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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养殖问题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9-25 11:21:16

渔业养殖问题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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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可知,我国水产养殖业的面积规模和产量规模都很大,对水环境的影响巨大,而客观的水产养殖业水环境形势十分严峻。因而,无论基于水产养殖业本身的可持续发展需要,还是基于我国水产养殖业规模和地位及其对水环境的重要影响,都要求加强和改善其水环境管理。

二、我国水产养殖业水环境管理现状

从管理主体来看,我国水产养殖业水环境管理体系主要由各级政府行政管理和相应的法律法规制度、水产养殖户自身管理以及水产品消费者与养殖场周边居民的监督管理组成。从1986年《渔业法》实施以来,我国水产养殖业及其管理取得了突破性发展,但依然存在诸多不足。

(一)行政管理层面

我国水环境行政管理实施的是统一监督管理和部门分工监督管理相结合的体制。环保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渔政渔港监督部门等分部门则根据各自职责和分工对管辖范围内环境要素进行监督管理。具体到水产养殖业水环境的行政管理,由各级环保部门、水利部门、渔业农业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共同管理,呈现出“多龙治水”的局面。

在调研中,我们注意到现行水产养殖业水环境行政管理存在如下问题:第一,环保部门的职权和职责是履行环境保护,进行行政执法监督管理,但实际情况是,各级地方环保局的管理关系全部在地方,受制于地方领导,所以当经济与环境发生矛盾和冲突时,环境保护往往还是为经济发展让路。对于短期内没有引起明显环境问题和民众纠纷的渔业水环境问题,环保部门采取的是“民不报,官不究”的态度。第二,我国对水产养殖业实行的是多头管理,水产养殖证件、水产苗种是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水产养殖水环境由环保和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渔药、水产饲料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水产品质量则由质量技术监督、工商、经贸、环保、卫生、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管理,这就造成了各部门之间责权交叉多,分工不明确,往往出现“谁都该管”而“谁都不管”的现象,导致监督和执法力度效果不佳。第三,许多渔业资源具有跨行政区的性质,因而水产养殖业水环境管理就涉及跨行政区的管理问题。按照《渔业法》第七条第三款的规定,跨行政区域的江河、湖泊等水域的渔业,由有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商制定管理办法,或者由上一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监督管理。在实际运行中,不同行政区从自身需要出发来决定开发利用和管理跨行政区的水环境,缺乏良好的协调机制。因此,跨行政区的水产养殖业水环境管理中各行政区的管理重叠和冲突的现象以及局部有利而整体有害决策等问题也是比较普遍的。

(二)法律法规层面

从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渔业法律体系结构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法律解释、涉外法等多个层面逐步建立起来。但是我国现行的渔业法律体系中,与水产养殖业水环境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为中央级别的,如《渔业法》、《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和《海洋环境保护法》、《渔业水质标准》(GB 11607-89)、《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渔业船舶登记章程》、《水产苗种管理办法》、《兽药管理条例》、《水产原、良种审定办法》、《水产苗种管理办法》、《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远洋渔业管理规定》等。这些法律中多是关于渔业的一般性规定,单行法规尚不完善,因而造成了相关法律的实际操作性差。

其次,养殖业、捕捞业以及渔业资源的增殖和保护是相关法律的根本目的和重点,与水产养殖水环境有关的法规几乎空白。《无公害食品、海水养殖用水水质》标准和《无公害食品、淡水养殖用水水质》标准等关于水质标准的要求和出发点都是主要基于渔业产业本身的发展,而不是水产养殖业水环境对水生态系统的影响。即使有的法规如《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对水产养殖用水水质作出了相关规定,并要求养殖场或池塘进排水系统分开,其主旨仍然是服务于渔业的经济发展。再者,在现行水产养殖业水体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中,国家综合污水排放标准和行业污水排放标准――《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SC/T9101-2007)、《海水池塘水排放要求》(SC/T9103-2007)相对完整,但地方标准明显滞后,亟须健全和完善,仅有少数地方政府如浙江出台了地方标准《水产养殖废水排放要求》(DB33/ 453-2006)。

(三)养殖场主自我管理层面

为了保证水产品质量和保护水环境,中央和地方政府都针对水产养殖户的水产过程出台了相关管理规范。早在2002年,福建省就制定了水产养殖场用药记录管理制度,规定药物使用须由技术人员具体操作或在其指导下进行,并做好用药记录,用药后应妥善处理排放药液废水。北京、上海等地先后颁发实施了标准化水产养殖场管理规范,对标准化水产养殖场的水源水、池塘水、养殖排放水、生活污水等作了明确规定。养殖标准化和工厂化养殖为养殖户提高了管理效率,不仅改善了养殖设施设备,提高了生产能力和水产效率,而且改善了养殖水体生态环境,增加了水质调控能力,促进了水产养殖与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

但是在散户的水产养殖过程中,养殖场主对生产行为的水环境后果是不重视的,关于水环境的管理是混乱的。笔者在浙江、山东、湖南等地以实地访谈、调查问卷形式了解到,不执行《养殖用药记录》,使用禁用渔药、消毒物,超量使用渔药,不经无害处理直接排放养殖水等现象还是非常普遍的。大多数散户没有水环境保护的意识,对于水产养殖业的水环境管理更是没有概念。

(四)水产消费者与养殖水体周边居民监督层面

随着食品安全社会关注度的提高,水产消费者对于水产品质量和养殖水环境也越来越关心。从2012年开始,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开通了水产养殖质量安全服务信息系统,实时记录和,水产养殖场、养殖环境、养殖投入品、生产过程管理、水产品质量抽检等环节中关系水产品质量安全的动态信息,以便消费者监督水产养殖的生产与环境管理。在广东、浙江等省份的基层养殖地区,各村选派一名村干部担任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员,经过培训后负责监督和指导本辖区水产养殖场的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每月向镇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汇总报告各水产养殖场的基本信息和质量安全管理情况。

当然,水产消费者和质量安全监督员都主要是从水产品质量的角度理解和对待水产养殖水环境的。真正从生态环境角度关心水产养殖水环境的群体是另一利益相关者――养殖场周边的居民。养殖场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受到养殖水环境的直接影响。但是在调研中我们发现大多周边居民对于水产养殖废水排放造成的环境后果感到无可奈何。一方面是由于周边居民碍于与养殖户的本地熟人情面,对不明显的环境后果选择隐忍姑息;另一方面,促使周边居民对水产养殖废水排放问题行使监督和维权权利时,一般都到了废水、有毒物质排放长期积累、环境后果比较严重的阶段。

三、国际水产养殖业水环境管理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上述问题和不足,反映了与我国水产养殖业地位不匹配的水环境管理现状。纵观全球,我们发现挪威、日本、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在水产养殖业水环境管理方面走在世界先列,他们的成功经验为我们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一)设立专门管理机构,理顺管理体制

作为世界上最早(于1946年)成立渔业部的国家,挪威各区域内渔政及水产企业质量与环境管理的所有事务都由渔业管理机构派驻的检查官员负责,而不按养殖、捕捞、资源环保分工来设置机构。邵桂兰、刘景景、邵兴东:《透过挪威经验看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与政府规制》,《中国渔业经济》,2006年第5期。这样的机构设置和管理体制能避免政府部门间相互协调所产生的内耗。类似地,日本设有一个我国所没有的专门机构――由具有一定知识和经验的专业人上组成的、经过严格的步骤选举产生的渔业调整委员会。徐海龙、王海龙、乔秀亭:《中日渔业法律法规及管理对比分析》,《现代渔业信息》,2011年第9期。这个机构负责管理日本渔业相关的包含水环境管理的所有事务。反观我国,省级及以下行政区域中,水产养殖业隶属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管辖,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又归农业部门管辖,水环境由环境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共管。对此,笔者建议改革水产养殖业管理体制,整合行政资源,在环保部门中成立一个专门负责管理水产养殖业水环境的主体机构。这个主体管理机构由环保部垂直管理到省市区环保厅局,进而垂直管理到地市级环保局;地市环保局再派出县区级环保局。水产养殖业水环境管理人员三至五年进行轮换,以防止地方保护主义、加大环保执法监管力度,防止各种保护主义对企业污染的包庇袒护,防止各类腐败的孳生和蔓延。

(二)完善法律体系,加大执法力度

在现有《环境保护法》、《渔业法》和《水污染防治法》基础上完善我国水产养殖业法律体系,尤其是地方法律法规、地方标准和实施细则的制定和出台。在我国现行渔业法律体系中,关于水产养殖业水环境的专门法律法规还是空白,亟需加紧立法和制定相应实施办法。在这方面,美国在针对水产养殖及其环境管理的立法过程中广泛吸取各部门和各种知识背景的人员尤其是生态学家的参与,这一做法是值得我们注意的。

在水产养殖业过程中,对渔药的监管制度是需要特别重视的。美国水产养殖用药严格遵守联邦政府和州的法令法规、条例和指南等管理规定。水产养殖排放的杀虫剂和其他潜在污染物必须由国家污染物排放清除系统许可才能使用。而在挪威则根本没有渔药店,养殖户在市场上购买不到药品。当鱼病发生时,养殖户必须经由专业兽医开处方才能获得渔药。这些渔药管理规定使得渔药管理更简单有效,减少渔药对水环境的影响。这一经验体现的预警原则应当在水产养殖业水环境立法得以体现。因为只有这样才能避免上述民众监督只能发生在环境后果发生且严重化、明显化之后。

