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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安全风险评估报告赏析八篇

时间:2022-03-09 21:31:24

区域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区域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第1篇

关键词 建筑物;雷击风险评估;步骤;内容;分类

中图分类号 P42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1)12-0045-01

雷击风险评估体现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理念,是以工程所在地的雷电活动情况,以及雷电灾害特征为评估主体,综合分析雷电可能造成的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等风险内容,以为项目工程的建设、提高建筑物防雷安全系数提供参考。

1 雷击风险评估的步骤

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单位接受委托后,应立即成立雷电灾害风险评估专家组;专家组根据评估要求进行资料收集,委托方应根据评估需要,向评估单位提供以下资料,即工程总平面图、地形图、地勘报告或工程初步设计图、初步设计说明等,并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1]。

评估专家组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和收集的相关资料,进行工程分析和现场的勘测和调研,并制定评估方案;评估单位实施评估时,应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结合当地雷电灾害预警能力、应急响应能力和现场勘测报告以及雷暴天气卫星云图、闪电定位等相关资料和数据及评估对象所在地的地理信息系统资料,通过高性能计算机,对评估对象的雷电灾害风险进行分析、计算、评估,并编制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报告,报主管部门审查。

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方案作为防雷设计和施工的依据,不得任意更改;施工中如发现实际情况与评估时所提交的资料不符,应补充必要的资料,重新评估。

2 雷击风险评估的内容

2.1 雷击损害风险评估

通常损害源有雷击服务设施及其附件、雷击建筑物及其附近。根据不同的保护对象特性,雷击可能会引起建筑物的结构类型、服务设施、用途、内存物受损,建筑物中损失类型包括[2-3]:①L1:人员生命损失;②L2:公众服务损失;③L3:文化遗产损失;④L4:经济损失(建筑物及其内存物的损失)。具体的雷击基本损害类型包括[2-3]:①D1:生物伤害;②D2:物理损害;③D3:电气和电子系统失效。邻近雷击引起的建筑物风险分量服务设施中的损失类型包括[2-3]:①L2:公众服务的损失;②L4:经济损失(服务设施以及活动中断的损失)。

2.2 雷电灾害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物质燃烧条件和燃烧时所产生的热量,确定燃烧危害范围。并参照相关的计算方法,选择合理参数,对雷击爆炸危害范围的界定对象——工厂外部各类建筑物的安全设防标准,作出推理,得到安全距离。

2.3 雷电灾害易损性评估

某区域雷灾易损度与雷灾造成的损失量密切相关,损失量越高,易损度越大。首先,在某一类型的雷灾易损度指标下,先统一换算为占该类型指标总值的百分比(相对值),再根据其所占总值的百分比大小进行二次划分,划分出该类型指标从极高到极低5个等级间的界定值,然后估算出该地区此种类型指标的雷灾易损性等级,并用其所在等级的等级值取代类型指标值,通过累加各个区域雷电灾害易损指标等级值取其平均值得到评价区域的综合易损度[2-3]。

2.4 大气雷电环境评价

2.4.1 雷电活动时空分布特征。根据项目所在地相关的历史气象资料,确定其雷电活动时空分布特征以及雷电主导方向、次主导方向等[2-3]。

2.4.2 雷电流散流分布特征。根据项目所在地的地形、土壤状况和气候背景等分析雷电流散流分布特征[2-3]。

2.4.3 年预计雷击次数。根据项目所在地的环境及建筑物本身的情况,计算建筑物年预计雷击次数[2-3]。

3 雷击风险评估的分类

3.1 项目预评估

项目预评估是根据建设项目初步规划的建筑物参数、选址、总体布局、功能分区分布,结合当地的雷电资料、现场的勘察情况,对雷电灾害的风险量进行计算分析,给出选址、功能布局、重要设备的布设、防雷类别及措施、风险管理、应急方案等建议,为项目的可行性论证、立项、核准、总平面规划等提供科学防雷依据[4]。

3.2 方案评估

方案评估是对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的雷电防护措施进行雷电灾害风险量的计算分析,给出设计方案的雷电防护措施是否能将雷电灾害风险量控制在国家要求的范围内,给出科学、经济和安全的雷电防护建议措施,提供风险管理、雷灾事故应急方案、指导施工图设计。

3.3 现状评估

现状评估是对一个评估区域、评估单体现有的雷电防护措施进行雷电灾害风险量的计算分析,对雷电防护措施是否能将雷电灾害的风险量控制在国家要求的范围内,给出科学、经济和安全的整改措施,提供风险管理、雷灾事故应急方案。

4 参考文献

[1] 李洪峰,刘敏.已有建筑物雷击风险评估中几个问题的探讨[J].浙江气象,2010(3):38-40,45.

[2] 朱峰,迟良勤,林明志,等.浅谈雷灾害风险评估[J].吉林气象,2007(1):38-41.

区域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第2篇

根据公安部消防局和省消防总队重大危险源调查和评估工作会议精神,通过专家组对重大危险源单体和区域火灾风险评估论证,形成书面评估报告,帮助认清重大危险源危害现状,为政府完善城镇消防规划和加强消防基础建设出谋划策、提供依据,同时也进一步提高公安消防部队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更好地服务“两个率先”建设、服务“平安”消防安全环境创建。

二、评估论证工作时间

从4月10日开始至4月15日结束。专家评估论证时间为4月11日至14日。

三、评估论证内容和方法

(一)4月11日重大危险源评估专家对消防大队确定的重大危险源单体进行抽检,抽检量不小于重大危险源单体总量10%,验证其单体评估的准确性。

(二)抽调相关专业人员组成抽查评估小组。其中,城市消防供水调查评估小组由市消防大队副大队长方宗兵、市自来水公司经理、建筑设计院副院长组成;民用和工业建筑调查评估小组由市规划处陈小华副主任、建筑设计院蒋柏荣院长、市消防大队助工组成;化学危险品调查评估小组由市安监局化工科克俭科长、燃气办高工、消防大队助工组成。3个小组对本市消防供水状况,高层、地下建筑和商场、市场、工业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单位的安全情况进行抽查评估。重大危险源评估论证工作由市消防大队负责协调,专家组具体负责全市危险源单体和区域风险评估论证工作。

