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就业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正文】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劳动保障监察   用人单位   行政部门   劳动者   女职工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3号)《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已经2004年10月26日国务院第6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总理二○○四年十一月一日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学术咨询 免费咨询 杂志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