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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税务管理赏析八篇

时间:2023-06-18 10:42:20

强化税务管理

强化税务管理第1篇

关键词:企业税务管理 综合素养 税收筹划

随着我国加入WTO,经济完全市场化,企业间的竞争不但要与国内企业竞争,还要与国际性企业竞争,提高产品品质,降低成本,成为每个企业都必须要思考的问题,强化我国企业的税务管理成了当务之急,尤其是。在降低成本方面,很多企业一直专注研究于提高产品自身的技术,对于企业税务管理研究很少,归根结底是由于我国经济发展晚,受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大,大多数企业始终是被动地在执行国家的税务制度,对企业税务管理在认识上存在偏差,并没有够积极主动把税务管理和成本控制结合分析。所以当前,对于一个企业,需要认楚税务管理、税务管理的目标和原则,充分了解我国税收法规中有关减免税在内的相关优惠政策,并予以有效利用,解决税务管理过程中表现出的突出问题,从而有效的减少缴税或递延缴纳税款,从而合理的降低企业的税收成本,降低经营风险等问题,因此本文将探讨如何强化我国企业税务管理,为企业的更好发展提供帮助。

一、企业税务管理概述

企业税务管理是企业为实现最大限度地减少税收成本而进行的一项经营管理活动,即企业在合理遵守国家税务法规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基础上,充分了解我国税收法规中有关减免税在内的相关优惠政策,并予以有效利用,实现少缴税或者是递延缴税,处理税务相关业务和税务管理的过程。企业税务管理主要涵盖税收政策、法规应用研究、依法避税的方法技巧、事前筹划计划的组织以及企业涉税业务流程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具体可以将其分为两个部分加以理解:一是企业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合理地安排企业交易,加强企业的税务筹划工作,更好的利用好国家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二是对纳税风险做好科学防范、控制,并遵循企业合法、经营管理事先筹划、诚实守信和成本效益等原则的基础中做好科学的税务管理,才能更好的解决企业经营管理中出现的纳税风险,并设法合理避税,最大化的使得使企业价值更高。

二、我国企业税务管理存在的不足

(一)企业税务管理的观念落后

改革开放后,我国的企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长足的进步,但是不相匹配的是税务管理观念的落后,往往使得企业在参与市场竞争的时候显得比较吃亏。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大部分企业更加注重的市场表现,而对税务管理观念比较模糊。认为税务就是被动的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税法,只是按时报税、缴税,不存在税收管理的全过程,尤其是了前置和后税收征管。其主要原因是企业经营者和财务人员因为接触税务管理时间不长,认为税务工作由财务会计人员办理的,不需要企业专门设立一个部门,只希望通过各种途径少缴税或者是晚缴税。由于税务管理工作认识不深,使得应税义务的减少就无从谈起了。

(二)偷税和税收筹划处理不当

企业在纳税过程,往往希望少缴税或者尽可能不交,这样就会造成偷税与税收筹划处理不当的行为。企业的税收筹划是合法合理的,但是多数企业缺乏有效的税务管理手段,更多的是关注在纳税筹划环节上能否在税法允许范围内进行技巧性的减少企业缴纳的税款,假设出现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销毁账簿与记账凭证,账簿上出现多列支出、少列或者不列收入等情况,不交或者少缴纳应纳税款、虚假申报或者拒不申报等就会造成偷税行为,企业的税务管理将无法取得预期的效果,出现这类情况的原因主要是由于企业的税务管理手段较为单一,并不能够完全预测的税收管理,并及时予以协调。

三、强化我国企业税务管理的相关举措

(一)提升企业税务管理人员的综合素养

作为从事征收管理一线的税收管理员,他们综合能力的高低是保证企业开展的广度和深度的一个决定性因素,尤其是企业在不断的发展壮大过程中,涉及的税务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包括纳税档案、增值税发票的续开、管理等工作,随着计算机的普及,使得这些工作更趋向电脑化和网络化了。那么在提高企业税务管理人员的综合素养方面,一是完善制度来提高税收管理质量。无规矩不成方圆,税收管理员需要按照岗位职责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把工作绩效和个人实际利益挂钩,按工作好坏论奖罚,同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让税收管理员有一种危机感与压力感,才能更好的鞭策其奋起直追,争优创先,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加强企业税务管理的认识和教育。认识到企业税务管理的重要性,不但是更好的完税,同时还是减少企业产品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的一种管理。企业要定期做好对税务管理员的培训工作。在实际培训工作中坚持差别化培训和个性化教学,对企业重点管理人员,要采取重点培训税收政策、企业财务会计、纳税评估理论、成本核算和会计电算化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从整体上来提高税务管理的质量。

(二)加强税收筹划工作

税收筹划是企业税务管理的核心工作,合理有效的筹划能减轻税收的负担,增加税收的收益。企业可以从两个方面加强税收筹划工作。一是在生产经营活动采取对存货计价方法,运用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坏账处理中的会计处理,以选择最有利的坏账损失核算办法,加大当期折旧,实现发货成本最大化、账面利润最少的目标,从而提高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率,延缓缓纳税,减轻税收负担。二是纳税方案选择,充分了解税法中对纳税期限、预缴和结算的时间差等方面的规定,提高税款处理的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流动资金的利息支出,同时还需对企业整体税负的影响有准确地界定与评价,准确把握把握合法与非法的临界点,在税收筹划的过程中做到避重就轻,组织适宜的投资、筹资配置秩序,避免出现减轻一种税负而导致另一些税负增加的情况。

强化税务管理第2篇

一是细化工作责任,实行痕迹管理。围绕办公室承接的各项工作职责,将文秘、税收宣传、政务公开、绩效管理、公文管理及保密工作等职责内容逐一细化,进一步明确岗位责任,确保“明责、履责、问责”落实到位。办公室工作人员通过数字人事“工作记实”模块,做好日常工作痕迹化记录,按月及时反馈领导的“任务推送”完成情况,有效形成内部评价干部日常工作的信息依据。

二是强化制度制约,增强执行力度。结合“强基础、促提升、转作风”作风整顿工作建章立制阶段要求,进一步规范办公室各项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和规则,坚持办文 、办事、办会有制度依据、有框架标准。通过前期深入调研、征求意见,明确保留和修订完善包括三会记录、公文管理、保密管理、印章管理等多项管理制度,有效杜绝因制度缺失导致的“打擦边球”现象,不断提高机关行政管理效能。

三是整合系统资源,形成宣传合力。按季度召开办公室工作例会,汇总分析阶段性宣传工作开展情况,明确下一阶段税收宣传工作方向。在巩固传统宣传平台的基础上,整合系统宣传力量,策划创意税宣项目。其中借助新媒体平台优势的《税务蓝致青春》宣传作品,集中展示了新时代背景下税务青年的形象,点击量突破10万。

强化税务管理第3篇

协调发展是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是国税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当前国税工作中还存在诸多不全面、不协调、不可持续等问题,对于基层税收管理实践来说,关键就是要抓好“七个协调”,促进国税工作全面发展。

一、大力组织税收收入,促进经济与税收协调发展。经济决定税收,税收促进经济发展。经济与税收的关系,决定了组织收入工作必须紧紧依靠和围绕经济税收协调发展来进行。在协调经济税收关系问题上,基层税务部门还存在对经济与税收的关系重视不够,服务经济发展的力度不大,加强经济税源建设的措施不力等问题。在当前严峻的收入形势面前,各级税务部门更要进一步端正对经济与税收关系的认识,加大对经济税源建设力度。一是利用好国家优惠政策,培植有效税源。要进一步强化服务职能,优化经济结构和税源结构,促进经济税收发展。重点用好增值税扩大抵扣、小规模纳税人减率征收及全民创业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增加辖区经济税源。二是加强政策调控,增加税收收入。要发挥税收调控作用,特别是要落实好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征税政策,重点扶持这一类企业正常经营,扩大产销规模。同时,要加强总分支机构的税收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税收转移。三是加强工业园区税源建设,形成新的税源增长点。要实行税源专项管理,搞好产业引导和跟踪服务,加大新办企业的监控力度,创新工业园区税源管理机制,确保工业园区成为辖区税收增长的重要支点。

