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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三农问题论文赏析八篇

时间:2023-03-16 15:56:58

中国三农问题论文

中国三农问题论文第1篇

三农问题在国计民生中的基础性和保障性地位,决定了“三农问题”在媒体报道和社会议题中始终占据重要位置。如何准确地传递信息和正确地引导舆论,促使政府和新闻媒体形成合力,正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目前,“三农”舆论调控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影响了“三农”问题的有效解决。因此,新时期下对“三农”舆论调控问题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一、“三农”舆论调控存在的问题

(一)“数字鸿沟”制约了“三农”问题的解决

“数字鸿沟”是指在信息时代,不同的社会主体在信息的开发和应用领域所存在的差距,一般指信息富有者与信息贫乏者之间的鸿沟。而把“数字鸿沟”置于我国“三农”问题的特殊背景下时,则表现出特殊的情况。一方面,我国城乡之间存在着信息基础设施和装备上的差距。另一方面,城乡居民之间的信息获取和认知能力存在差距。这两个方面直接导致了城乡居民在获取和利用信息方面形成“信息马太效应”,从而愈加扩大和加剧了城乡之间的贫富差距及“数字鸿沟”。

城乡之间存在的“数字鸿沟”使农村的传媒生态处于失衡的境况。农民在“数字鸿沟”的语境下处于信息弱势地位因而导致表达利益诉求的渠道缺失或不畅。信息机会的不平等直接影响了农民群体在获取农业信息资源、理解国家农业政策方针的困难,也加剧了一些“三农”热点问题及突发事件解决的困难性,制约了“三农”问题的解决。

(二)“三农”媒介议程存在的问题

反观新闻媒体对“三农”问题的报道,发现这其中存在一定的问题。

第一,媒体的议题设置与选题局限。无论是全国和地方的综合性媒体,还是涉农媒体,其媒体报道的选题不应只从经济、民生等社会的传统角度出发,而且应该更多地关注生态发展、风土民情、精神文化风貌、农民群体的心理、情感层面等。当下的农村存在着许多发人深思并值得关注解决的现象及问题,如农村空巢老人的养老问题,农村留守儿童的成长及教育问题等。

第二,媒体对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没有进行及时澄清和解释,易形成负面舆论。媒体在涉农突发事件中的报道直接关系着公众对此事件的认知及看法。但在一些热点涉农舆情事件中,媒体有时没有及时公布事件的真相及相关重要信息,造成公众恐慌及信任危机。此外,公众对一些社会问题始终存在刻板印象、固定成见,媒体也没有通过积极的议题设置与报道策略进行正面的舆论引导。

(三)政府对“三农”问题的舆论引导存在的问题

在新形势下,政府做好舆情信息工作是畅通社情民意,提高其执政水平的有效途径。那么,当前政府在“三农”问题的舆论调控中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在认知及意识层面,一些政府的宣传部门存在着服务大局的意识和能力不足的问题。农业的新闻舆论工作要始终着眼于“三农”发展的大局,更要着眼于国家经济社会的全局,应该始终把维护和保障好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三农”新闻舆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第二,舆论平台的建设体制机制不够完善,舆论平台的管理滞后。及时科学地监测舆情并准确做出研判是有效做好涉农舆情事件的重要前提和保障。然而,目前一些地方政府舆论监测平台的基础设施和机制建设还不够完善,直接影响了舆情的监控与引导。

第三,在舆论引导时、度、效层面,关于涉农舆情的应对能力需要强化,新闻的质量和水平需要提高。政府應把握好舆论引导的有效时机,抓住重要的时间节点,遵循新闻传播规律及方法,提高其新闻的策略及艺术。

第四,在舆论引导的手段方法层面,部分地方政府仍然采用“宣传本位”的传统思维及模式。不善于讲故事,没有把握好农民群体的特点和心理,存在空洞说教的问题。此外,一些政府部门在进行宣传时偏重传统媒体,不能有效运用新媒体,且政务微博及微信的使用脱离实际、方式僵化。

二、解决“三农”舆论调控问题的重要意义

(一)是实现广大农民根本利益的需要

针对前文中所呈现的媒介议程设置因素分析,若要有效缓解和推动“三农”问题的解决,必须发挥媒介议程设置的功能,既要合理准确地反映“三农”领域的实际问题,也需要科学设置议题对公众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

目前,网络舆论场已经成为公众进行民意表达、情绪宣泄、利益诉求的重要平台和渠道,也是社会舆情的“晴雨表”与“探测器”。关于“三农”的一些重大热点问题经常成为广大网民热议的焦点,而一些涉农突发事件及涉农谣言也常常最先在网络上传播。如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农村土地产权问题、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农村空巢老人养老问题等,这些问题都与农民的利益息息相关,因此,解决好“三农”舆论调控问题是实现和维护广大农民根本利益的需要。

(二)是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改革进入深水区和攻坚阶段,一系列的政治、经济、文化改革带来不同社会阶层与群体利益的分化与矛盾,形成了多元的价值观与复杂多样的心理诉求。而社会资源的分配不均、贫富差距的日益扩大致使弱势群体极易形成挫折感、不平衡感和强烈的心理落差。这样的现实境况加剧了社会不稳定因子的汇聚,极易形成涉农群体性事件、突发事件。

面对这样的涉农突发事件及群体性事件,网民极易在群体情绪的渲染与煽动下,借助网络空间巨大的传播力与影响力,掀起非理性的舆论浪潮,形成负面舆论,加剧了这些舆情事件的爆点和热度。因此,如何在涉农舆情事件中报道新闻、传递信息,形成正确有效的舆论引导,对于维护网络空间及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是传播国家和政府良好形象的需要

新闻媒体是传播和输出国家形象的重要平台和渠道,而互联网则是反映和折射国家形象的窗口和镜子,同时也为国家形象的塑造和传播带来了挑战。

国家形象在对内和对外传播中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内可以凝聚共识,形成民族向心力,达成共同认知;对外则影响着一个国家的舆论环境、国际声誉、国际权利、国际话语权等。“三农”问题是关乎我国国计民生发展的重大问题,也是引起国际瞩目的重大问题。如何对内和对外都做好“三农”问题的报道和传播,如何在国际舆论场中消除对中国存在的偏见,如何在“三农”问题中正面引导国内和国际舆论,不仅关系到“三农”问题的解决,而且关系到国家和政府形象的建构和展现。因此,解决好“三农”舆论调控问题是传播国家和政府良好形象的需要。

参考文献:

[1]方晓红.大众传媒与农村.【M】北京:中华书局,2002.

[2]谢咏才,李红艳.中国乡村传播学.【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5.

中国三农问题论文第2篇

【关键词】 近三十年;农村教育问题;著作;论文;研究综述

一、有关农村教育研究的著作综述

通过对有关农村教育著作梳理归类,从农村教育著作研究层次进行划分,发现农村教育研究著作主要涵盖农村教育整体概论、农村教育改革与发展概论以及农村教育典型案例选编等内容。

1、关于农村教育整体概论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党中央对农村改革不断推进实施,农村教育日益受到重视,翻阅中国共产党历次文献汇编可以发现有许多相关文章开始对农村教育进行关注和研判,只不过是以农村教育命名书籍很少。后来,关于农村教育详述的有李少元著的《农村教育论》(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李少元著的《农村教育论(新世纪版)》(江苏教育出版社2000年),余永德主编的《农村教育论》(人民教育出版社2000年),农民权益保护法律政策读本编委会编著的《农村教育》(中国林业出版社,2005年),段振榜著的《中国现代农村教育研究》(湖南人民出版社2006年)。以上主要是对于农村教育较为详细概述,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和需要而产生、出现和不断变化的,与党和政府政策对农村教育的重视是分不开的。

2、关于农村教育改革与发展概论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不断推进以及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确立,农村教育也开启改革探索之旅,主要著作有:吴畏、李少元主编的《农村教育整体改革研究》(山西教育出版社1990年),国家教委、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遍的《当代国际农村教育发展和改革大趋势――农村教育国际研讨论文集 (上、下册)》(教育科学出版社1993年),藤纯主编的《中国农村教育的战略抉择》(人民教育出版社1998年)。进入新世纪,农村教育研究也步入快车道,不同的是研究层次和深度有所提高,主要著作有庞守兴著的《困惑与超越:新中国农村教育忧思录》(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廖其发主编的《中国农村教育问题研究》(四川出版集团、四川教育出版社2006年),项蕾著的《论农村教育与“三农”问题》(贵州教育出版社2007年),张锦华、吴方卫著的《中国农村教育平等问题研究》(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关于农村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书籍一般都是立足农村教育现状或者是农村教育未来发展道路以及城乡农村教育差异化增加的视角对农村教育问题提出来改革的路径。

3、关于农村教育典型案例

囿于区域发展快慢和资源富乏现状,农村教育也不可能取得“共同富裕”,当然本着“先富带动后富”思想,农村教育还是出现一些发展典型,对之研究的著作主要有:中国教育学会体育研究会汇编的《学校体育改革与研究――全国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县体育研习班讲稿汇编》(中国教育学会体育研究会1990年),何东昌主编的《中国农村教育综合改革的伟大实践:农村教育综合改革案例选编》(教育科学出版社1993年)。20世纪90年代的研究较多是处于试验,而新千年以来却是更为深入研究,从中央到地方的重视,以及从地方到中央的反映,一些先进农村教育发展典型不断涌现,对之研究的书籍更是如雨后春笋,主要著作有陈乃林主编的《小康后苏南农村教育研究》(东南大学出版社,2001年),李少元主编的《新世纪小康农村教育建设的范例与蓝图》(国际文化出版公司2002年),雷万鹏著的《中国农村教育焦点问题实证研究》(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7年),尚立富著的《隐痛与希望:解读中国西部农村教育》(甘肃人民美术出版社2007年),柯玲著的《农村教育共同体构建:基于成都郫县的探索与实践》(四川大学出版社2010年)。

二、有关农村教育研究的论文综述

依据中国知网(CNKI)对题名“农村教育”进行搜索,可得有关“农村教育”研究的学术论文总共有约22500篇(检索时间截止为2016年9月1日)。研究年份上以2005年、2006年(1102篇)、2006年(1552)、2007年(1785篇)最为集中;研究层次上以基础性研究为主,最为集中的是基础研究(社科)(13878篇,占比约为62%)、行业指导(社科)(2602篇,占比约为11.56%)、政策研究(社科)(1444篇,占比约为6%)这前三个学科;研究学科结构上以理论管理层面研究居多(6654篇,占比约为29.57%),其次为成人教育与特殊教育(4235篇,占比约为18.82%)和中等教育(3104篇,占比约为13%);研究机构上总体(39所)上以师范类(26所)和农业类(8所)院校为重,其中师范类院校研究排在前三的是东北师范大学(265篇)、西北师范大学(250篇)、西南大学(原西南师范大学(224篇)。

同时,本文又通过在中国知网(CNKI)以题名“农村教育研究”进行检索,选取了被引排列前且每篇文章、论文被引次数皆大于等于200次。这其中包括赵耀辉的《中国农村劳动力流动及教育在其中的作用――以四川省为基础的研究》(1997);周宗奎等人的《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发展与教育问题》(2005);范先佐的《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面临的问题及对策》(2005);谈松华的《农村教育:现状、困难与对策》(2003);周逸先、崔玉平的《农村劳动力受教育与就业及家庭收入的相关分析》(2001);庞丽娟、韩小雨的《我国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问题及其破解》(2006);陈敬朴的《农村教育概念的探讨》(1999);蒋平的《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基本缺失的问题及对策》(2005)等以及一些近年来被引用较多的,如的《一定要把农村教育办得更好》(2011);郭晓霞的《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缺失的社会学思考》(2012);刘晓红的《我国农村学前教育发展中的问题、困难及其发展路向》(2012);范先佐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与农村教育难点问题的破解》(2013);段成荣等人的《城市化背景下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2014)等一系列对农村教育研究较为深入的文章。

三、小结

综上对农村教育研究层次、学科、机构的分析得出:一是农村教育研究较为集中于“十一五”期间,2007年达到了“抛物线”顶点,对农村教育研究较多集中于基础和职业层次上,对成人教育研究较少,尽管农村教育从内涵上是包涵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等内涵,仔细分析梳理发现其中也存在着对具体内涵理解和把握不清、概念模糊,“在对农村家庭教育现状及存在问题研究时,存在对现状和存在问题及其原因三者概念的界定不清,有的文章论述现状,等同于论述存在问题”;[1]二是关于农村教育管理体制机制探索成为研究重点领域,农村教育研究主要以师范院校和农业院校推动为主,县域具有实践话语权的一线中小学教师研究成果较少;三是对于农村教育研究较多立足于典型的或者说是广为人知的区域进行分析探索,真正结合各个地区的全面研究依然没有全面呈现,必须“突破束缚转变观念深入解读研究对象”,[2]地域特色研究不突出;四是对农村教育资金问题和发展对策研究较为集中,农村社区教育有所涉及但不多;五是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研究调查研究实效性有待加强。要想取得政策对地区发展的实效性作用,就必须对相关政策有针对性结合实际进行分析解读、对具体问题给予解答,“应加强调查研究和比较研究”。[3]

【参考文献】

[1] 杨文静.近三年来农村家庭教育研究综述[J].安康学院学报,2013(4).