(三)4月15日由市消防大队会同专家小组提出重大危险源区域火灾风险评估论证报告,报送市政府和支队司令部。

四、工作分工和要求

(一)市消防大队具体负责做好专家评估论证前的重大危险源单体复核比对工作,确保数据准确。

区域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第3篇

关键词:雷击次数 计算 软件

一、引言

在灾害性天气中,雷电灾害是联合国公布的最严重的自然灾害之一,具有爆发性,闪电电流大,作用时间短,瞬时功率强的特点。它对输电和通信设施、建筑、航空器、车船、农作物以及人畜等带来了毁灭性的打击,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对人民生命的威胁都特别巨大[1]。据不完全统计,全球每年因雷电造成人员伤亡超过1万人,损失在10亿美元以上,中国每年约有3000~4000人因遭受雷击而伤亡[2]。张家诚[3]、盛承禹等[4]在上个世纪80年代对我国雷暴的地理分布做了分析,指出:在我国华南和滇南是雷暴发生的频繁地区,年平均雷暴日数达80天以上。铜仁地区地处东经107°45/~109°30/,北纬27°7/~29°5/,位于贵州高原东北部向湘西丘陵及四川盆地过渡的斜坡地带,地形复杂,各地海拨高差大,这些因素造成了铜仁地区雷暴活动频繁。

雷电损害事故每年大量发生,特别在雷电频繁活跃的地区,评估雷击损害风险具有重要意义。雷电防护实践中,在明确了建筑物的物理损坏和生命危险风险分量、建筑物内电气和电子系统风险分量的评估及是否需要采取防雷措施后,还应兼顾经济和耐用可靠的原则。雷击的概率随着建筑物高度的增加而增大,即建筑物越高,雷击的次数越多。随着高层建筑物的增多,雷电对建筑物的危害也越来越突出[5]。对于易受雷击影响的建筑物等设施进行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提前做好防雷工作预案,有效减轻雷电灾害影响[6]。雷电风险评估工作近年来在全国各省陆续开展,2010年,铜仁地区防雷中心在省防雷中心的指导下,开展了重大项目的雷电风险评估工作,2011年,大量雷电风险评估工作摆在了面前。然而由于技术人才支撑不足,能够独立从事雷电风险评估工作的技术人员缺乏,加之雷电风险评估报告编制任务重,计算量大,往往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告编制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能有一套计算软件,只需要输入相关的风险因子,就能自动计算出各风险分量的话,可以极大的提高报告的编制速度。正是在这样的一个背景下,笔者利用所学知识,根据《雷电灾害风险评估与管理基础》[7],在查阅了大量资料后编制了本计算软件。作为从事多年的防雷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坚持积极开拓创新,在编制雷电风险评估报告的工作中,不断完善和解决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经过调试后运行比较稳定。特通过本文对该软件进行简介,与各位同仁分享,有不当之处还请批评指教。

二、雷击次数的计算软件介绍

1.雷击次数的计算

雷击次数计算主要根据建筑物体量数据、电源和信号线路布线方式、地闪密度等数据,结合环境因子、变压器因素等,计算出等效截收面积、建筑物和线路以及临近区域的雷击次数。

1.1雷击建筑物的年度平均次数的评估(ND,Nda)

ND由下公式计算可得:ND= Ng Ad Cd 106

Ng――雷对地闪击的密度(雷击/km2/ 年)

Ad――孤立建筑的等效面积(m2),其计算公式:

Ad = L W+6 H(L+W)+9π(H)2

L代表建筑物长度;W代表建筑物宽度;H代表建筑物高度

Cd――计入受保护物体相对位置影响的系数,见表一:

表一 计入受保护物体相对位置影响的系数Cd的取值

相对位置 Cd

物体被其它物休或树包围 0.5

孤立物体:附近没有其它物体 1

山丘或山顶上的孤立物体 2

1.2雷击线路的年度平均次数的评估

对于一部分的线路,NL由下式可得:NL= Ng A1 Cd Ct 106

Ct――校正系数,考虑的是在雷击点和建筑物之间,与建筑物相连的线路上有高/低压变压器的情况,影响系数见表二:

表二 有无变压器时校正系数Ct的取值

变压器 Ct

有变压器相连的线路 0.2

无变压器相连的线路 1

本软件通过选择复选按钮(架空线路和埋地线路)来计算雷击线路的等效面积(m2),计算公式选用情况见表三:

表三 架空和埋地线路雷击线路的等效面积(m2)的计算

架空的 地下的

A1 [Lc-3(Ha+Hb)]6Hc [Lc-3(Ha+Hb)]0.8

Ai Lc 1000 Lc 50

表中:

Lc――从建筑物到线路第一分支点(例如:高/低压电站)或截至第一个SPD安装处的长度(m),最大值为1000m

Ha――与线路a端处相接的建筑物的高度(m)

Hb――与线路b端处相接的建筑物的高度(m)

Hc――地面上导线的高度(m)

ρ――埋有电缆的地面的电阻率(Ωm)

本软件为方便计算,做下列假设:电阻率的最大值假定为ρ=500Ωm;

Lc的最大值假定为Lc=1000m。如果Lc未知,就假定Lc=1000m;

对于完全在高密度网状接地终端下的地下电缆,假定Ai=A1=0;

受保护的建筑物假定为与线路b端处相接。

1.3雷击线路邻近区域的年度平均次数的评估NI的计算

计算公式如下:NI = Ng Ai Ce Ct 10-6

环境因子Ce的取值见表四:

表四 环境因子Ce的取值:

环境 Ce

城区 0

郊区 0.5

乡村 1

2.1.4雷击建筑物邻近区域的年度平均次数的评估Nm的计算

计算公式如下:Nm= Ng Am 10-6

其中:Am=3H

Am―对建筑物有影响的区域面积(m 2)

三、结束语

雷击次数是雷电风险评估的一个核心内容之一,因此在雷电风险评估报告的编制中怎样方便快捷地计算雷击次数就成了一个重要的环节。笔者用开发工具Visual Basic 6.0,编制了雷电风险评估雷击次数的计算软件,通过计算软件的运行,大大提高了计算雷击次数的速度和准确率。雷电风险评估能够在防雷设计阶段客观评价雷击的各种风险,并提出控制和消除风险、隐患的对策和措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均显著。笔者着手编制该计算软件,由于时间紧以及技术上的不成熟,软件的不足还存在,有待于在以后的使用过程中不断完善。

参考文献:

[1] 寿绍文.《中尺度气象学》.气象出版社.2003.

