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江西社会科学 法律推理的本原 【正文】

法律推理的本原

作者:张虹 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讲师,重庆400031
法律推理   形式推理   实质推理   法律适用  

摘要:法律推理划分为形式推理与实质推理.形式推理是指在司法过程中,可以有确定的法律为依据进行推理;实质推理是指在法律规则互相矛盾或者取舍难定的情况下,依据价值理由为一定结论的思维活动.形式法律推理和实质法律推理相互依赖、相互作用,共建司法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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