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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公共管理论文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3-16 15:57:14

区域公共管理论文

第1篇

摘要:在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浪潮滚滚而至,市场化、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加速推进的背景下,我国区域性公共问题急剧滋生起来,由此引发新型的治理形态———区域公共管理。区域公共管理要求政府打破行政区划的刚性桎梏,摒弃狭隘的行政区行政的种种制度缺失,建构“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视野下区域公共管理的制度基础和政策框架。因此,文章分析了区域公共问题的滋生及其成因,剖析了我国区域公共管理中存在的制度缺失,并探讨了创新区域公共管理制度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区域公共问题;区域公共管理;制度缺失;制度创新

从历史的层面说,自伍德罗?威尔逊(Wilson,1887)以来,公共管理作为一门拥有自身合法地位的社会科学,在其百多年的演进和流变历程中,始终不乏各种争奇斗妍的学术论争和理论流派,甚至出现“理论丛林”的局面;而公共管理实践作为一种“国家的艺术”,伴随其纷繁杂芜的气候生态和波澜壮阔的丰富实践,也总会有治理安排上的结构转型和制度创新。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为了适应国内外公共管理环境的权变需求,也为了更好地体认公共管理这门学科的社会性和应用性特色,本文作者在国内公共行政学界率先对“区域行政”和“区域公共管理”进行了探索性研究①。现在看来,伴随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浪潮滚滚而至,我国市场化、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速,传统社会公共问题“区域化”和无界化的态势更加明显,一种有别于全球治理(国际公共管理)、国家公共管理、地方公共管理的区域公共管理,正在迅速凸显和逐步成形。区域公共管理面对和要解决的是区域性公共问题,因而它区别于传统的“行政区行政”②,对政府公共管理的治理结构和制度建构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诉求。

一、区域公共问题及其成因

(一)全球化和区域化的发展滋生了大量宏观和中观的区域公共问题。自二战结束以来,公共管理所面对的世界景象和社会生态发生了亘古未有的嬗变。当前,人类更是全面过渡到一个全球化和区域化齐头并进又交相辉映的时代。在全球化和区域化浪潮突飞猛进的时代,诸多的因素和复杂的背景交织在一起,诱发甚至引爆了大量“宏观区域性公共问题”和“中观区域性公共问题”。一方面,伴随经济全球化进程和世界新区域主义运动的兴起,民族国家间的区域化已经由传统的“浅表一体化”向“深度一体化”①、封闭式区域化向更具开放性的区域化模式转变,加之作为政治目的的区域化进程的加快,使得洲际内跨国间的宏观区域性公共问题明显增加。诸如相互贸易与投资、国家安全、环境治理、公共卫生、危机管理、国际恐怖主义治理等跨国性公共问题,依靠民族国家的内部力量已经无法解决,必须寻求洲际区域内大部分国家甚至所有国家的集体决策和协调行动。另一方面,全球化和区域化的发展,使得由若干毗邻国家或地区结成的“次区域”变得更加相互依赖,由此滋生了更多难以回避的中观区域公共问题,如“新柔廖”次区域(新加坡、马来西亚和印尼三国毗邻区域)的合作供水问题,“图门江流域”次区域(中国、朝鲜、俄罗斯三国毗邻区域)的经贸关系、公共安全、政治合作问题,“澜沧江湄公河地区”(大湄公河流经的中、越、缅、老、柬、泰等国)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领域合作,“一国两制”下粤、港、澳次区域的竞争力、经济合作、环境治理、公共卫生和危机管理、政府协调等问题。

(二)市场化进程的推进催生了诸多区域公共问题。1949~1978年的近30年间,中国长期实行高度集权的中央计划经济体制,政府管理社会公共问题的惟一机制是自上而下的科层制,缺少市场机制和社会机制。因此,社会公共问题往往被禁锢于行政区划内部,通过内向型行政方式予以解决。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1992年我国正式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国内的分权化改革和市场化进程在不断推进,迫切要求有一个“全国一盘棋”的统一市场环境;而2001年中国正式加入WTO,更宣告中国的市场经济必须与国际市场机制接轨,需要主动或被动地接受国内和国外两个市场的激烈竞争。从集权与分权的政治逻辑来看,市场经济下中央政府实行经济性分权政策是好事,它能够诱发哈耶克所谓的自发秩序的慢慢形成,有利于调动地方行动主体(包括地方政府)发展经济和参与市场竞争的主动性、积极性。然而,由于国家政治体制改革和法治建设进程的滞后,加之尚未顺利实施行政性分权的配套改革,我国市场化改革的直接后果是催生了诸多新型的社会公共问题,比如地方政府的GDP崇拜和政绩主义、地方政府间的恶性竞争、地方保护主义、地区发展的马太效应等。我国市场化进程中催生的这些问题,不仅突破了传统行政区划的刚性束缚,扩散和蔓延到由多个地区组成的某一经济区域,而且还超越了计划体制下那种由上至下的政府治理能力域限,衍生为区域性公共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传统的行政区行政的僵化法则已经力不从心,迫切呼唤区域公共管理这种治理新机制的诞生。

(三)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推进产生了棘手的区域公共问题。近20多年来,中国的工业化进程和城市化速度在迅速提升,由此引发了社会公共问题的空间重组和空间集聚,其结果也萌发了复杂的区域公共问题。主要表现在:1.城乡二元结构问题。中国是一个有着2000多年农耕历史的国家,目前占社会六成以上的人口是农民,因此,农村城市化的压力巨大,解决城乡二元结构也任重道远。在我们看来,中国的城乡二元结构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城市与乡村两种不同政治行政区域之间存在着短期难以弥合的公共管理的制度差异,进而需要两种功能区域之间进行制度协调、制度创新、制度重构的问题。从这一视角看,转型时期的城乡二元结构问题,非常值得区域公共管理开展长期的理论与实证相结合的探究,比如“假性城市化”现象、“城中村”问题、农民失地问题、村改居问题、社区公共物品的供给问题,等等。2.行政区划变革问题。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中国几千年来,行政区划的调整更迭似乎是一个永恒的话题。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市场化、工业化和城市化等多股动力的促动下,我国行政区划的变革与调整尤为频繁。从一定意义上说,行政区划变革已经成为政治权力和治理权限在区域空间上的较量和政府体系内部的再分配过程,其中隐藏着多维的利益博弈关系,牵涉到公共管理的深层次症结。因此,需要加强公共管理学科视野的研究。3.流域治理问题。从自然区域的角度看,流域是一种整体性极强的区域,流域内各自然要素的相互关联极为密切,特别是上下游间的相互关系密不可分。但是,从行政区域的角度看,流域又是不完整的,它往往被不同的行政区域所分割。特别在市场化和工业化的双重压力下,地方政府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俨然成为流域内利益独立的博弈主体。因此,流域治理的公益要求(如环境保护、产业协调、城市规划等)与地方政府的功利动机(主要是经济发展、财税指标、后发困境等)之间,存在着难以调和的矛盾甚至冲突。总之,流域治理引发的区域公共问题甚为棘手但又亟待解决。(四)现代化进程中的区域公共问题日益加剧。从现代化进程和发展理论视角来看,从清末的“洋务运动”、“西学东渐”到建国后的“四个现代化”建设,再到改革开放以来的区域非均衡协调发展,近代以来的百多年间,我国的现代化事业历经艰辛,迄今已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毋庸置疑,由于中国是一个后发赶超型现代化国家,因而与西方发达现代化诸强相比,我国的综合现代化水平还很低,仍基本处于“经典现代化”发展阶段;与发达国家的“再现代化”甚至超现代化水平相比,更有天壤之别。尤为突出的是,中国是一个严重非均衡发展的国家,其内部的现代化程度和发展水平在空间区域上表现出巨大的落差,由此产生一系列事关国家或地区发展前途的区域公共问题。这些问题主要有:1.国内的东、中、西部之间,在经济发展水平、制度文明、社会发育、竞争优势等方面差距明显,形成发达区域、次发达区域和欠发达区域的发展鸿沟。2.东北老工业基地与中部一些工业基础较好的省份出现滞胀和结构性萧条的发展困境,已经凸显出“问题区域”的态势。3.老、少、边、穷的地区现代化水平不容乐观,与沿海先发区域间有差距扩大的“马太效应”趋势。4.沿海一些发达省份的内部区域发展差距问题日益突出,尤其是广东、江苏、山东、福建较为明显。笔者认为,从中国内部的区域发展与公共管理的互动逻辑来看,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21世纪中国公共管理面对的最大挑战莫过于区域协调发展的挑战,处理和解决好了上述一系列区域性公共问题,和谐社会的发展愿景就不再遥远。

二、我国区域公共问题管理中政府制度的缺失

就目前来看,对于区域公共问题的治理,无论是我国公共管理的理论界还是实务部门,都缺乏系统的理论思考和操作策略;而最为关键的是,我国政府公共管理的制度设计和制度链条中,还存在诸多的漏洞与缺失,难以胜任区域公共问题的合法、合理和高效治理。这些缺失主要是:

(一)行政区行政的治理思想根深蒂固。众所周知,中国有几千年的封建官僚制度传统和“大一统”治理意识,对于社会公共问题的管理,历代统治者习惯将复杂问题简单化,而新中国成立后实行了几十年的高度集权的计划体制,更是强化了“国家简单化”的治理理念。如果从治理的技术层面来说,我国政府传统的这些治理特质,可以概括为“行政区行政”。所谓行政区行政,简单地说,就是基于单位行政区域界限的刚性约束,民族国家或地方政府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是在一种切割、闭合和有界的状态下形成的政府治理形态。它有以下基本特征:1.从政府治理的社会背景看,行政区行政适应了农业文明和工业社会的基本诉求,是封闭社会和自发秩序的产物。它发轫于农业社会下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基础,契合了政府专制统治的传统。自工业社会以来,基于韦伯的“现性”而构建的稳态的“科层制”结构,更是使行政区行政模式的封闭性和机械性发挥到了极致。2.从政府治理的价值导向看,行政区行政的根本特征在于,它是以民族国家或国内地方政府的、明确的单位行政区划边界作为管理出发点的。这种根据行政区划的人为切割来治理国家和地方的模式,可以称之为“内向型行政”或“闭合型行政”模式。内向型行政模式从根本上讲是“画地为牢”和“各自为政”的,甚少关注行政区划边界或跨行政区域的“区域公共问题”。3.从社会公共事务的治理主体上看,行政区行政是一种垄断型统治行政模式。在这种模式下,政府是管理国家和地方行政区域内部公共事务的惟一主体,政府成为万灵和万能的“全能”政府,可以预见和处理所有社会公共问题,制定各种公共政策并监督其执行,从而包办和代办了单位行政区域内部的大小公共事务。4.从公共权力运行的向度上看,行政区行政模式强调政府管理权力运行的单向性和闭合性。也就是说,根据“科层制”所内蕴的层级分设和层级节制的基本法则,政府公共管理权力在行政单元内部的日常运作是自上而下的和单向度的,由此形成一种单一权威中心的“金字塔”式闭合结构。特别是在中央集权的单一制国家,由于一贯坚持“下级服从上级,地方服从中央”的政治原则,这使得按行政区划切割的地方政府,必须严格遵循“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的博弈规则,很难自觉生成一种“地方政府区域公共管理共同体地方政府”的谈判协调的制度安排。5.从公共问题治理的层次设计看,自上而下的等级制层次设计是行政区行政的基本法则。具体来说,就是将国家内部的社会公共问题切割为若干层次,进而设计机构类同、职能重叠的等级治理架构。很明显,那些跨越这些等级层次的外溢性区域公共问题,不在等级制治理的层次设计视野之内。

