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方法

法律方法杂志 CSSCI南大期刊

Legal Mathod

杂志简介:《法律方法》杂志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自2002年创刊,是一本综合性较强的政法期刊。该刊是一份半年刊,致力于发表政法领域的高质量原创研究成果、综述及快报。主要栏目:域外法律方法、法律方法前沿、司法方法论、部门法方法论

主管单位:山东大学威海分校
主办单位:山东大学威海分校
创刊时间:2002
所属类别:政法类
发行周期:半年刊
发行地区:山东
出版语言:中文
预计审稿时间:1-3个月
综合影响因子:0.26
总发文量:834
总被引量:1001
H指数:10
  • 法律推理及其对法治的影响

    作者:陈金钊 刊期:2004年第01期

    <正> 推理是一种思维活动,用以说明这一活动的词汇还有推论、推断等。在现代汉语中,推理是指:(1)由一个或几个已知判断(前提)推出新判断(结论)的过程;(2)指论证即运用论据来证明推理真实性的过

  • 《法律方法》总序

    作者:谢晖 刊期:2004年第01期

    <正> 自上世纪80年代以降,我国法学,因着恢复秩序、构造法治之需要,于学术闭关自守、百废待兴中仓促起步。俗云:"万事开头难"。当其于蹒跚学步之时,即面对曲折蜿蜒

  • 论司法过程中的类比推理

    作者:苏治 刊期:2004年第01期

    <正> 一、类比推理的概念(一)类比推理的多维透视与界定类比推理,英文为"analogy",法语为"analogie",德语为"analogie",日文为"类推"。我们将类比推理的讨论集中在司法的主题之下,并不是否定在立法中存在类比推理的问题,而是考虑到遵循论述

  • 自然法与法律推理

    作者:约翰·菲尼斯; 薛颖; 刘传海 刊期:2004年第01期

  • 法律论证引论

    作者:夏贞鹏 刊期:2004年第01期

    <正> 前言自戴逸一句"法学的幼稚"以来,萦绕在法学界挥之不去的问题是:我们如何走向成熟?90年代以来,在一片"什么是你的贡献"的自省中,社会批判视角引入我国法理学的研究领域,与此同时,法治、人权、宪政等各项命题的研究也渐渐形成科学的理论阐释,但正如谢

  • 法律论证及其实践意义

    作者:任莹瑛; 李秀群 刊期:2004年第01期

    <正> 一、何谓法律论证伴随着西学东渐,法律论证(Legal argumentation)作为法律方法的重要组成部分逐步进入我们的研究视域,但国内学者对于何谓法律论证却看法不一,有学者不把它看作是一种独立的方法,认为它和法律推理(Legal reasoning)同义,也有的学者主张法律论证就是实质推

  • 可接受的法律论证理论——读阿列克西的《法律论证理论》

    作者:赵玉增 刊期:2004年第01期

    <正> 法律论证是诸种法律方法中的一种。自1971年国际法哲学-社会哲学协会第五届世界大会将"法律论证"作为大会的议题以来,法律论证便成为各种国际和国内法哲学学术会议的主题,一大批

  • 排除任意解释的法律论证

    作者:侯学勇 刊期:2004年第01期

    <正> 法官所作之判决,须为争讼两造、上诉法院、社会公众所接受,方产生法律效力。法官根据自己对法律的理解及其价值观念,阐释作此判决而非彼判决的理由,此一理由,可能存在于成文法中,也可能存在于成文法之外的社会公共利益或基本价值中。在确认所要解决

  • 论刑法适用中法律解释的确定性——由一起刑事案件引发的对法律解释的思考

    作者:王钧 刊期:2004年第01期

    <正> 法律解释的确定性似乎是一个不言自明的问题。从经验和现象的层面对这一问题的回答通常是肯定的:既然法律是确定的,对法律规范或具体条文含义的理解和说明自然也是确定的。无论限制解释还是扩张解释,如果同一法律条文在不同场合下可能作出不同的甚至相互矛盾的理解和解释是不符合逻辑的,可能意味着对法律的误读和曲解。

  • 论法律解释的合法性

    作者:魏治勋 刊期:2004年第01期

    <正>在必然性中生活,是不幸的事,但是在必然性中生活,并不是一个必然性。通往自由的道路到处都开放着。——伊壁鸠鲁一、引言:对法律解释合法性的追问 (一)法律解释必然产生合法性问题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法制愈益完善。随着市场经济的勃兴和

  • 成文法解释的客观性:标准及其途径

    作者:李宏勃 刊期:2004年第01期

    <正> 一、成文法认识或解释上的客观性法律是一种社会存在,是人们创造性活动的产物,同时它的运用和实施,又依赖于人们对它的认识和解读。"认识起因于主客体之间的相互作用,这种作用发生在主体和客体之间的中途"。法律解释是一种认识活动,具有一般认识活动的共性。但同时它又是一种

  • 宪法解释和原意

    作者:大卫·劳恩斯; 纪建文 刊期:2004年第01期

    <正> 一、宪法本源主义众所周知,"本源主义"是指根据宪法文本或使宪法获得通过的人的目的进行宪法审判的方法。各种本源主义最晚是在马伯里案——该案中,马歇尔大法官强调了合众国宪法书面形式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