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上海人大月刊 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成果共享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报告 【正文】

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成果共享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报告

作者:张楠 不详
农村集体资产   监督管理条例   市人大常委会   执法检查   检查报告  

摘要:2018年4月1日起,《上海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这是继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文件之后出台的第一个地方性法规,标志着上海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走上了法治化轨道。自2018年3月以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相关区开展检查工作,通过实地查看、召开各方座谈会等形式,全面了解条例在全市的宣传贯彻以及执行落实情况,形成了执法检查报告。2018年12月20日上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对报告进行了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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