二、深入推进依法治税,确保治内与治外协调进行。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灵魂,是税收法制化的内在要求。在推进依法治税上,对内要转变税收执法理念,加强税收执法管理,努力提高税务人员规范执法水平,充分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对外要规范税收秩序,加强税法宣传,着力提高纳税人自觉纳税意识和办税能力,促进其更好地履行纳税义务,通过治内与治外的协调进行,实现征纳关系的和谐统一。在治内与治外的协调问题上,基层税务机关还存在重治外轻治内、治外重稽查轻管理、治内重检查轻整改等问题。在收入形势紧的时候,更不能放松依法治税的要求,必须坚持内外并举,双管齐下,确保税收执法公平、公正、公开。一是要全面落实调整后的税收政策。要认真贯彻执行修改后的增值税、消费税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落实增值税转型改革以及税收政策调整的各项管理规定,处理好新旧税制的衔接问题;深入贯彻实施企业所得税配套制度,落实核定征收和汇算清缴等政策规定。二是开展内外培训。对外,按照纳税人的税种特点,组织新税制分类培训,增强培训实效,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对内,按照税务所、办税服务厅、机关科室三类对全体干部进行分层次培训,并进行严格考试,提高执法水平。三是加强执法监督检查。认真组织开展税收执法检查与监察,对执法监察中的典型事例在全体干部中进行讨论,促进干部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四是整顿规范税收秩序。按照上级要求深入开展税收专项检查。重点查处利用虚假凭证、做假帐、设置两套帐以及收入不入帐等手段偷逃税款的违法行为。对税收征管基础较薄弱的特殊行业要实施重点检查。

三、着力实施“三化”管理,推进各税种管理协调联动。要坚持推进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不断创新税源管理机制。越是经济税源出现下滑,越是要坚持眼睛向内,向管理挖潜,要通过切实加强流转税规范化管理、所得税专业化管理,实现税种管理协调联动,共同促进征管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保证国税收入随着经济发展平稳较快增长。在税种管理协调联动上,基层税务机关还存在工作布置统筹不够、计税依据互控不够等问题。一是要深化以票控税管理。要认真贯彻落实新税制,进一步推进以票控税工作,以贯彻执行修改后的增值税、消费税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及税收政策调整为中心,辅之以票控税,达到核实计税依据,控制税基流失的税源监控目标。二是要深化行业管理,围绕重点行业加强税源管理,研究解决税控机打发票推进措施和办法。三是加强发票管理,提高“一机多票”系统覆盖面,强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票种核定情况的清理,增加普通发票使用面,规范纳税人用票行为,做好发票稽核和票表比对工作。四是推进所得税专业化管理。在对现有户管调查分析基础上,实行分行业类别管理和分税源规模管理,对于重点税源企业,坚持落实重点企业税收联系制度,对于中小企业,在实行分行业管理的基础上,加强扶持和对特定涉税事项管理。认真做好年度汇算清缴工作,完善申报软件,充分利用年度申报系统认真做好汇算清缴工作。积极推行网上年度汇算清缴申报,在自行申报的基础上,积极推行中介机构年度汇算清缴申报工作,提高汇缴质量。

四、继续加强良性互动,实行管查工作协调促进。良性互动平台是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要着力点。近年来,基层税务部门按照互动工作的要求,切实加强了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的工作联动。但还存在互动信息平台不完善、评估文书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为切实推进良性互动工作:一是要完善良性互动工作机制,提升良性互动工作质量,加强征收、管理、稽查各环节的有效衔接,建立有效的监控管理制度。二是要加强管查结合,强化以查促管。加强对纳税评估环节移送税务稽查的案源的管理、督办,严格对纳税评估环节移送案源的查处。继续推行稽查建议制度,注重在案件检查中发现征管弱点和盲点,及时分析纳税人偷逃税的新动向,探索防范应对措施,更好地发挥以查促管的作用。三是突出税收分析,规范评估文书,提高评估个案质量。在开展纳税评估中,应注意评估方法和技巧的运用,以案头分析、指标分析为主,实地调查为辅。结合税源管理中发现的问题,运用各类分析方法与技巧、增值税评估监控系统,加强纳税评估的针对性,提高评估的质量。四是加强纳税评估管理,提高以评促管的成效。原则上税务所每月纳税评估任务不少于每个税收管理员一户,评估对象涉及流转税应税项目的,原则上实行两税同评;对流转税评估的问题涉及到以前年度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一并处理。要建立纳税评估复评制度,税务所应定期抽查一定比例的无问题评估案卷或对分析疑点未给予充分理由说明的评估案卷进行复评,并将复评结果纳入纳税评估工作的单项考核。

五、深化纳税服务,实现征税与纳税协调高效。纳税服务是税收工作的重要内容。随着社会的进步,纳税服务的需求越来越突出,对税收工作的要求也相应地越来越高。管理和服务、征税与纳税看似是对立面,实际上是辩证地统一。税务机关在管理中提供优质服务,在征税中保持公开透明,同时可以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的自觉性。纳税人税法遵从度的不断提高,又能促进管理服务的质量不断进步。只有征纳双方协调,才能提高税收管理质量与效率,实现税收工作和谐。在征税与纳税协调问题上,基层税务机关还存在服务理念转变不够、服务举措不多、纳税人遵从度不高等问题。在建设“和谐国税”的工作主题指导下,要进一步端正思想认识,切实转变纳税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手段,优化纳税服务,促进征纳和谐。一是要深化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按照上级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的总体要求,继续优化办税环境,简化办税流程,规范服务制度,加强人员培训,确保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通过市局检查验收。二是要改进服务手段和方式。要积极推进多元化申报和电子缴税,继续引导纳税人使用网上电子申报缴税方式,逐步扩大网上申报的覆盖面;创新服务沟通渠道,建立手机短信群发平台和税企qq群等一系列纳税服务措施,拓宽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的联系渠

道。三是要落实登记管理服务举措。认真落实 “四个一”的税源基础管理模式,规范税源管理,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加强对税源基础管理“一本通”的运用,从新户入手,实行“一本式”集约化管理,将所有依法涉及对纳税人调查的事项或可预见事项一次完成,相关资料全部归集到统一的分户资料夹中,由综合管理岗统一管理,提高纳税服务的针对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四是全面推进征管资料改革。按照上级要求大力清理简化纳税人办理的涉税事宜和报表资料,切实规范涉税事项,减轻征纳双方办税负担。认真落实税收征管档案管理改革方案,实行征管资料集中扫描、共享,实现对税收征管资料的集中采集,形成集电子数据与影像信息采集于一体的信息采集中心。五是继续推行办税员制度。要全面推行企业办税员责任制度,做好办税员资质审核确认工作,规范纳税人办税行为。认真开展办税员辅导培训工作,对新办企业办税员进行集中辅导培训,提高纳税人依法办税水平。积极引进符合资质的税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减轻征纳双方负担。

强化税务管理第4篇

一、重点税源专业化管理的特点

1. 重点税源专业化管理的特点。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主要特点:一是税源专业化侧重于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二是侧重于风险管理为导向的专业化分工与协作的税源管理方式;三是侧重于信息管税方式的管理模式;四是侧重于有区别、有重点地配置管理资源。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最显著的特点正是在于对“专业化”的定位,根据企业和所属行业的专业特点实现专业化。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赖以存在的前提,将是信息技术的广泛支持和应用。充分依托信息技术,发挥信息管税的作用,构建数据模型,开展风险评估及相关税务管理工作。

2. 税源专业化管理对企业和税务部门的挑战。税源专业化管理要求以税法遵从为目标,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信息管税为支撑,以专业化分工为保障,客观上对企业适应新管理模式提出了新的挑战。一是税源专业化管理新模式要求以纳税遵从为目标,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客观上要求企业积极主动纳税、主动进行税务风险分析和评估;二是税源专业化管理新模式要求以信息管税为支撑。对企业税务管理信息化提出了更高要求;三是税源专业化管理新模式要求以专业化分工为保障,将增加企业与税务部门沟通交流;四是分级分类的专业化管理模式,将使税务部门越来越熟悉企业的业务特性及税务管理状况,企业业务经营中的各项税源将在税务部门的监管之下。税源专业化管理对税源企业按行业、规模进行分类分级管理的要求,根据企业特点、所属行业特点优化、细化税收征管程序和服务程序的要求,为企业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创造了有利条件,税务部门充分地、全面了解企业多样化、个性化需求,使税务部门完善税务服务程序,改进服务质量。