(二)现代区域政策框架尚未成形。区域公共问题的治理,特别是国内区域问题的治理,需要有组织完善、设计精细、有的放矢的一整套区域政策作为保障框架。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政府在不同历史时期进行过多次区域范围的划分,也先后实行过区域均衡发展、区域非均衡协调发展和梯度发展等多种发展战略,投入了大笔公共财政资源。但是,区域发展的公共绩效一直较为低下,达不到政策设计时的理想目标。其中的症结何在?有学者认为,中国迄今为止尚无真正意义上的区域政策,是我国区域发展一直走不出恶性循环的主要根源[1](P540)。其理由是:1.中国没有形成完善的区域政策制度基础,比如区域政策实施机构不是立法的产物,没有专门负责区域政策的职能部门。2.不存在可供区域政策利用的区域划分框架,比如中国的区域划分都是草率、笼统的,范围太广,不具有实施区域政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3.区域政策工具残缺不全,除扶贫政策外,缺乏针对问题区域的政策。4.缺乏有效的政策监督与评估机制。笔者认为,这种观点较为实际地揭示了我国区域政策的误区和问题。中国确实缺乏西方发达国家意义上的区域政策。这是因为,欧美国家的区域政策有一个良好的公共管理的制度基础(包括成熟的市场经济、法治、有限政府、公共治理的多元机制等),而中国的区域政策过程,由于长期受人治行政、集权体制、全能政府、扭曲市场经济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一直难以有完善的制度基础、设计精细的区域划分框架以及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工具、有效的区域政策监督与评估机制等。因此,“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政策的部门分割”、“政策的相互打架”症状就成为中国区域政策过程中的普遍现象。

(三)区域公共管理的具体制度安排不健全。我国区域公共管理中政府制度的缺失,除了上述两大问题外,在诸多具体的制度安排方面也很不健全。主要有:1.宏观与中观区域公共问题管理的制度安排有待完善。国际上“深度一体化”进程和宏观区域治理最成功的典范当属“欧盟”。与之相比,我国与亚太国家结成的宏观区域或者与相邻国家结成的次区域,其治理结构和制度框架仍处于探索和发展阶段,需要中国政府的积极参与并加以完善。2.解决我国普遍存在的地方保护主义和地方政府间恶性竞争的制度安排非常脆弱,成为影响国家和区域整体经济绩效的病灶。3.我国黄河、长江、珠江、淮河等大江大河的流域治理制度弊端甚多,其中涉及的水权制度、生态补偿机制、利益协调机制、政府间关系等问题尤为突出。4.区域公共协调机制并不健全,比如市长联席会议制度、区域公共基础设施协调制度、“一国两制”下粤-港-澳联席会议制度、“泛珠三角”区域协调制度、省际区域公共协调制度,等等。5.行政区划调整与空间规划中的问题突出,政策随意性和长官意志浓厚,尚未有建基于制度和法治原则的制度约束机制。6.城市化进程中的城乡二元结构问题突出,城市区域与农村区域之间缺乏有效衔接的制度融合机制。

三、区域公共管理制度创新的基本路径

(一)治理理念的转变:从行政区行政到区域公共管理。区域公共问题管理中的政府制度创新,首先要突破以单位行政区划的刚性约束和政府统治为要义的行政区行政的缺失,确立区域公共管理的新思维。1.在政府治理的社会背景上,区域公共管理是开放社会和无缝隙社会的产物,它迎合了全球化和区域化浪潮的需要,因应了市场化、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的大势所趋。在这样一种权变、风险、不确定性的复杂社会生态下,社会公共事务表现出高度渗透的趋势,区域乃至全球社会间结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相互依赖状态,区域性和区域化的“广度”与“深度”得到前所未有的倍增。2.在政府治理的价值导向上,区域公共管理以公共问题和公共事务为价值导向,而非以行政区划的切割为出发点。它摒弃了传统的“内向型行政”或单边行政的弊病,奉行“区域性行政”和合作治理的哲学观,把大量跨越国界和行政区划的“外溢性”公共问题和“区域性”公共事务纳入自身的管理范围,由此实现社会公共事务的分层治理和细分治理。3.在社会公共事务治理的主体上,区域公共管理的主体是多元化的。它既有代表官方的政府组织,也有非官方的民间组织和私营部门,涵盖了区域内的民族国家间政府、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及其联合体,以及区域性的多样化非政府组织、自愿组织和经济组织,形成了区域政府与公民社会、私营部门等多元主体共同治理区域公共事务的新格局。4.在公共权力的运行向度上,区域公共管理倚赖的是多元的、分散的、上下互动的权威,彼此间是合作网络和交叉重叠的关系。它主要通过合作、协调、谈判、伙伴关系、确立集体行动的目标等方式实施对区域公共事务的联合治理。这种联合治理的实质在于建立在市场原则、公共利益和认同之上的相互合作。总之,根据区域涵盖界域的大小,我们可以把现代区域公共管理划分为国家间区域公共管理、次区域公共管理和国内区域公共管理3种类型(见表1)。

(二)治理机制的创新:从科层制到组织间网络制。在公共事务的治理机制上,区域公共管理观认为,治理纷繁杂芜的公共事务尤其是区域性公共事务,没有绝对的医治百病的“灵丹妙药”。传统的科层制面对区域公共问题的挑战,已经显得力不从心,因此,针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区域公共问题,必须借助于科层制、市场机制、自组织制等混合机制来对其进行“多中心”治理,形成一种组织间网络的区域公共问题治理新机制。诚如著名学者约瑟夫?S.奈、约翰?D.唐纳胡所指出的:“全球性的最大特点是网络性,因此,这些治理机制也应当是网络性的,而不是等级制的。”“治理仍将建立在民族国家为中心的基础之上。国家权力、国家间的权力分布仍然十分重要……但是,‘国家’的旧有形象或许将变得越来越与实际不符,因为国家机构与私人部门、第三部门的联系越来越网络化而难分彼此。跨政府关系网络、跨国关系网络将变得越来越重要。”[2](P13)组织间网络治理最成功的典范莫过于欧盟的区域治理。欧盟区域公共管理的研究专家贝娅特?科勒—科赫认为:集体意愿的组织原则和的观念是区分社会政治体系的两个构成性要素,因此,根据两者的不同方式组合,可以区分出4种不同种类的治理机制(见表2);在这4种治理类型中,法国一般被贴上“国家主义”的标签,美国以“多元主义”而著称,瑞士是“和谐主义”的典范,而欧盟则成为“交织主义”(即网络治理)的实例。在此基础上,国内有学者对贝娅特?科勒—科赫的4种治理机制做了进一步的诠释,归纳和概括出其中的主要特征(见表3)。由此可以看出,国家主义、多元主义、法团主义治理机制主要适用于某个民族国家或行政区政府,而网络主义治理机制则适合于特定的跨国或跨行政区的区域共同体。这些特征也与上文分析的区域公共管理的主要特色并无二致。

(三)制度基础的建构:从“国家简单化”管理到“国家精密化”管理。从目前的现状来看,我国区域公共问题管理的制度基础非常薄弱。由于尚未建构起适应区域公共问题管理需要的相应制度体系,政府对区域公共问题的管理仍沿袭“国家简单化”的思维观念和方式手段。所谓国家简单化管理,是指高度集权的计划体制下,由于国家官僚的极度理性而设计的一种“假、大、空”式的公共问题管理制度,在这种制度逻辑下,政策具有随意性,制度设计严重脱离实际而不具有可操作性和问题的针对性。简而言之,国家简单化管理,就是官僚在过分自信的情况下滥用国家权力,对复杂的社会公共问题做简单化处理的一种治理安排[5](P3)。国家简单化的管理制度,难以应对区域公共问题的治理诉求,因此,必须借鉴发达国家那种“国家精密化”的管理制度。所谓国家精密化管理,是指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行政官僚,在有限理性驱使下设计的一种缜密、精细、法治的公共问题管理制度。比如以区域发展的制度基础为例,为了确定结构基金(StructuralFunds)以及其他区域政策工具的受益区域范围,欧盟当局制定了通用的区域体系(NUTS区域)。整个欧盟的区域划分为3个NUTS层次,每个成员国分为1个或多个NUTS-1区,每个NUTS-1区又分为1个或多个NUTS-2区,NUTS-2区又进一步分为几个NUTS-3区。同时,对应落后病、萧条病和膨胀病3类区域问题,至少有3类问题区域划分,即落后区域、萧条区域与膨胀区域。又如,具体到英国区域发展的制度基础来看,英国把英伦三岛之一也是最重要的英格兰划分为9个标准区域,分别成立9大区域发展局(RDAs)①,在9大RDAs下面又做次级甚至更多层级的区域划分,从而使区域问题的治理变得更有针对性,工具和策略更有可操作性。反观中国或国内的一些省份,区域协调发展政策的制度基础尚较为薄弱,表现在:政策随意性强,没有一种一以贯之的可持续发展的区域政策框架;区域的划分非常简单和笼统,而且变动很大,很难真正确定区域政策的受益范围;尚未有相对独立、具有法治基础的专门区域管理机构,等等。

(四)区域政策的创新:从内部政策到区域公共政策。传统上我国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只有面向国内或地方的内部政策,缺乏面向国外和区域间的区域公共政策。要进行区域公共管理的政府制度创新,重要的内容还在于实现从内部政策到区域公共政策的转变。

1.国家间政策一体化。政策一体化是指政府有意采取超出国民待遇范围的措施,通过调整、协调或对国家政策和执行机制的相互认可来减少管理体制所带来的市场分割的负面效应。目前,国际上的区域一体化安排(RegionalIntegrationAssociations)如欧盟(EU)、澳大利亚与新西兰之间的密切经济关系协定(CER),在国家间政策一体化方面堪称典范。通过国内政策配合、国家标准和规章的协调,以及对外国管理体制和达标评定程序的认可3种模式,国家间政策一体化可以获取丰厚的经济收益,主要是降低交易成本、扩大开放和增加国内市场的公平竞争、将外部溢出效应“内部化”、对实行自由贸易的成员方进行补偿的机制等[6](P97)。因此,中国政府应积极参加东盟“10+1”自由贸易区,尽快实现与这些国家的政策一体化目标。

2.政治目的下的“次区域”一体化政策。由相邻的若干民族国家或地区结成的“次区域”一体化安排,几个成员国之间实行“俱乐部规则”,可以共同提供国家安全、和平环境、有助于某些社会的政治制度,以及民主价值观的形成等区域性政治公共物品。这种“次区域”一体化政策可以减少邻邦间的摩擦、减缓社会及政治压力、巩固民主与政治制度、提升“弱小政体”的谈判和讨价还价能力,比如中国与俄罗斯以及中亚几个国家建成的“上海合作组织”、中国与东南亚诸国结成的“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组织等。

3.实施区域功能政策。(1)竞争政策。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政策在区域经济一体化和建设统一大市场、消除政府间恶性竞争方面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比如在欧盟,竞争政策被奉为单一欧洲市场的第三根支柱,因为它的目的是通过消除一切阻碍、限制或扭曲欧盟范围内自由竞争的行为,保证欧洲统一大市场中公平竞争的和谐有序进行[7](P13)。欧盟竞争政策有着雄厚的法律基础。然而,我国目前的竞争政策的法律基础很不完善,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第7、30条有相关限制不正当竞争的条款外,很少有其他法律涉及地方政府间竞争和地方保护的规定。因此,要规范我国地方政府间的合理竞争,消除地方保护主义现象,就必须建构竞争政策的法制基础。(2)区域(地区)发展政策。这一政策旨在协调区域发展,减小区域间的发展差距。正如上文所分析的,区域政策必须以坚实的制度基础做保障,比如,欧盟的区域政策有3个必不可少的方面:欧洲地区发展基金(后又发展为包括发展基金、结构基金、凝聚力基金在内的丰富的资金体系)、涉及地区问题的政策机构(主要包括欧洲投资银行、欧洲社会基金、欧洲煤钢共同体、欧洲农业指导与保证基金)、对各类具有不同程度地区效应的政策予以协调[8](P159)。可以看出,独立运作的基金、专门负责的职能机构和区域政策间的协调是保证区域发展政策有效落实的基础。因此,在区域协调发展事业中,我国政府必须关注这方面的问题。

[参考文献]

[1]张可云.区域经济政策———理论基础与欧盟国家实践[M].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1.