(三)发挥养殖户主体作用,调动渔业协同管理机能

水产养殖户既是水环境管理的客体,又是水环境管理的主体。作为水环境管理客体,养殖户要遵循法律法规,受政府和相关制度的制约。作为水环境管理的主体,养殖户应当主动承担起管理养殖场、维护水环境的责任和义务。发挥养殖户主体作用的有效途径是在水产养殖中应用HACCP体系(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这一体系就是要在亲体、幼苗、养成、销售整个过程中对包括养殖场的周围环境、养殖水质、苗种、饲料、水产药物等环节进行全方位的监控,针对各个重要的环节进行危害分析,并加以控制,确保养殖产品的健康安全性。目前,英国、澳大利亚、挪威、爱尔兰、加拿大、美国等国家,HACCP体系得到了广泛应用。在水产养殖的过程中,养殖户按照HACCP的要求进行养殖和生产活动,不仅提高了水产品的质量安全性,获得较大的经济收益,而且可以促使养殖者在养殖过程中注意水环境的管理,保护水生态环境。

在水产养殖业的水环境管理方面,养殖户组织所发挥的管理和监督职能也十分重要。澳大利亚、韩国、印度尼西亚等国都有系统完善的渔业协会,每个养殖企业和养殖户都是协会的会员。这些协会以非政府组织的性质与政府建立了密切的伙伴关系,协助政府提高行业的管理效率和效益,在质量控制、发展水产养殖、行业自律、水环境管理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因为这种协会是一种“自我控制式”的管理系统,能促进养殖户和政府之间的沟通,激励养殖户自发地参与到可持续发展的养殖活动中去。Kwang Nam Lee, J.M.Gates, Jungsam Lee. Recent Developments in Korean Fisheries Management. Ocean & Coastal Management, 2006(49).因此,笔者建议,借鉴各国已有经验,鼓励水产养殖户采用HACCP体系进行自我质量和水环境管理,并发挥养殖户行业协会的自我管理、协调政府共同管理水环境。

(四)提高水产养殖户和相关民众的环保意识

只有从事水产养殖业人员和相关民众(消费者和养殖场周边居民)的环保意识得到了提高,才能真正实现政府对养殖户的监督和养殖户之间的监督,从根源上解决水产养殖业过程中的水环境问题,促进我国水产养殖业可持续发展。这需要政府广泛宣传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免费对水产养殖者进行水环境保护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养殖户的环保意识。

现阶段,政府相对重视面向养殖户举办相关的水产和环保知识培训班,推广水产健康养殖技术和生态系统修复技术。但笔者建议,政府应该同时重视向养殖户和相关民众提供生态科学知识与环境伦理意识的教育。这样的措施不是局限于就水产养殖业水环境问题来谈水环境问题,而立足于建设公民社会的高度来思考水环境问题。赋予与水产养殖业水环境的利益相关者相应的话语权,设立和完善公众参与政策制定的渠道,建立参与机制。同时,加强水环境的科学知识与道德意识的教育和培养,提高公众的参与能力。这样,完善的水环境法律体系建立之后,公民才能有效监督,降低公共监管成本且提高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和政策的落实度,避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孔祥智、郑风田、崔海兴:《太湖流域水环境污染治理对策研究》,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68页。

第2篇

关键词:北方地区; 淡水养殖; 问题与对策

北方淡水养殖的发展历史并不算短,但是由于受到种种因素的制约,其发展速度一直不是很好。但是,相关研究者在研究北方淡水养殖中存在的问题时,还应该注意到北方淡水养殖业的发展潜力。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于事物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渔业产品越来越被广大公众所接受,尤其是一些渔业的“无公害的绿色食品”,人们对它们的青睐度也越来越高。所以,本文将重点研究北方淡水养殖业中存在的问题,进而对促进北方淡水养殖业的发展对策提出几点对策。

1 北方淡水养殖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北方淡水养殖业的发展历史不断,但是由于市场供应、养殖技艺等因素的制约,目前依然处于低迷状态。通过相关研究者的积极研究,总结出一下几点,在北方淡水养殖中存在的问题。

1.1 淡水养殖鱼类暴发性疾病 在养殖业中,暴发性疾病的危害性是不言而喻的,它严重影响着养殖业的发展,尤其是北方淡水养殖业中的淡水养殖鱼类的暴发性疾病。这类型的暴发性疾病的发生时间短、蔓延范围广、治疗较难,而且很多种鱼类对于这类型暴发性疾病都没有较强的抵抗力,致使这类型的暴发性疾病一旦爆发,则会迅速蔓延,而且随着时间延长、这类疾病的抗药性增强,危害性将会更大。在2006年,黑龙江佳木斯地区爆发这种急性的综合型淡水养殖鱼类疾病,危害了近千家渔户的五万多亩养殖区,鱼类死亡400多万kg,损失更是直接打到千万元。

1.2 淡水养殖饲料的配合 我国北方淡水养殖业虽然由来已久,但是渔户对于养殖饲料的配比、选取问题依然存在很大的误区。受到传统思想的影响,很多渔户对于饲料配比的认识严重不足,认为只要最贵的、国外产的饲料就是最好的饲料,对饲料的成分、配比,不同淡水养殖品种所需营养的需求不同等因素,都没有很好地考虑在内;另外,由于饲料的生产厂家多,品牌质量乱,饲料市场的管理力度不够,也是影响北方淡水养殖业发展之后的因素。而且,还有些质量确实很好的饲料,但是其价格却不是大部分渔户所能接受的,致使北方淡水养殖的饲料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1.3 养殖品种混乱 因为大部分的渔户缺少系统的市场调查,致使他们对于市场的供求关系等问题,认识不足,从而造成养殖品种混乱的情况严重。另外,在大部分的北方淡水养殖区,多以传统的养殖品种为主体,这些养殖品种的数量多,这样在价格上就会降低。同时,在选择养殖品种时,单纯只以经济效益为出发点,很少考虑当地的自然情况与资金、设备、销路等供应因素,盲目的投资的后果严重。

2 促进北方淡水养殖业发展的对策

若想促进北方淡水养殖业的发展,相关研究者就必须解决渔户的养殖技术问题、市场供求问题、渔业产品的销路问题以及开发新型淡水养殖产品,以从根本上发展北方淡水养殖业。

2.1 积极学习新型养殖技术 在北方淡水养殖中,首要解决的问题就是鱼类的暴发性疾病问题。所以相关渔户应该将防病放在养殖的首要位置,另外在发生暴发性鱼类疾病时,要沉着、冷静,迅速制定出有效解决方案,尽量减少损失。所以,地区相关部门要积极组织淡水养殖渔户,进行新型养殖技术的学习,学会区分各种不同鱼类疾病的主要特征,进而对症下药;通过有意识地记录、研究,找到暴发性鱼类疾病爆发的规律,以进行及时的防范措施。

另外,还要注意对淡水养殖的饲料的选取技巧的学习,针对不同的鱼类等,选择不同的饲料,提高饲料质量,学习饲料成分的合理配置,满足鱼类的营养需求;学习养殖的日常管理技术,适量减少单位放养的数量,以期在最佳的放养范围内,使利益最大化。

2.2 研究市场供需关系 北方淡水养殖市场的需求量还不是很多,所以在进行北方淡水养殖业促进发展计划时,就要对淡水养殖市场进行调查。相关工作人员对市场进行调查,研究消费市场对淡水养殖产品的需求情况,进而指导渔户进行养殖规模、种类等条件的变更,进而促进经济效益的收取。另外,还可以根据市场的供求关系情况,合理地对淡水养殖产品进行精加工,以提高淡水养殖产品的价值,进而存进北方淡水养殖业的发展。

2.3 积极寻找新的销售渠道 随着北方的淡水养殖业,规模越来越大,发展速度也在逐步提高,所以在满足当地市场需求的条件下,还要积极寻找新的销路,以提高淡水养殖产品的价值。在寻找新的销路时,首要还是要对市场进行调研,研究市场的供求情况,以适当的时机进军新的市场,才可以将利益扩大到最大;另外,还可以寻找国外市场,以积极的态度举办相关的淡水养殖产品展销会,宣传淡水养殖产品的优势,进而吸引投资,再进行市场的开拓,将我国北方淡水养殖的市场扩大到国外。

2.4 无公害绿色渔业产品的开发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于食物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所以我国北方淡水养殖业要想持续发展,必须努力开发新型的渔业产品,以满足人们对于食品的高质量、高标准要求。经过相关研究得出,开发新型的无公害绿色渔业产品具有很好的发展前景。本文对此做出如下建议:当地政府加大扶持力度,制定相关的优惠政策,提高渔户的积极性;相关科研单位加大研究经费与精力的投入,开发新型的渔业养殖品种;严禁使用工业废水或者生活污水养殖,加强对于淡水养殖业相关药物的监管、控制,严厉打击假药;各地渔业部门加强对渔户的技术培训,强化渔户的无公害意识。这些措施的实施,将有效促进无公害绿色渔业产品的开发,促进北方淡水养殖业的发展。

2.5 结成联盟,进行一条龙服务 北方淡水养殖多以小户散养为主,还没有形成一定的规模,这样的养殖形式是不利于淡水养殖业的发展的,所以应该加强各养殖渔户之间的联系,组成联盟,相互之间共同学习、帮助;另外,积极寻找其他相关产业的合作者,将养殖、加工、销售等工作形成一条龙服务,提高淡水养殖的服务质量,进而提高北方淡水养殖业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促进北方淡水养殖业的发展。

3 结束语

在北方发展淡水养殖,首要考虑的问题是市场对渔业产品的需求与淡水养殖业对市场的供应关系,然后相关研究者积极研究,找出在北方淡水养殖中存在的问

题,然后“对症下药”,一一攻克在北方淡水养殖中存在的问题,找到促进北方淡水养殖业发展的最佳对策,最后再进行市场调查,努力开发市场,拓宽淡水渔业产品在市场中的销路,将北方淡水养殖渔业产品的市场进一步扩大。同时,还要考虑北方淡水养殖业的健康发展,加强北方淡水养殖渔业产品的安全管理,从根本上解决淡水养殖渔业产品的安全问题。

参考文献

[1] 郝彦周. 淡水养殖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渔业致富指南,2009(05):66-69.

