政策的调控,强化对医药物流的监管力度,避免监管部门的重复管理和交叉管理。

2)发展现代化信息技术,为现代化物流服务。现代物流与传统物流的最根本区别是融入了现代化信息技术。通过互联网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现代化信息网络技术的高效性,是创造物流时间价值和空间价值的基础,它能使物流配送中心随时掌握最新物流信息,进行科学决策、快速准确配送,最大程度地降低成本,实现最优化物流方案。通过发展电子商务平台,可以使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同步运作,实现高效动态的现代化物流体系。政府要大力发展公共信息平台和智能化交通指挥系统,促进社会信息化水平的不断提高。

3)加大医药配送系统的覆盖面。目前我国70%的人口生活在农村,农村看病难的问题还很严重,医药流通网络还很不健全。为了深化农村的医疗改革,国家应积极支持具有现代物流基础设施及技术的药品企业参与农村药品配送,在医药基础设施建设中实现更大规模的配送覆盖面。通过发展现代物流方式以保证供应到农村的药品安全、有效、及时,提高医药配送体系的覆盖能力,努力实现全国医药流通领域的快速、健康发展。

4)推进药品流通领域的产权变革、体制完善。强化药品经营监管,促进药品流通体制的改革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市场监督司近年来的工作要点。应该加快药品监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案的修订,规范药品连锁经营,进一步完善药品经营许可信息管理系统,为促进药品流通体的改革奠定基础。在发展医药物流中,政府的责任在于统筹规划、协调发展、标准制订和数据调研,以保证整个药品流通体系的规范化、法制化。

5)加强医药物流的基础设施建设。基础建设重在整合存量资源。一方面是物流设施短缺,而另一方面是现实中有许多码头、仓储、专用线的利用率很低,例如目前全国仓库面积平均利用率不到40%。固然有些设施因为布局不当、不配套、功能差,不能很好发挥作用,但是也提醒我们注意:在新建物流设施的同时,要重视现有(存量)设施的盘活和整合,只要处置得当,可以少投资、多收益。国家应组织专家制定药品物流行业统一的规范标准,并且利用政策引导企业向农村地区推进。一方面,政府应加大对公路、铁路、航空、海运及信息通讯等基础设施的投入,建立发达的立体交通网,使药品物流发展逐步走上规范化、规模化的道路;另一方面,企业应高度重视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设备升级。

6)加强医药物流人才培养。目前的物流教育与培训难以适应物流市场对人才的需求。一方面,可考虑在高等医药院校内增设药品物流管理课程,培养既懂药学知识,又精通物流技术的复合型人才。只有大力培养药品物流专业性人才并在实践中锻炼提高,才能为我国物流业的发展提供人才保障[7]。另一方面,对我国现有的医药企业管理人员进行现代物流知识的培训教育,使他们更多地了解信息系统、技术和管理,以便于他们更有效地进行企业物流管理。

5 结论

药品流通市场第5篇

关键词:药品;流通;趋势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3-0-01

2011年5月,国家出台的《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中提到,“到2015年,通过鼓励支持企业兼并重组和充分市场竞争,培育1~2家年销售额过千亿的跨地区全国性大型医药商业集团、20家年销售过百亿的区域性大型医药企业,药品批发百强企业年销售占全行业年销售总额80%以上。”我国现有药品批发企业1.6万余家,在政府对药品流通行业的规范和整顿下,面临着机遇和挑战。

一、国内现有主要药品流通模式

目前我国药品流通最为常见的模式为,药品经生产企业检验合格后,流通到某个行政区域的省会或者核心城市的大型药品流通企业(一级批发企业),这些大型流通企业除了将药品配送到其销售网络覆盖范围内的医疗机构和药店之外,更大部分的药品将分销到该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市、县级的药品批发企业(二级批发企业),再由这些批发企业配送到该行政区域内的市、县级的医疗机构和药店。现有药品流通模式使得全国范围内药品批发企业数量较多,其中处于一级分销地位的企业在其所属的行政区域内凭借其规模、渠道、资金等优势从而具有一定的垄断性质。一般而言,这种大型的医药流通企业所占比例较小,绝大部分的药品批发企业均处于二级、三级分销地位,企业规模和销售渠道覆盖范围都较小。跨区域配送和分销的大型流通企业十分缺乏,地方保护主义以及传统的药品分级供应体系,使得各种区域范围内药品流通形成一定的垄断,药品物流配送效率亟待提升。

