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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要依法保护自己的房产

作者:颜梅生
依法保护   老年人   无处分权人   房产   所有权人  

摘要:案例:2012年4月28日,外出旅游回来的老梁夫妻突然发现自家的门锁被换了,而里面住着的是他们根本不认识的人。通过仔细询问得知,他们的儿子因急需用钱,未经二老许可,趁他们不在家,将他们拥有产权的房屋卖了。老梁夫妻要求买主尽快搬走,买主却拿出了《购房协议》及老梁儿子出具的收款收据予以拒绝。提示:老梁夫妻有权收回自己的房屋。《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由于房屋系老梁夫妻所有,只有他们才享有对房屋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利。老梁儿子并非所有权人,当属无处分权人。所以,老梁夫妻自然享有索回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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