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江宁、六合、浦口三个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通知 【正文】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江宁、六合、浦口三个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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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正>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工作的决定》(国发[2002]17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通知》(苏政发[2003]89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市政府决定在江宁、六合、浦口三个区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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