二、我国医药流通企业发展趋势

1.企业兼并重组加剧,部分中小型企业逐步被淘汰

我国现有药品流通企业数量多,规模小,物流技术低下,市场集中度低。国家鼓励医药流通企业间的兼并和重组,因此大型医药流通企业面临更好的政策利好,以收购、吞并、控股等形式拓展其销售网络覆盖范围。中小型药品批发企业充分发挥其优势,在其现有的药品配送区域内做精、做细、做强,将逐步并入大型批发或零售企业,发挥其现有的基层药品流通网络的作用。我国医药流通企业现有数量较多,因此其兼并、重组、淘汰需要一个过程去实现,不能一蹴而就,在此过程中国家的相关政策和市场的完全竞争将主导企业的发展方向。同时,现有的医药流通流通企业根据自己所处的配送领域,逐步形成商业联盟,通过联盟的形式增强竞争力,希望在此次药品流通业的洗礼中得以立足和发展。

2.创建企业品牌,形成特色经营

我国部分药品流通企业在一定的区域范围内,主导着药品的销售网络,有着较高的信誉和商誉,但它们并未充分利用现有的优势创建企业品牌。医药流通业在日趋激烈的竞争过程中,市场集中度的提升使得药品配送的效率得以提升,同时这些企业在相应的行政区域或者经济区域范围内形成寡头垄断。因此医药流通企业逐步创建企业品牌,以品牌提升顾客忠诚度,促进药品销售。品牌的建设需要企业长期关注和投入,待品牌形成企业的资产权益后,将有助于增加企业的销售,成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帮助企业提升市场竞争力,实现品牌经营。医药流通领域企业以创建品牌为特色的经营方式,将成为企业的发展战略之一,也是有效实现企业多元化经营的重要途径之一。当前我国医药流通企业对品牌建设缺乏正确认识,从而忽视企业的品牌建设,随着医药流通行业的发展,品牌战略将逐步成为企业的发展目标,从而创建医药流通行业的知名品牌。

3.企业发展现代物流,提升服务能力

当前我国医药流通企业数量较多,管理水平落后,物流技术低下,存在药品采购不及时造成缺货、库存药品不合理使得资金积压、仓储成本居高不下使得销售费用增加、物流配送信息不完全使得配送效率低下等问题。与国外的医药物流相比,我国医药物流技术相当落后,使得我国药品流通的净利润率相当低下。发展现代医药物流,是我国医药流通企业今后必然的选择,通过先进的物流技术,降低库存成本,增加资金周转次数,获得上下游客户的信息,并逐步提升企业服务能力。从而使得医药流通企业的优势不仅体现在价格和质量方面,更体现在企业的物流水平和服务能力方面。

三、结语

总体而言,医药流通企业现有竞争者之间将面临市场的争夺之战,大型企业兼并和收购部分企业,同时部分中小型企业在竞争中逐步被淘汰。药品生产企业更加重视医药流通企业的销售网络覆盖范围,更倾向于与大型医药流通企业合作,实现共赢。药品的销售终端则看重医药流通企业产品的价格、质量、物流水平和服务能力。潜在的市场进入者将借助资金等优势在医药流通企业迅速崛起,成为医药流通行业中不可忽视的力量。这些因素都将有利于我国医药流通企业的发展,使得医药流通行业的市场集中度提高,药品的分销和物流能力提升,医药品流通企业在药品的物流配送环节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庾莉萍.我国医药商业现状及未来医改的影响探讨[J].中国医药技术与市场,2007(02).

[2]舒进.浅谈我国医药商业面临的问题和对策[J].安徽医药,2005(07).

[3]杨恺钧.中国医药流通业现状及发展对策分析[J].哈尔滨商业大学学报,2007(01).

[4]胡芳.大小企业联系抱成巨无霸西南医药商业模式再造[N].中国医药报,2006,10-12(01).

[5]张燕.我国医药流通企业物流发展模式研究[J].现代企业教育,2009(09).

药品流通市场第6篇

新方案了原先的药品招标中标产品配送方案,规定北京市247家企业都可以参加当地药品配送,不再坚持原来确定的10家企业配送。而最后决定权在中标生产企业手里,由他们来决定选谁为公司产品配送商。

这个新方案似乎在向人们传达一个信号:政府整合医药商业的思路正在发生转变,商业企业的命运更多掌握在自己手里,通过平等竞争,其配送资格最终由中标生产企业决定。当然,有一条是不会变的:那些有实力、网络覆盖能力强以及有诚信的配送企业,会赢得中标生产企业的青睐,最终在竞争中胜出。

有乐观者甚至认为:原本处于不平等竞争状态的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终于可以站在同一平台竞争,政策的开明将会使产业格局发生改变。

中小民营企业仍无机会

本次“扩容”的前奏起始于2009年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药监局主持启动的针对《短缺药品目录》、《低价药品目录》和《公开招标目录二》等目录药品配送商的遴选工作,制定了《2009年北京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配送商遴选工作方案》。

该方案明确表示:由市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领导机构根据专家评选结果,确定10家配送商和2家备选配送商。配送范围为北京市所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配送品种按照卫生局的《2009年北京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目录》执行。

这意味着:入选的10家企业将拥有200多家公立医院客户,分享每年220―250亿元的诱人蛋糕!