3. 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对税务机关以及企业税务管理都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客观上要求企业管理者以及税务工作人员,加强税务知识的学习,积极主动进行税务信息化建设,强化税务信息化管理。企业应掌握有利时机,化被动为主动,积极调研税收对企业税务信息的需求,结合企业税务管理的实际需要,因地制宜进行税务信息化建设,强化税务的信息化化管理。加强重点税源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加强重点税源管理,可以提升服务水平,优化纳税服务,认真落实各项纳税服务措施,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积极为纳税人排忧解难。对税源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通过深入分析、研究,及时完善制度、改进工作、强化管理、堵塞漏洞,不断提升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强化重点税源监控管理,可以提高税收宏观预测、分析及调控能力。重点税源企业对经济的发展、对税收收入的实现都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重点税源企业经营的好坏不但影响着当地经济,而且对就业、完善市场经济、财政收入的实现都有其重要性。税务部门通过加强重点税源的管理与服务,为企业献言献策、可以有效地促进企业发展。

4. 新经济形势下重点税源企业的特点。一是企业各种经济行为复杂。随着市场经济以及网络科技的发展,跨区域、跨行业相互渗透,企业网络交易等多种经济行为纷纷出现,这些经济行为要求税务机关的征管工作必须与时俱进,适应新经济形势下重点企业复杂的经济行为;二是重点税源企业企业对政策调整的反应措施更加灵敏。重点企业对政策的研究能力得到很大的提升,很多企业甚至专门组织人员或机构进行研究,以便及时调整企业战略决策。

二、加强重点税源监控管理的有效途径

重点税源管理是组织收入的基础性工作,就是各级税务机关通过各种方式,调查、分析跟踪监控重点税源企业收入增减及税负变动趋势,及时准确掌握应征税款的规模与分布,对重点税源的现状及其变动趋势做出合理判断,有针对性地研究改进措施、实施科学决策、强化税收管理的一系列管理活动。做好重点税源管理,必须积极培育重点税源,寻找新的增长点,挖掘新潜力,推动企业发展。

1. 建立科学严密的重点税源管理员制度,主动接受重点税源专业化管理对税务管理的挑战。

一是建立、健全重点税源管理员制度。这是加强重点税源监控管理的基本要求,建立科学严密的重点税源管理员制度,就抓住了税源管理的关键,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科学调整工作岗位。将那些责任心强、业务素质好的税务管理员安排到重点税源管理岗位,及时充实税收管理员队伍,优先保证对重点税源企业监控管理的需要;二是加大对重点税源管理员的培训力度。在面对新形势、新问题的环境下,对重点税源管理岗位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培训;三是制定些相应的考核办法落实奖惩激励机制。明确落实重点税源管理责任,大力强化重点税源管理,执法活动有记录、执法过程可监控、工作结果可核查、工作绩效能考核,形成一种良性循环和持续改进的管理机制。

2. 注重提高重点税源监控和管理方式的科学性、规范性。一是强化动态管理,提升监管效能。及时了解监控重点税源企业经营变化的趋势,对重点税源企业的收入进行分析和预测。对于税收入库税款较大、财务状况变动异常的企业,应及时了解市场行情、行业指标等动态情况,分析、预测税源的变化情况和发展趋势,并进行持续有效的跟踪管理,及时发现、掌握征管的薄弱环节和税源潜力;二是明确重点税源纳税人的各类报表填报义务与责任。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三是依托信息化对重点税源数据库的数据管理的支撑作用。改变目前有些指标的采集与填报仍要手工操作情况,能从相关支撑系统直接取数,减轻审核数据的工作量,减少手工操作数据出错的风险。依托信息化支撑,及时掌握重点税源企业各种涉税动态信息,全面了解掌握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真实情况,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化技术支撑,提高信息采集量,使企业的征管基础信息等涉税指标能自动获取,减少手工填报和数据审核的工作量,同时也能保证数据质量。完善重点税源报表的审核公式,通过增添数据互审公式,避免重点税源报表过程中数额错误等一些常见的问题,提高数据质量,为税收趋势分析提供数据支持,较大程度地发挥信息手段在重点税源监管中的作用。

3. 建立重点税源监控预警机制,强化数据的运用。从日常的异常指标来发现征管上的薄弱环节,采取风险应对措施,提高税源监控管理水平。建立税收分析、税源监控新模式。根据纳税人报送的纳税资料,跟踪纳税人涉税经济活动的相关信息,对数据进行审核评析、税收综合分析,强化数据的运用,及时发现纳税人纳税申报中的税负异常等问题。对重点税源企业实行以服务为主的管理办法,为纳税人提供更具针对性、切实性的税务管理、纳税辅导和咨询服务,提高管理质量的效率,提高纳税遵从度。根据行业特点,设置有针对性的税收收入分析指标,对各个指标的增减情况及增减的原因进行分析,通过对纳税人本身因素、税收政策因素、其他因素的分析,对税源变化情况进行预测,提出加强同行业或同类事项税收管理起促进作用、借鉴作用的管理措施和方法。对每一户重点税源企业上报的数据进行分析比对,从中发现问题和疑点,并及时进行监控和评估。一是加强对重点税源的常规分析。对重点税源监管企业数据开展基本内容的常规测算分析,对重点税源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和税收缴纳情况进行客观的描述与评价,明晰税收收入形势,说明税收增减影响因素,揭示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查找税收异常企业;二是通过对税源的监测和分析,掌握税源的现状及发展变化趋势。

强化税务管理第5篇

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内涵,认真研究分析经济与税源、税源与税收的内在关系,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管理增加税收的新思维、新方式、新方法,不断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一是要更新理念,使思想理念更加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更加符合科学发展的要求。二是要拓宽视野,将自身工作与上级要求、与先进单位相比较,从中找到差距,借鉴经验,完善措施,改进工作。三是要锐意创新,要从有利于科学发展出发,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制度机制、方法手段,使各项工作更加符合客观规律,更加富有生机和活力。

二、健全管理体系,创新管理机制,促进税收管理水平高效、可持续的跨越发展

(一)制定税收管理工作标准。明年4月底前,在对各个部门、岗位和人员的职责进行梳理、健全岗责体系的基础上,制定《税收业务工作质量标准》,构建我市的税收业务工作质量标准体系,量化质量要求,细化工作标准,固化办事程序,构建岗位职责、操作流程和质量标准“三位一体”的税收工作标准化体系,并在此基础上,建立科学规范的考评体系。

(二)建立覆盖各部门、各岗位和主要环节的税收征管质量评价体系。坚持以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为指导、以促进执法意识、管理质量和干部素质的全面提高为基础,以过程控制为重点,以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为目的,运用信息化手段,不断完善和健全覆盖各部门、各岗位和主要环节的税收征管等级评定体系,促进全市税收征管工作质量与效率跨越发展。

(三)充分发挥税收分析预警体系在税收管理中的效能作用。继续开拓思维,创新理念,积极探索以税源监控为核心,以税情预警为手段,以强化管理为目标的税收预警管理,突出过程控制,坚持持续改进,促进税收管理能力大幅提升,实现税收管理水平质的跨越。

(四)不断完善协调联动长效互动机制。一是以税收征管流程为基础,以综合征管软件为依托,以数据分析为手段,以协作、高效为目标,以纳税评估为重点,不断深入良性互动工作。二是坚持市、县(区)局、税务分局三级纵向联动,加强多部门横向协调,加强对征管一线的督促和指导,建立和完善横向与纵向相结合的良性互动机制,将税源管理的分析、评估和稽查环节统筹考虑,通过优化工作流程,在内部相关职能部门之间构建信息共享、衔接紧密、良性互动、有机统一的工作格局,推进税源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构建强化税源管理的良性运转互动协作长效机制。三是进一步完善“三级组织、四级评估”工作机制,加大评估集约管理,组建直属于市局和县区局纳税评估专门队伍,不断加大市局和县区局直评力度。充分发挥县区一级集体约谈的作用,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实行分级分类的专业化评估,提高纳税评估专业化水平和联动效应。

