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中国台湾.维修基金称为公共基金。从1985年开始,台湾有关方面规定.开发商新建的区分所有权建筑物都必须提供公共基金.而且是按照规定的比例提供。开发商在申请产权证时.就必须把公共基金交到有关部门.等公寓大厦管委会成立且报备后.再把这笔公共基金转给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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