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论坛

乡镇论坛杂志 部级期刊

Tribune of Villages AND Townships

杂志简介:《乡镇论坛》杂志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自1989年创刊,国内刊号为11-2887/D,是一本综合性较强的政治期刊。该刊是一份旬刊,致力于发表政治领域的高质量原创研究成果、综述及快报。主要栏目:乡村组织、乡村工作、村治咨询、法律顾问、乡村经济、乡村法制、乡村人物、实话实说

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主办单位:《乡镇论坛》编辑部
国际刊号:1002-7033
国内刊号:11-2887/D
全年订价:¥ 508.00
创刊时间:1989
所属类别:政治类
发行周期:旬刊
发行地区:北京
出版语言:中文
预计审稿时间:1个月内
总发文量:10510
总被引量:501
H指数:8
立即指数:0.002
期刊他引率:1
  • 编辑部纪事

    刊期:2010年第34期

    住平房还是住高楼?老百姓自己说了算 11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开展农村土地整治,要以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坚持群众自愿、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依法推进,按照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实施田水路林村综合治理的原则,以农田整治...

  • 三农点滴

    刊期:2010年第34期

    政策 国务院严禁违背农民意愿“撤村圈地” 国务院总理11月1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规范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刊期:2010年第34期

    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使这一从1988年6月开始试行、1998年11月修订实施的新时期指导我国村委会建设的基本法律更加完善、更加成熟,也更加具有实用性、可操作性。法律的修订,是党中央、国务院重视村委会建设的具体体现,表明了中央始终不渝地发展农村基层民主建设...

  • 深入贯彻村委会组织法 进一步深化村民自治实践——访民政部副部长姜力

    作者:添亮 刊期:2010年第34期

    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蚕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委会组织法》),并颁布实施。民政部全程参与了法律起草,又是指导村民自治的职能部门,为帮助广大读者全而准确地把握村委会组织法的基本精神,日前,本刊记者就有关问题采访了民政部副部长姜力。

  • 浅析“新法”的制度创新

    作者:任大鹏; 杜文骄 刊期:2010年第34期

    纵观此次村委会组织法修订,在诸多方面对原有法律进行了修改和完善,虽然仍存在需要继续斟酌、改进的部分和空间,但毋庸置疑,“新法”在制度设立上有着很大的进步。

  • 新修订的村委会组织法对选民登记规定的完善

    作者:唐鸣 刊期:2010年第34期

    对于选民登记,原村委会组织法几乎没有规定,其中只有一条涉及这个问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二十日以前公布。”这条规定最大的一个问题是未能考虑到近年来,随着改革的深入、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变化、人口的流动.农村户籍人口和农村居住人口越来越复杂的状况,以至不能很好地应对各地农村村委会选举选民登记中各...

  • 一部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的法律

    作者:虞烈东 刊期:2010年第34期

    作为民政部门一名从事农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的工作人员,笔者对新修订的村委会组织法备感亲切和及时本文结合实际,谈谈笔者对新修汀的村委会组织法创新和务实之处的理解。

  • 村委会组织法修订后的五大完善

    作者:孙孝建 刊期:2010年第34期

    从调整、充实和增加的内容看,这次新修订的村委会组织法与修汀前相比,主要在五个方面作了拓展、完善、深化、规范和创新。

  • 亮点的背后

    作者:杨炳珑 刊期:2010年第34期

    新修订的村委会组织法亮点颇多,记者在采访有关参与立法人士的过程中,了解到一些亮点背后的故事。

  • 桃林镇圆满完成村党组织换届选举

    刊期:2010年第34期

    目前,江苏省东海县桃林镇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圆满结束。这次换届选举工作采取“公推直选”的方式。从选举结果看,全镇村党组织书记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达到45%以上.文化程度在高中以上的达到58%以上,其中大专以上学历有6名占29%,21个村党支部书记具有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本领的有13名,占62%,还有1名大学生村官当选为村党支部书记...

  • 亲兄弟不宜同时在同一届村民委员会中任职

    刊期:2010年第34期

    辽宁省凤城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科的某工作人员称,该市宝山镇白家村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原村委会主任姜姓亲兄弟二人都是候选人,正式选举中均落选。但选举结果却另有冷姓亲兄弟二人同时当选为村委会副主任和委员。

  • 村委会选举时不能随意进行“委托投票”

    刊期:2010年第34期

    河北省沧州市南皮县南皮镇小崔庄选举委员会王某来信反映,该村在办理委把投票时,有的人外出30年了也要求办委托,离婚再婚妇女户口迁出还没有注销的,户口最近迁入村还未来居住的等等情况都要求办理委托,希望能提供给我们办理委托投票的法律依据。

  • “公推直选”选拔农村“领头羊”

    作者:陈仕川 刊期:2010年第34期

    11月2日,重庆市永川区何埂镇玉宝村党总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大会在村会议室拳行,43名党员经过差额投票,选举产生出新的村党支部书记和委员。该镇目前对16个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全部采取了“公推直选”方式。

  • 户口迁移必须由公安机关办理

    刊期:2010年第34期

    一位读者来信问,本人是城市户口,丈夫是农村户口,想把城市户口迁移到丈夫所在村,但村委会不同意接收,派出所就不给办理,我该怎么办?

  • 秘密划票间的选票是受法律保护的

    刊期:2010年第34期

    一位读者来信说:我村村委会换届选举时,一名落选村干部当街辱骂我们家,甚至威胁,不知道为什么他知道我们家没有投他的票,请问我们该怎么办?秘密划票,是否能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