三、深化信息化应用水平,实现税收管理手段和方式跨越发展

(一)以推行税源管理平台为主体工程,提升税源管理的质量和效率。积极争取明年初在我市试点推行税源管理平台的应用,以“风险管理、分析预警、协调联动、下达反馈”为工作模式,利用科学的税源监控预警指标体系开展税收分析预警和纳税评估,进一步深化、优化“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实现“协调联动”机制的电子化运行,有效提高协调联动机制的运行效率和纳税评估水平,将使纳税评估的成效和质量实现大的提高和跨越。

(二)以推行网上开具普通发票监控系统为主要手段,实现发票管理科学高效。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积极推行网上开具普通发票监控系统,有效解决普通发票管理中存在的开具假发票、真票虚开等突出问题,促进形成“要发票、开真票”的社会氛围;增强以票控税意识。加大发票比对和分析力度,发挥发票控管税源的基础性作用。积极推行微机开具普通发票工作,逐渐减少手工票。积极做好税控收款机的推行工作。

(三)以推行“一窗通办”为主要征收方式,实现办税服务厅的统一、规范、高效。在北戴河区局、海港区局、昌黎县局办税服务厅试点推行“一窗通办”成功的基础上,明年初在其他单位办税服务厅全部推广。并按照省局要求,采取“一人一机通”形式,以有效解决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重复多次排队、办税效率低的问题,为纳税人提供便捷、高效服务方式。并通过实行“一窗通办”为征收系列人员实行效能考核创造条件,奠定逐步推行能级管理的良好基础。同时探索试行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同城通办”。

(四)积极稳妥地推进财税库银横向联网,促进提高征管质量,降低税收成本。按照省局统一部署,本着平稳推进、分步实施、突出重点、质量优先的原则,推广财政、税务、国库、银行间的横行联网,最终实现纳税人足不出户即能完成税款缴纳,税收收入“零在途”,税款信息高度共享。

(五)深化信息数据增值应用,进一步加大对征管质量和数据质量监控力度。抓住税收征管的重点、难点和热点,切实提升数据分析应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逐步完善数据分析应用管理机制,把数据分析应用工作融入税收管理的各个方面。通过深化数据应用,找准管理上的共性问题、薄弱环节,制定完善相应的制度办法和措施;推进基层工作人员通过各类微观信息的查询分析,掌握岗责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制定相应的预警、整改措施,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种风险。确保我市征管质量和数据质量在全省继续保持领先地位。

四、深化税源管理,促进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跨越发展

(一)全面提升征管基础工作水平。一是加强纳税人户籍管理,积极开展工商、地税登记信息比对和户籍巡查,明确税源户管责任,严格考核。二是进一步完善纳税人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失踪纳税人管理,加大对失踪纳税人的追踪和查处力度。三是严格落实《欠税管理办法》和《欠税公告管理办法》及其实施办法,加强对欠税企业的发票控管,大力清缴欠税,严格落实以欠抵退、以欠抵留抵、催缴等制度,最大限度减少新欠发生。严格延期缴纳税款的审批和后续管理。四是进一步完善征管基础数据的运维责任、过错追究及数据质量通报制度。建立规范完整的数据指标体系,统一数据标准和口径,落实数据监控预警制度。五是强化纳税人涉税资料管理,制定《涉税资料电子档案管理办法》,在精简数量的基础上,简化涉税资料报送流程,探索建立县区局一级的涉税资料电子档案管理系统。

(二)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地推进分行业纳税评估建模工作。结合税收实践不断改进评估方法,逐步完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制定《分行业纳税评估建模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和完善重点行业纳税评估模型库,提高纳税评估准确性,使纳税评估成为强化日常管理、实现智能选案、做好信用等级评定的重要基础。今年年底前,在市局相关科室的指导下,由部分县区局选取10个有管理基础好、行业管理特点突出的重点行业建立纳税评估模型。明年5月底前完成对全市所有重点行业逐一建立纳税评估模型工作,以有效解决纳税评估中测算依据不足、评估效率低下、评估质量不高等问题,有效破解基层税源监控的瓶颈,提高评估和稽查工作针对性,到2009年年底,基本实现纳税评估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2010年全面实现“人机结合”式的纳税评估。

(三)进一步加强税源监控体系建设。一是进一步完善重点税源监控的组织网络,在属地管理的基础上实行分类管理,建立“税收管理员—分局—县局—市局”四级重点税源监控体系。依托评估建模,实行分类管理。在分行业建立纳税评估模型的基础上,根据税源管理的需要和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分类管理的方法和标准,全面掌握不同行业纳税人的特点,分行业建立科学、实用的纳税评估办法或操作规程,增强管理的针对性。二是实施规模分类管理,对不同规模的纳税人,实施不同的管理办法和措施。对规模以上重点税源户实行重点管理,“零距离”监管,重点监控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核算情况,加强重点税源分析。对中小税源户采取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监控手段,加强户籍巡查、申报核查和发票检查,提高纳税申报的遵从度。对小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推行参数定税、民主评税、强化定额管理。三是建立税源管理讲评制度。通过管理员按月自评,对‘点’的解剖、县局(税务分局)领导按季讲评,对‘线’的分析和专业人员不定期点评,从‘面’上扫描,摸清本地区税源管理的现状,分析数据疑点,找准税源管理的薄弱环节,明确阶段性税源管理工作的目标和责任,为税源管理‘把脉’。

(四)深入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一是进一步深化主协管制度。在现行的基础上,在全局范围内进行深化发展。各税务分局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一主一协”或“一主多协”的形式,制定主协管划分办法和评定程序,划分档次,明确职责,从制度上进一步发挥税收管理员在税源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提升基层税务人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年内,还将根据《纳税评估讲评制度》和《首席纳税评估员评审办法》,积极开展市局、县区局、分局以及专家四级讲评活动,在税收管理员中选拔命名首席评估员。二是进一步完善北戴河区局研制的税收管理员平台工作用表应用模板,并在全市推广。对税收管理员日常管理工作进行梳理细化,研究制定《税收管理员工作提醒制度》,实行税源管理事项事前提醒,以督促税收管理员按规定开展税源管理工作。三是制定《税收管理员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建立税收管理员岗位工作质量标准、绩效考核标准和奖励激励机制,在全市推行税收管理员能级管理,将考核与奖惩紧密挂钩,在物质奖励上拉开档次,在干部使用上体现差别,有效改变税收管理员干多干少一个样、工作积极性差的现状,充分调动税收管理员主动学习、提高自身素质的积极性,使干部队伍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得以快速提高。四是,对调查核实和纳税辅导事项进行梳理合并,切实加强两项工作的业务统筹,以全面提高工作效率,减轻纳税人负担。

(五)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的管理。以新发票管理办法的出台为契机,制定《关于加强普通发票管理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提高发票管理水平。一是探索发票分类管理,在实行网上报税的纳税人中推行电脑发票,不断提高以票控税管理水平。二是加大发票管理的宣传和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广大公民和纳税人自觉遵守发票管理法规的意识,以及纳税人和税务人员识别假发票的能力。三是加强发票管理资源和流程的整合,优化发票窗口服务。四是加强发票的日常管理,坚持实行发票限版限量管理。加强对使用大额版本发票纳税人的监督检查,继续选择对发票使用不规范的重点行业及地区开展专项整治,不断净化税收经济环境。

五、创新纳税服务理念,健全纳税服务体系,促进纳税服务工作跨越发展

(一)整合服务资源,优化服务环境。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关于加强纳税服务工作意见》,细化、分解并落实各个岗位的纳税服务工作职责,建立科学、规范、明确、具体的纳税服务岗责体系。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起组织完备、指挥顺畅、运转有序、反应灵活的纳税服务长效工作机制,推进纳税服务科学化、专业化进程;二是加强办税服务厅、市局外网、税务短信平台建设,整合服务资源,加强纳税服务机构建设,进一步完善纳税服务手段;三是依照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要求,进一步完善办税服务厅功能设施,统一办税服务厅的规划建设、为纳税人创建布局合理、设施齐全、整洁美观、宽敞明亮、优雅大方、温馨舒适的一流办税环境,最大限度地为纳税人提供人性化服务;四是组织“最佳办税服务厅”评选活动,认真开展争创“最佳服务窗口”、“办税服务厅服务明星”和“办税服务标兵”等活动,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不断提高纳税人满意度;五是以落实“两个减负”为关键点,最大限度减轻纳税人负担,实现纳税成本最小化。