[2][美]约瑟夫?S.奈,约翰?D.唐纳胡.全球化世界的治理[M].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3.

[3][德]贝娅特?科勒—科赫等.欧洲一体化与欧盟治理[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

[4]吴志成.治理创新:欧洲治理的历史、理论与实践[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3.

第2篇

[论文摘要]实践的需要和理论的推动,使得传统意义上的区域行政逐渐向区域公共管理转变,这种嬗变,开启了公共管理研究的新视角。区域公共管理是社会需要和时代呼唤的产物,是公共行政领域不断扩展、研究范式走向成熟的重要体现。

著名行政学者理查德·J·斯蒂尔曼二世说:研究公共行政必须研究它的生态问题。按照韦伯斯特词典的解释,生态学是各种有机体与其环境之间的各种相互关系。J·W·别斯指出生态学这个词源于希腊语oikos,意为房子或家,经济和经济学也有相同的词根,经济学和生态学有许多共同点,但生态学的含义更广泛。它涉及有机体与其环境之间的全部相互关系。”〔1〕美国著名学者利格斯(Fred W·Riggs)1961年就提出了“融合型、棱柱型、衍射型”行政模式,开创行政学研究的一个新途径。我国现阶段的行政环境是制约和影响行政管理的重要因素,同时又是行政管理的改造对象,并为行政管理的实施提供条件。故此,我们应努力使行政管理和行政环境保持一种动态的平衡。从20世纪50年代以来,随着社会生态环境的变迁,传统行政学历经了向现代公共管理学范式的重大转变。迈入21世纪,区域行政面对的是一种全新的行政生态环境,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区域公共管理这种崭新的制度安排应运而生。这种转变很重要,“从某种意义上说,21世纪中国公共管理面对的最大挑战莫过于区域公共管理的挑战,处理好和解决好了系列区域公共性问题,和谐社会的发展愿景就不再遥远。”〔2〕区域公共管理是社会需要和时代呼唤的产物。作为一个新的理论和实践课题,陈瑞莲认为,在我国有关区域公共管理(行政)研究的著述尚较为零散,区域公共管理研究的学者社群尚未成形。但是,在当前一个不争的事实: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关注并研究区域公共管理的相关内容。无疑,加强区域公共管理研究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有学者说,“研究任何一种理论,都必须首先弄懂它所使用的基本术语。对于了解一种新的学术理论,弄清楚它所使用的新名词的正确含义,就尤为重要了”。〔3〕区域公共管理是个复合概念,其中“区域”和“公共管理”是其两个核心概念。

一、“区域”概念众说纷纭及其公共管理视角的界分

区域(region)是一个多侧面、多层次且相对性极强的概念。人们可以从多个角度来观察、分析和理解各种不同的区域。研究视角和内容不同,对于区域的界定就有所不同。在社会科学丛林中,最早研究区域的学科是地理学,地理学把区域定义为地球表面的地域单元,这种地域单元一般按其自然地理特征,即内部组成物质的连续性特征与均质性特征来划分。《牛津地理学词典》中,“区域是指地球表面的任何一个单元,它以自然或人文特征而有别于周围的地区”。〔4〕经济学将区域视为由人的经济活动造成的、具有特定地域特征的经济社会综合体。埃德加·M.胡佛说,“所有的定义都把区域概括为一个整体的地理范畴,因而可以从整体上对其进行分析”,“把区域作为一个集合体,……这一集合体对于管理、计划和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实施都是必须的。最实用的区域划分应当符合行政区划的疆界。”〔5〕政治学把区域看成是国家管理的行政单元,与国界或一国内的省界、县界重合;国际政治和国际关系的研究者对区域的解读,往往侧重从一种更为宏观视角来讨论区域的内涵和外延。米特尔曼提出三个不同层面“新区域主义”分类法:宏观区域主义、次区域主义和微观区域主义。在“区域”的多种释义中,可以看出:区域有多种分类,系统性或整体性是区域的共同特征;区域的概念是相对的,可以依据不同视角有多种划分;区域是变化的,应以动态的眼光来观察它。实际上区域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很难给出一个公认的定义。本文是从公共管理学科角度来进行研究,基于此视角,区域应如何界定?有学者认为:区域是“一个基于行政区划又超越于国家和行政区划的综合性概念”。〔6〕另外,从四个纬度对区域公共管理要研究的“区域”做类型学上的分析:公共管理意义上的经济区域、行政区域、自然地理区域和公共管理中的“问题区域”和“边缘区域”。〔7〕笔者以为,不论对“区域”进行怎样的界分,从公共管理学科角度看,区域实际上是按照公共物品为标准划分的有限空间范围,是拥有相同一领域或多领域公共物品的域场。在这里区域不是一个地理范畴而是一个以公共物品(或者公共事务、公共问题、公共利益)为标准形成的同质性域场,并不绝对与行政区划相一致。

二、公共管理研究的新视角:区域行政向区域公共管理范式的转变

要讨论区域行政向区域公共管理的转变,首先要了解区域行政的发展背景、内涵等基础知识。区域行政问题与行政区划密切关联。学者刘君德在他主持的《中国行政区划的理论与实践》等论著中,第一次明确提出了“行政区经济”概念,并分析我国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的地方保护主义现象。在我国的行政学界,宋月红在国内首次使用“区域行政”的概念,作者从行政区划、行政区域与区域行政的关系角度进行研究,但这是一种狭义的或传统意义上的区域行政范畴。〔8〕陈瑞莲、张紧根在《公共行政研究的新视角:区域行政》一文中,正式提出广义的“区域行政”概念。〔9〕随着实践的推动和理论的发展,区域行政向区域公共管理转变。在学界,最早使用过“区域公共管理”概念的只有清华大学的刘锋和中山大学的陈瑞莲,二人从不同的角度对区域公共管理进行论述。刘锋运用新公共管理、区域创新系统、区域核心竞争力、支持系统等理论对区域管理进行创新,在某种程度上说,这一研究与本文所关注的区域公共管理研究有很大的差别,它并不是真正从公共行政学角度对区域公共管理的研究,而是从区域地理学的角度将创新理论引入到区域发展中去。〔10〕陈瑞莲教授是我国研究区域行政和区域公共管理的典型代表,她在此领域的论述,在学界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三、区域公共管理的内涵、理论支撑

区域公共管理是个复合概念,前文已经界分了公共管理视阈中的“区域”。对于公共管理的概念,无论是对其内涵把握还是基本体系的构成,都还在探讨中。王乐夫教授认为,“所谓公共管理,即公共部门对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的社会活动。具体地说来,是公共管理主体为了解决公共问题,实现公共利益,运用公共权力的公共事务施加管理的社会活动。” 〔11〕公共管理与行政管理不同,公共管理的主体不仅包括行政管理中的政府还包括其它的组织和第三部门组织等。公共管理主体着眼于社会发展长期、根本的利益和公民普遍、共同的利益来开展其基本活动;同时,它更多采取的是多元化和复合型的集体行动,以共同的目标基础,通过协商的方式达成。无庸讳言,现代公共管理是公共行政发展的一个新趋势,是公共行政领域不断扩展、研究范式走向成熟的重要体现。综上所述,区域公共管理是区域行政随着实践的需要,在治理范式上不断成熟的产物。笔者认为,所谓区域公共管理,即是指以区域政府组织和区域非政府组织为主的多元主体(区域公共管理部门)为了解决特定区域的政治、经济、社会或其它方面的公共问题,实现区域公共利益,运用协商和调解的手段和方式对区域、区域内横向部分和纵向层级之间交叉重叠关系进行的管理。区域公共管理之所以“应运而生”,从根本上说,区域公共管理发展的动力来自于中国现代化过程中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必然要求。或者说,除了实践的需要外,理论的发展和推动也是非常重要的。区域公共管理理论的发展除了现代公共管理理论的发展外,还有公民社会理论、现代治理、网络治理理论和善治等理论。公民社会,也被称为市民社会或民间社会。关于公民社会的定义,不同的学者根据不同的研究视角形成了种种不同的公民社会定义。这些定义归纳起来可分为两类:国家与社会二元结构和国家、经济与公民社会的三元结构。关于公民社会的结构要素,不同学者对其强调的重点不同。就中外学者取得的共识来看,公民社会的结构性要素及其特征主要有以下四个:一是私人领域;二是志愿性社团;三是公共领域。除了公民社会的结构性要素外,公民社会还具有自己的基本价值原则,大体说来,这些基本的价值原则包括:个人主义、多元主义、公开性、开放性、法治原则。

市民社会理论的发展,引发治理和善治理论的产生。从1989年世界银行首次提出“治理”以来,“治理”概念被广泛使用。在治理各种定义中,“全球治理委员会的定义具有很大的代表性和权威性”。治理有失败的可能,为完善该理论,随后善治进入学者的视野。善治就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其本质特征就在于它是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是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的一种最佳关系。善治有如下要素:合法性、透明性、责任性、法治、回应和有效。区域善治是区域公共管理研究中一个战略管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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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陈瑞莲,张紧跟.公共行政研究的新视角:区域公共行政〔J〕.公共行政,2002,(3).

〔7〕陈瑞莲.区域公共管理导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5-8.

〔8〕宋月红.行政区划与当代中国行政区域、区域行政类型分析〔J〕.北京大学学报,1999,(4).

〔9〕陈瑞莲,张紧跟.公共行政研究的新视角:区域公共行政〔J〕.公共行政,2002,(3).

第3篇

[关键词]区域公共管理研究 区域公共问题 新区域主义

[中图分类号]C93-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326(2009)05―0045―05

1982年,中国公共管理学科在中断了30年后开始恢复重建。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人和公共管理学科的发展,其分支领域――区域公共管理研究也应运而生且日益发展,成为了中国社会科学研究中一个重要的新兴研究领域。本文着重就中国区域公共管理研究兴起的背景、发展状况及前瞻作一梳理和研讨。

一、中国区域公共管理研究兴起的背景

区域公共管理研究的兴起主要基于两方面的背景。

(一)国际背景:全球化下新区域主义的崛起与区域一体化的发展

区域主义(Regionalism)最早出现于20世纪30年代,一般是指地理上彼此相连的国家或地区之间,通过政府间的合作和组织机制,加强区域内社会和经济发展的互动意识。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国际贸易竞争的加剧和生产组织结构的重组,区域主义和“新区域主义”(New Regionalism)进一步崛起。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诺曼・D・帕尔玛教授在论著《亚洲和太平洋地区的新地区主义》中首次提出新区域主义概念,主张通过“多方面的”、“开放性”的国家或地区之问的联合,建立全面协调发展的国际新秩序。新区域主义在西方国家产生了广泛影响并形成了热潮。

在新区域主义的推动下,当今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以大都市区为重点,通过构建大都市区的各种制度、政策和管治机制,实现跨行政区管治的“大都市区域主义”和“大都市区域治理”改革正在进行。与此同时。“涉及不同层次政府和发展主体之间以及同级政府之间的权利互动关系”(Newman,2000),通过区域各种集团的对话、协调和合作,以达到最大程度地动员和利用区域资源的“区域治理”理念和区域合作实践蓬勃发展。放眼世界。遍布全球五大洲的区域合作和“区域一体化协议”正在盛行,由27个欧洲国家组成的超国家联合体“欧盟”已成为当今世界区域一体化的典范;美、加、墨三国缔结的“北美自由贸易协议”及由此形成的“北美自由贸易区”成为了与欧盟遥相呼应的宏观区域联合体;东盟“10+1”的区域合作也正在积极推进;跨国界或跨境的多边经济合作组织如“中华经济区”、“新-柔-廖成长三角”、“澜沧江-大湄公河地区的次区域经济合作”等方兴未艾。

