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湖南省农业厅于2014年4月11日,印发了《关于发展家庭农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家庭农场是以农村家庭为基本单位,以适度规模的农、林、牧、渔为劳动对象,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和科学管理的农业经济实体,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主要靠家庭劳动力完成,家庭收入主要来源于农场经营.现阶段湖南省以粮食为主业的家庭农场,耕地面积10公顷左右;以养猪为主业的家庭农场,生猪存栏500头上下,其他类型的家庭农场经营规模也要合理适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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