强化税务管理第6篇

一、严把税收收入质量关,推进税收强省建设

(一)严格遵循组织收入原则。今年国家税务总局初步安排我省国税系统直接税收收入计划(不含免抵调库)2300亿元,比上年同口径实际数增长12.5%,增加257亿元。继续遵循组织收入原则,及时落实任务,抓紧、抓早、抓实组织收入工作。

(二)进一步提高税收收入质量。加强税源监管,抓好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税源管理,及时掌握经济税源变化,在源头上把好质量关。加强收入监控,确保国家税款及时、安全入库,在过程上把好质量关。着力抓好联网缴税改革,统筹全省财税库行计算机联网运行工作,将汕头、惠州、河源、肇庆、云浮、茂名、韶关等市纳入推广应用电子缴税入库系统,加快粤东、粤西、山区推广进度,选择1-2个市进行全国国库信息处理系统推广试点。加强税收深度分析,完善省、市、县和分局四级税收分析管理体系,进一步明确各级税源分析职责和重点。深化税收与相关经济指标关系的宏观分析,加强数据分析应用,探索建立税收收入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三)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做好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后的政策宣传及实施准备工作。进一步用好涉农税收优惠政策,认真落实支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发展、民政福利企业、下岗再就业和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等税收优惠政策以及支持高新技术产业、企业自主创新、产业结构调整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二、严格依法行政,推进法治税务建设

(四)强化依法行政。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税务行政许可制度。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总局实施意见、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完善相配套的管理制度。认真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与会签管理规定,全面清理税收规范性文件并向社会公开。加强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认真做好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五)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加强税收执法监督,健全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快推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做好税收执法责任制计算机自动考核试点工作。扎实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强化重点环节的执法检查监督。建立税收政策法规落实情况专题报告制度,对税收政策法规执行及时跟踪问效、反馈评估。

(六)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全力查处涉税金额大、作案手段恶劣、对社会税收秩序影响严重的案件。重点查处利用“四小票”涉税违法和骗取出口退税的案件。严肃查处利用虚假凭证、做假账、设置两套账以及账外经营等手段偷逃税款的违法行为。密切关注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和不同地区之间的税负差异偷逃企业所得税问题,对长期亏损、微利经营、跳跃式盈亏的企业和跨国跨地区经营、国内连锁经营以及汇总缴纳的企业进行重点检查。严厉打击印制倒卖假发票、利用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媒介进行涉税违法犯罪活动。

(七)巩固税收专项检查和区域税收整治成果。抓好各项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统筹合并检查项目,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认真开展区域税收整治行动,推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深入开展。继续抓好茂名国税系统内部整改工作。

(八)广泛开展税法宣传活动。以第16个税收宣传月活动为重点,以“五五”普法为着力点,以广东国税门户网站为主要平台,抓好税收宣传。创新宣传形式,打造税收宣传精品,加大在主要媒体的宣传力度。

三、强化税收征管,推进“两化”管理

(九)加强各税种管理。继续做好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工作,强化增值税抵扣凭证的管理,抓好防伪税控系统运行管理,密切关注“一机多票”系统推行后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做好增值税抵扣凭证采集、汇总及稽核结果的审核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小规模纳税人管理。认真落实好消费税政策,强化车辆税收“一条龙”管理。及时掌握管辖企业的变动情况,加强新登记设立企业的所得税管理。抓好新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应用和电子申报软件的推广。做好年度汇算清缴工作,加强汇算清缴后的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加强所得税减免和取消审批项目的后续管理。加强特殊行业和核定征收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管理,研究制定特殊行业管理办法,完善核定征收审批事项管理办法。加大纳税评估和税务审计工作力度,适当选择重点企业进行联合审计,深入开展反避税工作,对重点企业开展反避税调查和预约定价谈签,做好税收协定特别是内地与港澳税收安排的执行工作,为“走出去”企业提供税收协定服务。

(十)强化出口货物税收管理。加强征、退税衔接,切实解决“就单审单,重审核轻管理”的问题。协调理顺退税与流转、征管、信息、稽查、计统等部门在出口货物税收管理工作中的职责,整合征、退税管理资源,全面堵塞管理漏洞。

(十一)提高税收征管质效。全面完成税务登记证件换发工作,完善纳税人户籍管理。落实《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逐步推行个体工商户电脑定税软件。组织开展在用加油机税控装置和计量性能监督检查工作。贯彻落实普通发票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普通发票管理制度,推行普通发票有奖管理,加强全省普通发票的集中印制工作,组织开展对纳税人自行开发的计算机开票软件审批情况的检查。建立健全税收征管质量与效率考核评价体系。继续做好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进一步实施对纳税人的分类管理。深入开展国地税之间、税务与财政之间的联系、交流与合作,加强与地方党政及工商、银行、海关、公检法、技术监督等部门的协调配合。

(十二)深入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进一步明确税收管理员职责范围,规范税收管理员行为,加强监督检查,健全与税收管理员相关的监督制约制度,积极创造条件将税收管理员工作内容、标准和结果纳入信息化管理。

(十三)完善纳税评估工作机制。建立综合评估与专业评估协调机制,完善纳税评估工作制度,细化评估指标体系,有效实施数据信息采集,积极探索纳税评估人机结合的协调机制。开展分级分类评估,加强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纳税评估工作。开展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突出纳税评估综合效能。

(十四)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落实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行办税公开工作的意见》,推进“阳光办税”。加强办税服务厅的建设和管理,统一全系统办税服务厅标识,健全办税服务厅运作机制,实现办税服务厅外观形象、服务内容、业务流程、职责要求的“四统一”,开展达标评优活动。积极推进前台办税“一站式”,后台管理“一户式”,咨询服务“开放式”。完善和拓展服务载体,积极推行多元化申报和缴税方式,稳步推进同城办税。进一步加强国税门户网站建设,努力把广东国税门户网站打造成为“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税收宣传的第一传媒、办税服务的第一窗口、税务管理的第一阵地”。加强注册税务师行业规范管理并依法支持其健康发展,进一步推进纳税服务社会化。

四、加强数据应用,推进税收信息化建设

(十五)加强数据分析应用。完善数据管理,建立并完善数据选题分析、报表应用、数据、反馈等相关制度,严把数据的入口、应用、维护和考核“四关”。按照税收经济分析、企业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良性互动的要求,管好用好税收征管数据信息,提高数据分析应用效果。

(十六)优化拓展信息系统功能。拓展CTAIS系统各项功能,提高信息化建设整体效益。优化国税信息门户功能,继续推广应用网上办税业务功能,充分融合信息资源和业务模式,建设全省统一接入、集中管理的一体化平台。抓好防伪税控系统省级集中工作,做好防伪税控系统的修改升级工作。全面完成交叉稽核三级向两级转换工作。积极稳妥地开展税控收款机的推广工作,有计划、分步骤地在全省推广应用。切实做好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系统新版软件的全面推广工作。抓好出口退税、税务审计、车购税管理等应用系统省级集中工作。

(十七)做好金税三期准备工作。完成金税三期建设调研和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完善数据省级集中工作,拓展、升级现有网络系统,配合总局搞好全系统网络建设。

(十八)加强应用系统运维管理。建立运维机制,认真做好省级集中平台的安全运维工作,构建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的集中管理的运行维护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做好软件运行情况的跟踪问效,及时解决系统运行中的问题。

五、加强国税机关自身建设,推进管理创新

(十九)加强行政效能建设。优化机关工作流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岗责体系。积极稳妥推广税收行政管理系统和决策支持系统。改进机关作风,规范公文管理,加强会议管理,完善督查工作机制,抓早、抓好办理。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制定全省国税系统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加强后勤服务管理,全面落实安全措施,构建专业化、社会化、科学化的后勤服务保障体系,建设节约型机关。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实行项目管理,实施科研精品战略。