显然,当今世界是一个全球化和区域化并行发展、全球主义和新区域主义共同崛起的时代。为了迎接和应对全球化带来的机会与挑战,当今世界的新区域主义方兴未艾。区域合作与区域一体化正在蓬勃发展,这给我国政府和学界提出了新的研究课题:如何应对全球化和区域化带来的新挑战和新问题,打造区域间合作的平台,以提升区域竞争力,推动我国的区域协调发展和区域一体化进程?这是需要区域公共管理研究予以专门探讨和回答的问题。

(二)国内背景:市场化下区域公共问题的凸显与区域合作的推进

古典经济学的经典代表A・斯密认为,当自由市场经济发轫之际,政区间的竞争就不可避免。在他看来,如果一个国家不能提供对产权的有效保护,那么,资本所有者就会迁往其他国家,从而促进国家间政区竞争机制的形成。因为“土地是不能移动的,而资本则容易移动。土地所有者,必然是其地产所在国的一个公民。资本所有者则不然,他很可能是一个世界公民,他不一定要附着于哪一个特定国家”。从我国的实际情况看,改革开放以来,在我国经济市场化和社会开放化的背景下,区域间竞争已经出现并有愈演愈烈之势。一方面,经济发展中形形的地方主义、山头主义等恶性竞争屡禁不止;另一方面,先发地区之间追赶式的激烈竞争此起彼伏。这表明,如何趋利避害,规范区域间的竞争行为,促进区域间的良性合作,是区域公共管理需要认真研究的课题。

同时,如何应对经济市场化下大量区域公共问题的凸显,也是区域公共管理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在传统的农业社会甚至工业社会条件下,社会的公共问题相对单一,公共事务比较简单,加之社会处于一个封闭发展的时期,因而国内某个行政区域内的政府能够在自己的管辖权内较为得心应手地去解决和处理其内部公共行政问题,生产和供给相应的公共物品与公共服务,而无须寻求外部支援和相互合作。但是,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化的推进,许多地区的“内部”社会公共问题与公共事务已变得越来越“外部化”和无界化,跨行政区划的“区域公共问题”逐渐凸显,并有复杂化、多元化和规模化之态势。如跨国或跨行政区划的环保问题、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人口与资源问题、流域治理问题、基础设施建设问题、区际法律冲突问题、地区稳定问题、流行病的防治问题以及区域发展的协调互动等等,已经远远超出单边行政的能力域限,以往某个地方政府进行的单边公共行政已无法应对大量的“区域公共问题”,而相关区域内由双边或多边的地方合作或联合治理便提上议事日程。

在上述背景下,我国省际间、地区间的合作,如“长三角区域合作”、“环渤海区域合作”、“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粤港澳大珠三角区域合作”、“珠三角经济一体化”等正在蓬勃发展。这需要从区域公共管理的层面,研究探索如何建立健全系列的区域合作机制、联动机制等,以共同应对解决大量的区域公共问题。

二、中国区域公共管理研究的发展

中国区域公共管理研究的发展大致分为两个阶段。

(一)区域行政研究阶段(20世纪80年代初至90年代末)

该阶段的主要研究成果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对改革开放先行点和发达区域的实证研究。如中山大学在国内最早开设行政管理硕士点“区域行政”研究方向,并率先对广东、香港、新加坡的行政管理模式进行研究,先后出版了《广东行政改革研究》、《香港行政管理》和《新加坡行(市)政管理》等著作和发表系列论文。二是政府间关系研究。这些研究主要关注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地方政府间关系以及在转型过程中政府间关系的演变,如林尚立的《国内政府间关系》、谢庆奎的《中国政府的府际关系研究》、薄贵利的《集权分权与国家兴衰》和辛向阳、董辅乃等学者的研究。三是行政区划研究。区域行政与行政区划密切关联,甚至许多区域行政问题之所以产生就是因为行政区划的约束。刘君德等在《中国行政区划的理论与实践》、《中外行政区划比较研究》、《从封闭走向开放――中国行政区经济透视》、

《中国省区经济研究》等系列论著中,明确提出“行政区经济”概念,用以分析我国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的“画地为牢”、“各自为政”、“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形形的地方保护主义现象,并研究了中国行政区划的历史渊源、现实利弊以及调整改革问题。同时,还有一些学者关注省管县体制、市管县体制等。此外,区域经济学有大量的对区域公共问题的研究,从经济学角度研究区域经济发展与区域关系的协调,这类研究多侧重从国家宏观战略的角度来分析具体区域的整合与发展。或从某一区域的角度来分析其战略定位,以促进该区域的可持续发展。

(二)区域公共管理研究阶段(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

从1998年开始,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共管理学科发展的需要,中山大学相继在行政管理博士点、博士后流动站以及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行政管理研究中心、行政管理重点学科设置了区域公共管理研究方向,至今已取得丰硕的成果。先后出版了如《珠江三角洲公共管理模式研究》、《区域公共管理导论》、《区域公共管理的理论与实践》、《当代中国地方政府间横向关系协调研究》、《当代中国地方政府间竞争》等10多部论著,并在《政治学研究》、《中国行政管理》、《中山大学学报》、《学术研究》发表了系列较有影响力的学术论文,有关论文观点已被全国不少重要刊物引用。这些论著的出版和论文的发表,明晰了区域公共管理研究的基本路向,构建了国内区域公共管理研究的基本理论框架。

国内其他学者也从不同角度研究了区域公共管理的相关问题。据粗略统计,目前开展这方面研究的主要大学有中国人民大学、浙江大学、中山大学、厦门大学、华东师范大学、西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湖南大学、福建师范大学、湖北大学、郑州大学等高校及中国行政管理学会等学会和研究机构,发表了1000多篇相关的论文和出版了一批著作。同时,国家社科基金研究项目、教育部社科研究项目及许多省市高校项目指南都设立了“区域公共管理研究”选题,仅以2008年国家社科基金立项项目统计,就有15项相关项目获得国家社科基金资助。具体来看,目前区域公共管理研究主要集中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区域公共管理基本理论的研究。随着区域公共管理研究的兴起,对区域公共管理基本理论的探讨吸引了不少专家学者的兴趣。如区域公共物品治理、区域公共管理制度创新、区域政府公共管理职能的变革、区域公共管理视野下的行政区划问题、区域公共管理系统分析、区域公共管理的多元主体协调等方面的研究。二是政府间竞合关系研究。随着近些年来地方政府间横向关系的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学者进行了地方政府间关系协调、地方政府间合作、地方政府间竞争以及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区域合作等问题研究。如“当代中国政府间横向关系协调研究”、“当代中国政府间竞争关系研究”、“政府间竞合关系研究”、“珠三角公共管理模式研究”、“长三角区域合作研究”等论著的出版和论文的发表。三是流域治理的研究。流域治理是典型的区域公共管理问题。近年来,已有若干篇博士论文围绕“流域水污染网络治理机制”、“珠江流域公共治理中的政府间关系协调”和“政府主导下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等问题进行研究。还有不少学者就“流域污染治理机制”、“流域治理制度框架”、“流域治理中的政府间环境协作机制”、“流域治理模式”等方面问题进行研究。

总体上看,国内区域公共管理研究正在发展,其学者社群也正在形成和发展。但国内区域公共管理的研究尚存在如下不足:一是区域公共管理理论体系有待完善。尤其是区域公共管理的方法论、区域政策工具研究目前还几乎是空白。二是对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及现代化发展中出现的大量区域公共问题,如大都市区治理、不同功能区域的管理、流域治理、跨界跨行业协调联动机制的建设以及区域治理的制度化、法制化建设等,目前还缺乏具体、深入的研究探讨。三是国内以往的相关研究主要是关注中国。采用的是中国问题研究法(sinological approach),而对国外区域公共管理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的借鉴尚关注不够,尤其缺乏系统、深入地比较研究。

三、中国区域公共管理研究前瞻

(一)区域公共管理方法论研究

研究方法对一门学科的发展非常重要。区域公共管理研究本质上是问题导向的。其发展虽然需要通过理论到理论的思辨与演绎以使新的理论更深刻、更精细,但更需要从现实的问题出发,树立研究的问题意识,通过理论与实践的高度互动,以检验理论的合理性与有效性,并进一步推动理论的发展。因此,对区域公共管理的方法论进行深入地研讨,运用科学规范的研究方法,是促进区域公共管理研究深人发展的重要前提。国外在此方面的研究已经具有比较完善的方法论,如运用博弈理论分析区域间的竞争与合作,运用制度分析方法分析都市圈的区域公共问题治理。运用交易成本政治学分析大都市区治理模式,运用政策分析方法研究区域发展,运用政治经济学方法分析区域经济一体化问题等。从我国区域公共管理的研究现状看,目前对此方面的研究尚较为薄弱。

(二)大都市区和城市群的治理研究

一是大都市区治理研究。相关研究表明,随着经济市场化和城市区域化的发展,目前我国正在逐步发育形成的有都市区。都市区的出现,使我国城市政府管理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和挑战,如何从区域公共管理的视角,研究并借鉴国外大都市区治理的经验,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大都市区治理路径具有重要意义。

二是城市群的治理研究。与欧美早发内生型现代化国家的城市化道路不同,后发国家和地区的城市化道路主要是大城市群。在大城市群中,城市之间相互的交流和交易的活性化是大城市群的活力所在。如何有效地防止和治理大城市病,是区域公共管理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今后20-30年,中国在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京津唐地区将会出现几亿人口规模的大城市群,这意味着中国将面临建设人类历史上史无前例的大规模、高密度的城市社会的挑战。

(三)区域政策研究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区域政策经历了以经济特区为重心的沿海地区优先发展阶段、以浦东开发为龙头的沿江沿边地区重点发展阶段、以缩小区域差距为导向的西部大开发阶段和以区域协调发展为导向的共同发展阶段。从政策效应看,它培育了经济发展的重点区域,促进了欠发达地区的发展,增强了区域发展的协调性,拓展了区域合作的深度和广度,丰富了区域发展的内涵。但目前。区域政策尚难以有效解决区域差距过大的问题,现代区域政策框架仍在探索阶段,实施过程中的协调机制不完善以及政策工具过于“简单化”。在区域政策目标、政策框架、政策机制、政策实施工具和政策绩效评价等方面仍需深入研究。

(四)流域治理问题研究

我国已进入了环境压力剧增、污染危害高发的阶段。而在这其中,与水有关的问题相当突出,尤其以跨界水污染最为典型。如近年来的松花江水污染问题、清水江水污染问题、太湖蓝藻问题以及新安江、东江流域生态补偿问题等。流域治理涉及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关系,生态补偿问题。上、中、下游地方政府关系以及地方政府间关系诸多复杂问题及其合作、协调关系。

(五)跨区域、跨行业协调联动机制问题研究

如前所述,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区域经济的发展,跨区域、跨行业的区域公共问题日益凸显,如医药食品安全监管、跨境警务合作等。以食品安全监管为例,从2004年开始,食品安全由地方政府负责的基调就已经定下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提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当地食品安全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地区的食品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新的食品安全法草案也明确地方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但是,许多地方政府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并没有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强有力的监管,如三鹿问题奶制品事件。另一方面,一旦出现问题。也缺乏区域间的及时通报及联动机制,而往往以简单化的“区域封杀令”为首选。如2005年北京市食品安全办公室宣布全面封杀广东潮安凉果事件。可见,跨区域、跨行业区域公共问题的协调联动机制研究是区域公共管理研究中十分值得拓展和深入研究的内容。

(六)不同功能区的区域协调发展问题研究

“十一五”规划提出我国区域将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并将实施不同的区域政策,预示着未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方向更加明确,在生态保护上更有约束力,在政绩考评上更有针对性。显然,如何实现这些区域间的协调发展以及每类主体功能区内部的协调发展问题,对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实施分类管理的区域政策及科学的绩效评估是区域公共管理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如财政政策、投资政策、产业政策、土地政策和人口管理政策等。此外,还要特别关注老少边穷等落后地区发展的问题。老少边穷地区由于地理位置相对偏远,经济基础相对薄弱,基础设施相对落后,社会发展相对较慢,形成了区域发展中的落后地区。如何完善对这些地区的基础设施、科技、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领域方面的扶持机制。促进这些地区的发展,是区域公共管理研究不可忽视的问题。