[2] 许小峰. 《雷电灾害与监测预报》.气象.2004.30(12):17-21。

[3] 张家诚,林之光.《中国气候》.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85,411-433

[4] 盛承禹等,《中国气候总论》,科学出版社,1986. 306-313。

[5]《区域雷灾易损性分析、评估及易损度区划》尹娜肖稳安著,热带气象学报,2005年8月1日出版

区域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第4篇

关键词:区域金融;风险管理体系;思考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3年9月2日

区域金融风险管理体系是指地方政府、央行分支机构和当地金融监管部门等单位为管理金融风险而建立起来的组织系统。根据区域金融风险管理的时期特点,区域金融风险管理一般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事前的金融风险监测与评估阶段;第二个阶段是金融风险处置的事中阶段;第三个阶段是金融风险平息后的事后管理阶段。近年来,我国区域金融风险事件时有发生,不断地挑战着中央要求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2008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上海部分外资银行出现流动性危机,例如香港东亚银行由于财务问题发生挤兑事件,其在上海的同业市场发生融资困难,一度影响到上海的银行间市场稳定。对此,进一步探讨和完善区域金融风险管理体系,对于加强金融风险管理,防范金融风险扩散,提升系统性金融风险监测、评估和处置水平,以及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而言,具有较大的现实意义。

一、区域金融风险管理体系

(一)金融风险监测与评估阶段。在区域金融风险的监测与评估阶段,主要以央行分支机构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为主体,央行分支机构主要关注区域系统性金融风险,一般采用现场评估、非现场风险监测评估和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制度等方式对金融风险状况进行监测,评估分析金融稳定状况,并根据评估结果,向金融机构、金融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部门预警。金融监管部门主要关注所监管行业或事发机构的微观风险状况,其对微观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一般通过现场监管和非现场监管的方式进行监管,并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从而将金融机构的风险行为平息在萌芽状态。地方政府则一般通过接收央行分支机构、金融监管部门和其他单位报告的风险监测情况,通过舆情管理和行政管理等方式对区域金融风险采取有效的措施。

(二)金融风险处置阶段。在金融风险爆发时的处置阶段,主要是以地方政府为主导,统筹协调包括央行分支机构、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公安、财政、宣传和消防等单位的力量,对区域金融风险进行综合协调处置。在金融突发事件爆发时,因为金融风险具有传染性和社会影响性,作为最后贷款人的中央银行在金融突发事件爆发时参与风险处置过程,可以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扩散,维护金融稳定,因此央行在其中扮演着提供资金救助、稳定金融市场信心和防范金融风险蔓延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在此阶段,金融监管部门是金融行业的监管单位,其对金融风险的起源、传导和控制负有直接的管理责任,因此在区域金融风险处置过程中,可以按照本行业对金融机构的风险处置规定,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金融风险的蔓延,并提请地方政府部门、央行分支机构等一同采取措施处置金融风险。

(三)金融风险平息之后的事后管理阶段。在金融风险平息之后的管理阶段,地方政府部门、中央银行和金融监管部门对金融突发事件平息之后的过程、结果和影响范围等做出综合评估和总结,并从各自的职责出发,对金融风险处置结果进行善后管理工作。地方政府部门可以从财政、宣传和司法等部门职责出发,从行政角度对金融风险平息之后的各类问题进行妥善处置安排,进行责任追究、消除负面影响和损失评估补偿等。央行分支机构从维护金融稳定的职责出发,对金融风险事件的发生、风险处置过程和结果进行全面评估总结,并对地方政府专项借款和金融稳定再贷款的使用进行监督、做好资产保全和债券的维护工作。金融监管部门从其职责出发,做好金融风险平息后的处置工作,例如成立清算组对退出市场的金融机构进行清算处置等。

二、区域金融风险管理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一)金融稳定法律体系和协调机制缺位。目前,我国缺乏统一完整的金融稳定法规体系,《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证券法》和《保险法》等关于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法律规定较为笼统,也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因此区域金融风险管理处于谁负责谁管理的状态,这就削弱了区域金融风险管理的效率,并可能错失防范风险的最佳时机。例如,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法律制度不够完善,缺乏统一完整的法律规定,一些高风险金融机构无法按照市场原则实现稳定退出或及早处置,这使得问题机构在处置过程中的风险控制缺乏法律框架的约束,容易导致金融风险积聚,从而影响整个金融系统的稳定。区域金融风险管理也需要多部门的协同配合,虽然有部分法律条款或文件提到央行负责建立金融稳定协调机制的角色,但由于行政级别、监管套利、交易成本较高和职责范围不同等因素的存在,这些法律规章条款及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实际上多处于一种有名无实的状态,这也导致了金融稳定协调机制难以有效运行。

(二)区域金融风险监测评估体系不完善。首先,信息资源难以实现有效共享。在金融分业监管的体制下,对区域金融风险的监测一般由当地央行分支机构、金融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金融办等单位负责,但是各部门之间由于职责不同、监管理念差异和监管套利等因素的存在,使得信息资源无法实现有效共享;其次,区域金融风险评估方式滞后。随着金融市场开放程度的提高、金融创新业务快速发展,金融风险传导机制越来越复杂,区域金融风险评估方法并未能做到及时更新改进,新型的评估工具和方法的开发应用也往往滞后于金融风险的变化发展,因而还难以做到及时监测金融风险动态、把握金融风险传导机制、准确评估区域金融风险状况;再次,金融风险应急管理机制存在漏洞,例如央行分支机构可以按照宏观审慎原则和监管标准,监测评估和判断金融风险情况,但由于央行没有金融业务监管权利,从而没有现场监管的体验,只能依靠非现场监测方式,其对区域金融风险的预警提示和督办整改效果往往不佳。

(三)区域金融风险处置制度不健全。第一,金融风险处置效率需进一步提高。在对区域金融风险的处置过程中,由于金融风险处置主体、处置原则、处置模式选择和相应的处置程序缺乏统一、明确的操作依据,各地区在处置金融风险时,存在选择金融风险处置模式错误、程序混乱、责任界定不明晰和相互推诿、扯皮、工作效率低等问题;第二,部分规章条款实用性不强。例如,虽然《金融机构撤销条例》对金融机构行政撤销的条件、程序等情况做了规定,但从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实践看,该条例的许多内容和规定还比较模糊、操作性不强;第三,缺乏专业化的金融风险处置平台。例如,没有建立有效的金融风险处置监督机制和处置信息的共享机制,在金融风险处置的过程中,金融机构的托管、接管、撤销(关闭)、破产以及停业整顿等操作程序也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同时金融风险处置需要专业化的人才资源,但我国还未建立专业的金融风险处置队伍以应对金融风险事件的发生。

三、政策建议

(一)建立健全金融稳定法规体系和协调机制。对于金融稳定法规体系不健全的状况,一方面可以借鉴国外有效的金融立法经验,结合我国金融改革发展现状,进一步修改完善《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和《保险法》等金融基本法,研究制定《金融稳定法》,修改完善《金融机构撤销条例》,同时制定《金融机构停业整顿条例》、《金融机构接管条例》和《金融机构并购重组条例》等,作为处置金融风险的操作依据;另一方面可以建立金融管理机构协调合作制度和实施细则,例如建立区域金融稳定协调机制,明确央行在区域系统性金融风险管理工作中的首要地位,定期召开金融稳定工作联合研讨会,评估分析区域金融风险状况,提高金融风险处置的有效性,形成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合力。

