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志简介:《中国卫生人才》杂志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自1999年创刊,国内刊号为11-4063/D,是一本综合性较强的医学期刊。该刊是一份月刊,致力于发表医学领域的高质量原创研究成果、综述及快报。主要栏目:资讯、资讯_时评、封面文章、案例_医院管理、案例_劳动人事争议、案例_法与卫生、一线、人物_风采、人物_记忆、护理、探索、职场_人文、...
作者:汤嘉琛 刊期:2013年第04期
今年全国两会的代表委员中,有好几位是乡村医生,他们的困境也再度成为代表委员们热议的话题。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华医学会会长钟南山呼吁公众关注全国110余万村医的现实处境,解决他们的身份和养老问题;
作者:潘多拉 刊期:2013年第04期
国务院总理3月20日在新一届国务院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强调,未来财政收入很难持续高速增长,而民生等领域的支出是刚性的,这就要求把有限的钱花在建机制、增效益上,注重“花钱换机制”。说,比如医改,我们要先把医疗保障的网织起来,网绳可以慢慢加粗。
作者:孟莛 刊期:2013年第04期
提到“健康管理”,通常大多数人会直接定义为“体检”。实际上相对于“体检”,“健康管理”的概念要深刻得多。由于这个概念在国内的兴起和发展不过十多年,许多:卫生行业工作者对其也是一知半解。针对类似对健康管理似是而非的理解,作为中华医学会健康管理学分会成立的主要推动者之一,
作者:高阳 孙馨 子扬 王伟(图) 刊期:2013年第04期
邓前堆做了30年乡村医生,其中有28年是通过怒江峡谷上一根30米高、125米长的索道溜过汹涌的江水。为两岸的少数民族乡亲治病,因此被人们亲切地称为“索道医生”。
作者:高阳 刊期:2013年第04期
两会期间,卫生部、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合二为一后的名称问题成了众人议论的一个焦点。多位全国政协医卫界委员联名提案,表示职能合并,但名称没必要合并,建议新组建的部门依然叫“卫生部”。网络上甚至发起一个调查,询问卫生大部制改革下,更喜欢什么名称?网友们集中智慧,纷纷发言:“国家人类健康促进委员会”、“国家健康部”、“健康...
作者:子涵 苏鹰(图) 吴明江 刊期:2013年第04期
在全国两会上,民生问题依然是医卫界代表委员的焦点话题。无论是卫生服务体系的反思与建议,还是医疗保障体系的探索与发展,大家纷纷直言表达,献计献策。
作者:赵平 刊期:2013年第04期
中国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至2012年底,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98%,参合人口8.05亿,人均筹资300元;加上全国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人数,中国已经有13亿国民得到不同水平、不同形式的医疗保障,基本上实现了对全体国民的医疗保障覆盖。这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伟大转折,也可以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标志性制度。
作者:刘迎龙 刊期:2013年第04期
我国儿童人口数量接近3亿,他们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需要倍加呵护。儿童健康和儿童医疗保健一直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和重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儿童医疗保险在全国的实行,以及儿童大病(例如白血病、先心病)救助的启动,为儿童的医疗和健康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作者:池慧 刊期:2013年第04期
卫生人才队伍承担着保障人民健康的重要使命,作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人才支撑,特别是从现在起到2020年建成小康社会的新时期,人才队伍建设将面临更艰巨的任务,夯实人才发展的基础不容忽视。
作者:张澍 刊期:2013年第04期
目前,我国高端医疗器械基本由国外公司垄断。而进口医疗器械在国内的售价往往超过在国外发达国家的同类产品,造成我国大部分老百姓无力承担使用该类医疗器械看病所带来的高昂成本,进而在很大程度上加剧了看病贵的矛盾。造成这种情况的根本原因在于,我国医疗产业基本以仿制技术为主,在技术上落后国外一至二代。
刊期:2013年第04期
自新医改启动至今已有4年.这4年中,医疗卫生领域中取得了什么成绩,又发生了哪些变化,我们试图追溯一场新医改的嬗变。通过摘录2009-2013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医疗卫生相关内容,从报告中关于医疗卫生的点点滴滴描述,管窥新医改的渐进过程。
作者:董志超 刊期:2013年第04期
2013年3月1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这次改革,国务院正部级机构减少4个,其中组成部门减少2个,副部级机构增减相抵数量不变。
作者:李亚静 刊期:2013年第04期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毕业后医学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医学毕业生成长为合格临床医师的必由之路。然而.过去我国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缺乏以提高临床实践能力为主的系统性、规范化培训.医学生从医学院校毕业后,直接被分配到医院从事临床工作,
作者:解伟 刊期:2013年第04期
2007年8月,原告Z向法院起诉D医院医疗损害致其父死亡。主审法官告知医院就其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不具有因果关系以及不存在医疗过错举证时,被告人申请法院依法委托当地医学会,就本案是否构成医疗事故进行技术鉴定。但原告主张对医院过锗与患者死亡的责任比例大小进行司法鉴定。法院告知其先做医疗事故鉴定,如果不服再通过法院委托做司法鉴定...
作者:刘晔 刊期:2013年第04期
医疗损害赔偿中的因果关系和参与度一直是医疗诉讼中的审理难点。如果说因果关系尚能通过司法鉴定大部分得到解决,那么医疗过错在损害后果中的原因抑或参与度,则经常由于鉴定结论语焉不详或用词抽象而成为法庭审理中的焦点,也成为当事人不服判决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