幸运的10家人选企业名单在200多家落选企业艳羡的目光中尘埃落定。它们分别是:国药股份、国控北京、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园信海医药经营有限公司、国药控股北京华鸿医药有限公司、北京普仁鸿医药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天星普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北京嘉事堂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北京京卫国康医药有限公司、北京美康永正医药有限公司。

这份名单却引发了前所未有的轩然大波:多家主流国企入选,而多家民营企业却被排除在外,即便是如九州通这样全国排名前三、民营医药物流排名第一的实力选手,也意外落选!

随后,多家民营企业鱼贯而入,争相游说北京市卫生局等部门,拟争取名单扩容,口诛笔伐直指该名单偏向于国有企业,甚而,各区县拥有医药物流的企业也纷纷表示不满,与北京市药品招标领导小组进行交涉,10加2方案被迫搁置,这也为北京市配送企业遴选留下一个扣人心弦的悬念。

谜底揭晓于9月上旬。根据新方案,247家医药企业都能参加配送权争夺。一部分企业雀跃欢呼,但是,大部分民营企业却没有想象中的兴奋。在他们看来,没有门槛的扩容,看似处于一个纯竞争状态,实际上,面对那些来势汹汹、实力数十倍甚至百倍于自己的国有企业,大部分民营企业必然所获无几。

一位医药零售商表示,中标企业一般会优先考虑配送企业的实力、网络覆盖能力以及品牌信誉度,这些方面,国有企业具有先天的优势。

某商业零售企业负责人称,“之前,北京市18个区县分成六组,中标企业每个品种每个组能选3家配送商,6组相当于一种商品有18家配送商,现在这六个组合而为一,只允许三家存在,使得竞争更为残酷。”

而北京另一家企业负责人则表示,“生产企业只能选3家,恐有变相垄断延伸,但相对之前方案,已有很大改进。”但他认为,“对于企业来说,企业中标一个产品,也就是面向全北京,范围扩大了,配送链延长了,相对之前是一个好事。”

中投顾问医药行业研究员郭凡礼告诉记者,这个方案对现有的医药物流行业格局并无很大冲击,现有格局基本不会发生很大改变。

“从10家到247家,原先的方案是被迫取消的,全部企业都可以参与配送,而且选择权掌握在中标生产企业手里,生产企业最后选择的大多会是大型国有医药物流企业,因为他们的信誉好,实力强。”郭凡礼认为中小民营医药物流企业仍然没有机会。

谁将是赢家?

“对于民企大鳄九州通来说,这是一个壮大自己的好机会。”郭凡礼表示,一直以来,民营医药流通企业在政策、税收、准入等方面有先天不足之症,此次北京市政府率先放开,使九州通这样的民企得以同国企处于同一起跑线,对它来说是一大利好。

虽然位列三甲,九州通一路走来,却是一路血泪。据记者了解,以“快批”起家的九州通最早凭借“低成本、低收益”的低利润模式在国有豪强四起的医药流通领域拼杀出一条血路。虽然做到民企老大,利润却只有不到1%之低,最重要的是,九州通的“草根”出身,决定了它一直徘徊在主流医院渠道之外,利润主要来源于厂家返利;其客户70%以上是药店和中小批发企业,这部分小客户订货量少,货值低,使得物流作业量大而琐碎;郭凡礼提到,这种客户格局也决定了九州通对客户的依赖性大,一旦厂家政策生变,公司的利润就会失去,这使得九州通的商业模式非常脆弱。

对九州通来说,最大的利好还是新医改的实施给了他们进入大医院市场的机会。“我们希望能加大医院市场的销售份额,加入这一市场的竞争是必然趋势。”据九州通医药集团高层介绍,2009年12月31日,集团成立了医院开发部,不仅将医院市场开发提升了重要日程,并作为该公司的业务重点。除了设立医院开发部,九州通已将物流供应链延伸覆盖向了国内大部分行政区域;同时,电子商务2009年销售额突破了10个亿。

在郭凡礼看来,另外的赢家应该是来自国企板块:国药股份、北药股份、国控北京、嘉事堂等企业将会成为这次新方案的赢家。

当九州通开始磨刀霍霍的时候,国药的流通帝国初长成了!截止目前为止,国药集团已经是医药流通当仁不让的巨无霸。尤其是在成功重组中生集团之后,国药集团已经成为全国最大的央企医药平台。2009年,国药以高达446亿的销售额位居冠军,远远甩出第二名上海医药146亿!