(二)提高区域金融风险监测评估体系运行效率。一是要完善区域金融风险评估体系,结合金融业的实际风险状况,科学制定区域金融风险评估指标体系,明确评估的原则、方法、内容和范围等,增强金融风险监测评估的时效性、准确性和科学性;二是加强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建设,建立监管协作和重大事项分析会商机制,拓宽重大事项信息来源渠道,提高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执行效率,增强对重大事项的风险反应的灵敏性和及时性;三是增强区域金融风险预警机制的有效性,建立严格的金融风险监测信息报告制度和数据采集体系,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性,采用有效的金融评估方法,及时判断金融风险的动态情况,根据金融风险的发展变化情况及时提示事发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同时跟踪金融风险提示的后续进展情况,确保金融风险得到有效整改或处置。

(三)进一步改善区域金融风险处置制度。首先,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出台《金融机构破产法》,进一步明确金融机构破产的前置程序、各主体之间的职责分工、债务清偿顺序、金融债权的保护和偿付、职工安置标准等相关规定,增强金融风险处置的操作性;其次,研究制定《金融机构风险处置管理办法》,对金融风险处置原则,处置主体的权利义务、处置模式选择和适用性等进行明确规定,同时根据金融风险处置实践,建立健全金融风险处置领导小组,修改完善已有的金融风险处置各项条例,增强有关法律条款的操作性,使风险处置的具体操作有法可依;再次,根据金融风险处置经验,构建专业化、多元化的区域金融风险处置平台和信息共享机制,并且培养专业化的金融风险处置队伍,从而增强金融风险处置的针对性、适用性和有效性。

主要参考文献:

[1]尹兆君.关于完善我国银行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思考[J].新金融,2011.5.

区域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第5篇

沈阳市防御雷电灾害条例最新版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雷电监测、雷电灾害预警和防御、防雷装置检测、雷击风险评估以及对雷电灾害研究、调查、鉴定和应急救援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领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防御雷电灾害的工作。

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组织管理本市行政区域内防御雷电灾害工作。

各区、县(市)气象主管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防御雷电灾害工作。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防御雷电灾害的有关工作。

第四条 防御雷电灾害工作,实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防御雷电灾害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防御雷电灾害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证防御雷电灾害经费的投入,提高雷电灾害监测预警和防御能力。

第六条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防御雷电灾害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和应用先进的防御雷电灾害技术,宣传普及防御雷电灾害的科学知识,增强全社会防御雷电灾害意识。

第二章 雷电灾害监测预警与风险评估

第七条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雷电监测与预警系统的建设;组织编制本地区雷电灾害应急预案。

第八条 市和区、县(市)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雷电监测、预报,及时向社会雷电灾害预警信息。

第九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毁坏或者擅自移动雷电监测和预警设施,不得危害雷电监测的探测环境。

第十条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对下列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进行雷击风险评估:

(一)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场所;

(二)体育场馆、影剧院、大型商场、宾馆、医院,学校、车站、机场等人员密集场所;

(三)供水、供气、供电、供热工程;

(四)高层建筑、各类发射塔、高耸观光塔、通讯枢纽工程;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进行雷击风险评估的工程项目。

第十一条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自收到雷击风险评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雷击风险评估报告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一)项目所在地雷电活动规律和地理、地质、土壤、环境等状况;

(二)雷电灾害可能造成危害的分析、预测和评估;

(三)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的建议、对策和措施;

(四)雷击风险评估结论。

第三章 防雷工程和防雷产品

第十二条 下列场所或者设施,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安装防雷装置:

(一)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场所或者设施;

(二)重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电力、广播电视、通信设施,以及易遭受雷击的其他重要公共设施;

(三)国家《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一、二、三类防雷建筑物、构筑物。

第十三条 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安装防雷装置,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防雷装置的建设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第十四条 从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范围内进行专业设计或者施工。

防雷装置的设计、施工应当符合有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禁止将防雷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

第十五条 安装防雷装置使用的防雷产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

(二)通过正式鉴定,并经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授权的检验机构测试合格;

(三)经省气象主管机构备案。

第四章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第十六条 防雷装置实行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审核制度。防雷装置设计未经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不得施工;防雷装置未经竣工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七条 申请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

(二)防雷工程设计单位资质证;

(三)防雷装置设计、施工图;

(四)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认可的防雷专业技术机构出具的有关技术评价意见。

本条例第十条所列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雷击风险评估报告。

第十八条 气象主管机构受理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对审核合格的,颁发《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对审核不合格的,出具《防雷装置设计修改意见书》。

经审核不合格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修改后,按照原程序重新申请审核。

第十九条 防雷工程的施工应当按照气象主管机构核准的设计方案进行,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和修改设计的,应当重新履行审核手续。

第二十条 申请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书》;

(二)《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

(三)防雷工程施工单位资质证;

(四)防雷工程竣工图;

(五)《防雷装置检测报告》。

第二十一条 气象主管机构受理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工作。对验收合格的,颁发《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对验收不合格的,出具《防雷装置整改意见书》。

经验收不合格的,整改完成后,按照原程序重新申请验收。

第五章 防雷装置检测

第二十二条 对已投入使用的防雷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防雷装置检测应当每年进行一次;对爆炸危险环境场所的防雷装置检测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

第二十三条 防雷装置检测,必须由具有相应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专门机构进行。

第二十四条 防雷装置检测,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进行,并按规定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公正。

第二十五条 防雷装置的产权人或者使用人应当做好防雷装置的日常维护工作。防雷装置存在隐患或者发生故障,应当及时修复,并向具有防雷检测资质的机构申请重新检测。

第二十六条 对防雷装置检测不合格的,气象主管机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章 雷电灾害应急救援

第二十七条 发现雷电灾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气象主管机构报告。

有关单位和人员对雷电灾害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二十八条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接到雷电灾害报告后,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启动雷电灾害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有关单位展开应急救援。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雷电灾害救援工作,为实施救援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第二十九条 雷电灾害发生后,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主管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对灾害发生的情况迅速展开调查,对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情况进行登记、鉴定,查明灾害的性质和责任,提出整改措施,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受灾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调查工作,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第三十条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上报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雷电灾情和年度雷电灾害情况。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占、毁坏或者擅自移动雷电监测和预警设施的,由气象主管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气象主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应当安装防雷装置而拒不安装的;

(二)不具备防雷装置检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资质,擅自从事防雷装置检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的;

(三)超出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资质等级从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活动的;