(二十)努力促进内部和谐。加强机关内部各部门之间统筹协调配合,增强工作合力。加强各级国税机关上下级之间、领导干部之间、领导干部与群众之间、群众与群众之间的有效沟通。上级机关制定措施时,要认真调研,听取下级机关的意见和建议,下级机关要及时向上级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落实上级工作部署,确保政令畅通。

(二十一)推行政务公开。健全机制、构建网络、畅通渠道、充实内容、完善制度,全面实施政务公开。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把涉及纳税人和干部职工切身利益、普遍关注的热点和影响执法公正的关键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实现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目录化和经常化。

(二十二)做好财务和政府采购工作。改革部门预算分配机制,探索定员定额基本支出预算编制方法,推行预算考核评价制度。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到年底将全省各级预算单位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严格基建项目的立项、开工和项目库的管理,加大在建项目全过程的监管力度。做好固定资产管理。认真落实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加强审计监督和日常财务工作监督检查,推进“阳光财务”和依法理财。推广应用总局网络版财务管理软件。

六、坚持以人为本,推进从严治队

(二十三)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总理视察广东国税基层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文明单位和优秀国税工作者评选活动,对获得省级以上“青年文明号”、“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的先进单位组织检查。加强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

(二十四)大力建设税务文化。深化对税务文化的认识,大力弘扬广东国税精神,挖掘广东国税文化底蕴,开展丰富多彩、怡情益智的文化活动,发挥文化的导向、凝聚、激励、约束和辐射功能。加强对文化建设的领导,成立书法等文体组织,加大文化建设投入,培育和宣传一批文化建设典型。

(二十五)强化领导班子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团结协调,增强科学民主决策能力。建立健全各级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深入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好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一把手”工作报告制度的落实,进一步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发挥领导班子的整体效能。深入贯彻落实近年来中央出台的一系列法规文件,完善干部竞争上岗制度,加强后备干部管理,选好、配好各级领导干部。

(二十六)营造和谐奋进的人事人才工作环境。认真执行公务员法实施方案及公务员登记实施办法等,顺利完成公务员登记、职务级别认定、工资套改、规范津贴补贴等工作任务。构建符合广东国税实际的公务员分类管理、能级激励和绩效考核机制。抓好人事档案的审核。做好人才的动态管理,着力“盘活存量”,合理配置人力资源。进一步加强对已结业高层次人才的跟踪管理和后续培养,逐步建立起各类国税人才库,做到培养与使用相结合,造就一批业务精湛的国际税收管理、法律、计算机、文秘等专业人才队伍。从源头上确保人才质量,把有限的编制用在急需岗位专业人才的补充上、用在征管一线上。推广应用中国税务人事管理系统。

强化税务管理第7篇

按照这一总体要求,*年全区地税系统要努力抓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大精神,全面提高地税工作水平

全区各级地税机关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大精神的通知》要求,把学习宣传贯彻*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用*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要紧密结合地税工作实际,明确工作思路,把握工作重点,切实做到“五个坚持”、“五个努力”: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努力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坚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税收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坚持促进社会和谐,努力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税收;坚持发扬改革创新精神,努力开创税收事业发展新局面;坚持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努力建设高素质的税务干部队伍。把*大精神贯彻落实到税收工作的各个方面,全面提高税收工作水平。

(二)坚持可持续的税收增长观,不断提高组织收入工作的质量,实现地税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全区各级地税机关要始终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完善收入任务分配机制,提高收入质量,努力做到税收增长速度与经济增长速度相协调,宏观税负和税收弹性系数合理适度,收入任务与税源相适应,依法治税和完成收入任务相统一,收入进度与时间基本同步,按质按量完成全年收入任务。

强化税源监控。*年要以“规范采集,加强分析,突出应用”为重点,按照全区地税系统《重点税源监控管理办法》的要求,继续抓好重点税源监控,完善重点税源扁平化管理办法。要充分认识数据采集在税源管理中的基础性地位,规范重点税源数据采集、录入、维护工作,确保重点税源管理数据的质量。要及时对监控数据进行分析,评估本地区税源状况和税收收入形势,分析政策执行情况以及征收管理情况,客观反映税源变化、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要突出抓好税源监控结果的应用,针对监控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制定有效措施,提升征管质量。

加强税收分析预测。建立和完善地方税源分析指标体系,坚持月、季、年收入分析预测制度,加强对影响税收的经济因素、政策因素、征管因素的分析。要突出税收分析重点,提高税收分析的质量,着重分析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区域和产业政策、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调整、地方重大项目等因素对地方税收的影响,把握我区地税收入的发展变化趋势,充分运用分析预测结果为实际工作服务。各级地税机关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将税源分析预测情况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使其掌握当地经济税源情况,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完善对组织收入工作的考核。要坚持把组织收入工作作为地税部门的中心任务,落实组织收入工作责任制,确保组织收入工作领导到位,责任到位。要完善组织收入工作的考核办法,坚持好字优先,既要考核数量,更要考核质量,防止弄虚作假、有税不收或虚收,保证收入质量。

(三)规范税收执法,落实税收政策,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加强税收法制建设。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要求,对内、外部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把关,切实提高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质量。建立完善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税务行政复议应诉等制度。

强化税收执法监督。及时总结在部分市、县局推行的税收执法责任制试点,完善税收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重点研究如何改进税收执法责任制的考核手段和过错责任追究方式,逐步在全系统全面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案例分析制度,切实抓好税收执法检查。做好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工作,提高税收执法的规范化水平。

抓好税收政策的落实。积极稳妥地做好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调整的实施工作。认真做好新旧企业所得税法的衔接工作,清理相关优惠政策,制定和完善配套管理制度和办法,落实各种过渡性安排,确保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顺利实施。抓紧从财政部门接收耕地占用税的征管资料和数据信息,实施好新修订的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继续做好修订后的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重新核定应税车船、应税土地、应税房产信息数据,完善车辆、土地和房产信息数据库。进一步抓好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作用。加强对税收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确保各项税收政策落实到位。

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提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税收政策建议。要从全国、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紧紧围绕经济税收工作中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把握经济税收规律,提高决策水平和向党委政府建言献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能力。要利用新一轮税制改革稳步推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问题日益受到重视、泛北部湾经济区开发合作上升到国家战略的历史机遇,重点抓好地方税制的改革完善研究,民族区域自治地区税收优惠政策研究,促进泛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的税收政策研究,提出政策建议,为税制改革提供借鉴,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要加强对国家税收政策调整、新税收政策的执行、继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等政策因素对地方经济税收影响的研究分析,提出相应的措施,促进我区经济结构的优化和经济增长质量的提高。

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日常税务检查,督促纳税人按规定办理申报纳税及其他涉税事宜。强化税务稽查,充分发挥稽查规范内部执法和打击税收违法行为的功能。认真组织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地区和行业,集中力量开展税收专项整治。研究建立日管与税务稽查的互动机制,将案件稽查和日常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凡涉嫌偷逃骗税的,管理部门要及时移交给稽查部门,防止以评代查;加大对涉税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防止以补代罚。加强稽查案例分析,以查促查、以查促管。改进和完善案源分析和选案工作,创新稽查工作方式,积极推行分级分类稽查,整合稽查力量,培养一批高素质的专业化稽查人才。加强与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协作,积极推进综合治税和协税护税工作,努力营造和维护良好的税收秩序。

(四)大力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完善管理基础,改进管理手段,不断提升管理水平

健全完善征管制度。以征管信息化为依托,以全面推行税源监控和优化纳税服务为重点,积极构建科学的征收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梳理和优化征管工作流程,制定相关业务需求,处理好业务需求与技术保障之间的关系。构建征管执法文书管理、纳税评估管理、纳税服务管理等信息平台,以信息化规范税收执法,提高工作质量与效率。继续做好税控器具的推广应用工作,加强税控数据管理,确保税控数据准确、完整、及时采集和有效利用。对现有的征管制度进行清理和规范,及时修订或废止部分繁杂、无效的制度。修订完善我区地税系统税收管理员制度和纳税评估管理办法,对基层税收管理员所承担工作职责进行合理划分,切实加强纳税评估。完善和落实税收经济分析、企业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的良性互动机制,努力实现以分析评估结果指导税务稽查、以税务稽查保障分析评估成果的管理目标。加强对缓税、欠税、减免税的核算管理,严格执行与国库的对账制度和会统核算制度。

