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的通知 【正文】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源   建设用地   直属单位   集约用地   用地结构  

摘要:<正>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05]9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对做好我市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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