[2] 于金翠,乔仁洁.近十年我国农村成人教育研究综述[J].湖北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7(4).

[3] 李志远.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成人教育研究综述[J].成人教育,2008(9).

中国三农问题论文第3篇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带来的农业发展势头开始陷入僵局,农民的收入停滞不前甚至出现负增长。如何改善农民现状,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成为解决“三农”问题的重中之重。其中农民负担问题关系到国家的重大政治经济制度,土地是农业产业中最关键的市场要素,因此,土地产权的合理安排,税制的改革都是现实中急需研究的重大课题。不容乐观的社会现实促使学者们从其历史的渊源中寻找启示。南开大学冯尔康教授提交了论文《从古代十一税讨论当代农民的土地所有权》,他从强烈的现实关怀出发,探讨了历史上赋税征收的对象——农民与土地所有权的关系以及赋与役的关系。他谈到:历史上赋税的征收都是向有土地的农民征收的,纳税者都是土地的拥有者,他们拥有对土地出卖、出租、转让的权益。尽管封建社会中地主与佃农的关系是社会结构的重要组成要素,但佃农从未占据了农民的大多数,农业人口中实际以自耕农为主。解放以后,经过,农民有了耕地,但随着合作化、集体化的进程,土地实质变为国家所有;土地承包责任制后,土地为集体所有。今天,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再一次受的严重威胁。大规模的土地开发区的建设,实质上是对农民土地的新型剥削。另外,徭役与赋税的关系,在上古、中古时期,表现为“役”重于“赋”,随着历史的发展,赋税逐渐重于徭役。役的削弱,意味着国家对农民人身控制的削弱。从历史的启示看今天的“三农”问题,他认为:一是任何社会都不能剥夺农民;二是从徭与赋的关系上看,绝对不能忽视税收以外的东西,即税外之税;三是“三农”问题的解决必须给农民以国民的待遇。此外,太原师范大学教授陈亚平就现代法理学意义上的财产权与传统财产权方面提出了问题。国家权力的无限地位与农民的应对,也是一个复杂的现象。

土地问题是造成“三农”之痛的症结所在,抓住了这个症结就是找到了“三农”问题的突破口,河北师范大学的王宏斌教授在其提交的论文《促进土地制度改革,适应生产力的发展》一文中,对近代以来各种土地制度的改革思想、方案作了比较研究,并对解放后的以及1978年后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制从历史演变的视角作了探讨。认为每一次土地制度变革,均是对农业生产力和农民的大解放。论文也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问题从几个方面提出了自己的思考:1、农民土地占有量问题。家庭联产在承包责任制,虽然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但农业人均占有的土地数量太少,对生产力的根本提高和农业机械化形成了制约。在这种情形下,即使将农业税和农业以来的附加税全部免除,也无法从根本上改善农民的生活状况。因此,要想解决农民的富裕问题,对土地的占有必须达到一定数量。2、农业人口数量的问题。尽管目前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城市人口急剧扩张,但并不有改变农业总人口增长的趋势。3、土地资源的稀缺与土地浪费的严重问题。目前土地为国家所有,在农村,一方面是可耕地在减少,另一方面农村人口不断增加,宅基地相应扩大,导致对于土地资料严重浪费。他最后提出解决这一问题的尝试性方案,即将较小的村落向较大的村落集中,减少宅基地对土地资源造成的浪费。但他也指出这一方法难度很大。

当前我国的农村金融正处于危机当中,农村金融正大量外流,商业金融因经营不佳纷纷退出,支农资金连乡镇一级都很难达到,政策性金融机构农行作用有限。天津商学院副教授龚关提交了论文《农村金融问题》,在论文中,他考察了20世纪二三十年代农村金融问题的解决状况,并将现实农村金融问题与之对照,指出了历史与现实的“惊人相似”之处。他认为:民国时期二三十年代,出现了一股将闲置资金投向农村的热潮,商业银行一则为了对其有效利用闲散资金,二则银行家看到了农村经济在国民经济的基础性地位,遂将部分资金投向农村。但从实际运行情况看,商业银行向农村所投资金仅占其可利用资金的1%,原因主要由于商业银行的运营以市场为导向,农村金融的特点是周期长,价格低、成本高,使得投入的资金不可能在短期受益,且利润偏低。因此,农村金融的解决需要政府出面,依靠政府行为才能得以解决。南京政府对此问题有意识,但由于资金受限以及种种内外原因,没有解决这一难题。从历史经验来讲,需要政府在农村金融问题上有所作为,然而现实情况是,一方面政府对农村金融的垄断,但作为极其有限;另一方面是政府对民间金融市场的严密控制,导致农村产生了地下金融市场,地下钱庄等非法金融组织。论者呼吁,在政府的作为有限的情形下,能否对民间的金融市场有所放开,从而缓解农村资金的不足现状。

农田水利在农村经济的发展中起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中国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郑起东提交了《国民政府时期农田水利的发展》论文及其报告,就国民政府时期农田水利的发展的三个阶段作了深入探讨。认为民国时期,农田水利的发展具有三个特点:一、统一水利行政,提升水利机构地位;二、因地制宜,开辟多种筹款渠道;三、中央、省、县结合,大、中、小并举。国民政府大力发展农田水利事业,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1.保证了抗战时期的军粮民食;2.减轻了日伪破坏农田水利造成的损失;3.促进了西部的开发。此外,报告还对民国农村的差徭、税收等问题从史实和论证方面作了讨论。除了专题性研究,他还指出许多理论需要深化,提出在农村历史研究中注意三方面的结合:1、宏观与微观的结合。研究农民不能就农业谈农业,必须与财政、物价、税收、工资等因素联系起来,2、动态与静态的结合。如“三农”政策,政策本身是静态,政策的实行是动态的,政策本身与政策的实行往往有很大的反差。这就需要将动态与静态结合起来,作系统的长时期的考察,形成动态系列的历史分析。3、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此外,他还强调研究农村问题,要注重历史的启示。民国时期政府的政策与现行政府的政策有很多相似之处,可以将其对比研究。

长期以来,史学界围绕着施坚雅的市场理论所提出的六边型区域抽象模型,展开激烈的争论,至今余波未平。来自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院的史建云研究员在所提交的论文《对施坚雅市场场理论的若干思考》,从运输成本、生产及土地潜力开发、市场、社区理论等方面重新解读中国农村的模式建构,对施氏理论也提出了不同看法。报告从人口增长、村庄扩充、基层市场、中间市场、集成市场诸要素和层级关系上提出了许多值得思考的问题,并从中国农民个体的理性选择与群体共生的发展趋向上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南开大学的许檀教授也加入这一问题的争论,她在提交的《对史建云教授文章的一些补充》一文中,认为学界在批评施氏的理论时,将他的理论放在具体的事实情境中相比较,实在不妥。因为这一理论本身是纯粹的理论抽象,不能指望这一抽象的理论与任何具体市场时态相一致。她进一步指出,施氏的核心理论“中心地理论”并非施氏原创,而是由德国的地理学家提出的地理学概念,这一理论构建是以一系列理论假设为前提的。施氏的贡献在于将原属地理学的空间概念引入历史学的考察中,为历史学开辟了广阔的新天地。施氏的市场体系理论与宏观区域理论结合上,存在着重要缺陷。真正的问题在于如何从实证的角度重新构建符合中国实际的一个市场体系。

在农业的现代化过程中,农村市场化是农业现代化的必要前提,其在市场经济体制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同时又有着相当的难度。为此,必须处理好国家、市场与农民的关系。南开大学的丁长清教授在其《中国农业现代化之路再探讨——国家、市场与农民》一文中,阐明了国家、市场与农民关系的具体内容,即:国家调控市场,市场引导农民;国家引导农民,农民是市场的主体,国家的根基;农民关系到市场的发育水平。具体来说有五个问题:1、国家如何适度干预市场;2、市场如何引导农民;3、农民如何适应市场;4、国家如何减轻农民负担;5、农民如何为国家做贡献。最后他强调,实现国家、市场、农民的良性互动,才能使得经济发展、市场繁荣、农民富裕、国家强盛。

就农村的具体市场而言,河北大学的黄正林教授做了《关于西北农村农村市场》的报告,他以西北地区这个比较特殊的区域为范围,利用了大量详实的历史资料,对这一区域近代农村市场进行了长时段细致地考察。报告更多地侧重于经济层面,不仅对农村市场主要形式如共同性市场集市、庙会、特殊性集市如寺院类等作了深入分析,也对其集期以及交易方式的变化、集市功能及其特点、专业市场、特殊产品类市场等问题作了较详尽的探讨,还对晚清民国农村集市发展的历史趋势作了总体性和共趋性研究,指出晚清到民国时期西北农村集市处于一种衰落的状态,其原因有二:一是周期性社会动荡和自然灾害对人口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二是周期性的社会动荡和自然灾害对西北农村社会经济造成极大破坏,三是地方军阀的横征暴敛,使得农民非常穷困。

解决“三农”问题关键之一是解决农村城市化问题,其中,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是核心问题,今后20-30年我国农村经济的最大课题也正是如何将巨大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压力转变成人力资源优势,这一课题的解决也需要从历史的发展中寻找线索。天津社会科学院张利民研究员在其提交的论文《城市发展与农民进城》中,考察了近代以来城市移民的特征与农民城市化的制约因素。他认为近代城市人口的增长是机械性的增长。论者将近代以前后近代以后城市人口的增长作了比较,指出:近代以前的移民潮呈现出候鸟式的季节性特征,农忙和春节时期则返乡,其原因是城市发展程度不够,导致了城市的容纳能力极为有限,进而制约了农民向城市的流动。近代开埠以来,移民季节性特征有所改变,移民定居者增多,此局面得益于近代城市经济的发展,增强了城市的容纳空间,为农民的城市化提供了契机与保障。这种趋势与当代极为相似。但另一方面,近代以来,城市的容纳能力绐终有限。农民的流动趋向并非是指向其熟悉的环境,指向与他们居住地靠近的中小城镇,而主要向较大的沿海城市、工矿企业较发达的城市集中。这进一步说明城市经济的发展不充分,限制了城市的容纳能力,从而制约了农村人口的城市化。论者还就人口流动对移入地和移出地的双重作用作了分析,对城市化道路的选择谈了自己看法。他指出:对城市而言,外来人口产生了诸如暴力、下层社会、城市问题等一系列负面效应;对乡村而言,导致青壮年劳力的缺乏和土地的荒芜。要缓解这一矛盾,从城市的角度讲,则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的作用,扩大社会化大生产,使更多的农民冲破身份的束缚,转变为真正的城市人口。内蒙古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姜月忠则从另一角度提出了农村城市化的途径。他在《从过去上山下乡运动到新时期的下乡上山实验工程》论文中,侧重于中国城乡关系的动态考察,对两个历史阶段的上山下乡运动和新时期的下乡上山作了对比分析,从文化传播视角和城市化角度重新审视和评价了两个“上山下乡运动”。他认为:对于过去的上山下乡运动不能全盘否定。面对城乡差别,需要将城市中的先进文化、理念向农村扩散,且知识青年到农村去,事实上一定程度也促进了农村的发展。而新时期的下乡上山运动与过去的上山下乡运动由于所处的时代不同,目的手段不同,其绩效也是不同的,表现出几个方面的新特点;一是新时期的下乡运动不是强制性的政府行为,而是在政府指导下民间的自觉行为;二、不是临时性的,而是正常的城乡交流活动;三、不是城市援助农村,而是城乡互动。其交流的内容中广泛多面的,不仅可以推动农村的全面发展,也为城市的展提供了极为广阔空间。论者还从实地考察某企业下乡工程的基础上,论证了在这一工程中如何将处于小农生产的农民组织成现代化企业的生产模式。他最后强调:新时期的下乡上山运动不完全是城市援助农村的行为,还是城市化的一部分;传统发展社会学、发展经济学理论仍把目光局限于农村人口向城市的流动,其实城市化的重要一部分是城市人员、城市要素、城市资金、城市文化向农村扩散。这还有待于经济学领域、社会学领域的理论创新以及从历史学领域寻找相关的佐证材料。