加强税种管理。积极推进营业税分行业管理,推行建筑业、房地产业营业税项目管理办法,强化货物运输业、餐饮娱乐业等行业营业税的征管。加强企业所得税分析评估和汇算清缴工作,构建统一的企业所得税信息交换平台,加强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管理。健全和完善反避税工作制度和业务规程,组织力量对一些跨国、跨地区的关联企业进行反避税调查和审计,着重解决通过转让定价等方式逃避税收问题。加强对高收入者的个人所得税征管,大力推行扣缴明细申报。继续做好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强化对房地产交易和拍卖等行业的个人所得税管理。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建立健全个人所得税管理档案。按照一体化管理的要求,加强房地产相关税种的管理。做好城建税的委托和车船税的代收代缴工作。做好工会经费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代收工作,加大清理核实应缴费力度,努力提高征缴率。

加强内部行政管理。巩固作风效能建设成果,按照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要求,进一步规范机关内部行政管理工作。规范请示汇报制度,加强上级地税机关对下级地税机关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确保政令畅通。清理、规范机关各项管理制度,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加强公文管理,严格审核把关,提高公文质量和运行效率。控制会议数量,压缩会议规模,改进会议形式,提高会议效率。严格部门预算管理,加强项目预算、监督和检查。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规范工程、商品、服务采购。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国家财产安全。完善后勤接待制度,规范后勤接待工作。坚持厉行节约原则,努力降低行政执法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

加强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现有信息系统对税收管理工作的支持和保障作用,逐步构建涵盖地税各方面工作的信息技术平台,提升信息数据共享程度和使用效果,加大数据应用力度,加强信息安全保密工作,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税收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努力建设数字地税。积极配合国家税务总局做好金税三期一阶段的实施工作,做好地税网络的升级改造和网络安全工作。继续做好《*地税信息系统》功能拓展和完善工作,开发《纳税人互联网客户端申报系统》、《征管执法文书管理系统》、《代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系统》、《稽查管理系统》、《减免税批文自治区局大集中管理系统》等模块,提高应用质量和效果。继续推进征管数据省级大集中处理工作,初步实现数据省级集中处理的目标。推广应用国家税务总局的《税务综合办公信息系统》,整合完善部分市局开发的《税收票证管理系统》、《税收管理员平台》等系统,条件成熟时在全系统推广应用。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形成省级集中、辐射各市、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地税互联网站群。完善财税库行联网功能。拓宽视频会议培训系统覆盖范围。加大信息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逐步建立完善技术人员全系统统一调配使用的机制。

积极推进专业化管理。要依托信息化,实施专业化,实现科学化、精细化。继续抓好重点税源监控工作的扁平化管理和报表集中编报工作。推进行业税收专业化、一体化管理和专业化稽查。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进行按行业划分管理范围,实行专业化管理的探索,从而达到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管理效能的目的。

(五)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抓好干部队伍建设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要把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的核心内容抓紧抓好,努力提高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领导艺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大精神,带头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要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选拔领导干部,优化各级领导班子的年龄、知识、能力结构,提高领导班子的整体素质。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推进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改进后备干部管理办法,加强对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和监督。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巡视督查工作制度,全面推进巡视督查工作。

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干部队伍素质。认真落实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和税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大力实施人才兴税战略。分级分类开展全员教育培训,重点抓好各级领导干部、高层次专业人才和基层业务骨干的培训,特别是要通过理论培训和实践锻炼,培养一批能够从事反避税、税务稽查、纳税评估和财产评估以及计算机、文秘等方面工作的专业人才。抓好“五员”专业化岗位业务技能培训,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岗位技能练兵、管理业务竞赛等在岗自学活动。注意把干部教育培训的普遍性要求与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干部的特殊需要结合起来,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深入贯彻落实公务员法,积极研究解决公务员法实施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改进机构编制人员管理办法,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使人员的配置与工作需要相适应。积极探索进行机构扁平化、人员弹性化管理,兼顾统一性和灵活性,适应全区各地不同情况和税源动态变化的需要。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办法,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干部的力度。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任期、回避和交流等制度。要善于发现和培养人才,知人善任、人尽其才,激发各类人才的创造活力和工作热情,实现个人价值和事业发展的共赢。

加强党建及群团组织建设。要按照*大关于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要求,努力抓好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核心作用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抓好党员教育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建设,落实党建带工建、青建、妇建工作机制。机关工、青、妇等群众组织要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其凝聚人心、推动工作、促进和谐的作用。

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创新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形式和方法,改进和完善工作机制。落实思想政治工作各项制度,强化思想政治工作责任。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形成人人知荣辱、讲正气、比贡献、增团结、促和谐的新风尚。切实加强税务干部的职业道德教育,弘扬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核心价值理念,倡导爱岗敬业、公正执法、诚信服务、廉洁奉公为基本内容的税务干部职业道德规范。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引导干部正确对待自己、他人和社会,正确对待困难、挫折和荣誉。要尽可能地帮助干部职工解决工作和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增强干部职工的组织归属感。重视和加强离退休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体现组织对老同志的关心和爱护。

(六)构建和落实惩防体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要继续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纪委关于反腐倡廉的一系列工作部署,结合地税工作特点,按照“突出一条主线,抓住三个重点,整体推进各项工作”的思路,坚持不懈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为地税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突出一条主线。就是以党的*大精神为指导,以建立健全地税系统惩防体系为主线,把反腐倡廉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

抓住三个重点。一是要突出经常性的党风廉政教育这个重点,不断筑牢干部职工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持续抓好以领导干部、基层执法人员为重点,面向全体人员的廉洁从政教育;推进廉政文化进地税,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氛围。二是要突出日常性“两权”监督制约这个重点,构筑税收管理、内外监督、专门监察的全方位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强化对10个重点环节的日常监督检查;探索对重点岗位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办法;全面整合内外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三是要突出处理和查办案件这个重点,坚决依法依纪严惩腐败分子。处理要做到收访登记、呈报阅批、调查回复“三及时”;查办案件要做到惩处与保护相结合,发现线索及时报告,处理问题迅速坚决,移送司法依法依规,整改教育深入到位。

整体推进各项工作。完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抓好制度落实。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强化薄弱环节监督,提高工作的针对性。抓住重点和热点问题,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推进行风政风建设。拓展反腐败工作领域,在全系统推广税收惩防体系预警机制试点所取得的经验。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组织、领导、协调、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能力,努力提高我区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水平。

(七)加强内外沟通协调,改进税务服务,努力构建和谐地税

加强内外部沟通协作。要构建和谐、融洽、健康向上的税务机关内部人际关系,在上下级之间、同事之间形成诚实守信、团结友爱的良好氛围。要健全汇报制度,积极主动地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出谋献策,赢得理解和支持。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政务协作,健全协税护税网络,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推进地税工作。

改进和优化税务服务,积极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一是要强化税务服务理念。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牢固树立以纳税人合法合理需求为导向的理念,公正执法是最好的服务的理念,依法、公正、文明服务。二是要丰富税务服务内容。规范服务的内容、形式、标准,强化文明服务。加强纳税咨询辅导,推进办税公开,充分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积极开展税务服务援助,对老年人员、残疾人员、下岗人员等特殊群体提供个性化的税务服务。开展税收法律救济,做好税务行政复议和赔偿等工作,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三是要改进税务服务手段和方式。全面加强办税服务厅、税务网站、12366税务服务热线和税务服务中心的规范化建设。推行一窗式、一站式服务以及全程服务、限时服务、延时服务、提醒服务、预约服务等多种服务方式。发挥社会中介组织在纳税服务方面的作用,促进税务行业健康发展。四是要进一步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加强与国税部门在开展联合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信用等级评估、征管信息数据共享等方面的协作,降低纳税成本。推行多种申报方式,推行财税库行联网,方便纳税人缴税。五是要完善税务服务管理制度。健全税务服务岗责体系,完善税务服务考核标准。建立纳税人及社会各界对税务机关税务服务质量的评议、评价和监督制度,及时受理纳税人投诉和群众举报。

