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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领导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及预防

作者:王俊奇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领导干部职务   犯罪主体   教育案例   采购权   党内监督条例  

摘要:<正>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党中央"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国家和社会对高校的经济投入大幅度增加。但是,因为一些高校管理措施跟不上,领导干部的职务犯罪也日渐突出,神圣的"净土"受到污染,在社会和高校内部造成了极为不良的影响。一、犯罪主体相对集中,多为高校的党政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从2004年6月省教育纪委编印的《陕西高校警示教育案例选编》中可以看出,高校中职务犯罪的主体大多是校(院)长、党委书记、副校长、基建处长、财务处长、成教院长和后勤、产业方面的主要领导。这些部门的负责人拥有财务的管理权和支配权,有大宗物资的采购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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