(四)防雷装置设计未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五)防雷装置未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六)拒绝进行防雷装置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又拒不整改的;

(七)对重大雷电灾害事故隐瞒不报的。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导致雷击造成火灾、爆炸、人员伤亡以及国家财产重大损失的,由主管部门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防雷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导致重大雷电灾害事故的,由所在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到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气象主管机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条例所称防雷装置,是指由接闪器、引下线、接地线、接地体以及其他接连导体构成的具有防御直击雷性能的专业系统,或者由电磁屏蔽、电涌保护器、等电位连接、共用接地网以及其他连接导体构成的具有防御雷电感应和雷电波侵入性能的专业系统。

第三十七条 本条例自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

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的类型雷电灾害风险评估主要分为项目预评估、方案评估、现状评估三种。

1、项目预评估是根据建设项目初步规划的建筑物参数、选址、总体布局、功能分区分布,结合当地的雷电资料、现场的勘察情况,对雷电灾害的风险量进行计算分析,给出选址、功能布局、重要设备的布设、防雷类别及措施、风险管理、应急方案等建议,为项目的可行性论证、立项、核准、总平规划等提供防雷科学依据。

区域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第6篇

关键词:金融风险;监测评估:预警

中图分类号:F83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07)10-0()84-03

金融稳定是经济稳定增长的基础条件。随着金融业开放程度不断扩大和金融业混业经营趋势不断加强,金融创新和金融工具层出不穷,区域金融风险表现出更具隐蔽性、复杂性、联动性和综合性等特征。区域金融风险一旦暴露,对区域经济稳定增长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如果处理不好,将导致风险大面积扩散和蔓延,甚至有可能长期拖累区域经济的稳定增长。2003年新修订的《中国人民银行法》明确赋予人民银行维护金融稳定的职能,而实际执行中,由于缺乏良好的制度框架和必要的手段和措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在维护区域金融稳定方面处于较为被动的位置。本文从风险预防和危机应对的角度对构建区域金融稳定工作机制提出了若干对策建议。

一、建立金融稳定综合评价体系。增强区域金融风险预测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前瞻性

区域金融稳定评价体系的基本设计思路是:从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和宏观经济等四个方面设计57个量化指标及12个金融稳定预警监测指标,然后利用层次分析法,通过下层指标计算出上层指标值,最后计算得出区域金融稳定综合评价值和风险预警值。用金融稳定综合评价体系来监测区域金融风险有这样几点好处:一是可考虑根据风险指标的时间系列指标的线性分析结果,推导出各风险指标的权重,拚弃由经验法或专家打分法得出风险指标权重的基本思想,从理论基础方法上完善金融稳定评估体系。二是根据经济决定金融的理论,在风险指标的选择上要着重考虑区域经济增长速度、质量、结构以及各经济主体的经济行为等一系列指标对区域金融风险产生的影响程度,并将其作为主要判断标准,站在经济运行的高度分析金融运行的质量。_=三是通过根据过去时间序列指标,预测近、中、远期区域金融稳定状况值及风险因素,增强了预警功能。为制定区域金融风险管理政策提供了决策参考。

二、建立金融机构风险诊断和纠正机制。重点关注潜在风险较高金融机构

当前区域金融风险暴露较多的机构主要是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等地方性法人金融机构,可考虑将地方高风险的法人金融机构作为风险诊断和纠正机制的首选对象。对金融机构进行风险提示可引起金融机构对自身风险问题的关注,从外部增加机构改善经营的压力。金融机构的风险诊断机制,其设计可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步,风险指标的选取。其核心指标包括资本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经营风险和制度风险等5类风险指标。

第二步,确定各个指标的风险提示临界值。按照国际标准和专家的经验判断,确定每一个指标值对应的风险状态的临界值,即提示区间。以资本充足率为例,由于海南没有参加改革,资本充足率的安全临界点设为0%而不是8%,并以4%的幅度作为提示界限,即资本充足率每下降4%,其对应的风险的严重程度提高一个档次。

第三步,数据处理及风险计量。首先对评价指标风险程度进行判断,确定相应的风险等级以及得分。农村信用社风险程度的评定根据风险指标的综合得分进行评定,评定的级别划分为一级提示(轻微)、二级提示(较严重)、三级提示(严重),分别用蓝色、黄色、红色表示。风险提示机制的建立可以根据风险程度的严重与否按月或按季进行提示。

第四步,发出风险提示函的同时,另可根据风险隐患程度的高低,要求金融机构进行整改。在基层央行获取单个机构风险信息较为充分的情况下,可以逐渐将风险提示机制的覆盖范围扩展到银行业、保险业和证券业等各行业的金融机构。

为促使金融机构对风险诊断机制的重视,应建立整改情况通报制度和高管人员约见谈话制度等配套制度。基层央行对已发出风险提示函的金融机构。应要求其进行整改。对于多次要求其整改而整改不到位的金融机构高管人员,基层央行可对其高管人员进行约见谈话,限期整改。同时,基层央行可将风险监测评估的情况通报其行业监管部门,建议监管部门对存在风险隐患的金融机构采取行动措施,并根据其风险隐患的严重状况和性质可向其上级主管单位或地方政府进行情况通报。快速纠正机制的建立和实施有助于基层央行在金融机构风险隐患初发期及时化解金融风险。

三、建立金融机构风险自评估报告制度。动态掌握金融机构风险状况

为解决基层央行收集银行、证券和保险业等行业监管信息的困难,增强金融稳定部门获取区域内金融机构的风险信息的能力,有必要建立金融机构风险自评估报告制度,直接从金融机构获取第一手风险管理信息。

金融机构风险自评报告制度是基于金融机构对自身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价的一种制度,其主要内容可以包括:(1)金融机构风险状况。结合监管部门现行监管指标体系,就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设计专门报表择取反映业务量和盈利能力、流动性变化的指标纳入其中,要求金融机构准确填制,对异动情况作出分析。(2)风险防范和化解。包括金融机构报告期内所发生的各类风险、突发事件。以及有关部门报告的情况、对风险和突发事件处置情况等。(3)内部风险管理和创新发展。包括法人金融机构内部治理结构情况。各金融机构报告期内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内部控制制度变化情况,金融机构业务创新对本机构稳健经营的影响,向客户宣传金融产品、业务及投资风险等情况。(4)金融机构检查监督和整改情况。包括报告期内金融机构接受有关管理部门和系统内的检查监督情况,如检查部门、检查频率、检查内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整改结果。(5)风险自我评估。金融机构对自身风险程度进行总体评价,对各种风险影响因素的相对重要性的排队以及下阶段拟采取的对策。