国药将最大受益于北京地区的商业整合。2009年北京就开始对医院和社区捆绑招标,对公司的深度纯销十分有利。记者了解到,目前公司已经与北京340多家医院有长期稳定良好合作的基础,此次医药流通配送,国药将再次借政策东风挺进北京社区市场,借此扩大市场份额。在这,公司2009年就已经和北京一些三甲医院展开药品信息管理合作,在医院配送方面有着其他企业望尘莫及的优势。

今年3月10日,半路出家的北京邮政物流力挫五家对手,在北京平谷岐黄制药的招标中大获全胜,成为岐黄制药唯一物流服务商。在各地医药物流市场的竞争中,不时闪烁邮政物流的身影。以中国邮政在北京的配送中心为例,约有60%~80%的货物

都是药品;在出口业务中,药品配送更是占据了绝对份额。郭凡礼表示,邮政完善的终端渠道,是其进军医药物流的主要优势。

与社会第三方物流公司相比,邮政物流的全网运作优势十分明显:他们不仅有专业的药品配送队伍;有完善的内部处理流程,能够确保药品的及时运抵;提供实时的货物邮件跟踪查询服务、国际药品邮件的报关业务等,还能提供邮政数据商函业务,为客户迅速打开国内药品市场销售通道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以邮政为首的第三方物流公司也将受惠于医药配送。”

整合是大势所趋

根据中投顾问产业研究中心资料显示:2007年全国医药流通百强企业销售规模超过百亿元的只有3家,这三家企业的销售总额占医药商业市场总额的19.21%;百强的入围底线由2006年的5.8亿元提升到2007年的6.3亿元。2008年,医药流通百强企业的入围底线已由2007年的6.3亿元提升到7.4亿元,销售规模超过百亿元的企业已达到了6家,前三位企业占医药市场销售的比重明显提高,市场集中度和经济效益集中度显著提高。2009年,销售百亿企业已经有8家,而2009年度医药流通百强企业的入围底线已由2008年的7.4亿元提升到8.5亿元。

尽管如此,近年来,我国医药流通业行业集中度低和利润率低却是不争的事实。郭凡礼认为,新医改实施后,“集中采购、统一配送”政策将提升医药商业领域的集中度,改变现有流通领域格局。

招商证券分析师张明芳表示,由于各级医疗机构在实行药品集中采购和配送招标时,对配送商的信息管理、现代物流能力等软硬件要求将大大提高,中小企业不可避免地将被大型企业收购,2010年医药商业流通集中度提高将成必然。

有消息说,即将出台的《医药流通行业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将明确打出市场牌,让不少寄望医药流通市场整合与大医药物流发展的地方龙头企业和民营龙头企业看到了整合中的机遇。《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医药流通行业将重点鼓励药品流通企业兼并重组,鼓励零售连锁业态的发展,《规划》的核心在于用市场化的方式配置资源,靠行业自己推动,而不是靠行政的力量。比如,《规划》指出,将培养1~2家千亿企业,20家百亿企业,解决行业集中度不高、以药养医等问题。前十大医药分销商存在大规模并购重组的潜力,行业前五大企业也将通过并购和资产注入来强化行业竞争力,医药流通行业从此将跨入“资本大鳄”时代。

据记者了解,目前国内前三名医药流通企业国药控股、上海医药、九州通合计市场份额仅为20%,远低于发达国家70%的比重,而德国仅保留了10个大型药品批发企业,其中前3家占国内市场份额达到70%。

可见,兼并重组是趋势。未来医药商业领域的发展趋势将是“强者越强,弱者越弱”。每个地方都会有一个区域性的龙头企业,即配送额占当地市场一半以上。

郭凡礼谈到,“尽管具体操作还有待进一步细化完善,但国家压低药品价格、缩减中间流通环节的基本框架已经很明确。”他表示,过去靠医药代表和对营销资源巨大投入的药品流通模式将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医药、批发、配送等医药流通环节以后的日子恐怕会更难过。”

“以前都是靠一些行政化的命令,现在则是提倡用市场化的手段,民营资本有望从中获益。”

此时的医药流通市场,国药、上药先后完成重组,在先后注入优质资产后,国药的龙头地位短期内难以撼动。从百强排名前十名企业可以看出,国药以高出上海医药146亿销售额高居榜首;雄踞华东的“新上药”目标非常明确,要超越国药;两强压力之下,民营企业九州通先后在北京和上海建现代化的物流中心,同时加快了电子化进程;最新杀出的黑马华润也加速了增持北药的步伐。