[2] 陈金林. 淡水养殖的主要病害防治. 新农村,2009(07):23-27.

[3] 宋长太. 提高淡水养殖效益的养殖模式和技术. 渔业致富指南,,2005(12):153-157.

[4] 任凤英. 淡水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初探. 现代农业,2005(01):113-118.

第3篇

(长春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吉林 长春 130000)

作者简介:杨扬(1988.7.23- ),女,研究生,吉林省长春市人,从事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E-mail:380547067@qq.com

DOI:10.3969/j.issn.1004-6755.2014.12.024

自2002年以来农业部投资在31个省建立“三合一中心”后,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取得了巨大的进步,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但是在渔业养殖监管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漏洞。我们需要改革监管体制,创新监管思路,将监管落实到产生问题的每一个环节上,从源头遏制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1成立专业的监管部门,推行有效的调查机制

我国缺乏专业的渔业养殖监管部门,已存在的相关部门也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和惩戒机制,原因在于监管部门没有诚信的档案制度,出现问题时经常面临事实调查难与认定难。我们应该成立专业的渔业养殖监管部门,建立健全的渔业养殖单位信息,并且定时随访更新档案。如果发现被查渔业养殖相关单位提供的档案是虚假的,应该使该检查单位承担法律责任;其次推行阻挠调查,如果阻挠法官取证,同样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最严格的渔业养殖监管,不仅仅是要成立一个专业的部门,更应该推行有效的调查体制。现在国外有一种新型的语音系统,对于违法造假行为起到了极大的遏制作用,这个系统叫做电子证据鉴定,该系统是用电子技术专家对涉案的电子产品进行鉴定,然后还原真相。这个例子是想告诉大家,既然现在能防止电子档案造假,实际上也可以完全借鉴这种方法,用在治理渔业养殖的电子档案造假问题上。因此推行调查机制不仅是可行的,而且是非常有前景的。

2改变多头管理现状,转变监管思路,畅通监督渠道

我国涉及渔业养殖管理的部门很多,分工不明确。对于渔业养殖监管,虽然每一个环节都设有“重兵防守”,但是各部门缺乏统一协调和统筹规划,使得很多部门在出现问题时相互推卸责任。改变这种现状需要进行机构改革,采取一部门为主,多部门为辅;明确监管职责,进行实名制管理;协调配合,进行信息共享;实现无缝对接,消灭监管盲点,让各管理部门切实担负责任。

部分不法分子同执法部门打游击,白天关门半夜开工,加大了查处难度。解决这些问题,就需要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变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同时设立举报部门,完善举报体制,形成一个监督网络,及时有效地查处整改渔业养殖的违法行为。另外对待这些渔业养殖的非法商贩不能吊销营业执照、行政拘留几天就敷衍了事,要通过司法的威慑制止犯罪,并提高罚款金额,有效遏止这些不法行为的死灰复燃。

3采取“无缝式”监管,从源头遏制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我们从养殖人员的素质、渔业投入品的管理到养殖环境是否污染,全程采取“无缝式”监管,只有从源头遏制才能得到放心的水产品。

3.1渔业养殖人员

目前从事渔业养殖的商户多数都是农民,他们都处在信息交流相对闭塞的农村,缺乏渔业养殖的相关科学知识。很多养殖工作人员只讲求产量和效益,在养殖过程中任意使用添加激素的饵料以降低养殖成本。因此我们需要对工作人员进行渔业养殖相关知识的培训,使他们摆脱费时费力的传统方法,采用科学的投喂方法,提高养殖产量。同时建立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一些不法行为进行严格的惩处,不能仅仅是罚款,这样根本无法让养殖人员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从而无法从根本上改变现状。

3.2渔业投入品

有些苗种生产企业为了缩减成本创造出更多的利润,苗种生产不按标准,不重视鱼苗的生产和开发,造成原种不纯,在高密度养殖过程中极易暴发疫病。同时部分渔用饵料厂家也不按国家和行业标准生产,在饵料中添加大量的抗生素。尽管2002农业部将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列为禁用渔药,但是很多养殖人员在养殖过程中仍然坚持滥用渔药。而且渔药的质量无法得到保障,存在假冒伪劣的产品,部分渔药没有经过实验验证就投入到市场,严重降低了水产品质量。养殖人员自身知识文化水平不够,违规使用这些不合格的渔业投入品,使药物残留超标,引发大量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3.3渔业养殖环境

仅仅提高渔业养殖人员素质、严格管理渔业投入品是不够的,我们需要对于渔业养殖环境进行严格的监管。工业“三废”和生活污水的不合理排放以及农药、化肥的不合理使用给渔业养殖环境带来严重的外来污染;我国目前水产品养殖“四高”的生产模式以及药物的滥用,使水产品药残超标、养殖水源内污染严重,养殖对象通过对水中的重金属进行蓄积而危害人体健康。我们将渔业种苗投入养殖之前,必须对于养殖环境的水域进行测试,以保证获取优质的水产品。

4小结

第4篇

(广东海洋大学,广东 湛江 524088)

【摘 要】随着改革开放的继续深入和经济的持续发展,我国对于海洋的利用和发展也在不断深入。近年来,沿海各地区在养殖用海管理上进行了不断的探索,初步摸索出了适合本地区的管理方法,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通过各地区的管理实践中,也发现了一些共同存在的问题亟待解决。本文从养殖用海使用金的征缴问题、可利用养殖用海的储量问题、以及配套法律法规制度不完善问题等入手,分析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并尝试提出相对应的解决方法,即提高依法用海意识、加大养殖用海收储力度及完善养殖用海管理的制度建设。

关键词 养殖用海;海域使用金; 用海储量

0 前言

我国是世界最大的海水养殖国家。就目前来看,在我国所有类别的海洋开发利用活动中,养殖用海是海域使用项目中的主要类型。养殖用海属于渔业用海范畴,在全国的渔业用海中,养殖用海所占比例大,数量多,分布广,截至2011年,全国渔业用海确权面积161492.11公顷,比2009年增加13675.06公顷,确权面积占全国各用海类型确权面积百分比的83.33%,其中养殖用海确权面积160118.39公顷,养殖用海将近占渔业用海确权面积的99.1%,占全部用海面积的82%,成为渔业用海中最主要的组成部分。

同时,养殖用海也是沿海捕捞渔民转产专业的重要领域。因此,养殖用海的规范管理在海域管理中的地位十分重要。它不仅涉及沿海渔民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稳定,而且事关沿海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发展程度。可以说,养殖用海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整个海域管理的大局。因此,如何就养殖用海进行规范化的管理,是目前我们需要关注的重要课题。

1 养殖用海管理的现状

我国作为海洋大国,拥有广阔的海域。随着改革开放的继续深入和经济的持续发展,我国对于海洋的利用和发展也在不断深入。近年来,沿海各地区在养殖用海管理上进行了不断的探索,结合当地实际,初步摸索出了适合本地区的管理方法,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比如说在科学利用区域规划,合理安排养殖用海方面,河北滦南专门规划出一定面积的海域,通过减免海域使用金等方式,鼓励渔民进行海水养殖;海南澹州则组织编制了《澹州市海洋渔业发展规划》,为当地海水养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同时也为科学管理养殖用海提供了保障;在养殖海域申请审批及监督管理等当方面,山东海阳和广东台山等地在审批用海时,对于群众有异议的、矛盾不解决的均不予批准……这些成功的管理经验为规范我国养殖用海管理起到了很积极的推动作用。所以,总的来说,养殖用海管理通过各级政府及海洋管理部门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不错的进展,也逐步走向规范。

2 当前养殖用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关于养殖用海的规范化管理取得了一定的进展,获得了很多可以借鉴使用的成功经验,但通过各地区的管理实践发现,仍存在一些共同的问题亟待解决。

2.1 海域有偿使用,养殖用海使用金征缴问题

1993年5月21日,财政部和国家海洋局颁布了《国家海域使用管理暂行规定》,首次以正式文件的形式确定了中国实行海域有偿使用制度,并规定“海域出让金征收标准为每年每亩不低于100元”。2001年10月27日,第9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其中,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实行海域有偿使用制度。自此,中国实行海域有偿使用制度有了法律依据。2002年,《海域法》实施,规定“单位和个人使用海域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缴纳海域使用金”。2007年,财政部和国家海洋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的通知》,提出,“除农业填海造地用海、盐业用海、养殖用海暂由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和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标准外,各地区、各类型用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统一由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制定”,并规定了海域使用金征收方式、缴库方式、管理和监督管理责任部门[3]。

上述法规及各项规定均明确指出了我国目前实行海域有偿使用制度,而且对养殖渔民征收征收海域使用金是符合《海域使用管理法》的各项规定的。但是近年来,在向养殖渔民征收养殖用海使用金的过程中出现了不少矛盾。很多养殖渔民受传统“祖宗海”“门前海”意识的影响, 认为海域使用的潜规则仍然是“谁占有谁使用”,导致部分渔村群众在传统意识的驱使下违法占海养殖、违规填海、非法捕捞,造成沿海资源匮乏、生态平衡失调、海域使用秩序混乱、终导致海洋资源管理各种困难。在一些养殖渔民看来,使用金的收是不合理甚至是违法的。在养殖用海使用金的征缴上,新的养殖用海理念还没有深入民心。

2.2 可利用养殖海域储量问题

充足的养殖海域储量是养殖海域的使用及规范管理养殖用海的前提。近年来,沿海开发热潮产生了大量的建设用海需求,为了协调好养殖用海和工业用海的关系,保证重大项目建设的用海需求,有些地方试探开展海域收储工作,通过依法收回、收购、置换、新开发等方式实施海域资源储备,但是,随着沿海各地海水养殖业的迅猛发展,海域空间资源有限性开始显现,除此之外,恶劣的海洋生态环境,也使得用海矛盾日益加剧。