(七)区域一体化与区域合作的制度化和法制化研究

目前,我国的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珠三角区域一体化、长株潭区域一体化等区域一体化建设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区域一体化的本质是打破行政区划界限,按区域经济原则统一规划布局、统一组织专业化生产和分工协作。建立统一大市场,以实现优势互补、联合协作,在更大范围内实现产品、生产要素市场的优化配置,提高区域综合竞争力,实现区域经济与社会全面发展。可见,区域一体化及区域一体化进程中亟需解决的制度、政策鸿沟和壁垒是当前区域公共管理的热点问题。与此同时,如何解决区域合作中存在的重形式轻内容、重协议轻实施等问题,使区域合作和协调走上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是区域公共管理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的问题。

(八)区域公共管理国际比较研究

目前,学界关于国际区域公共管理研究的文献还有待丰富,国内外区域公共管理的比较研究也有待加强。因此,需要加大力度翻译国外区域公共管理研究的系列著作,对国外区域公共管理经典文献进行系统梳理,研究并参考借鉴国外区域治理前沿理论和实践经验的精华,并与中国区域公共管理理论和实践进行比较研究,以深化区域公共管理研究,推动区域公共管理的科学化和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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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郭巍青,三鹿奶粉事件的再审视――政府管理体制必须创新[J],南风窗,2008,(23)。

第4篇

【论文摘要】区域行政学和区域公共管理学分别从新的角度分析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区域合作问题,尤其是作为区域行政理论延伸的区域公共管理理论对于建立区域合作组织具有更重要的理论指导作用。在我国为了减少行政区划对区域经济的影响作用,应该在区域公共管理理论的指导下建立制度化的多层次的区域合作组织。

区域经济学对于我国区域经济发展问题已经作了很多研究,作为交叉学科的区域行政学以及在其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区域公共管理学分别从不同的角度论述了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合作问题。

一、区域公共管理理论的基础:区域行政理论

由于综合因素的影响,行政区划在我国经济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与经济区划的矛盾也越来越突出,区域经济的整体性发展被行政区划肢解。而行政区划的主体是各级地方政府,因此,对政府之间的关系进行协调,调适政府管理行为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从而促进经济发展的自然联系和协调地区间的平衡发展,已成为公共行政学研究的一个新领域。

区域行政就是在一定区域内的政府(两个或两个以上),为了促进区域的发展而相互间协调关系,寻求合作,对公共事务进行综合治理,以便实现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利用,提供更优质的公共服务。根据这一理解,区域行政的行为主体应该是政府,但是,它的研究对象又并不局限于单个的政府,而是主要关注政府之间的关系,包括同级政府之间的关系与上下级政府之间的关系。在这一点上,区域行政与区域经济有着明显的区别,因为区域经济的主体是企业,区域经济的主要研究对象是经济关系;但是区域经济与区域行政又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因为区域行政的目的在于为区域经济发展创造条件。

区域行政学主要是研究如何建立同级政府的合作和协调机制,并对其运行进行研究。同级政府之间的合作机制主要包括政府间的协商机制、政府间的经济和社会合作项目与运行管理机制、政府间利益冲突的解决机制。在这一研究论题下,还会涉及到行政区划的调整问题。就中国现有的横向政府关系来看,已经有一些具体的表现形式,林尚立将它们概括为三种方式:一是城市政府联合体;二是经济区内各地方政府的联合;三是跨经济区的地方政府联合。区域行政可以就此进行实证性的研究,进而提出可行性措施。

区域行政学作为区域经济学和公共行政学的交叉学科,能够突破行政区划的限制,对我国区域经济发展问题进行深人的分析。目前,我国区域行政学的发展虽然处于探索阶段,但也具有重要意义。各地方政府不断加强横向的经济联系,建立各种形式的合作和利益协调机制正是区域行政学在实践上的反映。

二、区域公共管理理论的发展

区域公共管理正是在区域公共行政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对区域行政的一种深化。据目前掌握的文献来看,“区域公共管理”这一学术概念,在《新时期区域公共管理创新》一文中最早使用,该书作者从公共管理与区域发展的互动关系角度提出,面对信息社会与全球化等区域发展的新形势,必须导人新公共管理理念,进行区域管理的仓惭。因对于公共管理这一概念,国内外众说纷纭,没有统一的认识。我国有学者在综合国内外各种观点的基础上认为现代公共管理即是“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部门整合社会的各种力量,广泛运用政治的、经济的、管理的、法律的方法,强化政府的治理能力,提升政府绩效和公共服务品质,从而实现公共的福扯与公共利益”。现代公共管理是公共行政发展的新趋势,是公共行政领域不断扩展、研究范式走向成熟的重要体现。

公共行政走向公共管理的必然趋势决定区域行政必然走向区域公共管理。区域公共管理是与区域公共行政有本质区别的概念,可以将其界定为:区域内的多元主体为了解决在政治、经济或社会其它领域的一面或多面的公共问题,实现共同利益,运用协商和调解的手段和方式对区域以及区域内横向部分和纵向层级之间交叉重叠关系进行的管理。这一概念有以下几个内涵:区域公共管理的主体是多元主体,包括政府组织、私域组织和第三部门;目的是解决由经济、政治或社会其它领域构成的复杂的交错性问题,实现最优的共同利益;其采用的方式和手段与经济市场领域和政府公共领域的管理不同,不是竞争和压制,而是基于平等地位之上的协商和调解;对象是区域内个体和共体之间相互形成的交叉重叠的关系。在经济全球化、区域一体化、社会信息化、组织网络化以及国内经济市场化和地方分权化的新形势下,区域发展中的矛盾和冲突不断增加和复杂起来,这给以区域政府为核心的区域公共管理的主体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区域公共管理的系统研究,能够为区域发展提供理论上的指导甚至直接出谋划策,提出有的放矢的政策建议和方案咨询。

三、基于公共管理理论创立制度化的多层次区域合作组织

基于区域公共管理理论的分析,打破行政区划和经济区划之间的矛盾,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有必要在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市场中介组织三个层面上形成制度化的组织结构,实行多层次的协调互动。

1.建立跨行政区的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管理机构。在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过程中,必然涉及跨行政区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整体性资源战略开发以及生产要素流通、区际贸易关系等方面的问题,而且区域的地理范围愈大,这类区际间的经济关系越复杂。但在我国现行的区域经济宏观调控体系中,只有省一级的政府才有区际间经济关系调控管理权限,而经济区域尽管在整体上被人们认为是一个重要的经济组织,却存在着区域性利益主体和管理主体缺位问题。因此在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中,出现了许多现实问题,如区域经济的整体利益无人主张,区域利益冲突缺乏协调解决的组织机构等,这都给整个国民经济和区域经济发展带来了非常不利的影响。

因此,组建跨行政区的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管理机构势在必行。该机构的主要职能,一是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建议并报请国务院、全国人大审批;二是协调区际利益关系;三是统一管理区域发展专项基金;四是具体负责实施跨行政区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和资源开发;五是监督和约束地方政府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行为,等等。

2.建立跨行政区的协调管理机构。尽管中央政府在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地方政府毕竟是区域经济发展的主要参与者,因此,如何发挥各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建立一个反映各地方政府意愿、能获得区域内各政府普遍认同的、具有民主的治理

结构的跨行政区的协调管理机构,则是区域政府合作机制能够真正建立的关键。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交易双方如果试图通过第三方的介人来协调彼此间关系,必然会使交易费用增加。而协调地方政府之间的利益关系,单单寄希望于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不仅成本太高,也难以达到目标。所以美国着名的新制度主义学者埃莉诺·奥斯特罗姆指出,“我不同意如下的看法,即中央政府管理或私人产权是‘避免公用地灾难的唯一途径”’。他还通过实证研究,认为“在一定的自然条件下,面临公用地两难处境的人们,可以确定他们自己的体制安排,来改变他们所处的情况的结构”。

因此,促进地方政府间合作应该成为协调地方政府间利益矛盾,走出“公用地灾难”和“囚徒博弈困境”的必然选择。而实际上,由于资源察赋等的差异,各地区之间客观上存在着通过互利合作而实现利益最大化的相互需要。只要能进行良好的信息沟通,建立双边或多边协商机制,降低交易费用,在一个相对规模较小的组织中,实现集体行动应该是可能的。

跨行政区协调管理机构的职能必须强调其对于区域经济规划和建设的权限。跨行政区协调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能是:组织协调实施跨行政区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战略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以及跨区生产要素的流动等问题;统一制定符合本区域长远发展的经济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制定统一的市场竞争规则和政策措施,并负责监督执行情况;协助各市县制定地方性经济发展战略和规划,使局部性规划与整体性规划有机衔接。在公共服务上,跨行政区协调管理机构的设立,一方面可以获得更大规模的追加效益,另一方面,尽可能避免了地方政府的重复建设,做到统一规划和布局。总之,跨行政区协调管理机构的建立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行政区和经济区的矛盾,有利于两者的相互协调。

3.鼓励建立各种跨地区的民间组织。各级政府应积极推进体制改革,为民间组织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组建跨地区的民间组织,以民间的力量自下而上地推进区域政府合作,进而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以民间组织推动经济合作,成本低、见效快,可以突破行政区划的限制,有利于区域各类市场资源的连接和整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应积极推动民间力量的发展,发挥民间组织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民间组织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区域发展战略和推进地区协作。具体形式可有不同层次:一是可建立以各地经济专家为主体的,如“长江三角洲经济一体化发展咨询委员会”、“长江三角洲经济协调联合会”、“长江三角洲经济一体化促进会”等组织。这些组织机构不同于一般的研究机构,它应成为相关地政府决策的咨询参谋机构。二是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在区域产业一体化中的积极作用。这里的关键是,行业协会要突破行政区划障碍,组成跨地区的行业联盟,共同制定区域行业发展规划、区域共同市场规则,推进区域市场秩序建立,探索区域各类市场资源的连接和整合等。三是可组建跨地区股份制区域性集团公司。跨国公司是打破国家之间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最有效方式,同样,跨区公司也是打破区域封闭格局最好的方式。可以探索通过跨地区强强联合组成具有规模和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再通过龙头企业联合、控股区域内的上下游配套企业,形成由紧密层和松散层组成的巨型企业集团,从而打破封闭,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促使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形成。

〔参考文献〕

[l]陈瑞莲,张紧跟.试论我国区域行政研究[J].广州大学学报,2002,(4):10.

[2]林尚立.国内政府间关系[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8.332一334.

[3]刘锋.新时期区域公共管理创新[J].中国行政管理,2002,(5):40.

[4]张成福,党秀云.公共管理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4.