再看看十强的后几位:这些企业无论销售收入、规模、实力、资本、网络覆盖面和信用度等方面日趋同质化,加剧了企业之间的竞争。郭凡礼认为,这些企业想要脱颖而出,必须从以前的拼规模转为拼服务、拼售后、拼电子化及信息化。

“从表面上看,很多企业现在日子过得不错,但是想到明天、后天,借梯登高很重要。”随着“国字号”医药流通企业不断向下渗透,中小医药流通企业倍受压力。行业大洗牌的到来使其不得不抓住最后的救命稻草开始纷纷寻找兼并重组之路。它们明白,如果不发挥各自的优势同其他医药流通企业“抱团作战”,那么等待它们的很可能是出局的结果。

药品流通市场第7篇

当天上午,商务部召开新闻会,公布了《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下称《纲要》)。

《纲要》明确,其主旨在于促进行业集中度,并提出具体目标:到2015年,“形成1家-3家年销售额过千亿元的全国性大型医药商业集团,20家年销售额过百亿元的区域性药品流通企业;药品批发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批发总额85%以上。”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纲要》“意义重大,明确了行业发展方向”,但对其出台后的“效力”表示担忧。

上海医药商业行业协会秘书长陆国平认为,如此重要的《纲要》,却无掌握药品流通行业准入权的药监局参与,商务部恐难协调各部门博弈。

而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朱恒鹏表示,若药品定价机制不顺、“以药养医”、公立医院主导药品零售的现状不变,药品流通行业的良性发展之路将继续遍布荆棘。

来之不易的规划

中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迅速,截至2009年底,全国共有药品批发企业1.3万多家,销售总额达到5684亿元,十年间,年均增长15%。此外,中国还有近39万家零售药店门店。

中国的药品流通行业兴起于计划经济时代。

1952年左右,建立了由国企垄断、以条为主、统购包销的三级医药批发体制,即中国医药公司通过其下辖的大行政区一级医药批发站,向各省级医药公司等二级批发站调拨药品,二级批发站再向市、地、区级医药公司等三级批发站分销药品,此后药品进入医院、卫生院或药店,最终销售到患者手中。

上世纪80年代中期,医药流通行业市场化起步,政府取消统购包销、按级调拨等项规定,实行“多渠道、少环节”措施:一、二、三级批发站皆可从药厂进货,并向医院和药店等零售终端批发,一些批发站也兴办企业,进入药品零售领域。

彼时,新的药品批发企业大量涌现。陆国平回忆,目前的药品批发企业中,90%以上都是那时候进入的。“当时准入门槛不高,也没有药品的最高限价,只要进入这个行业就能赚钱。”

药品流通企业蓬勃发展之时,对它的监管却显得滞后。

上世纪80年代,国家医药管理局成立,其下设流通司,为药品流通企业的主要管理部门,同时,卫生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都参与管理。“九龙治水”的结果是,有关行业发展规划、市场规划等始终是空白。

1998年政府机构改革中,原国家医药管理局的药品流通监管职能、卫生部的药政药检职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中药流通监管职能,统一交由新组建的国家药监局行使。

2000年7月1日起,药监局正式施行GSP标准(Good Supply Practice,良好供应规范),此标准成为药品流通企业最重要的进入门槛。

2009年11月25日,商务部和国家药监局共同《关于加强药品流通行业管理的通知》,明确商务部作为药品流通行业的管理部门,负责研究制定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而药品经营企业的准入管理依然由药监局负责。

商务部成为药品流通行业主管部门后,《纲要》的制定即提上日程。经过一年多的酝酿,由商务部牵头、卫生部、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参与制订的《纲要》方始出台。

药品流通生态圈

中国药品流通散乱小局面由来已久,因此,《纲要》的核心即为“提高药物流通企业的市场集中度”。

《纲要》指出,由于准入门槛较低、行业规划管理欠缺等原因,导致药品流通行业存在集中度低,发展水平不高,跨区域扩展缓慢等问题。

目前,全国有1.3万家药品批发企业,销售额超过5000万元的企业只有491家。

其中,中国医药集团(下称国药集团)、上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上药集团)与九州通医药集团(下称九州通)分居业内前三,市场份额仅占20%。而1.2万多家小型公司却只分摊不足15%的市场份额。

