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建材资讯 关于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更换新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正文】

关于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更换新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程设计资质   直辖市建委   工程勘察设计   基建营房部   城乡建设厅  

摘要:<正>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自2010年4月1日起,所有旧版工程设计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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