四、根据区域产业结构调整的特征。建立重点行业的金融风险监测机制

经济泡沫的形成与区域主导产业迅猛增长以及对短期资金的严重依赖有密切的关系,因此,关注区域主导产业的投资增长速度及信贷融资比例等指标对防范银行风险有重大的意义。在新一轮经济增长周期中,各区域房地产业的贡献度占相当比例,对银行信贷融资的依赖度较大。为此,有必要建立房地产业金融风险监测评估指标体系。对区域房地产市场定期进行监测评估,揭示其金融风险状况。房地产业金融风险监测指标体系包括四个方面:(1)房地产市场情况,包括全区域和重点城市的房地产投资情况、房地产供求、房地产价格等情况。(2)房地产开发融资结构、房地产信贷规模及信贷资产质量等房地产金融指标体系。(3)结合房地产开发商

资金来源结构、开发成本、利润以及居民家庭负债情况的专题调查,着重分析房地产价格上涨的因素以及对银行资产安全性的影响。(4)通过建立人民银行与省统计局价格监测中心、发改厅、建设厅、国土资源厅等政府部门的房地产金融联席会议制度,借助公开媒体,向社会进行风险提示。

五、建立重点企业定点联系机制。掌握金融风险的微观主体运行情况

当前信贷资金向大企业集中的风险日益增大。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基层央行可选择区域内各银行贷款规模前10位的企业作为重点联系企业。并利用征信体系了解其贷款银行及贷款规模、还款情况和风险状况。在此基础上,再通过信贷主银行定期获取企业有关财务情况,并以信贷主银行为中介,采取走访、座谈等形式直接了解企业经营的情况,着重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对银行信贷风险的影响。具体内容包括:(1)企业内部控制机制、股权结构和治理机制。主营业务情况,主导产品的市场份额和市场竞争力以及产品的创新能力。(2)企业半年和年度的财务状况,包括资产负债情况,销售收入、营业收入和费用以及盈利情况和经营前景预测。(3)报告期企业重大经营事项,包括企业重大投资决策、主要股东股权异动、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以及重大战略决策、关联交易等事项。

区域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第7篇

①可行性研究等同为编制可批性研究成果

一些投资企业由于缺乏投资经验,片面认为天然气行业为朝阳行业,投资城镇天然气项目前景一定良好,而且为使项目得到批复,都是以可行作为先导,主观得出项目在技术、经济上可行的结论。为达到投资项目报批所要求的经济指标,随意压缩投资费用,夸大市场,弱化投资风险,把进行可行性研究(以下简称可研)工作等同为编制可批性研究成果。

②前期工作不充分

主要表现为对拟建投资项目未做机会研究或流于形式;对城镇可引入的气源及可通气的时间节点主观臆断或未做深入调查;对供应区域未做深入市场调查研究,不能很好地进行市场预测;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预估不足,没有给予足够重视。

③编制深度问题

一些可研报告存在技术和建设方案随意、内容不全面、风险因素分析不够等问题,盲目确定城镇天然气输配系统,随意安排建设实施进度和投资强度,直接影响投资可研的质量和效率,造成投资质量不高、资金不安全等问题,甚至出现重复投资、无效投资等问题。

④可研人员水平低、缺乏必要的科学手段城镇天然气项目投资可研是非常复杂的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燃气工艺、公共设施配套、技术经济等各专业人员的全力协作与配合,从各个角度对拟建项目是否可行进行深入地论证。但实际上可

研报告编制过程中,一些编制单位人员专业配置不齐全,燃气工艺人员承担其他专业内容编制的情况时有出现,无专业技术资质和相应技术水平,这样必然导致编制深度不够、结论可靠性差。研究分析过程缺乏必要的科学手段(如计算机技术或数学模型等),对可研程序执行脱节。这些因素导致投资质量不高、错误决策等问题的发生,给企业的投资开发工作带来了负面影响。

2城镇天然气项目投资可研的评估要素

为准确评估城镇天然气项目的效益,提供科学决策依据,投资可研必须依据投资目标重点确定评估要素,建立一套完整的评估指标体系,为完成高质量的可研报告提供前提条件。根据城镇天然气项目的特点,其评估要素包括气源条件、目标市场需求分析、财务可行性分析、风险分析等几个主要部分。

①气源条件

城镇天然气气源包括管输天然气和非管输天然气(LNG、CNG)。一般城镇引入一种或者多种天然气气源,应对当地城镇燃气规划的气源配置、现状引入条件、可供应量、供应价格,以及当前天然气的供给情况等进行分析,分期确定城镇的主要气源、过渡气源及应急辅助气源。

②目标市场需求分析

城镇天然气项目的目标客户为城镇居民、商业、工业、汽车加气等用户。在广泛收集资料和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用气历史数据进行分析总结,兼顾市场发展的可能与趋势,对研究期限内城镇未来天然气需求量分年做出准确度较高的预测。

③财务分析

财务分析是可研的核心内容,进行财务分析是为了从项目及投资者的角度选择合理的财务方案,从企业理财的角度进行资本预算来评价项目的赢利能力,从融资主体(企业)的角度评价投资收益,从债权人角度评价项目的财务清偿能力。财务分析必须是建立在项目技术可靠可行基础上,以动态分析为主,静态分析为辅。

④投资风险分析

投资风险是指在特定条件下和特定时期内,客观存在的导致投资经济损失的可能性。通过调查了解有关投资风险情况,分析影响投资项目的关键风险因素,提出应对投资风险的建议和措施。影响投资的风险因素主要包括:气源风险、投资环境风险、政策风险、工程技术风险、建设风险、天然气价格风险、市场风险、融资风险、质量安全环保风险和社会风险等。

3投资可研报告的主要内容

一份完整的项目投资可研报告包含非常多的有利于决策的信息。虽然项目投资可研报告不应面面俱到,但是有利于项目决策的重要信息是不应该忽略的。城镇天然气项目投资可研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分析当地的投资环境、发展趋势、市场格局与前景、投资必要性;确定供气气源,提出供气方案和厂站、管道等技术要求,配置后方设施和劳动定员;制定投资计划和资金筹措方案,进行财务分析并计算相关指标,以财务基准收益率等指标为标准判断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项目风险并提出相应对策等[2]。