社会经济发的展,工业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带来的负面结果就是工业污水与生活污水排入海量也不断增加,大大超过了海洋的生态承受能力。污染物的排放逐年增加,渔业养殖海域污染加重,造成水质逐年恶化。尤其在人口相对集中,经济相对发达工业发展较快的大中型沿海城市,其周围沿海的渔业养殖海域污染更加严重。此外,其他的海洋开发活动对我国的养殖用海海域也造成的极大的污染。我国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了大规模的围海造地,这对近海特别是养殖用海造成了极大地污染破坏。而海上油田开采则更是海水污染的元凶,特别是海上溢油对海洋渔业的影响极大,严重影响了海洋生物的繁殖、生长、捕食、迁徙等活动,并造成大量鱼群死亡[1]。

由此可以得知,我国养殖用海的可利用储量整体状况不容乐观,海洋污染面积的持续增加会严重影响到养殖用海的可利用海域储备,因此大力治理海洋污染,提高养殖海域储备能力刻不容缓。

2.3 配套法律法规制度问题

规范化是有效性的前提,需要有制度作保障。我国先后在 1982 年、1986 年、2001 年分别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可以说,养殖用海保护已得到各大部门的重视。但是从整体来看,我国养殖用海管理制度体系仍存在不少漏洞,主要表现在用海管理制度覆盖面小、部分法律法规过时、部分法律约束力较弱等方面。目前,只有少数一些县市制定了养殖用海管理办法或暂行条例外(如《钦州市养殖用海管理暂行办法》、《惠州市养殖用海管理办法》、《南通市渔业养殖用海储备管理暂行办法》……),其他大部分地方尚未制定出台;其次,建设项目用海与养殖用海常常发生矛盾,侵犯养殖用海者合法权益不时发生,如何依法收回养殖用海者的海域使用权,如何对其进行赔偿,对养殖用海者的回收补偿原则和标准等都还没有明确的统一规定[4];再就是,从渔民养殖用海使用金征收制度方面来讲,到现在为止, 国务院关于海域使用金的征收管理规定以及渔民养殖用海征收海域使用金的办法都尚未出台, 关于海域使用金的征收程序、标准、使用及监督管理办法也没有规定, 特别是对是否向渔民养殖用海征收海域使用金、何时征收、如何征收等问题, 国务院都未做出决定。在许多地方, 渔民以国务院对渔民使用海域从事养殖活动征收海域使用金的具体办法未出台为由而拒交海域使用金, 使得海域使用金的征缴难度加大,养殖用海管理工作难度也加大。同时,由于养殖用海使用金制度的不完备,有时也会导致部门地区自定收费标准不明确,充费收费,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养殖渔民的负担。最后就是渔民的各种保障制度。近年来,近海养殖成为沿海捕捞渔民转产专业的重要领域,但是,渔民的用海征用补偿,“失海”后的生活保障,就业保障等各项制度保障也面临着不全面,保障措施不完备等问题。

3 关于规范养殖用海管理的几点建议

3.1 提高依法用海意识

首先,从渔民角度来看,之所以会出现“村海”、“镇海”、“祖宗海”的传统思想,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渔民对已出台法律法规的不了解,解决这一问题,关键就是要加大法制宣传,使渔民充分认识到加强海域使用管理是确立海洋战略地位和树立海洋国土意识的需要,接受新的养殖用海理念。要通过多种形式和多种渠道,尤其要注重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种媒体的作用,努力扩大海洋法律、法规宣传的覆盖面。广泛深入地开展《海域法》、 《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法律观念,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1]。除此之外,县级海洋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定期对渔民进行法律知识宣讲培训。一方面有利于鼓励渔民配合海洋主管部门的海域管理工作,提高相关部门的管理工作效率;另一方面,渔业生产者可以了解养殖海域使用的正确法律规范、避免陷入法律困境,或者借助专业人士与合法途径解决自身的法律困境。其次,从从事养殖用海执法工作的执法人员考虑,要深刻学习和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及各地区发布的适应各地区养殖用海标准的法规条例。执法人员应熟练掌握养殖用海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自己的执法水平。

3.2 加大养殖用海收储力度

关于造成海域收储难的原因,在上文我们已经分析过。一是由于海域资源的有限性。由于沿海各地海水养殖业的迅猛发展,而海域资源总量相对固定,造成养殖用海资源短缺。针对这一问题,可行的措施是按照海洋功能区划规定的各项要求,合理优化、调整各种用海类型的布局,实现资源的科学合理配置。养殖用海覆盖的范围广、涉及行业较多,很容易与其他用海项目出现交叉、重叠,如果解决不好,很容易造成海域资源的破坏和浪费。因此,必须站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合理布局,统筹协调养殖用海与其他行业用海之间的关系,建立良好的用海秩序[2],缓解用海矛盾。二是生态污染的制约引起的可利用海域资源短缺。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生态文明作为一个亮点话题第一次出现在党代会报告中。随后,在党的十八大报告里,生态文明再次被重点论述,“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5]。”这充分体现了生态文明对中华民族生存发展的重要意义,实际上是建设和谐社会理念在生态与经济发展方面的升华。因此,确保海洋生态安全,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温家宝总理在福建视察时曾指出:“现代海洋战略不仅仅是向海洋索取,也要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海,保护生物多样性。”因此,在发展海洋经济的时候,我们一定要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的方针。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91条规定,对造成重大海洋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383条也有“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规定:即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最高可处以七年有期徒刑[6]。在此基础上,县级海洋监管部门应加大对沿海工业的污水排放检查,对可能引起海域污染的机械设备进行抽检,对于违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律规定的工业单位,应依法进行处置,以儆效尤。此外,加大对其他海洋开发项目的审批力度,对可能造成海域污染的开发项目,提高审批门槛,并要求在遵循“生态文明建设”的宗旨下合理开发,科学合理的分配海域资源,为养殖用海提供充足的海域储备。

3.3 完善养殖用海管理的制度,规范秩序,加强监管

规范化是有效性的前提,需要有制度作保障。因此,完善养殖用海的各项配套制度建设,是提高养殖用海管理的坚实保障。首先,要把健全海域使用管理配套制度放在海洋管理的重要位置。要以《海域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作为基础,制定适合沿海各地区本土实际情况的“加强养殖用海管理的指导意见”、 “养殖用海管理的实施办法”等在养殖用海管理中急需的配套制度和措施,为实现依法行政打下坚实的基础。其次就是要规范养殖用海管理秩序。在养殖用海的管理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规定的职责、权限和标准执行。再就是要切实加强对养殖用海的监管。强化对养殖用海的跟踪检查,按照海域权属明确、承包合同规范、权益与义务相统一的标准和原则,加强对养殖用海实施有效管理,切实维护养殖用海秩序[7]。除此之外,应注意的是,养殖用海涉及渔民利益,且其中很多养殖用海者为转产转业渔民,因此,对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注意维护渔民利益,保持社会稳定。因此还必须加强对养殖渔民的各项保障制度的建设,比方说制定一系列养殖用海征用补偿制度、养殖用海使用金减免制度,渔民再就业保障制度政策等等。

参考文献

[1]肖惠武.我国渔业用海保有量研究[D].中国海洋大学,2012.

[2]张宏声.加强养殖用海权属管理,切实维护渔民合法权益[J].海洋开发与管理, 2006,1:4-6.

[3]蔡悦荫,赵全民,王伟伟.中国海域有偿使用制度实施现状及建议[J].海洋开发与管理,2012(11):9-13.

[4]黎广媚,王晓娟,洪沛民.南海区养殖用海海域使用管理现状及对策分析[J].海洋开发与管理,2008(11):38-42.

[5]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R].2012.11.8.

[6]海洋生态安全需要强大的法律保障[OL].新华网.news.xinhuanet.com/energy/2011-10/14/c_122155758_3.htm 2011.10.14.

第5篇

一、贵德休闲渔业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一)休闲渔业发展现状

贵德县地处黄河上游,位于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东部,属高原大陆性气候,光照时间长,太阳辐射强,春季干旱多风,夏季短促凉爽,秋季阴湿多雨,是我省气候条件较好的地区之一,素有青海的“小江南”之称。据黄河干流贵德水文站多年观测资料显示,年平均气温7.2℃,年平均降水量254.4毫米,降雨量集中在5~9月,占年降雨量的85%。年平均水温8.0℃,其中绝对最高水温为22.8℃;最冷月(一月)平均水温2.5℃,最低水温为1.0℃,贵德黄河干流河水年径流量为213亿m3;,多年平均流量659 m3/秒。黄河干流龙羊峡水库及以下河段,水体澄清含沙量低,水体透明度大,常年不封冻,其水温随着干流水面高程的下降,水温逐渐升高。全县水域总面积6.41万亩,可开发利用水域面积3.4万亩,其主要水域是黄河干支流、水库及其湿地。黄河在境内自西部龙羊峡入境,经拉西瓦、三河地区,从东部松巴峡出境,流程78公里,其中尼那、拉西瓦水库水域面积为2.5万亩,黄河滩地湿地水域为0.86万亩。目前全县以开发利用水域面积为4935亩,共有大小鱼塘75座,水产养殖户23户,其中经营鱼类生产的16户,养殖面积为916亩;经营河蟹的6户,养殖面积为4019亩。据统计2012年全县水产品总产量达55吨,渔业产值达320万元,近年来,贵德县休闲渔业发展迅速,成为当地渔业的经济增长点,从2012年开始已申报2个水产养殖基地为全国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建设,其中投资200万元的贵德县绿海鱼蟹养殖专业合作社和水上人家观光园养殖基地被县旅游局评定为“二星级农家乐” 这些休闲渔业养殖基地的建设,提升了休闲渔业产业水平,促进现代渔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贵德县休闲渔业存在的问题

贵德县休闲渔业虽然有了长足发展,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但也存在着不少问题和困难:

