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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资质条件——基于地方政策文本的分析

作者:伊强; 朱晓红; 刘向晖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公共管理与传媒学院; 华北电力大学人文学院社会企业研究中心; 华北电力大学公共政策研究所
政策文本   资质条件   民政部门登记   工商管理   服务资质  

摘要:<正>社会组织是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重要主体,2013年9月公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对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做了较为宽泛的界定,社会组织和企业、机构具有平等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资格。"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包括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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