4编制投资可研报告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①科学预测城镇天然气市场需求

根据国家天然气利用的产业政策,提出天然气利用产业的发展顺序。调查各类天然气用户用气的历史数据,并进行分析整理,分类总结各类用户的用气量指标、用气不均匀系数等主要用气参数及用气规律,分年度科学预测城镇天然气供气规模。项目投资近期(3~5年)市场预测应尽可能贴近实际,远期可根据城镇社会经济发展趋势,综合影响用气量的节能减排政策、替代能源竞争力、居民消费水平等各种因素,合理考虑一定的增量。城镇天然气用户一般包括居民用户、商业用户、工业用户及汽车加气用户等。居民用户用气量预测宜采用用气量指标法,即抽样调查统计城镇现有居民的用气情况,测算城镇居民生活用气量指标,调查现有集中化居民小区的体量,向房管局收集未来几年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开工和交付计划,合理确定居民用户的发展速度,测算居民用气量。商业用户宜采用现状能源替代法,调查供应区域内现有较大型商业用户的耗能情况(包括液化石油气、柴油、重油等),根据不同热效率折算天然气用气量,新增商业用户根据规划体量参考现有商业用户的用气量指标确定。工业用户一般都是具有一定规模、比较具体的用气项目,其用气量预测比较适合采用用气项目统计法。在采用用气项目统计法预测时,近期用气量以现有和潜在(在建和规划项目)用气项目调查统计资料为基础进行预测,中远期考虑一定的增量。燃气锅炉的用气量指标是根据锅炉的额定蒸发量或额定热功率,按锅炉燃烧效率和天然气的低热值折算。城镇天然气汽车替代的主要对象为公交车、出租车、教练车及重型卡车等,结合车用天然气发展形势,不同车辆取不同替代率,根据平均每行驶100km用气量指标及年平均运行里程进行确定。

②合理制定和优化天然气输配系统方案

天然气输配系统方案决定着工程投资规模,是投资项目进行经济效益分析的主要依据,为投资可研的主要组成部分,应重点研究分析。天然气输配系统方案制定的主要内容包括供气气源选择,调峰储气方式、应急措施与输配压力级制、厂站和管道建设规模的确定以及高中压管道的布置等方面。在编制过程中,应结合当地实际,多方案比较,选择技术先进、供气可靠、经济合理、适应性强的输配系统[3]。对于城镇供气气源选择,在保证供气安全可靠的前提下,应尽可能降低供气成本。气源形式、距离和市场规模是决定供气成本的最重要因素,选用不同形式的气源,城镇燃气供应工程造价、生产经营成本必然不同。对于中小城镇,如果靠近国家或省的长输管道,鉴于气源价格优势,应优先选择长输管道供气。在长输管道通气之前,可选择CNG、LNG进行过渡供应;长输管道通气后,CNG、LNG转化为应急补充气源。CNG供应具有一定的适用范围,以供应居民用户为例,用户规模为500~5000户比较适宜,用户规模过小,而建站造价高,不经济;如果用户规模过大,公路输送跟不上,安全可靠性差[4]。LNG供应方式较灵活,应根据市场规模、运送距离、自然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储罐容积,对于东部沿海城镇,考虑夏季台风对运输的影响,应适当增大储罐容积,延长储存时间以保证稳定供气。天然气调峰分为季节调峰、日调峰和小时调峰。季节调峰的规模大,由上游负责解决。城镇日、小时调峰由上、下游解决的可能性都存在。目前,城镇日、小时调峰常用的储气方式有长输管道末段储气、城市高压外环管网储气、高压管束和高压储气罐储气、LNG站等。城镇天然气调峰是一项投资较大的系统工程,需要考虑投资费用和效率,在保证供气安全的前提下,根据城镇周边气源和供气条件,多方案择优。对来气压力较高的城镇宜采用管道储气的方式,如浙江杭州、嘉兴等城市通过建设市域高压环网,解决沿线城镇的小时调峰。在进行燃气输配系统压力级制方案选择时,既要考虑气源的供气压力,还要考虑城镇规划、供气区域内人口与建筑物的密集程度以及地下管道和设施的分布情况,在保证管道输气和储气能力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小管径,节省投资费用,经济合理地选择输配压力级制[3]。对于大多数中小城镇的天然气利用项目,市场需求随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而逐步增大,在方案选择时必须近远期相结合,综合比较后选择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方案。城镇中压管网的主要功能为输配气,在整个燃气输配系统中占有较大的比例,其输配压力和管径直接影响着输配管网的投资规模。在保证安全的基础上,尽可能选择较高设计压力,优先选择中压A级系统。

③认真做好投资估算和财务评价

投资估算是确定投资规模和进行资金筹措的依据,也是项目财务评价的重要依据,投资估算是否准确显得尤其重要,应进行认真、科学地编制。投资估算一般采用经验投资估算指标、类似工程造价资料。采用这些数据时一定要注意它的时效性,要使用最新的数据,同时数据的来源应尽量可靠。对燃气厂站使用的大型、重要设备应尽量向多个生产厂家询价,而不仅仅采用经验数据,同时还要考虑厂家给予的优惠条件,确定出合理的设备价格。计算土地使用费时,应了解建设项目是通过划拨还是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按工程所在地政府规定的费用标准并参考类似用地实际发生费用测算。财务评价是投资项目可研的核心内容,通过财务评价考察项目的赢利能力、清偿能力,并以此最后确定拟建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财务评价,首先应在明确项目评价范围的基础上,根据项目性质和融资方式,选取必要的基础数据进行成本估算、销售(营业)收入和相关税费计算,进行财务现金流量计算。然后编制主要财务报表和计算财务评价指标进行财务分析。财务分析主要包括赢利能力分析和偿债能力分析。在对基本方案进行财务分析后,还应进行不确定性分析,主要包括盈亏平衡分析和敏感性分析。最后,将财务评价的结果进行反馈,完善优化初步确定的建设方案。为准确做好项目的财务评价,应结合当地实际,合理确定天然气市场购销价格、公司经营成本、国家规定的各种税率等评价参数。