第5篇

【关 键 词】共生理论 网络治理 海西建设 区域公共管理

一、相关理论的梳理

共生理论和网络治理理论虽然来自不同的学科,其中的一些观念和思想对于当前区域公共管理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当前海西经济区还存在着许多发展困境,这在很大程度上会制约着区域的进一步发展。因而如何结合两种学说,提炼出区域公共管理的合理机制,便是本文着力要探讨的。

(一)共生理论的相关概念阐释。自从德国真菌学家德贝里在1879年提出“共生”的概念后,迅速的在生物学中流传开来,它指的是生活在一起的不同种属的生物互相利用对方的特性和自己的特性一同生活、相依为命的一种现象,德贝里将其定义为“不同种属生物生活在一起,进行物质交换、能量传递。”正是基于上述的考虑,共生理论在20世纪中叶被引入到社会科学中来,用它来分析了许多社会问题和现象。

共生理论认为,共生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普遍现象,共生的本质在于协商和合作,协同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之一。互利共赢是当前各种社会组织包括企业和政府最优的策略。

(二)关于网络化治理理论。治理(governance)的概念最早来源于世界银行对非洲“治理危机”的表述,90年代以来政府命运也与社会各个方面联系更加紧密。正如罗格斯.帕奎特所言“政府、工商界和市民社会之间的合作正成为民族国家竞争力和国家繁荣的基本构成要素”在这种背景下,治理理论应运而生。韦勒认为治理需要我们思考如何变革现有“单中心”的政策框架,建构“多中心”、多角色互动与合作的政策过程。

(三)共生的网络化治理理论。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共生理论和治理理论有很多相似的东西,例如,强调合作、协商、互利和交往。作为一个公共管理的研究者,笔者尝试着将生物学上的共生理论和新近发展起来的治理理论整合起来,形成一种研究社会治理的新途径,姑且就叫做共生的网络化治理理论。

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共生网络治理理论:第一,各公共行动主体(政府、市场主体、社会中介组织和公民个人)在外部环境(包括自然和社会环境)中是相互依存的,互利共赢的;第二,合作是各方的最佳策略;第三,各方的合作建立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第四,政府作为网络中心(centratlity),是网络结构的一个节点,他把众多的公共行动者连接在以它为中心的网络中;第五,各公共行动主体积极地参与到公共事务论坛中,在协商对话的基础上,采取一致行动。

二、当前海西区域公共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分析

海峡西岸经济区,简称“海西”,在2004年1月初举行的福建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上首次被完整、公开地提出。国务院于今年三月份正式批复了《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明确提出把海峡西岸经济区建成科学发展之区、改革开放之区、文明祥和之区、生态优美之区,这无疑对海西建设来说是个天大的好事。然而与国内相对发达的长三角和珠三角相比,差距还很大。具体说来,当前还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

(一)合作理念偏狭,缺乏区域共生和整体意识。共生理论和网络治理理论都强调区域内相关各方主体的互相依赖、团结合作,突出区域的整体性。当前海西发展的大形势下,一些政府官员的思想还局限在传统计划经济时代行政区划界限分明,互不往来,安分守己的思维,本省内区域间合作偏少,更不用提省际的合作了,这与国内区域合作的大环境格格不入。这一方面是受到人们惯性思维局限的影响,很难产生合作的动机,而在更大程度上,还是错误的将其它地区视为自己的主要竞争对手,认为“有你没我”和“成王败寇”。历史告诉我们,没有哪一个地区能够仅仅依靠自身的资源发展起来。这些问题都制约着海西建设的进一步发展,需要着力解决,如果不破除这些狭隘的思想,将会至于这海西建设的进一步发展。

(二)合作模式落后,倾向于各自为战和不正当竞争。与国内外先进地区相比,海西经济区在这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具体说来,海西还没有形成区域的合作联盟,各层级的地方政府之间还没有形成日常的合作机制和长期的合作框架,以至于在一些可以进行合作的项目上,不知怎样合作,更有甚者,认为区域间的合作只会削弱本地区的竞争力,合作的结果只是一方的损失换来另一方的收益。加之许多地方的政绩考核指标设置的不合理,重经济指标,缺乏战略眼光,为了本地区的GDP快速发展,大力招商引资和发展外贸,大打“招商战”和“贸易战”甚至引起局地冲突,弄得关系紧张。

(三)合作机制滞后,强调政府为中心,排斥其他公共行动主体。当今区域治理的一大特色就是治理主体的多中心,一切有利于地区公共利益的主体都可以而且应该参与到地区的治理中来。当前海西发展过程中,这种“多中心”的治理机制还没有形成,这在很大程度上还是各级政府在执政理念上固守传统的政治哲学,认为只有官方才是名正言顺的社会管理主体,其他一切社会力量只是被动的服从者,召之即来,挥之即去。这种落后的观念危害严重,使得一些可以利用社会力量能够取得更好成效的事情因为官员的官本位思想而不能实现。

(四)合作依据不规范,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

区域合作因涉及到各个层面的利益,小到个人,大到国家,甚至于全球,而各方的利益又不是完全相同的,如何协调好各方的利益关系,成为各方能否合作的关键。为了协调好各方那个利益,必须有一个规范各方行动的制度框架,这在国外的一些洲际和国家协约中可以看到。国内珠三角地区在这方面做的和好,它们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区域合作框架和协约,各方主体能够严格遵守,减少了许多比必要的矛盾和冲突。当前,海西经济区还没有像样的区域合作制度框架来协调各地区的活动,海西建设要想有进一步的发展,必须在这方面下大功夫,做足文章。

(五)缺乏一个能协调各方利益和活动的权威中心。良好的合作离不了一个强有力的组织者和引导者,在区域治理方面,也必须有一个强有力的权威机构和中心来引领区域发展,协调各地区的利益,协调好步调一致行动。很难想象一个群龙无首的地区会采取一致行动,将区域治理的井井有条,在这方面,我们可以看一下国内外相关的成功的例子。在美国,洲际间都设立了联席会议,来协调好各方利益,珠三角地区也建立了地区合作论坛、高层联席会议制度、日常办公制度和部门衔接落实制度等,作为区域合作的中心。

三、创新海西区域公共管理机制的现实途径的思考

当前海西建设中如何加强区域合作,创新区域公共管理机制成为当前摆在面前的一大难题,为了克服这一难题,必须对区域公共管理进行全方位的改革和设计,增强战略发展的能力。

(一)更新合作理念,树立区域公共管理的理念。区域公共管理打破了传统的行政区界线,强调的是以区域性的或者是跨界的公共问题为导向,行动主体的多中心,合作机制的多样化。当前海西建设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区域整体规划和合作,对于一些跨行政边界的公共问题,要加强对话协商和沟通交流,尽量做到多方共赢和区域利益最大化,减少不必要的矛盾和纷扰。各地方政府要树立区域整体利益至上的观念和长远的战略眼光,积极参与当前区域公共事务的治理中来,并尽量使各方的合作日常化和机制化,形成共同的利益共同体。

(二)改进合作模式,形成区域联合治理模式。整个泛珠三角地区的地区合作十分频繁,地区间的论坛定期召开,合作的领域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初步形成了面临港澳台,面向东南亚的整体格局。海西经济区与珠三角地区有着很多相似的地方,然而为什么在发展程度上存在着差距呢?这在很大程度上与区域公共管理的水平和方式不无关系,要加强东部沿海地区和内陆地区的联动,将内陆地区的劳动力和资源优势与东部地区的制造业优势和区位港口优势有机结合起来,此外加强对台工作,发展两岸经贸、文化等方面交流,形成大海西经济区的合作格局。

(三)创新合作机制,形成复合行政的机制。所谓“复合行政”,就是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为了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实现跨行政区公共服务,跨行政区划、跨行政层级的不同政府之间,吸纳非政府组织参与,经交叠、嵌套而形成的多中心、自主治理的合作机制。此外,涉及到区域环境治理的问题上,可以吸引企业和公民个人积极参与到其中,打破传统的行政界限的束缚,形成多方参与的自主治理机制。

(四)规范合作依据,形成法治型的区域治理机制。区域治理由于涉及到众多的行动主体,利益各异,难免会出现矛盾和摩擦,这时候就需要明确的合作框架和规范来规范各方行为,协调利益关系。国内的珠三角地区在这方面一直走在国内的前列,地区间的合作多通过协议或者规定的方式进行,当前虽然福建省内部几市通过订立协议的方式建立了合作的框架,例如厦漳泉协议,但是福建同大海西经济区内部其他地市以及整个区域的合作框架还没有建立起来,这将会制约着大海西经济区的进一步发展。为此,必须加强区域内部各地市区县的合作协议的达成,将各方的要求以规范的形式固定下来,提高区域公共管理的法制化水平。

实现海西的跨越式发展,关键的是创新区域的公共管理机制,提高区域的公共治理能力。当前要在合作理念、合作模式、合作机制、合作依据和合作中心方面着手,着力形成区域联动、运转顺畅、行为规范、利益协调的区域公共管理机制,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和地区壁垒,形成区域内统一的大市场。

参考文献:

[1]Quispel A.Bary.Some Theoretical Aspects of Symbiosis[J].Antonie

Van Leeuwenhoek,1951,17(1):69-80.

[2]Gilles Paquet(1999).Governance Through Social Learning,Ottwa:University of Ottwa Press,p.214.

[3](Weller,p.(2000)“In Search of Governance”,In Pierre(Ed.),Debating Governance.New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转引自孙柏瑛.当代地方治理――面向21世纪的挑战[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21.

[4]芮国强,郭风旗.区域公共管理模式:理论基础与结构要素[J].江海学刊,

第6篇

关键词:府际关系;公共服务;供给困境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5年8月21日

一、导言

19世纪后半期资本主义阶级冲突日益尖锐,德国政策学派诞生,瓦格纳在其财政学领域提出公共服务,开始关注低收入者的问题。20世纪初,法国学者狄骥最早提出公共服务的具体概念,他指出公共服务与社会团结稳定的实现和促进是密不可分的,公共服务必须由政府来进行规范和控制,政府规制公共服务供给的重要性被提上日程。一般来讲,对公共服务的理解可以分为两种:一是把公共服务看成静态的物品,即把公共服务与公共事务或公共产品以及公共物品等同,它是伴随着“公共物品”概念的演变而来;二是把公共服务看成动态的过程,即把公共服务看成是提供公共产品或公共物品的活动及过程。公共服务供给可以简单的看成是相关活动主体在提品和服务的过程中所进行的一系列活动,包括提品和物品的种类、质量、需要的资源以及如何安排生产和提供,等等。

20世纪90年代开始,府际关系占据了我国公共行政领域研究的重要位置。府际关系即政府间关系,包括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关系、各地区同级政府间关系和政府各部门之间的权力分工关系,其本质是权力配置和利益分配关系。谢庆奎教授认为各级、各类政府除了具有追求公共利益的动机之外,还具有追求自身利益的动机。政府部门是公共服务供给最大的主体,政府间的权力和利益关系对公共服务供给产生至关重大的影响。从府际关系角度出发研究公共服务问题是一个主要的研究途径和切入点。府际关系研究的核心与公共服务的供给是一致的,研究内容有很多重复之处,研究目的都是在合作中寻求一种高效率。严强(2008)在《公共行政的府际关系研究》一文中指出了府际关系研究与公共服务研究之间的紧密关系,认为府际关系研究的焦点应该放在目前公共服务供给的具体问题上。他特别强调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时所出现的过度竞争问题,并且指出这种过度竞争的政府间关系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区域内公共设施和具体政策的供给;二是跨区域的公共资源的配置。

因此,对于府际间公共服务的研究是具有意义和价值的。当前我国城镇化、区域化建设的背景下,府际间公共服务的供给对经济社会的建设愈来愈重要。提高我国府际间公共服务的供给效率,发挥资源的规模效应和集聚效应,是促进区域合作治理、促进整体性和协作性治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根据府际关系的类型,可以将府际间公共服务供给困境研究分为“对纵向府际间公共服务供给困境的研究”和“对横向府际间公共服务供给困境的研究”。

二、对纵向府际间公共服务供给困境的研究

国内外对纵向府际间公共服务的研究主要是从经济学和财政学的角度展开的,涉及到“经济人”假设和公共选择理论、博弈论等。我国纵向政府间关系的研究主要是建立在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基础之上的,具体研究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并以税收关系为主线。已有的文献并没有明确研究纵向府际间公共服务的供给,相关问题主要是在研究政府间财政关系划分“财权”和“事权”时体现出来的,其中在具体研究财政关系时,涉及到政府间公共服务的提供职责和相关的供给问题。