农民“离村”,是民国时期最引人瞩目的社会问题之一,在当时就已经成为学界媒体关注的焦点。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社会史研究的推进,这一现象再次纳入研究者的视野。来自北京师范大学的学者王印焕在提交的论文《民国时期农民离村问题解决途径的现代反思》中,将民国时期的农民“离村”与现在的民工潮在比较的视野中加以分析,认为民工潮集中体现着三农问题,农民离村问题长期困扰着国家与社会。如何使之走上合理有序的轨道,不但是历史问题,更是现实问题。民国时期社会各界对农民离村问题采取过多种举措,不能说没有成效,但都没有解决根本。农民离村问题的症结不在离村本身,而在离村的原因与政府的治理方式。民工潮形成的原因是由于农民收入与城市的差距、工农差别以及城乡差别,而非西方国家现代意义上城市工业发展的需求。地方政府把农民外出当作致富的途径,往往采取鼓励的政策。由于城市工商业发展不充分,导致了城市不能接纳所有的民工。流入城市的农民除体力劳动外,毫无其它生存的技能,且农民流入城市带有相当的盲目性,流入成员不能充分就业,即使就业的农民,在人身安全与工资问题上还会经历重重磨难。民工问题体现着“三农”问题。如民工子弟的教育问题,民工的医疗、卫生与社会保障问题,民工的待遇问题,都是“三农”问题的主要内容。中国乡村农民外出的解决需要以其他问题作为前提与凭借。归纳起来,主要包括妥善解决农民与土地的关系,合理安置剩余劳动力,缩小城乡差异,提高文化素质,控制人口数量,等等。

针对农民城市化、改变农民的职业身份问题,有学者提出了异议。来自中国人民大学的夏明方教授认为,农民问题的解决不能以消灭农民为出发点,除社会生态原因外,也还有文化传统的问题。他提出能否想出一个既不离土、也不离乡的方法,保住农民的职业身份,同时推动农民向前发展。他还强调:如果一味的想要“消灭农民”,其成本在中国可能是无法估量的。农民一旦消灭掉,社会生态环境恐极度恶化,更重要的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根也会断裂。因此,除城市化外,中国农民和农村还有没有其它的道路可选择?

目前中国农民缺乏自己的民间组织,使得很多问题都难以解决,如农民缺乏代表自己的组织,很多权益则无法保护;没有合作组织,造成贷款困难;更重要的是没有民间组织,乡村文化习俗无法得以传承,乡村社会无法良好运行。中国人民大学的张鸣教授在其提交的论文《私塾的衰落与乡村话语权的消灭》中,以乡村私塾的作用为例,强调培育民间组织的重要性。他指出:相对农村社会,政府实质上是一个无所不包的全能组织,在国家与社会之间几乎没有任何中介——民间组织作为农民的代言人,农民是作为一个一个散乱的个体直面国家的,而农民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根源于国家的扩张。因此,不处理好国家与农村社会的关系,不培育民间组织,农村的问题不可能真正地解决。他对某一地区尚存的古代意义上的私熟经过实地调查,矫正了一些过去对私塾功能不全面的看法。过去认为,废除科举,私塾衰亡,一方面导致了农民的师资力量的下降,另一方面使得乡村精英的流失。但在实地的考察中,发现以前严重低估了私塾的地位,在实际生活中乡村真正的文化核心是私熟。私塾不仅仅是传授课业的场所,更承担着维护与承接乡村礼俗的功能,这一系列习俗恰恰构成了乡村文化的核心,是使乡村社会得以运转良好的重要组织形式。民间社会的存在,是农民话语权的前提条件。论者最后强调:要想减少国家对农民的伤害,就得在国家与社会的框架下重新培育农村的民间社会。

对于农村传统文化的延续性与正负作用效力,始终是史学界关注的重要领域。南开大学副教授张思在《一个村庄共同体的五十年——外来压力与内部习惯》一文中,利用了大量通过实地考察搜集到的实证资料,论证了传统文化在乡村仍具有相当的影响力。他认为,解放以后的50年,国家对乡村的压力、渗透、扩张是空前绝后的,从、、四清运动等一系列运动,深刻地改变了农民的社会意识,在其收集的农民的自述记录与来往信件中显示,国家对农民的控制已深入农民的灵魂。此外,各种收据、签单则表明国家对农民经济活动的控制程度也达到相当程度。而另一方面,在外来的压力下,村落内部传统习惯的作用力仍有相当的持续性,如村中保留的时期的分家单、换契单,实证了农村中的很多经济活动仍延用传统的形式。作者最后强调:如何用对立统一的视角来观察国家的变革与农村传统的关系是值得人们深思的问题。

对于乡村社会的社会分层,过去的研究往往人为地将社会结构中不同的群体通过阶级区分法区分为地主与农民两大对立阶级。山东大学刘平教授在提交的论文《重视乡村边缘群体的研究》中,提出不同的观点。论者首先从边缘群体的概念入手,指出传统乡村社会基本的社会群体是农民,或者说自耕农。这一群体是乡村社会的主流群体。由于各种内外复杂动因,主流群体分化重新整合,部分农民向上流动而成为地主、士绅官僚或大商人;部分农民则向下流动,成为流氓无产者,土匪等,从而构成了边缘群体。论者进而又提出用同心圆概念来描述传统社会的结构层次。就乡村社会而言,他认为地主、农民是主流群体,流氓无产者是边缘群体,这一结构的稳定性极差。社会结构人群的观念趋向于主流群体,这就造成了现实与观念的心理落差,成为底层社会不稳定的因素。最后论者认为学界对边缘群体的研究有所忽视,应从四个方面展开对边缘群体的研究:一是游民,如光棍、流氓;二是江湖人物;三是土匪、强盗;四是秘密会社、宗教组织。

就“三农问题”的研究思路、实质、演变趋向与解决办法,学者们还谈了总的看法。南开大学王先明教授在其论文《历史学视野下的“三农”问题——历史的沉积与现代趋向》认为,“三农问题”,不仅仅是一个现实问题,而根本上也是一个历史的产物。在30年代,《东方杂志》关于乡村问题关注的历史演进其实也是乡村社会变迁的历史记录。虽然表现形式不同,时代特征有别,但根植于农村、农民、农业所形成的“三农”问题对于社会发展的根本性制约,却有着惊人的“历史相似”。困扰当代社会发展的“三农问题”有着近代以来自身形成、发展和演变的线索。当然,也是近代历史进程中人们所曾着力解决的问题。近代中国农村社会变迁的凸现可以说是伴随着工业化、城市化乃至现代化的历史进程而出现的历史主题。现代化过程中的乡村问题,必然是超越乡村本身的问题。回观历史,并将当代三农问题置于近代历史进程中审视,才能够厘清其形成、演变的趋向,也才可以认清其时代特征。山东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庄维民则在其《对农村问题的实质、缘由、出路》论文中,对如何从根本上解决农业的困顿问题谈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近代以来,人们始终围绕着地权问题在争论。80年代的土地承包责任制,在一定程度了解决的土地产权问题,使农业生产在一段时期内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但这一发展并未得以持续,20年以后,农村的各种矛盾再次凸现。因此,农村问题的实质并不在于地权问题,也不在于采取何种措施减轻农业负担,保护农业的发展问题,而在于如何改变农业物质文明系统,从根本上改变农民的身份地位的问题。他提出解决农村问题的根本出路加速城市化发展,以城市文明系统改造农业文明系统,“消灭农民”,终结大部分农民的现状。他还强调研究农村历史应从长时段宏观的眼光看待农业物质文明,追溯农村问题的各种诱因,探寻对农村问题起作用的决定性因素。:

中国三农问题论文第4篇

论文题目: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现状、问题与对策

一、文献综述

1.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现状研究述评

国外对农业保险从农业经济方面的理论研究自上世纪30代就已经开始。Wright和Hewitt(1994)发现,历史上尝试使用私人来承担农业保险多重险的尝试无一幸存。对于农业一切险和多重险的保险,基本上都由政府来直接或间接经营。1970年以后,运用经济理论在解释为什么会出现私人多重险和一切险保险市场的失灵问题时,理论界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了讨论,首先,由于农业风险具有系统性风险的性质,其覆盖面和灾害深度较为严重,因此,保险很难克服这方面的困难。其次是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而讨论较多的主要是由于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之间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所引起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KnightandCoble1997)。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表现在农业保险的参与率问题上,国外有很多的实证和计量经济学方面的成果,也存在很多争论。Calvin与Quiggin(1999)发现,农民参与联邦农业保险项目的原因中,风险规避仅仅是一个很小的因素,而主要是为了得到政府的补贴。一些模拟研究结果显示MPCI收益会随着农场位置、作物和区域有显著的差异。其中一些研究表明,MPCI主要是对于所有没有保险的农场或者对于那些风险厌恶的农场主。另外有些研究表明由于MPCI所提供的收益比较小而放弃农业保险。计量经济学分析表明,那些对于保险能够带来的期望收益比较高的农户倾向于购买保险,说明MPCI存在着逆向选择。其他在计量经济学方面研究的方向主要是随着农场规模的增大,农业保险的参与率增加、农场在各种作物和牲畜的管理上分散风险的能力越强,其从MPCI中得到的益处越少,而越倾向于不购买MPCI。随着保险费率的增高,那些农场自然风险或者收入风险变化显著的单位倾向于购买农业保险。1989年美国农业部作了一项全国调查,对没有参加联邦农作物保险的农民,分析了他们之所以不参加保险的原因,并进行排序(WrightandHewitt,1994),调查发现,前五位原因分别是保障太低、保费太高、更愿意自己承担风险、农场是分散化经营的、拥有其他农作物保险,前五位原因占到总量百分比的84.9%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可见,国外对于农业保险市场的需求问题主要是从逆向选择这个角度进行分析的。也有Serra和Goodwin等(2003)在对农业保险需求的实证研究中发现,对于美国农民,随着其初始财富到达一定程度以后的增加,其风险规避减弱,因而购买农业保险的动机降低。

由于美国等发达国家农民在生产规模和结构,以及财富存量等方面与中国有着非常大的差异,因此,对于美国农业保险需求问题的研究结果并不完全适合分析中国的实际情况,在这个前提下,中国经济学家在解释农业保险市场失灵以及农业保险需求较低问题上也做了较为系统的理论研究。