与此相比,占全球药品市场销售份额近一半的美国,只有70余家批发企业,其中规模最大的三家企业市场份额达到94%。

朱恒鹏指出,中国药品流通企业“多、散、小、乱”小散乱局面二十多年没有改观,加价率管制政策是主要原因。

该政策规定,公立医院售药加价率不能超过15%。这一政策使得公立医院选择了这样一种药品购销模式:一方面抬高药品采购价,以获得更多的合法加价,另一方面以返点和回扣形式向药品供货商要回采购价抬高部分,这样表面上执行了15%的加价率政策,实际上得到的卖药收益远超过15%。

国家发改委的一次调查表明,2005年国内医院的实际药品购销加价率为42%。

据国家药监局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统计,2009年公立医院药品销售额占70%,药店销售仅占27%。

上药集团副总裁李忠和也表示,“上药集团2009年的销售额中,70%销往上海市各大公立医院,销往药房的仅有10%。”

公立医院主导药品零售环节这种格局,使得上述虚抬药品批发价,然后以返点和回扣形式向医院返利,成为国内药品流通行业的主导模式。

在这种模式下,中国药品流通企业难以实现优胜劣汰和行业集中。朱恒鹏表示:“医院选择供货商的标准不是效率而是返点和回扣的安全性,在这种情况下,比拼效率的优胜劣汰机制不复存在,高效率的企业无法做大做强。”

此外,公立医院给付企业的药品回款期普遍在半年以上。在此期间,需由药品批发商替医院垫支药品采购款。现实中,许多药品批发商需要拿出几百万元甚至几千万元周转资金,用于垫支采购款,这也使得他们仅有能力数种药品,而无法扩大规模。

即使是目前规模较大的九州通、国药集团、上药集团等企业,也均无力承担巨大的垫资压力,因此它们的大部分业务实际上是药品配送,而不是批发。

而在长期的合作中,药品批发企业和医院之间已形成独特的生态关系。一些长期为医院配售药品的批发公司,通过返点和回扣等灰色纽带,已经将双方捆绑为利益共同体,医院一般不会轻易更换供货商,一些试图做大的药品流通企业亦无法通过公开竞争,挤入公立医院市场。

比如,九州通的规模虽居行业第三位,但其供货对象主要是民营医院、基层医疗机构以及药店,该公司虽一直试图向二三级公立医院供货,但始终难有突破。

正因此,业内人士指出,“以药养医”,公立医院垄断药品零售市场的现状不加改变,药品流通行业集中难以实现。

需要看到的是,进入药品流通行业的审批权仍掌握在国家药监局手中,商务部对于药品流通企业的结构调整空间有限,仅凭其一己之力,显然无法医治长期以来的医药体制痼疾。

医药分离难

《纲要》还力主发展零售药店,意在以此促成医药分离。《纲要》提出,“在已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取消以药补医的基层医疗机构”,“可率先探索医生负责门诊诊断,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的模式”,“逐步提高社会零售药店在药品终端市场上的销售比重”。

朱恒鹏认为,“如果该纲要能够引导基层医疗机构逐步走向医药分离,零售药店市场份额在十二五期间能够有较大幅度提高,药品批发配送行业的适度集中也许有望实现。”

但北京金象大药房董事长徐军认为,在以药养医的现实下,药店与医院的进货渠道、销售模式不同,再加上医院可以通过技术手段,严格控制处方外流,以保证自身的药品销售收入,零售药店难以获得处方药销售资格。

现实情况也证实了上述人士的担心。比如,在药店,基本可以购买到大部分和医院所开药品通用名相同的药品,但却很少能找到有同样商品名的药品。

记者拿着北京一家医院所开的处方单,开列售价每盒20.99元的迪克罗氧氟沙星眼膏,走遍各大药房,可以找到十几种不同品牌、价格在10元-20元之间的氧氟沙星眼膏,但却找不到“迪克罗”氧氟沙星眼膏。

这是一个行业内公开的秘密:除了像美国辉瑞公司生产的“万艾可”等少数独家药品,同一品牌的同种药品,一般很难同时在公立医院和药店销售,即使同时销售,规格也会有所差异。“万艾可”之所以能够在公立医院和药店获得同等待遇,是由于辉瑞垄断专利所享受的“特权”。

现实中,药品流通企业需要面对公立医院和药房两个不同的市场,前者占据国内药品零售市场70%的份额,成为药品批发企业的必争之地;而后者虽然市场竞争相对充分,但是市场份额相对单薄,反而不能成为企业着力开拓的市场。

药品流通市场第8篇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533(2007)10-0445-03

1 我国药品流通现状

通常情况下,药品从出厂直至进入医疗机构,大致历经这样一条环节链:药品生产厂家药品招标机构药品批发公司―药品商―医院相关人员―患者。在整个环节链中,患者之前的任何一个环节,都在制定自己的“潜规则”设阻,层层设阻必然导致层层寻租,药厂会将所有的额外费用全部计入成本,最终都将转嫁给患者。