④重视风险分析

在城镇天然气项目决策阶段必须考虑的风险有气源风险、投资环境风险、政策风险、工程技术风险、天然气价格风险、市场风险等。对这些不确定性的风险因素进行分析是投资项目可研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目前可研分析的薄弱环节。在进行投资项目评价过程中,必须对可能影响经济指标的风险因素进行识别分析,根据需要和可能选择适当的方法估计风险程度,提出针对性的避免或者降低风险的对策,最后将项目风险进行归纳,并提出风险分析结论。为提高风险分析的科学性、准确性,应选用或综合运用盈亏平衡分析、敏感性分析、概率分析等数学方法进行模式化定量处理。一般城镇天然气项目在天然气购销价格、供应市场方面敏感度较高,影响经济指标比较明显。前期调研过程中应重点做好天然气价格、市场容量、价格竞争力等方面的调查,尽可能准确预估研究期限内天然气的购销价格和市场规模。对于不同城镇,由于发展天然气的各方面基础条件不同,风险分析的侧重点也应进行区分。以浙江省某沿海县为例,某投资公司拟投资除中心城区以外的县域天然气项目,拟供气区域主要包括沿海开发区和周边乡镇,区域之间距离较远,最远两乡镇间距离达30km。经营区域内现状意向用户主要包括乡镇居民用户和分散在乡镇和开发区的工业用户,商业用户较少。气源方面,根据浙江省天然气管网建设计划,三年后长输管道方能通气,近期需考虑采用过渡气源供应。启动期如均采用LNG气化站供气,因经营区域较分散,无论是各区域单独建站还是通过管道连通,建设成本均较高,市场规模又偏小,没有经济效益。本投资项目为防范投资风险,采取了分期投资的方案,一期为管输天然气通气前,根据区域特点,居民用户为主的乡镇建设LNG瓶组站进行临时过渡,工业用户集中的乡镇和开发区采用LNG气化站进行过渡供应;二期为管输天然气通气后,拟根据市场发展情况来确定各供气区域通气的时间节点,有序安排管道和厂站建设计划。通过分期投资的方案,有效降低了投资风险,保证项目投资收益。

5结语

区域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第8篇

关键词:水利水电工程;社会风险;防控

1研究方法

1.1文献研究法。通过对水利水电工程在建设和运营当中涉及的社会风险及防控措施的文献进行研究,了解和初步掌握目前我国水利水电工程社会风险的相关理论和学术前沿。1.2专家调查法。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向相关专家征求了有关涉及水利水电工程社会风险防控的研究成果,并请教研究方法。

2水利水电工程社会风险评估的定义

2.1水利水电工程的定义。水利水电工程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产业。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周期长、投资大、协作部门多,受自然资源、地形、地质、水文气象条件的影响很大,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应贯彻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水利行业及相关行业的法规,并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2.2社会风险的定义。社会风险是一种导致社会冲突,危及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的可能性,更直接地说,社会风险意味着爆发社会危机的可能性。一旦这种可能性变成了现实性,社会风险就转变成了社会危机,对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都会造成灾难性的影响。2.3评估的定义。按照字面意思,通常被解释为评价估量,通常指人对事物及人的评价、品评,主要表达的是一种主观看法;在专业名词中,评估通常是指一种专业分析。

3水利水电工程社会风险的内容

3.1政府规划审批。一是政府宏观规划,暨关于流域综合规划、水资源的集合利用、国家战略等。二是区域发展规划,暨与水利水电工程有关的主体功能区域建设、城市定位、生态修复、能源基地等。三是政府审批,暨水利水电工程的设计报告及相关规划同意书、环境影响评价等。四是信息公开,暨水利水电项目设计国计民生的,是否做到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充分考虑建设区域周边公众的知情权等。3.2征地移民安置。一是规划设计阶段。主要表现在待安置群众消极对待甚至抵制工程建设,不配合移民调查。二是搬迁安置阶段。主要表现在待安置群众对征收补偿标准不满意,拒绝搬迁;对事物标准有异议;无法得到妥善安置;房屋质量不达标、生产用地等划拨不到位造成待安置群众贫困风险。三是搬迁后阶段。主要表现在不适应新的生产生活环境,尤其是那些跨地区、跨省安置的;各种安置政策规定冲突,特别是不同部门、不同行业的不一致甚至矛盾;自身发展潜力不足,就业渠道狭窄等。3.3生态环境。一是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时,造成建设区域水流速度和水位的变化,严重的会导致河流淤泥淤积,水质出现变化。二是在水利水电项目修建时水流流通不便,河流中营养物质堆积。水陆之间的气候差异也会使水库周边的气候发生变化。三是水利水电工程修建完工后会阻断河流的河道,使被截断的两段形成两种完全不同的水生生态系统,严重的会导致洄游鱼类灭绝。四是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期间会造成周边环境的变化,如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和水质污染等,还会使一些特别区域的野生生物的生存环境被破坏、一些名胜古迹被影响。水库在修建完成后会造成土地淹没等不可逆的影响。3.4社会舆论。一是乡土习俗。水利水电工程的建设对原有乡土文化、宗族活动、风俗习惯等的打破。二是社会治安。施工期外来人员大量涌入,如果管理不当,可能导致与当地原住民的冲突;施工期可能对原住民的就业、收入、生活水平产生影响。三是媒体舆论。线上媒体特别是移动自媒体等新兴媒介对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实施进行宣传和报道的方式方法是否恰当,对突发事件的报道是否客观公正等。

4水利水电工程的社会风险评估

4.1评估的主要方面。水利水电工程社会风险评估主要包括公正性问题、知晓性问题和贫困问题等。公正性问题:一是项目在建设完成实施后既要给区域群众带来利益,又要不损害其利益;二是项目在实施后不能加剧不平等现象,这就需要相关分析人员根据区域的发展水平提出适合的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建议。知晓性问题主要是因为利益群体进行项目参与可以获得区域居民的支持,加强群众对项目的认同感,要将项目进展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向利益相关群众进行公示。贫困问题主要是水利水电项目的开发到底能够惠及群众还是在建设的征拆等过程中侵害到部分群众的利益。4.2评估的指标。水利水电工程的社会风险评估指标主要是指研究其影响面和时间,对容易导致社会风险的因素进行预判,同时发现相应的预防措施,从而减少社会风险的发生。评估指标主要涉及社会公正,通过公正原则解决社会中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优化资源配置。

5社会风险的防范和化解

多数情况下,水利水电工程的实施就会产生风险,如征地、拆迁等,若不采取有效措施,风险就会爆发。对相关社会风险的防范和化解,有利于水利水电工程的顺利施工建设,协调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保证国民经济的快速高效发展,最终惠及人民群众。5.1国家层面。从宏观层面上,加大有关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制定,出台相关补偿标准,加强生产安置方式多元化,探索异地安置、小城镇安置、社保安置、货币安置等相结合的安置方式,提高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5.2地方政府。及时公开对相关征拆房屋认定的原则和资料,做到透明、公正,并强化群众参与;加强水利水电项目决策过程、征收搬迁、生产恢复过程的参与,可采取公示、听证、座谈等多种形式;加强政策宣传,进行正确引导;加强对上访户和上访事件的关注,建立健全项目社会风险预警机制;加强受影响群众在生产恢复的资助;加强对施工区域环境保护,严查周边企业违规污染排放;加强对施工期间人口的管理,防止外来人员与当地居民产生冲突;重点对弱势群体进行帮扶。5.3建设主体。对生产安置规划设计进行详细论证,提高土地使用率;施工过程保证安全防护措施及足够的警示标志;设置严格的施工活动范围,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教育,同时加大安全生产和治安安全教育。

6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