强化税务管理第8篇

200#年,是我市全面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一年,也是落实税收管理建设三年规划的关键一年。征管工作要按照省、市局党组对税收征管工作提出的“打基础、抓落实”的总体要求,以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为目标,以强化税源管理、优化纳税服务为重点,进一步夯实征管基础,健全征管制度,完善征管体制,不断提高税收征管工作水平。

一、进一步强化税源管理工作。

(一)完善登记制度,强化户籍管理。巩固税务登记换证工作成果,落实巡查巡访制度。认真落实《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结合承德实际,贯彻落实好《税务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和相关制度、流程。完善征管档案管理制度,按照“一户式”管理的要求,逐户建立“电子”或纸质户籍档案。年内借助省局搭建的企业信息交互平台,首先实现国、地税之间企业登记及相关信息的交换与比对。在规范统一纳税人识别号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实现国、地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

(二)完善和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一是科学配置管理力量,优先保证对大企业和重点税源、城市税源和流失风险大的税源的控管。优化人员组合,实行分组管理,管理小组应2人以上,小组内可分为主管、协管,逐步取消单人管户制度。督导落实管理员定期轮岗制度,原则上两年轮岗一次,最长不超过三年。二是按照管理员工作规范,细化作业标准,落实工作底稿制度。推行省局集中管理员工作平台。三是推进领导联系户和管户制度的落实。市、县局领导都要选择重点税源企业作为联系户,深入了解情况,有针对性地指导工作。税务分局长、所长亲自管户,加强对重点税源管理,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四是配合有关部门,抓好税收管理员资格认证、能级管理制度的试点工作。

(三)落实属地基础上的分类管理。一是强化重点税源管理。完善和落实重点税源管理办法,加大对重点税源的监控力度。对特大型企业派驻驻厂组,直接进驻企业进行税源管理。二是强化行业管理。配合省局制定重点行业和税收高风险的行业税收管理办法。

(四)深化纳税评估工作。认真落实省局《纳税评估实施办法》及各分税种评估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完善纳税评估规程,逐步建立分行业、分区域、分经济类型的指标库及预警值,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筛选评估对象的及时性、准确率。发挥税务约谈的作用,建立纳税人自我纠错机制,自查补缴税款,对涉及偷骗税的要按规定由稽查局查处。建立纳税评估案例库,加强案例分析和交流,不断提高纳税评估的整体水平。配合有关业务科,不断完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

(五)落实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和责任追究协调联动机制。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加强税源管理部门、稽查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建立案件移送、稽查结果反馈和内部监督与责任追究制度,形成以评促收、以查促查、以查促管的良性互动关系,依托信息化手段,实现信息共享,提高税收管理的整体效能。做好协调联动机制日常工作,落实相关工作制度,加强对各县区局联动机制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和检查。

(六)加强普通发票管理,重点强化收购发票和废旧物资销售发票管理。在小规模企业中扩大电脑票的使用范围。严格落实发票举报奖励制度,利用现有系统功能逐步开通发票查询业务,促进形成“要发票、开真票”的社会氛围。强化发票验旧售新和发票限量、限额、限种类供应制度。充分利用信息化系统,加强对发票领购及开具使用情况的监控分析,针对疑点实施重点抽查和督查。抓好税控收款机的推行工作,配合省局选择部分商业零售业户进行试点。

(七)强化个体及集贸市场税收管理。制定并落实《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税收管理实施办法》,规范定额流程和文书使用。完善定税系统,深化落实电脑定税制度,强化数据采集,限制调整权限,增强监控分析。认真落实《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7号),稳步推进个体大户建账工作。加强对未达起征点纳税人的动态监控。落实集贸市场分类管理制度,加强专题调研,研究完善管理措施,提高征管水平。

(八)严格欠税和缓缴税款的管理,强化清欠措施,加大清欠力度,落实清欠考核制度,最大限度减少新欠,欠税总额逐步减少。完善《欠税公告实施办法》,严格落实欠税公告制度,充分利用综合征管软件的欠税信息,利用多种媒体和方式及时进行公告,实现欠税公告业务处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欠税公告率要达到100%。切实加强延期纳税申报的管理,严格执行对欠税加收滞纳金制度,滞纳金加收率要达到100%,滞纳金入库率不断提高。

二、进一步规范和优化纳税服务。

(一)更新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方式。深化落实《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完善和健全纳税服务制度和机制。认真落实《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下大力气清理、简并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各种报表资料,避免纳税人重复报送。依法简化办税程序、手续,降低征纳成本。

(二)加强办税服务厅建设。对办税服务厅名称、标识、服务用语、涉税资料、触摸屏、窗口设置、功能分区等进行规范统一。强化办税服务厅的作用和职能,制定和落实办税服务厅工作规范和业务流程,全面推行“统一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信息共享”的“一站式”办税服务模式。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一窗式”管理、全程服务、预约服务、提醒服务、阳光操作和首问责任等制度。建立办税服务厅值班长制度,广泛接受纳税人咨询和监督。

(三)完善服务手段,提升服务效率。打造集税收政策、政务公开、举报投诉、纳税咨询辅导、网上办税等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配合省局完善12366纳税服务热线,实现咨询受理、承办、转办、反馈、督办等服务功能。深化完善多元化电子申报纳税方式,继续大力推行所有企业网上报税和个体双定户简易报税、银行划缴税款。全面推行短信服务系统,不断完善系统功能。配合省局国税系统门户网站建设,拓展网站功能,实现与12366热线、多元化报税平台、短信服务系统的有效链接,为广大纳税人以及全社会提供更加及时、全面、经济、优质的服务。

(四)全面推行办税公开。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推行办税公开的实施意见》,研究制定我市具体实施方案。根据《办税公开实施意见》规定的公开内容,进一步细化具体项目,明确各细项所需资料、办理流程、承办单位、承诺时限。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电子触摸屏、宣传资料,特别是门户网站等实施办税公开。

(五)加强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与管理。进一步完善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制度,上半年与地税局联合开展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工作。年内公告a级纳税信用企业名单,强化对c、d类企业的日常管理和监控,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氛围。

三、继续推进征管信息化工作

(一)积极推行管理应用系统。配合省局完成综合征管软件、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出口退税系统的数据整合,实现“三大系统”的信息共享。推行集“一户式”存储、分析查询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数据应用软件。创造条件,协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税银库”联网,努力实现申报、缴税同步模式,提高税款入库及时率。

(二)强化数据应用。着力提高领导干部、各级机关的应用意识,提高各类各级操作人员应用技能。建立规范完整的数据指标体系,统一数据标准和口径。严格数据采集、录入、审核、传输、储存、清理、等工作。加强数据管理和维护,协同相关部门建立数据质量通报制度,强化数据质量监控与考核,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加强对征管情况的日常监控,确定相关征管监控点,开发相关分析监控软件,定期相关信息,强化督导核查,促进制度落实,堵塞管理漏洞。

(三)积极做好基层报送报表和纳税人报送涉税资料“简并”工作。努力实现报表资料归口管理,减少重复报送。凡系统能够生成或经过加工可以生成的报表,不再要求报送,各部门信息共享,切实为基层和纳税人“减负”。

四、努力做好各项综合性征管工作。

(一)继续深化和完善税收征管改革。落实总局确定的“34字”税收征管模式,本着明确职责、强化管理、提高效能、优化服务的原则,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征管体系。细化征、管、查各环节的职责分工和业务衔接;充实基层征管力量,合理确定征、管、查人员比例,使管理力量与担负任务相匹配;整合业务分工,简化工作环节,优化业务流程,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标准。

(二)业务督导工作。配合省局业务督导组在我市的督导工作,做好业务督导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及组织协调,确保督导工作取得实效。

(三)按照协调联动机制职责分工,做好组织协调、相关信息、运行情况汇总、报告及协调办公室其他日常工作,促进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和责任追究协调联动机制顺畅运行及在税源管理中的核心作用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