1、思想观念落后缺乏,创新意识

随着经济的发展,休闲垂钓已成为广大群众日常休闲的重要内容,养殖户通过发展休闲渔业,从中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养殖户发展休闲渔业的意识不断提高。但总体上说贵德县许多养殖户还固守着传统的养殖生产方式,没有开拓经营思路,对自身的天然资源优势看不到其潜在的经济效益,不能很好地把握时机,思想不够解放,缺乏与时俱进、大胆创新的精神。

2、资金短缺产业规模小,档次较低

资金短缺问题一直阻碍渔业经济发展的一大重要因素,休闲渔业的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资金不足是制约高标准、高品质渔业项目的关键问题。贵德县休闲渔业主要集中在三河地区,大部分基地都普遍存在规模小、档次低经营活动内容不多,经营方式单一等问题,缺乏真正及观赏、垂钓、捕捞、住宿、餐饮、娱乐于一体的大规模综合休闲场所,未能形成规模效益。绝大多数项目形式单一,缺乏深层次的文化内涵,基本上以休闲垂钓为主,档次低,经济附加值低,配套设施及相关服务总体滞后,未能适合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品味游客的需要。

3、劳动者素质低下,缺乏必要的知识技能

劳动者因素是休闲渔业发展中人的因素,是影响其发展的一个不可容忽视的方面。目前,贵德县从事休闲渔业的劳动者多是一些渔业养殖户,他们从传统的养殖生产转移过来,接受文化教育程度偏低,缺乏一定的知识和技能。

4、缺乏统一规划,相关行业管理不健全

由于贵德县休闲渔业场所大部分是自发建设,政府没有及时加以统一规划,致使渔业场所布局不够合理,影响到下一步的统筹规划。

二、贵德县休闲渔业的发展方向

贵德地处黄河水上明珠旅游带和三江源生态旅游区,其山水雄姿和田园风光在全省和全国都有一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高质量建设,高层次开发、高效益汇报的发展要求,大力发展现代渔业。以集约化网箱养殖和大水面增殖为切入点,不断彰显高原冷凉水体优势,打造“大美青海”特色品牌,实施品牌战略,拉长产业链条,扩大养殖规模,提高养殖品质,努力构建产业化发展格局,提高水产品产值在全省农业经济中的贡献率。

三、贵德县休闲渔业发展对策

目前贵德县休闲渔业已经具备产业发展的基本条件,产业基础也逐步建立。下一步发展总体思路应是:坚持以资源为基础,不断完善市场管理机制,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水平,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渔业经济的运行质量和渔民增收为目的,加强渔业管理,改善渔业基础设施,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高起点建设一批休闲渔业基地,结合农家乐开发,增加整体服务水平,全面推动休闲渔业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

(一)规划建设一批有特色、有档次、有规模的休闲渔业基地

坚持渔业休闲与生态旅游业相结合的原则,以冷流水养鱼、池塘养河蟹、特色水禽与观赏水产业、休闲度假渔业设施建设相结合的技术路线,打造“看贵德美景,钓黄河名鱼,品水中美食”观江南荷花的游钓、休闲渔业品牌,吸引国内外游客到贵德生态鱼庄来旅游、观光、休闲、度假,从事商务活动,以休闲渔业促进生态旅游业的发展,以生态旅游业的发展带动水产养殖业的发展,实现水产养殖业与生态旅游业的相互促进和共同发展。

(二、)创新方式,增强休闲渔业的发展活力。

积极打造集网箱养殖、休闲垂钓、水上娱乐、浮码头和库区人为建设景观建设,着力打造绿色和有机鱼食品养殖、观赏、加工基地,为特色农牧业发展开辟新的发展领域,培育新的生态休闲旅游景点。

(三)、大力发展观赏鱼养殖系列产品和种植睡莲

第6篇

(山东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山东 泰安 271000)

[摘要]文章通过对山东省烟台、青岛、威海三地市的渔民进行调查问卷,分析了三地市渔业养殖的基本情况,并运用Logit模型分析了渔民购买水产养殖保险的影响因素。从Logit模型的结果可以看出,渔业生产年限、养殖收入占家庭纯收入的比例、风险损失占养殖收入的比例、保费补贴水平、年龄、对保险了解程度、保险重要性、保障程度、赔付水平、对理赔定损服务满意度等因素与渔业保险需求呈显著的正相关关系;保费水平与渔业保险需求呈负相关关系。这一结论的得出立足于渔民对水产养殖保险的需求视角,对于构建完善的渔业保险体系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 ]渔业养殖;渔业保险;影响因素;Logit模型

[基金项目]山东渔业产业体系和泰安市大学生科技创新资助项目。

[作者简介]贾清茹(1990-),女,山东寿光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保险理论与政策;通讯作者:陈盛伟(1971-),教授,管理学博士,研究方向:农业保险与农业风险管理。

一、引言

我国是一个渔业大国,水产品产量约占世界的三分之一,水产品捕捞量约占世界的六分之一,水产养殖量约占世界的70%。自1978年实施“以养为主”的渔业发展政策以来,渔业产业保持了持续快速的发展,渔业产值在农业产值中的比重不断增加。渔业的健康发展不仅对满足国民优质蛋白需求,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发挥着重要作用,而且对世界渔业产业的稳定和生产能力的提高也至关重要。

但是,水产养殖对环境条件以及管理方面的要求都比较高,温度的升降、氧溶量的变化、污水废水的影响、饵料的质量以及洪水、海啸、异常海潮等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都会带来毁灭性的打击。同时,水产养殖保险标的多样性、差异性,防灾防损工作的难以施行造成的高风险性,保险责任的复杂性和难以鉴别性,以及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事故的频发等等一系列因素的存在,使得保险公司对开展水产养殖保险非常谨慎,水产养殖保险的开展被认为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以养为主”方针的深入落实,水产养殖保险逐渐引起中央和地方政府的重视,同时,渔民对水产养殖保险的需求也越来越高。各级政府的重视,推动了学术界对渔业保险的研究,代表性的研究成果有:王朝华系统阐述了渔业产业以及渔业保险的风险,并详细介绍了渔业互保协会的制度诚意和必要性[1];庹国柱论述了构建渔业保险巨灾风险机制的必要性,并从巨灾风险机制的制度、规模、原则、融资安排以及构建等方面进行了系统的论述[2];龙文军、张成、王瑞民对水产养殖保险的特点、存在的问题,以及水产养殖保险的可行性、必要性进行了说明,并提出促进水产养殖保险发展的具体措施建议[3];Mosehini&Hennessy的研究发现农户对保险的需求受到农户的风险态度的影响,一般情况下,风险爱好者倾向于自担风险,而风险厌恶者更喜欢通过购买保险分散风险[4];MonteL.Vandevee通过logit模型回归分析得出,农户学历水平、费率水平、保障程度、从事农业生产的年限、家庭收入、风险管理办法等因素对农户的保险需求产生显著影响[5];叶晓凌对影响浙江省渔业保险的因素进行了描述性统计分析[6];徐小怡用二项logit模型分析了影响渔业保险需求的因素[7]。

纵观文献可知,各学者对水产养殖保险的重要性、必要性已经达成共识,也试图从各方面寻求促进水产养殖保险发展的策略。“需求催生供给”,水产养殖保险的供给应该以渔民的实际需求为基础,但是,基于渔民视角对水产养殖保险的实际需求及其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略显不足。鉴于此,本文立足于水产养殖的现状,从渔民的需求出发,利用山东省青岛、烟台、威海三市的200份调查问卷,从微观层面分析影响渔业保险需求的因素,旨在为建立完善的渔业保险体系,增强渔业保险的保障能力提高理论依据和借鉴意义。

二、问卷设计及组织实施

(一)问卷设计

为了了解山东省渔民对水产养殖保险的需求影响因素,2015年初,我们对山东省威海、烟台、青岛3个重要的、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水产养殖地区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问卷由5个部分,50个问题构成,采用封闭性和开放式调查相结合的方法,由被调查者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填写。问卷的5个部分分别针对养殖户的个人信息、水产养殖生产情况、水产养殖风险情况、水产养殖保险市场需求情况以及水产养殖保险的市场运行情况展开调查。

本次调查共发放200份问卷,有效问卷为189份,样本有效率96.9%。为保证样本的有效性和调查结果的准确性,我们选择本校的学生干部组成调研小组,并事先对他们进行了相关知识培训和讲解;在调研过程中,学生首先对受访者进行问卷相关知识的讲解,让受访者了解水产养殖保险及其作用,增强对问卷的重视和配合,尽可能减少了问卷填写的随意性。

(二)被调查者的基本情况

通过样本的基本信息可以看出,调查对象中,男性占了86%,年龄主要分布在40-60岁之间,受教育程度多为初中和高中;84%的被调查对象从事渔业生产年限在5年以上。可以认为,被调查者能够较好的辨析调查问卷的基本内容,且他们渔业生产经验较为丰富,对渔业风险和渔业保险有较为充分的认识。

同时,86%的被调查者属于家庭养殖户,养殖方式中,海水养殖占到58%,其次为池塘养殖;大约一半的渔户固定成本投入在20万元以下,而78%渔民养殖收入占到家庭纯收入的一半以上。这一数据表明,大多数的被调查渔户以家庭个体养殖为主,水产养殖规模适中或偏小;同时,渔民家庭生活对水产养殖收入的依赖性较大,风险的发生可能会给渔户的生活带来较为严重的影响(如表1所示)。

三、山东省水产养殖保险的描述性统计分析

(一)渔民对风险的认知情况

一般认为,渔民对风险的认知情况的差异性,会影响到对保险的购买以及险种的需求。从表2可以看出,一半以上的渔民认为自然风险、病害以及污染是导致水产养殖损失的主要原因;同时,对于自然灾害和污染带来的灾害,渔民感到最力不从心,难以采取防灾减灾措施进行施救。在自然风险中,台风、赤潮对受访者造成最大的困扰,这与58%的被调查者采取海水养殖方式有一定的关系。因为水产养殖的对象生活在水中,对生活环境的要求比较高,因此,水温的控制和水质的监控是渔民面临的最严重的技术风险。