1)医疗机构:在我国长期形成的医药不分的卫生体制下,药品零售的主渠道是医院的药房,几乎占据了整个医药市场。由于药品的特殊性,患者在大多数情况下自己无法选择购买何种药品,只能够在医生的指导下做出购买药品的决定。因此,医院医生对患者用药的处方权形成了对患者用药的垄断优势。

2)药品批发企业:多级药品批发企业的产生有其历史和法律原因。首先,在我国计划经济时期,药品的流通是由各级医药公司负责,而各级医药公司根据行政区域划分为省级、市级、地级等。而市场经济开始后,这些原有的医药公司变为了分布在全国各地的各级药品批发公司。其次,由于国家法律规定,药品生产企业不允许在生产企业所在地以外的地方设立药品仓库,这使得我国无法像国外一样产生跨地域的大型药品批发机构,客观上使这些各级批发公司有了其生存空间。

3)药品招标机构:从总体来看,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自2000年实行以来,经历了6年的风风雨雨,各界对此评价不一,对于其未来的走势也存在诸多观点。客观地说,6年来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的积极意义不能抹煞,毕竟把很多临床用药价格拉下了一大截,其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招标行为不规范;地方保护及行政部门的不正当干预;中标价格不能根据市场波动进行调整;以低价位作为评标的标准,加剧医药企业的恶性竞争。

2 我国药品流通模式及主要问题

我国特殊的情况造成了在流通领域中的各种利益群体:药品的生产企业、各级批发企业、招投标机构以及医务人员。他们都通过不同的方式来影响我国药品流通模式,如药品生产企业利用药品的自主定价政策、新药报批政策;批发企业利用自己的地位,在医院进行药品促销;而招投标机构,则是掌握了药品进入医院市场的许可证。

从药品供应链可以看出,我国药品流通模式中参与部门过多,而且有的部门并没有发挥应有的功能,且使药品利润过多地停留在医院等部门,使得药品利润无法返回到生产企业,从而使生产企业没有足够的利润和资金进行新药的研究开发。

3 我国药品流通模式分析

3.1 市场集中度不高

2002年,全国仅有4个药品批发企业的销售额超过50亿元,前3家企业的市场集中度仅为11.4%,而美国前3家企业的销售额约占了美国市场的90%[1]。

我国药品流通企业数量多,截至2004年底,全国共有12 300家药品批发企业、18万家药店[2],其规模大多较小,而且布局极不合理,药品批发企业仍按照行政区划而不是按照药品的合理流向设置,平均每个省拥有400多个批发企业,与全国医药大流通、全国统一医药大市场的矛盾十分突出。药品零售网点主要集中在大、中城市及沿海发达省区,而广大农村地区,药品零售网点数量偏少。

流通企业的市场集中度不高,必然导致其与处于垄断地位的医疗服务机构的谈判能力下降,从而进一步强化了后者的垄断地位。

此外,作为最大的药品零售商,以公立医院为主的卫生服务提供组织对于药品的销售仍然占有垄断地位。这些年来,虽然进行了一些改革,但基本上没有触及问题的核心,药品零售环节的竞争是极不充分、极不公平的。

3.2 医药不分业

与一般的消费品不同,药品的销售基本上是患者通过医生的处方在医院购买,大约80%的药品是医院药房销售的[3]。医院对药品销售的垄断,使得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在这一领域受到扭曲,突出表现为药价的虚高。在国家财政对医院的投入不足的情况下,医院过分依赖“以药养医”的机制来维持其通常的运营。

由于消费者对药品的使用没有自主选择的权利,“以药养医”机制导致药品的过度使用。这不仅造成资源的浪费,也为上游的医药工业、流通业提供了虚假的需求信息,造成了大量重复建设,加剧了医药产业结构的不合理程度,而且为药品高回扣、虚高定价提供了制度基础。

3.3 信息化程度参差不齐,信息资源不能共享

从总体情况来看,我国医药流通主体的信息化水平比较低,计算机的应用还不十分普及,尤其是县及其以下的医药流通企业中,计算机应用、开发人才匮乏,信息技术开发水平低,许多企业不熟悉电子商务、网上销售、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经营管理者难以借助计算机自动分析系统来掌握客户、品种的经营动态,很难实现商品流、信息流、资金流的动态高效管理。

