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司法

人民司法杂志 部级期刊

People's Judicature

杂志简介:《人民司法》杂志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自1957年创刊,国内刊号为11-1602/D,是一本综合性较强的政法期刊。该刊是一份旬刊,致力于发表政法领域的高质量原创研究成果、综述及快报。主要栏目:卷首语、感悟人生、作家专栏、法律人生、精彩人生、印象人生、雅致人生、珍藏人生

主管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主办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国际刊号:1002-4603
国内刊号:11-1602/D
全年订价:¥ 676.00
创刊时间:1957
所属类别:政法类
发行周期:旬刊
发行地区:北京
出版语言:中文
预计审稿时间:1个月内
综合影响因子:0.19
复合影响因子:0.81
总发文量:10490
总被引量:16201
H指数:34
引用半衰期:4
立即指数:0.0137
期刊他引率:0.925
平均引文率:3.4262
  • “点易杯”有奖征文启事

    刊期:2019年第08期

    2019年,本杂志社与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共同举办'点易杯'有奖征文活动,并在2019年《人民司法·应用》和《人民司法·案例》刊出有较高学术性、实用性的应用法学研究文章和案例研究文章,旨在进一步发挥《人民司法》作为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刊的指导作用,更好服务于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载文研究审判执行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

  • 抢夺行驶中公交车方向盘行为的认定

    作者:石魏 刊期:2019年第08期

    【裁判要旨】抢夺行驶中公交车方向盘的行为是否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要视该行为是否具有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相当的社会危害性而定;对具体危险性的判定,要结合案发时间、地点、方式、危害行为、危害后果及主观恶性等因素综合认定。案号一审:(2017)京0116刑初268号【案情】公诉机关: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

  • 抢夺公交车方向盘致车损人伤的行为定性

    作者:聂昭伟 刊期:2019年第08期

    【裁判要旨】对于抢夺公交车方向盘的行为如何定罪,不能一概而论,而应区分情况对待。如果具有导致车损人伤等侵害公共安全的具体危险,且行为人存在主观故意,应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行为人没有预见自己行为的高度危险性,或者己经预见但轻信可以避免,应认定为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行为不具有侵害公共安全的具体危险,...

  • 妨害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行为定性

    作者:陈峰; 沈平 刊期:2019年第08期

    【裁判要旨】将因驾乘纠纷导致的刑事案件定性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时,应首先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本身是否与放火、爆炸等行为的危险程度具有相当性,然后再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判断该行为是否具有发生危害结果的紧迫危险。案号一审:(2017)渝0101刑初953号【案情】公诉机关: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谭宜明。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审理查...

  • 拉拽客运司机的罪责判定

    作者:朱敏明; 向夏厅 刊期:2019年第08期

    【裁判要旨】乘客多次拉拽正处于驾驶中的客运司机,属于足以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危险方法,应认定其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于实害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无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一般不能适用缓刑。案号一审:(2013)杭江刑初字第998号【案情】公诉机关: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检察院。

  • 妨害公交车安全驾驶行为的定罪与处罚

    作者:赵俊甫 刊期:2019年第08期

    近年来,妨害公交车安全驾驶的违法犯罪时有发生,有些还酿成车毁人亡重大事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产生恶劣社会影响,例如2018年重庆市万州'10·28'公交车坠江事件。从司法实践来看,妨害公交车安全驾驶案件中,多数仅仅是因车费、补票、找零、路线变更、错过站点、要求随意停车等琐事引发.

  • 利用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实施诈骗的认定及处罚

    作者:骆锦勇; 李莹 刊期:2019年第08期

    【裁判要旨】行为人利用后台不可操控的大宗商品交易平台,不遵循正常交易规则,通过多种欺诈手段,蓄意造成客户亏损而获取财物的行为,构成诈骗罪。案号一审:(2017)浙06刑初21号二审:(2017)浙刑终330号【案情】公诉机关: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张展。

  • 涉黄金首饰收赃的主观明知

    作者:李志远; 吴成杰 刊期:2019年第08期

    【裁判要旨】涉黄金首饰的收赃案件,作为当前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的主要类型,在对收赃人主观明知的认定上,除了结合被告人自身的认知水平、交易价格是否明显低于市场价值、赃物交易时间和地点是否异常等传统判断规则外,还应当重点审查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协会对黄金首饰回收、置换业务进行管理的特殊规定及行业惯例做法等内容,并推动形成科学...

  • 以国外付款国内配送模式走私的计税价格确定

    作者:罗开卷 刊期:2019年第08期

    采用伪报一般贸易、伪造实际成交价格方式进口货物进行走私的,因成交价格系伪造且实际无成交价格,需依照《计核偷逃税款暂行办法》确定计税价格,进而核定偷逃应缴税额。

  • 违背妇女意志的证据分析

    作者:张华; 樊卓然 刊期:2019年第08期

    【裁判要旨】被告人与被害人系在约会过程中发生性关系,后被害人报警控诉被告人强奸,该类案件中,是否违背妇女意志成为证明的难点。法官在证据审查时围绕构成犯罪的要件事实,运用横向对比、纵向对比、交叉对比三种方法,坚持排除合理怀疑标准,结合被害人身上并无明显伤势等客观情形,对本案证据进行多维度分析,在无法达到证明标准时,认定被告人不...

  • 借名借款行为的效力判断

    作者:林前枢; 林晓玲 刊期:2019年第08期

    借名人以出名人的名义实施的直接借名借款行为,出名人以自己名义实施的间接借名借款行为,均适用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六条处理。债权人明知借名约定或不知但同意与借名人形成借款合同关系的,由借名人承担偿还责任;债权人不知借名约定且其只愿意与出名人实施法律行为的,由出名人承担偿还责任。在直接借名借款行为中,债权人对此还享有撤销权。

  • 借贷关系成立与否的说服责任与争点责任

    作者:徐文波; 周洪波 刊期:2019年第08期

    【裁判要旨】借款人抗辩借贷行为未实际发生的合理说明义务,不免除其举证责任。借款人的合理说明义务属争点责任,其完成标准是达到证明借贷行为未实际发生具有合理可能性,即足以使借贷关系是否实际发生真伪不明。出借人的举证责任属说服责任,其完成标准是证明借贷关系实际发生具有高度可能性。争点责任与说服责任均具有过程性,前者以出借人完成...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非正常收入的认定

    作者:刘文辉; 周坚; 杨帆; 韩冰 刊期:2019年第08期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其高级管理人员在客观上已经丧失了获取绩效奖金的基础。对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的认定,不以其对企业资不抵债具有主观认识为前提。上述人员主张将绩效奖金作为职工工资列入破产债权,按破产清偿第一顺序予以清偿的,人民法院不予...

  • 保险人适时具体的询问是投保人履行告知义务的前提

    作者:王亚男; 尹宏桂 刊期:2019年第08期

    【裁判要旨】在订立保险合同过程中,保险人对关系保险风险的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有关情况的询问,是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前提。案号一审:(2016)渝0243民初4862号二审:(2017)渝04民终771号【案情】原告:何光荣。被告: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以下简称大都会人寿重庆分公司)。2015年2月9日,大都会人寿重庆分公司与投保人陈...

  • 无催告情形下合同解除权的消灭

    作者:范纪强 刊期:2019年第08期

    【裁判要旨】解除权作为形成权,依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即可使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从利益平衡、维护交易安全的角度,需要对其存续期间进行限制。未经催告,合同解除权亦应在合理期限内行使,否则势必影响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确定。在一方未催告的情形下,解除权合理期限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结合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合同的性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