风险的发生给渔民造成的损失程度存在差异,对渔民的生活的影响也相应的不同,渔民对风险感知程度和对保险的购买力也就不同。从表3可以看出,84%的被调查者遭受的风险损失占养殖收入一半以下,说明风险的损失比并不是特别高;但是由于水产养殖的高成本收入却偏低,73%的被调查者在风险发生后基本可以或者难以维持生活,说明风险事故对渔民生活的影响较大。一般认为,风险给渔民造成的影响越大,对保险的需求越大,因此,从渔民对风险影响的认知情况看,水产养殖保险的需求潜力强劲。

(二)渔民对水产养殖保险的认知情况

风险因素的存在,促生了渔民对水产养殖保险潜在的需求,但是渔民对水产养殖保险的认知情况是决定潜在需求能否转换为真实需求的内在动力。渔民对保险了解的越充分,对保险分散风险、保障成本的功能越认可,实际购买力就越强。从表4可以看出,46%的渔民对渔业保险了解甚少,36%的渔民对水产养殖保险的了解相对充分;82%的渔户认可水产养殖保险的重要性。通过统计分析可以得出,渔民对保险的了解程度并不是很高,这可能与水产养殖保险刚刚起步有关,但是渔民对水产养殖保险的重要性具有较高的认识,这可能得益于最近几年社保宣传的强化,使得民众的保险意识普遍提高,进而提升了对水产养殖保险的认可。

表5进一步反映了渔民对保险的实际需求情况,被调查者对购买保险的主要目的比较理性,仅6%的渔民不清楚自己为何购买保险。同时,大多数渔民认为收入水平和生产风险因素对渔业保险的实际购买起到决定性作用;渔民在购买保险时,考虑因素依次是理赔速度、费率、保险条款与责任以及防灾减损技术。这为保险公司开展、完善水产养殖保险提供了指引,要提高勘察、定损的质量和理赔速度,通过合理的费率吸引投保对象积极投保;保险条款应当通俗易懂,并向投保对象解释清楚;要增强防灾减损技术,提高保险公司的竞争力。

(三)渔民对水产养殖保险的需求情况

渔民虽然对水产养殖保险有较大的需求,但是,对保险的支付能力却显得有点乏力(如表6所示)。70%的渔民对水产养殖保险的年保费支出额在5000元以下,同时希望费率在6%以下,这与大农险费率在6%-7%之间存在一定差距,更与理论上渔业产业高风险对应的略高的保险费率要求存在偏差。同时,一半以上的渔民期望保费补贴比例在40%-60%区间,这与现行的保费补贴试点地区的20%-30%的补贴水平也存在差距。这一方面可能与渔民对“保险保成本”原则的理解不到位有关,另一方面,渔民的高风险、高损失,导致收入降低,购买力减弱,对保费、费率、补贴的要求相应的较敏感。

从渔民的投保途径来看,约一半的渔民倾向于“渔业主管部门或乡镇干部动员”,约四分之一的渔民喜欢“亲戚朋友同事推荐”。因此,渔业保险的推广应该集合各方力量,加大政府部门的参与,促进渔业保险向强、向大发展。

四、山东省水产养殖保险需求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一)基本假设与模型选择

本文研究认为影响渔民参与水产养殖保险的因素主要有渔民的基本情况、风险因素对渔民的影响、渔民对水产养殖保险的认知情况、渔民对水产养殖保险的反馈、政策环境因素五个方面。

养殖渔民对“是否购买水产养殖保险”这一问题有两种答案:“是”和“否”;对于这种机会概率问题或“0-1型”问题,在模型设定上,通常可选择逻辑生长曲线函数和正态分布函数两种形式,他们分别对应模型Logit模型和Probit模型,但是Logit模型不需要严格的假设条件,能够克服线性方程受统计假设约束的局限性,具有更广泛的适用范围。出于实际情况考虑,本研究用Logit模型进行计量分析。

(二)影响山东省水产养殖保险需求影响因素的因素变量

根据本文的基本假设,选取五类解释变量作为影响渔民购买水产养殖保险的因素,用于构建计量经济学模型,对选取的变量赋值如表7所示。

(三)影响山东省水产养殖保险需求影响因素的模型构建

由于“是否购买水产养殖保险”Y是一个二元取值变量,我们选择Logit模型来描述其与影响因素的关系。为此,设第i个观测者选择Y=1的次数比例为Pi,即Pi为第i个渔民购买水产养殖保险的概率;以选择购买水产养殖保险的机会比的对数为被解释变量Z,令:

上式中β0为常数项,μi为随机误差项,C(1)、C(2)、C(3)、C(4)、C(5)、C(6)、C(7)、C(8)、C(9)、C(10)、C(11)、C(12)、C(13)、C(14)、C(15)为所求Logit方程的回归系数,z为第i被调查者选择购买水产养殖保险的机会比的对数,Pi为第i个渔民购买水产养殖保险的概率。

(四)影响山东省水产养殖保险因素的实证分析

影响山东省水产养殖保险因素的理论模型与参数估计。本文以调查问卷数据作样本,利用Eviews7.2软件对上述模型进行参数估计,首先将所以解释变量纳入模型,得到模型1,其中性别(X2)、学历(X3)、对防灾减灾工作的满意度(X10)、对险种的满意度(X11)四个变量对渔民购买水产养殖保险的影响不显著,然后根据各变量的P值,逐步剔除不显著变量进行回归分析,得到模型2,下文将围绕模型2进行回归解析(见表8)。

表8列出了该模型的回归系数、Z-统计量及Z-统计量的P值,可知回归方程如下:

1.从模型的整体检验程度来看,赤迟信息准则和施瓦茨准则值分别为0.244和0.382,似然比系数值为0.889,说明模型的拟合度较好,“渔民购买水产养殖保险”这一问题88.9%可以由选定的11个解释变量解释;LR值为93.287,LR检验统计量的相伴概率是0.00,所以该模型整体高度显著。

2.从各变量的显著性程度看,五类解释变量中有11个通过了显著性检验,渔业生产时间(X4)、养殖收入占家庭纯收入的比例(X5)、风险损失占养殖收入的比例(X6)、保费补贴水平(X15)在1%水平下显著;对渔业保险了解程度(X7)、渔业保险重要性(X8)、保费水平(X12)、保障程度(X13)、赔付水平(X14)的检验值在5%水平下显著;年龄(X1)、对理赔定损服务满意度(X9)在10%水平下显著。

3.在11个变量中,保费补贴水平(X15)的系数大于2,说明保费补贴对水产养殖保险的需求影响非常大;养殖收入占家庭纯收入的比例(X5)、风险损失占养殖收入的比例(X6)系数在1.5-2之间,说明这两个变量对水产养殖保险的需求影响比较大;保费水平的系数为负值,说明此因素值的增大,对水产养殖保险的需求产生反向的影响。

(五)影响山东省水产养殖保险需求的因素分析

1.渔民的基本情况对水产养殖保险需求的影响。渔民的基本情况中包含五个因素,其中性别、学历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年龄、渔业生产时间、养殖收入占家庭纯收入的比例对渔业保险的需求产生正向影响。总体而言,渔民的基本情况对水产养殖保险的需求具有比较大的影响。

年龄与水产养殖保险的需求有较为显著(10%)的正向影响,该变量的系数为0.392。年龄越大对新事物的接受能力相对较弱,丰富的生活经历使得他们能更好的把握渔业生产的规律,增强风险应对能力,因此会削弱对水产养殖保险的需求;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对渔业风险的高损失性认识更为深刻,体质的下降、生活压力的增大促使他们对待风险的态度逐渐转为消极型,因此他们希望最大程度的分散风险,用相对少额的保费支出减小风险损失。因此,年龄对保险的需求产生一定程度的正向影响。

从事渔业生产年限与水产养殖保险的需求存在较为显著(10%)的正向影响;变量系数为1.410,影响程度较大。渔民从事渔业生产的时间越长,目睹、经历的渔业风险就越多,对灾害损失给家庭造成的影响感受也越深,越希望通过购买渔业保险来分散风险。

养殖收入占家庭纯收入的比例与水产养殖保险的需求存在显著(5%)的正相关性;变量的系数为1.903,影响程度非常大。养殖收入占家庭纯收入的比例越高,渔户的家庭生活对渔业生产的依赖程度越大,风险事件造成的损失给渔民的生活造成的影响越严重,因此渔户希望通过购买保险进行风险分散的需求就越大。

2.风险因素对水产养殖保险需求的影响。本次调查主要探讨了风险损失占养殖收入的比例对水产养殖保险需求的影响,损失占收入的比例越高,风险的破坏性越强,对渔民生活的危害性越强,渔民对保险的需求相应提升。因此,调查发现,风险损失占养殖收入的比例与水产养殖保险需求呈现显著(5%)的正相关性,且变量系数1.946,对其影响程度也非常大。

3.渔民对渔业保险的认知情况对水产养殖保险需求的影响。渔民对渔业保险的认知包含对渔业保险了解程度和渔业保险重要性两方面的认识,两个因素都在5%水平下通过显著性检验,且都对水产养殖保险的需求产生正向影响,说明这一类因素对水产养殖保险需求的影响比较大。

渔民对保险的原则、目标等方面了解的越清晰,会深化对保险重要性的认识,对保险分散风险、保成本的认可度会相应提升,因而会刺激对水产养殖保险需求的增加。

4.渔民对渔业保险的反馈对水产养殖保险需求的影响。渔民对渔业保险的反馈包括对理赔定损服务、防灾减灾工作、险种的满意度,以及保费水平、保障程度、赔付水平六个因素。通过模型分析,渔民对防灾减灾工作、险种的满意度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其余因素通过显著性检验,且保费水平对保险的需求产生负向影响。