2.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述评

我国对农村保险的理论研究起始于1935年的农业保险理论研究,以王世颖(1935)、黄公安(1936)为代表的农业经济学家对当时国外农业保险的运作制度进行了研究,并结合当时中国的具体情况,对中国农业保险的实施意义及模式等方面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开始了农业保险研究的先河。然而,农业保险在1980年代以前的研究由于各种原因而进展缓慢,直到1982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重新开办农业保险业务之后,以郭晓航(1982,1983,1984a,1984b等)、庹国柱(2002等)、李军(1996等)为代表的农业经济学家又开始对农业保险进行系统的研究和分析。国内学者对农业保险的讨论主要集中于农业风险以及理赔的复杂性(龙文霞、姜俊臣等2003等)、农业发展水平低下以及保险费率高昂与农民收入低下的矛盾(丁少群、庹国柱1994、刘宽1999等)、庹国柱、王国军(2002)从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角度分析,指出大多数农业保险产品尤其是多风险或一切险,不具有私人物品的特征,而具有大部分公共物品的特征;陈潞(2004)从公共经济学角度指出,农业保险是混合产品中具有利益外溢特征的产品,是具有正外部性的产品。另外,李军(1996)、陈潞(2004)在分析农业保险特殊属性的基础上,从供给和需求的正外部性两方面阐述了农业保险市场失灵的原因;外部性三方面的制度供给提出自己的看法;吴晓慧、张巍、刘虹(2006)从“三农”保险市场全局出发,分析了“三农”保险发展的现状和危机,以及由此要导致的政策性保险(郭晓航1986、庹国柱和王国军2002、皮立波、李军2003、杨世法、王荫祥、刘国祯1990、史建民、孟昭智2003、胡亦琴2003等)。

归纳起来,农业保险市场失灵以及农业保险需求不旺盛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1)保险费率过高,农民难以承受;由于农业风险的复杂性以及高成灾率,农业保险费率一般都比较高(比如山西、陕西);(2)险种设置不能满足农户要求,高端保险产品供过于求,相当多投资型保险在农村保险市场上缺少购买力,而中、低端保险产品的供给又十分短缺(景纬,2006);(3)认为农户的侥幸心理严重,购买保险的意识不强;(4)农业保险消费过程中的正外部性作用,以至相对于社会最优化的需求不足;(5)在经济发达地区,由于农民收入中源于种植业和养殖业收入的下降,在保障水平不高(低于70%)的情况下,由于这种补偿收入的预期很小,农民没有动力进行保险。这与国外的一些研究成果类似。同时,庹国柱(2002)和刘京生(2000)也分析了农民还可以通过其他传统的风险分散途径,例如,中国农民土地规模的分散化以及种植的多样化等因素,客观上产生了一种内在风险调节和分担机制,同时,农民还可以采取多样化种植及民间借贷等方式分散风险,从而他们对于农业保险的需求将会降低!。

然而对于中国农业保险福利增进问题和农业保险失灵现状进行规范的实证分析的研究目前还较为少见,尤其是从农村保险产品的高、中、低端三个层次对农险的类型进行研究更为少见。本文将在对历史文献分析的基础上,对农业保险市场失灵问题做系统的理论分析,并提出治理我国农险市场的“双轨式”发展模式。

3.研究方法和预期目标

前期主要搜集相关文献资料,包括学术专著、学术论文以及有关机构的相关资料。利用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利用保险学、金融学、制度经济学、法学、信息经济学、博弈论、经济学方法论、计量经济学、管理学等相关学科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并有机结合起来,发挥自己的学科优势,力争做到多而全、专而广。并结合我国农村保险机构的具体数据进行分析论证。强调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坚持理论指导实践的整体方向,使理论最终服务于实践。从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角度,从制度、社会、公司、个人四大层面把静态分析和动态分析、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恰当地运用于研究之中。

预期可以得出,我国农村保险需求的症结在于农村保险的需求不足、供给更不足,导致了最终的萎缩。从农村保险需求与供给规律找到我国发展农村保险的激励方法与手段,为我国发展农村保险的决策提供理论支持。农村保险,尤其是现代意义上的农村保险制度则是管控农村风险的有力、也是最为有效的手段和方式,而且也符合国际通行的“绿箱”政策。构建现代农村保险制度必须基于政府、保险公司、农户三方行为主体进行考察,三者缺一不可。而农村保险必须努力构建其激励机制,保险公司、政府供给、农户需求。与农险约束机制共同构成供需双方共有的动力机制,切实为我国农村保险的发展和构建提供智力支持。

本课题追求理论创新,体现研究成果的“实、深、新”三个特点。在农村保险研究领域构建一个新的平台,并为农村保险的实际运行建策建言,寻求农村保险发展的“瓶颈”问题解决之道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论文。

二、选题背景和选题意义

中国有十三亿多人口,其中近九亿在农村,只有让农村保险发展起来,中国保险业才能真正做大做强。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加大工业反哺农村、城市支持农村的力度,并把探索和发展农村保险,改善农村金融服务,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内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保险发展既是机遇也是挑战,保险业要主动承担起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任,积极贡献自己的力量。保险业要为不同收入层次的农民开展服务,为生产生活提供保险保障,同时也要不断加强对保险理论研究的创新,更好地发挥农村保险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稳定器”和“助推器”作用由于我国城乡二元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和“三农”问题的复杂性,以及保险经营风险防范的特殊性,农村保险的发展面临着众多困难特别是农村保险的发展更是日趋低糜,使其成为保险业发展中的“钉子工程”。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农村面貌虽然有所变化,农民的生活水平有所提高,然而由于自然灾害的困扰,农民的利益得不到相应的保障;另外,我国农村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已经十分明显,农村人口的养老、失业、教育等方面的经济补偿问题也突现出来,因此,发展农业保险特别是农村保险,建立起稳固的后备保障基金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前提,也是保险扶持农村、安定农民和稳定农村的长效机制。

纵上综述,国内外农村保险理论研究都取得了较为丰硕的成果,但大多偏重于基本的理论分析,尚未有学者专门对农村保险的福利增进和供求主体进行系统研究,更谈不上深入。而农村保险的发展的根源因素正是基于此的框架设计异常欠缺,最终导致我国农村保险发展举步维艰。我国农村保险制度的构建必须以此为基础,对农村保险供求主体进行系统研究,总结农村保险供求规律及其特征,分析制约农村保险供给的因素分析,并对农村保险市场的治理模式进行系统分析。

三、初步拟定的论文提纲

农村保险与农村保险市场治理刍议

一、农村保险与农业保险

二、发展农业保险对农村生活福利化的影响

(一)农业保险优化和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推动农村产业化发展

(二)农业保险是促进农民增收,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措施

(三)农业保险有利于农村综合支持保护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四)农业保险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

三、我国农村保险市场失灵分析

(一)农村保险产品供需不平衡是导致农村保险市场失灵的直接原因

1.农村保险市场对中、低端保险产品的需求十分强烈

2.高端保险产品供过于求,中、低端保险产品的供给十分短缺

(二)农村保险“准公共产品”的性质与农村保险的市场失灵

(三)农村保险经营中的道德风险与逆选择

四、我国农村保险市场治理模式选择

(一)在政府政策的支持下,增加农村保险市场上中、低端保险产品的有效供给

(二)坚持市场原则,调整我国对农民救济政策,提高农村保险的风险管理能力

中国三农问题论文第5篇

在这种特殊的情形之下,以高喊“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而闻名的李昌平先生所著《我向总理说实话》一书,其销售额可高达30万册,也就在情理之中。那些天下以己任的中国学者们,也纷纷通过自己的调查研究,提出了一系列的对策,如“公司+农户”的模式等,但是,其结果却如杨鹏先生在《战略与管理》上撰文所言的那样,“失之千里”。对策的不适应,就使得我们不得不回到三农问题的根源上来,因为根源是影响着对策是否能够成功的决定性因素。

我们应该先试着问一下,是什么原因造成了今天这种状态下的三农问题?这是我们解决问题的一个基本前提。如果失却了这种根源性的认识,那么,所提出来的对策也就只能是无根之枯木,从而陷进了张五常所警告的“套套逻辑”吧。因而本文的主要目的就是对学者们关于三农问题根源的讨论,做出一个综合性的回顾,最终将其归结为福柯的“人类学”的范畴之中,并指出人的价值的不断提高乃是三农问题的根本之所在。

在追寻三农问题的根源这一问题上,走在最前面的可能是经济学,特别是产权经济学和制度经济学。这可能是也是所谓经济学帝国主义的特性所决定。这方面的尝试始于张五常在六十年代所作的博士论文——《佃农理论》。《佃农理论》一书在分析方法上开创了用经济学理论分析农业的一个先河。它摆脱了以往像亚当·斯密,马歇尔等经济学家在土地问题上所引起了无休止的理论性争吵,而一开始就从现存的农业现象出发,论证其存在是否合理,以及合理性何在,从而开辟了实证经济学在农业中的广泛应用。

而八十年代以来,随着产权经济学与制度经济学的引入,国内学者们也不断地试着用这一理论武器去解释三农问题,在相当程度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一理论从经济人的基本假设开始,即认为人是理性的,同时在理性的指导之下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或者再加上人的偏好的稳定性(贝克尔),将产权关系看成是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根本因素。

而产权演进的一个最大关键因素在于交易成本的高低(张五常),或者在于是否能够有效地限制着搭便车的现象(道格拉斯·诺思)。在以往的公有制体制之下,中国并不存在着明确的私有产权,而只是公有制体制之外这种模糊的产权,这一模糊的产权,引发了低效率、搭便车等现象,严重地阻碍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因而,明确产权,在经济学家们看来,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也是引发三农问题的根本之所在。

在周先生看来,农村变革的根源已经不仅仅局限于土地方面的产权问题,而是根源于一种更宏大的视野之中——全国的经济大局。从这种视野出发,周先生将现在正在进行的农村改革,视为是继78年之后的第二次改革,而且也是一场“迟到了十多年的”土地改革。对于70年代末的那场土地改革,周先生认为,当时的承包制是以法律的形式将土地的产权部分地让渡给农民,这在当时公有制一统天下的时代里,简直是一件不可能的事。那么,是什么因素促成的呢?

在《中国农村改革:国家和所有权关系的变化》一文中,周先生给出的答案是:10年文化大革命以及由之而来的经济破产,已经使国家失去了进一步剥削农民的可能性,而广大农民的饥饿甚至是死亡,更迫使国家不得不推行农村变革。而现在,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原有的那些改革动力已经随之消失。一场“冬眠了十年”的农村改革的兴起,其原因在于“市场大底部”的决定因素,具体地讲,就是由于九十年代以来农民收入的递减,以及由之而产生的农民购买力不足,影响内需,“农民收入增长的停滞已经把国民经济憋住了”,最终导致国民经济的低速增长,从而影响到国家的战略部署。

因而周先生提出了“除非进一步清楚地界定产权,农民收入不可能增长”的对策。当然,这种对策已经不再仅仅只是局限于土地方面的产权问题——劳动所得,而是更多的从无名的产权——财产所得,而这种财产收入越发显得重要。这在上世纪三十年代时,费沙(Irving Fisher)的《利息理论》、康芒斯的《制度经济学》,已经是作为一个重点来强调。只是在今日中国的背景之下,周先生对其进行重新的强调、界定罢了。

因而,纵观周先生的推理、观点,我们可以得出周先生基本上还是站在产权经济学的角度,只是强调的角度已经不再简单地是交易成本,而从收入-产权的角度,站在整个国家的高度,对整个三农问题进行着详尽的耙梳。这,或许也就是产权经济学所能达到的解释高度罢。

在周先生的分析中,有着一条相当清楚的脉络,那就是从国家-农民的相互作用出发,用时髦的话,就是国家-个人的博弈过程。也正是在这一角度上,周先生提出“产权可能是副产品”这种惊人的观点。而这样的分析方式,与政治学上的系统分析法有着极其相似的方法。在戴维·伊斯顿系统分析方法中,系统输入、中间过程以及系统输出、反馈等诸多的因素已经作为政治系统整合的重要因素与过程。在这一方面,他与政治学的系统分析有着相似之处。

从政治学的角度,或者说更宽泛一点,从政治-社会的角度来探讨三农问题,主要集中在两方面。其一是法治角度,即法律的制定是否完善、法律的执行是否彻底。这一法治的视野,主流的观点大致是认为,现行的法律制度基本上是与时代的要求相适应的,如目前实行的《土地管理法》等系列法律、法规没有过多的漏洞,问题的关键出现在法律的执行方面。执法过程中,渗进着过多的人的因素,使得法治的目标发生了偏转,人治的因素过重。

这种观点,在何清涟的《现代化陷阱》一书中随处可见,因而她们提出的一个解决办法就是用道德来加以辅助。

第二种观点则认为,问题不仅仅出现在法律的制定、执法的水平这些低层次的因素,而是出现在整个国家的社会架构方面。他们认为,自建国之后实行的户籍制度,就使中国出现了两个不同的社会,一边是享受着种种特别福利的城市,另一边则是被遗忘的广大农村。正是这种城乡壁垒(笔者试图不用城乡二元结构,因为它是一个相当含糊的概念,详细可见笔者的《混乱的“城乡二元结构”》)束缚着农村发展,导致农民的二等公民身分,最终让整个农民陷入一种可怕的“锁入效应”。因而他们提出了“三农问题的根源在于城乡结构体制的束缚”这种针锋相对的观点,而解决的对策,也就是破除城乡壁垒,给农民以国民待遇(李昌平)。目前的学术界主流思想很明显地" 转向支持这种观点。

然而,虽然“三农问题的根源在于城乡结构体制的束缚”得到了更多人的认可,这可能会有利于今日中国农民生活状态的改观,但是,若从学理的角度出发,我们却不得不承认这样的解释,其说服力是远远比不上周其仁先生的解释。因为这样的解释充其量只是涉及到三农问题的“外在性本质”,而没有深入到像汪丁丁所讲的那种“价值体系”,也就是没有真正涉及到一个根源问题——改革的动力之所在。而周先生的文章则指出的改革动力——市场大底部——是一个很实在、很现实的改革动力!

