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对伦理学形态问题的自觉反省原初只是发生在现代伦理学的语境之下。然而,这一问题本身具有理论上的普遍性,甚至是任何一种哲学形态的伦理学的逻辑基点。在这个意义上,如果儒学在现代社会仍然是一种有生命力的伦理思想,而不止是一种历史的陈迹,就得直面这一理论问题,做出儒家式的省思和回应。唯有如此,儒学朝着现代学术形态的转化方不失为一种真实的开新。这里所说的伦理学形态问题,不是运用伦理学的概念、命题或理论对某一特定事物进行论证,即不是评判某一特定事物在道德上的性质和意义,而是指对道德本身的论证,亦即“终极的道德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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