对理赔定损服务满意度与水产养殖保险的需求呈现较强(10%)的正相关性,该变量的系数为0.058。渔民参与水产养殖保险目的就是在发生灾害损失后及时获得应有的赔偿,以维持正常的渔业生产和家庭生活。如果保险理赔定损过程有失公允或者赔偿不及时,则渔民的投保目标得不到满足,保险的信誉也会有所降低。渔民花费了资金进行投保,在风险发生后还要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与保险公司周旋于理赔定损,各种摩擦的出现会降低渔民对保险分散风险的期望,降低投保热情。

保费水平与水产养殖保险的需求呈现很强(5%)的相关性,且变量系数是-1.302,这说明渔业保险的保费对渔民参与相互制渔业保险具有反响影响,而且影响很大。因为保费水平越高,渔民的费用支出越大,造成生活压力加重,使得购买渔业保险的实际购买能力下降。2008年6月,《农业部关于下达2008年渔业互助保险中央财政保费补贴试点项目资金的通知》(农财发[2008]78号印发),首次启动中央财政保费补贴试点项目,对沿海七省重点渔区的渔民渔船参加渔民人身平安互保和渔船全损互保给予25%保费补贴,总补贴资金1000万元,共带动地方财政配套补贴8680万元。同年,中国渔业互保协会的业务规模首次突5亿元,完成了相当于过去9年的互保业绩,这充分显示了保费与渔民参与渔业保险的反向关系。

保障程度和赔付水平与水产养殖保险需求之间都呈现很强(5%)的相关性,变量的系数分别为1.215和1.314。这说明保障程度和赔付水平对渔民购买水产养殖保险的影响较大。一般而言,保障程度越高、赔付水平越高,在渔民受灾后更能充分的获得赔偿,从而减轻损失带来的影响、尽快恢复生产,因而渔民参与保险的意愿越强烈,保险需求越大。

5.政策环境对水产养殖保险需求的影响。本次调查中,政策环境因素包含保费补贴水平这一变量,从模型分析表面,政策环境因素在1%水平下通过显著性检验,且变量系数为2.261。因此保费补贴水平与水产养殖保险的需求呈现出非常强的正相关性,且系数大于2,对其影响程度在模型的11个变量中最大。

保费补贴一方面凸显了政府对水产养殖保险的重视,会刺激保险公司开展水产养殖保险项目,竞争的加剧会激励保险公司优化服务、增强竞争力,进而使水产养殖保险市场规范化,增强渔民的购买欲望;另一方面,保费补贴会直接减小渔民的费用支出,降低购买保险给家庭生活带来的压力,因而会使水产养殖保险的实际需求明显增加。从开办渔业保险的经验也可以看出保费补贴对水产养殖保险需求的刺激作用:2008年,农业部开展保费补贴试点后渔业互保协会的保费激增,虽然中央仅有1000万元的补贴,但是带动了地方财政8680万元的补贴,减轻了渔民的保费负担,刺激了渔业保险市场的发展。

五、结论与启示

(一)结论

对山东省水产养殖保险需求调查的实证分析表明,总体而言渔民对水产养殖保险的需求受年龄、渔业生产时间、养殖收入占家庭纯收入的比例、风险损失占养殖收入的比例、对渔业保险了解程度、渔业保险重要性认识、对险种的满意度、保费水平、保障程度、赔付水平、保费补贴水平等11个因素的影响;其中保费水平对保险的需求产生反向影响,补贴水平对保险需求的影响最为显著,影响程度也最高。

(二)启示

1.应该提高对渔业保险的补贴。科学实施保费补贴,减轻地方政府压力。保费补贴可以对渔民采取直接补贴的方式,并在投保时向其解释说明应缴保费、政府补贴、实缴保费等内容,以提高渔民对补贴的认识和投保积极性。我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为避免地方政府的“道德风险”和“钓鱼问题”,施行“层层补贴+倒补贴联动机制”,保障中央、省、市、县补贴按时全面到位。但是这样不仅延长了补贴资金的划拨周期,而且地方政府限于财政压力可能不愿扩大保险覆盖面。因此,渔业保险财政补贴可实行中央和省级政府两级补贴,并根据地区经济实力差异适当调整补贴比例,但中央财政补贴比例不应低于50%。

2.渔民的保险意识还有待于提高。由于我国渔民的教育程度和经济水平偏低等因素造成渔民的保险意识差,渔业保险的有效需求不足。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渔业主管部门或乡镇干部的职能优势,深入到渔业村镇开展水产养殖保险宣传工作;另一方面,要保障渔民对渔业保险的满意水平,利用渔民口耳相传的途径,增强渔民的投保意识。

3.要建立合理的保费机制,适当降低保费水平。对不同的养殖品种、风险状况不同的地区施行弹性保费制度。并且通过费率减免制度,提高渔户积极施行防灾救灾措施,降低道德风险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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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

1.1养殖者的法制观念还有待提高

当前很多养殖者的知识水平不高,法制意识比较淡薄,因此在实际养殖过程中并没有真正运用法律法规对自己的权益进行保护。

1.2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不够

各种养殖政策的出台以及颁布对于养殖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是一种重要促进。在水产养殖过程中各种相关政策应该要不断完善,并且要保持一定的稳定性,才能促进渔业养殖的不断发展。

1.3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问题

渔业养殖过程中的行政执法是否合理对于当前渔业养殖的效率有较大影响。但是,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因此导致一些损害养殖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得不到应有惩罚。对于养殖者而言会带来较大的损失。

2加强渔业养殖者合法权益保护的对策

渔业养殖过程中,由于很多养殖者的合法权益往往受到损害和侵犯,不利于养殖者扩大养殖规模,因此在实际发展过程中应该要积极地加强渔业养殖者的合法权益的保护,促进渔业养殖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加强渔业养殖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2.1加强养殖者的法制观念养殖者的法制观念是否健全对养

殖工作的效率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在当前的渔业养殖过程中有的养殖者自身的法制观念还有待提高,为了促进养殖业的快速发展,对养殖者自身的负担进行降低,渔业管理部门应该要加强养殖者对各种法律法规的学习的指导工作力度,让渔业养殖者能够积极地认识到各种法律法规的适用范围、认识到渔业养殖过程中的各种规范,从而能够依法进行养殖。养殖者只有不断加强自身法制观念的巩固,进行合法养殖,才能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不会受到侵害。比如养殖权的保护,养殖权指的是养殖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一定的水域进行动植物养殖的权利,为了能够保护水域的资源以及对促进水域的可持续发展,养殖者一旦取得了相关水体的养殖权就应该要签订相应合同,对双方合法权益进行保护。目前,很多养殖者在养殖过程中都是仅凭自己的意愿进行养殖工作,并没有将法律意识贯彻到养殖过程中,因此一旦出现纠纷,没有相关的法律文件作为保护,对养殖者的合法权益造成很大损害。只有不断提高养殖者的法律意识,对各种相关政策进行了解,才能保护自己的权益不被损害。

2.2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心,为养殖者提供良好的环境渔业

养殖过程中是否具有良好的外部环境对于渔业养殖的发展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当相关部门的行政执法效力的高低是影响养殖者环境的重要因素。为了给渔业养殖者提供一个良好的养殖环境,应该要加强相关的行政主管部门的作用的发挥,充分行使法律赋予养殖者的权力依法行政,做好渔业养殖者的权益保护工作。比如对于国家确定的一些重点养殖水域,应该要加强监督和管理,加大日常工作中的执法力度,从而为渔业养殖提供和谐的环境条件。

2.3增强渔业养殖过程中各种相关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第8篇

一、渔业发展现状

我市境内江河纵横,电站库区、水库、人工池塘、稻田等渔业资源极为丰富。各级党委、政府把发展水产养殖业作为一项富民强市(县、区)的重要工作来抓。通过政策扶持、技术指导、典型示范、争创名牌等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调动了水产养殖企业和养殖户的生产积极性。全市水产养殖呈现了良好的发展态势。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渔业水产品产量、产值稳步增加。60年代前,渔业主要是靠江河捕捞,70年代有小规模发展,进入80年代后全市水产养殖进入了一个较快的发展期。截止年,全市水产品总产量达3.39万吨,产值2.46亿元;其中:水产养殖产量3.3万吨,江河捕捞产量874吨。罗非鱼养殖产量3.02万吨,占水产养殖产量的61.1%。年,全市水产品产量列全省第五位。我市罗非鱼养殖占周边市场的份额比较大,以昆明市场为例,平均每天发送罗非鱼30吨左右,占昆明罗非鱼销售市场的90%强。

(二)渔业水产养殖方式逐步转变。“十一五”以来,我市水产养殖业逐渐由过去单一、独户经营养殖模式向科学化、生态化、规模化养殖模式转变,高产、高效健康养殖技术不断推广应用。县利用良好的自然水产养殖环境,通过发展建立渔业专业合作社,大力推行标准化生态养殖模式,全县有5个罗非鱼养殖基地通过国家进出口检验检疫检测,达到出口美国、日本、欧盟及东盟等国家要求的产品质量标准,渔业发展朝着打造成为省的优质渔业养殖示范基地,优质水产品输出基地的目标迈进。县随着李仙江、泗南江、阿流域中型水电站陆续建成,充分利用电站库区水域资源发展网箱养殖,由于水质好,饲养方式科学,其养殖主品种罗非鱼及其鱼片加工具备出口的检验检疫要求。2010年,县计划完成电站库区网箱5000个,水产品产量将达到1万吨,逐步使库区“移民”转变为“渔民”。区南屏镇曼连村三家村小组村民自愿组成了养鱼合作社,以合作社为信息平台,了解各类渔业生产、销售、科技等信息,为小组的渔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生产保障。该组充分利用适中的地理位置,大力发展渔业养殖,促进了经济发展,村民生活质量明显提高。年底,该村民小组已有80%以上的农户养鱼,共有鱼塘800亩,平均每亩产鲜鱼一吨多,实现销售收入640万元,利润120万元,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三)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开始显现。龙头企业是促进我市渔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随着我市渔业水产养殖规模的不断扩大,对龙头企业的招商引资工作不断增强。目前,具有一定实力和资金规模的罗平新海丰食品有限公司入驻建厂,计划今年10月份建成投产。加工厂计划总投资1.2亿元,加工能力6万吨/年,2010年计划加工罗非鱼1万吨,生产罗非鱼片3500吨,出口3000吨,出口创汇1500万美元。达到设计产能后,年加工罗非鱼6万吨,出口2万吨,出口创汇1亿美元。