这些改革代价的承担者,“与整个社会结果是断裂的,其自身是相对封闭”,最终形成了一种特殊的现象——“贫困群体化”(孙立平,2002)。而在一项更为具体的研究中,学者们发现,是城市下岗工人的断层化,才引发出人们对三农问题的关注。换言之,自70年代末的土地改革之后,社会的一种普遍共识是农民已经发展起来了,但是,只有等到城市的下岗工人的生活失去保障之后,对社会、政府构成极大的压力之际,人们才真正地重新思考着弱势群体的问题,而在这弱势群体之中,自然包含着三农问题。

三农问题——这一个历史性的根本问题,竟然要这样地被间接提及,诚可悲矣!这种特殊的情况之下,人们就不得不问,到底我们的政治体制是怎么一回事、我们的政府是怎样行使权力的,竟然使三农问题处于如此的一种被遗忘的边缘化地位?或许,这就是学者们发出了“作为政治问题的农民问题”这种时代的强音的根本原因之所在。

能够提出“作为政治问题的农民问题”这样的时代强音,确实需要足够的睿智、豁达的胸襟以及宏阔的视野,莫怪乎许前席先生的《作为政治问题的农民问题》(《战略与管理》2002年第一期)获得了普遍的好评。在《作为政治问题的农民问题》一文中,作者开宗明义地表明:中国当前的农民问题,如此迫切沉重,对其决断和回答,不是庸俗的经济伦理及政策所能应对的,它在不断追求一个“清醒而又坚韧”的政治主导层。在许文中,作者特别反对的是庸俗经济伦理的操练者,以及那些信仰操练者。反对前者“一味地兜售一种软乎乎的幸福主义观,而全然不觉民族整体的政治思想和节操”,反对后者“单单凭借‘良心原则’,凭借 ‘对自己主观信念的无限确信’(亚当·斯密语)来建立自己的话语体系,从而使国家和民族的整体生存”“漂浮在混乱信众的不确定意见之上”。

作为政治,它首要的是面对着这样一个尖锐的问题——政治体置人民于何处。古往今来的政治哲学和历史教训,无不揭示着这样的一个真理:人民是事实上的法官。因而,政治体应当以民为本也就变成了理所当然。而以民为本的政治体,也就理所当然地要“给农民以国民待遇”。这具有逻辑上的一致性。“给农民以国民待遇”决不是像经济学上所讨论的边际效应最大化为准则,而是一个“政治权力落实到何处的问题”。

在以公民个体为基本单位的现代政治社会中,这样的一个观点也是不证自明的:公民乃一国之公民,而非一地方共同体——人口群落之公民。在这个意义上,许先生认为,“中国政治改革的最终目标,决不可以任何人为的方式切断公民个体和中央国家之间政治联系,要让这一联系联系高度坚韧化、高度民主化”。换句话讲,国家的爱民之意图,应该“让人民看到并感受到”。因此,许前席先生呼吁一种韦伯式的政治教育(更详细的论述可见甘阳的《走向“政治民族”》),一种汉纳阿伦特式的公民理念,以避免“政治侏儒”的可悲立场。因为,“作为一门志业的政治,应当是现实主义的,也应当是理想主义的。这两方面如能互补,就是对的。如果各自分离,就都是错的”。

至此,许先生的观点也就显然可见,他认为正是“底层民众,特别是农民,深重地压迫着几代人的社会良心”,这与政治的本质是不相符的,这就客观上要求“政治家们和辅政者们必须学会感受这巨大的历史责任感和民族责任,从中分辨出政治原则的真正要求,并执行正义”。

很显然地,在将三农问题归结为经济性还是政治性的问题上,我们没有办法分别出谁优谁劣。但是,在对比之中,我们却很容易地发现它们的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无论是周先生的分析,还是许先生的分析,都将最后的问题提高到一种人的作用的本质。周先生强调农民在国家-农民的博弈过程中的重大作用,而许先生则强调,政治体应当以人为本,二者实际上是殊途同归的。这种以人为主体的分析,在法国经典作家米歇尔·福柯看来,它们都是属于一种“人类学”的话语体系。

在其扛鼎之作《词与物——人文科学考古学》一书中,福柯通过对比17世纪中叶到19世纪初发生在西方文化的认识型中的两个巨大的断裂,发现“第二次断裂则标志着古典时代的终结和现时代的开端,在现时代表象理论、语言都消失了,同一与差异被有机结构所取代;人(I’homme)只作为物之序中的一条裂缝而首次进入了西方知识领域,人类学产生了,并适合于人的人文科学的空间也打开了。”言外之意,在“人并不存在(生命、语言和劳动也一样不存在)”的年代,人是不可能被作为客观而进行科学的思考范畴之内的,而只有当“一个问题、一个要求、一个理论或实践的秩序”成为一种障碍时,人类学才得以产生,人才能作为问题的思考重心而进入科学的研究领域。在这一人类学的视野之下,人已经无可争论地作为第一性而存在,人的价值也就成为我们思考一切问题的出发点,同时也是最终的归宿。这也是我们今天讨论三农问题的一个根本性前提。

这种以人为根本价值取向的思维,使我们在处理三农问题时有着一种最终的底线。它使我们明白:人的经济价值的提高产生了对制度的新的要求,一些政治和法律制度就是用来满足这些需求的。这种为适应新的需求所进行的滞后调整,往往是社会问题的关键所在(T·W·舒尔茨)。如50-60年代亚洲一些国家和地区,如日本、台湾,农业经济获得了一个增长的契机,这一历史现象促使了广大的农民产生了对制度调整的一种新的渴望。他们要求进行租约合同的改革,要求公共措施的改善,要求政治权利的保证等等,并组织合作社来实现他们的愿望。

中国三农问题论文第6篇

关键词:江西共大;三农意识;马克思主义

中图分类号:F30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7年4月18日

我国始终都很重视农业问题,农业问题由于受历史、社会等因素的综合影响,早已不仅仅是单纯农业方面的问题。它与我国的农民问题、农村问题相互影响,继而形成错综复杂的“三农”问题。早在新中国建立初期,江西共大就洞察到了“三农”问题的重要性,着眼于社会实际,并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秉承问题意识的“三部曲”,即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范式,为培养农业技术人才、普及农业科学知识、助力农村经济发展做出了极大的贡献。

一、基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原理提出问题

“三农”问题隶属于经济学范畴,研究“三农”问题自然离不开经济学的研究思路。江西共大始终以问题意识为导向,立足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研究思路提出问题。

其一,马克思恩格斯阐释了农村问题产生的客观规律:城镇化与工业化的一般规律。马克思在研究资本主义生产的过程中,专门研究了大工业与农业的关系,发现了城镇化与工业化的一般规律。在城镇化历史进程中,他指出:“一方面它聚集着社会的历史动力,另一方面又破坏着人和土地之间的物质交换…同时也破坏着城市工人的身体健康和农村工人的精神生活”。可见,在资本主义生产如火如荼的时候,马克思强烈谴责了城镇化与工业化带来的城乡不平衡,并主张通过发展教育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江西共大也始终贯彻马克思主义有关农村问题产生的这一客观规律,将农村视为开展教育的主阵地。在这一思路的引领下,“我们的学校应该为谁服务?”“我们的学校应该建在哪里?”等也随即产生。

其二,马克思恩格斯提出加速农业生产发展的经典理论:相对剩余价值理论。马克思在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阐释了剩余价值,并且明确地提出相对剩余价值生产方法的前提条件――科学技术是生产力。江西共大在提出问题时,立足于马克思主义相对剩余价值理论,将科学技术视为促使农业高产的主要手段。在20世纪50年代,我国农业仍属于小农生产,农业尚未普及机械化和现代化。由于缺乏技术和资本等要素的投入,广大农村地区只能维持着简单再生产的状态。江西共大自建校以来,就认识到农业是最基础和最根本的产业。因而将改造农业为己任,以实现农业“四化”为目标。同时,江西共大敏锐地发现了当时农业科学生产技术落后,农业科学知识尚未普及。对此,它基于农业生产的需要相继提出:“如何普及农业科学技术和科学知识?”“实行半工半读是否会降低教学质量?”等问题。

其三,马克思恩格斯强调了以农民为主体地位的经典学说:人的自由全面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站在广大无产阶级的立场上,在其经典巨著《资本论》中把共产主义社会称之为“自由人联合体”。可见,马克思恩格斯提倡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江西共大在思考问题时也秉持这一宗旨。建国初期,我国“一穷二白”,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现象。农民早已陷入了“双无”(即无资财、无文化)的境地,“高额”的学费将普通农民拒之门外,农民根本无暇踏入学堂,整个社会充斥着大量文盲。在这样的背景下,农民文化素质低,生产经验写不下来,遇到问题说不出来,严重阻碍了农民的富足之路。江西共大深谙农民之苦,主张农民要想摆脱对人的依赖,摆脱对物的依赖,实现自身的全面发展。唯有教育,才能增加农民的财富,改变农民的命运。江西共大深入思考以农民为主体的教育,提出“如何很好地完成教学与生产任务,保证搞好生产,又搞好教学?”的问题。

二、立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辩证思维分析问题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的一般规律的学说,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江西共大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思维分析“三农”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矛盾具有特殊性,要想正确认识事物,正确地解决矛盾,就要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江西共大十分重视这种分析方法,在分析问题时适时运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方法。在办校期间,它按照农村、山区和各垦殖场的特点和需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这一思想的引导下,提出各校应根据具体条件,因地制宜地确定生产和经营重点:在山区的分校,设置以办林学为主的专业;在湖滨、丘陵地区,以办农学、农机和畜牧兽医为主;而在少数分校根据当地的特殊条件,设有蚕桑、园艺等专业。同时,也根据当时当地的农业生产的需要,开设一些短期的会计、质保等训练班,实行长期的专业培养和短期的训练相结合。此外,江西共大还在劳动配当表、系科设置、课程安排以及生产基地建O等方面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由此可知,江西共大始终秉承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分析方法,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智慧思维来分析问题。

其二,理论联系实际。缺乏理论指导的实践是“盲目的”,脱离实践的理论是“空洞的”。理论联系实际是唯物主义认识规律的基本要求,是主观和客观、知和行、理论和实践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同时也是我党的三大优良作风之一。因而,奉行教劳结合教育方针的江西共大,察觉到理论和实践这种辩证统一的关系,始终践行着这一原则,成为这一理论不折不扣的倡导者和实践者。它批评了办校初期在系科专业设置上曾经出现过的“设置过多,摊子铺得过大”、“忽视条件,贪多求全”现象,认为:系科专业设置必须坚持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学与用紧密结合,实行课堂教学与现场教学相结合,教师、技术工人、学生的三结合。另外,江西共大认为,设置专业应该根据生产基地、师资力量和当地发展的需要进行办学,做到与基地生产内容相吻合。将系科专业设置与资源条件、社会需要适当的结合起来,更加促进了生产内容和教学内容的大致统一。