纵向的政府间财政关系研究中对公共服务提供的研究并不是很成熟,研究仅涉及到公共服务提供的权责以及供给模式等。根据我国政府间财政关系演变来分析政府间公共服务供给问题是一个不错的切入点。张光教授(2010)在《中国政府间财政关系的演变》的文章中梳理了中央和地方在不同阶段的具体的财政关系状况,政府间财政关系发展演变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中央计划阶段(1949~1978):在这一时期,全国财政“统收统支”,地方政府类似于中央政府的人,执行由中央指派的任务,没有财政自;财政包干阶段(1979~1993):国家政府间财政关系呈现“分灶吃饭”的特征,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开,收支预算保持相对独立和稳定的状态;分税制阶段(1994年至今):根据事权与财权结合的原则,对税收制度进行了改革,明确界定了支出责任、收入划分和转移支付。财权体现了事权,对应不同阶段,中央和地方的事权都有所不同并根据财权进行了明确的划分。楼继伟(2013)在《中国政府间财政关系再思考》一书中认为,目前政府间公共服务职责划分存在的主要问题在于:本该中央负责的事务变成了地方管,该地方管的事务成了中央的负担,中央和地方之间重复的事务太多。这就导致了公共服务供给出现了很多问题,中央和地方都不能很好地发挥其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的优越性,反而还会凸显出很多管理问题。依据楼继伟教授对事权分配的效用外溢性、信息的复杂性和激励相容性的原则,外部性越强的公共事务,事权越应该集中于上级政府;而信息越复杂的公共事务,事权就越应下放给地方政府进行管理。

纵向府际间公共服务供给研究主要涉及到制度性公共服务供给的区域性大型公共服务的供给。20世纪70年代以来,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让利放权”的“行政性分权”成为改革的主基调,府际关系研究中更加强调地方分权制度的建立、促进地方自治制度的建立和多中心合作制度的完善。由于中央在行政上依赖地方的支持和合作,以更好地制定和落实具体政策,地方在财政上依赖于中央;同时,中央还依赖地方进行制度性创新和政策试验,地方在立法上受制于中央,因此要加强中央与地方的纵向合作。由此,纵向府际间合作是解决纵向公共服务的主要途径,目前省直管县、市管县等等都是加强纵向合作、革新政府管理的具体呈现。纵向政府间合作既能发挥地方政府信息接收的优越性,也能发挥上级政府的资源统筹调配的能力。

三、对横向府际间公共服务供给困境的研究

横向府际间公共服务供给研究主要体现在城市群或区域公共服务提供方面。目前对这一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研究府际间公共服务提供的基本内涵;二是着力探讨府际间公共服务供给存在的具体问题与成因;三是关注府际间公共服务供给的实现路径和保障机制等。

(一)府际间公共服务的基本内涵。学者们从公共服务供给理论、城市群理论、地方政府协同治理理论、博弈论等角度进行了大量的研究。横向府际间公共服务研究以区域性公共服务研究为主,其内涵研究包括定义、特点、分类以及供给主体等。

柳春慈(2010)和姜辉(2012)曾在他们关于区域公共服务供给的文章中指出,“区域性公共物品的效用覆盖范围是基于自然地理因素、政治经济因素、文化传统因素等而联系在一起的跨越多重行政辖区的地域范围,是一种特殊意义上的公共物品。”认为区域性公共产品除了具备一般公共产品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共性以外,还具备自身的特征。区域性公共物品具有明显的地域依赖性以及辖区外溢性,它的涉及范围更广、投入产出规模更多、需求与供给的主体更加复杂和多元,同时其受益群体也因范围和界限的不确定而发成较大的变化。区域公共服务除了具有一般公共服务的普遍性以外,还具有外部性、渗透性和区域性的特殊性质。王佃利和任宇波(2009)指出,区域公共产品的供给特征包括受益范围的局限性,供给中较强的“搭便车”行为以及供给主体的复杂性和多元化。

按照不同标准和角度,区域性公共服务能够被划分为不同的种类。吴长剑与谢礼圣(2007)根据区域公共物品的特性,认为区域公共产品可以分为区域性纯粹公共产品或集体物品、区域性收费产品或俱乐部产品,以及区域性公用产品。王佃利(2009)则从广义上划分了区域性公共物品的种类,具体分为基础设施类区域公共物品和制度类区域公共物品两大类。钱海梅(2009)的文章中,则根据公共服务在具体的经济范围内所发生作用的差别,把区域性公共服务划分为区域独占型、区域关联型和区域共享型公共服务三个层次,区域公共服务主要包括关联型和共享型公共服务。

(二)府际间公共服务供给的具体问题与成因。现阶段,我国公众对于公共服务的需求快速增加与公共服务的供给不足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剧,再加上区域发展不平衡、行政管理体制条块分割以及财税体制不合理等问题,我国府际间公共服务供给严重失衡。

殷婷婷(2010)在其硕士论文《区域公共物品供给困境及对策选择研究》中用公地悲剧、囚徒困境博弈和集体行动理论来解释区域公共服务的供给过剩和供给不足问题,指出造成公共服务供给困境的原因主要在于区域内相互冲突的体制、绩效评价体系的具体缺陷、政府间相互关系难以协调和各级各类政府利益博弈等。蒋辉(2012)在研究民族地区区域公共服务供给时指出:民族地区区域性公共产品供给面临区域公共产品供给的基本条件难以满足;基础性公共产品的供给严重不足;区域之间缺乏协调或协调不力,地方政府各行其是;财税体制不尽合理,地方政府面临很大的财政压力;同时,供给模式以政府垄断占主导,市场和社会供给模式欠缺,公众的公共服务需求既难以表达也难以得到满足等突出问题。

由于区域性公共服务外部效应的溢出性,各级、各类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时容易陷入“猎鹿困境”,区域公共产品供应出现困境、供给不足,这对我国当前区域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提出挑战。目前区域公共服务供给面临以下主要矛盾:公共服务的多样性需求与公共服务的严重短缺和资源配置不合理之间的矛盾;公共服务的供给主体单一性与多元市场经济供给主体之间的矛盾;管理主体交叉性与构建“大部制”之间的矛盾;供给方式的分散性与公共服务的“无缝隙”需求之间的矛盾。

(三)完善府际间公共服务供给的实现途径。完善公共服务供给尤其是府际公共服务具有非常大的意义,创新公共服务的供给策略应该从三个方面展开:一是转变府际间公共服务供给的理念;二要完善区域政府间公共服务供给的具体机制;三是构建多元主体合作供给的模式。

政府在区域公共服务供给中扮演最主要的角色,徐君君(2010)在《区域公共物品政府供给的博弈分析》中指出政府博弈行为对公共物品供给的影响,并提出要通过订立合同约束政府行为并且树立政府间不断博弈和互相信任的观念,同时还应该加强和完善政府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利益表达机制。王佃利和任宇波教授(2009)则从政府创新合作机制的角度出发,提出具体的创新路径可以从利益表达、跨区域合作、制度化建设以及绩效考核这四个方面进行。政府是处理和解决府际间公共服务供给问题的主体,走出困境的重点在于加强府际合作(尤其是地方政府合作)。地方政府间必须建立伙伴关系,合力配置和整合资源和行动,以发挥地方政府提供服务的合力,提高地方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能力。

市场是除政府之外的又一个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主体,市场营利组织可以根据市场的具体需求,以营利为目的的提供基础设施、文化教育、医疗等准公共物品,既能克服政府部门供给公共服务的低效率和高成本的弊端,又能实现较高的收益。发挥市场组织提供公共服务的优越性是创新府际间公共服务供给的重要途径之一。杜洪壮(2010)在《地方服务的多元供给》中指出要进行社会资源的多元化整合,对于市场的营利性组织,要促进公共服务资金投入,完善公共服务竞争网络,提高供给公共服务的效率。总之,完善府际间公共服务供给的实现路径是综合发挥多个供给主体的优越性和合力。

四、目前研究存在的一些问题

从当前国内学者们已经取得的成果来看,不仅为中国府际间公共服务供给研究提供了丰富的理论解释,也为促进府际间公共服务供给的高效率追求提供了有价值的理论指导。但是,目前的研究仍有大量亟待拓展和深化的空间。

在纵向关系上,府际间公共服务供给方面的研究较少,相关研究主要在于争论政府间集权和分权的问题,以及对于“央地关系”中财税关系的探讨,研究仅能涉及比较宏观的浅层次的公共服务提供权责的分析。

在横向关系上,府际间公共服务供给的研究以区域和城市群公共产品的提供为主,涉及相对较广的研究范围,但大多换汤不换药,提出的问题亦大同小异,解决措施的可实施性不强。研究忽视了对地方政府职能的重塑,也忽视了地方政府间合作对公共利益的背离。同时,研究缺乏对微观个案的具体分析,现实应用价值不大。

五、结语

随着社会公共事务越来越复杂以及地区之间交流越来越多,府际关系、府际管理成为研究的热点问题,研究涉及到整体性治理、协作政府、网络化治理等当前研究较为热门的讨论内容。府际间公共服务供给是府际管理的重要内容,直接影响府际管理的效率。提高我国府际间公共服务的供给效率,发挥资源的规模效应和集聚效应,是促进区域合作治理、促进整体性和协作性治理的重要内容之一。然而由于府际间公共服务的具体特征,其较大的辖区外溢性使得府际间公共服务提供存在供给不足和供给过剩的问题。解决府际间公共服务供给问题尤其是区域公共服务供给问题的重点在于加强府际合作,同时也应发挥市场营利组织和志愿性非营利组织的优势。

主要参考文献:

[1]殷婷婷.区域公共物品供给困境及对策选择研究[D].山东大学,2010.

[2]吴博.雾霾协同治理的府际合作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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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张紧跟.论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视野中的珠三角地方政府创新[J].学术研究,2015.2.

[5]张紧跟.从抗争性冲突到参与式治理:广州垃圾处理的新趋向[J].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4.

第7篇

【关键词】区域 公共管理 制度创新

【中图分类号】C935 【文献标识码】A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推进以及区域化程度的加深,一些区域公共管理问题日益呈现出来,基于这一背景,文章提出我国区域公共管理制度的创新路径。逐步深化关于我国区域公共管理制度创新路径的研究,既有利于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我国区域公共管理理论,又有利于区域间的协调发展,因此具有很强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在客观环境的变化之下,我国必须要注重加强对区域公共管理制度创新路径的研究,以适应时展。

我国区域公共管理问题的产生背景

区域公共管理理念的产生与发展和经济发展息息相关,其诉求缘于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20世纪五、六十年代,国家间联系开始逐渐密切,贸易、投资、金融等经济行为开始在世界范围内展开,区域间合作加强,区域一体化形成。但与此同时,出现了区域合作与区域竞争并存的局面,且这种局面已经超出了一个国家或一地区可以单独解决的能力范围,因此建立超国家和区域的价值分配机构,进行区域公共管理,具有现实意义。中国的发展由过去的封闭走向了全面开放,同时,国家间区域公共管理的缘起,经济的大发展,自然地出现了经济一体化的要求。但是我国现存的体制阻碍了经济资源的自由流动和跨地区的经济合作,致使我国区域公共管理问题产生。

全球化和区域化已成为当今及未来世界格局发展的方向,与此同时,许多区域公共管理问题随之产生。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世界格局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由两极向多极发展,并逐渐朝着全球化以及区域化的方向发展。在这种复杂而动荡的全球环境下,许多区域公共管理问题随之产生。一方面,随着世界格局的改变,区域发展有了新的特点,政治合作成为国家间进行区域性合作的主要内容,国家之间的区域性合作逐渐走向开放化,且开放程度加大;另一方面,全球化发展以及国家间区域性合作使世界各国之间唇齿相依,联系更加紧密,国家之间的依赖性进一步加深。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顺应全球化的潮流,无论在经济、政治还是社会整体发展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并逐渐成为世界多极化发展中的重要一极,但同时,我国现存的体制阻碍了市场化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地方政府间的无序恶性竞争加剧,地方保护主义盛行,导致我国产生了很多区域公共管理问题。

工业化和城市化程度进一步加深,导致区域公共管理问题随之凸显。步入21世纪以来,我国经济得到迅猛发展,工业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城市化程度加深,推动了我国区域间公共管理问题空间上的重组和集聚,使得区域间公共管理问题日益复杂化,集中体现为三个方面:首先,城市与乡村之间呈现二元化发展趋势。城市与农村是两种不同的政治行政区域,存在制度上的差异,一些区域公共管理问题就会产生,比如“假性城市化”现象、“城中村”问题、农民失地问题。其次,出现了行政区划变革问题。改革开放以后,我国行政区划的变革与调整尤为频繁,在某种意义上,已经成为政治权力和治理权限在区域空间上的较量。最后,在流域治理方面出现一系列新的问题。流域分布具有区域自然性,但是,在现实中,相关政府部门经常会人为地对流域进行划分,破坏其分布的区域自然性,由此引发一系列的区域公共管理问题。①