3.4 现代化物流手段未得到广泛和有效应用

一方面,我国的制药企业、医药批发企业以及医药零售企业各自为政,造成医药物流资源浪费严重。制药企业、医药批发企业以及医药零售企业纷纷在投资建设自己的物流中心,各物流中心分别由厂商、批发商或零售商管理,即他们在负责商品生产、流通或销售的同时,也全权负责商品流动或管理的事务。显然,这种形式的物流中心在利益上表现为厂商、批发商或零售商能对商品流动、经营的全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但物流资源不能充分利用,物流各环节割裂,供应链链条彼此脱节,不能形成核心竞争力,建设及经营成本较高。

3.5 市场中介组织发育不良

市场中介组织是指为适应电子商务交易方式的要求、具有与传统流通主体不同运作方式的新的市场媒介体,其中包括新型网络服务商、第三方物流企业等。在电子商务环境下为商品流通提供技术服务,但是不参与商品所有权转移的称之为市场中介组织,如专门从事网络服务的网络服务商等。

3.6 第三方参与流通的程度不够

由于我国独特的国情,保险机构对医院的药价控制没有参与度,同时招标机构也没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

4 对策与建议

4.1 对传统流通主体进行改造

1)药品批发商:随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原来作为我国药品流通体系和市场网络中心的国有医药批发商的地位受到了猛烈的冲击,处于来自生产商和零售药店两方面的双重挤压之中,面临着经营萎缩、效益下降、亏损连年增加的严峻形势。

根据产销、批零关系以及批发商与生产商、零售商整合的方式和紧密程度不同,可以把我国医药批发经销模式分成3种基本形式。

第一,对生产商、零售商依赖型的批发商,可以通过3种形式有效整合:一是充当生产商和零售商的商;二是成为生产商的特约经销商;三是将自己主动改造成大型生产商或零售商垂直一体化的批发商,即通过产权变动、参股经营等形式,进入大型生产、零售企业的营销系统,成为其附属的批发机构。

第二,对生产、零售企业渗透型的医药批发商,也可通过3种形式有效整合:一是与生产商、零售商组成产、销、批、零联合体;二是适当开发符合自身特点的生产性项目;三是引入零售经营模式,使批发、零售融为一体。

第三,对生产商和零售商具有控制能力的批发商,对生产商的控制形式有3种:一是药品买断经营,实行真正意义上的总经销;二是发展新型的加工订货,统一收购业务,成为生产企业的“雇主”;三是组建以批发商为主、产销一体化的企业集团。对零售商的控制形式也有3种:一是联合零售企业,组建连锁公司和商业集团;二是成为一批中小零售商的配送中心;三是利用会员制将中小零售商纳入自己的零售服务体系,发展特许连锁经营。

2)药品零售商:药品零售主要由医院药房和社会零售药店构成。社会零售药店的组织形式主要有单体零售药店、连锁零售药店、平价药店、药品大卖场、百货商场药品柜台等,其中连锁药店的发展最迅速,也最具竞争力。

4.2 电子商务环境下的药品流通体系

体现在电子商务环境下的药品流通体系中,就是电子商务与医药物流整合的流通业态。这种业态是一种比较理想的医药分销企业业态,它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将电子商务与传统的医药分销产业相结合。药品流通主体在追求价值增值和降低成本的权衡中,依靠其价值链核心环节“点”的突破,带动企业业务“面”的发展,从自己的比较优势出发(这种优势表现为在该环节上具有成熟、精湛的技术和较低的成本),选择少量环节培育并增强其核心竞争能力,强化自己的优势地位。

4.3 加快卫生体制改革步伐,实现医药分开管理

从长期看,要提高药品流通体系的效率,必须实现医药分业,改变医疗机构“以药养医”的补偿机制,削弱医疗服务提供机构对药品零售的垄断势力,强化医疗保险制度中医疗费用的约束机制。近期可以考虑采取下列措施:

1)推动医生处方的规范化和社会化,允许患者持处方到社会药店购买药品。如果凭处方从社会药店购买医保药品同样可以报销,医院就失去了对患者药品购买行为的控制权,这样就可以用社会零售药店来制约医院药房对药品零售的垄断,促进流通效率提高。

2)如果从实际情况考虑,医院的药房可以暂时不分离,但要求医院药房必须与社会药店一样,对药品实行明码标价。

3)前两个措施使医院的药房直接与社会零售药店产生竞争,医院药品价格下降,政府可以通过允许部分医疗服务价格上升不高于一个特定百分比的方式调节医院收入,但这一百分比应该小于药品价格下降幅度,以促进医院改进管理和提高效率。

4.4 发挥第三方机构的作用

加大第三方机构的公开性,并加大医疗保险机构在流通体制中的参与度,使医疗保险机构发挥对药品价格和医院的监督功能。

参考文献

1 陈文玲.药品价格居高不下究竟原因何在[J].价格理论与实践,2005,(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