其三,统筹全局。马克思主义早已“捕捉”到整体是事物发展的全局和发展的全过程。因而强调,应当用联系的观点看待问题,树立全局观念,立足整体,统筹全局,避免分析结果的“主观化”。江西共大亦善于用统筹全局的方法来分析问题,并以此指导实践。在办校过程中,江西共大始终坚持立足于农民、农村、农业的现实需要来分析问题。为了更好地秉持劳动建校,江西共大在要不要分系,要分多少系这个问题上,认为:农业的各个生产要素是相互联系的,如果把系分的太细、太杂,就会割裂知识以及各要素之间的联系。因为生产是有联系的,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整体,不能割裂其中的联系。学生到社会上去工作,如果只注重“点”,没有了解到“面”上的东西,在遇到在学校里没有学过的东西时就会陷入困境,那这样必然会对工作的开展带来必要的困难。因而,必须坚持全面的观点看问题,注重系科之间的联系。江西共大立足整体,坚持从两个方面分析问题,统筹全局,用实践和事实说话,避开了分析问题“主观化”。

三、着眼于科学社会主义理论解决问题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中,关于贫困问题的经典论述多是针对资本主义制度和工人阶级而言的。由于历史的局限性和理论视域的特殊性,使得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不可能预见社会主义制度下产生的“新的贫困问题”。对此,江西共大辩证地吸取科学社会主义贫困理论的精华,将教育与“三农”的贫困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探索出了一条独特的“教育脱贫”道路。

其一,教育为农,技术脱贫。教育为农,技术脱贫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路径。在科学社会主义贫困理论中,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经济的发展,剩余价值的产生,离不开生产技术的提升与革新。据此,江西共大办教育也意识到技术对生产发展的重要性,通过发展与传播生产技术,帮助农业摆脱技术上的“贫困”。面对农业积贫积弱的困境,江西共大将教育视为农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并通过一条可靠的路径――教育对农业进行技术脱贫,支撑农业发展。江西共大在专业设置上实行农业化改革。根据“勤工俭学、半工半读、学习与劳动相结合、政治与业务相结合”的办校宗旨以及当时农业现代化的要求,始终围绕农业生产发展,培养“一专多能”的农业技术人才。专业设置改革为农业提供了一大批技术全面型的农业工作者。此外,江西共大还大力发展科学技术,攻坚农业科研项目。在植物学、动物学、遗传学、化学、物理学等学科高度发展的基础上建立起一整套先进的科学技术,并在农业生产中广泛应用,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了先进的技术。

其二,教育姓农,知识脱贫。开展教育要立足于人民群众中,才有利于对农民进行知识扶贫。恩格斯认为,“每个人都获得为自己社会进行劳动的权利并拥有发展和表现自己全部体力和脑力能力的机会时,生产劳动就不再是奴役人的手段,而是解放人的手段。”可知,马克思主义非常强调脑力劳动的重要性。江西共大以此为指导,认为发展教育是提升人脑力能力的最佳途径。农民是“三农”问题的主体,教育根本为农民。江西共大始终将教育视为改变农民命运的一条重要途径,采取以下几种方法维护农民的利益。首先,江西共大规定年龄在十七岁以上,三十五岁以下,身体健康且具有生产劳动经验的工农群众,经审核政治历史合格者,均可录用;其次,江西共大通过放宽培养对象的学龄要求与文化程度,把生产劳动经验列为入学的基本条件,把劳动看作是最高尚的事业;再次,针对部分学生文化水平特别低、学生整体的文化程度参差不齐的状况,江西共大设立预科班,对这些学生进行文化补习;最后,还通过发放生活费和鼓励勤工俭学等方式为学生能安心学习进行兜底。这就真正为农民敞开了求学之门。

其三,教育务农,经济脱贫。当下完全照搬科学社会主义中关于贫困理论论述的做法的是不可取的,而应该辩证地看待。因而,科学社会主义的贫困理论需要在我国社会主义“反贫困”大本营中进一步的丰富和发展。众所周知,要实现所有农民的富裕,就必须立足于农村。农村是“三农”问题的阵地,要促进经济的发展,教育就要服务于农村建设。江西共大始终坚持立足农村,开展教育务农,从经济上帮助农村脱贫。在物质匮乏的环境下,江西共大仍然在三无条件下,坚持教育服务农村,农村经济脱贫。一方面在解决自身的办学经费问题上,江西共大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着手探索一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半工半读、自力更生、科学管理”的k校之路。通过征购农村农民无力经营的土地,“广开门路”保障粮食和副食品的供应,建立生产基地等方法,实现了生产自给和建校经费自给;另一方面在毕业生的就业问题上,给农村经济发展输入了中坚力量。由于学校的学生大部分来源于农村,江西共大秉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方针,要求毕业生遵照培养目标,按照“社来社去”的原则解决毕业生的就业问题,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主要参考文献:

[1]江西共产主义劳动大学总校.半工(农)半读育新人――江西共产主义劳动大学办学经验集[M].江西教育出版社,1965.10.

中国三农问题论文第7篇

关键词:三农问题;土地;集体所有制

中图分类号:F320.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8)18-0000-03

10月19日新华社播发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我党解决三农问题的又一个里程碑。《决定》全面贯彻十七大精神,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战略全局出发,明确了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大原则和战略举措。具有新的思想理念和具体措施,适应当前农村的需要,体现了亿万农民的呼声,必将对今后推动农村改革发展产生巨大影响。

(一)三农问题核心之一――土地问题

三农问题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但其中核心问题之一是土地问题。土地是农民立命之本,农民和土地的关系是农民问题的根本,从、农业合作化、,以及到土地承包制,都是以土地来处理和农民的关系,农民和土地关系处理得好,农业就发展,农民生活就改善,社会关系就和谐,处理得不好,会得其反。所谓好与不好的标志,是农民与土地的关系是近还是远,近则为好,不进则为不好。十七届三中全会抓住这个核心问题,采取了重大措施。

第一,将30年不变改为“长久不变”。《决定》指出:“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如果说过去政策规定土地承包30年不变,给农民一个定心丸,现在“长久不变”,使农民对土地完全没有后顾之忧。在这种形势下,明确不明确土地私有已无多大意义。这一政策的巨变,使农民和集体土地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在30年不变的情况下,农民和集体是一种契约关系,长久不变使这种契约关系就失去效力,农民可以长久使用土地,不再受契约的约束。

另外土地经营权长久不变,可以杜绝村干部以各种目的进行土地调整,所谓三年一小变,五年一大变,侵犯农民的权益。有了长久不变,农民就有了一个尚方宝剑,作为御防村干部侵权的一个盾牌。这样农民就可以把土地经营权当作私有来使用,使土地与农民贴得更紧,就能进一步调动农民的积极性。

第二,《决定》指出:“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这一规定适应当前形势的需要。一是土地是特殊生产要素,但也需要市场配置,才能发挥更大的效用。二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经济已开始变化,有人经商、有人外出打工,不再经营土地而撂荒,土地流转可解决土地资源浪费的问题。三是土地承包转让,可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土地向经营能手集中,提高土地的利用率,还可以解决小农和现代化农业的矛盾、小农与市场经济的矛盾。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土地承担社会保障的功能在减弱,而社会保障的功能在加强,防止两极分化不再需要土地来保障。国家允许土地流转,就可以使一些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从事其他经营。所有这些对于活跃农村经济,发展农村市场,扩大内需是大有益处的。

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使农民进一步从集体所有制禁锢中解放出来,必然会促进农村改革,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从中国农村改革的实践可以得出这样一条结论:农民从集体所有制解放的多,农村经济发展的就快,解放的少,发展的就慢,这已被历史所证明,成为一条颠扑不破的真理。

(二)三农问题的主要症结――两种公有制理论

中国的三农问题所以成为老大难问题,除了历史原因之外,主要是解放以后,我们所依据的理论、所设置的体制、制度和制定的政策,都存在着城乡不平等,已经形成了一个完整体系,这是三农问题的症结所在。

(1)理论上的城乡不平等

在理论上,新中国成立不久,就摈弃了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所讲的多种所有制并存的理论,而引进了前苏联的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理论,以此来构建社会主义所有制结构。这一理论是斯大林杜撰的,他违背了马克思的在公有制基础上重建个人所有制,使公有和个人所有相融合的理论,违背了生产关系要适合生产力的规律,而以政治标准、唯意志的来塑造所有制关系:工人是领导阶级,占据全民所有制,农民是被领导阶级,占据集体所有制,形成了全民所有制高于集体所有制的不平等的格局。将来农民要工人阶级化,因此就有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过渡的问题。

两种所有制在理论上不是一个科学概念。全民所有制主体是虚构的,是谁也说不清的内涵和外延,我国宪法第七条不得不把它界定为“国有经济”。集体所有制实质上是对农民的剥夺。就是这两个非科学概念,奠定了城乡不平等的理论基础。

(2)体制上的城乡不平等

依据两种公有制理论所建立起来的所有制体制,在资源分配和占有上是不平等的,集体所有制除了土地和住房外,其他一切资源均归城市占有,占总人口80%以上农民,只占有20%的社会资源,形成城乡占有资源上的不平等。由于占有资源上的不平等必然使创造财富和占有财富上不平等。农民人口重多,但创造的财富少,我国第一产业劳动力占社会劳动力的43%,而第一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率只有10.4%,相当二三产业的1/6,也就是说6个农民创造的财富相当二三产业一人创造的财富。农民名义上虽然也是全民所有制的主人,但对全民所有制的资源从来不能染指,也没有获取过主人应获得的收益。这种体制使农民先天性不足,必然使城乡差距扩大。

(3)制度上的不平等

由于理论上的不平等造成制度上的不平等,使二元结构制度化。国家在财政分配、物资分配、投资分配、知识分配、文化分配等等方面都是向城市倾斜,对农村很少关注。这对发展经济学所说的二元结构又多了一个原因,是雪上加霜,在原来的城乡差别的基础上又加上新的差别,形成农民的后天不足,使城乡差距进一步扩大。

(4)政策上的城乡不平等

政策是制度的一种实现形式。由于制度上的不平等,农民成为二等公民,使其身份政策化,在各个方面都与城市有别,农民享受不到城市居民的同等国民待遇。全民所有制成员从小孩出生到老死送火葬场,一切费用均由国家负担,城市居民享受着国家提供的公共产品和社会服务,如社保、公费医疗、退休养老、教育等等,都由国家包下来,而农民都享受不到;城市的一切生活供应标准都高于农村,城市人们端的是铁饭碗,农民一切生活要自理。对农民是画地为牢,不许离开农村,剥夺了农民的迁徙权。所有这一切使农民低于城市居民一等,妇女找对象先问是全民还是集体,给农民造成一种自卑感,在精神上受到压抑。这种集体所有制剥夺了农民土地所有权、劳动自、自我发展权、劳动成果支配权、自由迁移权,则丧失“五权”的农民被束缚在土地上,只能获取最基本生存资料,成为被支配的劳动者,因而使他们劳动没有积极性,严重地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生活非常困难。在这样严峻形势下,才解散,实行承包制,农民得到二次解放,初步握有“五权”,调动了农民积极性,促进农业生产大发展,农民的温饱有了保证,生活状况有了很大改善。但两种所有制还存在,农民还没有完全享受到同等国民待遇。到目前农村集体所有制虽然已经名存实亡,成为皇帝的新衣,但是谁也不敢承认。由于集体所有制名称还存在,就赋予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和任何法人资格的村干部自由支配土地的权力,进行土地交易,农民没有发言权,造成大量失地农民。两种所有制所造成的城乡在资源分配上的不公平和待遇上的不公平,大大拉大了城乡差别。