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以及社会的进步,城市现代化程度进一步加深,引发我国区域公共管理问题的产生。我国是一个区域间发展极其不平衡的国家,区域之间在现代化程度方面呈现很大的差别,因此,造成我国公共管理问题在区域发展过程中逐步凸显出来。集中体现为:第一,我国东部沿海发达地区、中部内陆次发达地区以及西部边远欠发达地区之间存在的代沟越来越大;第二,位于我国东北地区的一些老牌工业基地以及中部次发达地区一些具有较好工业基础的省份,其发展已经进入到瓶颈期,经济萧条,结构落后,由以往的“模范区域”转变为我国的“问题区域”;第三,边远地区、山区、少数民族地区等区域与沿海地区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现代化脚步落后;沿海发达地区内部差异明显。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飞速发展,我国的市场化程度进一步加深,致使区域公共管理问题产生。我国在计划经济时期,对于社会公共管理问题的处理方式是自上而下的科层制,且这种机制是唯一的机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分权改革不断推进,极大地推动了我国市场化的进程,经济取得高速发展。然而,在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由于国家政治体制改革缓慢,法治建设进程的滞后,行政性分权的配套改革尚未建立起来,我国市场化改革的直接后果是导致诸多新型的社会公共问题的产生,社会公共管理问题在空间上的重组和集聚,突破了传统行政区划的刚性束缚,扩散和蔓延到由多个地区组成的某一经济区域,衍生为区域性公共问题,造成我国区域公共管理问题的复杂化。总而言之,我国市场化程度进一步加深,一方面,市场化程度的加深能够自发地调节经济秩序,有利于各企业自主经营,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另一方面,促使了我国区域公共管理问题的产生。

我国区域公共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第8篇

协作性公共管理:地方政府新战略

[美]罗伯特・阿格拉诺夫、迈克尔・麦圭尔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组织网络时代的来临,给管理者带来跨界相互依赖的挑战。公共职能再也不是区域政府的唯一领域。在美国罗伯特・阿格拉诺夫和迈克尔・麦圭尔教授新著《协作性公共管理:地方政府新战略》中,政府协作机制被赋予新内涵,城市可以利用的协作机制不仅包括州――联邦(纵向的)机制,也包括许多与地方政府和非政府参与者有关的社区间层次上的协作机制。该著作从西方协作性管理的现状与前景出发,主要阐述协作性管理的模型、协作性活动与战略、协作性管理的链条、政策设计与协作性管理,并展望公共管理的前景与协作的挑战,逻辑结构严谨,可为研究国内区域间地方政府协作机制创新提供思路借鉴。

一、协作性管理概述

1.协作性管理理论演变

协作(collaboration)既存在于强调美国联邦系统内政府层级的纵向环境中,也存在于参与者是地方并代表社区内多种公私利益的横向环境里。公共政策制定与行政的横向环境包括由非政府组织、私营机构和区域地方政府所掌握的地区间的资源。纵向上,城市政府在州和联邦政府的政策与管制框架内动作,同时有权使用可以利用的资源。两位教授将在实践中横向与纵向协作活动的相互重叠活动统称为“协作性管理”(collaborative management)。从两位教授对协作性管理的类型探讨中,我们可捉摸到协作性管理理论演变脉络。首先,古典的管理范式协作机制建立在通过等级制度、一系列严格的命令以及分散的组织实体内部的管理来进行的协调之上(Manadell 1988)。其次,网络管理为协作性管理模型提供一种重要类别。构建网络管理模型的其中一个重要方法是考察一般公共管理对政府绩效的影响,然后分解出网络特有的因素。第三,美国“合作的联邦主义”及随后在20世纪30年代出现的政府间关系与管理,在联邦矩阵内运行,可能是最持久的协作性问题解决模型。

2.协作性管理的模型

两位教授利用两个变量或者维度构建协作性管理的模型:(1)城市协作性活动的水平;(2)此活动的战略高度。他们把活动与战略的变量列成表格,假设许多不同类型或者风格的协作性管理的存在,从而形成六种管理类型:(1)Cityville(基于辖区的管理)。(2)Nothing Hill(节制的)。(3)Vertville(自上而下的)。(4)Bargain City(接受捐赠的)。(5)Centerville(保守的管理)。(6)Richburb(满足管理)。其中,两位教授重点阐释基于辖区的管理,指出该模型的本质是强调地方与来自不同政府和部门的多个参与机构共同采取战略行动,并引用辛辛那提――基于辖区的城市原型,证明核心大城市面临着极大的挑战,比如在商业发展中与领域内其他城市竞争。两位教授认为,对基于辖区的城市来说,“多重裂缝”的机制(Morton Grodzins 1966)是改善治理的一个机会,而不是对政治过程复杂性的一种简单描绘。在腐蚀的合作联邦主义表面下,日常和例行的工作也阐释体制的协作性,基于辖区的管理在美国联邦主义体系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3.协作性管理的链条

城市中组织间链条的范围和复杂性是两位教授关注的重点,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分析:(1)纵向链条。纵向事务的管理主要是关于例行的、日常的基础问题的解决,而不是需要“(社会)结构的基础变化”或者“联邦体系的实质性重组”的棘手问题(Agranoff,1986,1―2)。(2)横向链条。考察横向的协作性管理的是多维度的,需要测算合伙人参与和统合的密度和集中度量度。密度测量所有的组织彼此相互联系或连接的程度,而集中度则测量不同的协作链条及活动是否把合伙人或小合伙人群体组织起来(Provan and Milward,1995)。(3)合伙人和活动间的链条。许多城市与合伙人战略性地接触。在协作链条的构成上存在显著的差异。第一,城市与州和联邦官员例行地、非正式地运作。第二,负责产生政策和战略的城市政府的横向协作安排,将最有可能由商会、LDC、郡政府,或者地方公用事业或另一个城市组成。第三,就结构和组成而言,资源交换网络最为独特。第四,基于项目的协作链条并不像其他类型的链条一样稠密。

二、协作性活动与战略

两位教授对协作性活动的描述作出高度概括,罗列出纵向环境发生的11项活动,横向环境中共发生的9项活动。其中,5项纵向活动被认为是寻找信息,它们构成协作性管理的大部分内容;其余6项纵向活动是寻找调整方案,是从州和联邦政府尤其是政府之间的补助金或者管制项目的情境中寻找项目调整方案。另9项横向活动包括:政策制定和战略制定活动,包括协作性政策制定的规划、目标开发和决策制定任务;资源交换活动,包括从众多参与者中寻找并获得资源,以及与许多不同的同级别的参与联合并调控资源;基于项目的活动(Project-Based Work)包括特定项目中的许多社区内和社区外的参与者。

至于协作性管理战略,两位教授认为主要有三种战略活动代表:制定着眼于协作环境的全地区的综合规划、执行一项正式的经济发展计划,以及确立评估经济发展政策效能的绩效标准和评价过程。在战略活动与协作性活动联接关系之间,有两个结果值得注意:其一,地方战略与协作性活动正相关。其二,地方协作还显示出地方执行能力的水平,从而允许城市自信地进行纵向协作。

三、政策设计与协作性管理

最近许多政策领域的研究表明,特别类型的政策工具的选择与协作的政策制定和行政的程度紧密相连。两位教授借用其他西方学者对政策发展工具分类的经验,从运行特征的角度来描述发展政策工具:直接供应、规劝,命令和补助(Linder and Peters,1990)和内生工具(Reese 1993;Eisinger 1988)。两位教授分别计算原始政策变量(每种类型政策工具的总数)和工具依赖变量(工具运用与总体工具运用的比率)的净相关系数。通过计算情况推断出:内生工具使用与协作相关,规劝工具使用(在更低的程度上,命令)与低度协作相关。对所有的纵向和横向的活动类型来说,城市所采取的规劝工具越多,协作水平就越低。

四、协作性管理的前景和挑战

对于协作性管理的未来研究,两位教授主要围绕五方面进行:(1)协作公共管理的技术。包括促进信息交流,改变协作动机,改变参与者的立场和角色,促进参与者的有效沟通。(2)协作中的群体发展。包括群体问题解决,影响域分析,行动计划,团队建设,过程咨询等(Weiner 1990,456)。(3)协作的凝聚力。城市是在一个以资源交换为基础的互动的、依赖的环境中运行(Pennings 1981),这种导向形成协作的凝聚力量。(4)权力和影响。不同类型的权力对协作非常关键:①动员权;②组织权;③决策权;④信息控制权;⑤行使影响权或委托行动,执行的最高权力。(5)协作性管理的责任。责任是一个控制问题,明确责任是协作性管理的难题。然而,协作使我们的视野从关注等级责任转移到职责、回应及公民观的培育。

协作的挑战来自于美国联邦系统的许多改变,而且联系计划变化得越大,协作的潜在机会增加得越多,把更多的责任下放到州和地方官员手中(Schram and Weissert 1999)。州政府将加快社会服务、健康、运输、环境和经济发展新计划的协作,但如果州政府不对自身的行动负责,这种协作的图景将不能实现。下面几种力量对政府联合工作构成更大的压力:(1)加强信息技术基础设施的企业;(2)发展科学、工程和技术的产品和市场的大学联盟;(3)创建研究园、把友好辖区作为潜在盟友的投资商;(4)使用其他链条来保持繁荣的全体行业。

五、借鉴和启示

《协作性公共管理:地方政府新战略》有非常清晰的行文脉络,紧紧抓住两条协作战略的主轴展开阐述:一是阐释公共组织与非公共组织协作过程的程度与属性,讨论协作性管理的核心特征、现存的协作性活动的种类以及管理协作的过程等;二是全面的阐释地方政府协作机制,并以此构建协作性管理的模型、协作性管理的战略政策设计。该著作构建的区域地方政府协作的战略性思维,为我们研究区域间政府协作的提供了崭新的视角。

1.协作性公共管理是研究区域地方政府管理的战略创新

对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地方政府管理,“市场协调”和“政府协调”是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两种机制。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政府对区域问题的协调,是建立在市场协调的基础之上。市场协调私人产品领域,政府协调公共产品领域,两种协调机制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共同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相对而言,两位教授在构建协作性公共管理理论的基础上,对“市场协调”和“政府协调”两种机制扩展,尤其是对区域政府协调发展战略理论做出创新阐释:一是城市实现战略目标的协作机制是丰富多样的;二是城市政府协作性管理的程度和目的因城市而异;三是关于是否协作、为何协作以及怎样协作的选择,缘于结构和行政的考虑以及经济和政治必要性的考虑;四是鉴于耦合活动的独特机制、层次和目的,在实践中协作活动表现为多种类型和模式。

2.协作性理论是对解决区域协调发展问题的理论探索

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是中国政府在理性思考“均衡-非均衡发展战略”的基础上提出的,它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使中国区域经济健康发展。但从均衡-非均衡角度来理解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容易导致政府片面追求物质投入和数量增长,忽视区域之间内在的自然分工、商品交换和要素流动的市场经济联系及其运行规律,很容易使区域经济落入“均衡-非均衡-均衡-非均衡”的怪圈,导致经营方式粗放,资源环境的代价高昂,难以使区域之间形成健康、稳定、协调的发展关系。上述问题恰恰是两位教授通过协作性公共新战略所设法解决的,两位教授的布局谋篇主要尝试摆脱纯制度经济学思维,从协作性公共战略管理的角度出发,对区域协调发展作全面的理论阐述,且成功地构建出协作性管理模型以及其构建链条,为研究区域协调发展,破解区域性重复建设和恶性竞争等问题提供理论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