(四)渔政执法不断加强。目前全市有渔业行政执法人员238人,其中:专职9人,兼职226人。全市实行禁渔期、禁渔区制度管理;按《渔业法》规定,严厉打击电、毒、炸鱼渔业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水生生物资源;对渔业生产安全加强监管,建立和完善渔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积极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年共增殖放流鱼苗、鱼种和成鱼555.66万尾,共投入资金47.9万元,通过增殖放流,提高广大群众保护意识,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加强水产品质量监管,推行健康养殖,制定了《市无公害稻田养鱼技术操作规范》、《市罗非鱼无公害养殖技术操作规范》下发各县(区)乃至养殖场。目前县、景东县已获农业部第四批养殖示范场称号。

二、发展渔业的有利条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渔业发展的有利条件

1、发展渔业是调优农业产业结构、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举措。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农业综合能力达到了新的水平,农民生活显著提高,农业农村经济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但是农业产业结构不合理,农民增收缓慢的问题仍然存在。进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深化农村改革,就是为了促进农村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增强农业竞争力。发展渔业是调整农业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目前,国家加大了对渔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实行了渔机补贴,鲜活鱼运输绿色通道,免收过路通行费等惠民政策,发展渔业政策机遇明显。

2、发展渔业具有得天独厚的气候和优越的自然资源。市自然生态良好,属南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15.3-20.2℃,坝区海拔在900-1400米之间,全市雨量充沛,年降雨量约1600毫米,年相对湿度79%,全市水域广阔,大小江河纵横交错,分属红河、澜沧江、怒江三大水系,一百多条支流穿境而过,市境内长达346.5公里。据统计,全市有宜渔池坝塘67.88万亩,水电站开发将形成的库区水面面积有100多万亩,适宜稻田养鱼面积近80万亩,具有发展渔业养殖产业的巨大优势和潜力。优越的光、热、水及广阔宜渔生产自然条件为发展渔业水产养殖提供了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也是最适宜罗非鱼养殖的区域之一。

3、发展渔业市场前景广阔。水产品是人类食物构成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处于由温饱向小康社会过渡阶段,居民食物消费的基本特征是由对粮食的直接需求逐渐转变为通过动物性食品的需求而对粮食的间接需求。并且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均动物性食品消费也呈上升的趋势。在这些动物性食品中,水产品是高蛋白、低脂肪的优质食品。据营养专家分析,鱼肉与牛肉、羊肉的蛋白质含量基本相当,比猪肉蛋白质含量几乎高一倍,鱼肉与猪肉、羊肉、牛肉相比,其脂肪含量是微乎其微的。至今,动物蛋白仍是提高人类体质、特别是发展人类智力的重要物质基础。据统计,年,我市肉类总产量12.63万吨,水产品产量3.39万吨,水产品产量占肉类总产量的比重还比较小,发展的空间广阔。同时,我市优势水产品罗非鱼销售市场空间十分广阔,除了如周边昆明等市场,成都、重庆等市场对鲜鱼的需求也十分旺盛。我市达到出口检验检疫检测要求的罗非鱼鱼片,在国外市场也深受欢迎,产品供不应求。

4、发展渔业效益明显。在调研中,我们认为,渔业养殖与其他农业种植业相比,具有明显的比较效益。县通达渔业专业合作社标准化罗非鱼养殖基地,平均每亩可收入2.5万元,纯利润5000-6000元/亩;县库区网箱集约化养鱼,每个标准网箱一年可养殖两季,产量可达2吨以上,产值可达到2万元左右。发展渔业养殖是一个短平快、效益高的产业。

(二)渔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1、水产养殖水平不高,资源闲置浪费。长期以来,我市水产养殖业依靠养殖户自主发展,政府对渔业发展的引导和投入不足,渔业基础薄弱,科技含量不高,标准化养殖池塘少,养殖水平不高,养殖效益发挥不明显;全市现有宜渔池坝塘面积67.88万亩,水库面积9.1万亩(不包括水电站库区面积),目前仅分别开发利用3.87万亩和7.36万亩,资源闲置浪费的现象十分突出,池塘亩产平均不到1吨,水库亩产不到100公斤,水产养殖水平不高。

2、缺乏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规模化、集约化生产水平不高。总体上看,能够辐射带动全市水产养殖、水产品加工和销售的龙头企业还未形成,水产养殖小、散、弱的现象依然突出,渔业占农业生产中的比重比较少,水产养殖质量标准意识、行业自律、市场开拓、品牌意识等没有形成,规模化、集约化生产水平不高。

3、渔业发展机构队伍不健全,科技支撑不足。现行的全市渔业机构,从市级到县(区)实行的都是一套班子、几快牌子,技术推广人员除承担渔业技术推广,同时还承担渔政监督管理、渔业船舶管理和疫病检疫等工作,政事不分,既不能专职执法又增加渔业科技人员工作压力,影响工作效率。同时对电站库区没有专职库区渔业管理机构;渔业科技体系不健全,苗种良种基地建设滞后,主养品种罗非鱼苗种基本从广东、海南引进,养殖示范点缺乏,水产技术推广应用不足,对养殖户的技术指导不到位,农村水产科普面还不够广。

4、水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滞后,水产品质量保障能力脆弱。每年虽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但没有经费投入和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严重滞后,无检疫监测、防疫设备和设施,不能正常开展水生动物防疫检疫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

三、加快渔业发展的建议

(一)把渔业养殖产业培植成“十二五”期间的骨干产业

“十一五”期间,我市水电站库区、水库、人工池塘、稻田等形成的水域水面已具备大力发展水产养殖的条件,“十二五”期间将是渔业养殖产业得到较快发展的关键时期。一是要认真做好规划,把渔业养殖产业列入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中的骨干产业加以重视和培植。初步预测,按现行水产养殖的平均产值计算,在“十二五”末期渔业水产养殖可以形成超过二十亿元产值的骨干产业;二是要加大对渔业水产养殖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市财政安排一定数额的专项资金进行扶持,特别对水产养殖大户及购置活鱼运输车辆等交通工具的专业户给予重点扶持;三是各部门相互配合协调,通力合作,认真解决好推进渔业水产养殖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特别是解决好坝区人工池塘土地合理开发利用的问题,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农业专业合作社的通知》(云政办发〔〕25号)文件精神,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渔业用地均视作农业生产用地,不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大力支持坝区人工池塘养殖快发展、大发展;四是要根据我市水产养殖的特点和实际,建议选择罗非鱼作为主养品种、优势品种,建设一批标准化、生态化养殖的罗非鱼生产基地,带动整个水产养殖业上规模、上水平。

(二)扶持龙头企业带动渔业发展

龙头企业是带动渔业水产养殖业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载体和关键因素,要着力培植引进具有较强竞争力、带动力和加工型外向型渔业龙头企业。一是要扶持好县引进的罗平新海丰食品有限公司,支持企业加快建厂步伐;二是要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有实力、有较高管理水平、开拓市场能力强的企业到我市投资发展渔业;三是要进一步开拓市场,支持渔业运输销售企业进一步开拓国内市场,在巩固昆明市场的同时,不断扩大对成都、重庆等市场鲜鱼及鱼片的销售。

(三)建立健全科技支撑体系

农业部门要进一步承担对渔业水产养殖业发展的科技支撑和服务,利用现有的农业科技体系,切实发挥好市渔业科技单位和乡(镇)农业科技站所的科技服务作用,为渔业水产养殖业健康快速发展奠定保障。要大力实施水产良种工程,加强与先进发达地区的合作,创立引进新的体制机制,共同开发良种选育繁育,不断提高水产良种自给率和覆盖率;要立足为渔业生产服务,着重在苗种繁育、疾病防控、质量安全、健康养殖、渔药饲料等方面加强攻关研究;要创新渔业技术推广的有效形式和运行机制,积极培育涉渔企业、合作组织、科技示范户等新的技术转化主体,探索渔业科技服务体系向村级延伸的新模式,构建渔业科技进企入户的便捷通道,提高主推品种和主推技术入户率;要加强对渔民的技能培训,抓好对示范户、生产大户、专业合作组织等人员的专业培训,增强其致富能力、创业能力和带动能力。

(四)把电站库区移民工作与库区渔业发展紧密结合

我市在开发水电站过程中,有大量的后靠安置移民。利用电站库区水域发展网箱养殖是一个短平快、效益高的产业,对于后靠安置移民是一项解决长期收入又促进渔业养殖产业发展的重要措施。一是要因势利导,营造良好的渔业发展环境,积极制定和出台政策措施对后靠安置移民进行引导,利用补偿资金发展渔业;二是对电站库区渔业发展进行系统规划,对电站库区养殖密度、规模、渔具使用和捕捞量作科学规划和严格控制,在保护水体环境的基础上,大力推进电站库区网箱集约化养鱼,切实将库区移民逐步转变为“渔民”;三是要加大对电站库区发展网箱养殖的渔民形成一个长期的扶持机制,同时加大培训力度,使库区移民掌握科学养殖的方式方法,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