(5)经济政策上的剪刀差

政策是为制度服务的,长期以来我们制定和执行的政策是向全民所有制倾斜。有人把这种倾斜概括为四大“剪刀差”,即工农产品“剪刀差”、农民工资“剪刀差”、征地价“剪刀差”、教育卫生“剪刀差”。一是工农产品“剪刀差”,从1950―1994年,在45年间,政府通过价格剪刀差从农民净拿走了20 100亿元(扣除国家对农业的投入),农民人均年负担大约在100元左右,远远高于城市居民负担,他们还享受不到城市居民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二是农民工资“剪刀差”,从全国来看,农民工对我国GDP增长贡献率大约为15%~30%,不低于出口或国债的贡献率。据全国政协代表计算,一个农民工一年给城市创造的价值大约在25 000元左右,而工资充其量在8 000元,将17 000元贡献给城市。他们将青春和血汗留给了城市,年老回到农村既无医疗又无养老仍是二等公民。征地价“剪刀差”,从1979―1997年,在18年间国家和城市从农村共拿走2.7亿亩土地,其中被国家拿走了6-10万亿元。而将耕田无地、做工无岗、经商无资本、养老无保障的4 000多万的“四无”农民留给农村。教育医疗“剪刀差”,教育和医疗的资源优势均在城市。高考大城市录取分数比农村低,而大学生的支出占家中收入农村比城市高,一个大学生四年学费需28 000元,一个农民家庭每年支出学费约7 000元,是力不从心的(2004年城镇居民年平均收入为9 422元,农民年平均收入为2 936元)。据中央党校周天勇教授计算,保守估算,从建国以来,国家从农民至少拿走30万个亿,城乡差距必然扩大。虽然这几年政府加大惠农支农政策的力度,农民收入连年增长,但据农业部披露的资料,城乡人均收入差距还在扩大,对农民仍是多“取”少“予”。这种政策上的不平等是形成城乡差距扩大的另一个重要的原因。

(6)知识上的剪刀差

以上的差距主要从经济方面讲的,而农村在知识上的贫困比经济上还严重。中国在扫除文盲、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方面取得巨大成就。但是城乡知识差距在扩大,这主要表现在:一是适龄儿童入学的普及率和学习质量上的差别,城市小学生在一二年级就开外语课和计算机课,而农村要在初中才开设;城市小学生除了学校教育外,还有家教和各种学习班,而农村小学生除了学校教育之外是家务劳动;三是在适龄高等教育青年中大学生的比例,农村大大低于城市,城市高等教育几乎普及,农村大学生是凤毛麟角,有的县提出一年一个村出一个大学生的要求;四是农村留不住知识分子。我国扫盲工作虽然取得很大成就,但文盲数量很大。据前几年统计,全世界文盲有8亿人,我国就有8千多万,仅次于印度,居世界第二位。世界上10个文盲中就有一个中国人,每15个中国人中就有1个文盲,而这些人主要在农村。由于城市知识发展快,使城乡知识之差距比解放前还大。城乡知识之差会大大超过经济上的基尼系数,知识之差就造成经济之差。美国20世纪50年代,高中毕业生与大学毕业生收入差为42%,80年代上升为84%。我国深圳前几年,拥有博士、硕士、本科、专科等不同学历的人年收入差距在万元以上。如果说在工业经济时代“知识就是力量,”那么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就是财富”。比尔•盖茨的致富靠的不是万贯家产,而是依靠知识成为世界首富。所以城乡知识之差又为城乡差距扩大的另一重要原因。

从上可以看出,三农问题是由这一定式造成的:理论(两种所有制理论)体制(两种公有制)制度(二元经济结构制度化)政策(二等公民政策化)结果,城市发展了,而将贫困(相对)、愚昧(相对)留给农村,可见集体所有制是三农问题的症结所在。虽然中央长期把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这次三中全会《决定》又对农村问题作了战略部署,但由于这一不平等体系还没有完全破除,三农问题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还是非常困难的。

(三)突破两种所有制的禁锢――发家致富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出现了许多先进典型,如江阴华西村等,它们的发展致富,对我们很有启发,从某种意义上来讲,都是在冲破两种公有制的禁锢中发展起来的。

第一,突破两种所有制理论设置的工农分割,农民也要占有工业资源,实现工农业结合,依靠工业化才能富裕起来。我国的实践证明,农民只靠占有可怜的土地资源只能解决温饱,而不可能富裕起来,必须扩大资源占有,将农业和工业两种资源结合起来,才能发家致富。

第二,突破集体所有制设置的公有排斥个人所有的弊端,实行股份制,初步实现马克思所讲在公有制基础上重建个人所有制,公有与个人所有相融合,才能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关心集体经济的发展,使大家共同富起来,避免两极分化。

第三,打破两种所有制理论设置的城乡分割,就地实现城镇化。这些农村已经旧颜换新貌,按照城市的标准建设新农村,他们都住进公寓楼或别墅小楼,居住条件、卫生设施、街道和周围环境,与城市相比一点也不逊色,过上了现代化的文明生活。

第四,摈弃两种公有制理论使农民成为二等公民的身份,转变农民为居民。这些新农村的公共服务、福利保障、文化娱乐、幼儿抚养、老人养老、教育卫生、家电普及、文化娱乐等等方面的设施和制度,都可以和城市媲美,甚至有过之而不及,农民丢掉了自卑感,有一种自豪感。

中国三农问题论文第8篇

——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20年回顾

摘要:文章对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和作者本人近20年来的研究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回顾和系统的总结。文章回答了作者将学术目光聚焦在农村问题上的缘由,并强调社会科学必须随着社会的变革而转换其研究内容和方法,变革的方向是为社会改革服务。也只有这样,才能出现社会发展与社会科学的良性互动。文章阐明了“三个面向,理论务农”的基本内容及其实质,在谈到近二十年来理论务农实践的主要体会时,作者指出,我们悟出了一个道理,这就是社会科学只要面向社会,紧紧联系实际并为政府决策和社会改革服务,同样可以转化为生产力。最后,文章还对我国政治体制的现状进行了宏观评估,并指出了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在继续坚持理论务农的方向下尚须加强和改进的方面。

关键词:农村问题;社会科学研究;方法 在我国农村,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于1983年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政府,1987年试行村民自治以来,政治体制的改革实际上也从农村基层拉开了序幕。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伴随农村经济、政治体制变革的进程,近20年来在“理论务农”口号的引导下,经过艰苦努力,在这个领域取得了一批重要的研究成果。现在回顾近20年农村问题研究中心所走过的历程,希望通过对我们研究工作的反思,能对我国社会科学事业的发展有所裨益。聚焦中国农村问题的缘由是什幺原因促使我们一个时期来将学术研究的目光聚焦在中国农村问题上呢?首先应该强调指出:对社会科学研究的深刻反思乃是我和中心的学者们能将学术目光聚焦在农村问题上的前提。我本人从事社会科学研究已近半个世纪,但是在改革开放前的25年,尽管也出了一些研究成果,可是从研究内容与方法上看,总跳不出一个“怪圈”,那就是从理论到理论,从概念到概念,从书本到书本,基本上是一种注释式、经院式、教条式的研究。我想,这不仅是我个人的遭遇,应该说,这是当时整个社会科学界占统治地位的学风。当然,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学风方面的问题外,还有社会环境方面的诸多因素。改革开放以后,我国乡村和城市各个领域都发生了很大变化,社会科学界也被注入一股清新的空气,同时也对社会科学研究提出了挑战:社会科学研究应该遵循什幺方向?社会科学研究的内容和方法要不要变?在反思中,我们逐渐认识到社会科学研究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唯书、唯上、不唯实”了,不变是没有出路的。社会科学必须随着社会的变革而转换其研究内容和方法,变革的方向是为社会改革服务。也只有这样,才能出现社会发展与社会科学研究的良性互动。其次,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80%的人口生活在农村。这种国情决定了农村、农业和农民问题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根本问题。而且,“三农”问题将伴随整个现代化的全过程。实际上,我们的改革正是从农村开始的。这也可以说是我们如此关注农村问题的时代背景。 第三,20世纪80年代初,恢复不久的政治学研究主要侧重于意识形态的导向和国家政治制度的宏观构造方面,这被视为政治学研究的主流。然而,政治实践常常以其自身的执着超越政治学研究的视野。作为中国改革始点的农村改革的实践将政治学的目光由国家上层引向农村基层。延续20多年的制度的解体,不仅是经济体制的变革,同时也意味着政治体制的变动。经济体制的变革要求有新的政治体制来与之相适应。而新的政治体制的形成显然有待时日,并因此向政治学研究提出了需要关注的课题。 正是基于上述认识,我们才明确地提出了“三个面向,理论务农”的口号,将政治学研究的视野投向当时主流政治学关注较少的农村基层。当然,就我个人而言,从事农村问题研究是有渊源的,1953年我从中国人民大学马列主义教研室研究生毕业时,我的论文选题就是“农民问题”。特别是解放后,我参加过、合作化、公社化、四清等重大的农村改革实践,在脑子里留下了许许多多经常思考着的问题,需要得到科学的答案。 “三个面向,理论务农”是我们的旗帜 “三个面向,理论务农”可以说是我们农村问题研究中心的旗帜。其中“三个面向”是指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农村,“理论务农”是指立足于农村改革实践,服务于农村改革实践。其实质就是理论工作者要研究、探索农村改革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并将取得的理论成果用来为农村的深化改革服务。当然,正如在前面讲到的,我们研究农村问题是从政治学的视角切入的,主要是研究农村政治、农村基层政权和基层政治组织,特别是村民自治和农村管理。这从我们中心研究人员承担的课题中也可以得到反映。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心研究人员先后承担了国家社会科学“六五”规划重点项目“中国地方国家机构研究”(这个项目是与湖北省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合作进行的)、“七五”规划重点项目“中国农村基层政权研究”、“八五”规划重点项目“中国现代化进程中农村政治稳定与发展研究”,还承担了一批国家教委、中华社科基金和省内项目,如“中国城乡基层政治发展研究”、“现代化进程中国家与农民的关系研究”、“现阶段农村流动人口与政治稳定”、“中国农村村级治理模式比较研究”、“中国农村基层民主研究”、“中外农村基层建制比较”、“湖北省农村村级治理研究”等。 十多年来,我们的研究都是围绕着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实际展开的,从而形成独具特色的研究方向和领域。而且,我们将以“愚公移山”的精神,坚定不移地在农村政治这个领域搞下去,持之以恒、孜孜不倦,“只要功夫深,铁木午磨成针”,也就是说我们不但要“理论务农”,而且要“务农到底”,在这个领域一步步深入地钻研下去。曾经有人对我们的研究方向提出过疑问,问我为什幺老是研究农村问题,言下之意是,我们在农村政治领域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该撒手了。这种认识,我不能苟同。前面我已经讲到,我国的国情,决定了“三农”问题将伴随整个现代化建设的始终,农村问题需要几代人从不同的学科、不同的视角长期研究下去。农村问题研究是没有止境的,不是少数几个人在短时期内能够研究好的。我已经72岁了,已经到了该退下去的时候了。可喜的是,我们中心已成长出一批“立志务农”的中坚力量和学术新秀,他们肯定会在农村政治领域坚持研究下去,而且会一步比一步深入。 理论务农道路上迈出的四大步 那幺,近20年来,华中师大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在理论务农的道路上做了哪些工作呢? 从20世纪80年代初以来,中心在“三个面向,理论务农”方面迈出了“四大步”。第一步是,走出校门,走向社会,进行了广泛的社会调查。中心成员走出校园,到县以下最基层的农村进行调查,足迹遍及全国各地。不仅到过东南沿海发达地区,而且深入到贫困的沂蒙山区、太行山区、王屋山区、大别山区、西北黄土高原和大戈壁、湘桂黔少数民族地区和五指山黎族苗族地区。撰写了100余份调查报告,从而对中国农村变革有了一个宏观上的把握。第二步是,由面到点,在广泛调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在全国东、中、西部三个地区选择了6个重点村和18个对照村进行个案研究。中心成员在个案村不是简单地听听汇报,看看材料,而是安营扎寨,与农民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既听干部的,又听群众的;既要看材料、听汇报,又要看实际工作的运转情况,对个案村进行“解剖麻雀”式的调查。比如,我和项继权博士到山东章丘市向高村调查,正赶上农忙,项博士就一边和农民一起打麦子,一边和群众谈心,这样的调查 很受农民的欢迎。由于能和群众打成一片,我们掌握了许多不易了解到的情况。通过对个案村的深入调查和对比研究,我们已经发现了中国农村村级治理从传统型、能人型走向法治型的某些共同规律,初步探索出世纪之交的“治村之道”。第三步,从点上的研究到参与许多重大改革决策的论证。比如,1987年山东省莱芜市“简政放权”的经验,1989年莱西市农村“村级组织三配套”的经验,1990年章丘市创造的“农村基层管理工作规范化”的经验,1992年邹城市乡镇“依法行政”的经验和1998年河南辉县关于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经验等,在全国推广前中央有关部门都请我和徐勇教授等参与了考察论证。1995年,全国评选“模范村民自治县”,我又受民政部的邀请作为专家学者先后到广东、福建、新疆、甘肃、宁夏等五省区参加了农村村民自治示范县“达标”的考察和评选工作。参加上述工作既推动了农村村民自治的伟大进程,又促进了我们的学术研究。第四步,从理论回归实践,进行村治实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过去,社会科学研究的最终成果往往只是出一本书或写一些文章就完了。可是这些成果正不正确,对实践有没有指导意义,还没有得到检验。于是,我们决心突破以往的做法,要亲自把研究得出的结论,运用到一个村去进行实验、比较,通过实践检验、修正结论,再指导实践,并更好地为实践服务。在湖北省省委书记贾志杰同志的亲自关心和支持下,我们的设想得以付诸实践。从1997年3月起,中心理论工作者先后有两位教授、两位副教授、两位博士、四位硕士参加了湖北省黄梅县水月庵村进行的“依法建制,以制治村,实现农村基层管理工作规范化”的实验,迄今,实验已进行了两年,从总的来看,实验是顺利的、有成效的。通过实验我们将编写出版《民主、法制与内动力——水月庵村村治试验》一书。 通过十多年来的努力,我们逐步悟出了一些道理:首先是走不走出校门、深不深入社会不一样;走出去后,搞不搞个案研究,搞不搞实验又不一样,要做学问而不能“座”学问,也就是说要“面向社会”。其次是和实际工作部门结不结合不一样,参不参与到政府决策中去不一样,也就是说要“背靠政府”。“背靠政府”有两层含义:一是没有各级政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很难深入农村。这里我要代表中心全体理论工作者向曾经给予我们关心和支持的各地各级政府,特别是民政部门和农委表示衷心的感谢!他们曾经为我们的调查研究提供了诸多方便。二是不依靠政府就会迷失研究的方向。一段时期以来,社会科学的研究与政府决策是脱节的。政治家搞政治家的,社会科学工作者搞社会科学工作者的,是“两张皮”,结果是政府决策缺乏理论指导,社会科学研究缺乏实践支撑。于是,我们确定,政治家决策什幺,我们就研究什幺。只有更好地为政府决策服务,才能丰富我们的研究内容,并使我们研究的结果产生社会效益。第三是只有加强理论与实践的联系才能丰富我们的教学内容,推动教学改革,才能更多地培养出高素质的研究生,为国家输送有用之才。 苦在其中,乐在其中;自甘其苦,自得其乐 曾经有人问我:农村实证研究是很辛苦的,是什幺支撑着您以年逾古稀之身仍孜孜不倦地从事这项苦差事呢?这实际上也是我经常反思的一个问题。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20年里,也就是我的后半生,我做了两件事情,第一是与全国少数学者一道最先参与了政治学学科重建的努力;第二是确立了农村问题研究的方向并建立了农村问题研究中心。到农村去搞研究是辛苦的。这些年来,我不顾自己年老多病,经常下到县以下的农村基层。在人们蜂涌“下海”经商的时候,而我们却坚持“上山下乡”,在这个过程中,确实吃了不少苦头。下到农村常常感到吃不好、睡不好、洗澡难、拉屎拉尿也难。有一次我和徐勇教授到四川渠县(全国贫困县之一)的一个最贫困的村——白石村调查。老乡把我俩安排在他家最好的一间房里最好的一张床上休息。可是就在这一晚上,隔壁猪圈里的小牛叫了一夜,吵得我们整夜不能安眠。回想起20世纪50年代初我参加红安时,当时强调与农民“三同”,要过“三关”,深感今天自己和农民的距离越拉越大了。不过,尽管我们吃了不少苦头,可也尝到了甜头。这甜头就是我们取得的一批研究成果,对推动农村改革的深化和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有所裨益,并且得到了社会的承认。正因为如此,在理论务农近20年的岁月里,我们是“苦在其中、乐在其中”,“自甘其苦、自得其乐”。此时,我更感人生苦短促,应该老有所为,更感到自己正在从事的研究工作好象刚刚开始,不能止步。

