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的 探讨精神病患者保护性约束细化标准的实施效果。方法 将400例有危害行为的精神病患者随机分为观察组与对照组各200例。观察组根据保护性约束细化标准评分对患者实施保护性约束和解除。对照组由护理人员根据经验对患者实施保护性约束和解除。结果 观察组患者敌对情绪及躯体不适发生率均显著低于对照组(P〈0.05,P〈0.01)。结论 对伴有危害行为的精神病患者,在实施和解除保护性约束时,采用细化标准。护士能严格掌握适应证,减少执行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及粗暴行为,有利于提高患者的满意度,减少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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