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司法

人民司法杂志 部级期刊

People's Judicature

杂志简介:《人民司法》杂志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自1957年创刊,国内刊号为11-1602/D,是一本综合性较强的政法期刊。该刊是一份旬刊,致力于发表政法领域的高质量原创研究成果、综述及快报。主要栏目:卷首语、感悟人生、作家专栏、法律人生、精彩人生、印象人生、雅致人生、珍藏人生

主管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主办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国际刊号:1002-4603
国内刊号:11-1602/D
全年订价:¥ 676.00
创刊时间:1957
所属类别:政法类
发行周期:旬刊
发行地区:北京
出版语言:中文
预计审稿时间:1个月内
综合影响因子:0.19
复合影响因子:0.81
总发文量:10490
总被引量:16201
H指数:34
引用半衰期:4
立即指数:0.0137
期刊他引率:0.925
平均引文率:3.4262
  • 擅自向河中倾倒大量工业废水的刑事责任

    作者:范莉; 黄辛 刊期:2014年第18期

    【裁判要旨】对于擅自向河中倾倒大量工业废水的行为,在定罪时应重点界定该工业废水是否属于刑法所涉的污染物范围,被告人的行为是否属于严重污染环境;在量刑时应当根据被告人犯罪情节,适当限制缓刑的适用。

  • 污染环境罪中“其他严重污染环境情形”的认定

    作者:梁健; 阮铁军 刊期:2014年第18期

    【裁判要旨】被告人违法焚烧20余吨工业垃圾,向大气排放大量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显然已经造成严重污染环境的后果,符合相关司法解释第1条第(14)项规定的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形。

  • “零容忍”政策下环境污染犯罪的司法适用

    作者:叶良芳 刊期:2014年第18期

    一、问题的提出 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上通过的《人类环境宣言》提出:“人类有权在一种能够过尊严和福利的生活的环境中,享有自由、平等和充足的生活条件的基本权利,并且负有保护和改善这一代和将来的世世代代的环境的庄严责任。”良好环境是人类生存发展之基,保护环境是各国理应担当之责。为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发展和中华民族永...

  • 对污染环境罪中“严重污染环境”的探讨

    作者:陈庆; 丁毅 刊期:2014年第18期

    刑法修正案(八)将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修改为污染环境罪:“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严重污染环境”这一构成要素的...

  • 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犯罪的区分认定

    作者:林涛; 李晓; 吴小军 刊期:2014年第18期

    【裁判要旨】对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诽谤罪和寻衅滋事罪,要准确区分二者的犯罪构成。对于利用信息网络诽谤特定自然人、侵犯公民人格和名誉权的,应认定为诽谤罪。而网络寻衅滋事一般针对的是单位、不特定的多人或者公共事件,扰乱的是社会公共秩序;该罪要求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不仅指虚假信息被大量转发、评论等造成的网络秩序混乱,同时也...

  • 离揪票收益分割的范围及诉讼时效

    作者:丁英 刊期:2014年第18期

    【裁判要旨】离婚时双方未就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公司股票进行分割,离婚后一方持有股票并经过数次转化和投资,最终股票大幅增值,另一方发现并起诉分割股票收益的,基本原则是将股票的原始价值及产生的自然增值、孳息认定为共同财产,这涉及分割节点的选择与自然增值、孳息、投资性收益等概念的辨析,并根据分割节点相应地调整财产范围。同...

  • 农村小产权房买卖应恪守诚实信用原则

    作者:林唏吟; 王丽娟 刊期:2014年第18期

    【裁判要旨】对无效的小产权房买卖合同,在利益分配上应当避免利益失衡,防止无效裁判带来不良社会导向,引导当事人恪守诚实信用原则。

  • 碰撞不是承担交通事故侵权责任的必要要件

    作者:陈军; 刘莹 刊期:2014年第18期

    【裁判要旨】机动车违规掉头,导致后方相互牵引的非机动车避让不及,发生事故,机动车与发生事故的车辆虽未直接碰撞,但机动车违规掉头的行为与后方非机动车的牵引行为结合在一起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属于无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机动车应承担相应责任。根据机动车一方的过错程度,结合优者危险负担原则,可适当提高机动车一方的责任比例。

  • 停放在道路边的机动车爆胎致人损害属于交通事故

    作者:马作彪 刊期:2014年第18期

    【裁判要旨】行为人在公共道路上违规停放机动车辆,轮胎突然爆炸致路人受伤,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交通事故定义的要件的,应认定为道路交通事故,相关民事责任应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规定处理。

  • 股权竞买人对拍卖信息负审慎审查义务

    作者:汪晖 刊期:2014年第18期

    【裁判要旨】股权竞买人应该正视股权拍卖的特点和规律,只有在转让人披露信息不实并构成违约时,才能请求法院支持其减少支付相应转让价款的主张,反之则败诉。

  • 鉴定结论可以否定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证据效力

    作者:王灯; 赖鹏有 刊期:2014年第18期

    【裁判要旨】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非保险事故是否客观发生的终极证据。如果有对车辆痕迹的鉴定结论认为事故并无真实发生,结合驾驶的经验法则判断及当事人的不诚信言行,依法应否定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证据效力,人民法院当以保险欺诈为由驳回被保险人的诉讼请求。

  • 常设仲裁机构亦可适用UNCITRAL仲裁规则

    作者:胡曙炜; 赵江涛 刊期:2014年第18期

    【裁判要旨】国际贸易双方在协议中约定将争议提交仲裁解决,并约定仲裁应在中国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适用现行有效的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UNCITRAL仲裁规则),该约定可理解为选定了仲裁委员会,符合机构仲裁的特征。UNCITRAL仲裁规则的制定初衰虽是为临时仲裁提供程序参考,但其并不排斥常设仲裁机构的适用,仅仅...

  • 债权人主张股东就怠于清算承担连带责任应适用诉讼时效

    作者:倪知良; 李江英 刊期:2014年第18期

    【裁判要旨】债权人就股东怠于履行清算义务致无法清算请求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责任性质上属侵权责任,债权人享有的请求权为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应当适用诉讼时效。该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应为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股东怠于履行清算义务且致无法清算之日。

  • 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和受益权可由不同主体分享

    作者:李元宏 刊期:2014年第18期

    【裁判要旨】信托财产应当具有法律上的独立权利形态,具有表彰权利的凭证如仓单是独立意义上的财产权应当具有的特征。委托人即代收行通过信托收据将货物交由受托人即进口商(间接)占有、使用、处分,而受益权归受益人即代收行享有,将所有权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各项权能在代收行与进口商之间作出有利于发挥物的效用,同时实现代收行贸...

  • 海事法院派出法庭所在地不是受诉法院所在地

    作者:何宝岩; 樊春宇 刊期:2014年第18期

    【裁判要旨】个人之间在海上所形成的雇佣关系,具有隶属、监督和管理性质,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承担无过错责任。海上、通海水域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纠纷案件应以受诉海事法院所在地的赔偿标准作为确定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依据,海事法院派出法庭所在地不应认定为受诉法院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