社会科学也可以转化为生产力 近20年来,在坚持“理论务农”的道路上,我们取得了一些可喜的成果。首先,到目前为止,我们已撰写了100余篇调查报告,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出版专着10余部。其中我和郑邦兴、吴志龙、王克安、项继权等合着的《中国农村基层政权》及系列丛书,曾在国内外引起强烈反响。该书在北京、印度召开的“农村基层自治学术研讨会”等国际会议上受到中外专家学者的一致好评,被国家民政部基层政权建设司誉为“是国内关于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研究领域的最为全面、系统和具有权威性的一部专着”。我和徐勇教授主笔,与项继权、吴毅等合着的《中国农村政治稳定与发展》一书,在1995年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选中获“一本好书”的一等奖。目前,我们正在撰写和组织出版一套“村治书系”。书系第一本,徐勇教授的专着《中国农村村民自治》已于1997年底面世,第二本《中国农村村级治理——22个村的调查与比较》也于2000年8月出版。还有《民主、法制与内动力——水月庵村村治试验》等多本着作也将陆续出版。中心成员的文章多次被《新华文摘》、《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文摘报》等权威报刊转载。现在许多国外学者在论述中国农村政治问题时,都引用我们的成果,他们来中国农村作学术考察,都要到中心来访问。 二是得出了一些关于农村改革的重要结论。择要述之,1.我在学术界首先概括并提出了在制度解体后,在我国农村已经形成了“乡政村治”的新的政治模式,即乡(指乡镇政权)是国家依法设在农村最基层的一级政权组织,村(指村民委员会)是农村最基层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治乃是乡政的基石。乡政和村治的结合使我国农村政治有了全新的内容,今天我国广大农村就是通过5万多个乡镇政权和90余万个村民委员会来进行治理的。最近我有一本书由台湾桂冠图书股份有限公司出版,书名就是《中国特色的农村政治——“乡政村治”的模式》。2.中国政治的城乡非均衡性。徐勇教授在其专着《非均衡的中国政治——城市与乡村比较》中运用政治社会学和历史比较分析等方法,系统比较研究了中国城市和乡村政治社会状况及历史变迁,从而深刻地揭示出中国政治的城乡非均衡这一特性,这对于全面准确地认识中国的基本国情,特别是中国政治社会发展的基本状况和特点,有着独特的价值和魅力。3.村民自治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突破口。村民自治的实行,将我国“九亿农民”纳入到民主生活的大熔炉之中。我国农民的政治素质和民主意识正在民主实践中得到提高。而且,作为一种法制化的基层民主,它很好地解决了政治参与和政治稳定的关系。我曾在不同的场合讲到,如果说安徽凤阳小岗村实行的土地承包到户启动了整个农村的经济体制改革,那幺村民自治的推行则揭开了我国农村政治体制改革的序幕,并将成为整个国家政治体制改革的突破口。 三是培养了一大批理论和实际工作者。十多年来,我们培养的研究生大多工作在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和党政机关,不少人还担任了重要领导职务。此外,我们还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培训了一大批合格的基层干部。如武汉市民政学校举办了20多期乡镇干部培训班,几乎每期都请我去授课;山东省民政厅在珠海举办的民政干部培训班和青岛市委组织部、民政局、市委党校在崂山举办的民政干部培训班,从制定培训计划、选用教材到具体授课都是请我们完成的;最近国家民政部又把编写全国乡村干部培训教材的任务交给我们,尽管我们的教学科研任务压力很大,时间很紧,但是想到为乡村干部培训做些工作所能带来的社会效益,我们还是接了下来。 事实证明,社会科学只要面向社会,紧密联系实际,并为政府决策和社会改革服务,同样可以转化为生产力。 对农村政治体制现状的评估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村政治体制也不例外。那幺,经过这些年来的改革,我国农村政治体制现状如何,今后又将怎样发展呢? 应该说这十多年来,农村政治体制改革取得了很大成绩。正如前面我提到的,如果说1978年安徽凤阳小岗村的土地承包到户启动了整个农村的经济体制改革,那幺可以说,村民自治特别是村委会民主选举揭开了农村政治体制改革的序幕,这样的评价是丝毫不过分的。我们决不能低估了十年里农村推行村民自治,把社会主义民主落实到基层所取得的成绩和意义。但是,自从实行村民自治以来,一些人就一直持有另一种观点,他们认为农民素质低,是不可能搞民主的。他们实际上是忽视了农民群众的智能和改变现状的积极性。村民自治反映了解体后,日益成为经济主体的农民维护自身利益的要求。当时制定和通过《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彭真委员长是做了许多工作的,他的作用首先在于发现并肯定了“九亿农民”的要求。当然,在我们这个存在着深厚封建专制影响的国家里,社会主义民主的进程注定是一个渐进的、曲折的和不平衡的发展过程,但是我们不能等到条件完全成熟的时候才去实行民主。农民也只能通过自身的民主实践,去学。这条路必须走下去,舍此别无它途。如果有人要走回头路,“九亿农民”是决不会答应的。同时,我们也不能低估了目前村民自治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必须看到,在广大农村村民自治实行得比较好的村毕竟还是少数,不少地区虽然也建立了村委会组织,也按期进行了选举,也制定了一些规章制度,但是离真正的“村民自治”还有较大距离,有些地方的村委会甚至还处于瘫痪、半瘫痪状态。就是在那些村民自治搞得比较好的地方,各种自治组织和规章制度也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应该看到在有些地方,时期传统的政治体制、权力结构及行政方式并未彻底改变,还有很大的影响。总之,一种能适应农村变化了的生产方式,利益关系及人们变化了的思想观念的新型的农村基层组织体制虽已建立,但仍有待健全和完善。实行“村民自治”任重道远。 在哪些方面还有待加强和提高? 回顾过去,华中师大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虽然取得了一些成就。展望未来,我认为中心在学术研究等方面都还有待加强和提高。 当前面临的一个最大问题就是我们的研究还缺乏系统化和理论的升华。也就是说,尽管经过十多年来的深入调查研究,掌握了大量第一手资料,也出了不少成果,但是对这些材料的系统整理,使之上升为关于农村政治的理论仍显不够,当然,这种不足也是任何实证研究都必须加以解决的问题。另外,我们还要拓展研究内容,不仅仅只局限于村民自治和农村基层政权。一是把对村民自治的关注提升到研究“乡村互动”。前面我谈过村民自治最终会引起整个国家政治体制的深刻变革,这个过程是由层层互动引起的。我们关注乡村互动就是要研究村级实行自治和直选后,乡镇一级怎幺办,乡政面对来自村治的冲击又是如何反应的。二是农村治理也是我们今后一段时期关注的焦点。当前,许多县乡的领导对经济发展高度重视,而相对忽视了改善和加强农村的管理。根据我们的研究,现在许多农村地区的经济搞不上去与管理混乱有很大的关系,从理论上讲就是政治对经济的负面反作用。因此,如何完善农村的管理体制,从而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是一个实践已经提出并急需在理论上加以解决的重要问题。此外,我们今后的研究内容还要扩展到农村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层面去,扩展到城乡关系和工农关系上去。从研究方法上看,我们以前主要是从政治学的视角来研究农村问题,现在看来还不够,今后应从多学科的角度,如经济学、社会学、法学等学科的角度来共同关注农村基层的问题,多学科的综合研究与碰撞,会产生更多的思想火花。还有,以前我们做得比较多的是经验研究,今后要在量化和细化上下大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