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广东安全生产 强化政府领导职能 健全消防责任体系广东省坚持实施“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度取得明显成效 【正文】

强化政府领导职能 健全消防责任体系广东省坚持实施“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度取得明显成效

作者:马晓牧
消防安全环境   责任人   广东省   省政府   领导职能  

摘要:广东省自2002年率先在全国实施“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度以来,到2012年已连续召开了十一次“消防安全责任人”会议,在这11年中,全省各级政府及消防部门围绕责任落实,不断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和社会消防管理创新工作,特别是从2009年起,省政府连续五年挂牌督办了全省各地的火灾隐患重点单位整治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近几年来,全省的社会面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建设“幸福广东”、“平安广东”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广东审时度势率先在全国实施“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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